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杜鹃花日子(1/2)

    白天鹅:

    烟雾弥漫著整个白天鹅酒吧。

    我早听说有这么一个地方,坐在这里的人,全是寂寞的人。

    你简直不会相信城里有这么多寂寞的人。

    星期日的茶楼里、戏院中、公园,莫不是拖大带小的快乐人,锣鼓喧天的渡日。

    只有在这里,你见不到一般人的快乐。

    这里坐著的,都是千古伤心人,借酒消愁。

    这是我第二次来。

    来白天鹅的人,全部单身,没有伴,要伴也临时在这里找。

    我在小圆桌上没坐多久,才叫了一杯酒,就有人向我搭讪。

    “嗨。”那人说:“可以坐下来吗?”

    我一看就知道他没有企图,虽然是个男人,他体内的女性荷尔蒙恐怕比我多。

    我示意他坐。

    “你长得很美!”他立刻赞美我,“在外头找不到朋友?”

    “我只是来看看。”

    “这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他低声的说:“在这里,我们最大的快意也是邪恶的,而在外头,即使打打闹闹,也可见得阳光。”

    “是吗?”我说:“我不明白你的话。”

    “我们是遭天弃的一台,”他深深叹一日气,“在这里,一个男人与一个男人,即使忠诚相待,也得不到世人的同情,但在外头,三妻四妾不正常的男女关系却能得到轰轰烈烈的认可──同样不合法,但俗人眼光不同。”

    我微笑,他是在替自己说话。

    我说:“你何必理旁人说些什么。”

    “所以呀,我行我素,我寂寞。”

    “谁不寂寞?”我提醒他,抄起酒,一饮而尽。

    他不回答,侧起头,一付心事重重的样子。

    琴师在弹曲子,一边哼著那苜著名的歌──“一个吻不过是一个吻,一声叹息不外是叹息……当时光逝去。”

    他抬起头来,“我叫尊尼,你呢?”

    “莉莉。”我微笑。

    “你看上去不像莉莉。”他说:“为甚么到这里来?”

    “找个人说说话,整天在家中,嘴都闷臭了。”

    “有丈夫吗?!”

    “有。”

    “他不大回家?”

    “可不是,每个人都熟悉的故事,”我还在微笑,“又不止发生在我一个人身上,诉苦也多余。”

    “真的,丈夫有外遇,也没有什么好吵的了,要不离婚,要不就忍声吞气,你属于后者?”

    “是的,我可以装得事情像完全没有发生过一样。”我又乾了一杯酒。

    “很痛苦吧?”

    “并不,只是很闷。”

    “你很能喝。”

    我又笑,“你这个人,说话很有点意思,你干哪一行?”

    “公务员。”他眨眨眼。

    我仰头大笑起来,是真的笑,不是假的笑。

    “你真的想知道?”他问:“我是作家。”

    “写小说?”我有点意外。

    他没有回答我,忽然之间他的双眼发亮,像是看到了他的猎物,我朝他的视线看过去,看到一个英俊高大的年轻男人走进来。

    “对不起。”尊尼立刻站起来,扭著过去。

    我吁出一口气,怪物,全是怪物。

    我自己也是其中一个。这里不缺怨妇,要多少有多少,个个都穿金戴银,有意无意之中炫耀著财产,希望吸引到年轻的男人。

    可怜虫,全都是可怜虫。

    我们已经不敢再出现在阳光之下,白天明澄的世界不属于我们。

    我再乾一杯酒。

    我是这样的闷,日复一日,想不到出路。

    正想离去,有人过来说:“不介意?”

    怎么会介意,介意又怎会来这里?

    我抬起头,是刚才那个英俊的年轻人。

    咦,意外之至。

    我忽然紧张起来。

    他似乎是个老手,立刻问:“要不要出去?”

    这时的音乐转为疯狂,震耳欲聋。

    我点点头。

    他替我付了账,用手搭住我的手肘,我们离开白天鹅,身边的女人朝我投来艳羡的目光。

    我有点手足失措,我并没有打算一直错到底,我不过来见识见识,这样子平白替我苦闷的生活添了一丝涟漪,我决定跟他出去走走,他看上去还斯文,我一则喝得差不多,二则也有自暴自弃的念头。

    还有什么损失呢,我丈夫不再爱我,我也不再爱自己。

    街上,深夜的空气很清新,我们站在海边。

    他问我:“你怎么会到那种地方去?”

    我笑出来,“我?你呢?你又为什么会到那种地方去?”

    “找女伴。”他说。

    我不响。过一会儿,我说:“你会没有女伴?”

    “外头的女伴太噜嗦,犯不来,一个个都戴著面具,干嘛?我又不想娶她们跟她们过一辈子,那么辛苦作甚?白天鹅酒吧最好,没有应允,没有明天,没有虚伪。”

    他说得也真对。

    “可是天一亮,你再也找不到昨天那个人。”

    “有什么关系?黑夜又会再来临,我再会找到我要的伴。”

    “有安全感吗?”

    “到白天鹅的人,早已不知什么叫安全感。”

    这倒是真的。像我,我又有什么安全感?

    “我觉得我们像扑向灯火的蛾。”

    年轻人笑起来,“你还那么天真,运用起新文艺小说里的句子起来。”

    我也笑了。

    “你这个人有点意思。”他拨我的头发,“而且又长得美,不该在白天鹅内出现。”

    “我也是见识见识。”

    “看穿了,不过是那么一回事。”他说。

    “你叫什么名字?”

    他诧异,“何必问名字?”

    “对不起。”

    “你真的与众不同。”

    我有点尴尬,著著自己的一双手。

    “到什么地方去?”他试探的问。

    “我想喝一杯咖啡。“

    “咖啡?”他像是听到最滑稽的事一样。

    “你想怎么样?马上跳上床?”我问:“我不打算那么做,我不浪费你的时间了,你还可以在白天鹅未打烊之前去物色一个床伴。”

    他凝视我,“不,今夜就是你了,来,我陪你去喝咖啡。”

    “谢谢。”我说。

    “希望你会改变心意。”他说。

    我们找到一个幽静的地方,像多年的老友,亲密的坐在一起。

    我没有叫咖啡,我继续喝酒。

    “喜欢喝拔兰地?”

    “这次让我结账。”我不知道他的经济情形如何。

    “不要紧,我负担得起。”

    我略为安定。今天我运气,碰到个斯文小生,不过也很难说,羊皮之下往往是只狼。不过又有什么关系?是狼是虎也不会有什么分别。

    “很不开心?”他看出我的心事。

    我点点头。

    “为什么?”

    “老调调,丈夫对我不好。”我说。

    “看开一点。”他递上香烟。

    我摇摇头,他点上一枝,小心地啜食。

    我立刻明白那不是普通的烟。

    我惋惜的说:“你才廿多岁,又有什么千古愁?吸这种东西,坏身体。”

    他笑得不亦乐乎,深深吻我的手。

    “你的语气像我的母亲,我没见过你这么可爱的人。”

    我凄酸的想:过时了,我整个人已经过时了。

    “我出来是寻欢作乐。”他指指我的鼻子,“你也是。”

    “是吗?”我问:“你真的快乐吗?”

    “不会比坐在家中更不快乐。”他想一想说。

    我只好苦笑,我也这么想。

    每个人都有一段辛酸事,他不一定想告诉我。

    他看看表,“清晨两点,你不疲倦,要不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我摇摇头,“我是晚上七点多才睡醒的。”

    “前一天干嘛?打麻将?”

    “不,坐在家中净喝。”

    “你会变成酒鬼,最美丽的酒鬼。”

    “很多时也想,喝死算了。”我说,“多没出息,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正在吃苦,非洲的儿童连饭都吃不饱,我们这班饱暖思淫欲的人简直猪狗不如,阻是我的心是那么沮丧,简直要炸开来似,就是因为有酒的缘故,我的精神才没有崩溃下来。”

    “你要找个聊天的对象。”他说:“你找到了,明天,你不会那么幸运,给你一个警告,

    千万不要登上陌生人的车子,否则你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我打一个冷战,“我要走了。”

    他咧嘴一笑,一口好牙齿,“跟我在一起,不用怕,我不会勉强你。”

    这个世界太不公平,男人出来寻花问柳,有什么关系?最多损失一点金钱,但是女人能不能像男人一般?我实在很怀疑,弄得不好,往往会有生命危险。

    我是不该胡乱出来兜搭的。倘若真的活得不耐烦,仰药自尽较为简单清爽。

    我说:“我要回去了。”

    “怎么,我说错话了吗?”

    “没有。”我道歉,“我有点不舒服,我想先走一步。”

    “我送你。”

    “不用。”万万不可,万万不可给他知道我住在什么地方。

    “你怎么忽然之间害怕起来?是我提醒了你?”

    我不出声,站起来。

    “我替你叫车子。”他说。

    他替我叫部街车,我搭上去,车子驶出老远,我才说出地址。

    我落荒而逃,奔回家中,多么希望看到我的丈夫已经回来,焦急地在等我。

    已是清晨,天蒙蒙亮。

    家里除了佣人,没有别人。

    老佣人在打扫,见我回来,很有点安慰的意味。她迎上来,“太太,要不要吃早餐?”

    我问她:“先生呢?”

    “没有回来。”

    我颓然坐下,“给我倒一杯橘子水。”

    我累得筋疲力尽。

    我在沙发上睡著了。

    一面孔的残级。

    傍晚时醒来,照一照镜子,吓一跳:这个女人,这么憔悴,到底是谁?

    不多久之前,我还是花一般的人。

    我问:“先生呢?先生回来过没有?”

    “回来换过衣服,又出去了。”

    “回来吃晚饭呀?”

    “有应酬,不回来了。”

    “有没有说几点钟回来?”

    “叫你不要等他。”

    我已经多久没见过他了,每天上午十一时回来换衣服,换了衣服就回公司,然后便在外头直落,我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他。

    即使在换衣服的时候碰见他,也没有什么话好说,要不就互相讽刺几句,我们已经完全吵不起来了。

    我们夫妻的关系,就会这样继续下去?

    我不能想像。

    我同女佣说:“我出去洗头。”

    非得修饰自己。我做了按摩洗了头,吃一顿饭,回到家,看看自己又仿佛恢复了水准,有阳光的时候永不属我。

    我斟了酒,看一回儿电视,电话铃响了。

    我去接听,是一个陌生女人,“哈…………。”她像个女巫般笑。

    “你是谁?”我问:“你是谁?”

    “你的丈夫不爱你了,他天天不回家,你为什么不同他离婚?”

    我怔住,这是谁?

    “你真贱,男人不要你了,还死赖在他家中,你是个寄生虫,即使被人踩在你头上,即使男人作贱你,你还是不敢动!”

    我啪一声放下话筒。

    我气得混身发抖。

    电话铃又响,我不去理它,斟了一大杯酒喝个清光。

    电话铃还是啊蚌不停,我愤怒地去接听。

    “你是什么人?”我问她。

    那个女人还是狂笑,我只好待她笑得累了才开口。

    我说:“我不会离婚,我不会如你所愿,无论你如何看不起我,你仍然是我丈夫的情妇,没有名没有份,在这个社会中,妻子与野女人有什么分别,自有定论。如果你愿意做我丈夫的妾侍,你可以向我叩一个头,叫我一声太太,我不会离婚,你不用再笑了,我看你已经发了疯了!”我挂上电话。

    我将电话机的插头拔了出来,以图安静。

    怪谁呢?

    怪自己、怪丈夫,也怪不到其他的女人。

    我喝完满满一杯烈酒,换上我认为是最得意的一件晚服,开门出去。

    女佣追上来,“太太,这么晚了,你不休息,还跑到什么地方去?”

    我苦笑,“我睡不著,吃不下,我要出去走走。”

    我开了自己的小轿车,下意识,又来到白天鹅酒吧。

    进去喝一杯东西,散散心。

    我已经有五分醉。

    “嗨!”有人同我打招呼。

    我像是看见老朋友一般,“大作家,尊尼,你好吗?”

    他笑了,在我跟前坐下。

    “你又来了,”他说:“在这里,你可以见到你要见的人,你不会觉得寂寞,来惯了,

    每到这个时候,你便会蠢蠢欲动,身不由主,是不是?”

    我只好点点头。

    “人毕竟是群居动物,在这里,没有太多的假话。”

    我向他笑笑。

    “昨天,你同那比利周一起离开,玩得开不开心?”他很神秘的说。

    “比利周,谁是比利周?”我茫然。

    昨天那男孩子叫比利周?

    “你真糊涂。”尊尼埋怨,“怎么,今天又约了他?”

    我微笑,不置可否。

    我不是来等他的,我只想走出那个不像家的家,躲开我的烦恼,躲开那些女人打进来的疯狂电话。

    如果能够见到他,当然更好,但我不会笨到要等他。

    尊尼要是肯与我说话,已经足够。

    “你呢,你也等他?”我问得很调皮。

    尊尼的面孔涨红了。

    “告诉我,你写些什么题材?”

    “如果你愿意把你的故事告诉我,我可以写出来。”

    我笑,“我没有故事。”

    “每个人都有故事。”

    “就是我特别单调,没有什么值得写。”

    “你同比利周──”

    “我们只喝过一杯咖啡。”

    “他今天会再来。”尊尼肯定的说。

    我乾了杯,自觉很醉了,但非常舒服,伸一个懒腰,靠在椅子上。

    尊尼说:“你真是一个美人儿。”

    我掩住面孔笑。他没有在我起床的时候看见我,现在当然不差,因为现在面孔上搽了成担的粉。随便在街上拉个女人来,化个浓妆,穿件名家设计的晚装,还不都是**的美人儿。

    我没说什么。

    我想天天到这里来,在这里人们尊重我,不比在家里,丈夫踩我当是垃圾。

    “像你这样的女人,应该被珍惜得如珠如宝。”

    不管这话是真是假,我感动了再讲:“谢谢你,尊尼,谢谢你。”

    〔有目共睹,何必谢?”他说。

    我觉得他很有真实感,这里的人比外头的人可爱一百倍。

    也许他们也只是在晚上可爱,白天他们也一样要斗争.一样也有敌人。

    这里当然是完全与现实脱节的一个地方。

    “今天我请客。”我说。

    尊尼呼啸:“今天莉莉请一个圈!”

    大家围上来道谢,我觉得很兴奋。

    几时有人那么重视过我?

    现在有那么多人围住我,跟我说话、陪我笑、一起欢呼、一起喝酒,我还要求些什么?

