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璧人(2/2)

问:“想什么?我们不如订婚吧。”

    我笑,“我在想,我曾经说过:我最讨厌这家伙,怎么现在会演进到谈论婚嫁的地步呢?”

    他取出一把小梳子,梳两下头。

    我笑得伏倒在桌子上。

    女人三十:

    认识思安的时候,我还跟林医生在一起。

    那天下午,我预备与林医生去一个宴会,穿上丝袜,发觉袜子上一个大洞,笑着拉起裙子,出去给他看。

    林医生在书房里,但是我没想到他有客。

    思安坐在那里,我看见陌生人,马上放下裙子,涨红了脸。

    林医生说:“这是思安,我的远房侄子。”

    他是一个非常清秀的男孩子,脸上有一种温柔的神色,当时他抿着嘴淡淡的一笑。

    林说:“我们今天不出去了,留思安吃饭,一会儿思安的女朋友也来。”

    “好呀。”我说。

    我们留在家吃饭,菜式照例很好,思安的女友是一个胖胖的小女孩,还没定型,但非常可爱,我们享受了一个热闹的晚上。

    当夜我想:我小时候,从来没遇见过这么好的男孩子。然而也没有感慨很久,他们就告辞了。

    思安给我的印象很深,因为少见那么有气质的男孩子。

    我再见他的时候,已经与林医生分开了。

    在渡海轮中见到他,我迟疑一下,不知道是否应该与他打招呼,他却温柔地走过来,与我问好。

    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想一想,掠掠头发,忽然说:“我与林医生已经分开了。”

    “我知道,”他很平静。

    由于他的态度这样和善,我马上放下了心。

    我坐在他旁边,笑笑说:“我现在十分潦倒。”

    “是吗?”他看我一眼。

    “我现在上班,”我看着自己的手,“赚五六千块一个月,非常的受气。”

    “可是每个人都得受点气,”他笑,“林医生的脾气并不见得好。”

    我看着海,不出声。

    我又说:“我现在很寂寞。”

    “因为你生活习惯忽然之间起了变化,自然不惯。”

    我笑了,他很懂得安慰人。

    我问:“你那胖胖的女朋友蚜?”

    “她在美国,谢谢你的问候。”

    渡轮到岸,我们道别,我并没有留下电话号码给他,萍水之交,要适可而止。

    我那天晚上又想:我年轻的时候,从来没遇见过思安那么好的男孩子。

    我从没获得跟任何人白头偕老的机会,这真是非常凄凉的一件事。

    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总会有点感情,有一种踏实的安全感,我半辈子都觉得彷徨,并不是生活出了毛病,而是感情这方面不愉快。

    林之后,我并没有急急找男朋友,在这种时候,因寂寞的缘故,很容易搭上不理想的男人,比寂寞更顺,有些男人不但乏味,而且危险,于是心不安理不得地的坐在家看电视。

    我也不知道该找什么样的对象,这次我决定要结婚,好歹养个可爱的孩子,那男人要摔掉我,也不舍得孩子。

    自古以来,孩子便是巩固女人地位的工具,是世人所认可的,我为什么要那么清高?只要他能够供养我,能够照顾孩子就可以。

    可是什么样的男人呢?

    年纪大一点的,成熟的,有经济基础的,我叹口气,可是他们都结了婚或者是结过婚,他们未必想娶我这样的女人。

    我有点自卑,在同事面前却依然是活泼泼的,心中很沉重,我相当喜欢上班,大家闹哄哄,一天很快过去,做看简单的工作、根本不必动脑筋,大把功夫看报纸、聊天、讲电话,收入又勉强够生活费用,除了担心脑筋生锈之外,没有其他的烦恼。

    闲时我也去看看“一九八○机场”、“月宫宝盒”这种影片,同事们对我极好,又迁就我,日子过得很舒服。

    但是我又遇见了思安。

    过年在一间日本小馆子里,我遇见他与那个胖胖的女孩子,我替他们付了账,思安老给我一种小孩子的感觉,替他付账也是很应该的。

    他们过来谢我,我问:“你从美国回来了吗?”

    那女孩说:“是,回来了。”

    我点点头。

    思安仍然只是斯文的笑笑,不出声。

    然后我觉得他很冷淡,也许觉得我是一个麻烦的女人,应该敬鬼神而远之。

    于是我也容客气气的向他说再见。

    他年纪还轻,有很多事是不会明白的,我也不想得到他的谅解。

    于是他们走了。

    我淡而无味的吃完我的炸虾饭,叫了米酒喝,也并没有喝醉。

    我的车子早已还给林医生,自己扬手叫街车。

    回到家并没有感慨,生命像流水,这些不快的事总要过去,如果注定一辈子要这么过,再不开心也没有用。

    我睡了。

    半夜电话响起来,惊醒的时候一身汗,迷蒙间也不知身在何处,我起身听电话。

    那边叫我的名字,“我是思安,你睡了吗?”

    “什么时候了?现在几点钟?”我糊涂地问。

    “现在才十点钟,这么早就睡?”他问:“对不起,把你吵醒了。”

    “没关系。”我整个人像做梦似的。

    “我想明天来看你。”他说。

    “好,什么时候?”

    “你肯定明天没约会?”

    “下了班就回家。”

    “好,那么明天来找你。”

    “再见。”我说。

    我只觉得人像虚脱般的吃力,回房倒在床上,马上又睡着了,做了许多恶梦。

    第二天上班,跟同事说:“身体很虚,梦很多,要买点妇女强身补药回来补一补。”

    他们笑,“一上班,忙个半死,就啥子梦也没有了。”

    我也说:“幸亏有这份工作。”不由得叹一口气。

    那天下了班,我到超级市场去买罐头食品,回家刚在掏锁匙,有人在我背后“喂”的一声,吓得我跳起来,罐头摔了一地。

    “天啊,”我叫,“谁?”

    我转身,看见思安对牢我喜孜孜的笑。

    “你!”我诧异,“你是怎么来的?”

    “你约我呀──,‘下了班就回家’,我可在你门外等了半小时了。”他说。

    “你几时约我的?你怎么晓得我的地址?”

    他一边帮我捡罐头,一边说:“你,糊涂了,昨夜你睡到一半,我把你叫醒的,怎么?忘了?”

    “哦,那真是你。”我怔怔的说。

    “开门让我进去坐吧。”他催我。

    这么一揽,我与他之间的身份已经消除了,我一边开门一边说:“你这个孩子……”

    他笑一笑。

    “喝什么?”我取出啤酒,“啤酒好吗?”

    我尽量把自己的声调装得轻松愉快,他是林的亲戚,我总要点面子,不想他那面的人以为我离开了他马上变得很落魄。

    但是思安很镇静的春着我,像是知道我的思想。

    我问他:“你那个胖胖的女朋友好吗?”

    “你为什么老问我的女朋友?”

    “你要我问什么?”我反问:“难道要问你是否快乐,这难免太复杂深奥了。”

    “你快乐吗?”

    “当然不。”

    “是因为林医生?”他问。

    “不全部,小部份是因为他,他也是我生活中不愉快经验的一部份。”

    “事实上你是一个可爱的女人。”他说。

    “你真的那么想?”我有点高兴,“不骗人?”

    “是的,你很当心自己,这是好事。”他说:“所以你比其他的女人可爱,其他的女人在失意的时候就会自暴自弃。”

    我苦笑。“我明白你指什么,她们又吵又闹,倒不是想男人回心转意,而是想把其他的女人吓走,多数成功的。”我停一停,“而男人多数非常柏寂寞,于是乎破镜重圆,白头偕老。”

    “你呢,你为什么没有那么做?”

    我摇摇头,“我计算过,我是那种一辈子记恨的人,我不会原谅男人的不忠,再重头开始也不会有幸福。”

    他点点头,“真是悲剧。”

    我仰起头笑了。悲剧呵。

    “来,我们出去吃晚饭吧。”

    “什么?你请我,不如我请你。”我说。

    “我也有正当职业,是个赚钱的人,为何不准我请客?”

    我看着他。如果我由他请我,我们就成了约会的男女了,我不想使他有这样的感觉。

    他说:“我已经廿六岁,你不能说廿六的男人尚未成长吧?”

    “啊,”我说:“现在许多廿五六岁的女人还把自己当小孩子,妈妈不准她迟返家呢。”

    他笑,“所以我找不到女朋友。”

    “那胖胖的女孩子呢?”

    “她?她还在美国念书,等她毕业真是一件疲倦的事,大学教育把青年人的成熟期拉后了足足六年,一切要待二年预科与四年文凭试之后才能开始,也难怪她们以为人生在廿四岁才开始。”

    我“啧啧啧”地说:“真能批评,于是乎把胖小妞给抛弃了。”

    “不能说抛弃。”他说:“来,我们去吃饭。”

    吃饭的时候他陪我聊天,很亲切关心,如果不是我认识他已有一段日子,一定会以为他想在成熟女性身上找经验。

    “为什么约我?”我问。

    “在日本馆子见你独自坐在那里吃饭,铁板烧的烟雾笼罩着脸,脸上一种非常落寞的神情,在农历年的时分居然如此孤单与不在乎,实在是引人入胜的,我认识你的时候,你是我长辈的女友,于情于理都不能约会你,后来你与林医生分手,可是遇见我总是冷冷的,我觉得像你这样的女子,一定很多情人。”

    “是很多,”我笑,“但过年全回家陪妻子了。”

    他也笑。“你会不会跟年轻的男人在一起?”

    忽然之间我面孔涨红了。过一会儿我才问:“什么叫做在一起?”

    他说:“就是在一起。”

    我说:“从来没试过,老觉得跟年纪小的男人来往,好像占他们的便宜,有义务照顾他们起居饮食,这其实是很累的一件事,我不敢做。”

    “那不是理由。”

    我抬起头想一想:“是,还有其他理由,我有自卑感,我的过去在一般人眼中是一团糟的烂摊子,谁来收拾呢?我不能欺骗一个年幼无知的少年。”

    “那些人可以置之不理。”

    我点点头,“是。”

    “你可以光理我,”他很温和的说。

    “我喜欢与你说话。”我承认,“但如果再进一步,对你不公平,外头有很多好的女孩子。”

    “我们可以做朋友。”他说:“行不行?”

    “我很荣幸。”我说。

    他温文地笑。

    我忽然之间很冲动的说:“我三十岁了。”

    “我知道。”

    “我已经不知道什么叫爱情。”我说。

    他说:“当然你是知道的,你只是没有机会发挥你的所长。”

    “不,我连哭泣也不知道了。”我说。

    他说:“你只是在冬眠。”

    我很感动,低下了头。

    我们以后常常有约会,多数我都是等他的电话,不去骚扰他,我不是要维持那一点点的尊严,而是不想缠着他。

    这样的关系,久了也是很麻烦的,感情滋长在不知不觉之间,不过男女要是不涉及肉欲,到底还是清纯点,我不大在家中接见他,就是不想制造这种机会。

    那日清晨我听到按门铃的声音,蓬头垢面的去开门,以为门外站着的是思安,我马上惊惕地拉好睡衣,打开了门,看见林医生。

    “你?”我呆住了。

    “你在等别人吗?”他问。

    “不关你的事。”我不让他进门。

    “我有事跟你说。”

    “说什么?”

    “你让我进来。”

    “不,我们之间已经完了。”

    “别这样。”

    我要关上门,可是他不肯。

    “一小时后,我去半岛咖啡店等你,”我说:“有话那时候说,这是我自己的屋子,你不能进来。”

    他退后,我关上门。

    换好衣服梳好头,下楼,原来他坐在汽车中在楼下等我。

    司机为我开车门。

    “有什么好说的?”我问他。

    “没有什么,很简单,我要你离开思安。”

    我马上打开车门,“办不到!你少放屁!”我要走。

    他拉住我,“等等。”他说:“你听我说。”

    “说什么?”我怒说:“别拉拉扯扯的。”

    “不要这样。”

    “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这是我与他之间的事,跟你没有关系,你要最惹得我火起,给你两个巴掌。”我用力关上车门,上楼。

    我并没有生气,我已不懂得生气了。

    我点上一枝烟,对着电视机吸完了,然后喝一点酒,把脚搁在茶几上。

    门铃又响了。

    我决定不开门。

    门铃又响了好久。

    我决定不理。

    门外有人叫我的名字,“是我,”他是:“我是思安。”

    我还是不去开门。、

    “我知道你在屋里,快开门,我知道你生气了。”

    他这么说,我再不开门,仿佛真是生气,他们一家人若能使我生气,未免把他们看得太重要,于是我去开门。

    我说:“我在浴间。”

    他说:“请不要生气。”

    “我不是茶花女,”我不耐烦的说:“我生什么气!香港像你这种男孩子有十万个,人人使我生气,我岂不是忙死?”

    他不响,只是微微抿着嘴一笑,他说:“你既然生气,说出来也是好的。”

    我也只好笑了,坐下来再燃一枝烟,缓缓的说:“他若拿金银珠宝来收买我,我也就服了,可是他既想跟我套交情,又想威胁我,我才不受他那一套。”

    “我不信你受金银珠宝。”他笑。

    “受,怎么不受?”

    “那你为什么不把林医生招呼得舒舒服服呢?他应该是一个最好的情人!有钱,又舍得花。”

    “我花得累了。”我啪一声扭开无线电,不想跟他说下去。

    无线电中莲达朗斯达在哀怨缠绵地唱……

    ──我会爱你,长久长久的一段日子……

    我黯然,我也希望可以再度堕入爱河,尽心尽意,痛苦地爱一个人──但谁呢?这年头找一个恋爱的对象并不容易。

    诚然,我的青春已经消失,可是我的头发还没有白,我的体力还没有衰退,我仍有精力好好的恋爱数次,我的身裁仍然漂亮,林曾经称赞说过:‘你除下衣裳后,就像裸女杂志中的图片人物。”

    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要独自坐在家中发呆?

    我按熄了香烟。

    “思安──”我抬起头。

    “你别难过,”他说:“我知道我并不符合你的理想──”。

    我说:“思安,让我抱你一下。”

    我抱住他的腰,把头搁在他胸前,良久我哭了。

    那夜思安没有走。

    我想我被伤害到极点,也寂寞到极点,既然如此,何必再爱惜与控制自己。

    第二天清晨,我惊醒,转身,发觉思安睡得像个孩子,我起床,倒了一大杯冷牛奶,扭开无线电。

    思安的声音在我身边晌起,“你醒了?”他说。

    我点点头。

    他说:“你怎么老听这架老爷无线电?”

    “浪漫,因为它不是身历声,它的声线简单沙哑,又多杂音,却又播放看情歌,像人们在种种不如意的环境下追求理想,我喜欢这架旧无线电多过一切四声道。”

    “我明白。”

    我看他一眼,我把这个理由说过给林医生听,林说我思想有毛病,他说我像美国那种十三四岁的孩子,把小型无线电贴在耳边做人,他不明白我很寂寞。

    呵,他有钱但是他不明白我。

    思安明白,但是我怎么跟思安去挤公路车?

    “你在想什么?”思安问。

    “没什么。”我说:“一会儿我要到画廊去取几幅货。”

    “我陪你去。”

    “不用,我从来不需要人陪。”我说:“你别跟着我,我不喜欢。”

    他很吃惊,年轻人老以为男女一上床,终身大事就定了,但事实不是这样的。

    我要一个男孩子跟在身边做什么?一不能付贩二不能结婚。

    我说:“你回家吧。”

    “你──叫我走?”

    我诧异,“不走,难道你想把行李搬进来住?”

