历史

第二单元第一章秦朝(2/2)

门,包括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与尚书。六尚当中,只有尚书是管文书,其它五尚都只管皇帝私人的饮食起居。汉朝开始的尚书,其职权地位本不高,后来才愈弄愈大。

    丞相的秘书处共有十三个部门,即是当时所谓的十三曹,一个曹等于现在一个司。我们且列举此十三曹的名称,便可看出当时宰相秘书处组织之庞大,与其职权之广泛。一西曹,主府史署用。二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并包军吏在内。二千石是当时最大的官,以年俸有两千石谷得名。可见朝廷一切官吏任免升降,都要经宰相的秘书处。三户曹,主祭祀农桑。四奏曹,管理政府一切章奏,略如唐代的枢密院,明代的通政司。五词曹,主词讼,此属法律民事部分。六法曹,掌邮驿科程,这像现在的交通部,科程是指一切交通方面之时限及量限等。七尉曹,主卒曹转运,是管运输的,略如清代之有漕运总督。八贼曹,管盗贼。九决曹,主罪法。此两曹所管属于法律之刑事方面。十兵曹,管兵役。十一金曹,管货币盐铁。十二仓曹,管仓谷。十三黄阁,主簿录众事,这是宰相府秘书处的总务主任。这十三个机关,合成一个宰相直辖的办公厅。

    我们只根据这十三曹名称,便可想见当时政务都要汇集到宰相,而并不归属于皇帝。因为皇帝只有一个笼统的尚书处,只有一个书房。最先的尚书也仅有四人,而宰相府下就有十三个机关。这相府十三曹,此诸皇室尚书的范围大得多,而且此十三曹的权位也很重,也竟俨如后代之专部大臣。可见汉代一切实际事权,照法理,该在相府,不在皇室,宰相才是政府的真领袖。

    皇帝对这样的机构设置是不满意的,所以从汉朝到清朝,历代皇帝不断修改中央制度,导致皇权越来越大、相权越来越小。从汉代开始,皇帝扩充皇权首先充实少府麾下尚书的机构和职责,主要措施是在“六尚”的基础上扩充为“尚书六部”,从相府分权。六部是指“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学、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下属官员有主事等。

    九卿是从远古时代演变而来。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中国一直处于分裂状态。从三皇五帝到夏商时期,天下统称“万国”,不计其数。周朝分封的诸侯也有数百,每个诸侯都是一国,诸侯的“国”与“家”融为一体,国事就是家事,掌管国事的家臣就是掌管国事的大臣,“九卿”就是这种家国合一班子的统称。九卿所在的官署称为“寺”。“九寺”就是九卿之官署。从职责划分看,可分为以下几类:

    (1)奉常寺,汉朝改称“太常”,为九卿之首,掌管宗庙礼仪,是行政负责人。

    (2)郎中令:汉朝称为“光禄寺”,掌宫廷宿卫及侍从,北齐以后掌膳食帐幕,唐朝以后专司御膳。

    (3)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并掌管全国马政,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

    (4)宗正寺:明清称“宗人府”,掌皇室宗族事务。

    (5)廷尉寺:北齐改名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清朝称“大理院”。

    (6)卫尉寺:掌门卫屯兵,北齐改为卫尉寺,隋改为军器仪仗、帐幕之类,清朝称为銮仪卫。

    (7)典客寺:汉朝改称大鸿胪,“鸿”指声音,“胪”指传导,故曰鸿胪。本是皇宫的门房,后来演变成为朝廷的人事主管。

    (8)少府寺:掌山泽湖海税收之事,后又掌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是宫廷事务首脑。少府是最重要的权力机构,后来的“六部”均源于少府。

    (9)治粟内史:即太府寺、大司农,掌管钱谷、金帛诸货币,是国家的财政首脑。九卿之外,尚有掌京师治安的中尉,掌宫室、宗庙、陵寝等土木营建的将作少府及掌宣达皇后旨意与管理宫中事务的大长秋。

    秦汉时期皇帝的家事与朝廷的国事没有明显区分,直到三国诸葛亮在《前出师表》中还有“宫中府中,俱为一体”的说法。例如在九卿当中,除了卫尉、廷尉和治粟内史诸卿主要掌管政府的行政事务以外,其余诸卿职能主要为皇帝及皇室内廷服务。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对秦朝当代和后世都有深远的影响。

    对当代来讲:一方面有利于封建经济文化的发展,对巩固国家统一及形成中华民族起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建立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统治,秦的暴政造成人民处境的恶化。

