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说“散文”(1/2)

    散文这个名词,在古典文学里,原先已有两个概念。其一是和韵文对立的,指不押

    韵的文章。其二是和骈文对立的,指句法不整齐的文章。这两者都是属于文体的概念,

    而不是文学形式的概念。现代文学中所谓散文,和小说、戏剧、诗歌分庭抗礼,其意义

    便是一种文学形式了。

    把散文这个名词赋与文学形式的概念,大概起于日本,而日本人是以此作为英国文

    学中所谓Essay的译名。不过,Es-say这个名词,在英国文学里,本来只是指一种比较

    短的论文,篇幅虽不长,但内容却还是庄重的,或者说,“一本正经”的,对某一事物

    发挥议论。用我们的文学名词来表达,应该就是论说文。论说文还是一种文体,而不是

    创作文学的形式。

    属于文学形式的散文,是专指一种比较轻松、比较随便的文章。它们不是学究式的

    高议宏论,而是“摆龙门阵”式的闲谈漫话。偶然高兴,对某一事物议论几句,评赞几

    句。或者索性把话头搭到别处去,借此发些牢骚,谈些感想。文章内容不一定扣住题目,

    题目也未必能概括文章。这种文章,就文体概念而言,是散文,但不是论说文。英国文

    学界把这种散文,称之为familiaressay,加一个状词,以示与论说文相区别。我们现

    代文学中所谓散文,实质上应该是familiaresAsay的译名。famil-iar是家常、亲热

    的意思,所以我想译作“家常散文”,用家常便饭、家常豆腐的例子。从前有人译作

    “絮语散文”,也还恰当。不过离开了语根。

    随笔是我们古典文学的一种文学形式,它和英国人的家常散文,虽不完全相同,却

    也有些近似。我们现在称“散文随笔”,一般人都以为是散文和随笔两种文学形式的组

    合名词,我以为应当把“随笔”作为“散文”的状词,最好索性改作“随笔散文”,就

    可以作为familiaressay的新译语了。

    在西方文学中,随笔性的散文开始于英国,也特别繁荣于英国。十八世纪后期,一

    位英国作家查尔斯·兰姆写了两卷散文,题其书名曰《伊里亚散文》,我们现在译为

    《伊里亚随笔》。把散文这个名词作为创作文学的形式,开始于此。以前虽然有过十六

    世纪的英国人培根和法国人蒙田,都是著名的散文家,但他们的散文还只是短篇论说文,

    没有家常味,我们只把他们的文集称为《培根文集》、《蒙田文集》。

    兰姆式的随笔散文建立了英国新散文的传统,从此以后,英国出现了许多杰出的散

    文家。英国的报纸,一向不登载小说,也极少登载诗歌。文学版的内容,以书评为主,

    其次便是散文,而散文的内容,有时也是书评。英国散文的繁荣,与报纸的需要极有关

    系。进入二十世纪以后,报纸大量增加,于是有许多散文家应运而生,为报纸写稿。有

    些人成为某一种报纸的专栏作家,每星期供稿一二篇。我已经二十多年不接触英国现代

    文学,不知道他们现在有哪些散文家。我所熟悉的还是四五十年前的几位作家,如卢卡

    斯(E.Y.Lucas)、米伦(A.A.M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