    他变了色,穿好衣服,就走了。

    我不打算办托儿所。

    他走了以后,我跟自己说:又损失一个朋友。

    男女之间根本没有友谊可言,抑或人与人之间没有友谊?

    我与思安此于此。

    我自然没有到画廊去,我坐在家中听音乐。

    然后林医生又来了。

    他说:“我很妒忌。”

    我牵牵嘴。

    “你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可是你的麻烦既不适合做妻子,又不适合做情妇。”

    我反问:“做妻子要什么条件?做情妇倒还得拿点真本事出来,你少挑剔我”

    “如果我叫你回来,需要什么条件?”

    “我不想再回来。”我说。

    “你且说说你的条件,每个人都有一个价钱。”

    我说:“我一直希望住石澳。”

    他迟疑一下,“可以。”

    “一部摩根跑车。”

    “可以。”

    “蒲昔拉幕的珠宝。”

    “也可以。”

    “与日常开销,预支两年费用──我不相信你,你随时想把我解雇。”

    “这将是一笔天文数字,你有没有去查查石澳的屋子什么价钱?”

    “有,我阅过报纸。”

    “太贵了。”

    “你可以不买,外面有的是新鲜货色。”我站起来。

    “我这就去办。”他说:“但我有一个条件。”

    “什么?”

    “离开思安。”

    我想说:我早就离开他了,我们根本没有在一起过。

    “就为他?”我问。

    “不,因为我妒忌地。”林说:“他有秀美的面孔,他年轻,他懂得艺术,他会讨好你,你跟谁也不能跟他。”

    “你怕我嫁给他,然后齐齐到你府上替你拜年?”我笑。

    他目光炯炯的看着我。

    我说:“你三天内给我答覆。”

    “像做买卖。”

    “是。”我说:“根本是。”

    搬进石澳那一日,我的确非常高兴,那间屋子十分美丽,家俱装修都出于我的本意,我开心得在客厅中直打转。

    “如何?”林医生问。

    “谢谢你。”

    “你其实可有一点喜欢我?”

    “我想有,你不会以为我会跟每一个阔佬发生这种关系吧。”

    他想一想:“我不知道。”

    我搬了进去住,开着摩根跑车到处跑,拿看林医生无限止的信用卡去购物,非常快乐。

    林医生对我的态度也有改善,他陪我的时间很多,多得他引起疑问:“我是否爱上了你?”他问我。

    这样下去,我们或许会结婚的。

    那天我在一个画展中遇见思安,我先与他打招呼,他不睬我,他身边站看那个胖胖的女孩子。

    那小女孩对我愉快的说:“我已经毕业了。”

    “啊。”我点点头。

    她把手臂挂在思安的臂别中。

    我走开,思安却又走过来。

    他愤慨的说:“你利用了我!”

    我想了一会儿答:“我不是故意的。”

    “我恨你。”他骂我。

    “对不起。”

    “你根本不值得尊重。”

    “思安,你再尊重我也养不活我,三十岁的女人再跟看你去挤公路车煮饭洗衣,一下子就憔悴了,到那个时候你也不会再爱我,现在有什么不好?那胖胖的女孩子又回到你身边,而我,我在年轻的时候,从来就没有遇见过像你这么好的男孩子,现在已经来不及了,我已经老了。”

    他低下头,想了很久,终于说:“你是一个理智而可怕的女人。”

    然后他就带看那个胖胖的女孩子走了。?。

    林医生问我:“你有没有爱过思安?”

    “没有。”我很快的答。

    “为什么?”他不相信。

    我笑,没有回答。

    一个三十岁的女人,最需要学习爱护自己,而不是去爱别人。

    连林医生这样精明的人都不知道这是我的座右铭。

    春天到的时候,林太太忍无可忍,与林医生离了婚。

    林医生对我说:“我不认为你会嫁给我。”

    “你错了。”我说。

    他有意外的喜悦:“什么,你肯?”

    “是的,我肯,可以先订婚,等离婚手续完全办妥了,再结婚。”

    他凝视我艮久,然后说:“假使你早点答应我,我们就不必等这么久。”

    “早答应你,你永还不会珍惜我。”我简单的说。

    我觉得我做法是对的,BY

    HOOK

    OR

    BY

    CROOK,我终于得到了归宿,成则为王,其他的不重要。

    小夫妻:

    跟思聪结婚以后,我俩的幽默感发挥到最高寒。

    像我拿看他的衬衫去问他:“这是什么?”衬衫领子上有一个红印。

    “你以为是什么?”他没好气的问:“姬仙蒂婀的唇膏?告诉你,这是今天午间的蕃茄汁烩牛利!”

    他从前不是这样的。

    从前他不懂说笑话,那时候我们在一起,他老是认真而爱怜的握住我的手,缓缓地,充满情感的说:“我们一定会白头偕老,相敬相爱。”

    他结婚后改头换面,决定扮演冷面笑匠的角色。

    他习惯性地以冷笑代替“早晨”与“晚安”。

    像今早,他“哼哼嘿嘿”一番,然后问我:“现在糖贵呀?”

    “不会呀。”我很天真的送上去给他侮辱:“怎么了?”

    “这咖啡里没糖。”他瞪看我说。

    我很怀疑这种态度便是精神虐待,可以构成离婚原因。但我们结婚只有四个半月,没到离婚期限。

    而且我还是爱他的,每天晚上,他坐在那里看报纸,孩子气地认真的表倩……我就觉得爱他,付出点代价是应该的。

    他说:“你永远还是少女情怀,几时做一个好太太呢?”

    我问:“是否叫我穿着睡袍站在街市与鱼档主人吵架,就算好太太?”

    他说:“哈哈哈,很好笑。”他直干笑了五分钟。

    “我有什么不对?你为什么老挑剔我?”我责问他。

    他说:“首先,你要弄清楚,你是冯太太,你不再属于大众,你事事要以马氏为重,不能够再去交际应酬,明白没有?”

    是这样的,我点点头,“可是我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朋友,与同事吃一顿午餐,也算违法?我犯了七出之条?”

    “同事?”他又冷笑,把客厅的温度降低十度.“谁不知道那个法兰西斯马是你的旧打玲。”

    “谢谢你捧场。”我说:“我的老情人多得很,你这样冷笑,怕会累死,你应该去买座四声道录音机回来,精心泡制一卷冷笑录音带,有事没事放出来听,那才捧呢。”

    思聪受不住刺激,咳嗽起来。

    我也冷笑说:“龙体保重。”

    后来我跟母亲说:“我们两个人现在有事没事练习冷笑,就快成专家了──唔唔嘿嘿啊啊哈哈哼哼,家庭很有乐趣。”

    母亲劝我,“婚姻要互相迁就才能长久。”

    “我有什么不好?”我莫名其妙,“我还不像以前一样?”

    “以前你是大小姐,现在你是人家的妻子,你不能像以前一样!”母亲说:“你就是错在这里。”

    “那么他难道不爱以前的我?以前的我跟现在的我是一模一样的,如果他不爱以前的我,不可能娶我,既然我没有变,那么他也应该爱现在的我!是不是?妈妈,你说是不是?”

    妈妈瞪着我很久,她说:“我没听懂你说了些什么。”

    我“唉”一声,挥挥手,“我有种感觉,妈妈,你从来就没了解过我。”

    妈妈生气,“我以为你这个‘妈妈不了解我’的难题在二十一岁以后已经解决了,怎么现在又翻出来旧事重提?”

    “那么好,那么是思聪不了解我。”

    “你不能尽倚靠佣人,有时候你也要对他表示关心!倒杯茶给他,递递报纸、拖鞋,女儿嗳,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我生气,“妈妈,我是爱他的妻子,不是婢妾,我俩的关系并非建筑在马屁上。”

    “你这个孩子!”她也不悦。

    我夷然,“最瞧不起互相哄骗的夫妻关系,我并不当思聪是饭票,用不看故意讨好他。”

    “那你就可以虐待他了?”妈妈赌气。

    “我没有虐待他呀,妈妈,你怎么会如此想?”我心惊胆战的。

    “你听着,女儿,嫁了人,事事以丈夫为重,与他商量,前个月,你一声不响的买辆汽车,差点没吓死思聪,这就是不应该。”

    “我跟他提遇这件事,为什庆要跟他一起去买车?我不需要他的意见,”我说:“我完全知道该买什么车,我已计划更久,这是我的车子──”

    妈妈打断我,“那么你跟法国马去吃饭就不应该。”

    “法兰西斯是我小中大学的同学,妈妈,是谁立例规定结了婚就不能跟同学一起吃饭的?”

    “那么把思聪拖了一起去。”

    “人家没请思聪。”

    “那你就该与思聪一起进退。”

    “MOTHER,WHATWEHAVEHEREISAFAILUREOFCOMMUNICATION,我不想再说了。”

    “你说什么?”

    “我不想说啦!”我大声吼。

    那天回家,决定跟思聪开研讨会。

    我帮佣人开饭,一边大力地将碗碟摔在桌子上,一边说:“是好汉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一人做事一人当,不必闪闪缩缩的跑去对我老妈诉苦。”

    他不啊。

    我问:“你怎么不说话?”

    “这里还有我说话的余地吗?”

    我忽然哭了,“冯思聪,我什么地方得罪了你,你说清楚,天天这么舌枪唇剑的,我受不了,既然大家合不下来,那么我们分手好了。”

    我抓起手袋往大门走。

    他喝道:“你去跟法国马好了?”

    我不想再跟他吵,于是含泪出门,叫了部街车到青年会去住一宵,房间冷清清的,益发不是味道,开始后悔结了婚。

    以前无论跟谁吵架,我都可以回自己的公寓,舒舒服服的看电视睡觉,现在我反而落得无家可归,要睡青年会,想到我竟会毅然搬出那幢可爱整洁的公寓去除给一个货不对板的混蛋,真正心如刀割。

    他什么都要批评我,我略穿件薄点的衬衫,或是少扣一粒扣子,就目光灼灼的盯着我胸脯看,脸上非常蔑视的表情,逼得我换衣服为止。

    又限我上下班时间,不让我开车,硬是要管接管送,他自己迟那么十五二十分钟简直是闲事,若是我晚了下楼,他口头禅是:“我已经住在这里了,你再迟也不妨,再多跟同事交际交际吧。”

    他看不起我的工作,老劝我坐在家中享福,但是他的收入并不见得充裕得可供我穿我喜欢穿的衣服,于是他就怪我虚荣。

    婚前我是个十全十美的小仙女,婚后我是千疮百孔的坏婆娘,港币贬值的速度还不如我这四个月来的身价,真欲哭无泪。

    同事与朋友都还一样的对我好,由此可知毛病不是出在我身上,都是冯思聪。

    一上班,我就告诉诸同事,私人电话一概不接,有公事我才听电话。

    法兰西斯马似笑非笑的问:“怎么?跟谁闹翻了不想睬他?”

    我说:“小马,你知道我不是小器的人,从不因一点小事生气,那次小林的离婚妻子与大林的离婚妻子见了面,两个过气妯娌拿我来当轴心──大林妻说:“你的好朋友现在做我下属呢。”小林妻连忙干笑看否认:“她哪里是我的好朋友,一年都见不了一次面。”我也没有生气,见了这两个女人照样笑眯眯,觉得她俩真是一对宝──”

    小马说:“是,”他点点头,“你对于‘友谊’一向看得开。”

    “天下哪有‘友谊’这回事呢,”我叹口气,“尽管这两个女人故意损我,我也只当是无心失──我自己也有说错话的时候呀,我也希望别人原谅我,我重视的只有一个人:冯思聪先生,偏偏他那儿出了毛病。”

    小马气忿忿的说:“他敢!”

    我再叹口气,“小马,贾宝玉贾爷说的:女人一嫁,便由珍珠变鱼眼睛啦,我这下子马上可以站出去做证人,证明他这话不假。”

    小马说:“你仍然这么漂亮,冯思聪这家伙得福嫌轻,他找死。”

    我用手摸着下巴问他:“你会不会为我揍他一顿?”

    小马嚅嚅的说:“这……不大好吧,朋友妻……这是很敏感的事……我与你只是同事,别叫我两胁插刀,太尴尬了,这……”

    我双眼看着天花板,“嘿,亏他们还说我是你的老打玲。”

    小马说:“什么?误会,都是误会!”他恐惧得结结巴巴。

    我没好气,“怕死鬼,胆小鬼,走开点,别烦着我。”

    我伏在桌上。

    小说中的女主角与丈夫吵了架,都有男朋友收留她们,现实中不是这样的,现实中充满了法兰西斯马这种人,唉。

    我苦恼的用铅笔打着桌子:如果冯思聪这小子现在来苦苦哀求我,我这就下台,跟他回去,我实在不想回青年会再捱多一夜。

    他妈的冯思聪,他应该找到我公司来,他知道我一定会上班,我又惊又气:莫非是他早有离意,故意不给我下台的机会?

    那么我只好回娘家了。

    同事在那边叫我听电话:“你妈妈找你,不知是公是私事。”一边扮个鬼脸。

    我觉得她真诙谐,简直受不了,取起听筒,问妈妈,“有什么事?”

    “咦,”她老人家说:“你又不是三宝殿,没有事不能找你?”

    我说:“妈妈,大家都成了喜剧高手,不少你一个,有什么话快说吧。”

    “思聪叫你回去。”

    “妈妈,手臂要朝里弯。”我瞪着电话筒。

    “你回去吧,结了婚的女人在外头晃,成什么样子?”

    “我搬到你家来住!”我说。

    “你在娘家能住多久?”妈妈问我。

    “住到八十岁,不由你不管,你当心,你总是我母亲。”

    “你搬回来,我倒是很放心,胜过流落小旅馆。”

    “哈哈哈!”我干笑。

    “你若要等思聪来接你,我看不必了,他说明:要回去,你自己回去,他不会低声下气──他说他从来没低声下气过。”

    “你们都决定不要我了,是不是?”我恼羞成怒,“好,你们会后悔!”我摔了电话。

    一整天我的喉咙像被人塞了一块铅,非常不舒服,眼看思聪是不会来接我的了,小马又并不如思聪想像中的那么热情,我们其实一直是同事关系,我束手无策。

    那天下班,我藉放到亲戚家去吃晚饭,自然,他们是欢迎我的,只限于一顿晚饭,亲友间要求不能太大,事情反过来,我也不会收留一个与丈夫闹翻的小女人。

    那天告辞之后,回到青年会,我坐在静寂的房间细思量,自觉乏味。为了这种芝麻绿豆的小事,思聪使我下不了台,这口气如果要忍下去,我只有一条路:找房子搬出去,与他分居。

    幸亏我银行里还有一点存款,要办起这件事来,并不困难。

    然而为了如此小事……我伤心地想,就闹到这种地步,既有今日,何必当初?我独自流下泪来。

    这种事听在别人耳朵里,也许顶滑稽顶好笑,然而对我来说,刚好证实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与思聪无法共同生活,婚前我的优点全变成缺点,他挑一个优秀独立的女性做妻子,婚后他还是希望我变成奴隶,我并不了解他,相信他也不了解我。

    我请了三天假,找公寓。

    当天下午便找到一层中价公寓,经纪连连的说:“你运气真好,小姐,这层公寓本来是一双日藉夫妻住的,一应俱全,干净得十分,他们赶着回国去,租金又便宜,你只要买点日用品便可以搬进来,连电话都有。”

    我点点头,付了租金按金,感觉上十分凄凉,运气好?运气好的女人离家出走,早就有丈夫来恳求她回家,哪像我?为一点点小事,丈夫就高深莫测,名正言顺地独自生活起来。

    那天下午我回家收拾杂物,思聪上班去了,钟点女工仍然把地方收拾得干干净净,我取箱子,把衣物收拾好,销匙留在桌子上,就走了。

    我呆呆的坐在新公寓内,扭开电视机观看,仿佛又回到少女时代,无忧无虑,只对自己负责但是冯思聪这三个字在我心头中拂之不去。

    尤其令我失望的是母亲,一派大祸临头各自飞的样子,推卸责任,根本不打算理我的事,现在好,她该耳根清静了。

    我到附近的超级市场去办了一些必需品,安排妥了,约朋友吃茶,觉得天气热,顺便买了一堆夏天衣服。

    我问自己:这样就算分居了?没头没脑的,隔一阵子我会找律师约冯思聪会晤。

    为了这么小的事,我诅咒。

    微不足道的小事,他就乘机发作,这种丈夫,长久相处也是很痛苦的,我下了决心,从明天起,我就是一个新人,我甚至考虑另外再找一份新工作。

    再回到公司,桌子上一大叠纸条,告诉我什么人打过电话来,写着妈妈的名字,不见冯思聪。

    我心中更加冰冷。

    我打回家去给母亲。

    妈妈问我:“你怎么了,跑到哪里去了?”