    我与他们乾杯。

    “欢迎莉莉到白天鹅!”

    “欢迎成为我们一分子。”

    有人把手放在我肩膀上,我回头。

    “比利,”我有点高兴,我像是与他相识已有二十年。

    “看上去你彷佛很高兴。”

    “是,我是很高兴。”

    “不再紧张?”他问:“不再怕我算计你?”

    我拍拍他的手,叫他包涵包涵。

    他坐在我旁边,同我说:“在白天鹅,我们也有一套规则,你放心,盗亦有道,我们会对你很好。”

    我相信。

    有几个女人向我投来艳羡的目光,我悠然自若。

    醉了,真的醉了!

    比利问我:“要不要出去喝咖啡?”

    我摇摇头:“我情愿在这里坐。”

    “你今天是来等我的?”

    我相心一相心:“不是。”

    “不肯给我一点快乐?你这个女人。”

    “在这里,谁也不愁得不到快乐。”我说。

    “是真的快乐吗?”比利忽然问我。

    “不能计较大多了,得过且过。”我并不致于醉得不省人事。

    “我们出去走走,这里大吵。”比利说。

    “我觉得这里吵得可爱。”我不肯动。

    我与他来白天鹅各有目的,他是来选人,我是来趁热闹。

    “我有话同你说。”比利说。

    语气已经是带有命令气氛,我很不悦,摔开他的手。

    他顿时恼怒了,“出去!”

    我抬起头,“你说什么?”

    “我叫你出去!”他显然也喝了不少。

    我反唇相稽,“我为什么要听你的?我又不认识你。”

    “你不认识我?”他拉我起来,“我已经在你身上花了太多的时间。”

    大家静下来,看著他把我拉离座位。

    我的酒醒了一半,睁大眼睛看牢这些一分钟前还是友善的人。

    刚在危急的时候,有人过来说:“放开她。”

    比利周转过头去,“你又是谁?来管我的闲事!”

    “我是她的丈夫。”

    我一抬头,惊喜交集,“学林!”真是他,真是我的丈夫。

    只听得比利周冷笑一声,“这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找妻子的丈夫,你别开玩笑了,我周比利看中的女人,有谁敢碰。”

    “学林!”

    “站在我身后。”学林说。

    比利周忽然向学林扑过去,被学林敏捷的避过,跟著乘胜追击,两记拳头打上他的面孔,比利周的嘴角立刻渗出血来。他退到酒吧,喘息著要找武器,学林趁这个空档,拉起我就走。

    我跟著奔出马路,跳上车子,学林立刻开动引擎,连闯几个红灯。

    我喜极而泣:“学林。”

    他叹口气,把我拥在怀中,“是我不好。”

    我说:“不,是我不好,你会原谅我吗?”

    “我要求你的原谅才真。”

    我伏在他肩膀上饮泣。

    “那种地方,不是你去的?”

    我不出声。

    “那个周比利,是那一区著名的淫媒,手下控制了好些女人。”学林说:“你以为他是什么人?”

    我又打一个冷战。

    “有许多女人被他拍下照片影片,不得不听命于他,你以为那种地方有好人?”

    “你──你是怎么及时赶到的?”

    “我听人说你来过这里,叫佣人盯牢你……就这么简单。”

    “你,你还关心我?”

    “我们到底是夫妻,即使分手,你堕落了,于我有什么益处?”

    我静下来。

    “我想我们也应该谈谈我们之间的关系了。”

    我颓然:“没有得救了。”

    他点点头:“我们还是分手的好,至少两个人都可以开始新生活。”

    “我不要离婚。”

    “你愿意这样子沉伦到底?离了婚可以冷静下来。”

    我摇摇头:“我不甘心。”

    “我是为你好,离不离婚,对我来说,根本已经不重要,但是你的生活那么颓丧,看在我眼内,非常难过。”

    “你还关心吗?”

    “关心?我如不关心,就不会险些儿给那个周比利打死了。”

    我默然。

    “做不成夫妻,也可以做朋友。也许我们做朋友更好。”学林叹口气,“分手之后,你有你自己的世界,可以找一份职业,重新读书……有许多好的事等著你去做。”

    “你令我想起吊死鬼劝替身上吊的故事,在绳圈里看出去,前途多美好,于是替身上当了。”

    “你真认为我想骗你离婚?”

    我拥抱他:“不,学林,你说得对,再拖下去,我只有拖死自己,我们分居吧。”

    他也很唏嘘。

    他说:“人生下来就寂寞,总得靠自己,白天鹅酒吧内的怨妇如果不自救,没有人能够救她们。”

    学林说:“我对不起你。”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你真相信我没有错?”

    “无论将来如何,千万不要回到白天鹅酒吧去。”

    “不会,绝对不会。”

    我们双双回到家中,恍如隔世。

    终于要分手了,真是明智的选择。

    我们对坐艮久,学林镇静的联络律师。

    “这几天我们要好好的聚一聚。”学林说。

    “学林,”我说:“分居后你会约会我吗?”

    “当然会。”他很讶异:“为什么问?”

    我哭了。

    自救是多么艰苦的一件事,但是我生命还很长,必须要这么做,必须要离开白天鹅酒吧。

    冰人:

    我非常寂寞,非常非常疲倦。

    唯一的安慰是出版社寄来的支票,然而手作仔能赚得多少?不外是生活略为宽裕一点而已。

    渐渐朋友的电话也绝了迹,

    就算铃声响,也是编辑追稿。

    而我呢,成日伏着头,写写写,生活是这样沉闷,简直不能相信天底下有这么倒霉的职业,时间悠长,一个人坐在家中,不能见客,没有同事,高度精神集中,写写写。

    我问编辑老潘说:“我想写长篇,长篇小说比较正气,可以出书,完整一点。”

    他瞪我一眼,“可是只要写得好,短篇也是契可夫。”

    倦的时候,巴不得抛开一切,管得他是什么托尔斯泰、海明威、沙洛扬、姬斯蒂还是其他。

    我自顾自说下去,“长篇……”

    “香港没有人要看长篇,越短越好,明白吗?站在车里,坐在理发店里,临睡之前,一下子就看完,最适合都市的节奏。”

    我腻了,我想抛下一切,到巴哈马去渡假。

    我冲口而出:“找一个没有人追稿的地方。”

    老潘冷冷的说:“那还不容易,但是你的生活费用怎么样?还是趁年轻的时候多赚一点,手头有个积蓄,免得七十岁时东山复出。”

    钱……我疲乏的想:真害死人。

    一个月五个短篇,想题材会疯掉,上天入地,什么都写遍,自巴黎到地下铁,头大如斗,稿费再高,我也如一只榨干了汁的橙,瘪掉。

    “生活乏味。”

    “电视台不是偷你的小说来改电视剧吗?生活乏味,同他们打官司呀,把过程写下来,又可以出一本书。”

    我同老潘说:“是是是,出恭也写书。”

    老潘瞪着我,“你越来越粗俗。”

    我还嘴,“所以小说越来越卖得多。”

    “不理你,明天交稿。”

    有读者写信来骂我,说我作品味道越发淡了,不知所云,莫名奇妙,像一煲鸡汤,不停的斟出来掺水,淡得可以。说得很有道理。

    最好是只写一个长篇、一个短篇、一篇杂文。可是环境不允许。

    才在动脑筋,电话又来了。

    是明叔,日报老总。

    他说:“信收到了。”

    “怎么样?”紧张起来,是要求加稿费的信。

    “最近报馆被人告,我觉得在这个时间提出这个要求不太好,你说是不是?”

    我怎么说不是?“那慢慢再说吧。”

    “我会尽快答覆你。”他挂了电话。

    我放下笔,看看窗外,阳光正好,放下工作又到什么地方去?喝茶喝到下午五点,我便内疚起来,有种犯罪感,觉得自己没有资格那么优悠,做疯了。

    电话铃响,是妹妹。

    “什么事?”我说:“没时间聊天。”

    “姐姐,我答应老师到飞机场接一个朋友,我忽然有事,你代我去如何?”

    “开玩笑!”我怪叫:“你代我去我还不要!”

    “姐姐,那位来客是老太太,八十岁,她不可能摸到路到市区,你帮帮她。”

    我啼笑皆非,“你有什么急事?为什么出不去?”

    “小姐,我在医生这里,我忽然作动,看样子要生产了,”她说:“你在这种情形之下,不会走不开吧?”

    当然,这个理由已经够充份。“几点钟的飞机?”

    “四点半。”

    我看看手表,“叫什么名字?”

    “老太大叫谢斐素心。”

    “多好听的名字,我会拿着个牌子到飞机场去找她,现在就去,你放心了吧?”

    她说:“谢谢你!”

    我拿着“欢迎谢斐素心”的牌子到机场,举起它。

    去他的稿子,总得有点私生活。

    旅客陆续出来,果然有一位十分干净,白发如银丝的老太大朝着我的牌子走过来。

    “谢老太?”我惊异于她的精神奕奕。

    看上去也像是七八十岁,但是双目闪烁,一脸笑容。

    “你是来接我的凌器?”她趋向前来问。

    “不,我是凌器的姐姐,凌感。”

    她笑了,“你们年轻人真可爱,谁说如今人情薄如纸?你们还不是对老人很好,像这位周先生,一直自美国照顾我到这里——周先生?”

    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她身后有人。是一个高大英俊的年轻男人,他向我微微一鞠躬。

    谢老太太说:“周先生,没你事了,我们再联络吧,再见。”

    那位年轻人向我说再见,又向老太太说再见,拿起行李走了,我问老太太,“你没亲人?”

    她说:“没有,我家在三藩市,自己回来探访老朋友,朋友是令妹以前的教师,她不良于行,所以托令妹,刚巧令妹亦不便,唉,这是地址,你送我去吧。”

    我驾车把她送到那个地址,索性替她提着皮箱上楼,另一位坐着轮椅的老太太来开门,她们相见大欢,我自觉做了宗好事。

    她们留我吃饭,我放下电话与地址,叫她们随时与我联络,但那晚的确有事,不能奉陪。

    我颇担心,“你们起居有人帮忙吗?”我见屋子收拾得异常整洁。

    “有一个很好的钟点女工。”老太太回答:“世界上充满好人。”很安乐的样子。

    真乐观,我离开她们的时候想,我要是一半这么开朗就好了,那还不朝气勃勃,心想事成。

    回到家中,开了电视吃电视餐。我并没有事,只是不想与两位老太太相对无言。反正隔三四十年,自己迟早会变成她们那样,此刻何必过早练习与孤独老人相处?

    妹妹在第二天生了个胖儿子,足重三公斤。

    我到医院去看她,居然碰到谢老太,那位周先生也在。

    谢老太说:“我把周先生拉了来,大家年轻人做个朋友不妨,是不是?朋友越多越好。你们的气质相仿……我不多留了,凌器需要休息,是不是,凌器?”

    她很识相,难得的耳聪目灵,一点都没有时下老人的通病,如果将来我老了也会这样,我就不介意老。想到这里,声音软了下来。

    她问我:“你还没有结婚吗?”

    我摇摇头,怪不好意思地,顺带看周君一眼。

    “奇怪,都迟婚,到底是挑剔呢,还是贪图独身轻松?”她笑问。

    我不好意思答,顾左右而言他,“我们走吧!”

    “周先生没车子,你送我们如何?”谢老大问我。

    “好好好。”我温和得很恰如其份。

    谢老太坚持我先送她,我觉得很蹊跷,向周君投去一眼,刚巧他也朝我看来,我们相视会心微笑。

    这就是旧通俗小说中形容的“眉来眼去”吧?我忽然之间面孔红了。

    送回谢老太,在她处喝过茶,出来时周君说:“如果你不便,我自行回家好了。”

    我笑说:“我没有什么不便。”

    他便跟我上车。我问他:“周君你是干哪一行的?”

    他很懊恼的样子,“厌恶性行业,女孩子一听便吓得什么似的。”

    我讶异,“不会比我的职业更可怕吧?我的工作是无中生有,吹牛扯谈,你说多无聊。”

    “真的?那是什么工作?”

    “我专业写小说。”

    “哈哈哈!”他说:“你太谦虚了。”

    “你呢?”

    “法医。”

    “哦!”我说:“真是同病相怜,大家都得不到世人的谅解。”

    “可是做为一个作家……”

    “谁敢说自己是个作家?”我笑,“都是江湖救急胡乱混口饭吃罢了,名不正言不顺,倒是你,堂堂专业人士,不必以少数人意见而对自己职业抱有偏心。”

    “凌小姐,被你三言两语,我顿时振作起来。”他很会说话。

    “客气客气。”我说:“府上到了。”

    他礼貌的问:“有空喝杯茶吗?”

    “刚喝过,一肚子水,改天吧!”女人总得有女人的矜持,我推了他。

    “改天见。”

    我加一句:“改天再约。”

    家里有数千字要赶,我实在没有心思出去喝茶玩耍。我不敢说自己有工作狂,但有时候看到无名小卒或是当今红牌,动辄脱稿,实在觉得他们没有责任感。

    没有空就不要写,写了就得负责。

    但是逍遥的人自有他们的乐趣,像我,成日的写写写,快发疯了,没有人同情我。

    说什么自由工作,人家至少有周末休息,我们连这种例牌假都没有,眼睛一睁开来便得写。

    也曾试过出外找一份工作,可是一层层的晦气压下来,很不习惯,早上准七时起床,到公司报到,把所有该做的工作全部做完,老板还是要挑剔,无论怎样,他是英才,你是奴才,这样子下去,日子久了,难免不为了息事宁人而自认是奴才,这么滑稽的关系不知如何维持,只好辞职。

    至今尚怀念那份薪水,虽然同事粗鲁不文,又病于肤浅,但到底月底会得发出固定的薪水来。

    这是过去的事,不必多说。

    电话铃响,是阿施,她说:“老板说你还是写短篇吧!他说一个杂志里有两个长篇不好,张小姐已经写到第二十三。”

    我不耐烦,“她写到第两百三十我也不管,她的长篇在做梦,我的长篇是生活,怎么相同?”

    “老板说,您老请少安毋躁。”

    “为什么不叫她写短篇?不是说只差过曹雪芹吗?应该随心所欲呀!”

    “你最好全世界的人都迁就你。”阿施说。

    “是吗?那为什么我一写短篇就是十年?”

    “没有人写得比你好。”

    “我不要听这种话。”

    “是吗?拍马屁也不管用?”阿施笑,“这种事倒不多,俗云,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她挂断电话。

    电话铃再响,我取起听筒,“听着,阿施——”

    那边沉默一会儿。

    “喂!”

