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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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章 凉薄

    不止一次地有人跟我说,我哥性子凉薄。

    的确是凉薄。

    从上次我在家看见我妈和叶芳菲亲切友好的谈话,到今天,已经有一个多礼拜了。

    我妈是大学教授,从前在东大商学院国际金融与贸易专业教过几年,后来,我妈全面开花,商学院里什么都教,甚至偶尔客串上外国语学院教凑个热闹。叶芳菲从前可以说是我妈的爱将,难怪俩人聊得这么热闹,笑得如此欢实。

    我妈虽然偶尔会打打麻将,但本质上来说,还是一个知性的中年妇女,唠叨和磨叽都是不足以磨灭我妈知性的气质。

    叶芳菲是我妈得意门生,可我到今天才知道,如此可见,我的确是缺心眼儿得很。

    我妈很喜欢叶芳菲,常常和叶芳菲一聊就是一下午,什么话题都有——天文地理、养生美容,无话不谈。而在那二位闲聊时候,我则在一边儿拄着下巴,昏昏欲睡。

    这都是应我妈要求的——说是提前做好胎教工作,增长增长知识,有益无害。

    除此之外,我妈还会放上胎教音乐,有JohannStrauss的《维也纳森林的故事》,有JohannesBrahms的《摇篮曲》,偶尔也放RobertSchumann的《梦幻曲》。

    对此,我多次表示无语,虽然我妈也知道,现在胎儿听力还没开始形成,可我妈坚定且坚决地表示——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哪怕是听不见,也得提前适应适应。

    我怀孕的事儿,还是顾云清告诉我妈的,因为最近情况已经稳定,所以不用再为流产而提心吊胆;我妈知道我怀孕以后,对我更是关怀备至,没有课的时候,甚至恨不得把我栓裤腰带上。

    最近几天,顾云清有点儿忙,所以白天我都在家过,叶芳菲几乎天天来。

    经过上回富锦园的事儿,我没再见过苏诺,我爸也已然在首都扎根儿了,所以最近我家特别冷清,要不是叶芳菲天天过来,可以说,那真是冷冷凄凄,毫无人气。

    我妈叶芳菲的态度,我琢磨着,该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自个儿的爱徒,当然得嫁给自己儿子。

    后来,我妈也跟我哥提过这事儿,看起来,我妈不知道我哥跟叶芳菲挺热闹的前一段儿,可我妈还是极力称赞叶芳菲。

    可甭管我妈说什么,我哥都只是听着,很少答话,非答不可时候除外。

    我妈起初还耐着性子,把叶芳菲从外表到内心,夸得跟朵花儿似的;可后来我哥反应冷淡,我妈索性也就不说了。

    其实我妈这用意,说到底还是为了我哥——顾从月走了,我哥一直就陷在这个事儿里头,可我妈毕竟不能眼看着亲儿子一辈子就陷在一个已经去了的女人身上。

    我妈跟我哥提过两回,可回回都被我哥挡了回去。

    “哥”我凑到我哥旁边,“我想见见刘桑”

    我哥听到我提刘桑,有点儿没觉着诧异,反而说,“过几天带回来让你瞧瞧”

    “带回来?”我哥没诧异,我倒是惊着了,我哥从前身边儿也有过一些妞儿,可除了顾从月,其他的,我哥一个都没往家带。

    我哥要是真把那姑娘给带回来了,那就等于,我哥跟刘桑的事儿,算是定下了,至少我哥自个儿定了。

    “叶芳菲要跟佟易安上四九城了”我一面儿说,一面儿观察我哥。

    可就是有这么一种人,生性凉薄。

    我看我哥一点儿反应没有,就拉拉他胳膊,“哥,叶芳菲到底哪点儿不好?”

    这话儿憋在心里,憋得实在累。虽然我明白,感情这个事儿,不是谁好谁不好的问题,可我哥现在这个模样儿,忒急人了。

    “没哪儿不好”我哥侧过脑袋,忽然反问我,“子言哪儿不好?潇潇哪儿不好?”

    我被我哥这一句,问得当场愣了。

    陆子言哪儿不好?大尾巴狼哪儿不好?——没哪儿不好,可我到底没选他两其中任何一位。

    我愣了好大一会儿,终于理清思路,“刘桑哪儿好?”

