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恰到好处的节制(1/2)

    恰到好处的节制

    约翰·狄克森·卡尔瞧不上硬汉派,觉得他们连故事都编不圆,他还虚构了一个叫奇普·哈德斯通的人来调侃钱德勒笔下的侦探马洛。我认为卡尔说得没错,硬汉派写不了侦探小说,我是指那种充满悬念气氛和斗智斗勇的畅销读物,而不是恕我直言干巴巴的文学。很多人喜欢拿什么“大师们崇拜的大师”和MWA之类的机构说事。好吧,在那个名单上,《罪与罚》都被当成是一部“侦探小说”。

    《长眠不醒》里面根本没什么侦探故事,凶手像大白天的太阳一样晃眼,作案动机更是把读者的智商当做儿戏。文化人爱读钱德勒或者布洛克,因为这类小说的外壳虽然是个通俗故事,内核或者气质却不折不扣地属于知识分子。他们这些人根本不想探究在一间密不透风的房子里,胸口插着尖刀的詹姆斯先生是怎么见阎王的,他们在乎的是语言、风格、节奏。至于情节,如果必要的话,那就随便来点得了。

    而纯粹的侦探小说家都是手艺人,他们唯一吸引读者的地方就是故事:你无法知道凶手从第几页跳出来,你也搞不懂尸体旁边那一串字母是什么意思,直到作者摊开双手,说明一切,你才能带着兴奋的满足沉沉睡去。

    尽管我不觉得《长眠不醒》属于真正的侦探小说,但它依然是一本杰作。钱德勒用简洁洗练的文字把那个时代的美国描画得栩栩如生,在他的故事里,主人公始终保持着克制,从不宣泄暴力或者**,像福音传教士那般坐怀不乱。他在冰冷的大雨中走来走去,在黑成一片的夜晚调查无聊的凶杀案,而做这些的目的只是为了赚点小钱换瓶威士忌,或者说得更文艺一点,只是为了排遣孤独感。你知道,洛杉矶是一座巨大的城市。

    这样的人物在侦探小说中并不少见,在很多作者那里,侦探不再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