    “我是谢老太。”

    “啊是,对不起,我还以为是编辑追稿呢!”

    “凌感,你妹妹说你忙工作都几乎忙疯了,你也要为自己打算打算呀!我看过大作,认为它们的确值得欣赏,但是你老了之后,你的书会不会叫你‘妈妈’?著作能给你带来名气,不能带来温情呀!”

    我笑。七八十岁的老人家,居然还有心情关心别人的事。

    我唏嘘的说:“没有男朋友,又没有智慧来打发时间,所以只好做做做,很麻木。”

    “麻木?不见得,看上去你彷佛很痛苦。”

    “怎么办?”

    “我来替你作个冰人如何?”

    “冰人?”我咕咕的笑,“你有子侄吗?谢老太。”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呀!那位周先生你觉得如何?”

    “他?”我沉吟,“不知道,可能性不高吧!”我嚅嚅地说。

    “你要给你自己机会呀!”谢老太鼓励,“看见好的男孩子,要把握机会。”

    “我忙着写稿……”找藉口。

    “总可以暂时放下,是不是?”

    “不晓得怎么约会人家。”又急急换另外一个藉口。

    “人家约你,你推掉,是不是?”她什么都知道,了不起。

    我静默。

    “我再帮你安排一下如何?”她试探。

    她老人家是这么善意,我只好说老实话,“听其自然好了,我相信缘份。”

    她叹口气,“固执的女孩子。”然后再说一些不相干的话,便挂了电话。

    我松口气。

    周君很有条件,外型也好,只是身为今日妇女,尚要人做媒,未免有点难堪,如果周君真个对我有意思,发展下去,可能性不是没有的,只不过他一定得比较主动,不可轻易退缩。

    这不难吧?我老听说有男人追女朋友,直追了十年……从来没有人这样追过我,怪只怪自己太爽快,一二三说声好,便准时赴约……也许男方会觉得不够刺激。

    但是写小说管写小说,私底下我是个平凡朴素的人,如果读者误会我生活得像我书中的女主角,那就大件事,说破了嘴他们也还认定我是个浪漫的人。

    事实上我不会应付男人,一见他们就束手无策,只懂得避避避,往往连最心仪的男人也不敢主动上前说句话。

    不知男人怎么想,大概见我冷淡,便退避三舍。

    妹妹在家坐月子,我过去瞎帮忙,她儿子博得全世界欢心,收到的金锁片如开金铺般,我哄他玩,哭了,还给他母亲,乐趣无穷。

    生活还是愉快的。

    妹妹问:“我儿子会在你专栏中出现吗?”

    “会,不靠他那还得了,哪里找题材?”我笑,“还不是狗屎垃圾,看到什么写什么,美其名曰题材够亲切,你现在明白了吧?”

    “自从老姐你开始做大作家之后,我根本不大看小说杂文!”妹妹抱着儿子笑。

    我还能说什么呢,这个幸福的女人。

    “姐姐,那个周先生如何?”

    “你们都要我在三日内把自己推销给他?”

    “人不错,老姐,你那份职业坑了你,只好坐在家中写,又不到街上逛,再好的男生也错过,是不是?”她振振有词,“现在好不容易叫你认识一个难得的人,就得看看有无可能性。”

    “就这么简单吗?”我微笑。

    “对我们普通人来说,就是这么简单,你们艺术家往往另有一套见解,我亦不甚了了。姐姐,明明简单的事,何必把它弄得那么复杂?”

    我低头,“你是不会明白的。”

    “你还在相信一见锺情这种事?”

    “不,可是这当中还似乎缺乏些什么。”我说。

    “周先生是老实人。”妹妹提醒我。

    “谁说不是呢。”我很怅惘。老实人好是好,通病就是乏味及沉闷。

    见周君这么多次,他都静静地,即使两个人见面,他也只是老成持重的叫我去喝一杯茶。女人都幼稚地盼望一段炽热的恋情,不顾后果如何,还是照样向往着。

    周君不像是可以给我这类满足的人。

    我想远了。人家也未必会看中一个在家做手工业为生的半老姑婆。

    妹妹见我自沉思中回复过来,便问:“如何?”

    “我会尽力做。”我说:“也许缘份来了,挡都挡不住。”

    没想到这句话说完没多久,周君就真的开始展开追求,他把谢老太找来支持大局。

    谢老太一次又一次的约我,我百忙中抽空到她家,周君总比我先到,我也算得是个伶俐的人,心下自然有点分数,并没有显著的拒绝。

    谢老太很幽默,她常常暗示,“我就快要回到美国了,你们打算约在什么地方见面?虽然两个人都独居,孤男寡女到底不太好。”

    周君微笑说:“现在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也许我就会走上凌小姐的公寓去。”

    谢老太太大笑,“时代开放,有开放的好处。”

    “那就要看自己的选择与控制了,以前有礼教管住,不必费神,现在似乎更难。”

    谢老太向我微笑,“你是把自己管得太牢了。”

    我的面孔连耳朵,立刻涨得通红,什么都说不出来。

    她又连忙替我解围。“像凌小姐这么静心,现在很少有。”

    我自己也笑起来,“你的意思是:这么孤癖?”

    谢老太走的那一天,我把她送到飞机场。

    周君说:“现在开始,一切都靠自己了。”

    我佯装没听见,心头松一口气。

    谢老太把我拉至一旁说:“有好消息通知我。”

    我说:“一定。”

    “你别敷衍我。”

    “不会。”心中很怅惘,哪里会有什么好消息。

    “向你妹妹要地址,写信给我。”她说。

    我点点头。

    她又把周君拉至一角,依样葫芦的吩咐一番。

    我们齐齐看着她上飞机。

    我把手插在口袋里,闲闲的说:“很有趣的老太太,你们是在飞机上认识的?”

    “正是,渡假回程上,座位被安排在她的旁边,廿小时一直攀谈,她精神好得不得了。”

    “心也出奇的热烈。”我说。

    “凌感。”他迟疑的叫我。

    “什么?”我知道他有话要说。

    “老实说一句!我有没有希望?”

    我转过头来,“这个问题太难回答。”

    “我明白,如果我真的有意思,应该追上十年八年,只问耕耘,不问收获。”他微笑。

    我很感喟,“可是如今社会步骤那么急促,哪里还有这样痴心的傻子?即使有,也不会被欣赏,不!你千万别花太多的时间在我身上,我们做个最普通的朋友,如何?”

    他微笑,“这还不是等于告诉我,我没希望。”

    我不说什么。

    我们就在飞机场告别。

    两个人都淡淡的,提不起劲来。

    我们两个人当中并没有阻滞,但感情却没有燃烧。有些男女排除困难,千辛万苦的结合,简直惊鬼神动天地,但是他们还不顾一切地缠在一起,到底是什么地方来的力量,我心中啧啧称奇,那种不顾一切、勇往直前的精神,不理值与不值,当事人的热情足以使所有障碍物化为灰烬。

    谢老太走后,我与周君便冷了下来,抑或根本没有热过?我仍然沉迷在我的写作世界里,钻象牙塔,靠想像力找生活。

    人家在半夜写,我在早上写,寒冷的大清早,简直不想起床,无可奈何的挣扎起来,一方面跟自己说:清是清苦点,但是不必面对贩夫走卒,已是天大的幸运,写字楼的工作虽然不必天份,但是日日对着一群志不合、道不同的人,也真够烦。

    日日寂寥的过,想想真怵然而惊,然而为嫁人而嫁人?永不。

    这份固执令得妹妹非常恼怒,她认为一日我不肯成家,一日她有义务要照顾我,而我故意令她担心,她认为是不可原恕的事,因此她以朋友身份,约了周君到她家作客。

    周君比我想像中的还要好脾气,我正在讶异他如何会应允下来,到了那日,才发觉他偕一女孩子同来。

    我挑起一条眉。

    竟这样嘛,没有一个是好人,心头不由得紧了一紧,很不高兴。

    妹妹做了许多好菜,一手抱孩子,一手帮女佣招呼我们,我取笑她。“像不像章回体小说中那些富泰的少奶奶,她像是时光隧道的产物,现时很少有这种有闲阶级了。”我瞄一瞄周君。

    与他同来的女孩笑说:“说起小说,真是的,我小时候就看你的小说了。”

    我如被什么锋利的针剌了一下,顿时默静下来。

    这餐饭吃得既长且闷,好不容易捱完,周君要送女友回家,站起告辞,我才有机会松弛一下假笑得发酸的嘴角。

    妹妹老老实实的向我道歉,“对不起,我不晓得他会那么离谱,带女友上来示威,这回子真是赔了小菜又折兵。”

    我骂她,“多事多出报应来了。”

    她说:“你发怒?为什么?是否因为心中酸溜溜?”

    我学着那女孩子的声音:“‘我小时候……’我七老八十?她小时候看过我的小说?至多比我小三五岁!”

    “姐姐,看开些,我何尝不是小时候看你的小说,谁让你廿岁就开始写?人家廿岁开始看,不是小时候是什么?”她抿着嘴笑。

    “气得我!”

    “是不是看见周君身边有人,不自在?”妹妹不肯放过。

    “如果他的要求只是那样,身边要人也很容易。”

    “有点酸溜溜的味道——”她笑,“你为什么不承认你对他有好感?”

    “他不来追我,”我说:“我怎么承认?”

    妹妹叹叹气,“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你还要他踩着风火轮来迫你,日夜以白玫瑰花追随?你写小说写胡涂啦,眼白白失去这个大好的机会,被那种故作天真状的小女人拣了大好便宜,我要是你,我会懊恼得吐血!”

    “别说下去了!”

    我忍无可忍,打道回府。

    知姐莫若妹,她句句说得属实,我还以为周君还会上来痴缠一番,谁知现实中的追求点到即止,我心头不是不烦躁的,费了九牛五虎之力才镇压下来。

    没想到这件事会引起那么大的困扰,看样子我对自己的感情不大了解。

    电话铃响,我去接。

    “凌感?”是周君的声音。

    我没好气,但越是要装出平淡无奇的样子来。

    “每个人都对你那么关心,就是你自己什么都不理。”

    我客客气气的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妹妹说没想到你那么年轻。”他没头没脑。

    “妹妹?什么妹妹?”

    “刚刚那个女孩,不就是我堂妹?怎么?凌器没跟你说?”他诧异。

    我明白了,凌器的诡计。她要看我出丑,毫无疑问,她不会放过我,要我承认周君在我心中有一定的份量。

    虽然这样,我却松懈下来,原来是堂妹。

    “妹妹下个月要结婚,我陪她置些东西,顺带与她在凌器那边吃了饭,你不介意吧。”

    我说:“你今天特别的活泼,特别的漂亮,特别的伶俐。”

    他笑,“是不是有堂妹衬一衬,立刻不一样了?”

    我一怔,串通的,他也不是好人,他与妹妹串通了看我的反应。

    “凌感,我知道你的意思.你是嫌我反应不够热烈,事事不够主动,可是?”

    我不语。

    “你以为我是被谢老太与凌器牵着鼻子走?是不是?”

    他都说中了。

    “瞧,我还不是自动打电话上来了?”

    我仍然维持缄默。

    “明天下午我来你家找你如何?”

    我终于开口:“明天见。”

    在这以后,编辑们找我,就没那么顺利了。

    阿施叫苦连天,“才女啊,你跑哪儿去了?你没稿了,明天派人来取如何?”

    “明天?你跟你老板说,我不写了,没空。”

    “喂喂喂……”

    我已经挂了电话,有空不会写信给谢老太报告好消息?

    老潘又问:“你一向不脱稿,最准时,怎么现在搞得咱们心惊肉跳的?帮个忙——”

    “没有商量,我没空,不写了。”

    “是不是红鸾星动,凌感,我们派人来跟你作个故事如何?”

    “不写就不写,别出怪招。”

    妹妹说:“这阵子报纸杂志上少了‘凌感’这个名字,看上去特别清爽些。”

    我也笑说:“可不是。”

    周君说:“我也说是。”

    我投过去一个白眼。谢老太会怎么说?

    不老山人:

    长得年轻,并不见得有什么好处。

    年轻的时候,看不出来,个个女孩子都皮光肉滑。

    到成年的时候,麻烦真正来到,大学毕业,廿多的人,看上去像十六七,非常烦恼。

    我刻意把头发留长,梳道士髻,架上一副平光眼镜,穿素色衣裳。

    但是每次有人看见我与大弟同走,都会说:“咦,我们不知道你还有个小妹。”

    这倒罢了,大弟廿二,跟我只差一两岁。

    最气恼的是,有些胡涂的亲戚会问:“精华,你大还是二弟大?”

    二弟才十七岁多些!

    找工作的时候,根本不获第二次接见。

    推搪的原因多得很。

    ——“嗯,我们在找经验比较丰富的女士。”

    ——“这个职位要管三十多人,你一张孩儿脸……”

    ——“过几年再说吧。”

    ——“你真是廿四岁?”

    ——“你是来应征工作的?”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教席,我比学生更像学生。

    他们都说:“这小女孩子是谁?什么?教高三英文?”

    我在学校里的绰号是:“小女孩子”。

    大弟二弟叫我“不老山人”。

    大弟说:“姐姐最可怜,她其实并不是小眉小眼的孩儿脸,她整个人的感觉就是嫩,眼角没有皱纹,欠缺表情,脸颊皮肤紧崩,没有创伤感,一眼看上去.更像十六七岁的小娃。”

    我气说;“去找巫婆,巫婆最够女人味:懒洋洋、声沙沙、大眼泡、一脖子的皱摺,去呀!”

    长得年轻,真的不是那么愉快的事。

    尤其是当你喜欢的一位男士,老以为你是他小妹妹的时候。

    朱培检三十八岁。

    比我无异是大了一截。

    本来也无所谓,男方比女方大一点,看上去只有更匹配,偏偏我不争气,根本不像甘四岁。而他,又偏偏两鬃早白,看在人眼内,仿佛叔叔与侄女儿。

    有好几次我故意与他接近,他以讶异的眼光看着我,错把我当小妖精。

    大弟说:“姐姐梳髻也没用,像那种学芭蕾的女孩。”

    二弟说;“其实姐姐并不矮,量一量,足足一六七公分,但看上去就是小相。”

    我很气馁。

    那日大弟的女友裘裘来探望我,我看着她那张蜜色的、成熟的、像成年女人的面孔,非常羡慕。

    我问:“是不是拿烟熏的?你越来越漂亮。”

    裘裘笑道:“不用烟,用酒浸,学我,一天喝半瓶杯莫停,保证你老得快。”

    “没醉死先破产。”

    “像你最好,”裘荔:“真令人妒忌,怎么搞的,跟十年前一模一棵,咱们本来同年,此刻已像大姐小妹,过多数年,怕不就像老妈子跟女儿。”

    “去你的!”

