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论 情(1/2)

    论  情

    因为要谈色相,我曾迂回曲折,谈到色即是空。中西理学及孔子近情的幽默,意思想把“理、性、情、欲”诸字先弄清楚。何以故?因为谈色相,就必谈到女人,而女人是最不易谈的题目。女人这题目,古今哲学都没法处置;中外宗教更堕入五里雾中。中国哲学向来称女人为祸水,可以倾国倾城。然则祸水之力,大矣哉!孔子称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不过意思说,女人真麻烦,亲近不得,排开又不得,所以圣人三代(子鲤、孙伋)都离婚。这就是王尔德所谓“我们和女人过活不行,没有女人过活也不行”。这都是男子的话。据女子看法,对付男人更加麻烦,近之则骄纵,远之则跑去找别的女人,养了小孩子谁管呢?可见得男人也是不好惹而偏偏不得不惹的东西。像梁鸿、孟光,能有几人?这样在两性糊里糊涂不即不离之间,理学虽然用理与欲相对,灵与肉相对,到头来,还是肉感比灵感可靠,易生效用。

    我们还是慢慢地把理、性、情、欲诸字的字义先弄清楚。

    张潮有言:“情之一字,维持宇宙;才之一字,粉饰乾坤。”(《幽梦影》)曰维持宇宙,则人生一切,非情不可,否则,宇宙就会垮下来。当然他所言,不仅指男女之情,而男女之情,却包括在情的系统中。伦常之教,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莫不先承认情感,由人情出发,求得人情之正。我们可先不断语,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又可以说,中国人最重感情。又可以说,中西哲学思路及论辩法之基本不同,就是中国重情,西方重理。理是分析的,情是综合的;理的方法在于别,情的方法在于和。理把人生宇宙剖析无遗,情必把宇宙人生整个观法,而得天地之和。西洋重理,即Reason,中国人却认为单说理不够,必须加一情字,合情合理,然后为是。

    中国伦理一向就不发达。印度因明之学,到中国来,中国佛家也不觉得兴趣,不能生根或发挥。庄周所以看不起惠施、公孙龙巧辩之辈。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公孙龙“能胜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辩者之囿”。黑白之辩,愈辩愈糊涂。因此,中国先秦就没有西方所谓“系统的哲学”,断语多,而推论的踪迹难寻。墨子能辩,别墨好辩,后来自然消灭。到了宋朝,受了佛学的影响(佛学是善于推论的),才有周濂溪诸人比较有系统的宇宙论。耶律大学,诺尔摄F.R.Northrop曾著书论中西思想之不同,就是专发挥此意。他用的名词,比较难懂,说我们中国人所见的宇宙万物,是“未曾分析的无已进行的动流”(Undiffe*****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