    对后世来讲:秦朝的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并且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

    四、秦末农民战争

    秦王朝建立了统一的**主义中央集权集权国家,这无疑是一种社会进步。但封建的国家机器是地主阶级对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实行专政的工具。因此,秦王朝的建立,意味着对劳动人民的统治更加严酷。秦王朝朝野上下,酷吏当道,只管横征暴敛。天下百姓对秦朝的严刑峻法苦不堪言、深恶痛绝,民间的反叛情绪一触即发。但是碍于秦帝国强大的国家机器和苛刻的秦法,只能将不满暗暗的隐藏起来。

    秦王朝在连年征战之后本应发展经济,轻徭薄役,让百姓医治战争创伤。但是秦始皇没有认识到“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的道理,反而日益迷信法家学说,一味强调严刑峻法。他出于个人好大喜功的意愿,北伐匈奴、南征百越,修建长城、营造阿房宫和骊山陵墓。繁重的兵役和劳役使百姓疲于奔命,促使阶级矛盾严重激化。

    秦始皇去世不到一年,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九百戍卒被征发前往渔阳(天津蓟县)戍边,行宿在蕲县(今安徽省宿县)大泽乡。因为天降大雨冲毁了道路而导致误期。依照苛刻的秦律,误期属于死罪,应全部斩首。前去戍边肯定是死路一条,揭竿而起或许还能拚出一条生路。于是在陈胜、吴广的领导下发动了起义。虽然陈胜、吴广起义短短几个月就失败了。但此时反秦起义已经迅速蔓延全国,而且声势浩大。

    在各路起义军当中,项羽和刘邦在秦末农民战争中的贡献最大。

    公元前208年9月也就是农民起义战争的第二年,项羽破釜沉舟,率领楚军在巨鹿之战中大破秦军主力。随后,项羽被公推为反秦联军的统帅,统一指挥各路诸侯大军四十余万对秦军发动了总攻,秦军连战连败,士气低落、疲惫不堪。公元前207年7月,走投无路的秦军大将章邯、司马欣率领残部二十余万向项羽所统率的诸侯联军投降。在解除了秦军士兵的武装之后,对秦军有深仇大恨的项羽命楚军坑杀秦军降卒。

    公元前206年十月,刘邦率军越过武关进逼咸阳,秦王子婴投降。刘邦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以死抵命,伤人及偷盗者赔偿损失”,以争取民心。十一月,项羽所率诸侯联军进入函谷关,对秦朝统治者进行了严酷的报复,始皇帝的子孙被杀尽,骊山秦始皇陵墓、阿房宫被熊熊的烈火化为一片灰烬。“戌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至此,波澜壮阔的秦末农民战争将秦王朝逐出了历史舞台。

    秦王朝灭亡后,刘邦与项羽经过五年的楚汉战争,最终于公元前202年击败项羽,建立汉王朝。

    五、秦朝衰亡的历史教训

    强大的秦王朝仅仅经过十几年的时间就迅速灭亡,留下了诸多的历史经验教训。秦朝开国的政治措施不可谓不得当、军事力量更是强大无比,然而仅仅经过二世就被农民起义推翻,这给后世留下了许多值得吸取的教训。

    从政治层面来讲,自秦孝公时代商殃变法以来,秦王国的历代统治者都奉行“以法治国”的法家思想。与儒家的“人之初,性本善”的性善论相反,法家提出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恶,君子不可信人”,人与人之间都是相互利用的关系,人的本性就是趋利避害。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利大莫过于当官、发财、出名;害大莫过于伤身、伤财、伤命。所以君主应用赏罚为二柄,法(法度)、术(权术)、势(威势)相互为用,用法度来约束臣民,用权术来诱导臣民,用威势来震慑臣民。要禁事、禁言、更要禁其心,从而使百姓遵守法律,如此则天下太平。

    法家认为“法者,国家之权衡也”在持法尺度上提出了慎赏、重罚论,“赏在法之内,罚在法之外,赏一而罚九”。这是因为,奖赏需要成本,而惩罚只需要弄权、不需要成本。

    在强国之道方面,法家提出了实力论,“力众则人朝之,力寡则朝与人,故明君务力”。为了强国,法家又提出了轻民论:法家认为由于自身的局限性,老百姓只会考虑自身的利益,不会为国家长久的利益打算。谁掌握权力,老百姓就给谁歌功颂德,人民只是一群无知的“黔首”,故民心不可恃、民意不可信。