    她格格笑起来,成熟透顶的身裁敌不过地心吸力,非常诱惑。

    我叹口气。

    “像我,”裘裘说:“立刻要扯到茶蘑花事了,你呢,还似蓓蕾一般。”

    “为什么不说我是天山童姥?”

    “可是你发育得那么好,精华,你是个美丽的女孩子,你哪有资格发那么多牢骚?”

    “为什么没有?”我说:“一直给人一种印象,我才十多岁。”

    “多少人求之不得,换了我是你,立刻去参加香港小姐竞选。”裘裘很感喟。

    我不去理她。

    “你是为了朱某烦恼吧?!”她笑问。

    “嗯。”我懒洋洋的应一声。

    “叫我是你呢,我就一二三开步走到他面前刚,向他说:‘我叫艾精华,廿四岁,未婚,对你有兴趣,做个朋友如何?”

    “十三点。”

    “可是十三点永远不用耽在家中观电视剧消磨时间。”裘裘理直气壮的说。

    “找个机会,我会对他说得婉转一些。”

    “朱某很不错,是个人才,这年头要求不能太高,但凡性格不猥琐、有份高尚职业的男人,便是好男人。”

    我伸起双手赞成。

    “还在等什么?手快有,手慢无。”

    裘裘把一切事说得像抢食世界。

    不过我很受她的影响。

    在网球场见到朱培检就再鼓起勇气瑟他攀谈。

    他很客气的说:“见你好几次了,放暑假?”

    “我早毕业了。”我说。

    “几时考大学?”他含笑问。

    “我大学早毕业了,我在圣玫瑰中学教书。”我答。

    他非常讶异。

    “你不是头一个以为我是小女孩子的人。”我说:“很多人以为我得天独厚,其实并不是优点。”

    他莞尔:“十多岁的人总是来不及的要长大。”

    “什么?!”我张大嘴:“你不相信?”

    “我相信自己的双眼,”他笑:“来,要不要玩两局?”

    我啼笑皆非:“你不是要查看我的身份证吧?”

    “身份证?”朱培检笑:“不用了,来,小女孩,咱们决一胜负。”

    他不相信。

    我同裘说起,她睁大眼睛,说竟有这种事。

    “荒谬,是不是?”我说:“多少四十岁的女人希望别人猜她卅二、三岁已经心满意足,而我,我却希望别人猜我廿八岁。我在学校的尴尬更是难以形容。”

    “去整容吧!”裘恶作剧的说:“人家把面皮拉滑,你去增加皱纹。”

    “谢谢你的建议。”

    “不客气。”她也很会说话。

    裘说:“要是我有你这样的青春,我就不愁了,我同大弟走在一起,就比较顺眼。”

    “算了,你才比大弟大1岁半岁。”

    “是呀,不少老女人都说年龄不是一回事,只要心境时常维持青春,就可以瞒过众人的眼睛,但为什么我的情怀那么年轻,却已经没有资格参加竞选香港小姐?年龄不重要?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你借题发挥做什么?”我瞪她一眼:“快帮我解决问题。”

    裘说;“像解决一切问题一样,请继续努力。”

    我也觉得这是唯一可行之法。

    再次在球场碰见他,是他先迎上来。

    “嗨!”他说:“你原来真是圣玫瑰的英文教师?”

    我倒一怔:“是,你查过了?”

    “小女在圣玫瑰念中三。”

    “说多巧。”我说。

    “虽然不是你教她,但是她知道艾老师。”

    我说;“她还怎么说?”

    “说你有绰号叫小女孩。”

    我丢高球拍接住。

    “真不敢相信,你长得跟小女差不多大。”

    我眨眨眼:“廿四岁了。”

    “不过甘四岁还是很小呀。”他笑。

    “什么?”我不赞同:“这是赞美还是什么?”

    “赞美。”他笑。

    “能不能比较实际?”我大胆地说:“譬如说,请我吃饭。”

    他一怔,凝视我:“我有女儿。”

    “我也打听过,你与妻子分开很久,事实上她已经另外组织家庭。”

    “你都知道?”他讶异。

    “是的,没有秘密,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的事。”我微笑。

    “那么明天晚上,我请艾老师吃便饭。”

    “我七点半便可以准备好。”

    “行。我来接你。”

    我问:“你知道我住哪里?”

    “打听一下就知道了。”他微笑:“这城里,有什么秘密可一言呢?”

    他是一个很有趣的人。

    有很多事,是要自己去争取的。

    而我为朱培检,实是第一次主动争取。

    大弟说:“穿得老成点,莫让人以为你是他女儿。”

    仿佛这是我第一次约会。

    我都是身经百战的人了,他们还这样子看我。也许我应该改变作风,同约会我的男士们说:“妈妈希望我在十二点钟之前回家。”

    混赈。

    小弟说:“我从来没有见过姐姐患得患失过。”

    “怎么没有——”我说:“上次申请工作,不获批准,三夜睡不着。”

    “现在还不是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大弟说:“我们都觉得你比较适合教书,你不像强人。”

    “因为长得小相。”小弟说。

    我问:“为什么他不约我今天,免得夜长梦多。”

    “你怕什么?”裘问:“约会而已。”

    “我不知道怕什么。”

    可怕的时刻也终于会来临。

    我穿一件松身的黑色便服,头发挽在头顶,配半高跟鞋。真的已经尽了力。

    小弟说:“不错,看上去像十九岁。”

    “谢谢。”

    “朱培检看上去仍然似你的叔叔。”他又加一句。

    “不要紧,我不怕人说什么。”

    “也许他怕。”

    “他不似没有勇气的人。”

    “每个人都有勇气,他会不会为你使出来呢?”

    我睁大了眼睛,问小弟;“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

    “没什么就别嚼蛆。”我说。

    朱比我早到,而我准时。

    我对他的印象很好。

    他也很意外,看看表,“你恐怕是唯一准时的时代女性。时代女性什么都要跟男人并排,但是又希望男人在约会时等她们一两个钟头。”

    我笑说:“准时是贵族的美德。”

    他说:“幸亏你的思想与性格都很成熟。”

    “幸亏。”我说。

    朱为我叫了食物饮料。

    他说:“我们第一次见面,仿佛是一年前的事了。”

    “可不是,一直没有机会。”

    “我觉得你球打得极好,不是随便来摆姿势的,印象也很深刻,但是怎么也想不到你已超过十七岁。”

    我微笑。

    “你没有一直让我认为你只有十七岁。”他很有深意的说。

    “意图太明显了,”我也很直接的说:“我不见得会跑去跟每个男人说:我已不止十七岁。”

    这时候他有熟朋友走过来,“晦!老朱,同女儿吃饭?”

    我巴不得把那个不识相的人扼死。

    那个人看真了,才说:“啊!对不起,不是令千金,”他笑嘻嘻的改口:“敢情是令千金的同学?”

    我啼笑皆非。

    朱站起来赶他,“老陈,去去!”

    那个老陈大笑着躲开去。

    朱同栽说:“这种廿多年的老朋友,离谱,什么话都说得出来,倚老卖老。”

    “真可爱。”我微笑。

    “太可爱了,谁吃得消。”他很恼怒。

    “别担心,”我说:“我早已经习惯。”

    朱隔了一会儿说:“也许因为我看上去老,而不是因为你年轻。”有点感喟。

    “别傻好不好?”我笑:“我情愿是我看上去年轻,哪个女人不希望看上去年轻。”

    “你真得天独厚。”他微笑。

    这一顿饭吃得很舒畅。

    近中年的男人有种风度,成熟,令人舒适,对女人也是大方的,不会斤斤计较,付出多少,非图得回那么多,是以我喜欢与他来往。

    他送我回家。

    “喂,”我说:“还有第二次吧!”

    “什么?”他大吃一惊:“你的意思是,今天才是第一次?感觉上我们约会仿佛已有数十次。”

    我笑。

    “我们再聊络。”他说。

    “再见。”

    “再见。”

    大弟、小弟在客厅等我。

    他们看看钟,看看我,“已经十点多了,一顿饭吃那么多时间,当心妈妈骂你。”

    “是。”我索性与他们一起做戏,“请你们同妈妈说,我在同学家做功课做得晚了。”

    大弟轰然笑起来。

    小弟说:“看你,满脸春风的。”

    “很高兴,我很喜欢他,我有种感觉,我们会结婚。”

    “女人的第六感真厉害,约会一次,便要俘虏别人,喂,老哥,当心点,有事没事别乱约会人。”小弟打趣着。

    “真的,我一直想嫁他那样的人,”我说:“幽默、稳重、有高贵的职业、生活经验丰富………”

    “我想追他的人是很多的。”大弟说。

    “追我的人也不少呀!”

    “不同的,”大弟说:“你那些男朋友哪里是他的对手,不过他那些女朋友就很难说了。”

    我大力推大弟一下,“你见过啦?说得那么嘴响,你怎么知道你们老姐不是对手?想灭我的志气?”

    “姐姐是她们之间最年轻的一个,毫无疑问。”小弟笑。

    “再过二十年,你俩就知道谁占便宜。”

    大弟说:“你别讲,永远不老也够恐怖的。”

    我叹口气:“没有人可以永远不老。”

    “朱先生对你有没有好感?”

    “有是有的,不过距离婚嫁似乎还前途茫茫,”我说:“真不明人们是如何结的婚,太难的事。”

    “你喜欢比较困难的男人。”

    “是吗?”我用双手托住下巴。

    “早些休息吧。”他们回房间去了。

    自第一次约会到结婚——名正言顺的在他面前梳头化妆………那真是难得的,每一段婚姻都有天路历程吧。一般人都走得比我好。

    像老朱,他有过一次不太成功的婚姻,想法自然不一样,这一次一定比以前更加谨慎,他会不会挑选个长得像他女儿的对象?

    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但也决不会匆匆忙忙下决定,也许与我走三五七年————

    三五七年!那时不老山人也只好老了。

    我倒抽一口冷气。

    我可经不起这样的等待。

    他们都说男女认识半年到一年的时候,最适合结婚。三五七年!我更加睡不着了。

    裘裘说:“每个男人我最多给他三个月的时间,若没有进一步的意思,立刻转移目标,谁有空漫无目标地陪一个人吃晚饭看电影。”她停一停,“你想想,一个女孩子廿二岁正式出来走,三五个月换男朋友,尽其量不过换十来个,青春将尽。”

    “你说得我冷飕飕的。”

    “换男朋友不是换条件,你怕什么?祖母那套还是对的:千万别乱同男人上床。”裘裘说:“想清楚才上去。”

    “到底是开放了,有这种需要的女人,又不怕患上某些疾病的,则不妨放肆点。”我说。

    裘向我眨眨眼睛,“有什么好处呢?白白得个叫众人乐园的绰号。”

    我羡慕的说:“只要最后仍然有人娶她,以前的事,算是什么呢。”

    “别胡思乱想,你快在那位朱先生身上下功夫吧。”

    “如何下功夫呢?他说过他会约会我。”

    “凡事要争取。”

    “是,军师。”

    朱并没有立刻来约我。

    我本来可以借故打电话去,很俏皮的问:“喂,你说好有第二次的。”女人的鬼伎俩是很多的。

    不过太孩子气了,更加把我映得像个小孩子。

    我等了很久,他的电话始终没有来,网球馆内也不见人。十多天了,我想,怎么搞的,有那么多的女朋友?轮那么久还不到我?

    我只好自动拨电话过去,他洋行的女秘书说:“朱先生到美国开会。”

    原来如此,希望在人间。我又放下心来。

    在这个期间,我把头发剪到齐下巴长度,烫一烫,往后梳,配一些大方的耳环,很时髦,看上去比梳髻更成熟一点,同时也选购不少浅色衣服,每个人都知道今年流行水彩颜色。

    大弟很诧异,“姐,你的刻意扮老,反而有进步。”

    我说:“嗳,我也有这种感觉,你知道为什么?大概是因为中年女人都爱穿得七彩缤纷,所以这一下子我与她们接近。”

    “朱先生那里如何?”

    “恐怕这一两天要回来了吧?”我颇具信心。

    真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每天都有希望,不必垂头丧气地做人。

    我一向很乐观,这也许就是我不快老的原因。

    裘在这个时候,忙着筹备与大弟订婚。

    他们是爱情至上。婚后裘要出来工作,她说得也对,“做多十年,三十余岁退休刚好,现在立刻往厨房里坐,也很闷的,在外见识见识,将来不会闭塞。”

    大弟对她顶住半边家庭,很是感激。

    他有福气,娶得裘,踏差一步就糟糕。

    喜气洋洋冲淡我对朱培检的思念。

    但是运气追随着我、我接到他的电话。

    我俩约好去吃冰淇淋。

    我穿上新置的宽裙子,头发用一只发夹夹住,见到他,他呆呆的打量我。

    我呢,看到他也有一种恋爱般的喜悦,是别的快乐所不能代替的。

    “怎么搞的?”他说:“现在复古吗?我记得我小时候的女朋友就是这样打扮的。”

    “是吗?对,我记起来了,六十年代,是不是?咦,你十多岁就结交女朋友?”我笑着坐下来。

    他说:“你这身打扮,配杂果宾治最好,要不就香蕉船,那时不流行减肥,女孩子都可以尽情的吃。”

    “我要巧克力梳打。”我说。

    “我到美国去开会,昨天才下飞机的。”他看上去是有点累。

    我相当感动。

    女人的毛病是太过容易感动,我希望这一次没有感动错误,我说:“我知道你去开会,我找过你。”

    “去之前本来要跟你说一声,又觉多事。到了纽约,又得往洛杉矶,耽搁了近一个月时间,很后悔没通知你,想打电话,更觉冒昧——又不是有什么急不及待的事,一直忐忑然,成年后从来没有这般彷惶过。”他哈哈笑起来。

    我听得呆呆的,缓缓的吃我的冰淇淋。

    这种感党真好。

    有人想念,有人关注,有人约会。

    我说;“谢谢你。”

    “还好吧?”他问。

    我说:“很好,托赖,不过这一个月也不好过,老以为你忘掉我,或是时间不够,尚未轮到我。”

    “真的?那太好了,朋友之间最怕没有共鸣。如今既然大家的想法一样,事情就好办。”

    “我大弟在筹备婚事。”我说。

    “你有两位弟弟?”