    “我在外头租了房子住,很好,你可以放心。”我说。

    “你这个孩子!你真是的,一句话就气成这样子,何必去租房子住?”

    “你就算容我,地方也不够大,住不下,我自己有独立能力,不必受任何人的气,”我不客气的说:“我大把功夫等着要做,不能聊了──”

    “喂!思聪找你。”

    “是吗?”我说:“没有用,太迟了,叫他去找更好的人吧。”

    我独自一个人过活未必比与他在一起更烦恼。

    我再也没想到冯思聪是这么现实的人,我跟他走了两年,从没要过小性子,从没叫他做过矮子,一向迁就他,好听话,现在为这种小事,他偏偏跟我闹得这座大,那我就不妨陪他玩这一趟。

    我已决定不回家。

    午饭的时候,小马问我,“怎么,一起去吃饭吧。”

    我干巴巴的说:“不必了。”

    发生一点点事,就能看出人性险恶,小马这种人,他能为谁担风险?这种人一点内心世界也无,一点正义感都没有,就懂得战战兢兢捧住一个破饭碗,还以为有出息得很,因为这些日子来我没让他占到便宜,他已经不感兴趣,现实得不得了的一个小人。

    他当时看见我冷冰冰的,马上退后一步,也不表示关心,就跟大伙儿走了。

    我很气忿,他们都当我完了,远着呢,等我一翻身又变一条好汉的时候,后悔也来不及,等我恢复心情的时候要多少男友就多少男友。

    我刚想下楼去买一个三文活吃,有人推门进来,我抬头一看,是冯思聪。

    我斜眼看着他,问:“找谁?”

    “找你。”

    “什么事?”我心中想,如果他这当儿肯低声下气,事情尚有商量。

    他却取出我的首饰盒子放在我办公桌上,说道:“你忘了取贵重物品。”

    我一口浊气上涌,勉强维持镇静:“对不起,叫你送了回来。”

    “我要走了。”他说:“再见。”

    我补一句:“我们很快会再见,我已联络了律师,他会通知你。”

    他一震,斜眼看我,我也看看他。

    我说:“事情已经到这种地步,好来好散,我也不想多说话,再见。”

    “你已经完全决定了?!”他问。

    “跳探戈需要两个人,”我冷笑,“冯思聪,结婚离婚都需要两个人。”

    “你母亲呢?你没跟她说?”

    “她并不理我的事。”我说。

    “既然关系那么坏,何必住在娘家?”

    “谁住在她家?”我问:“我一向有自己的公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抓起手袋,“我约了人吃饭,对不起。”我一手把他拨在一边,向大门走去。

    “喂,你的首饰盒子!”

    我说:“谁理这种破铜烂铁,将来自有更好的来。”

    头也不回的走了,真痛快。

    走到麦当奴买一个汉堡饱,拿在手中咬一口,可是说什么都吞不下去。

    我告诉自己,真闹大了,事情真闹大了,可是我仍然爱他,我心如刀割。

    为什么我一点表达的能力都没有?刚才我想说的其实是:思聪,我们别再玩下去了,让我们和好如初吧,但是我不但没融和下来,反而变本加厉的说了许多恶毒的话,啊,我怎么会像一个疯子?

    我掩着脸。

    他即使不爱我,我可是爱他的啊。

    我“霍”地站起来,回到写字楼去,用电话找到了母亲,她大呼小叫的说:“我是为你们好,瞒着思聪,说你搬到我家住,过一会没事。刚才他打电话来骂我,你说我这个好人难不难做?”

    “他不晓得我住在外边已经一个星期了?”

    “不知道。”

    我问:“他打过电话来叫我回去?”

    “是,我老推说你在洗手间。”

    “妈妈,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何必加重我们负担?”

    “好人难做!”

    我忽然又调皮起来,“是,咱们都是狗,你是吕洞宾。”

    母亲急得不得了,“那怎么办?”

    “没怎么办,”我坦白的说,“冷一冷再说,我乐得再过一阵独身生活。”

    “唉,你们在搅什么鬼啊──”她魂不附体地说:“你们──”

    “桥段比电视剧精彩,是不是?”我问:“你当是观看长篇电视剧吧。”我补一句:“惩罚他一下也是好的。”

    “你们不会离婚吧?”妈妈问。

    “不知道,”我自己也心如刀割,“他那种阴阳怪气的性倩,谁懂得他想些什么?”

    “女儿,喂,你听我说:一失足成千古恨,你千万要当心,婚是不能离的,这种事摩登不得。”

    “我不打算听你的教训,时势不同了,以前的女人,如砧板上的一块肉,任人宰割,现在我们有独立能力,男人,嘿!当他们放屁。”

    妈妈阴测恻的加一句:“是呀,所以现在的女人都冷清清地在她们的公寓里做女强人,我们呢,儿孙满堂,至少有女儿可以说话解闷。”

    我已经够心酸的了,禁不得给她这么结结棍棍的一说,差点眼泪就淌下来。

    “你住在哪里?告诉我,女儿!做人别那么绝,得饶人处且饶人,可以下台就下台。”

    我把地址告诉她,然后下评语,“妈妈,你说起话来,一句句掷地有金石声,简直像说书般精彩,且押韵的,了不起!”我挂了电话。

    那天晚上回家,我自己洗了头,慢慢梳通,想到思聪第一次约会我,时间搅错了,提早一小时,他来接我的时候,我正洗完头在梳头发,就像今天这样,他看见说: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头发。

    我的心软下来,如果此刻他向母亲打听得我住在此地,前来找我,我一定原谅他。

    门铃忽然响了,我心一跳。

    开了门,果然是冯思聪。

    他板着面孔,用脚踢一下铁门,说:“放我进来。”

    我把头发甩到肩后去,“凭什么?”我的嘴巴又硬起来。

    “凭我是你的合法配偶!”他狠狠的说:“我来搜这个地方,拿到证据,可以速战速决。”

    “你失心疯了,我要打两个电话,一个给派出所,另一个到青山医院,为你订一个位子。”

    “开门!”

    “不开。”

    他忽然呜咽起来,“开门!”

    我静默下来。“你怎么了?”我问她。

    “开门。”

    “我开,你别哭呀。”我打开铁闸。

    他靠在门边哭。

    我吓一跳,“你进来呀。”很过意不去。

    “我不进来!”他赌气,“我就站在这里烂死。”

    “你不会死的,”我递给他手帕,“进来喝杯茶。”

    他醒鼻涕,“为了这么小的事,你居然连公寓都找好了搬在外头住,不顾夫妻之情。”

    我瞪着地,我明白了,恶人先告状。

    “然后还连同你母亲欺瞒我,硬说你还在娘家住,拒绝见我的面,”他像个老太太般诉说我的不是,“你太狠心,我不该爱上你。”

    我用手撑着腰,既好气又好笑。

    这小子,他也刻薄得我够了。

    我说:“我在你身边,反正是惹你生气,现在岂不是好?眼不见为净。”

    “夫妻之间耍花枪不打紧,哪有这么过份的?”

    “我不懂花销,我是逼上梁山。”我说。

    “现在怎么样?”他憨气的问。

    我开头是狠狠的瞪着地,后来目光接触到他凌乱的头发、红红的眼睛,我又想到十多年前他获知大学试名落孙山,也是这个凄凉彷徨的景象,我完全妥协,我们之间已有太多的过去,很难忘得了。

    算了,我想,不要太过份。

    “怎么样?我等你苦苦哀求我,你若服侍得我舒服,那么咱俩还有得商量。”我说。

    “你真是有得说的,”他低着头,“我不能没有你,你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份。”

    “好了好了。”我说:“我们回去吧。”

    “这房子呢?”

    “给妈妈住吧,妈妈老想搬一层清爽点的公寓。”

    我与他回家。

    以后的三天,他不停的告诉我,我离家出走的那两个星期内,他是如何的想念我,日子如何难捱,心情如何的慌乱,但是一见到我,又忍不住气,说些无益的话。

    我很了解,因为我向日己的感受与他一模一样,那几天我很受感动,我们和好如初。

    母亲说:“你们之间,真是互相了解,现在又开开心心的过婚姻生活了?”

    我嘻皮笑脸的说:“是,在枕头上,两个头比一个头好。”

    母亲放心的挂了电话。

    然而事实是不是这样的呢?

    不见得。

    没到一个月,思聪又发作了。我们在计划复活节度假的事,他埋怨我:“如果不是你上次离家出走,浪费了一大笔钱,这次我们或许可以走得远一点。”

    我原本想刻薄地问:“你想去哪里?月球?凭你那份月薪?”

    但我忍住了,只笑一笑。

    我是爱思聪的,既然如此,何必处处跟他争?他正孩子气地翻阅旅行团的小册子,看着他的脸,我想:人生是这么短,我们不应把时间用来斗嘴。

    “现在只好到日本,”他说:“日本已去过多次。”

    “去印度吧,”我建议,“那边风俗与文化都不一样,应该很有兴趣。”

    他又高兴起来,笑了。

    我现在很明白什么叫做互相容忍,相敬如宾以及这一类的事,我与思聪是夫妻。

    星:

    一个下雨的星期六早晨,地下濡湿,气油虹彩里掉满花瓣,我走过圣玛嘉列教堂,有人举行婚礼,我顺步踏了进去。我喜欢婚礼。

    人们相爱以致顺利的结婚,总是美事,人生在世,失意的事见岂止**,有情人终成眷属,听着都舒服,故此我虽然既不认得男方,亦不认得女方,也走进去观礼,坐在最后一排。

    神父正在讲:“……相敬相爱……”

    一对新人穿着礼服,肃穆地站在圣治前面,交换戒指,我怔怔的看着他们的背影。这两个人以后一辈子都要生活在一起了。一辈子。一辈子是段太长太长的时间,我简直不能想像生生世世对着同一个人是怎么一回事──一起起床,刷牙,洗头,看电影,吃饭,上床……多么可怕,然而人们,还是结婚了,义无反顾地踏上这条路。

    不过婚礼还是美丽的,人们喜气洋溢的面孔,花香,教堂中特有的气氛,新娘子身上漂亮的纱衣,一辈子的事情……我喜欢婚礼。

    我侧侧头,看我隔壁不远处站着一个女宾。

    她全神贯注地肴着前方,那种神态像是新郎的前度女友,不知为什么,她偏偏给我一种落寞的感觉。她双手扶着椅子前端,手指没有搽颜色,套着小小的戒指。

    然后她移动头部,我看到她的脸,她是个好看的女子,年纪很轻,约廿三四岁,尖尖鼻端,秀气的眼睛、浓眉,她在微笑,嘴角却有点下垂,仿佛有点苦涩,又有点晌往,很复杂的心态,我形容不了。

    她是一个人来的。

    跟我一样。

    但是我不同,我并不认识新郎新娘。

    礼成后一对新人转身愉快地经过甬道,我顺手抓起一把彩丝,往他们身上撒去。祝他们快乐。

    那女郎并没有动作,她只是看着新郎新娘与亲戚们笑着离去,她驻足不动。人群一下子散清,只剩我与她两个人。

    她显然注意息到我了,解嘲的动动嘴角。

    我喜欢她的样子。于是我向她笑笑。我几乎肯定她是新郎的旧欢。(惆伥旧欢如梦)

    新娘是很普通的一个女孩子,并不如她美,但是婚姻这回事全凭缘份,根本不能以常理推测,他娶她,或是她嫁他,不过是因为摆不脱的缘份,不是因为她比谁都好。

    这个白衣女郎低下头,预备走了。

    我走上前,跟她闲闲的搭讪说:“观礼?”真是废话。

    她点点头,转身走。

    “小姐──”

    她转过头来。

    “你的手袋。”我把一只白手袋通过去。

    她说:“天!我就快把我的头都掉了。”她解嘲地笑。她笑起来很特别,嘴角先往下弯一弯,然后才真正的展开笑容,一双灵活的眼睛是慧黠的。

    “你认识女方?”我故意问。

    “不。”

    “男方?”

    “不。”

    我十分诧异,“双方都不识,那你怎么来参加婚礼的?”

    “我喜欢婚礼,所以走进来看。”她简单的说。

    呵?还有第二个这样的人!

    “你呢?”她问:“看样子,你彷失落了全世界似的,你是沂娘的前度刘郎?”

    我笑出来。“不不不,我说出来你并不会相信,我也不认识他们,我是为了观礼而观礼,跟你一样。”

    “真的?”她仰起睑笑,她有一个非常精致的下巴。

    “来,我们去吃杯茶。”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绿霞。”她说。

    “绿霞。”我说:“很好听的名字。我叫宋家豪。”

    “你不是香港人,是不是?”她问。

    “不是。为什么?我的粤语说得不灵光?”我问。

    “我有种感觉你不是。”她又笑笑。

    “我父亲移民瑞士多年,我在那边出生长大,现在度假──第一次来香港。”我说。

    “告诉我,你为什么喜欢看婚礼?”她问。

    我沉默一会儿。“你真的想知道?说了出来,你答应不笑我?”

    “我都答应。”她说。

    “我觉得婚礼有种凄艳,你觉不觉得?根本是乐极生悲的前奏,所以我爱上婚礼。”

    “你真的那么想?”她诧异,“你是干哪一行的?”

    “我仍是学生,我念天文物理。”

    “呵,”她笑,“宇宙黑洞。”

    我也笑,“你呢?你为什么喜欢婚礼?”

    “你也得答应不取笑我。”她说。

    “自然。”我说:“你讲。”

    “我不明白为什么芸芸众生当中,他会遇到她,她又遇见了他。所以每次都想来瞧个分明,仍然是不懂,”她说,“我又想,将来我嫁的是什么人,由不得我选择,抑或身不由主地,结就结了。我很苦怕。”

    她真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子。有思想且长得这么美。

    “我们去喝杯茶吧。”我笑,“肯不肯去?”

    “当然。”

    我们选了一个很漂亮的咖啡店,她把帽子脱掉,头发整齐的梳着个小髻,长长鬓脚,脸是心型的,老实说.我从没见过更完美的睑。很多茶客的目光向她投来,她态度自若,长得漂亮,自小被人看惯了,故此没有一点不习惯。

    她喝矿泉水。

    我说:“你应该吃香蕉船。”

    “我是否太瘦?”她担心。

    “唔”我眯起眼睛看看她,装个手势,“我喜欢瘦女孩子。”

    “谢谢。”她皱皱鼻子。

    我认识了她,简直不想回家。可是飞机偏偏明天一早要开。我看看手表,还有廿小时。

    我说:“今天你是我的,OK?”

