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暹罗双胞胎之谜第1部分阅读(1/2)

    前言

    在世界文学的浩瀚银河中,侦探小说无疑是一颗闪亮的星。

    侦探小说最早的发源地是英国与美国,后来影响到法国、比利时、德国、加拿大、苏联与东欧一些国家的文坛,逐渐又发展到亚洲,在日本、中国、韩国都出现了“侦探小说热”。其发行量在世界文坛上也是高居其他小说之首。

    在中国,侦探小说所拥有的读者群是仅次于武侠小说的,这无疑是因为这两种小说精彩的情节与巧妙的构思,以及悬念迭起和神秘色彩吸引着读者。在我看来,侦探小说不仅是罪犯与侦探的斗智,也是作者与广大读者的斗智。侦探小说的启智性,还表现在一些科学破案的陈述上,通过把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等知识融入作品,人们在阅读时既获得了各方面的知识,又自觉锻炼了读者的思维能力。这是只有侦探小说才具备的特点,也是武侠小说所无法比肩的,更是《棒槌学堂》系列精校e书制作的初始动力所在。

    在此,特别感谢52ebook论坛提供的交流平台,更感谢52管理员听风轩、gwjyc、zcs007及各位书友对这套丛书的制作所提供的无私的帮助!真诚的表示感谢!!而对于本丛书,虽然自称是精校e书,却仍然会存在许多缺点及疏漏,这完全是制作者知识水平所致,也望朋友们海涵!!

    埃勒里·奎因——西方侦探推理小说第三代典范

    从整个西方侦探推理小说史来看,埃勒里·奎因属于第三代作家。第一代是由福尔摩斯掀起的短篇侦探小说热,其主要作家是柯南道尔、普斯特、傅尔曼等人;第二代作家的代表人物有阿加莎·克里斯蒂、安东尼·贝克莱、范达因等人,他们在20世纪20年代成名,创立了长篇侦探推理小说的新形式。经过两代人的探索和创作,侦探推理小说的基本模式、写作手法均已确立,为新一代大师的崛起奠定了基础。30年代之后的侦探推理小说家注定成为该领域的集大成者,其中最著名的两位大师就是埃勒里·奎因和约翰·迪克逊·卡尔(1906一1977)。

    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是曼弗雷德·本宁顿·李(nfred bennington lee,1905-1971)和费德里克·泰纳(frederic dannay,1905-1982)这对表兄弟合用的笔名,他们堪称侦探推理小说史上承前启后的经典作家。两人本来分别从事广告业和电影业,1928年因参加有奖征文,两人开始联手创作侦探小说,三年后两人都辞去各自的工作,专门从事侦探推理小说的创作。在合作的40多年间,他们共推出40部长篇小说、4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大部分以埃勒里·奎因的笔名发表。埃勒里·奎因也是其小说中的主人公,其角色本身就是一位侦探小说作家兼超级侦探。年轻英俊的侦探埃勒里·奎因和他的父亲——纽约警察局的警官理查德·奎因是其大多数作品中的主要角色。

    故事中的埃勒里·奎因,有着运动员的魁梧体魄和迷人的银灰色眼睛,他思维敏捷,具有高超的推理能力。这一形象成为美国侦探人物的标准模式——一个极具性感的现代美国的福尔摩斯。

    奎因侦探推理小说开创了美国侦探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其奎因探案系列和雷恩探案系列烩炙人口,风靡美国及欧洲,至今畅销不衰。其小说的主角埃勒里·奎因也成为家喻户晓、深受读者喜爱的人物。

    难怪美国侦探推理小说家、评论家安东尼·布彻赞叹说:埃勒里·奎因就是美国侦探推理小说。在历次“历史上最伟大的10位侦探推理小说家”的评选活动中,埃勒里·奎因榜榜有名。

    埃勒里·奎因从不轻视读者的推理能力,在他许多侦探小说中的最紧张关头都特别设定一个章节“挑战读者”,希望读者在不看结尾的情况下能独立侦破书中设下的疑案。

    纵观埃勒里·奎因的侦探推理小说系列,大致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小说受范达因的影响,在主要人物奎因身上也不乏范达因笔下侦探范斯的影子,其衣着、举止、言谈、性格都带有浓厚的英国味。属于这一时期的作品有《罗马草帽之谜》《希腊棺材之谜》《荷兰鞋之谜》等国名系列和《x的悲剧》以及雷恩侦探系列共14部。