    “是的。”我说:“有空到我们家来坐。”

    “你放心。”他笑,“我会不请自来。”

    “你永远是受欢迎的。”

    “我女儿来了,我今天特意叫她来,好介绍给你认识。”他站起来,“囡囡,这里。”

    我抬起头,囡囡已经同我招呼:“艾老师。”

    她是个很清秀的女孩子,我对她有一点印象,是隔壁班的高材生。

    她坐下来。

    他说:“囡囡还是你的学生呢。”

    囡囡礼貌乖巧的笑,“我们对艾老师的印象太深刻了,看上去同我们差不多年纪。”

    我故意咳嗽两声,“今年七十多了,自从在南极仙翁处拿来仙丹之后,就没老过。”

    囡囡笑得很开心。

    隔一会儿她说:“我约了同学,不阻你们,我先走一步。”她站起来道别。

    老朱说:“我这个女儿怎么样,还过得去吧。”

    “应引以为荣。”

    “难得她很独立,她跟她母亲的关系也很好,真舍不得她去美国念书。”

    “是一个人去?”我问。

    “是呀。她希望早些去,已准备向校方办退学。”老朱说:“她母亲在那边。”

    一切都很理想,我不必搞“后母——子女”关系,真好运。

    “那你可静了。”我说。

    “有你呀,”他笑,“人家会以为你是我另外一个女儿。”

    我但笑不语。

    这时候老朱的熟朋友老陈又出现了,他显然没把我认出来,只向老朱眨眨眼,说:“吃茶!”终于忍不住,“女朋友?”

    老朱很大方的介绍:“老陈,出名的狗嘴,长不出象牙来。这是我女朋友艾精华。”

    老陈不好意思的推老朱一把,讪讪的笑说:“别在艾小姐面前损我。”

    我笑了,有进步,这次他没有把我当作老朱的女儿。

    老陈走了之后,老朱看我一眼。“要不你老了,要不我年轻了。”

    我说:“一定是我老了,好景不再。”

    “恭喜恭喜。”他笑说。

    那天我们在一起直到半夜十二点。

    回到家人也疲掉,化妆也糊掉,但是心情好得无以复加,我吹着口哨。

    大弟还在看电视,他说:“事情有苗头了?”

    “有。”

    “你人都残掉,面孔崩溃,恭喜你,你现在看上去像是三十岁。”

    我笑,“真的吗?好消息。”

    小弟说:“求仁得仁。”

    我说:“看样子我有希望脱离这个可怕的家庭,疏远这家庭的成员。”

    大弟也说:“我也希望这件事可以快快发生。”

    我一笑回房,照照镜子,发觉自己真的憔悴得连黑眼圈都出来了,抹掉化妆,往床上一倒,我长长的呼一口气。

    并不太难嘛。

    两次约会,已经水到渠成。

    其实我们认识已有一年左右,但正如他说,他以为我不会超过十七岁。时间就是缘份,要是我真的只有十七岁,事情就完全两样。

    在那一时那一刻,两个人凑在一起,感到兴趣,才可以有更进一步的发展。我们做到了。

    不胜寒:

    我并不知道荣昌在认识我之前,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

    我与荣昌认识三年,无论在哪方面,他都适合我的需要,他长得端正,英气勃勃,办事能干,思想上路,做起工来全神贯注,玩起来很疯。

    所欠的是出身。

    他出身寒贫,由寡母把他带大,他母亲我见过,五十多岁,很漂后大方,现在仍然在中学教书,自力更生,所以我觉得这一点反而成为荣昌更值得我欣赏的一点。

    我的男朋友很多,我自己也不知道谁会最后胜出。

    但荣昌是比较接近的一个。现在差不多着要一点的舞会宴会,我都同他出席。

    说到我自己,我不过是一缸钮六岁大学管理科刚毕业的女孩子,没有什么特别的天才,也不见得长得很美,如果我的父亲不是庞国勋,我将是一个最普通的女人。

    但是庞国勋的大名谁没有听过?谁不知道?

    他是本埠十大商人之一,有自己的电影公司、银行、货运公司以及大厦。

    而我是他唯一的孩子,唯一的继承人.

    因我父亲的缘故,我成了一个最不平凡的女子。

    我有没有被宠坏呢?见仁见智,许多专会拍马屁的男生都不受我欢迎,而荣昌,他事事喜欢据理力争,我反而对他青睐有加.

    我有自己的独立复式洋房、五辆车子、四个佣人、私家游艇,以及世袭的珠宝。

    我是三间公司的总理,七百多人受我调派,由父亲的老臣于替我撑腰,我可以花六个月在利维拉渡假,我签出的支票信用最佳,我在瑞士银行有私人户口,但一牵涉到感情,我跟普通的女人有什么分别?

    我还不是一样为荣昌烦恼。

    荣昌!

    真没想到我会对他认真。

    直到那天早上,我还不知道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有多着要。

    那是一个秋天.天气很好,我心情不错,正自家里出来,有一个女孩子在大门处截住我的车子。

    我把车停下来。

    我绞低车窗。

    那女孩子问我:“你是庞志怡?”

    很少有人这样叫我,我打量她,这是谁?居然直呼我的姓名?

    谁有这种胆子?

    我打量她,她衣着很普通,但看得出是出来做事的人,打扮得相当整齐,淡妆,面色不大好,嘴唇紧紧抿着,彷佛有什么着要的大事要同我商量。

    我的狼犬信信的走过来,我自车子伸手安抚它。

    我问她:“你是哪一位?”

    “我是荣昌的未婚妻。”

    我怔住,我盯着她的脸,知道她不是说谎。

    但!但我一直以为我是荣昌生命中唯一的女人,我才是他的太阳。我心中牵起一股异样的感觉,好小子,欺骗我!我顿时有被刺伤的痛楚,这是生平第一次。

    我淡淡的问:[荣昌,那是谁?”

    “你的职员。”

    “我有七百多个职员,小姐,我不知道你想说什么。”我开动引擎,车子向前滑去。

    “庞志怡,我希望你不要再同他来往。”她说。

    我转过头,“小姐,我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文明人,我希望你别把苦情戏的情节搬到我生活里来,如果你不放心他,那么请好好管教他!我不想再见到你。”

    我开走车子。

    在倒后镜里,那女孩子的身形越缩越小,终於不见。

    我忘忘不安。他有未婚妻!瞒得我好苦,我的怒意上升,车子的速度增加。

    没有人敢这样欺侮我,没有人不对我说真话,没有人会逆我意。我知道什么都有第一次,但这第一次实在太难受。

    到公司我进房间,按钮叫女秘书前来。

    我第一句话是:“传荣先生。”

    到现在,差不多每个人都知道荣昌和我之间的特殊关系,我都不知道怎么开口才好。

    这件事要处理得好,过火了,他还以为我没他不行,太温的话,他曾当我好欺侮。

    最好的办法是从此疏远他,但我此刻又不能控制自己,要问个一清二楚。

    荣昌进来,“什么事?”他扬起一条眉。

    “没事就不能叫你?”我问。

    “你不是那种一点小事呱呱叫的女人。”他微笑。

    一项高帽罩下来,不卑不亢,说得多么漂后。

    这是他一贯伎俩。我现在明懊此。

    开门见山,我尽量以友好的态度问:“你有未婚妻?”

    他怔住。

    看他的表情,我知道错不了。

    “怎么会这么问?”

    “有人来找我,劝我不要再同你来往,”我笑笑说:“因为你是她的未婚夫。”

    “竟有这种事?”他扑哧的笑出来,“粤语片桥段。”

    我很佩服他,他的演技太自然太逼真,只有他眼中的一丝惶恐显示出他心中害怕。

    他为什么害怕?当然因为怕失去我。他着视我?事情就好办。

    我笑咪咪的看看他,我没想到自己的功夫这么高,可以喜怒不形於色,但是我相信,我的眼眸亦泄露我的秘密。

    “没有!”他清晰的说:“我没有未婚妻。”

    我闲闲的说:“那就好。”

    “那个女人,什么模样?”他终於问。

    “很漂后,白哲皮肤,清秀,很会打扮。”我问:“想起来没有?”

    他耸耸肩,“我十年前的女朋友,也不是这个样子,现在走得较为近的,也只有你一个人。”

    他说得很含蓄!走得近。

    什么叫走得近?我笑起来。

    “你笑什么?”他有一丝紧张。

    “我笑天下问有这么多痴心的人。”我说:“要是有人撇开我,我断无勇气找上门与人谈判。”

    他沉默一会儿,说:“我把这事情查清楚了,再告诉你。”

    “我并不想知道,”我笑说:“如果你想起她是谁,请向她说,我虽不是君子,也不会夺人所好.天下没有值得争夺的男人,请她别拦路告状。”

    他涨红了脸,平时牙尖嘴利,此刻竟作不了声。

    我一直在笑,笑得脸皮发麻,忽然发觉:我干嘛要陪笑?立刻把脸挂下来,但觉得犯不看这么紧张,又放松嘴角,真把我累坏。

    过了半刻,我说:“我要去开会,稍后再谈。”

    他出去了。

    未婚妻。

    为什么不告诉我?告诉我也没什么大不了。当然,我不会与人争男友,但是如果他自动走过来我这边,不是我的错吧?

    何必骗我。

    坐在偌大的办公室里,我第一次觉得寂寞。

    第一次觉得金钱不是万能,它驱不走我心内的落寞。

    荣昌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可大可小。

    我并没有正式的朋友。

    没有人真正的对我好。

    如果我请吃请喝的话,起码可以找到三十个“朋友”。

    但真正有商有量的人,只得荣昌一人。

    事无大小,他都能为我提供适当的忠告,小至买一部汽车——“你已经有五部了,小姐,良心要有足处。”大至生意上的决策——“不,我们决不能相信共和公司,他们摆明是一群老狐狸。”……:.

    在公在私我都需要他。

    但是现在忽然冒出一个未婚妻。

    她跟他有什么特殊的关系?

    如今男女之间,一切都很随便,我跟荣昌亦有过无数上床的机会,因为我对他比较认真,所以才略加压抑。性关系最易破坏男女间的友谊,一有这种暧昧,什么话都不好说。

    现在怎么办?

    我叹口气。

    照说应该若无其事的疏远荣昌,然后借刀杀人,把他辞退,脱了关系。

    他不过是个很普通的男人,到处都可以找得到。

    但是………感情这件事实在奇怪,我非常不愿放弃他,我甚至希望那个“未婚妻”是假的,他是清白的。

    我将头里在手心内。

    这真是第一次,以我庞志怡的性格、能力,我少有犹豫不决的时候。

    我又长长的叹口气。攻心为上,现在我明白荣昌对我真可算是落足功夫,至少他令我觉得失去他是一个损失,他是个了不起的人。

    他对我是有阴谋的。

    他不是一个好人。

    我对他有什么用?以前我以为我们谈得来,合作愉快,现在我发觉他要利用我。利用我做什么?做踏脚石,去达到他要去的地方。

    他是个野心家。

    我苦笑,谁不是呢?清贫的荣昌,他找了很久才找到我吧,当然不会轻易放弃我。

    我并不是个笨人,一下子把事情猜了个**不离十。

    我深深为自己悲哀。

    我怎么样才会知道,人家是真喜欢我,抑或是喜欢我的财势?

    有些人肤浅的意图加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荣昌的所为,令我太失望了,我一直以为他是个人材。

    我独自呆坐很久,然后回家去。

    车子尚未驶进私家路就见到她在那里踱步。

    她是荣昌的“未婚妻”,她又找上门来了。

    要命,怎底她吃饱饭没有别的事做?她太糟蹋自己。

    我想知道更多,便停下车,她转过头来。

    她长得诚然很清丽。

    我问:“你一直在这里?”

    她苦笑,“以前我很喜欢约荣昌在这里散步。”

    “以前?多久之前。”

    “十年了。”她说:“我们是中学同学。”

    “后来呢?”我问。

    她无奈的摊摊手,“你不是想我站着把故事告诉你吧。”

    “请进屋子来,我请你喝杯茶。”我说。

    她是个受过教育,好教养,甚至在这种时候都不失幽默的女孩子,荣昌真的把她逼急了。

    说真的,我有点喜欢她,也很同情她。

    我们进了房子,她四周一打量,深深叹息。

    “这间屋子太美了。”她说。

    “哪里。”我说:“请坐,别客气。”

    她捧着茶,“中学毕业后,我做事,荣昌念大学,我的月薪供他的学费,说好今年结婚,如今他反悔了,我出来一打听,原来他认识了庞志怡。”

    她说得很爽快,三言两语讲得清清楚楚。

    我的心像一块石头直沉到底。这样的男人还能要吗?我问我自己,这种男人要来做什么?

    我问:“你认为这是我的错?”

    “我不敢这么说。”她说。

    “那么你又何必来见我?”

    “你是一个强者,他对你倾心,却不一定会对别的女人有兴趣,如果你不理他,他会回到我的身边来。”

    “你仍然要他?”

    “我下了着本,我不能血本无归。”

    我笑出来,“荣昌不是一个好人。”我深觉可惜。

    “是,我比任何人都清楚。他太努力要往上爬,四出钻营,不放弃任何机会,但他也有他的好处,他聪明、好学、勤力——”她苦笑,没有再说下去。

    我也知道。

    那时候我刚认识荣昌,不是因为他的人,而是因他的才能,公司营业部甲组的工夫永远快而且准,主管是一个半秃头的印度种,我怎产都不相信是因为他的缘故,几经调查,才发觉是荣昌与他助手的杰作。

    他们一个小组往往自早上八时做到晚上八时,那印度人迟到早退,对他们冷嘲热讽,专门阻挡他们发展,荣昌忍辱吞声,埋头苦干。

    换了任何人,早就另谋高就去了。

    但是他的理论,是“熬出头来”。

    我在盛怒下把印度人找来大骂一顿,开除掉。

    我骂他:“你不会做,公司付了薪水,请来会做的人支持你,帮助你,你才站得稳,才能保住饭碗,他们是你的恩人,你不但不感激,还百般阻扰,唯恐天下不乱?你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公司有你在,永远不会好,你走吧。”

    然后升荣昌坐他的位子。

    荣昌足足受了三年整的气。

    后来他跟我说:“每个人都可以教我,自印度人处我学了最多,他们的错误,我们不犯的话,已经功德完满。”

    我却很感慨,我说:“树大有枯枝,庞氏企业内不知有多少这种废物。”

    日后荣昌便成为我们的探子,我们很听从他的意见,他在公司里也很有点权………

    我的思想回来,看着我对面的女孩子。

    他的未婚妻!