    我哥摇头不答,我也不再追问。这个事儿,问到死也问不出个结果。

    虽然我哥一再对我妈的提议反应冷淡,可这一点儿没打消我妈积极性,相反,我妈越挫越勇,隔三差五的,依旧跟我哥宣扬叶芳菲的种种优点。

    我哥这回像是铁了心,坚守阵地,甭管我妈说得多天花乱坠,我哥还是给挡了回去。

    “那姑娘已经去世了!”这算是我妈跟我哥说得最重的一句话儿,一针就戳中心坎儿里。

    我哥转身、开门儿,正要出去,却看见门口儿的叶芳菲。

    我妈那门儿隔音效果挺好,估计叶芳菲也没听见什么,可叶芳菲也是个剔透的人儿,猜也能猜出个大概。

    当天晚上,我哥没回来,我哥很少夜不归宿,自打两年多以前发生顾从月的事儿,我哥的生活变得尤为规律,每天下了班儿,偶尔应酬一下儿,然后就回家。

    回到家,生活更是规律到枯燥——看新闻、天气预报、上网,最后十点半关机、睡觉。

    规律到枯燥是因为顾从月,现在夜不归宿,还是因为顾从月。

    其实我哥不是个死心眼儿,可叶芳菲那话儿说对了——活人有时候,终究比不过已经去了的人。

    斯人已去,剩下的,只有记忆,所以记忆会越发得鲜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鲜明,然后你会觉得,那些事儿就像是昨天刚发生的。那个在天地都是白茫茫一片的冬天,那个如火一般热烈,又不经意间撞进我哥眼里的顾从月,始终立在我哥心尖儿上,扎根在我哥心坎儿里。

    顾从月一走,我哥那心,从里到外,都枯了;叶芳菲这时候若是再跟我哥死磕,结果只有一个——跟着我哥一块儿枯。

    夜晚,房间里有点儿凉意,我缩在顾云清怀里,脑袋枕在他胸前,“爷,你觉着叶芳菲能跟佟易安走不?”

    “那得看景墨了”顾云清顺着我头发,“叶芳菲要是看见刘桑,指定就得走”

    “刘桑到底什么模样儿啊?我哥这是想干什么呢?”

    “模样儿你倒是每天都能见着”

    “您什么意思?”我仰起头,顾云清明摆着话里有话。

    “自个儿看就知道了”顾云清拍拍我,打算哄我睡觉。

    刘桑,打从川辣子,头一回听付苗苗跟我提起这名字,我就对这姑娘特别上心,因为我实在是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儿的姑娘,能让我哥看上眼,我更想知道,为什么付苗苗说我哥太绝,而顾云清又说,叶芳菲若是见着刘桑,指定得走。

    我一直惦记着刘桑,惦记了半个多月,终于在我第五次产检回家以后,见着这姑娘本尊。

    看见刘桑的第一眼,那感觉我给您形容一下儿——就像是艳阳高照的天,你在大马路上好好儿走着,突然咔嚓一个雷劈中了你,然后你站在原地不能动弹。

    难怪顾云清告诉我,刘桑的模样儿我每天都能见着,果然是每天都见。

    得亏今儿个叶芳菲没来,要是她见着刘桑,肯定是掉头就走。

    我还发愣时候,我哥已经开始介绍刘桑,然后我就看见那姑娘巧笑倩兮,“一直听景墨说你呢”

    我也礼貌地笑笑,不过笑得不会太优雅,因为我还没缓过神来。

    这是我哥头一回带刘桑回家,我妈特巧地不在家,所以中午饭是刘桑张罗的,我哥给刘桑在打下手。其实照理说,刘桑是客,那就应该是舒舒服服待着,然后张嘴等吃饭;可这姑娘忒贤惠,且热情,撸起袖子就钻进厨房,拦都拦不住。

    我看着刘桑忙忙碌碌的身影,想起两个人儿,又陷入沉思。

    我好容易沉思一回,又被手机铃声打断,我示意顾云清把手机递给我,一看,是叶芳菲的。这下儿坏了,叶芳菲如果过来了,事儿就没法儿收了。

    我想着,手机又响了几声我才接起,“晓儿,我东西拉你家了,尼在家不,我现在过去取”

    “你拉什么了?我给你带回去,今儿晚上回富锦园”我连忙道,极力想阻止叶芳菲过来。

    就连我自个儿都说不清,为什么害怕叶芳菲看见刘桑。其实,打我进门儿看见刘桑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哥想干什么,我也清清楚楚,我哥和叶芳菲,再也没戏了。可我还是想拦着,说不清是为了叶芳菲,还是为了我哥。