    后期创作从《凶镇》开始,该时期的作品与前一阶段作品的最大的不同是侦探奎因的美国化,动作增多、语言简练、性格活泼,连犯罪的场所也更具美国特色了。

    然而贯穿埃勒里·奎因前后两个时期全部作品的是他的最大特点:设局精巧,推理严密。奎因侦破的每一个案件都是难解的谜团,整个案情扑朔迷离,没有任何明确的线索,使人如坠五里云雾摸不着头绪。不看到最后,读者很难猜到罪犯是谁,看到谜底后,对作者无懈可击的严密推理只能赞叹。奎因作品的另一个特点是丝毫没有对暴力、色情的喧染,使读者在不受暴力和色情刺激的情况下平静地享受逻辑推理的智力乐趣。这在侦探小说中是难能可贵的。

    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埃勒里·奎因的绝大部分小说迄今未搬上银幕。在电影业十分发达的美国,这是十分罕见的,何况是像奎因探案这样深受读者喜爱的系列作品。但这并非好莱坞的疏忽,它曾将奎因探案系列中的几部拍成电影,但不成功,遭到奎因书迷的抗议,只好作罢,至今未敢问津。这大概也可以算是奎因侦探小说的另一个特点吧。

    第一章

    人的基本天性是使这个世界免受无形杀手泛滥之灾的唯一因素。犯罪意识的复杂性也是它最大的弱点。指给我一个所谓“聪明的”谋杀者,我就还你一个已注定要死的人。

    ——路易吉·佩尔萨诺(1928)

    1 燃烧的箭山

    蜿蜒而上的山路被晒得像烤箱里的面团,它时隐时现,盘绕在山腰两侧,像是有人兴之所致贴上去的。地表在炎热的阳光下龟裂开来,宛如褐色的玉米面包发酵后膨胀无度,到了极限,又不知什么原因缩成了一团,形成了许多特别毁轮胎的车辙。为了让偶尔驶上这条倒霉路的驾车人体会到更多的刺激,这里频繁的上下,左转右拐,时宽时窄,高低不平,可说得上是险不胜收。大量扬起的尘土里,每一颗沙粒就是一只残忍的蝗虫,似乎都想在这些缓缓爬上来的肉身上咬上一口。

    由于感到刺痛的眼睛上架着一副带斑点的太阳镜,布帽压得很低,埃勒里·奎因先生变得认不出来了,亚麻布夹克衫的褶皱里已积满刚走过的三个县的尘沙,身上全是脏污汗腻的感觉,他弓着脊背,全心全意地扑在快散架的杜森伯格车的方向盘上,抱着孤注一掷的决心,要和眼前的道路拼个你死我活。从塔基萨斯到现在这个山谷的40公里的生路陌途上——这里也还只是正式的出发点——他不断地诅咒这每一个转弯;弄得这会儿嗓子都哑了。

    “你自己的错,”作父亲的恼怒地说,“你还说山里肯定会冷!天哪,我觉得就像是有人用砂纸把我浑身上下打磨了一遍。”

    用一条灰色的短头巾照阿拉伯人的式样把头裹起来抵挡尘土,警官心里的不满已压抑不住,比如说这路况,每驶出50码远必有一次剧烈的颠簸。他在副驾驶的座位上,不停地扭动、呻吟,沉着脸瞥一眼堆在后面的行李,再看看被甩在身后的高低不平的道路,他颓然倒在座椅的靠背上。

    “不是跟你说过么,应该沿着山谷的小路走?”他动作夸张地朝窗外指了指,“我是这么说的,‘艾尔,听我的——进了这该死的深山,说不定会碰上什么样的路’。这话我说过的!可你不听,非得来个夜探险路,想学人家探险大王,学谁,那个倒霉的哥伦布吗?”警官略做停顿,又抱怨了一句他不满意的天气状况,“固执。就像你母亲一样——愿她安息!”他匆忙加上后面这一句,表明他毕竟是一位敬神的绅士,“好啦,现在你该满意了吧。”

    埃勒里叹口气,瞥了一眼前方之字形上升的道路。天空正以很快的速度变成柔和的紫红色——这倒是个有着诗情画意的地方,他想,如果身边不是坐着这位因疲劳、闷热和饥饿而牢骚满腹,变得根本无法理喻的老父亲的话。与山谷毗连的山脚下的确是有一条诱人的路,有成排的树,似乎应该有荫凉,但是,他悲观地想,真跑过去,也未必和想象的一样。

    杜森伯格车在沮丧的气氛中继续颠簸向前。

    “还不光是这个,”奎因警官的话还没说完,发红的眼睛在头巾下面注视着前方的道路,“整个假期也这么毁了。一路上全是麻烦,一个接一个!除了让我闷热就是让我心烦。真见鬼,艾尔!所有这一切让我心烦透顶。把我的胃口也毁了!”