    “还没请教尊姓大名。”

    “我有什么大名?我姓陈,陈淑子。”她说。

    陈淑子,人如其名——如果她说的是真话。

    “陈小姐,府上干哪一行?”

    “家里做小生意,我与荣昌都是家中独生子,我父母很不喜欢荣昌,说他名利心炽,不像是个安份守己的人,对他许多作为都反感。”

    “你呢?”

    “我总是支持他的,你不知道,荣昌地外面很神气,其实内心很……可怜,他是一个很可怜的人。”

    可怜,怎么会?我愕然。

    “你答应我吗?”陈淑子问。

    “答应什么?”

    她摊摊手,莫可奈何的耸耸肩。

    “你为他,太苦心了。”我说:“你放心,我不是那种一味骄纵,自信十足的富家女,我会有分数,你先请回,我会同你联络,如果心中不宽,出去旅行也好,走开散散心,别对他太认真。”

    她细细打量我,“我喜欢你,庞志怡,你跟一般传说中的富家女完全不同,很佩服。”

    我牵动嘴角,送她出去。

    我很累,躺在沙发上,用手遮着额头。

    不想出去,没有胃口,不欲听音乐。我并没有失恋,或是伤心欲绝,只是失望,对人性的失望。

    荣昌要是不追求我,他一样可以成为庞氏机构的主脑,他人那么能干,高升只是迟早问题,他何必还要耍这种手段?

    陈淑子对他那么好,他完全没有必要辜负她。

    人心难测,我压根不明白荣昌的心理。

    电话铃响,我接听,是荣昌。

    往日他的声音最令我欢心,他不着边际地讽刺我几句,或称赞我一下,我便会开朗起来。

    但现在连他自己的声音都是低沉的。

    “给我机会解释。”他恳求。

    我很疲倦地说:“你有什么好解释的,我们只不过是普通朋友,比较谈得来而已,你私生活并没有必要向我公开,小事不必挂在心上,一下子就忘了。”

    他说:“志怡,我们当真只是普通朋友?”

    “当然是,你还是我的得力助手。”

    他沉默,“我来看你。”他提出要求。

    “我想睡一觉,我们明天见。”我放下电话。

    对他来说,也许只是功亏一篑,但我知道我与他不会有什么前途,难道我们还会结婚不成?

    父亲不介意我一生不结婚,但挑选对象的大权,在他手中,他不会随我放肆。

    他并不是慈父,在他的王国中,他一向是**皇帝,朋友,任我,女婿,得由他挑选。

    荣昌再能干,也不过是七百个雇员中的一个,父亲不可能满意他。这年头还有什么灰姑娘的故事,所以陈淑子是白白给牺牲掉了。

    我很替他们可惜,更替自己难过,我择偶的范围是这么狭窄,不知道嫁的是谁,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自己的家,在这一段空虚的时间内,我得不停的来往派对,杀死时间。我的生活闷透了,所以不会知道,唯一的调剂是荣昌,此刻连这一点乐趣都要被剥夺。

    钱,我将拥着钱终老。

    第二天。

    我的心情仍然沉着,但情绪已经受控制。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我们得到一些,必然失去一些,如果要我做陈淑子,我情愿一生寂寞,况且陈淑子也没有得到荣昌,而我,虽然没有荣昌,却有我父亲的财富,我应该心足。

    知足常乐。

    荣昌的样子很憔悴,却仍然收拾得很干净。

    我对他的态度没有显着的改变,只有他觉察得到,我对他是冷淡得多了。

    我们在早上开了一个着要的会议,散会之后,筋疲力尽,但是我没有出去午餐,我叫了一客三文治吃。

    他推门进来。

    我看看他,他坐在我对面,这个人,叫我怎么说话?

    “你为什么不骂我?”他垂头丧气。

    “我为什么要骂你?”我咬一口三文治。

    “我对你说谎,”他说:“淑子确是我的未婚妻。”

    真聪明,前来认错,希望得到我的原谅?

    我说:“你没有说谎,你只是没有说实话。”

    他苦笑:“你如果大骂我一顿,我会好过点。”

    “荣,我们认识也不浅了,你知道我为人,我不会那么着视你、”我很大方的把注事一笔勾销。

    他惨白的看着我。

    “你以为你快要成功?将要做庞家的乘龙快婚?这是没有可能的事,即使我疯狂的爱上你,权也不在我手上,一切要我父亲批准,如果我脱离他,我跟陈淑子有什骱蠼样?我最吸引之处又不是我本人,而是我父亲的财产,荣,你太妄想。”我声音中并没有讽刺之意。

    他紧闭上嘴唇,被我击得无还手之力。

    “你想飞上枝头作凤凰,太困难了。”

    他站起来,走到窗口去。

    我没有胃口再吃三文治,把它扔到字纸箩。

    他说:“阶级观念真的那么着要?”转过身来。

    “你换了是我,你也一样。”我的声音很平静。

    他说:“我仍然觉得淑子没出现之前,我是有希望的。”

    我说:“你不能怪她。”

    “我没有,她也很可怜。”荣昌低下头。

    他们两个人,互相说对方可怜,照说应该有共呜。

    “陈淑子很好,很适合你。”我说得很有诚意。

    “她占有欲很强。”荣昌开始诉苦。

    “爱你才想占有你。”

    “那段爱已经过去,所余的只是恩怨情仇。”他说:“我后悔接受她的赏赐,我非常的不快乐,从此以后,我将生活在这个至大的阴影中,永不超生,有时我希望,我只是一个中学生,无知,但快乐,在我的小天地内顶天立地般做人。”

    我为他难过,陈淑子与他,都一般倒霉。

    我明白,受人恩惠,人家眼巴巴的盯着,盼望你图报,多么难受的一件事。

    “娶她吧,除了娶她,没有办法。”我说的是实话。

    荣昌绝望的说:“娶了她更难受,生生世世我们的关系就是主仆,她为我牺牲,在小学里教了四年书,吃得坏穿得怀,就是为了要成全我,那时我年轻,好胜心切,我根本不应接受这种恩典。”

    “性格控制命运,荣,你不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她不知我也付出代价。”他整个人像是要崩溃。

    是的,他们两个人的牺牲都很大,一个是物质与时间;另一个是自尊。

    “别太痛苦,”我说:“你在公司的地位,绝不会因此摇动,放心。”

    “即使如此,我也不会是个快乐的人。”他沮丧的说。

    我很温和,“你所要的,已经得到大部份,你应当心足。”

    他长长的吁出一口气,“我明白,对你的宽宏大量,我也很感激。”

    “平白少了一个知己,我很遗憾。”

    “志怡,我们仍然可以做好朋友。”他很渴望的说。

    “不,”我摇头,“工作上我仍信任你,但私人感情上,你是个危险人物,我不想为自己找麻烦,你明白吗?我是个小心的人;我父亲教过我:志怡,作为我的女儿,你事事要小心。”

    他知道已经失去我这个朋友。

    我诚恳的说:“荣,别辞职。”

    “我想一想。”

    “我知道你无论到什么地方都有前途,但我们也需要你,我们会尽力来挽留你。”我说得很漂后。

    他一头一脸是汗。“志怡,我对你的估计实在太低,我早应知道你有你父亲的血液,你头脑清醒,为人果断。”

    我不响,他猜得了一半,我也得保护自己.

    他不知我也心如刀割,但我不会告诉他,还有什么必要?

    那日我坐司机的车回家,看到陈淑子站在门口,下雨,她没有带伞。

    我叫司机停车,“别傻,快随我进屋,叫你不要再浪费时间。”我轻声责备她。

    她清丽的面孔有说不尽的愁苦。

    我延她入屋,给她毛巾擦干头发。

    “以后请按铃,说是找我,佣人一定请你入内。”

    “没有以后了。”她说。

    “事情怎么样?他有没有回到你身边?”我急问。

    “没有,庞小姐,但我感谢你的诺言,你言而有信,令我敬佩。”她低看头。

    我递热茶给她,一边苦笑。

    “没有你,他还是要离开我,他愿意把学费还我,一千倍一万倍都可以,但是我不要。”她告诉我。

    “陈小姐,施恩莫图报,你能不能原谅他?”我问。

    “我决定退出,”她说:“我会离开这里一段时间。”

    我扬起一条眉。

    “救人自救,”她的声音充满无奈与嘲弄,“大家都想解脱,在帮他的期间,我也得到过欢乐,那时候我面孔散发着后光,我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伟大的女人……一切都已过去,我会离开他。”

    “你离开他,我也不会再相信他。”我说。

    “我知道,”她惋惜的说:“你的双目中容不下一粒沙。”

    “祝你幸运。”我是真心的。

    “幸运?他总会找到女人,我也一定会有伴侣,不必担心,时间磨平一切伤口。”陈淑子看得很透彻。

    她站起来离开。

    荣昌还是辞职了。

    我并没有真正的挽留他,离了我跟前也好,世上有那么多的人,谁没有谁不行呢?聘人广告一登出来,每天我都接见三十个以上的管理科硕士,都相貌英俊,风度翩翩能说会道,讨人欢心,才华出众。

    我更加悲哀。

    廿世纪末的大都会,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然而浪漫的成份少之又少,必要时切记自救。

    站在庞氏大厦往楼下看,车人如蚁,我开始觉得高处不胜寒。

    这其间最寂寞的人是我,但是没有人知道。

    没人相信。

    房客:

    放学了。我穿上大衣,戴上手套,拉好了帽子,挽起我的书包,才推门出学生休息室,就被玛丽叫住了,“嗳,你等一等!”我只好转过头去,玛丽有什么事叫住我的呢?别又是什么舞会吧?我是一向不去这种地方的,她又不是不知道,但是我脸上还是堆着笑。在外国,中国朋友太难找了。

    “阿玉,找了你一天,你怎么?还好吧?”她追上来。

    “好。”我说:“你呢?男朋友的车在校门等吧?”

    “是呀,难为他了,天天这样接送的,车子只不过是一辆迷你,不过——”她笑了。

    我也陪她微微的笑着。我们一起推开校门,走到街上。

    “阿玉,最近你身体好吧?看你,现在已经穿了那么多,真下雪了,怎么办?”她忽然对我很关心很关心。

    我且笑着看住她。

    果然她的正题儿来了,“阿玉,你家那间房还空着啊?”

    “空着。”我说。

    “阿玉,我想请你帮一个忙,也不是我自己的事,我也是受人所托,你知道,大家中国人,在外互相帮帮忙也应该的,是不是?”

    “什么事?”街上风甚大,我扯了扯大衣襟。

    “是这样的,朋友一个亲戚,来念书,因为手续的关系,来迟了半个月,已经开了学,功课是没问题,一追就追上,是个难得的聪明人,但是找地方住——”

    我接上去,“我知道,开了学了,哪里都住得满满的,宿舍起码要轮一年半载;因为我那里有间空房间,所以就来打主意,是不是?但是你知道我那脾气,我很难与人同住的,我情愿空一间房,顶着两份租金,清清静静。”

    “太清静了,何必呢?况且以前那房间是你哥嫂住的,现在多一个人也不算什么,我去告诉那朋友,不过准他住一、两个星期,叫他找到了地方,马上搬走,不会长久麻烦你的。你想想,一个人孤苦零丁的在异乡,功课又这么忙,一直睡别人地板,怎么吃得消?你当行个好,他又不拖欠你房租,一天一镑好了。”

    我说:“………倒不是为钱的问题………”

    “我们都晓得你不为钱!你当发好心,顶多是两个星期,一定叫他找到了地方搬走。”

    “他可清洁?”

    “大学生,会赖皮到什么地方去?以我的人格保证。”

    “是你亲戚吗?”我问。

    “也算是,一表三千哩——你答应了?”玛丽问。

    “最多住两个星期。”我说。

    “没问题。他念的是化学工程,一早出门,晚上才自图书馆回来,不会骚扰你的。”玛丽说。

    我说:“唉唷,你看别人家女孩子都念化工这些,偏我没出息,念些乱七八糟的科目。”我掏出锁匙圈,把大门锁匙拆了下来,递给玛丽,“是不是理工学院?”

    “是理工学院,”玛丽接过门匙,“不过他不是女孩子。”

    “什么?”我瞪大了眼睛。

    “咦,从头到尾,我可没提他是女人啊,他是个男生,星加坡南洋大学转过来念博士的!”

    “男生?”我嚷:“锁匙还来!那怎么可以?”

    玛丽气道:“阿玉,你这个人婆婆妈妈得很,没有义气!你怕人家会怎么样?求了你半天,叫你帮个忙,顶多两星期就走,男女有什么分别?如果是个女孩子,你还与她结拜姊妹不成?你那间房子,两间房间离了八丈远,说不定两个礼拜也见不了一次面,比青年会还隔得开,照说我那青年会更不能住了,一条走廊八间房,只有我一个是女生,何尝不是公用洗手间,公用浴室?”

    一顿话叫玛丽说得我哑口无言,心里好生懊恼,但是锁匙都交了出去,还有什么话说。我想起去年,刚刚来到此地,也找不到地方住,那苦是吃得不能再吃的,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破房间,租金又贵,又受那英国老太婆的气。就算是这一层小屋子吧,搬进来的时候,也是狗窝似的,着实慢慢的整理了多日,才算有个样子,不过还是湿气重,以己推人,正如玛丽说,大家自己人,不捱个义气,也说不过去。

    我说:“看你,动不动骂人。”

    “那你是答应了?”玛丽松一口气,“他今天放学就搬进来,我把锁匙给他。他会避着你的,你把他当大麻疯好了,也不用理睬他。这个人情,算我玛丽欠你的,下回你有什么求我,上刀山下油锅,我都不推辞,好了吧?这个人也姓张,万一见了面,你叫他张先生好了。”她真能说会道,这玛丽,早生一百年,就是个活脱脱的媒婆。“送你一程,好不好?”

