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致胡适信」(1/2)

    适之先生:收到您的信,真高兴到极点,实在是非常大的荣幸。最使我感谢的是您把《秧歌》看得那样仔细,您指出76页叙沙明往事那一段可删,确是应当删。那整个的一章是勉强添补出来的。至于为什么要添,那原因说起来很复杂。

    最初我也就是因为《秧歌》这故事太平淡,不合我国读者的口味——尤其是东南亚的读者——所以发奋要用英文写它。这对于我是加倍的困难,因为以前从来没有用英文写过东西,所以着实下了一番苦功。写完之后,只有现在的三分之二。寄去给代理人,嫌太短,认为这么短的长篇小说没有人肯出版。所以我又添出第一二两章(原文是从第三章月香回乡开始的),叙王同志过去历史的一章最后一章后来也补写过,译成中文的时候没来得及加进去。

    160页谭大娘自称八十一岁,205页又说她六十八岁,那时因为她向士兵哀告的时候信口胡说,也就像叫花子总是说“家里有八十老娘”一样。我应当在书中解释一下的。您问起这里的批评界对《秧歌》的反应。有过两篇批评,都是有某方面着眼,对于故事本身并不怎样注意。我寄了五本《秧歌》来。别的作品我本来不想寄的,应为实在是坏——绝对不是客气话,实在是坏。但是您既然问起,我还是寄了来,您随便翻翻,看不下去就丢下。一本小说集,实十年前些的,去年在香港再版。散文集《流言》也是以前写的,哦这次离开上海的时候很匆促,译本也没带,这是香港的盗印本,印得非常恶劣。还有一本《赤地之恋》,是在《秧歌》以后写的,因为要顾到东南亚一般读者的兴味,自己很不满意。而销路虽然不像《秧歌》那样惨,也并不见得好。我发现迁就的事情往往是这样。

    《醒世姻缘》和《海上花》一个写得浓,一个写得淡,但是同样是最好的写实的作品。我常常替它们不平,总觉得它们应当是世界名著。《海上花》虽然不是没有缺陷的,像《红楼梦》没有写完也未始不是一个缺陷。缺陷的性质虽然不同,但无论如何,都不是完整的作品。我一直有一个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