    她一怔,看牢我。

    “我的意思是,今天你的时间是我的,直到午夜,别推搪我,别说有约,好不好?”我诚恳的说:“我明天要乘飞机回苏黎世。”

    “明天?”她失望,“明天就回去?”

    我兴奋,“你也有不舍得的感觉?”

    “当然有,我从来没有碰见过喜欢看婚礼的同志。”她笑。

    “但是我可以再回香港,你可以到苏黎世来。”我说:“我们自然不止做一日朋友。”

    “苏黎世?”她说:“我不喜欢外国。”

    “你去过吗?”我问。

    “我去过美国,在洛杉矶住过三个月。一点也不习惯。”

    “可是美国太大,欧洲很美很有气质。”我解释,“你会喜欢。”

    “我去过欧洲,我是喜欢,但是长远在那边住───”她笑笑,“我不知道,我的工作在香港。”

    “工作,你的工作是什么?”我问:“我以为你还在读书。”

    她怪异的看着我,“我……与家人做生意。”

    “你不像生意人。”我说着故意将她左看右看,惹她笑。

    “你们读书人,一直在学校里留到三十岁,然后才想其他的,真是幸福。”她羡慕。

    “我?”我耸耸肩,“我幸福?”我忽然想起来,“是的,我是幸福,今天认识了你。”

    坐在我们隔壁的女茶客窃窃私语,上下打量绿霞。

    她说:“我们到别的地方去吧。”

    “她们为什么这样的看你?”我问:“你的衣服没有什么不妥呀。”

    绿霞笑笑,我们付账离开咖啡店。

    “绿霞,你姓什么?”

    “姓林。”她说。

    “好的,林小姐,现在我们上哪儿去?”我问。

    “你会不会到我家来?”她问:“我家住石澳,有沙滩,还不错。”

    她的口气像是一辈子没人上过她的家,像她寂寞得不得了,她的渴望形于色。

    “好,我们现在就去。”我拉起她。

    “我有车子,”她愉快地说:“你来开。”

    “你开,我根本不认得路。”我说。

    她开辆雪白的开蓬摩根跑车。她显然很富有。她的家也华丽,背山面海的别墅。

    “你一个人住?”我问。

    “爸妈旅行去了。”她说。

    白衣黑裤的女佣取出饮料招呼我们。

    我说:“听你说话,你仿佛是个寂寞的人。”

    “我的确是个寂寞的人。”她答。

    “可是像你这么年轻貌美富有的小姐,应该有很多的男朋友。”我诧异。

    “每个人都以为像我这么年轻貌美富有的小姐,应该有很多的男朋友,可是他们都不高兴来凑热闹,所以我一个男朋友也没有,而且没有人相信我一个男朋友也没有。”

    “很难相信。”我坦白的说。

    “事实如此。”她嘴角朝下弯一弯,然后笑起来。

    “你闲时做什么?”我问。

    “除了工作,便坐在这张椅子里看海。”

    我说:“这样子浪费时间,你不觉可惜……”

    “可惜。但我的生命便是这样。”她说着声音低下去,“各人的命运不一样。我唯一的娱乐是到教堂观礼。人们有勇气结婚总是好的。是以今天遇见你。”

    “你想结婚?”我问。

    “不,不想。我希望有个伴,陪我说说话,一道沙滩散步;已经足够,我工作很紧张,没有调剂。”

    “听上去要求并不高嘛,来,我们散步去。”我说。

    在沙滩上我们走很久的路。

    我问:“你父母没有介绍朋友给你?,他们应当有门当户对的世交。”

    “我们家……是暴发的,社会名流并看我们不起。”她很低落。

    “那么你工作上也应当有朋友。”我提醒她。

    “我不喜欢他们。”她皱皱眉头。

    “看,认识朋友不应如此挑剔。”我说。

    “你不知道,他们真是无聊,有空便往的士可跑,要不电影院,再不然便聚赌,搅男女关系,我碰都不敢碰他们。”

    “听上去变有趣。你不敢跟朋友来往,可是你却敢把陌生人拉回家来?”

    “我不觉得你陌生。”她天真的说。

    “你几岁?”我问她。

    “廿一。”她答。

    我点点“头,“你是一个神秘美丽的女孩子。”

    “谢谢你。”她笑。

    我们背靠背的坐在沙上。她说:“一个人就不能坐得这么舒服,两个人永远是最好的。”

    “你响往两个人的世界,可是你又畏惧婚姻,这是什么心理?”我轻轻堆一推她。

    “我也不知道。我那么怕人群,但是又与陌生人说了两车话。”

    “胡说,我是你的朋友宋家豪,我不是陌生人。”

    “我是你的朋友林绿霞,我不是──”她的声音低下去。

    “以你的条件,你永远不应该情绪低落。”我说,“世界总有美好的一面,振作起来,别钻牛角尖,懂吗?”

    “如果有你在身边鼓励我,世界便不一样了。”她说。

    我忽然觉得自己很重要。一个可爱的女孩子觉得我重要,我的地位便不低。

    “下次的假期是圣诞,我一定回来看你。”我说。

    “你还会记得我?”她问。

    “忘记你?不可能,”我摇头,“像你这么漂亮的女郎?我做梦都记得你。”

    她灵敏的眼睛里充满悲哀,我实在不明白她。在二十个小时里了解一个人是不可能的事,何必去煞风景研究她心事?我们俩应当快乐的渡过一天。

    “你希望到什么地方去吃饭?”我问:“我请客。”

    “我很少出去吃饭,多数在家吃佣人煮的菜,你愿意试一试?她手艺不错。”

    “当然,之后呢?别忘记我们尚有一整夜时间。”我说。

    “我最想跳舞。”她说:“你会不会带我去跳舞?”

    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可怜的女孩子,连跳舞这么简单的事……我说:“放心,我们到最好的夜总会去。”

    “我学会了探戈,你会不会探戈?我请舞蹈教师专门来教我的。”

    “绿霞,”我握住她的肩膀,看到她眼睛里去,“你不应孤独下去,你必需从象牙塔的茧里走出来,走到人群中,人们是很有趣的动物,各有各的优点与缺默,你不会失望的,试一试。”

    “上一次我尝试过,是一年前,结果那个人伤了我的心,我不愿再走出去。”她低下头。

    “可是并非每个人都如此,”我顺手把她拥在怀里,“你音我,我不是人群中的一个吗?我可不想伤害你。”

    “伤害我是没有。可是你明天要走了,我会难过。”她孩子气地说。

    “看,绿霞,人生当然有高有低,有希望有失望。难道你倩愿没认识过我?难道你情愿我们没有渡过这么快乐的一天?!”

    她不出声。

    “绿霞,你的人生观不正确。”我说:“到苏黎世来看我,我带你到处走,这次你不会是游客。”

    “我的工作很忙──”

    “女孩子的工作再忙也有限,何况你不过帮父亲做生意,告两个星期的假好了。”

    “你欢迎我?”她问。

    我笑说:“该死,绿霞,你怎么会有这么浓厚的自卑感?我太不明白,我岂止欢迎你?我会待你如上宾。”

    她笑了,嘴角又往下弯一弯。

    我轻轻拧一下她的脸。“忘记那个伤你心的人。我们的心要来干什么?不是开心就是伤心,怕伤心焉得开心?哪有因噎费食的?别太过保护自己,明白吗?”

    “我明白。我只是没有胆子。”她苦笑。

    饭后我们去跳舞。

    “你学探戈?现在才学探戈?”我问。

    “我什么都学得慢人一步。”她歉意的笑一笑。

    “我八岁的时候,母亲已经教会我。”我得意洋洋,“来,我们出去表演。”

    她笑,不肯。绿霞换了一件黑色晚服,腰身看上去只有那么一点点,轻盈得像一片云。我硬把她拉出去舞池。

    开头她很生硬,但步法整齐。我取笑她:“你的探戈跳得像灵格风英语。”

    她笑得靠在我肩膀上。“家豪,我真不舍得你离开。你瞧我这运气,我一生一世都留不住我喜欢的人。”

    “我们现在且不理一生一世的事,我们现在净跳舞,懂吗?”

    我带着她跨开舞步,随着音乐转动自若,绿霞又吸引了不少目光。我觉得诧异。当然她是个美丽的女子,但这么多人注意她,未免太过凑巧。

    “开心吗?”我问。

    她深深的点头。

    我的天。她像个乡下女孩子第一次进城。

    乐队打出探戈哈骚。

    “我教你跳这个。”

    她要回座位,“我不会。”她畏羞的笑。

    “我教你,很容易的。”我轻轻说:“是,你的左手从头后拉住我的右手,松开,搭住我的肩膀,慢慢滑开,握住我手掌,转三个圈,是、多么美丽。”

    全场注视她。

    “再来一次。”

    她小心的再做一次,我轻轻拥住她,“好极了。”

    她很高兴。“你会回来看我?”

    “是。回来与你再跳舞,再吃饭,再在沙滩散步。”我说。

    “谢谢你。”她说。

    我们回到座位,我请她喝了一点点拔兰地。

    “当心,我想灌醉你。”我笑说。

    “我不怕。”她说。

    “你实在不应该相信我,你我只是萍水相逢,素昧平生。”

    “你中文也好得很呢。”她说:“会这么多成语。”

    “别调皮。”我恐吓她。

    “我们还能到什么地方去?”她恳求。

    我握看她的手吻一吻。我有点害怕。怕爱上她。爱情常常来得太快太急,我连应付都来不及。

    “你想去什么地方?”我反问。

    “去哪里都好,只要离开家,家实在太静太冷。”她说。

    “视归如死?”我笑,“家里的确很静,幸亏可去的地方极多,你甚至可以把朋友邀请到家中。我陪你到街上走走。”

    “治安不好。”她担心,“你不怕?”

    “我学过洪拳,”我扬扬手臂,“相信我。”

    我替她穿上披风,我们在街上散步。天又开始微雨,她玫瑰红的缎披风拖在地上,湿了一截,又潇洒又……凄艳。她有一切的条件做一个最快乐的女孩子,但是很明显地,她不快乐。

    我不清楚她的底细,我不想打听,除非她乐意从头到尾的告诉我,可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家里又有钱,身体健康,有什么道理如此悲观?

    我们走到早上经过的圣玛嘉烈教堂,那个花钟早已被除下,但是花的清香犹存。

    我笑说:“将来我们或许会在这里结婚。”

    “别说笑。”她求我。

    我拉着她的手,我说:“我没有开玩笑。”

    “你并不认识我,”她说,“你不知道我是什么人。”

    “正是,你也不知道我是什么人。我们会克服这个困难的了解阶段,不过过一阵我们就熟络了。”

    “或者你会发觉我没有读过好学堂,”她说:“或者你觉得我脾气太怪,或者你认为我不是个──”

    我接上去,“──或者我会认为你内在与外表一样美,或者你会喜欢欧洲的生活,或者……绿霞,你什么都不往阳光那面想,真拿你没法子。”

    我们沉默下来,我拉看她的手在街上逛到十二点三刻。

    我说:“仙德瑞拉要回家了。”

    “你呢?”她问:“你回哪里?”

    “回酒店睡觉。”我说:“明天上飞机。我需要你的电话号码与地址。”

    “你能不能牺牲一夜的睡眠?”她问:“为我。”

    “当然可以。”我说:“我很高兴有这个荣幸。”

    我开着她的车子送她回石澳。佣人早已入睡。

    我问:“你时常这么迟睡?”

    她摇摇头,“不,我的生活正常得迹近不正常,今天是例外,我今天特别高兴。”

    她领我上楼,一边说:“请进我房间,比较舒适点。”

    我大方的跟她进去。她睡房外附设小客厅,一套浅蓝色的丝绒沙发,素色墙纸。我四周看了看,不见有她的放大彩色照片。

    我说:“女孩子居然在房中不挂照片,真是奇迹,等于男人不把文凭摆出来一样的可贵。”

    “照片?照片有什么好挂?要知道自己的样子,那还不容易,照照镜子不就行了?”

    但很少女孩子不肯这么做。

    她加一句:“我看到自己的照片都发腻。”

    我笑笑。

    她做好咖啡端上来。“怕我睡着?”我问。

    “你要陪我说一夜的话,”她说,“别忘了。”

    “那还不容易,你要听什么题目?”我问:“蟹状星云离我们多远?土星的环是什么一回事?我天天在望远镜里看的是啥子东西?”

    “都好。”她坐在我身边,笑说,“说什么我都爱听。”

    “不不,我们不说话。”我说:“你把头靠在我肩膀上,我们听音乐。”

    “好。”她服从得像只小猫。

    我握着她的手,她坐得我很近。我们听着音乐。她有一套很好的音响设备。

    渐渐我眼困起来。我吻吻她头角。“累吗?”我问。

    她摇摇头。

    我按按她的浓眉。“你吸收的蛋白质一定比我多。”我打个呵欠,“对不起。”

    “你是唯一对牢我打呵欠的人。”她微笑。

    “我相信我也是唯一认识你廿小时就吻你的人。”我说。

    她紧紧的靠着我。

    ──“回来看我。”

    “我会的。”

    “写信给我。”

    “一定。”

    “打电话来,由我付费用。”

    “嗳嗳,我虽然是学生,但是这几个铜板还负担得起。”

    我们就这样在沙发上坐足一夜,手拉手的。

    天蒙蒙地亮起来,我仿佛睡熟过,恍惚又没有。转头肴绿霞,她靠在我肩膀上沉睡。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浓眉,这么清秀的面庞。我会回来了解她!熟悉她,做她的男朋友。

    我必需趁佣人起身之前溜走,否则她得花一番唇舌向父母解释。

    我留下一张字条,把我的姓名地址电话留下,然后就开门走了。我运气好,门口居然有辆空计程车。

    回到酒店,我把所有的东西塞进箱子,挽着便去飞机场。

    一到飞机场就听航空公司在广播我的名字,叫我去听电话,我知道是绿霞,非常感激。

    她责问我:“你为什么没叫醒我?你为什么独个儿走了?”

    “我会回来的。”我说:“像蒙哥马利元帅说的:我会回来。”

    她一阵沉默。

    “喂,绿霞,别难过,我的飞机要开了。”

    “再见。”她挂上电话。

    我上飞机,用小枕头垫妥,准备好好睡一觉、隔壁坐个小女孩子,正在看一本画报,我一眼瞥到封面的照片,那女郎好面熟。

    我问:“请把这本杂志借给我看看好吗?”

    那个小女孩把画报递给我。我取过一看,呆住了,那两道浓眉,微微下垂的嘴角,秀气逼人的面孔,慧黠的眼睛……我冲口而出:“这是谁?”谁?

    隔壁的小女孩子说:“林绿霞你都不知道中.她是这里最最红的玉女明星,一年拍十多套电影。”

    明星。

    ──“你不是香港人?”

    ──“我看到自己的照片都发腻。”

    ──“或者你会发觉我没有读过好学堂。”

    ──“我的工作很忙。”

    ──“我的朋友太无聊,有空便往的士可跑……揽男女关系,我碰都不敢碰他们。我……是暴发的,社会名流并看我们不起。”

    我都一一想起来了。她说过的话都有深意。

    原来她是女明星。喝茶与跳舞时注视她的人群……

    我的心冷下来。

    我胆子再大再也不敢碰女明星。女明星。我是什么人?我怎么敢与最红的女明星来往?