    “我的胃口倒还没毁,”埃勒里叹息道,“现在我能就着法式炸皮垫和汽油吃下一条古德伊尔轮胎,我都快被饿瘪了。咱们这是走到哪儿了?”

    “蒂皮斯。美国某地。我只知道这么多。”

    “好吧,蒂皮斯。这不是很有文学背景的地方吗!让人想起被山火烤焦的鹿肉……哇,那头鹿叫什么来着,杜塞!不,应该是黛西,对吧?”

    被颠得东摇西晃的警官瞪着眼睛一言不发;这已经清楚地表明,他认为儿子说的完全不对。

    “好啦,好啦,爸。别在意了。开车出来碰上些不如意的事是免不了的。你这会儿想要的不就是一瓶蒙特利尔产的威士忌么,你这变节的爱尔兰人!……你瞧,我说的不错吧?”

    他们在上坡时停在了一个转弯处,拐了多少个这样的弯已数不清楚,为什么单在这里停下,埃勒里自己也说不清。托木奥克山谷已被留在了几百英尺之下,下面那片有绿色植被的平台地早已被紫色的雾气笼罩,这股似雾又似云的紫色给人一种感觉,它是被某种巨大而炎热的猛兽搅动起来的。像蛇一样盘绕山间的一条条灰色的道路在雾气中半隐半现。看不到任何光亮灯火,也没有住家的迹象。

    头顶上的天空也开始被雾气弥漫,太阳像切成片状的甜瓜,正在向山谷后面沉落下去。十英尺外就是道路的边沿;没有缓冲,陡峭地通向山谷下面的绿地。

    埃勒里转过身来向上望去。高耸的箭山分明是由苍松翠柏和矮灌木丛构成的一幅织锦,颜色上极富深浅的对比。尤其是那茂密的树冠,紧凑得像布面一样,没有一丝缝隙。

    他再次启动杜森伯格车:“快熬到头了,”他轻笑着说,“感觉好多了吧。要不要去领略一下,警官!很不错的——完全是原始的大自然。”

    “对我来说,过于原始了。”

    转眼之间降临的夜色笼罩了他们,埃勒里打开了车前灯,两人都陷入沉默中,四只眼睛只顾盯着前方。埃勒里在出神,而老先生的闷气也还没有生完。前灯照亮的路面上有些奇怪的烟雾,一团团地舞动着,打着旋迎面扑来。

    “咱们是不是该到了?”警官在黑暗中眨着眼睛咕哝道,“现在正在下山,对不对?或者这是我的错觉?”

    “时上时下,”埃勒里的声音也不高,“越来越热了,对吧?塔基萨斯加油站的那个大舌头壮汉怎么说的,离沃斯奎瓦有多远?”

    “50公里。塔基萨斯!沃斯奎瓦!噢,天呐,这些拗口的地名可真要命。”

    “是不那么浪漫,”埃勒里也咧了咧嘴,“可你也领略到印第安人的词源学之美,不是吗?这倒挺有意思的。我们美国人出国访问,不是也对‘外国’地名的发音叫苦不迭么——利沃夫、布拉格(现在知道了吧,praha不念布拉哈,而念布拉格)、布雷西亚、巴尔德佩尼亚斯,还有我们熟悉的英国的哈里奇和莱斯特郡。还有那些单音节的字……”

    “嗯,哼……”警官有意无意地随口答应着;同时还在不停地眨眼睛。

    “……也可以拿咱们国内的情况做个对比,比如阿肯色、温纳贝戈、斯科哈里、奥齐戈、苏城、萨斯奎汉纳【注】,诸如此类,不知还有多少。还谈什么传统!是的,长官,红皮人(印第安人)确实曾在这山谷里出没。穿着‘皮卡辛’鞋,鹿皮衣,头发编成一股一股的,插上火鸡羽毛。他们的信号火堆冒出的烟雾……”

    “嗯哼,”警官第二次发出这种奇怪的声音,他突然挺直了身体,“看来就在附近,他们又在点火堆了!”