    “不用了,谢谢,才十五分钟的路程。”

    “一定要送你,一会儿风大点,就把你吹走了。”她把我推上那辆小车子。

    车子开动了。玛丽的男朋友是个矮矮黑黑的学生,家境过得去,人最难得,真是老实,不过玛丽却也对他好,不跟他闹蹙扭,这一对眼看要订婚了。而我呢。我还是独个儿,那种冷清的样子,也不用说了。

    到了家,我向玛丽招手道别,她还嚷:“谢谢你!”

    我反而有点儿不好意思。

    我赶快点了火炉,放水洗澡。先把房间弄暖了再说。又到那间空房去,拿出了毯子被单之类,铺好了床。既然做了包租婆二房东,总得有个欸,不能叫人受了委屈。房间老有点湿,索性把这边的火炉点着了,替他亮着一盏小灯,这时节天黑得早,四点钟已经昏沉沉了。有一盏灯,他不会摸错门。

    我也不担心他会摸错门,玛丽一定会把我的怪脾性详详细细的形容了一大遍,半点细节不遗漏的。

    我热了杯牛奶,洗了澡,就开始做功课。做完功课温习,躺在床上玩电子计算机,就听见门匙响,这个房客进来了。我看看钟,九点三刻。这么晚才从图书馆出来,倒真勤力。

    他很静,没什么声音,正如玛丽所说,两间房当中隔着浴室,没十丈也八丈,又听得到什么?不过这间屋子空了两、三个月,除了我之外没有第二个人,忽然之间多了声响,就显得奇怪。

    到十点半,我就睡了。我每天必须十小时左右睡眠,明早七点半要起床的,希望他不要与我争浴室才好。

    我睡了。

    七点半闹钟响,我按熄了闹钟,披上晨褛,到洗手间去,我张望了一下,没有人。我溜进去,锁上了门。我开亮了浴室的灯,倒一呆.只见洗脸盆旁边放满了一整套的YSL、剃须水、古龙、爽身粉,连毛巾大小两条都是圣罗兰的。我想老天,我这个破厕所倒豪华起来了。自从来了英国,像我这穷措大,也不过用本地货,他倒是阔佬。

    我洗干净了脸回到房里,发觉门上用胶纸贴着一个信封。我撕了下来,信封里有十四镑,信封外面写:“谢谢,房间很暖,张。”我的脸红了。不值得他谢,真的不值得。他倒真客气,租金先惠。

    先一阵子我看到一条裙子,好像便是十四镑。想着不禁高兴起来。后来又一想,来了这么一个人,水费电费什么的必然增加,那又有什么好高兴的,先把钱存着再说吧。不过他总不算是一个坏人。

    我换上衣服,拿了雨伞跟书包就出门了。

    门外正潇潇下雨,一地黄叶。门口停着一部莲花十二跑车,蛋黄的。棕黄的树叶一片片的贴在车身上。一车的露珠雨水。簇新的车,簇新的车牌。我略一怔。我开始步行上学了。

    玛丽没说他很有钱,一到才几个星期,先买下一部这么好的跑车。笑话了,他怎么会找不到地方住?恐怕是酒店不清静才真。也许连玛丽也不大晓得他的境况,她说只是远房亲戚,大概是远得不能再远的。

    上了一天课,放学又碰到玛丽,她问:“搬进来了?”

    我点点头,“而且交了两个星期的租金,人很静。”

    玛丽很高兴,又送了我一程,我见下雨,没拒绝。

    回到家,那辆莲花不在。他人也不在,由此可知那车真是他的。

    他的房门外堆着一手抽的衣,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请问最近的自动洗衣铺在哪里?张。”

    我想他每天都那么晚才回来,洗衣铺早关门了,反正我也要去洗衣服,不如帮他一个忙,于是我连他的脏衣服也带出去,一并替他洗了,所花的时间是完全一样的。

    衣服拿回来我替他理了一理,有两件衬衫是要熨的,也替他熨了。这一切一切,都使我想起以前哥哥在此地住的时候,我们互相照顾的情形,然后我把干净的衣服仍然搁在他门口。

    我觉得我是一个很好的房东。

    星期二的功课很重,我做到十点钟,才听见他回来。他脚步仍然很轻,没有来敲我的房门。我不知道玛丽说了些什么,不过这样也好,深夜敲门,是会使我害怕的。

    早上门外又有一个信封,里面有一镑,信封面上写:“很多个谢谢。”我找回六十便士给他,洗衣服才不用一镑,也把信封轻轻贴在他的房门口。我发觉他用的胶纸,与我的那种一样,是透明米色的,不是闪亮的。英国没有这种米色不反光的胶纸,我用的是家里老远不避麻烦寄来的,难道他也是在小节上那么尴尬的人?我微笑。

    然后我上学去了。

    那辆莲花停在门口。我真因这个房客生光添色了。

    星期三只上半天课,十二点我在学校吃了午餐,玛丽坐我对面,她一直说话。

    “我男朋友埋怨我多管闲事,你的房客没有怎么吧?”

    我摇摇头。

    “见过他没有?”她又问。

    我摇摇头。

    “他打电话给我,说真找不到房子住,除非去租那种单层独立洋房,九十镑一个月,可是地方太大,离大学也太远,手续也太麻烦,要找律师做保人什么的,但是他尽量在找,所以你可以放心。如果真找不到,他只好再回亲戚家去睡地板。”

    我笑了。

    玛丽说:“你瘦了。”她忽然打量了我一眼。

    我拿起书包,说要先走一步。走过理发店,我订了一个时间,明天下午四点十分。我那头头发,暑假在巴黎剪过之后,现在也该修一修了。

    回到家里,我把功课全部做清,才不过下午三点,然后把房间里的灰尘抹干净,想睡个午觉,好累呢。但是终于忍不住,我轻轻走过去,把我房客的门推开了,偷看一眼。还没看,就有种犯罪的感觉。以前我那个英国老太婆房东,也有这个毛病,一待我去上学,就进我房间翻箱倒箧的偷看,连我有几件大衣也数过了。我也学了她?我连忙把那扇门关起来,不过瞥见床铺整理得极齐,案上放着一张女孩子的七彩照。那女孩子是长头发的,艳丽的,我觉得真不该,连忙回到自己房间,把窗帘都拉上,睡了一觉。

    醒来是六点钟。

    我静听了一听,他并没有回来。

    我掀开窗帘,他的车子也不在。好用功啊。礼拜三还留在学校里做功课。本来书呆子也很多,不稀奇,但开这种轻佻跑车又勤力向学的人,在性格方面就矛盾得很。

    我自己在厨里煮了面吃,冷冷清清,煮完了面.洗了锅子碟子就打算看家里寄来的报章杂志。

    学校里人人盼放假,有假他们可以回家,我回哪里去?我只有这一层租来的小房子。不回家他们也至少可以与爱人聚聚,我是连男朋友也没有一个。

    不怕肉麻点说一句,寂寞芳心得很。

    我才拣了一部杂志,他就回来了。莲花跑车的引擎很文静,轻轻的吼几声,便停止了。他开门进来,他在唱歌,或是在哼歌。我觉得奇怪,他怎么忽然变得这么活泼了?我坐在房里不响。

    他大概以为我还没有放学吧?对,所以才制造了声音。他忘了星期三。念博士的人忘了我们这种初级生的读书苦,我们是限时限候,自由不得的。

    我暗暗笑了。

    果然,他看到我的湿伞了!他的歌声就停止啦。

    其实有什么所谓呢?我喜欢家里有点声音,只要不是过份的声响就行。他进了房间。

    没多久他就进浴室了,他在淋浴,可能因为时间还早,他在放一只歌。就是他刚才进门时哼的那只歌。

    “——假如你离去,在一个夏日,不如你连太阳也带走,当你转头而去,我还是让你知道吧,我会渐渐死去直至下一个再见,假如你离去,假如你离去。”

    我放下了书本。

    这首歌是法文的,我喜欢这首歌,但是现在已经是冬天了,夏天早已经不在了,虽说如此,歌还是很缠绵的,我呆呆的在房里听着。这种歌叫人想起太多的事。

    恐怕录音带与录音机都是他带来的。

    他很快淋完了浴,回到房间去,把房门一关,一切声音就没有了。

    我起来写了几封信给家里,预备明日一早去寄。当然没有提这里忽然多了个男人,否则家里吓都吓死。把信放在一角,我便上床睡了。

    一夜无事。(当然无事)

    第二天我发现浴室收拾得十二分的干净,肥皂都好好的放在盒子,牙膏盖子旋得牢牢的,毛巾一条条的挂得很整齐。我真纳罕,几时真要看看他的样子,怕不会娘娘腔吧?以前哥哥也相当整齐,我那位新嫂子就差得远,我们兄妹俩跟在她身后收拾还不够,她就是穿个透明睡衣到处跑,跑到哪里嫌哪里冷。

    难怪人家说现在世界反了,女孩子们都邋遢得不得了,光出去装个门面的,男孩子反而有整有条,所以这年头的男孩子,根本不愿意结婚,女孩子非得出九牛二虎之力,像打猎似的四出寻找丈夫不可,像我这么懒的,大概只好做老姑婆。

    我出门把信投进邮筒,然后忽然想起他房间里那张女孩子的彩色照片,那个大概是他女朋友了,不然照片不会这样的放着。

    这一切一切原不关我事,但一个人闲下来,精神没什么地方寄托,就喜欢把不干己的事拉过来想个半死。我现在就犯了这个毛病。

    星期四星期五也就这么过了。

    他在这里住了五天,时间过得快,一切都是不知不觉的,我们真的还没见过面呢。但是周末是不可逃避的吧?除非他往朋友家去。

    这么静的房客倒真好,不过人家是暂住两星期,当然事事迁就着,长此以往还这么小心,不等于做贼了?我想,那时候,倒贴他,他也不住呢。

    星期五放学,遇见玛丽,玛丽说:“今天晚上,表妹的堂兄的表弟的女朋友生日,你来不来玩玩?”

    我皱着眉头摇头。

    玛丽白了我一眼,“你还念什么书,干脆进修道院做姑子去吧!”她就是喜欢侮辱我。

    我并不与她理论。

    “啊,你那房客打电话跟我说:‘真谢谢她了,天天把浴缸脸盆刷得亮亮的。’多谢你,听见没有?”

    “那原是应该的,有什么好谢?”我说。

    玛丽问:“嗳,他长得怎么样?”

    “我还没见过。”我说:“你也没见过?”

    “没有。”

    “老天,怎么这么神秘?”我紧张起来,“不是你的亲戚吗?”我问。

    “是呀,就是今天晚上这个表妹的堂兄的表弟,那还不是亲戚?生日的那个女孩子,就是你房客的女朋友!”

    “啊。”我说:“到时你可以见见他了。”

    “是的。如果他找不到地方住,只好回到他女朋友那里去。他女朋友我是见过的,人很漂亮。好几个堂兄弟都住在一起,人好杂,但也都是学生,有说有笑热闹非凡,真是,阿玉,想起来,谁在这边没亲戚朋友的?就是你,一个人!”她说。

    我抬头看看天空,“不见得,我有上帝。”

    “我的妈!嗳,今天晚上的舞会你来不来?”

    “我不来了。”我说:“希望你们玩得高兴?”

    “啊,还有,”玛丽说:“他说他不怕吵,你为什么一点声音都没有?他说他住那里,简直好像一个人住一样,每天早上,他要摸你的毛巾,摸到是湿的,才知道你回来睡过了。”

    我红了脸,我说:“这人真该死!我不回家睡,睡哪儿去?”

    “人家不是那个意思!人家是说你静过头了,简直不相信一个人可以不发出半点声音来,当你是倩女幽魂什么的啦!”玛丽笑着,扬着手走了。

    我气鼓鼓的回家,真的,静也有人说话。叫我发出什么声音来呢?我唯一的嗜好是看书看杂志。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我是不碰的,又不大出去看电影。我苦笑。我走到了家,用锁匙开了门。我一到房间就倒在床上。很累,也很闷,极之无聊又重复的日子使我疲倦,难怪人人都想找个男朋友或是女朋友调剂一下生活。

    今天不用做功课,今天是我休息、别人去舞会的日子。周末,有什么功课,明天不上课,明天才做吧,还有星期天呢,简直不知道怎么打发才好。

    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今天是玛丽的表兄?堂弟?的女朋友的谁生日?我的房客大概要到清晨才回来。

    我看了一会儿书,只好又上床睡觉。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其实我应该去玛丽什么亲戚的那种舞会。我也去过,但是来来去去是那几个人,那班人真是言语无味,面目可憎,有几个相当有钱,也有几个没钱死充的,更加讨厌。老实说,可爱的朋友,大家出去,我请他又有什么关系,不可爱的人,我何必为了一场电影、一顿饭去牺牲时间?玛丽那边有个亲戚,五短身裁,眼睛鼻子嘴巴挤在一起,看上去像只猪头,我最恨这个人,他哪里都在,口沫横飞,高谈阔论,这倒还不打紧,一见了我,就伸手来搭肩膀摸手背的,好恐怖啊,简直受不了。我想起这种男朋友,我的天!还是留在家,看点书,长点知识吧。想起来都犹有余悸。

    我满腹的牢骚。又没个说话的人,正闷着,忽然听见车子声——咦,不会是我的房客回来了吧?回来换衣服?他开门进来,一直走进房间。掩上了房门,他没有再出大门。他用过两次洗手间——我实在太无聊了,躺在床上熄了灯,又睡不着,只好静静的听着外边一举一动。

    我忽然微笑起来,明天大概他又要摸我的毛巾了,湿的,证明我是人,干的,证明我是鬼——鬼大概是不洗脸的。

    但是那舞会呢?他女朋友的舞会,难道他不去吗?

    玛丽说那是他女朋友的生日舞会,玛丽有点胡涂,而且他们家亲戚也多,恐怕弄错了。

    明天,我会很迟才起来。我翻过来,覆过去,终于睡看了。

    我听见有人按门铃。我睁开了眼睛。

    谁?一大早来吵?

    我拿过小闹钟看;九点三刻。天很亮,有太阳。

    谁?我这间屋子半个影子也不上门的,第一班邮件早就来了,第二班却仍未到,送牛奶是不按铃的,我刚想去开门,就有人比我早一步去开门。对,是我房客的朋友。我没有朋友,难道也不准别人有朋友?

    门一开,我便听到一个女子的尖声一直吵闹着骂进来,“你!你好,一这个女声说:“你说,你昨天晚上在哪里?叫我丢尽了面子!”