    多么短的缘份。到我六十岁的时候,提起来倒或者会津津乐道的:与一个最红的女明星坐在沙发上手拉手渡过一夜……还对住她打呵欠,我是唯一对牢她打呵欠的人。

    但是。但是此刻我只觉得心酸。无穷无尽的伤心,我想哭。

    心上人:

    (一)

    丽莎到英国去已经三个月了。

    开头那两个星期,我倒还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因为不用去接丽莎上下班,连车子都不开,用公共交通工具。

    后来就开始闷,闷得几乎想学泰山,在胸口擂槌一顿,大声叫啜,引起山谷回音。

    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有这种感觉,我与丽莎之间,这一年多来,那只不过是普通朋友,我很小心地与她维持距离,因此也未曾疯狂爱上她,她说要到伦敦,我还很替她高兴。

    但现在,我才发觉生命中像是少了一样什么……于是我取出信纸预备写信,没落笔又把信纸收回去。我自初中开始就没写过信,现在发什么痴?

    我并不爱丽莎。

    不过她是好伴侣,她是一个乐观的愉快的小女人,懂得看电影,喜欢吃、爱笑,衣着很大方,与她约会,永还是轻松的。

    我很想念她。

    我甚至有想拨长途电话到伦敦,叫她回来。

    但是这个电话的意思是,我在她回来后,就得娶她。

    我打算娶她吗?并不见得。

    既然不打算负这种责任,那么就不能够阻碍人家的青春前程。

    下班又落雨,我从来没有像今天如此讨厌过下雨,赌气地将新皮鞋往水坑里踩。

    以前丽莎在香港的时候,每逢我打出一条新领带或是穿件新背心,她都会称赞我。

    每天中午,我们一道午餐,她节食,老吃一容小小的三文治与一杯不加糖的红茶,我们在一家西菜店订有一张台子。

    如今我也不再去了,每天胡乱地叫办公室的后生买一个饭盒子。

    我因寂寞的缘故,心情很烦躁。

    我希望我是爱丽莎的,那么可以顺理就章与她在一起过一辈子。

    我尽量压抑着自己的情绪。

    认识一个新女友吧,我跟自己说,女孩子那么多,再挑一个好伴侣。

    犹疑了一刻,我打电话给桃丽。

    桃丽是一间大酒店的公共关系主任,非常花姿招展的一个女孩子,走在时代的尖端。

    当天约好了午餐地点,我的精神似略为进步。

    一见面,桃丽便笑说:“女朋友到伦敦去了,便来约我?”

    我觉得这句话讲得很俗,其实丽莎并不是我的女朋友,我们并没有拥抱接吻行姻缘道,但一时间我无法向一个较为陌生的女郎解释。

    桃丽打扮很明艳,在阴沉的天气中确能使人精神一振,我与她一边吃饭一边谈天。

    她说:“──我也不想再干这一行,实在太辛苦,有时候真的很迷失,为了什么呢?在一般人眼中,做公共关系等于当花瓶而已。”

    我觉得桃丽原来与她的外表不一样,她心中其实很苦。

    我用匙羹揽着咖啡,忘了放过几粒糖,但一直揽着。

    桃丽叹口气,“我也很想结婚,从艮,做一个家庭主妇,从此退出江湖,不必受排挤忙挣扎,不必戴个假面具嘻嘻哈哈做人,我不但精神疲倦,身体也很疲倦了。”

    我不晓得如何安慰她。

    她的烦恼我很明白,职业妇女有时候非常的低潮,也难怪,遗传因子下意识地催逼她们成家立室,养儿育女,但现实生活却勉强她们勤力工作,坚强勇敢,换了是我,我也会精神不佳。

    但是我这次约桃丽出来,是为了寻找一点阳光,最近我的生活至为沉闷,想她以活泼治疗我,谁知道她令我更加忧郁。

    吃完一顿午餐,我起身道别,再也没有提出下一次的约会。

    也许这是不公平的,也许桃丽不是每次都这座不高兴,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她缺少一份奋斗的精神,老想逃避,以为一嫁人便全部难题获得解决……

    这是人生观的问题,丽莎从来不这么想,每次遇到工作上的难题或是阻滞,丽莎会耸耸肩说:“我已经尽了力了,管它呢,问心无愧就行了,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同事计算她,打她小报告,占她便宜,欺侮她,她都不介意,因不善吹拍钻营,故意讨人欢喜,丽莎虽然学历与干劲都超人一等,但并不见得会比别人升得更快,不过她不在乎,她尽了自己的力就算了。

    丽莎是很开朗的,不是因她走了我才想到她这点好处,她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也欣赏她。

    谁不辛苦呢?一个年轻人过五关斩六将才捱到大学毕业,自学校出来又还得寻工作,找到工作要盼升级,无穷无止境的挣扎……这年头也很少有妇女可以坐在家中被供养了。

    下午我像木偶般履行着公事,我跟自己说:你不是活着,你是一具行尸……

    我想放两个星期的假休息一下,又不能确实该逛到哪里去,光在家坐着也是会发狂的。

    这一切都是为了丽莎吗?

    她在的时候我的情绪很平稳,她临走的时候我的情绪也很平稳,为什么现在会这样?

    啊!她在伦敦恐怕一点也不寂寞吧?她在伦敦可以巡博物馆观遍舞台剧,学校里有新的朋友,生活平添许多新鲜刺激。

    而我,我在这间写字楼里马上要老死了。

    月底开会,总经理宣布我升级加薪。

    我心内有一点喜悦,虽然只升了芝麻绿豆的职位,但是同事公认为我是应当人选,就不容易。

    我想找个人庆祝一下,却一个人选都没有。

    如果丽莎……又是丽莎。

    我烦恼的想,天下又不是只剩她一个女人!

    我妁了咱们公司的营业经理嘉露出去吃晚饭。

    她是个野心勃勃的事业女性。

    但我被她闷得几乎痛哭流涕。

    嘉露辨事的效率无异是一等一的,但是老天呵老天,我们只是在公司办公,我们不为八小时的工作而活,除了工作,至少还有其他的事值得做吧。

    但是她下了班也等于没下班,一边喝着最好的“香白丁”白酒,,一边说:“总经理摩土如何如何……”“董事长李察臣怎样怎样……”“瑞土总公司的宗旨是……”“人事部部长彼得其实……”

    惨遇结婚──白天对牢这些人不够,下了班嘉露还对他们念念不忘,我胸口佗闷,呵欠频频,但嘉露似乎不觉得,一直拉扯下去,把她所知道的“秘闻”一股脑儿灌输给我,终于我施出杀手涧,我说:“嘉露,我有点不舒服,我们走吧。”

    结果是,她在公司里看到我,再也不跟我打招呼。

    我记得以前,约了丽莎出来,我们可以谈到梵哥的画、威尼斯的风景,西厢记中曲子的特色。

    天呀,我是多么想念丽莎。

    那时候,工作特别起劲,因为下了班可以见到丽莎,两人畅饮一杯啤酒,那时候,八小时办公时间过得特别快,因为可以打电话给丽莎略聊一两句。

    但是我怎度能够留住她呢?人家要到伦敦去进修学问,她回来的时候自然另有一副光景了,说不定带着丈夫孩子回来。

    该死的!我诅咒看天气、文件、渡轮、同事、老板、整个世界──

    但是我不肯承认爱上了丽莎,爱情不是这样的,爱情应当轰轰烈烈,我与丽莎,一直那么平和……不不,不可能。

    然而我是这样想念她。我需要她的巧笑倩兮,我需要她一双忍耐的耳朵,我需要她的存在。(二)

    我是丽莎,到英国已经三个月了。

    与张国栋走了两年有多,做他那有名无实的女朋友做得我混身不耐烦,我到伦敦,不是为了进修,而是为了逃避一段毫无结果的感情。

    叫我如何形容国栋呢?他是一个好男孩子,第一次见到他,我已被他吸引。

    他是一般女孩子心目中的好对象,港大毕业,有一份稳定而有前途的工作,而且国栋有一张非常温柔、清秀的脸,他稍微疲倦的时候,喜欢将头靠在墙上,看上去很孩子气,激发女人的母性慈爱,忍不住想在他额头吻一下。

    看得到这一点的,自然不止我一个人,因此他在女人堆中受欢迎,是可以想像的事。

    但是他毕竟打了电话来约我午膳,看电影、吃茶……我们变得很熟络,一般人以为我是他的女朋友,事实上却不如此。

    他在人前跟我非常的亲热,一到我们单独相处,却又是个守礼君子,我们在这些日子里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寻常的关系。

    我不会说他聪明,这个年头,男人并不需要对女人负责任,**上的欢愉也不过是双方面的你情我愿,他并不见得会因此脱不了身。

    我觉得他是尊重我的一个君子人。

    但为什么,我老认为国栋不会娶我?他像老在等待一个更好的女郎。

    我知道。

    他理想中的对象不是我,而是一个穿白色衣服,神态寂寥的艺术家,她凭感性生活,富创作天才,气质清秀,态度高傲的女郎。

    国栋不止说过一次,香港的女孩子不是不好,只是太俗气,他自然也嫌我俗气,因为我不是一头直发,穿双平底凉鞋,那种潇洒得不知道油盐柴米的艺术家,所以他嫌我。

    国栋对我像个妹妹,但我对他,却不像个哥哥,我承认我平凡,我觉得一个女人的最终目的是结婚生子,我自小到大都没有大志,也不想轰轰烈烈的干事业,能够嫁与国栋,我已够开心。

    因为一年多没进展,我只好与他摊牌。

    那夜我说:“我要到英国去念一年书。”

    谁知他诧异地说:“你有心念书便起码念个学土,念秘书课程才一年,除了假期,剩七八个月,不三不四,有什么好?”

    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

    他又说:“大学生的气质是两样的,不管前程如何,培养那份气质也是值得的,尤其在欧洲进修──丽莎,我替你庆幸有这样的机会。”

    我黯然,原来他巴不得我走,他真是有一手,不但不留住我,而且还替我出主意,叫我去念足四年。

    我心灰意冷,偷偷的哭,终于咬咬牙,提起行李走了。

    国栋有到飞机伤来送我,与我握手,祝我锦绣前程,我强忍着眼泪。

    就这样,我上了飞机,到了伦敦,表姐夫与表姐来接我,替我办妥入学手续。

    对着风光明媚的异国风倩,我却没有心情欣赏与享受,神情是憔悴的,终于在表姐的追问下,我把心事说了出来。

    表姐冷笑,“这么坏?嫌你?我不过是中学生,但你表姐夫是博士,他可没嫌我。”

    我说:“这里是英国,香港是两样的,香港人势利,什么样的人眼什么样的人走,不能越界,女孩子若没有一张文凭傍身,叫夫家的人看不起。”

    “现在流行大学文凭做嫁妆?”表组问:“多么古怪,笑死人。”

    “香港便是一个那样的地方。”我无奈的说。

    “我劝你别回去,这里好的男孩子要多少有多少。”表姐说:“在这里嫁个博士,完了回香港探亲,向他说声哈罗,气气他。”

    我烦恼的说:“他才不气,他会为我庆幸嫁得好,他心中根本没有我。”

    “那么更应该认识别的男人。”

    我不敢说,我偏偏就是喜欢他。

    住下来以后,一边上学一边表姐也介绍男孩子给我,但多数应酬一两次之后,完全没了下文,我可不想嫁予唐人街餐馆的主人做女掌柜,或是面目可憎,自以为是的大学生,于是我努力修我的秘书课程。

    偶而在同学会中,我也会看到一两个出色的女孩子,她们神倩倨傲,法语流利、来去自若,我就想:这一定是国栋心目中的理想对象。

    我也尝试学那种打扮,自觉不好看,我情愿穿一条裙子,一双高跟鞋,老实朴素地做人。

    我羡慕她们有长腿、穿袋袋牛仔裤,男装的缚带鞋,大风衣,与男朋友像兄弟似的无牵无挂,我不知怎地,非常老土,永还想结婚。

    或者是落后了,我很感叹,我不想试婚,不想同居,不想长时期地恋爱,我只想结婚。

    我与表姐最爱在周末到附近的公园散步,带着她两个孩子。

    我所羡慕的生活,也就像表姐,安居乐业,把孩子带大。

    “你会是一个好太太。”她说:“女人都是好妻子,只要有这种机会。”

    我抬起头,“也有例外,有些女人是非常能干的。”

    “我觉得假如对方不能欣赏你的好处,假使结了婚,也是毫无幸福的。”表姐说。

    我轻轻答:“这件事在我离开香港之时,已经结束了。”

    “他有没有写信给你?”

    “没有。”

    “你有无写信给他?”

    “没有。”

    “算了吧。”

    我看着几乎一望无际青葱的草地,“是,算了算了。”我说。

    我同班有一个以前做模特儿的女孩子,她瘦长苗条,有一把乌黑的头发,因为快要结婚了,所以心情特别好,常抽空照顾其他的女同学。

    我对她说:“你未婚夫一定与你很相配。”

    她点点头,“是,非常相配。”

    我们终于见到了那个幸运的男孩子,他与未婚妻并不相配,比她起码矮三寸。

    我问她,“怎么了,为什么挑他?”

    “他有什么不好?”她反问:“我们非常谈得来,而且他能补足我的短处,两夫妻这才叫相配,若两个都是诗人,光双对吟诗,没人去煮饭,岂非很快饿死?”

    我觉得她说得很对。

    我认为我与国栋根相配,他富才华与幻想,不切实际,如果我替他做好日常生活上的琐事,他才可以尽心去发展事业。

    很明显地,他的想法不同,国栋啊国栋,我怅惘了。

    抵英不久,我考得了英国的车牌,并且自己开车到苏格兰去玩。

    回来的时候,表姐很紧张的说:“喂,有人打长途电话来找你。”

    “什么?谁?”再也没想到是国栋。

    “你那心上人。”她神秘地说。

    “啊!”我既喜又惊,又怕自作多情,故作平淡状,“他?他找我有什么事?”

    “没什么事。”

    我耸耸肩,“可见不过是问候一声,”我停一停,“事隔三个月才来问候,你想,──”

    “就是因为没事,才显得想念你,男人自尊心强,他内心矛盾,斗争了近三个月才给你打电话。”

    “可是他怎么找得到我的电话?”我诧异。

    “要找自然是找得到的,”表姐说:“他不想与你说话,你对牢他也没用。”

    “几时打来的?”我问,心渐渐热起来。

    “你去苏格兰七天,他打过三次来。”

    “哗,三次。”

    “如果他叫你回去,”表姐板起了睑,“你可要端点架子,可别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我沉默一会儿,“我会读完这几个月书。”

    “对了,”表姐舒出”口气,“除非他答应马上娶你,否则你就此依他回去了,仍然是无名无份跟牢他,算什么,不准走。”

    “是。”我说口

    “男人打几个长途电话来!花不了什么钱,不必心花怒放,听不到只有好。”

    “是!”

    表姐说:“这次去苏格兰倒是去对了,他找你不着,也好叫他知道,你并没有打算随时恭候。”

    我低下头。“要是他今天又来找我,我如何回答?”

    “照平常呀,自然大方就好。”

    “是。”

    我没有想到,当天晚上他马上打电话来了。

    我很紧张,不能控制自己,声音都震抖。

    他问:“还习惯吗?功课如何?”

    我答:“还可以,住表姊冢里,跟香港没两样,很舒适,吃得到咸鱼鸡饭。”说完了就觉得自己无聊。“你呢,你好吗?”我问他。

    “还不是老样子,闷得要死。”他一向是不合重的。

    “你也好久没放假了,不是说想去南美洲吗?”