    第一百一十一章 凉薄(二)

    叶芳菲最终还是没过来,她告诉我就是拉了一张VIP卡,让我给找找。

    我撂了电话就去找,果真在沙发边沿找着了。

    说了这么会儿功夫,您指定特别想知道,刘桑到底怎么了?——那我就给您细说说。刘桑这姑娘,先说长相,这张脸,既像叶芳菲,又像顾从月;可刘桑那气质,跟叶芳菲、顾从月又是截然不同,既不妖娆、更不妩媚,而是特别青春、纯净。

    我不知道我哥每回透过刘桑看到的是谁,是顾从月还是叶芳菲;我只知道,我哥一旦是铁了心,最后折磨的是自个儿。

    他成天对着一张既像顾从月又像叶芳菲的脸,可气质却南辕北辙,心里该是什么滋味儿?

    也许您要说,这是我哥自找的。可您也得想想,要是没发生哪些个事儿,我哥跟顾从月该是多美好地在一块儿,我哥又怎么能做了如今这选择?

    不是所有人,都能提得起放得下;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潇潇洒洒就抛开过去,向前看。

    说句过分的话儿,若是陆子言走了,那我今天,绝对不可能站在顾云清身边儿,无论他对我多好。

    所以我哥这做法,我能理解,非但理解,且心疼。

    我想着各种心思,刘桑和我哥继续在厨房里忙碌。不得不说,刘桑这姑娘还是挺内外兼修的,长相自然不用说,手艺也好,味道好、做得更精致。

    中秋将至,人都说,中秋是月圆人团圆,可今年这中秋,恰恰相反——是月圆人散。

    中秋前两天儿,顾三哥顾风不知道怎么了,跟抽疯儿似的,又在凯旋宫办了个场子,这回,连个说道都没有,直接就招呼一帮人儿过去,既非接风洗尘,又不是饯行送别.

    本来顾云清不愿去,因为人太多,也杂,顾云清怕带我过去,磕着碰着哪儿都不好。可我这些天闷得慌,跟顾云清好说歹说,耍了半个点儿的嘴皮子,这位爷终于同意带我去,不过待一会儿就得回。

    顾三哥今儿特别热情,待着谁都得走一个,走了一大圈儿以后,终于是在叶芳菲身旁坐下。

    顾风搭着叶芳菲的肩,“媳妇儿,走一个?”

    不等叶芳菲答,顾三哥就自个儿干了,这一圈儿下来,顾风喝了不少,这会儿,有点儿上头——脸已经微微红了。

    “别让佟易安那小子占了便宜,四九城你喜欢,就待一阵儿,什么时候想回来,我就接你回来,”顾风揽着叶芳菲,声音说得不算大,但附近的几人都听得清楚。

    顾三哥的话儿,让我有点儿眼热——其实在叶芳菲因为我哥挖心割肉的时候,三个也是跟着一块儿疼的。

    就像当初,我因为陆子言,成天喝得跟摊烂泥似的,就知道哭;那时候,潇潇陪着我,也是跟着疼的。

    要说顾三哥这人儿,就是从前风流了点儿,人倒是特别仗义——记得一年前,我跟着顾云清还有顾三哥去过一趟四九城,那时候,我们去了后海。后海那地儿,主要是酒吧挺闻名。

    当时是大晚上的,我们正准备去酒吧,结果就出了点儿幺蛾子——顾云清和顾风一帮人干上了,具体因为什么打起来,我记不大请,但是顾三哥为了护我,替我挨了好几下,我记得特清楚。

    但是那人儿也不知道从哪儿就掏出一把像是工艺匕首的东西,然后冲我就过来了,顾云清那会儿被人缠住了,三个看见,立马扑过来护着我,然后胳膊被人扎了两刀,那疤,到现在还没消呢。

    出了人仗义,其实三哥样貌也不错,虽说不至于多出众,起码看着也是挺顺眼的,风流倜傥,比那些个歪瓜裂枣却成天作怪的顽主儿强多了。

    “不带你这么抠门儿的,把那82的Lafite献出来,今儿一醉方休”叶芳菲莹白修长的十指贴着高脚杯,高脚杯里,宝石红的色泽,衬得叶芳菲手指更为白皙。

    手指是好看,可左手手心,毁了。

    顾三哥又凑近了点儿,“媳妇儿,你喝的这就是”