    一个男孩子低沉的声音:“我说过我不喜欢那种场合的,我可以今天补请你——”

    “嘿!可是每个人都笑我的男朋友不来我的生日舞会!我还做人不做?我到底还是不是你的女朋友?这个星期,自从你搬到这鬼地方来之后,我就没见过你!”

    我连忙起床,披上了睡袍。

    鬼地方?我自觉这层旧房子很美很实际,何鬼之有?我很气,人比人当然比死人,我拿积克莲奥纳昔斯比她,她恐怕还得当场暴毙呢!真奇怪,她跟男朋友吵架,怎么连带侮辱外人?我什么地方得罪她了?

    我只听到我房客低声说:“清静一点,这裹不是我一个人住——”

    “对了,作怪了,听说另外有个女的住在这里——”

    “请你低声!”

    “我偏不低!”

    接着我听见摔东西、玻璃破碎的声音,我忍无可忍,他房间的东西都是英国大房东的,弄破了我可赔不起,也有我哥哥留下的纪念品,这女孩子好放肆啊。

    于是我赤足去开了房门。

    刚刚她冲过来,我吓一跳,往后退三步。

    她正是照片上那个女孩子,但是披散着头发,还穿着晚礼服,看来舞会才刚散,她就来这里生事。她忽然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这狐狸精!好!”她回头去,“咱们就此算数!”

    然后她出了大门,把门关得震天价晌,地板都震动了起来。我呆呆的站着,天晓得我刚从梦中惊醒,便碰上这一场好戏,连透气的机会都没有。

    而且狐狸精?我变成了狐狸精?

    老天,这倒是新鲜的称呼。

    我转过头去,看牢我的房客,这还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哪,天大的冤枉,我是怎么变成狐狸精的?

    我的房客早已穿了端正衣服,粗布裤、绒线衫,倒是个眉目清秀的男孩子,既高又瘦,但是面色很好。我看看他,他也看着我。

    他走过来,我退后一步。

    “对不起,”他说:“真对不起,我今天就搬走,真对不起,这里是无法解释的误会,可是现在你总明白为什么我要搬出来住了。”

    我问:“打破了什么东西?”

    “没有,是一只照片架子,她撕了照片,走了。”

    我走到他的房间去一看,那张照片不见了,那只镜框打得稀烂,一地毯的碎玻璃。

    我闷声不响,连忙去找吸尘机。

    他抢着过来,拿着吸尘机,“我来,我来,真对不起。”

    我只好让他去打扫,我去洗了脸刷了牙换了衣服。

    狐狸精。我想。

    对我来说,这还真是个变相的赞美词呢。

    我再走出去,他说:“对不起。”

    还是那三个字,我不响,其实也不关他的事,是那个女孩子太离谱一点,目无下尘,骄傲得瞧不起人。

    “我一定搬走,真不敢骚扰你,太不好意思了。”

    他还是一直道着歉。

    我看了他一眼,他倒真长得眉目清秀的。

    他问:“我煮了粥,你吃不吃?尝尝好不好?”

    他也不管我说好还是不好,就到厨房去了,我看着他背影东忙西忙的,一会儿捧出一盘东西,我一看,呀,真是粥,还是猪肝粥呢,粥上浮着葱花,香喷喷的。我还气什么呢?吃了再气。没想到他会煮吃的。

    我老实不客气的拿起调羹,吃了两碗粥。

    “味道很好。”我说。

    “哪里。”他说:“过奖。”他看着我。

    我看着他。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真对不起。”

    这一次我想笑,但是没有笑出来。我仍然扳着脸。

    他个子很高,两条腿长长的没地方放,样子真幽默。见我不开口,他就随手拿起书桌上的电子计算机乱按。我一看,咦,跟我那只一模一样。我俩相同的地方倒真不少。

    他放下了计算机,叹了一口气,“我洗了碗就马上整理东西搬走。”

    我心里面打了三分钟仗。

    我跟自己说:“阿玉!机会是要抓住的。阿玉!这间房间里的七彩美女照已经没有了。阿玉!你不打算进修道院吧?阿玉!这年头,做人要眼明手快啊!”

    我决定了,虽然红着脸,我还是缓缓的问:“为什么要搬走?我没有要你搬走啊!”

    他转过头来,大喜过望,“真的?”

    我点点头,“你付了两星期的租,才过了六天,今天第六天,才开始呢,你打算搬吗?找到新房子啦?”

    他笑了,笑起来牙齿雪白,很稚气的。“谢谢你——真对不起,不过我知道怎么补偿,我请你去看场电影,然后我们去吃顿饭——奇怪,你一点也不像玛丽说的那个阿玉。”他忽然想起来,瞪住我。

    我不好意思的笑笑。但我也不是狐狸精就是了。

    但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知道我这个周末不会再寂寞了,下一个周末也不会寂寞了,这才是重要的。

    国际营:

    在外国念书的时候,不同国籍的男朋友多,不算稀奇,但是回来做事,身边仍然跟著英美法苏四大洲的男人,就不算是那么好笑的事了。

    我知道他们背後说得难听之极,叫我的办公室为「国际营」,我就名正言顺的做了国际女郎。虽然自问清白,而且性格开朗,也为这件事烦恼不已。

    妈妈很为我抱不平。

    她常常在亲友面前解释:「……也许性格明快,回儿的外国朋友特别多,其实他们之间很平常。」

    我往往阻止她,「算了,妈妈,越描越黑,随别人怎麽说,别去理他们。」

    「有些事是不能太大方的。」妈妈说:「你不澄清,人家的话就多。」

    「你越澄清,人家的话更多。」我提醒她。

    妈妈气,「我同他们打官司。」她说:「管他们的嘴。」

    「官吃饱饭没事做,还理这些琐事?人家担心香港前途问题还来不及,你为芝麻绿豆的事儿烦恼。」

    「回儿,可不可以转一份工作?」

    「我就快要升级了,而且就在这一两个月间公布,你叫我在这个时候转什麽工作?

    「—避一避那些外国人。」

    「避不开的,香港高度华洋杂处,每间公司都有外国人。」

    「你别跟他们太亲热。」

    「在同一机构内工作,大家兄弟姐妹一般,难道板著面孔做人不成?」

    「你就是笑得太多!」

    「妈妈,你别先入我罪,我有我做人的自由。」

    「就是太自由了,你不知道外头的人说得多难听。」

    「外头的人?我又看不见,我又听不到,管它呢。」

    你不管我还得管。」

    「妈妈,我劝你同那些长舌妇少来往。」

    妈妈真可爱,「我自己亦是个长舌妇,我不同她们来往,同谁来往?」

    「那么你也攻击她们的女儿,说她们是千年老妖精。」

    「回儿!」

    「为什麽不呢?四十多岁的女人,一个个作小白天使状,面孔化妆得似大殓入棺模样,还充其拥有弱小心灵,想假冒廿九岁零十一个半月……算了吧。」

    「你当心进拔舌地狱。」

    我不在乎,「要拔大家拔,陪我的人多得很,我顶多轮在湾仔,不知多少人在宵湾。」

    「上班去,我说不过你。」

    我笑一笑,回公司。

    公司里的人也不可爱,一个个明争暗斗,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尤其是几个拍马拍得进的小瘪三,时常超级踩人,不好应付。

    我并不是宠将,说我特别会做,我不见得,特别不会做,当然也不是,反正我会混,嘻嘻哈哈胡调,老板你不满意吗?无所谓,再做一次,反正时间是公司的,早受收买,心里不舒服,想想比上不足,比下有馀,也就算了,外头还把我当女强人呢,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谁没有苦水,吐个屁。

    可是在公司同这班牛鬼蛇神,贩夫走卒混,月底还能发下薪水来,辞了工又该作啥?搓麻将、逛街、吃茶?几时到老?

    不可能的事。

    这份工作实是无选择中的选择。

    国际新闻社里,当然有各式人等,包括美籍日本人、中印混血儿、法国马赛人、美国德州人、葡英混血……单单少中国人。

    这也是母亲担心的道理,没有中国人?她深深害怕将来的女婿不是黄炎子弟!怕得要,再安慰她也不管用。

    但是要我到哪儿去找好的中国男人来一嫁了之?

    真头痛。

    慢慢来吧,我也向往结婚,希望像俗话形容的「嫁得好」,但此事不能强求,我连密友都没有。

    法国小子法朗索娃推门进来,「那份香港前途的报告做好没有?」

    「单是楔子已经做死人,」我说:「全香港的报纸社论都有不同的方向,怎麽办?」

    法国人笑:「下班去喝杯酒吧。」

    我想起母亲的叮嘱,「不去了。」

    「怎麽了?」

    我看看他,微笑,「我头痛。」我指指头。

    「你这个家伙,怎麽忽然小家子气起来?」

    我不响。

    过一会儿我说:「法朗索娃,找别人去。」

    「我喜欢同你闲扯。」

    「人家玛歌很喜欢你,又是你同乡。」

    「你自己不去就算了,别跟我乱推荐人。」他生气的走出去。

    我叹口气,总会得罪人,你总会得罪人。

    没到一会儿,又有人进来,我抬头,是中葡混血儿亚方素。

    「嗨,蜜糖儿,」他说:「今夜有空?」

    「头痛,没空。」

    「拒人千里之外。」他说。

    我说:「你的中文没有进步呀。」

    「有没有帮助?你会不会对我青睐有加?我学中文都是为了你。」

    「别灌迷汤了,我已经三十岁,不受这一套,对外头打字员说去。」我摆手。

    「颜回,别恃宠生娇。」

    我说:「真的头痛。」

    他耸耸肩,「下午,我再来约你。」

    我关上门,燃枝烟,打开报告,刚预备做,那个日本人踢开门。他是我上司,我不得不

    敷衍他,同他混。

    我说:「早,今天心情如何?」

    「坏。」他一屁股坐下来。

    我连忙扯一个笑脸。

    「你那篇报告写得坏透。」

    「是是是。」我笑著说。

    「你是一个有才华的人,为什麽不施展出来?」

    「老板,你对我估价太高了。」

    「别找籍口。」他板著面孔。

    我仍然挂著假笑,假得像真的一样,心里想:小人得志,你这个混账王八羔子,有机会我把你切成八块,你这只乌龟。

    「是真的,你要求太高,你自己太能干,事事要一百分,所以我们这些八十分的伙计,你都看不入眼。」我张开嘴,滔滔不绝的假话一直流畅的吐出来。

    我不理他的反应如何,我只为保护自己。

    「我不管,你这报告写得不好的话,我会叫你一直写下去,写一千次!」

    「可以可以。不过下一次一定好。」

    「你是怎么搞的?一点都不专心!」

    「没法子,六年来一直是这样,也不知道别的老板怎麽想,居然做下来了。」死鬼,就是你特别爱找碴,你又不是老板,薪水又不是阁下发的,陪你混就混,我比谁不会混。

    「今夜有没有空?」正题目来了。

    先吓唬我、批评我、伤我自尊,把我说得一文不值,然後约会我,算是提携。

    我说:「我头痛,山本先生,我不想出去。」

    「约了别人吧?」

    「晚上打电话来查我,我会向你报告我头痛的最新状况。」

    他哼一声,不出声,我也看著他,不出声。

    而我们的母亲以为我们坐在办公室,只是听听电话,说说笑的优差。

    把山本打发走了,我才用心看了一下报告。

    最近工作效率很差,功夫上错漏百出,大概是时间到了,要嫁人才解决得了这种大问,那也得看嫁的是谁,弄得不好更加水深火热。

    很多女孩子希望有王子骑著白马踏踏而来,然而这王子若果养不活你,又有什麽用?

    我颇有点心灰意冷,单身女人如果没有一份工作,那是不行的,凡工作都有倾轧、排挤、斗争——除非阁下一辈子被压在最後一层,被压的滋味更不好受,故此只好向上爬,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我把头理在桌子上,在江湖太久了,咱们像定了型似的,很难走回家庭去。但我是这么累,我叹息,除却天边月,没人知。外表看上去,也还是一个焊强的时代女性。

    我刚安定没多久,美国人森姆探进头来,「怎么,颜,又郁郁不欢?」他是国际营中最公道的一个人。

    「你想我怎麽样?」我反问:「跃上办公桌跳肯肯舞?」

    「别拿我出气,访问杰出国际科学家一事,是否由你负责?」森姆问。

    「不是!怎麽推到我头上来?」我气愤,「那两个新丁为什麽不做?」

    「嘿,新丁得宠,你不得宠,总之你支老丁的薪水,做什麽工作有什麽关系?」

    「我要是跟日本人唱歌跳舞去,又自不同。」我说。

    森姆讶异,「

    值得吗?他的薪水才比你多一两千,他又不能捧你上天。」

    「可是他能叫我受闲气。」我闷闷不乐。

    「谁不受气?」森姆说:「别说我阿Q。」

    「不会,我比你更Q,我乾脆姓Q。」

    「这是联络的地址电话,你好自为之吧!」森姆出去了。

    我无奈,背上相机,出发。

    那科学家年纪很轻,是中国人,长得很端正,一表人才,十分出色,姓陆。我为他做了一个很短的访问,便打道回府。反正写什么都会被日本人批评得树叶都落,他咬定了我不行,渐渐连他自己都相信起来,此刻,恐怕就算我答应与他出去吃饭跳舞,都来不及了,他仍然认为我是小学程度,人在上,我在下,除了忍无可忍,重新再忍之外,别无他法,每一间公司,每一个机构,都少不了这样无理取闹的人。

    管伙计合理、听话,持大学文凭,有十年经验,他还是爱踩就踩、一只臭皮鞋压上面孔来。

    每天早上,我在搽五百元一罐润肤霜的时候,就同自己说:这麽好保养为的是什麽?又没有丈夫儿女来吻别,不过是回公司去贴上司的冷屁股罢了,唉。

    可是天天还得做下去。

    习惯了。

    德国人议斯问我:「你不舒服?」

    「吃不下饭。」

    「看开点。」他笑。

    我坐下来,匆匆忙忙写好一篇访问,没有什么精粹可言,平平稳稳,普普通通,交上去。

    日本人出来说:「为什麽不自己交进来?别老叫信差走来走去好不好?」

    「好好好,我以为你关着门,不想人打扰你。」我仍然息事宁人,怎么都不同他摊牌。

    他拿著访问,看都没看仔细,「这开头不好,谁会看这样的句子?重写过。」用铅笔一笔勾销。

    我心想笑,又觉得不是笑的时候,从是挂上一个愁眉苦脸的面具。

    「你明白我说什麽?我猜想你不明我说什么。」他吼。

    我仍然一丝火气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