    “南美没有文化,还是欧洲好。”他说。

    “那么你就逛欧洲,别闷出病来。”我很姐心他,他在香港,并没有朋友,他不好应酬。

    “丽莎,我很想念你。”声音很孩子气,很腻。

    我感动得差点落下泪来,“我也想念你国栋。”

    “改天再聊,好好念书。”

    “好,谢谢来电话,国栋,保重。”

    “你也保重。”

    他挂了电话。

    表姐在一旁冷笑,“妹子,不是我说你,你感情也太丰富,你对他太好了。”

    “你不明白,”我儒嚅的说:“他这个人傻呼呼的,不懂讨好女人。”

    “我是不明白,总之你不准回去,知道没有?”

    “他又没叫我回去。”

    “你巴不得他叫你!”

    “我不会放弃功课啦,表姐。”我表明心迹。

    隔三天,电话又来了。

    我问国栋,“周末,没出去?”

    “没有。去哪里呢?”

    “以前我们不是老去浅水湾散步吗?”

    “提不起兴趣,他们都说浅水湾又旧又古老,只有你才懂得享受。”

    “那么选别的节目。”

    “不想去,实在不想去。”

    我仿佛看到他把头靠在墙上,一种百般无聊,孩子气的着恼,我心完全融解下来,软成一堆,鼻子都酸了。

    他叹一口气,问:“你什么时候回来呢,丽莎?”

    要不是表姐站在我身边干瞪眼,我几乎想说:马上──

    “要到明年七月。”

    “哗!”他呜咽地说:“好吧,等你回来,我们到太空馆去看星星。”

    “可以,”我精神一振,“我常去伦敦的天象馆,他们的节目也很成功,但是找不到人陪,都说是孩子们去的地方……”

    他愤愤地,“可不是,我们俩仿佛永远得不到世人的同情似的。”

    我说:“国栋,省一点吧,讲了足足十分锺了。”

    “再见。”他依依不舍。

    “再见。”我放下电话。

    表姐在一边喃喃的说:“男人就是这一点贱,对牢他的时候当你透明,走远点又追上来,唯男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我临睡之前,辗转反侧,天气这么凉了,在外国的滋味并不好受,若在香港时,国栋有稍微明确的表示,我就不必走这一趟,谁在乎这劳什子的秘书文凭呢?可是我苦在下不了台,唉,耽到明年七月才回去,可能永远失去了他,现在马上动身走,又显得自轻自贱,这……

    第二天,表姐在早餐桌子上说:“怎么,脸肿肿的,没睡好?告诉你,做人乐观点,凡事是注定的,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迟早跑掉。”

    但我心中只有国栋,我是那种傻气的老式女子。(三)

    我是丽莎的表姐,丽莎是我小表妹,我比她大好多,自小看她长大,疼她疼得不得了。

    我也知道这一次小表妹到英国来,自然有其不得意之处,果然,她喜欢的男孩子不喜欢她,所以,为了避开不愉快兼毫无结果的一段感情,她藉口读书而来到我这里。

    她一直在我家住,功课也有进步,很适应新环境,因为我认为那个香港男孩子对丽莎不好,所以坚决要她念完这个课程,不让她回去。

    同时我也介绍各式各样的男人给丽莎,希望移转她的目标,但是感情这样东西,像银行中的存款,为数有限,丽莎的感情存款早已被那个叫张国栋的男孩子支清,因此对其他的男人不瞅不赚,没奈何,而那个张国栋呢,又不晓得他自己有多幸运,却拼命的拿丽莎的感情来挥霍浪费。

    唉世事大都如此。

    在我的限内,丽莎是个愉快、温柔、开朗、漂亮的女孩子,谁娶了她,应该是福气,她这种安于室型的女孩子,在今日可以说已经很少了。

    但人家怎么想,我实在不知道,怎么会有男人不愿要她?我气不过来。

    但是丽莎的梦中情人终于又来招引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打长途电话与她谈天,丽莎饱受折磨,不到十天,便因辗转反侧地失眠而消瘦。

    我几次三番的跟丽莎说:“你不要这么傻,为什么要你巴巴的回去迁就他?难道他不能到英国来探望你?还有几个月就可以拿一张文凭,不要放弃功课。”

    丽莎也是个好强的孩子,她强忍着,用意旨力克服感情的冲动。

    皇天不负苦心人,一个傍晚,丽莎接到电报,她读完后跳起来喊:“国栋要来看我!他到伦敦来两个星期,表姐,他并且在电报中要求与我订婚!”

    我听了非常高兴,心中像放下一块大石般,但面子上不露出来,冷冷问:“订了婚如何?”

    “待我毕业后回香港结婚!”她喜气洋洋地。

    我说:“便宜了这个小子!”但也忍不住笑起来。

    一个女人,最终求的是什么?体贴的丈夫,听话的孩子,这便是一切。

    我太为丽莎高兴,我确实相信,此刻她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其中之一。

    她一天比天跳跃,终于日子来到,我陪她到飞机场去接心上人。

    那个男孩子忽忽忙忙的奔出来,一见到丽莎,也不理会行李,一把将她拥在怀内。他面目清秀,一派书生样,加之双眼红红,一脸憔悴,我马上被感动,对他的敌意立刻取消。

    以后的故事再也不消我来细说。

    他在伦敦陪了丽莎两个星期,就住在我们家,丽莎去上学,他就与我作伴,观察之下,我觉得也难怪丽莎对他倾心。

    他俩在伦敦订的婚,两人决定在回港后立刻结婚,我真正的放下了心,有情人终成眷属,世上没有再比这件事更称心如意了。

    已婚男人:

    我躺在医生的卧椅上,慢慢的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能离开他,我想我只是怕寂寞,而不是真爱他,我知道他利用我,糟蹋我……”我的声一日低下去。

    医生用笔敲着桌子,他的房间是静寂的,那一下单调的声音几乎引起回音。

    我说:“我想离开他,请帮助我。”

    医生咳嗽一声,他说:“我只是个心理医生,我不能帮你,我只能替你找出因由为什么你不愿离开他。”

    “我怕寂寞。”我说。

    “可是你说有别的男人约你,你不是没有选择的。”

    我沉默。

    “你害怕单身男人?”医生问。

    “我为什么要怕他们?”我问。

    “或许你觉得恋爱很痛苦,或者你怕最后要结婚生孩子,你不愿意负这些责任,会不会?”

    我跳起来,瞪着医生。

    他书桌上的闹锺啊起来,我们的时间够了。我挽起手袋,我说:“下星期再见。”

    他送我到门口。“再见。”

    自医生处出来,我并没有觉得更轻松。

    我约了丽丝午餐,在酒店的咖啡座中,人群熙来攘往,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位子坐下,看见丽丝气呼呼地赶到。

    她叫了一客三文治,问我:“吃什么?”

    我摇摇头,“我喝咖啡。”

    她凝视我,“你就快瘦得要消失在空气中了,怎么,心情可好?”

    我说:“如果我还找不到男朋友……”

    她不耐烦,“你根本没有找。”她说:“却尔斯告诉我,你连电话都不听他的,不是说在洗头,就是马上要出去。”

    我分辩,“却尔斯根本没有诚意,只懂得占女人便宜,这种男孩子闲来只想约有点名气的女孩子上街,沾别人的光。”

    “还有凯文呢?”丽丝责问:“他怎么样?”

    “他不外是想把我噱到床上去。”

    丽丝说:“他们的缺点你看得一清二楚,但庄医生的缺默呢?他到底什么时候离婚娶你?”

    我沉默。

    “他是男人之中最坏的!”丽丝悻悻的说:“你的私事原与我无关,但是他用你,如用一条地毯般,凡有血性的人都看不入眼,我们小中大学同学,我非管这闲事不可!”

    我缄默。

    丽丝厌恶的说:“拿点勇气出来,甩掉他!”

    我以手掩住面孔,“我希望我能够。”

    “搬到我家来住,”丽丝说:“我不会讨厌你,随你住多久,有的是空房间,佣人自然会服侍你,避开他。”

    我不出声。

    “我们现在就去收拾行李,要不你什么也不必带,穿我的衣服,反正身裁一样,看上帝份上,离开他。”

    我说:“三点钟你来接我。”

    她松一口气。

    午饭后忽忽回到写字楼,女秘书说:“庄医生来过电话。”

    我到房间坐下,捏紧拳头,想很久,终于银秘书说:“如果庄医生再来电话,请告诉他,我告假三个星期。”

    秘书答:“是。”

    我说:“今天下午我早走,我觉得不舒服。”

    丽丝的车子停在楼下,我上车。

    她说:“这次你一定要摆脱他。”

    我看看街上,心中有蛇在啃我似的。

    “笑一笑!”丽丝娇吼一声,“又不是世界末日!”

    我低下头。我还有什么要求呢?我有朋友,有同事,他们都爱我,我还有一份这么好的工作,即使一时间找不到好的情人,也应该忍一忍。

    丽丝把我安置在客房里,一应具备,什么都有,但是我提不起精神来。

    算了,一下子就熬过去了,反正他周末与假期永远不能陪我,他并不爱我,我只是他的玩物,他最听我话的时候只有在我床上,如此而已。

    我觉得非常烦躁,别的女人付出我同样心血,早已儿孙满堂,而我……落得如此下场。

    丽丝敲我房门,“出来吃饭。”

    我燃起一枝烟,深深吸两口,“我不饿。”

    “你总不能绝食做神仙,”她说:“胡乱吃一点,别生气了,你跟他拖下去,只有越来越吃亏,最凶是不睬他!过一阵子,心平气和之后,才好好的找一个男朋友。”

    我按熄了烟。

    丽丝坐下来,“你这个痴心的人。”

    我只喝了碗鸡汤,然后坐在书房中看电视。

    听见丽丝的丈夫汤姆回来的声音,我也提不起劲出去打招呼。

    我在奇怪家中的电话是否晌过。庄医生在家做什么,然后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醒来去上班,丽丝订了我吃午餐。她说:“这几天一定要盯紧你。”

    女秘书说:“庄医生找你。”

    “说我生病。”我说。

    她看我一眼,不啊。

    我应该早就说自己生病。丽丝是对的,最厉害是用了他。

    在这种时候,很容易故意找一个替身来解寂寞医伤感,我必然得小心。

    当它是解毒时期吧,庄医生算是鸦片,我伤心的想:非得把他自我生命中剔除不可。

    于是我提起精神来清理了一部份文件。

    中午时分女秘书进来说:“庄医生说他知道你在这里,请你听电话。”

    “我不在。”我坚持。

    女秘书耸耸肩,对电话说:“她一定说她不在。”挂上话筒,装一个鬼脸。

    我也耸耸肩,对自己的勇气非常骄傲。

    过了不到半小时,我的房门忽然被推开,我抬起头来,看到庄医生站在我面前。

    我吃惊,他先发制人。

    他低声喝道:“你干什么?”

    “我们之间完了。”我说。

    “你说过已一千次。”他冷笑。

    “我们完了,这是最后一次通告。”我说。

    “别要花样,我们去吃午饭吧。”他不耐烦的说。

    就因为他的语气轻率,使我更加生气兼夹心酸。

    我说:“请离开我的办公室。”

    “你真要我走。”他扬起一条眉,“走了我未必再回来。”

    “如果你不能给我更好的待遇,请不要再回来。”我说。

    “你想清楚了?”他问。

    “是的。”我已厌倦迁就他的时间,避着他的妻子,听他诉说他孩子的优点,晚上独自睡觉,周末呆等他的电话。

    “再见。”他转头走。

    毫无留恋,一个年轻女人为他付出情感与时间达两年,他毫不惭愧毫无留恋。

    “再见。”我轻轻的说。

    愤怒啃蚀着我的心,我扔下文件,走到与丽丝约定的地方,伏在桌子上。

    丽丝来的时候,我跟她说:“至少我有进步,我现在恨他。”

    丽丝摇头,“恨是不够的,最好是听到他的名字,像陌路人一样,恨还是太强烈,跟爱没有什么分别。”

    “你总得让我慢慢来呀。”我叹口气。

    “你做得不错。”她拍拍我的肩膀。

    我落下泪来。

    “今天晚上,汤姆请了一位单身男士回来吃饭,你有没有兴趣认识他?”

    我摇摇头,“我没有精神。”

    “回去上班!提起精神来,他不爱你,你更要爱自己。”丽丝说:“走。”

    她待我情逾亲姊妹,这点我明白,但我仍然说:“我不想这么快谈恋爱。”

    “蠢蛋,人家未必爱上你,”她笑我,“你以为你是倾国倾城?”

    我苦笑,“像我这么的女人,屈居人下,不过是时运未到,一朝风送滕王阁,谁敢说我没资格做太太奶奶?市面上的女人,哪几个是胜过我的?”

    丽丝说:“东风不与周郎便哪。”

    我“呵哈呵哈”的干笑数声,又开始抽烟。

    连续数天我工作得很辛苦很勤力,我憎恨我的工作,但如果不需要工作,请问天天该上哪儿去?我不知道。

    我又去看医生。

    我对他承认:“我逃避现实,我对感情厌惧,因为追求不到美满的男女感情,所以现在反过来拒绝投入。”

    “你终于弄明白了。”医生点点头。

    我问:“然而又有什么帮助呢?”

    “如果你决定不冒险,拒绝投资感情,那么你可以过独身生活,如果你决定过小家庭生活,那么必需作某一程度的牺牲。与没有诚意的有妇之夫来往,永远没有结果。”

    “我寂寞。”

    “这是代价。”他静静的说:“世上鲜有十全十美的事。”

    我看看自己的手。

    “你独身已经良久,”他说:“除非遇到一个真正聪敏、耐心、深思的男人,否则你不愿投入,这是值得原谅的。不必但心,不必急急忙忙去找他,休息一年半载,再好好的恋爱。”

    “谢谢你,医生。”

    “不要因寂寞便被人利用,”他说:“你仍是一个美丽的女人,记住,有很多事是可遇不可求的。”

    我与医生紧紧握手,觉得自己已经康复了。

    我相信我已可以回家,庄医生不会打电话给我,他也不会再来找我。

    我可以回家耽在那里直到腐烂,没有人会关心。

    丽丝说:“胡说!你要住在我家直到月底。”

    “我不想你们应酬我。”

    “谁有空应酬你!”她笑说:“可是你不准走。”

    “嘿!”我被她逗笑了。

    丽丝家有佣人,我住得比在自己家更舒适,他们夫妻俩应酬很忙,少留在家中。

    我在公司开夜班,按铃,汤姆为我开门。

    “你在家中?”我问:“没出去?”

    “丽丝到娘家搓麻将去了,我在看电视。”

    我进到屋子内,拣张舒服的椅子坐下。

    汤姆问我:“与男友分手了?”

    “不,”我摇头,“男朋友是可以谈论婚嫁的对象,我从没有男朋友。”

    汤姆耸耸肩,倒给我一杯拔兰地。

    我喝一口,笑。

    他问:“事情已经过去了吧?”

    “过去了。”我说。

    “那么高兴一点,改天我们出去吃饭庆祝,好不好?”他问:“不要难过,振作一点。”

    “谢谢你们。”我说。

    “你不要怪自己,不是你的错,你是一个好女人,那些男人待薄了你,如此而已。”汤姆安慰我。

    我拍拍他肩膀:“汤姆,你待我真好。”我想一想,“你与丽丝真是一对好心人。”

    “听丽丝说,你在看心理医生?”

    “是。”

    “他说了些什么?”汤姆好奇,“如果你不介意,说来听听。”

    “他说我害怕婚姻的束缚,却又渴望被爱,因此宁愿痛苦也不肯与有妇之夫分手。”

    “啊?”汤姆诧异,“真有这种事?”