    “这个?”叶芳菲举起高脚杯,灯光透过剔透的高脚杯射入,把宝石红色的酒液,衬得有点妖娆妩媚的意思。

    叶芳菲端着高脚杯,视线转到另一方——我哥正揽着刘桑,俩人甚少交谈,可每当我哥说些什么,刘桑就会笑得特别开怀。

    叶芳菲放下杯子,走到我哥身边儿,然后把我哥喊了出去。

    酒过三巡,席上仍然觥筹交错,即便少了俩人,也不会太引人注目。

    我在顾云清的护送下,跟了出去,其实确切地说,叶芳菲跟我哥没出门儿,而是停在了门口处。

    我和顾云清在沙发上坐下,叶芳菲跟我哥则是面儿对面儿立着。

    “我中秋就走”叶芳菲抬头看着我哥,眉眼、浅笑,什么都不放过。

    “一路顺风”这是我哥在沉默许久以后,好容易回的一句。

    “犯得着?你这是跟谁过不去呢?”叶芳菲面儿上泛红,兴许是气的,或许是酒喝多了。

    我哥往刘桑的方向扫了一眼,先点头再摇头,脸上那表情有点儿懵。

    “我要是等你十年呢?”叶芳菲拔高嗓门儿。

    “叶子,不值当,也犯不上”我哥这下儿,回绝得倒是干脆。

    “我乐意,死磕不成,那我就得死等了”

    “刘桑那丫头,我早晚得娶”我哥突然抛出这么一句,可说完以后,自个儿都怔住了。

    “苏景墨,你丫有能耐干点儿正事儿,你这算什么?折腾谁呢你?你要是真心喜欢哪姑娘,我给她当伴娘都成,可你这是怎么个意思?”叶芳菲压不住火气,冲我哥低吼。

    我哥错过了一个顾从月,又错过了一个叶芳菲,现在这刘桑,到底算什么?

    “叶子”我哥张口喊,喊了好几声儿,可最后却没说什么实质性的玩意儿。

    “苏景墨,你丫太能耐了!”叶芳菲重重地拍了拍我哥的肩,“哪天儿办,提前告诉我一声儿,我一定赶回来”

    “快了”这是叶芳菲临走前,我哥最后一句。

    中秋来得快,嗖的一下儿,我甚至感觉,中间那一天都跳过去了,直接过的中秋。

    中秋这天儿,叶芳菲没走,反倒是陆子言给我发了短信,说是要走。

    您可以想象,这消息对我来说,多突然,我那震惊程度,不比头回见刘桑的小。

    我没问陆子言为什么走,也没问陆子言什么时候回来,这些东西,心照不宣。陆子言走得特别急,是中秋后一天中午走的。

    中秋这天,我和顾云清先去了我家,后来又去了顾家,晚上则是回了swan。平心而论,我不大喜欢富锦园,虽然富丽堂皇且精致,可就因为太大了,让人觉得特别冷清,压根儿不像是住家过日子的。

    至于顾云清在Swan的套房,虽说也不小,可毕竟不像富锦园那么空荡荡的,说句话儿都能有回音,偶尔,我一人儿在富锦园,顾云清又不在身边儿时候,我只能跟自个儿回音对话,那情景,绝对不会有人喜欢。

    我照旧还是窝在沙发里,或者说,窝在顾云清怀里,认真思考了一会儿,我问了一问题,“爷,明儿个我能给陆子言一临别的拥抱不?”

    顾云清不搭理我,好在我这人儿有锲而不舍的精神,虽说这精神,一般都没用在该用的地方,但这不妨碍它成为我的优良品德。

    我继续说,“陆子言这回估计不能再回来了吧,他上哪儿啊?”

    “马德里”

    我的心拎了一下儿,马德里,这两年,陆子言跟顾从月一直住那儿。

    我没再接着问,因为也没那必要,只是抬起下巴去蹭顾云清,然后认真道,“我明儿一定得给陆子言一友好的拥抱,您要是不同意,那就是goodbyekiss。”

    我之所以底气如此足,那是因为顾云清已经说了,我现在是最金贵的,所以一般问题上,他都随我。

    果然,顾云清状似仔细考虑了会儿,答复我。“随你”

    “再这么走下去,可真没人儿了,一个个能为锦城现代化建设发光发热的,都跑别地儿奉献去了”

    顾云清下巴搁在我头顶,把手边儿上的牛奶递给我,“喝了待会儿就睡吧,明儿得早起”

    我接过来,又蹭了顾云清一会儿,我从没想过,竟然会有这么一天——我和顾云清一家三口去送陆子言离开。

    第一百一十二章 大结局倒计时(九)