    “什么?”

    “烟,是烟,你这小子还不明白吗?”警官似乎要离座而起,“就在那里,”他叫道,“咱们的正前方。”

    “别瞎紧张,”埃勒里尖声说,“这种地方哪来的烟?也许夜里会有起雾的现象。这山有时也会和人闹些恶作剧。”

    “那现在就是了,”奎因警官揶揄道。遮挡尘土的围巾不知何时已从头上滑落。他犀利的目光中已见不到厌烦和困顿。他侧起头来,凝望了许久。埃勒里的眉头也皱了起来,迅速瞥了一眼后视镜,马上把目光收回,再次紧盯着前方的道路。现在可以肯定是向山谷下面驶去,每降下一英尺,烟雾就会更浓一分。

    “怎么回事,爸?”他小声问着,同时也在用力嗅。空气中隐约有种令人不快的辛辣。

    “依我看,”警官重新缩回到座位上,“依我看,艾尔,你最好加快点速度。”

    “难道是……”埃勒里的声音更低了,还费力地咽了一口唾液。

    “看样子很像。”

    “林火?”

    “是的,林火。现在该闻出来了吧?”

    埃勒里的右脚在油门上踩下去。杜森伯格向前猛冲。

    怨气全消的警官把身体转向车外,把光线很强的侧灯打开,射出的光柱像一柄长柄刷清扫着山坡。

    埃勒里的嘴唇绷紧了;话也不说了。

    尽管他们所在的位置和时间都该有凉意出现,可空气中却开始充溢一种怪怪的热力。被杜森伯格车撞开的烟雾盘旋飞舞,浓得像一团棉花。这是烟,没错了。而且是干燥的树木和枝叶燃烧产生的烟尘。那些刺鼻的微小颗粒充塞了他们的鼻腔,灼痛他们的肺,令他们咳嗽不止,不由自主地流眼泪。

    左边是山谷,除了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到,就像是夜里的大海。

    警官挪动了一下身子:“还是停下来吧,儿子。”

    “是的,”埃勒里声音含混地说,“我也在这么想呢。”

    杜森伯格车喘息着停了下来。

    前面是浊浪排空般的烟尘。上方——并不远,也就是100英尺左右——浓烟包裹着的火光已开始显现。下面也一样,不太明显的光亮是阴火,有成百上千处,马上就要连成一片;另外一些摇曳闪烁的已不是阴火,而是长长的火舌。

    “正好是我们要去的方向,”埃勒里的声音里也有了怪气,“咱们最好还是掉头。”

    “这里还能掉头吗?”警官叹息道。

    “我要试一试。”

    在这样闷热的黑暗中,这可是件令人提心吊胆的精细活儿。这辆老掉牙的古董车是埃勒里多年前挑选的,根据自己的需要做了些改装,但还从没像今天这样跑这么远,这么快,而且是这么难走的路。左打轮,右打轮,前进,后退,在他一点一点慢慢掉头时,脸上开始冒汗,沉重的喘息之间还不时夹杂两句诅咒,同时,警官那苍白的手则紧紧抓着风窗旁的把手,唇髭被热风吹得抖动起来。

    “最好快一点,儿子,”警官镇定地说。他的目光上挑,投向箭山黑漆漆的山坡,“我看……”

    “什么?”埃勒里喘着粗气问,他正在做最后一次努力。

    “我看火已爬到路面上来了,就在咱们身后。”

    “噢,天呐,不要这样!”

    就在埃勒里注意向车外看这一小会儿,杜森伯格车却熄了火。他突然觉得想笑。这一切太荒唐了。一个火的陷阱!……警官身体前倾,保持高度的警觉,但却像眼鼠一样一声不吭,这时埃勒里大吼一声,狠狠地踹了一脚油门。车一子猛地向前冲去。

    从他们所处的位置向下看,整个山坡都着火了。地表上的植被撕成无数碎片,有的地方是阴火,更多的地方已是长长的火舌,肆无忌惮地向四周扩散。整个火场,从他们所在的高度望去似乎并不大,而实际上已有好几公里长,就像是一瞬间整个世界都燃烧起来。也就在他们沿着坑洼不平的道路急速返回的这一刻,两人都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