    “他说得很对。”我说:“如果庄医生抛妻弃子来娶我,我会害怕,我承坦不了那种责任。”

    “你一辈子不结婚?”汤姆问:“到了四十岁怎么办?”

    “坐在屋中喝拔兰地跟你聊天。”我说:“跟现在一样。”

    “我们不能老陪着你,”汤姆说:“只有你自己的终身伴侣才会永还在你身边。”

    我大笑,很有兴趣的说:“你把刚才的话再讲一次,汤姆。”

    他摊摊手,不好意思再说。

    我说:“汤姆,如果我对终身伴侣的要求那么低,我已嫁了十五次。”

    我站起来,伸个懒腰。

    我说:“汤姆,你跟丽丝确是理想夫妻。”

    “谢谢你。”他说。

    我说:“庄医生的婚姻早已破裂,但他们要求低,他们懂得将就,我的悲剧是不会欺骗自己,我根本不值得同情。”

    汤姆抬起头,想了良久,他说:“婚姻与其他世事一样,千疮百孔,你若没有这个心理准备,一辈子结不了婚。”

    “我愿意等,”我说:“我心中有希望。”

    “那就好。”他苦笑。

    “你是一个标准丈夫,”我说:“你不明白有些男人对女人有多坏。”

    他微笑。

    我疲倦地回到房中,躺在床上,听到汤姆出门,听到他开动车子,他是去接丽丝回来吧,有丈夫还是好的,丽丝付出过什么代价呢?我自问做人并不比丽丝离谱,我闷闷不乐,我从来没遇见那么好的男人。

    我挣扎着起床洗一把睑,再躺在床上。

    过半晌有人敲房门。

    “谁?”我问。

    “汤姆。”他说。

    “干什么?”我开门,“有事吗?”

    “我替你买了吃的,你最喜欢烧牛肉三文治,是不是?”

    “是,谢谢。”我笑,“太麻烦你了。”

    他陪我坐在厨房里吃三文治,热一杯牛奶给我。我忽然觉得饿,大口大口地喝。

    汤姆说:“女人跟植物一样,除了阳光空气水以外,还需要关注。”

    “男人不需要?”我笑问。

    他微笑。

    许久没有吃得这么饱了,回到房间躺下,我觉得已经恢复,不需要庄医生的施舍。

    第二天上班,我打扮得很漂亮,吹着口哨,女秘书瞪我一眼,我反问:“怎么?看不过眼呀?”头一昂。

    她说:“庄医生在房内等你。”

    我一呆,但是我现在不想见他了!他来做什么?

    我问:“你来干什么?我九点半要开会。”

    “我想念你。”他说。

    “真的?”我反问:“你真的有想我?”

    “有。”他说:“我想与你好好的谈一谈。”

    “你打算离婚?”我恐吓地问:“不然有什么好谈?”但是心中很高兴,这次感情上总算得到了小小的胜利,对士气来说是很有帮助的。

    “如果我离婚,你会嫁给我?”他问。

    我固执的说:“你一天不离婚,一天没有资格问这种话。”

    他说:“你知道我是爱你的。”

    我说:“待我公平点,别说爱,周末出来陪陪我,过节时也想到有我这个人,约好我别一个电话推了我,你再爱我也没有用,你老婆一句话你就吓得七孔流血,这样的人那有资格爱人?”

    “她跟了我已有廿年──”

    “根公平,”我扬扬手,“那么你再跟她誹二十年吧,谁逼你与我在一起呢,我手上又没有枪,谁也没叫你来这里。”

    他说:“我爱你。”他声音有点颤抖。

    我无法停止诧异,我从没见过庄医生紧张失色。

    我叹口气,“你总要取舍,你不能这样自私,想想我的处境,不要忘记我的处境,过去两年中,我付出多少?得回多少?”

    他看看远处,“我知道对你不起。”

    “你再好好考虑,”我说:“别太久,我未必等你一辈子。”

    他说:“这点我也明白。”

    “再见。”我说。

    “你现在对我没以前那么好了。”他苦涩地说。

    “是,”我承认,“我也稍懂为自己着想。”

    “你也知道你不会嫁给我,你只需要一个对你好的男朋友。”

    “再见。”我又说。

    那天黄昏,来接我的是汤姆,不是丽丝。

    “丽丝呢?”我问。

    “她一会儿出来与我们晚饭。”

    “汤姆,”我诚恳的说:“如果我结了婚,会不会像你们这样幸福?”

    他吸”口烟说:“我们两个人并没有什么幸福,也许你不知道,一辈子对牢一个人是很闷的。”

    “但丽丝是个很有趣味的女人。”我说。

    “我们在一起实在太久了。”他说:“一个世纪也没有那么长,又没有孩子。”

    汤姆也有抱怨。

    “别这么说,”我说:“每个人都有缺点。”

    他笑,“是,所以我也有苦水。像你最好,自由自在,爱见什么人就是什么人。”

    “是吗?”我问:“真的?我真有那么自由?”

    “你不会利用自由,所以你抱怨,我是很羡慕你的,”汤姆说。

    “丽丝来了。”我提醒他。

    丽丝过来,汤姆替她拉开椅子,丽丝坐下,打量我一会儿,说道:“可好了,你现在真恢复元气了。”

    “唔。”我点头,“我想搬回家去住。”

    丽丝说:“好的,我放你回去,但是你要保重。”

    “我懂得。”我伸个懒腰。

    丽丝说:“只要你振作起来,香港社交圈又多一个名女人。”

    “我并不想做名女人二我说:“要做早就做了,狗屎垃圾的鸡尾酒会都去站在那里,久不久上上电视,那还不容易。”

    汤姆笑,“这不是在说丽丝吗?”

    他妻子说:“去你的。”

    我搬了回家住,但是汤姆常常打电话来聊天,我认识他们两夫妻已有长久,但一向与汤姆不熟,我是女方的朋友,现在他忽然与我亲近,后果是什么,我是明白的。

    但他是那么诚恳,那么了解,那么温和,我忍不住与他谈天,我早已说过,我是一个寂寞的人。

    我的心理医生说:“你别堕入这种习惯,老跟有妇之夫来往,终于是要吃亏的。”

    但是我实在禁不住与汤姆说话,他是那么的同情我,爱护我,况且他有妻子,他不可能打我坏主意。

    当他约我去观看默剧的时候,我马上答应了。

    我告诉他,“我喜欢默剧,马赛马素是我的梦中倩人。”

    他谅解地笑。

    “默剧是那么哀艳动人,”我说:“用手势代表心意,一次又一次,耐心地幽怨地倾诉着静寂的万言千语──啊,主角那张涂上白粉的面孔……令我感慨良多。”

    “你说得很对。”他说:“是的。”

    我兴奋得面孔都红了,多久没有人听我说话,良久我只把要说的话向自己说了一遍又一遍,现在有聆听我的话的人,我很开心。

    那天我玩得很高兴,有种充实的感觉,我睡得很沉,半夜醒来,但心这种欢愉不会长久,我实在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别人可不为这种事担心,她们的丈夫就睡在她们身边,她们随便做什么都有人支持。

    清晨被电话惊醒,拿起话筒;那边是汤姆的声音:“七点半了,好起床了,半小时后在你楼下接你。”

    “是。”我说。

    洗脸的时候我跟自己说:“啊,你不坏,你还是有男人喜欢的,顿时有了存在价值。”

    我的艮知提醒自己:可是他是别人的丈夫,结果是可以预料的,为什么自一个僵局逃出来,又踏入另一个僵局呢?

    我坐下来,慢慢的换衣服,假使丽丝知道了怎么办?她会不会骂我,抑或静寂的退出,使我终身都不好过?

    我会不会嫁给汤姆,爱他一辈子?为他的事业担心;替他生孩子,打理家务?

    我为什么要听一个男人的噜嗦,当全世界的男人都愿意向我献殷勤?我还年轻,我乐意做一个单身女人,寂寞而清高。

    汤姆,汤姆是什么呢?他是个建筑师,家中有点钱,马厩中养有两匹马,跟牢他,生活上没有问题,精神上不免感到缺乏,以后就得与他去应酬交际……自然我是喜欢他的,但是长期受到自由的限制,我会有怎么样的反应?我不知道,我不敢想像。

    我在化妆的手不由得慢下来,这时候门铃晌了,我知道是汤姆来接我。

    我忽忽披上晨褛去开门,一边道歉,“你稍坐一会儿,我五分锺就好。”

    “我催得你太厉害了?”他上下打量我,晌亮的吹一下曰哨。

    我笑看套上衣裙,抓起手袋。

    他说:“平常倒不觉得你身段精彩,只见你穿大三个号码的衣服,今天可得观真相。”

    我诧异地看着他,“汤姆!怎么你也说这种话?”

    “我?我也是男人呀,男人不说这种话,还有什么人生乐趣?!”

    我笑。

    到写字楼,我跟自己说:一个已婚男人接着另一个,这一辈子难道就这么过了?

    我快乐吗?我将来的时日如何打发?

    顾不得了。

    我拿起电话,打到汤姆的写字楼去。

    “汤姆,”我说:“你喜不喜欢吃匈牙利英?我们今夜去尝一尝如何?”

    “今夜…,是丽丝的生日,”他说:一我们恐怕不能出来了。”

    “哦,”我若无其事的答:“那么改天吧。”我挂了电话。

    我台上桌前的文件,踱到窗前,看海港的景色,我不能再这样下去。

    庄医生那次坏经验已经足够了。

    电话铃晌了。女秘书敲门说:“是汤先生。”

    “我不在。”我硬着心肠说。

    女秘书忍不住说:“你一直告诉他们说你不在,难怪家不出去。”

    我握住拳头,勇敢地微笑。“不,我会嫁得掉,正式结婚,穿白色的婚纱,请你们喝喜酒。”

    女秘书取起听筒,她说:“她不在,汤先生,她请假。”

    我的医生曾经跟我说:如果我不帮助自己,没有人能够帮我口

    我披上大衣,跟女秘书说:“我出去走走。”

    马路上的空气是清新的,刚经过大雨,石板给洗得干干净净,就像我的胸襟,在这一刹那忽然变得非常明澄,四大皆空,再也不受畸型感情的束缚。

    我张开双臂,深深呼吸一下。

    我会去踪,他们永远找不到我。

    我到附近的咖啡室坐下,叫杯咖啡,一个冒失的年轻人忽忽走过来,撞翻我的杯子,他连忙道歉,掏出手帕想替我拭抹,又无从下手,尴尬得要命。

    我笑着说:“不要紧,不要紧。”自己用纸巾揩干。

    一边偷偷的瞄他的手指,看有没有婚戒。

    他顺势坐下来,数口气,他是一个衣着洒脱,相貌端正的男人,他说:“不要怪我,我到香港已半个月,除了开会,只有喝杯咖啡的时间,我连尖沙嘴都没去过。”

    我向他挤挤眼,“我也是偷出来喝咖啡的。”

    他笑。“告诉我──”这是他的口头禅。

    我打断地:“先告诉我,你是否已婚。”

    “不,不,我是单身汉。”他说。

    “OK,那么说下去。”我微笑。

    “我──”他滔滔不绝的准备说下去,我趣味的看看他。

    我打心中笑出来,这是一个健康的开始。

    遇:

    一个雾夜,空气腻答答似乎要侨出水来,呼吸都不得畅快,我们住的房子本在雾线之下,空气流畅,此刻也不得不开足冷气机兼抽湿机。

    我躺在长沙发上看小说,每隔十五分钟,听古老时钟“当当”报时,非常宁静,我决定在十一点半时去淋浴,把湿气冲干净,在身上洒点双妹牌痱子粉,换上花布睡袍,上床做一个张爱玲小说般的梦──曲折离奇,多采多姿。

    但还没来得及放下书,门铃晌了。

    我不由得警惕起来,这么晚,谁?

    我打开门,门外站看一个年轻的中国男人,他长得很漂亮,我一边嚼口香糖一边打量他,他的外套是乔治奥亚曼尼,他的皮鞋巴利,他的行李箱──行李箱?

    “你找谁?”我问。

    他有点不好意思。“莉莉。”他轻声答。

    我摇头,“她不在家。”

    “她什么时候回来?”他失望。

    “她到巴哈马台岛去拍一辑照片。”我仍然没有让他进来的意思。

    “呵是,她是时装模特儿。”他拍拍额角。

    他应当知道莉是干哪一行的吧。

    “但彼得叫我来找莉莉──你认得彼得?”他还要作垂死挣扎。

    我稳占上风,冷冷的说:“不,我不认得彼得,我也不认得雷蒙、汤默斯、史蒂夫,我要关门了,对不起,再见。”

    “喂喂。”

    我已经关上门。

    回到沙发上去躺着,等待时钟报十一点半,这是我每天上床的时间,准得机械化。

    当初我搬进来与莉住,朋友都不置信,不可能;他们说,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女子,迟早要打架的,但是我们两年来相处得天衣无缝。

    莉有她的好处,她在钱财上的大方与她开朗活泼的性格足以遮掩其他琐碎的缺点,而她最大的缺点就是生活不经意,常有男人找上门来。

    门铃又响,我知道是谁,那位男士还没有走。

    我又去开门。

    他说:“最后一班缆车已经开走。”

    “有一种车,叫计程车,”我说:“很方便的,只要你一扬手,它就会停在你面前,如果你对司机说出目的地,它会载你到达。”

    他把头靠在墙角,他说:“我非常欣赏你的幽默感,但是我没有钱。”

    “你是谁?”

    “我是彼得的朋友。”

    “彼得谁?”

    “曾彼得。”

    “那个摄影师?”

    “是。”他说:“所以要不借我钱,要不让我进来喝一杯水。”

    “我情愿借钱给你。”

    地叹一口气,“我情愿喝一杯水。彼得说:莉莉会收留我,让我喝最好的球兰地,把客房给我住,并且带我各处游览。”

    “听上去很动听,”我同情的说:“可惜我们不是开酒店的。”

    “可不是,世上最大的骗局──我能否讨一杯水喝?耶稣基督说要给你最小的兄弟喝水。”他看上去真的很疲倦,但我仍然觉得他过度幽默。

    “等一等。”

    我拿了一百块钱与一枝矿泉给他。

    “很多谢。”他说:“我会回去跟曾彼得算贩。”

    我点点头。

    “在香港,你们门上都用这种铁栅拒人千里之外?”他把钞票放入口袋。

    我又要关门。

    “等一等!”他叫。

    我又打开门。

    “这是我的卡片,如果今天找到旅店,没倒在街上,明天我再来还钱给你。”

    “你有钱?”我诧异地接过卡片。

    “小姐,有一样东西,”他微笑,“叫做旅行支票,计程车司机不收,但银行却很乐意把它兑成现金。”

    我干笑数声,关上大门,喃喃骂:**ART

    ASS!

    我并没有十一点半上床。我失眠。

    他卡片上只有一个名字与在英国的电话地址,没有身份职位。而且我认识那么多男人,没有人能比他穿得更漂亮与说得更漂亮。

    而且该死的莉在一点半回来了。

    她开冰箱做宵夜,放水洗澡,一切完毕之后还要我帮她卷头发。

    “明天做不行吗?”

    “不行,明天我一早要出去,有约会。”她在看那张名片,“是,我认识这家伙,你应该放他进来休息,我与彼得在伦敦他家大吃大喝近半个月,太不应该。”

    “但是我不认识他。”我抗议。

    “你这老站婆,永远一上来就把所有人当坏人。”

    “可是万一他进来把我扼死了在这里──”

    “你看小说看得太多了。”她说。

    “他到底是什么人?”

