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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非常没,非常罪(8)(2/2)

吧?

    少女的胭脂红最讨俏吧?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

    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后来又青梅嗅,后来又悄悄走,这一举一动,香汗淋漓,胭脂红是不是可闻可嗅?任是哪个男子不动心?

    还爱胭脂红的樱花,仅仅因为它薄命。只短短几日,遍地桃红殒落,看得人心惊,好象一段私情的了断,即使了断,也了断得这样惊心。一大片的记忆,落英缤纷,你是你的,我是我的,虽然共过一个春天。记得也好,忘记也罢,曾有过的这一季,已经足够。

    看过一张画,一片胭脂红,配上了石青,画的名字也好,唤《云端女子》。我不知其意,难解其意,可是我知道,也许送画的人知道吧。这一片胭脂红,想必是爱情的胭脂红,国画中被称为“皴法”的笔触。一寸寸蔓延开来,草一样,疯长着,在心里,在梦里,有胭脂红的光阴里。

    我只愿意当一只紫色的昆虫

    我不喜欢紫色,一点也不。

    衣服中,一件紫色也没有,紫不适合我。这仿佛命中注定,虽然看起来紫有唯美的杀机,带着致命的浪漫,可是,它就是不适合我。我甚至不尝试,就像再英俊的男人,他看起来这样风日洒然,我也一样不会动心。气场不对,再风日洒然又如何?

    记得《金瓶梅》中西门庆看宋惠莲穿一件红袖对襟袄紫色裙子,嫌怪模怪样不好看,于是给她一匹翠蓝兼四季团花“喜相逢”缎子做裙子。四季团花就热闹,喜相逢就更有烟火气,蓝配红,就有了神,有了妖气。可是红配紫,用老话说,坷碜死了。张爱玲为此也说过一句特别明白特别知音的话:现代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得配颜色,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照。这个参差的对照多么曼妙啊。

    写宋惠莲穿得乱七八糟也有道理,在整部书里,宋惠莲是个最让人讨厌的女子,轻浮放浪势利。瓶儿金莲是真心真意喜欢西门庆,而她和在西门庆在一起,总是索要东西,每次都要。虚荣心超过爱欲,而且刻薄地说金莲:“昨日我拿她的鞋略试了试,还套着我的鞋穿,倒也不在乎大小,只是鞋样子周张好。”在这以瘦小的三寸金莲作为女性美衡量标准的时代,这句话是多么恶毒!而她的头上,总是黄烘烘插戴着首饰,与一班男仆打牙犯嘴全无忌惮。真是颠狂柳絮随风,轻薄桃花逐水流,所以,她穿紫色,如此合适。

    还记得琼讯一帘幽梦》中那一个帘子,也是紫色的珠色,主人公叫紫菱,很生香的名字,我却不喜欢,觉得艳俗。不如另一主人公名字叫绿萍,绿这个字,用在名字上,比红或紫要生动。黛玉的丫鬟唤紫鹃,黛是多好的颜色,空灵飘逸,丫鬟的名字不能超过这个黛,叫紫最合适,非常稳妥,不张扬,好象无比的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