    我在锦城,送走了一个、一个、又一个——付苗苗、陆子言、叶芳菲,最后是尹潇。

    我送走的这些人儿里,没一个再回来过;我不知道,等到他们叶落的那一天,会不会想起归根,或者,是独自一人遥望故里。

    青梅枯萎、竹马老去——其实有些东西,压根儿是我们亲手挖坑埋的,比如我两年多以前就悬梁自尽的爱情,再比如,很多。

    威尼斯——马德里——苏黎世——东京,在这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里,都有我最亲的人,可惜,后来,我们甚少联络,我甚至不知道他们过得好不好,独身或是有了家业。

    曾几何时,我们近在咫尺,现如今,却远隔天涯。我们曾经一起疯、一起闹、一起挨打;我们一起哭、一起笑、一起走过或青春或懵懂的年岁。

    少时不识愁滋味,我们笑靥如花,如今想想,不过一场浮欢旧梦,梦醒了,我们各奔东西,从前笑过闹过、哭过疼过的日子,就像是长翅膀飞了;又像是被风吹散的薄雾,了无痕迹——

    以上这一段儿,摘自我的日记。

    确切地说,是20XX年,8月12号得日记。

    说实话,我这人儿一般不爱写日记,懒固然是一方面儿,还有一点特别重要——如果我在日记里说了什么私密的事儿,又一不小心被人发现了,那我就连否认也是徒劳。而我这人儿一向比较聪明,所以坚决不干这种能让人抓住把柄的事儿。

    不过我这人还是比较感伤的,尤其经历了一次次的离别,我那颗坚强的心脏也有些堵得慌,又没处发泄,因此我只能写点儿东西,聊表心意。

    当我一气呵成,写完以上这段,我忽然觉着,其实等我真正当妈以后,即便是不出门儿,也有了一份儿职业——比方说,搞创作,小说或是散文,我自认为自个儿都特别有潜质。

    话说到这儿,我们得往前倒,给您先说说,我跟顾云清送陆子言走那天儿的场景,因为我觉得,那天的事儿,还是比较值得一提的。

    毕竟,那是我这辈子,倒数第二次见陆子言;您甭着急问倒数第一次是什么时候,这个,往后我指定得交代清楚。

    那天的事儿,是这样儿的——

    这程子,好容易清净些,可身边儿一个个都跟逃难似的离开锦城,导致我心里特别伤感,常常惆怅地仰望天空,可就是不掉眼泪儿。

    陆子言走那天,我和顾云清去送了,我们没进机场,而是在机场附近碰的面儿。

    陆子言拢共就带了一个小行李箱还有一台笔记本,当然后来为图方便,陆子言把笔记本也塞行李箱里了。

    我很费解,因为陆子言这模样儿,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出门儿远行,充其量像是去出趟差的。

    陆子言和顾云清很郑重地道别,然后又说了几句就把注意力转向我。我抬头,盯着顾云清,表示我打算要给陆子言一临别的拥抱。

    我看顾云清没什么反应,就大胆地往前走,然后伸手搂了一下儿陆子言。

    我搂陆子言时,一个字儿都没说,因为我觉着,以我跟陆子言这些年一起经历的而言,这时候,要是说一句“一路顺风”或者“路上小心”,都会显得太过生疏,甚至有点儿矫情,所以我干脆什么都没说。

    在我抱住陆子言那一刻,陆子言的身子很明显僵了一下儿,我不太确定,陆子言这时激动的还是震惊的,但是我要做的,已经做完了——这算是我最后友好的表示,因为从那一刻,我就有预感,这可能是我跟陆子言这一生最后一次见面儿。

    当然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预感不大准,但这并不影响我往后孜孜不倦地预感。

    陆子言被我抱着,也没言语,这会儿,我算是尝到了相顾无言是什么滋味儿,不过由于我两都比较理性,所以没有潸然而下的泪千行。

    直到陆子言离开的那一刻,我才发觉,说是送别,可我跟陆子言压根儿一句言语上的交流没有。

    从当年的一句丫头,到如今恍若隔世的二十年后;我俩从腻腻歪歪的小情侣到现今的无言以对,其中滋味儿,不是几句话儿就能说得明白.