    现在是7月末,全年里最热、最干燥的季节。这里是一片处女林,纠结在一起的树木早被太阳晒干了水分,正是见火就着的时候。宿营者不小心留下的火星,一个没有掐灭的烟头,甚至风中两个枯枝的磨擦都能引火。它们先在树冠下迅速蔓延,然后是山脚,再乘势向上,逐渐燃遍整座山坡。

    杜森伯格车慢了下来,又勉强前行一段,蹿了几蹿,终于在尖利的刹车声中停了下来。

    “咱们被困了!”埃勒里在方向盘后面欠起身来叫道,“前后包围!”转眼间,他突然安静下来,坐回到驾驶位上,伸出手去找香烟。他疹人地咯咯笑了几声,“真是荒唐透顶,不是吗?要让火来做最后的审判!说吧,你都犯过什么罪恶?”

    “别傻了,”警官厉声呵斥。他挺起上身,很快地左右察看。火已经烧到路基上来了。

    “真是多此一举,”埃勒里猛吸一口烟,再无声地喷出来,“还把你连累上。看来这也是我最后一次犯傻了……不,别看了,爸,看也没用。没有出路,除非冲向火海。道路太窄,火已开始吞噬上面的树干和灌木。”他又一次咯咯地笑起来,眼睛虽有风镜相隔仍能感觉到热力,脸也苍白得厉害。“最后那100码,咱们挺不过去的。看不见——这条路又七拐八弯的……机会是有,那就是在被大火吃掉之前,乘火箭飞离。”

    警官鼻孔张大,一言不发地凝视前方。

    “多么糟糕的戏剧性变化呀,”埃勒里费劲地说着,皱起眉头向山谷那边望去,“怎么才能离开这里,我是没辙了。是不是有点庸医的味道。”他咳嗽着做了个鬼脸,把烟头扔出车外,“好吧,结论是什么?咱们是留在这里等着烧烤呢,还是豁出去冲一冲,要不就沿着山梁爬上山顶?赶快吧——咱们的主人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警官重新坐稳:“好好把握。像以往一样,咱们一定能摆脱困境。出发!”

    “是的,长官,”埃勒里咬着牙说。他的目光中充满痛苦,不是被烟熏的那种。杜森伯格车发动起来,“用不着四下里看,真的,你应该明白,”他话语间透出一种怜悯之情,“没有出去的路。这是唯一的道路——小路根本没有……爸,不要再离开座位。用手绢把鼻子和嘴都捂起来!”

    “我说过了,出发!”老人不耐烦地嚷道。他的眼睛发红,闪闪发亮;就像水洗过的煤块。

    杜森伯格车摇晃着向前开去。车身上射出去的灯光也只是把盘绕车身的黄白色的烟雾照得更醒目。埃勒里此时完全是在凭本能而不是感觉驾驶。这无异于拼命,表面看上去他很坚定,实际上他脑子里在急速回想着这糟糕的路面上的每个起伏和倾斜。这里应该有个弯道,接下来似乎有了坡……

    现在,他们已开始不停地咳嗽;尽管有风镜保护,埃勒里还是泪流不断。已经饱受各种异味刺激的鼻孔里又有了一种新的怪味,是橡胶烧着后才有的气味。轮胎随着热空气飞腾起来的木炭,在未燃尽的时候又轻轻落在他们的衣服上。

    尽管周围全是树木燃烧发出的噼啪声,还是能听到从山下很远的地方传来微弱的救火车的警笛声。一个来自沃斯奎瓦的警告,埃勒里觉得好笑。他们看到了火,救火的人越聚越多,手里拿着水桶、连枷、现做的长柄扫帚,一群群地扑向燃烧的树林。这些人都有过扑打山火的经验。

    他们肯定能控制这场灾难,说不定火会自己熄灭,凑巧下一场雨就解决问题。但有一点似乎已经明确,这两位姓奎因的先生将在这林间燃烧的路上送命,这里远离纽约的中央大街和百老汇,那里没人注意到有这么两个人从这个突然变得无比珍贵的甜蜜的世界上消失……

    “在那儿!”警官尖叫着欠起身来,“是在那儿!艾尔,我知道了,我想起来了!”他手指着左边,在座位上不停地雀跃着,那声音既给人如释重负之感但也分明带着一种哭腔,“我想起那条小路来了。停车!”