    “大律师。”她指指名片,“大律师的名片上不准印身份,你这老土。我敢说这小子一辈子没有受过如此大的侮辱。”

    “都是社会的错,莉,你那天下为公,四海一家的脾气不改一改,我马上迁出这间屋子。”我生气了。

    “对不起。”她说。

    我悻悻地,“我就是这么小家子气,怎么,不行吗?”

    “行行,拜托,把我头发吹干好不好?”

    我回房去了。

    第二天,星期六,我睡到日上三杆。钟点女佣人已在收拾屋子,雾也散去,一客厅阳光,非常迷惘的一个午后,莉早已出去,撒得一地七彩缤纷的凉鞋。

    我端着杯冰冻牛奶坐在沙发上发呆,提不起劲。

    女佣人絮絮地闲话家常:“替你做了杏仁豆腐,在冰箱里,多吃一点……这么潮湿的天气,自己要当心,星期六也没地方可去?”

    越来越像个母亲。

    我伸伸懒腰,转到露台站着看风景,不远处缆车轰隆隆开上来。

    门铃晌,女佣人去开门,我转头,她已把来人放了进来。

    是昨夜那个陌生人。

    他一见到那堆鞋子便笑道:“莉莉回来了?”

    我点点头。“又出去了。”

    他自顾自坐下,“我来还钱。”他还我一百元。

    “谢谢你。”

    他又自外套衣袋取出一瓶子矿泉水,放在在我面前。

    我心情已经不好,顿时觉得他过份活泼,我说:“你可以走了。”

    “怎么,你不打算招呼我?”他摊摊手,“我得罪了你?”

    “我想一个人清静一会儿,莉一回来,明天就会开百人舞会,今天是我唯一的机会。”

    “对不起,打扰你。”

    “再见。”我拉开大门。

    他走了。

    女佣人诧异地说:“你怎么与男人有仇?”由此可知,刚才的话她全听见,我的事情她也全知道。

    我抱着双手倚在栏杆上说:“这里风水不好。”

    女佣人叹口气,厨房去了。

    莉莉回来的时候,精神焕发,完全不像一夜未睡,我非常服贴,她这位大姐确有过人之处。她身后银着一大堆朋友,大半是艺术家,活泼明快,又叫艾笑,各自带来了酒与食物,不费一点劲,就投入地组成一个舞会。

    必须多谢我那套四声道豪华音响设备吧,我洋洋得意,如果没有如此劲的音乐,包管他们没有玩得这么高兴。

    震耳的音乐给我无限的安全感,我挑了一只梨千一只牛油果,还有三文治夹麦包,洒上点生洋葱碎,加一杯上好的莱斯令白酒,呵,但觉做人无限满足。

    我躲在露台一角,开始大嚼,目光注视着客厅内的一群青年尽情地享乐。

    莉穿一件白色露肩衣裳,白色银边高跟鞋,精细的足踝多么性感,我赞叹了,她如云的秀发柔软地波狼式地垂在肩上,一付大水钻耳环衬着最新玫瑰色调的浓妆,莉是一个尤物,毫无疑问。

    这时身边有人带笑的说:“永远是旁观者,为什么?”

    我转过身去,是他,他也跟着来了。

    “每个人都应该参加这个嘉年华会,”他说:“进去,我与你跳舞。”

    我说:“我不会跳舞。”

    “我教你。”他温和地。

    我说,“改天吧。”

    他在我身边坐下来,“对付你这么孤僻的小姐,真需要许多时间,而商业社会是这么忙,谁抽得出时间呢?”

    我看他一眼,“有很多女子是即冲咖啡素,你可以在各种牌子内挑一款。”

    他点点头,“比喻得很好。”

    “有些人品味高,有些人不。”我说:“人各有志,各人的要求不一样。”

    他仍然坐在我身边,“然而你付出的代价是过高了。”

    “你仍然不明白,”我微笑,“莉的了解力比你高出很多,夏虫不可以语冰,你所认为的损失,在我来说,是不屑一顾的琐事!所以莉并不企图改变我的生活方式。”

    “你这个高傲的姑娘!”他诧异了,“我从没遇见比你更嚣张更孤僻的人。”

    我笑,“现在你见到了。”

    “然而你可快乐呢?”

    “这是我的选择,我自然只做对我自己最有益的事,至于快乐,快乐是件深奥的事,不信你去问问莉莉,你问她可快乐。”

    “看破红尘并不是好事。”他说。

    “我并没有看破红尘。”我说:“你别对不了解的事夹缠不清。”

    “你有无职业?”他问。

    “有。”

    “是什么?”他大大的表示兴趣。

    “我写小说为生。”我说。

    “真的?你写什么小说?”他意外问。

    我莞尔不答、这男人在法庭上无疑是威风八面的一个人,但对于文学艺术,他不是那回事,多说无益。

    “你打算这样过一生?”他问。

    我有点怒意,不想与他缠下去,因而反问:“你呢,你也打算这样子过完一辈子?”我站起来,“到漂亮女郎的公寓串门,希望获得收留?”我拂袖而去。

    他懂什么叫做情操!说了也是白说,这世界上充满了粗糙的人,我仰起头叹口气,知己难觅。

    随着荡漾的音乐,我躺在床上着小说,有一句没一句,有种迷惘的感觉,我并非故意将自己弄得高深莫测,希望那个人不要误会。

    管他呢,他要误会就误会好了,我烦恼地扔下书本。

    莉在门外叫,“出来吃宵夜!”

    “你们这班人迟早会吃死!”我吼叫。

    她哈哈大笑。

    第二天清早我起来,莉又已经出去,客厅像经过大战般,女佣人咕咕哝哝发牢骚地收拾。派对完毕后的残局对我来说是一种浪漫,对她来说是后患,目光相异至此。

    女佣人边把彩色的碎纸扫走,边说:“昨天那位先生,他还会来找你吗?”

    我问:“为什么你要关心这问题?”

    “他不错,他敢逆你意思,就证明他有诚意,别人才不跟你吵,他们逃还来不及呢。”

    我苦笑。

    “其实你是好女孩儿。”她啧啧地惋惜。

    越来越像个祖母,变本加厉,晋升一级。

    “水清无鱼,人清无徒。”她忽然说。

    “这两句话你是什么地方学来的?”我震惊。

    “人是胡涂点好,太聪明了,人家害怕,每个人都有优点,你要耐心发掘人家的好处,别老觉他们笨。”

    我垂下眼睛。

    她轻轻说:“聪明反被聪明误。”

    我抬起头来笑着大喝一声:“不叫你扫地了,干脆在大学里开一个哲理班叫你去作教授可好?”

    她吐吐舌头,忽忽到厨房去洗玻璃杯。

    而那人,

    今天,

    没来。

    终于把他赶走了,我想,这是我一贯地非常奢侈与凄艳的一种姿势,但外面不知道有多少即冲咖啡在等待他,令他快乐,他何必在这里浪费时间。

    稍后我替植物一盘盘地换水,加上营养料,将叶子冲洗干净。

    家里又一尘不染了。

    门铃啊,我跳起来,满怀心事地去开门,门外是一位中年太太。

    她板着脸说;“小姐,昨夜你们这里的华宴直到清晨二时才散,我下最后哀的美敦书,以后若再如此骚扰邻居,我去派出所告你们。”

    我早泄了气,“是。”

    她对我的温纯大表诧异,因而起了歉意。

    “已经很多次了。”她补充。

    我很怅惘地说:“是。”

    她骇然,“你听明白了没有?我希望你们不要──”

    我没精打采的说:“明白了。”我关上门。

    太阳淡淡的晒进书房,文房四宝整整齐齐的放在桌子上,墙上一幅国画,上面题着“玲珑骰子镶红豆,刻骨相思知未知”。

    我并没有获得那样的机会。

    我坐下抽一枝烟,把烟灰弹入水晶刻的烟灰缸,我的生命太理智明澄,万里无云,不起波浪,味同嚼腊,但眼看人们为感情所作出的一切牺牲,又深觉滑稽可笑。

    我是一个白色的人。考这间屋子就可以知道我的为人。肥皂都坚持要买白色,有一次莉自不知什么地方带回来用剩的心形粉红色香皂,我观后笑半晌,然后就扔到垃圾桶内。

    然后莉就埋怨我是老姑婆,白白的浪费了这么多年。

    我微笑。

    唱机在播放纽约交响乐团的“黄河”。我微笑。

    阳光更淡了。游泳的好天气。

    我起身收拾毛巾与泳衣,下楼开动小车子,向海滩奔去。

    水有凉意,但温柔美丽,汨泊然拥抱泳者,我越游越远,不知道停下来,终于远离浮台,将自己幻化如一条鱼,缓缓浮动,浪渐渐大起来,我抬头看着天上变幻无穷的云。

    忽然之间,海滩上的救生员用扩音器对牢我广播:“穿白色泳衣的小姐,请尽量游近海滩,离浮台三十码处有旋涡,请快游返沙滩。”

    我一惊,在水中翻身,顿时喝了一口水,我连忙游回去,时逢退潮,浪把我打得往后退,我开始着急,伸高手向救生员招呼。

    救生员继续说:“我们将划船过来接你,别急。”

    我还尽量向里游,因不服气的缘故,更觉吃力,一急之下,脚上抽筋。我叹口气,难道老了?

    一只舢舨飞快向我划来,我抱住腿,感激地向他们招手,他们一人一手,把我拉上艇。

    我说:“腿抽筋。”

    其中一人连忙帮我按摩。

    他一抬头,我呆住了,“你!”

    “可不就是我。”他就是那个人。

    “你怎么当起救生员来了?”

    “义务服务,我刚巧也在这里与朋友们露营,你怎么会到这么偏僻的海滩来游泳?”

    我不响。

    他把毯子覆在我身上。

    “喝杯热咖啡吧。”他说。

    我接受他邀请,事情会巧得这样,百多个沙滩,我偏偏会来到这里,我叹口气。

    “叹气?”他问:“是不是慨叹时代女性有时也经不起风浪?”

    我淡然说:“你太一语双关了。”我喝完咖啡伸伸腿后站起来,“可以!我的腿没事了。”

    “你做什么事都是一个人,真的不寂寞?”

    我笑笑,“你身边仿佛也没有女朋友。”

    他也笑笑,向我扬扬手,“开车当心。”

    “玩得快活点。”我也说。

    我开动车子回家。

    回到柔软的沙发上,才觉得刚才那幕太惊险,捏着一把冷汗,决定以后再也不单独游泳。

    我倒在沙发上,莉莉回来了。

    她手中抱着大包小包的衣服饰物,看见我,她说:

    “你快变成一尊住在沙发上的石像了。”

    我不响。

    “来看我买的新鞋子。”她说。

    “你已经有一千双鞋子了。”

    “那么来看我买的手袋,各种颜色都有,一式都是织皮的。”

    “然后冰箱里没鸡蛋了,就求我拿钱出来买。”我没好气。

    她陪笑地坐在我身边,“或是叫男人出来带我去吃饭──不是很合理吗?我的钱用来打扮自己,他的钱则请我吃饭。”

    “老了呢,老了谁请你?”我反问。

    “那还有很长的一段日子,别的女人老得快,我不同,我是到了四十九岁半尚有男人追求的那种,我不但心。”她笑。

    我不忍再拂她的意,我说:“哟,从来没见过比你更乐观的人。”

    “所以才能跟你这个悲观者一齐住。”

    我打个呵欠。

    她把美丽的衣服一件一件扬出来给我看,告诉我,最别致的地方在哪里。她是一个可爱的女人,永远不提这些东西的价钱,纯粹是为了享受。

    平时一个电话来,她就要扑出去的,但是她说:“今天我要跟你一起吃饭。”

    我说:“欢迎,我要了很好的芝土,我们吃芝士三文治。”

    “我们能不能吃水饺,或是葱油饼?”她失望地问。

    “可以呀,”我说:“你来做。”

    “你真坏!”她不服,“我一个电话,就有人跑了来做给我吃,你相不相信?”

    “我不信,”我笑,“水饺?没有可能。”

    她取起电话,拨了号码,咕咕哝哝的说起话来。

    我又打一个呵欠,我不是不相信莉的魅力,在阳光普照的时候,香港一半的男性居民都在等待与她约会,但现在她要找人到厨房来为她做水饺──我不信有瘟生送上门来。

    我自己用芝土夹了面包,倒一杯庇利埃矿泉水喝,再加一杯草莓酸乳酪,已觉得是天下美味,我躺在沙发上睡看了。

    梦见自己身在荒岛,拚了命要游泳回故乡,在大海中险被大浪吞噬,大惊而醒,鼻端闻到一阵葱花香,我连忙睁大眼睛,我没有闻错吧?

    莉莉正在布筷子,看见我醒来就说:“准备吃饺子吧。”

    “谁来做的?”我跳起来。

    厨房中探出一个脑袋:“我。”

    我怪叫起来,“又是你!你不是在沙滩露营吗?你怎么无处不在?”

    “只有我一个人会做牛肉饺子,来吃吧。”他笑说。

    我呻吟一声。

    莉也笑,“三文治与乳酪顶不了肚子,来,这里有上好的云南辣椒酱。”

    我扑过去就与他们一起吃。

    这人做的饺子皮滑,肉香,馅厚、皮薄、形状可爱,一口吞一个,辣酱鲜美,份外醒胃,食欲大增,我许久没有吃得这么畅快了。

    终于赞一声,“好手艺。”

    莉的手搭在他肩膀上,说:“我们这位朋友,具有许多隐藏的美德,值得推许。”

    他笑,“推许我做什么?厨师?”

    我问:“你到底到香港来是为了什么?”

    “度假。”他说。

    “家人在这里?”

    “都在,所以如果我最后留了下来,也不算稀奇事。”他说。

    “像你这种专业人士最适合住香港!机会多,收入高,一下子就窜起来,而且香港的女孩子对你们另眼相看的。”

    他苦笑,“白眼是不是?”

    “青眼。”我笑说。

    莉说:“我从来没有吃得这么饱过。”

    我说:“我来洗碗。”

    到了厨房,但见一天一地都是面粉,几十只脏碗画在水斗一角。

    我耸耸肩,“每件事都要付出代价,我想这一切还是值得的。”

    “你认为值得就好。”他又笑。

    我说:“你出去休息吧;够劳苦功高的了,一会儿我泡了茶出来。”

    “什么茶?”他问。

    “上好的龙井。”

    “喝好茶需要品味,慢慢学习。”

    我边洗碗边说:“尤其是龙井,色淡味涩,那股清香又隔很久才能会意,喝得起的人不一定耐烦那手续,烧一大壶水才能喝到一盅茶。先用开水把杯子烫热了,好让开水的热气把茶叶完全泡开,盖妥杯盖,再往上面淋热水,五分钟后喝,喝掉一半加满水,还有一杯可喝,否则就太淡了。”

    “茶叶不是要过一次开水吗?”

    “那是碧螺春,”我说:“碧螺春有毛,必需过一周才好。”

    “那么多学问。”他说。

    我笑,“红楼梦里的妙玉用梅花瓣上的雪,藏在坛子里埋在树根底下,趁高兴才取出烹茶。”

    “有什么好处?”他问。

    “没什么好处,自来水也解渴,这是一种境界。”

    他问:“你给我多少时间学习?”

    “梅花瓣上的雪?”我假装不明白。

    “学习懂得你。”他把话讲明了。

    我有点感动,“很费时间的呢。”我说:“你不一定觉得划得来。”

    “是一种境界,如今人们很少为理想做一点事情了。”他说:“明天去找一套电影看如何?”

    “答应你。”我说。

    他松一口气。

    莉探头进来说:“原来会做水饺有这等好处,别人追不到是因为不会。”

    我们三个人一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