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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猪肉炖粉条(2/2)

,城外的耕牛就吓的去自杀,然后以身事权贵,惊天地泣鬼神。然而小贵族们要是落魄,不说门路没有,就说吃肉这一事,羊肉鸡肉也不能日日顿顿有。

    窦孝慈他老爸混到举债胡商,可不是一家如此,窦氏尚且如此,何况是那些更不入流的小门小户?

    于是张公谨带头吃的红烧肉,便成了行销的好货,毕竟眼下跟着吃华润号所产的猪肉,不丢人啊。邹国公都吃了,那肯定是好吃的,跟着吃猪肉,那是向邹国公学习,而不是穷。

    又因为猪肉不再和以前的土猪一样难以下咽,凡是参与到生猪养殖这门生意中去的巨头们,都在政策上进行了偏袒。

    比如说怀远郡王李思摩,他直接上疏,说是民间放牧牛羊,羊群啃食草木根茎,草场几成荒原,当禁绝之。

    然后房乔房天王就在大朝会的时候,亲自跳出来说道:思摩说的对。

    想当初……想当初老张是想打着“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旗帜,去减少山羊养殖来着的。可万万没想到的是,眼见着新式猪肉赚了钱,特么的就来个绝户计,不吃羊肉吃猪肉,一劳永逸!

    老张觉得一千年以后广大人民群众为了防止黄河上游水土流失,肯定会修一个碑,不过这次驮着碑的不是龙王爷的儿子,而是天蓬元帅的儿子。

    保护环境,人人养猪,很有道理啊。

    作为竟陵县令,老李不可能没事干就养猪,猪肉成品有一个大销路是军需。其中主要是精兵战兵,草原上牛羊不缺,但辽东、西域,肉食就没那么庞大的就地供应链。所以二次西征的时候,就有大量的腊肉咸肉出现在后勤车队中。

    一路打过去这么畅通,恩威并举是肯定的。威,党项人鲜卑人见过了,披坚执锐的唐军根本刚不过;恩,除了皇帝的免死旨意之外,就两样,一是西征抢劫所得合法,二是跟着唐军有肉吃。

    咸猪肉炖芋头粉,第一次吃到这玩意儿的党项人当时就表示“再来一碗”。靠着大量的腊肉、火腿、腊肠……唐军在青海戍边前线,乌堡附近逐渐多了不少羌塘野人部落,这些部落的战士也很难吃到肉,只有头领的亲兵以及贵族武士才能吃肉,至于奴隶,不用多想,全程吃素外加骨头。

    唐军方法很简单,一碗猪肉炖粉条,换一个奴隶咬咬牙造反。

    效果嘛,乌堡多修了好几个,用的是羌塘野人的那些奴隶。而且根据皇帝旨意,这些人作为“羌塘义从”,有了正式的官方旗号,但粮秣中央并不拨付,青海军也不负责,这需要他们自己挣。

    和“党项义从”不一样,“羌塘义从”是彻头彻尾的原始聚落和奴隶制邦国属性,礼制、道德、对错……毫无概念。

    但“羌塘义从”这些奴隶和天竺贱民还是不一样的,他们至少还知道反抗,人类的正常思维也存在,那么,跟着唐人有肉吃,想要换到“猪肉炖粉条”就要干活,这个简单的道理他们懂。

    至于抢唐人?看了看做“猪肉炖粉条”的唐军火头手中的明亮菜刀,他们不蠢。

    随着军需品的提升,竟陵县令老李难得跑了跑兵部的关系,一句话,下回兵部采买腊肉,竟陵县是有份额的。

    老李琢磨着销路提前打开,接下来就是生产问题,事情就变得简单起来。谁阻碍生猪养殖,谁就是竟陵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敌人。

    作为竟陵县委书记,老李代表了竟陵县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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