    心惊肉跳之间,埃勒里的整个体重都落在了脚闸上。

    透过烟雾的空隙,现出一个黑色的空洞。那里显然是一条路,通向陡峭得难以立足的山坡,那里相当于箭山的胸脯,茂密的一片树林像是巨人的胸毛。

    埃勒里在全力对付方向盘。杜森伯格车咆哮着猛冲急退。换二挡时,车轮陷进松土里,而此处刚好是大路上一个倾斜的地段,发动机呜咽着发出悲鸣——车子只能一寸一寸地移动。它拼尽全力向上攀登,终于加上了速度,一鼓作气上到了高处。现在路面上开始有风了;转了一个弯后,风力更大了些,带着一种松针发出的难以形容的香气,令人豁然开朗……

    不可思议,短短20秒钟,他们逃离了火海、烟尘,把厄运和死亡甩在了身后。已经完全黑下来——天空、树木和道路。甘霖般的空气不冷不热,洗刷着他们饱受煎熬的心肺和喉咙。陶醉在虎口余生的庆幸中,两人好一阵一言不发,只管随着深深的呼吸贪享这失而复得的清新和平静,直到心胸已净化充分,他们才出声地笑起来。

    “噢,上帝,”埃勒里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停住了车,“这一切——一切都太神奇了!”

    警官咯咯地笑着说:“一点儿不错!嗯!”他颤抖着把手绢从嘴上拿开。

    两人都摘下帽子,让凉风尽情从头顶吹过。可当他们想穿透黑暗看清彼此时,两人又都沉默了。刚刚轻松下来的心情又沉重起来。埃勒里松开手闸,再次把杜森伯格车发动起来。

    如果刚才要闯的那条路难走,那么接下来要走的路也不会容易。这充其量不过是一条牛路,多石且野草丛生。但是,人若不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危机关头是很难发现它的。

    这是上天的一个恩赐。风还在向上旋升,他们也随风而上。没有任何人烟。车前灯射出的光柱像昆虫的触须。风已越来越带凉意,树木的气味浓得像酒。那些有翅膀的飞虫都向灯光扑来。

    突然,埃勒里再次把车停下。

    已昏昏欲睡的警官被颠醒:“又怎么啦?”他睡意未消地咕哝道。

    埃勒里正集中注意力在听:“我仿佛听到前面有什么声音。”

    警官抬起长满灰发的头:“也许上面有人?”

    “这好像不大可能,”埃勒里干巴巴地说。前方隐约传来物体碰撞,又有些像大型动物在远处林中发出的叫声。

    “你看是不是狮子?”奎因警官低声问道,这时他想起了随身携带的左轮手枪。

    “我看不像。如果是狮子,我敢说它会比咱们更害怕。这一带会有猫科动物吗。说不定是熊和鹿之类的动物。”

    他再次驱车向前。两人都竖起了耳朵,明显地感到不舒服。刚才听到的声音更大了。

    “天呐,听起来像是一头大象!”老人说着已把左轮手枪拿了出来。

    埃勒里突然笑了起来。眼前出现一条比较平直的道路,远处的拐弯处出现了两道车灯的光柱,看来是一辆车在摸索着向这边开来。现在只要他们坐直就能在自己的车身上看到对面车灯照出的反光。

    “一辆车,”埃勒里轻笑道,“把你的加农炮收起来吧,我的老朋友。还说什么狮子呢!”

    “不是也有人说是鹿吗?”警官回敬道。但他并没有把手枪收回后裤袋里。

    埃勒里再次把车停下。对面驶来的车已经很近了。

    “这样的地方有个伴还是很好的,”他说话的声调显得挺高兴,他跳到自己的车灯前边,“嘿!”他一边叫一边摔舞手臂。

    这是一辆已问世很久的别克牌箱式小轿车。它停了下来,那撞瘪了的车头呼哧呼哧地嗅闻着地面。车里似乎只有一个人,其肩头的轮廓在车灯光的映照下,在盖满尘土的档风玻璃后面影影绰绰地可以看见。

    头从边窗伸出来,窗玻璃已碎,但到底碎到什么程度也看不太清楚。一顶破烂的帽子大得连耳朵都盖住了,让人想起隐居的修道士。脸上的情况也很糟:胖肿、松垂,似乎还潮乎乎的。一双青蛙眼嵌在一堆横肉里,鼻子宽,鼻孔也大。嘴唇的线条非常生硬。一张病态的大脸盘,令人肃然。

    埃勒里凭直觉认定,对长着这样一张脸的人可得加点小心。

    那双眯成一条缝的眼睛先是牢牢地盯在瘦高的埃勒里身上,然后又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