    若说桥归桥路归路,其实从今儿个开始,才是我和陆子言真正的各不相干,甚至几年后,在马德里的街头偶遇,我俩几乎就像是陌生人一样,相逢却不识。

    那时候的陆子言,身边儿有一姑娘,一笑起来,嘴角浅浅一弯笑,熟悉得像是我每天早上在镜子里头看见的那人——

    青梅枯萎、竹马老去,从此,我爱上的每一个人都像你。

    陆子言估计算是把这话儿诠释得最为彻底一人儿。

    送走陆子言,我有短暂的失落,但是不大厚道地说一句,我觉着,这对陆子言来说,无疑是最明智的决定——远离锦城这个对他而言的是非地,也远离那些过往、回忆和再也遥不可及的人、事、物。

    送走陆子言后的一个礼拜,恰好是我怀孕满三个月,害喜的症状减轻,可脾气见长。

    比方我和顾云清在讨论孩子姓名的时候,我坚决己见地认为,顾锦城和顾锦绣这两名字,非但吉利,而且琅琅上口;可顾云清却对这两名儿十分无语,虽然顾云清没有明确表示反对,但我估摸着,这位爷是打算先忽悠我,然后在给孩子上户口时候,改用其他名字。

    除了脾气见长,我体重也见长,虽然涨幅不算太喜人,可我每每望着电子称上不断进步的数字,还是感到特别忧伤。

    “爷,我要是变得特别胖,您打算怎么办?”

    “不怎么办,胖点儿好,起码看着喜庆”顾云清说着,把手搭在我腰上,然后又量量,“是长了点儿”

    我在顾云清俩胳膊上轮流掐了几把,“不行,我以后得控制点儿,至少不能再胖下去”

    顾云清立马儿言辞否决,“那不成,不能饿着孩子”

    “您倒不怕撑着我”我冷哼一声,转个身子,不去搭理顾云清。

    顾云清倒是挺有耐性地凑过来,手还搭在我腰上,“要不爷陪着一块儿胖?”

    “得,您吃得再多也不长肉,陪我一块儿胖?您倒是想,就是硬件差点儿”

    就这么着,我每天除了吃和睡,就是散步、再不然就跟顾云清发发脾气,日子过得不充实,但挺惬意。

    十月初时候,我哥做出一特别惊人的举动,惊得我妈险些食不下咽——我哥跟刘桑上民政局领证去了,且最巧的是,我哥和刘桑领证那天儿,竟然在民政局碰上了叶芳菲。

    要么说,无巧不成书——叶芳菲一姐们儿在民政局干的就是这个,那天,我哥跟刘桑是最后一个,俩人刚拿着结婚证出来,就看见叶芳菲迎面而来。

    由于我当时不在场,所以无论现场是惨烈或是凄厉,我都没法儿用言语给您描述出来。

    我自然是清楚我哥性子,既然已经跟刘桑领证了,那甭管我哥喜不喜欢刘桑,都打算跟刘桑正经过日子;至于说我妈为什么食不下咽,还是因为刘桑那姑娘,因为那姑娘实在和顾从月长得太像、和叶芳菲也像,所以我妈摸清了我哥心思以后,心里更是难受。

    这事儿发生地忒突然,突然到前一天我还在思考,怎么着才能让我哥解开心结,结果第二天,我哥就领着已经成为嫂子的刘桑回家。

    刘桑本身是个好姑娘,一个新时代的女知识青年,积极向上,奋进肯干,可我妈对刘桑态度冷淡,一如我哥对叶芳菲的。

    其实我妈对刘桑还是和客气的,可就是因为太客气,自然就让人觉得疏远,怎么也亲近不来。

    刘桑虽然发扬了勤俭持家以及贤良淑德的品质,可仍然没打动我妈;我妈倒不是真不待见刘桑,只是回回看见刘桑,就觉得特别添堵,久而久之,我妈对刘桑就越发疏远,可面儿上还和和气气的。

    刘桑性子特温和,说话也是问声细语,可我对刘桑,始终也没多大好感,以至于后来我哥张罗跟刘桑婚礼时,我甚至不想参加,更不愿去看我哥和刘桑的结婚照。

    可即便再不招旁人待见,我哥仍是执意要办婚礼,且是个隆重的婚礼。为了这婚礼,我哥从我怀孕三月起就开始张罗,一直张罗到我怀孕八个多月。

    第一百一十三章 大结局倒计时(八)

    叶芳菲说,苏景墨要跟刘桑结婚,我就给刘桑当伴娘;

    叶芳菲说,刘桑怀孕了,喜宴上不能喝酒,我就代她喝,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