    为了彻底的调动老百姓为国家利益服务,法家主张国家要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本性,以赏罚为手段奖励耕战,为此要把老百姓其它所有生路都堵死,即使逃荒要饭当乞丐也犯法,要抓起来给政府服劳役。这样就使“天下之利系处于一孔”。

    在整合天下方面,法家主张兼并论:以攻杀去攻杀,以刑罚去刑罚。正是因为法家思想的根源来源于“人性本恶”的命题,所以法家对儒家的“以善劝善,德主刑辅”的治国理想嗤之以鼻,强烈主张以暴易暴,以恶治恶,以极端的严刑峻法治理天下。显而易见,最高统治者一旦以法家为圭臬,就必然更倾向于对人民使用暴力。

    一百五十年来,法家思想牢牢地成为秦国统治集团的指导思想,在这种理论之下,秦国历代统治者不以王道而专务霸道,不以仁德布天下,而专以刑杀立威权。

    秦王朝建立以后,秦始皇和秦二世两代统治者不知收敛反而变本加厉、越演越烈以至于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为了束缚人民秦国制定了严密的法网,史称:秦法多入牛毛而密如凝脂,处处约束,一举一动皆有法式。在不合理的恶法酷法之下,老百姓丧失了人身自由,动辄得罪。即使很小的违法行为都会受到严厉的刑法惩罚。“偶语者弃市,犯律者连坐。”秦国统治者“杀人如恐不举,刑人唯恐不胜”。以至于各地都出现了“褚衣塞路,囹圄成市”的惨状。

    实际上,不合理的法律制定的越多越细,就意味着犯法的人也就越多,犯法的人越多,法律越没有尊严,越没有可操作性。而国家在执法的过程中反而会使底层的官吏权力无限大,导致社会矛盾扩大化、尖锐化,这样反而威胁自身的统治。总而言之,法家理论把秦王朝锻造成为一个对内疯狂镇压,对外野蛮扩张的战争机器,一百五十年来这部机器高效率运转,将秦王朝推上了历史的巅峰,也将他摔入了谷底。法家学说摧毁了六国,最终反过来摧毁了自己。这是秦王朝机械地执行“以法治国”所留下的最沉痛的历史教训。

    从经济层面来讲,战国末期社会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各诸侯国在几百年的经济与文化交流中,已出现了南北交融、相互依存的趋势,这种文化经济上的一体化,为秦国统一天下创造了有利的社会基础。大乱之后必有大治,但秦王朝建立后,不顾广大的民众需要休养生息的根本意愿,穷兵黩武、滥用民力、无视民生。修灵渠、治驰道、筑长城、造皇陵、建宫殿、征夫戍边、一系列繁重的劳役和兵役把老百姓压得喘不过气来。当时,统一后的全中国不过两千万人口,而从事劳役的青壮年男子却多达五六百万之众。青壮年男子征发殆尽,最后甚至连妇女都被摊派各种徭役。而大规模的工程建设与开疆拓土造成了大量的壮丁死亡,百姓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处处是累累白骨。以至“男子疾耕不足于粮饷,女子纺帻不足于帷幕。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养。”民众“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

    在这种暴政之下,社会经济遭受了重大的破坏。由于劳动力不足,自耕农纷纷破产、大量的农田荒芜,商业凋零,手工业萎缩,这对于一个以农为本的国家而言简直就是灾难性的。

    秦王朝建立的十几年中,社会经济总量一直处于衰退的趋势,在严酷的压榨之下,连昔日的齐国首都临淄这样富甲天下的大城市都失去了昔日的繁华,帝国政府的财政收入虽然没有太大的减少,但老百姓却早就被榨干了所有的油水,达到了不造反就无法活下去的程度。秦王朝以耕战立国,如果后方无法组织有效的农业生产,当然就谈不上支援前线作战。秦王朝灭亡前夜,在经济上已经陷入“耕无人、战无粮”的恶性循环状态,陷入全面崩溃的状态。所以,从经济角度来看,秦国统治集团业已丧失了自己所有的统治资本,已经不可能再维持其统治地位了。

    三年波澜壮阔的反秦战争,不仅是一幕历史活剧,同时也是一部生动的教科书,使后世统治者终于明白了一个简单而又深刻的道理:马上得江山,不可马上治江山。野蛮得天下则已,野蛮治天下则不可。

    秦朝最终灭亡了,但是建立了“大一统”的基础。秦朝的的政治制度为自身挖掘了坟墓,但也为天下重新统一、为汉王朝走向富强,奠定了坚实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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