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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爱过你(2)(1/2)

    我曾经爱过你(2)

    我决定钦点夏侯彬。

    为什么呢?因为他比一般演员多了点文化,有书卷气。他看起来高大清瘦,卓尔不群。他深沉有成熟男人气息,他抽烟的样子也很好看,完全是高仓健的年轻版本,你们不觉得我应该可以吸引征服搞定这样一个男人吗?(啊?你们不觉得?可是我当时觉得。)

    好,就吃他啦!

    话说那天还约在我的伤心地青春剧场门口肯德基。夏侯骑车带我去。我难得淑女地穿了裙子,走路都迈不开腿。一路上不断乱问,问他家里有几口,老家在哪里,平时都吃什么喝什么爱用什么,咱们好了多久了有没有那什么,你爱穿什么牌子的衣裳……只差没问穿什么颜色的内裤。忐忑不安?真有点。这毕竟不是电影,可以关机重来。出了闪失,丢人就丢到姥姥家了。

    握手,两个高大的年轻男子对视。彼此有点欣赏。坐下,那是一个高而瘦的女生。交谈,问候。来来来,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没什么他给我写了情书(我暗自盯着对面的他,好,情书,原来你也会写情书)。笑,很甜美。我也可以笑得甜蜜,尽管不美。那你们怎么认识的呢?

    好戏开场了。一个编剧的职业素质就是张嘴说瞎话,有组织有细节,栩栩如生,催人泪下。一个演员的职业素质就是临危不乱,即兴发挥,随机应变,会救戏,会捧戏,但不要抢戏。那真是一场精彩的演出,而且完全没有排练过!

    我记得我是这样说的:“大一新生入学,搞了一个迎新会,那天大家都在唱歌跳舞,跳最眩的舞唱最时髦的歌。我记得夏侯是最后一个上场的。他穿一件蓝毛衣,抱着木吉他,清唱了一首自己朋友写的歌,全场鸦雀无声,那首歌叫……”夏侯补充,给我倒可乐:“《去路归路》。”

    “那时候不敢追他,因为他是学表演的。真的有接触是在英语课上,因为他总是迟到,我也是,只好躲在最后一排,我英语特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