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偶遇(1/2)

    芭蕾舞娘:

    她与我们都住在落阳道这一列旧的房子里。

    母亲说:她身上那条灯芯绒长裤的售价是港币四百九十五元。

    有一次我看到她穿着那条牛仔裤走过屋前的影树,影树开始落叶,飘进她乌亮的头发里,她转过头来向我们笑,金色的斜阳衬托起她的面孔,我说:“哗。”

    妹妹说:“她真美丽,我好奇她究竟有几岁。”

    “或许二十三岁。”我骑在树桠叉上。

    不过母亲说她不止这个年纪。

    母亲跟父亲说:“那个**……”

    (**。我的天。)

    母亲说:“……一整个夏天穿露背衣裳,到了秋天,本来以为可以天下太平,谁知她穿起紧身毛衣来,又不用胸罩,真恐怖。”

    父亲没好气的说:“写封信给环境司,告她染污空气,轰她走,好不好?”

    “嚼你的嘴!”母亲笑骂。

    “只怕天下太平之后,你们这群太太奶奶平空少了谈话资料,无聊得紧哩。”父亲说。

    母亲白他一眼,很生气。

    “天下的男人,都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她埋怨。

    我觉得那女郎很动人。她习惯在早上跑步,七点半的时候我刚起床,可以看到她自窗口奔过,短衫、长裤、跑鞋,我们互相说“嗨”。

    八点钟她开车出门上班,一辆小小白色的雪铁龙戴安,经过我的时候向我挥挥手。

    她总记得微笑。雪白的牙齿,健康的肤色。

    我们不知道她有几岁。

    父亲说:“廿七岁吧,不知在什么地方做事,不像女秘书。”

    我说:“像个大学生,电影中的大学生都是那样子的。”

    隔很久母亲说。“她是芭蕾舞娘。”

    “啊,”妹妹说:“多么浪漫,我一直喜欢芭蕾舞。”

    我马上联想到半旧的缎舞鞋、黑白的紧身舞女,纱裙子,Leg-warmer,慵倦的神情,幽美的姿态,一列水晶镇子,琴声咚咚,美丽的女郎一转身随着节拍舞起来,仙乐飘飘……我爱芭蕾舞。

    父亲说:“排练时最好看,有种高贵的艺术气氛,正式演出时反而太堂皇刻板……”

    妹妹说:“或者我们可以去探访她,她说不定把纱裙子借给我穿。”

    她是否曾在巴黎习舞?她是否能说法语?

    妹妹跟我说:“有个男人今日来看她。”

    我说:“你在十五岁之前有希望成为最伟大的长舌妇。”

    妹妹生气的说:“去地狱!”

    “我才不会去。”我说。

    那个男人高大漂亮,三十多岁,爱穿灰色西装和白衬衫。我看到他去探访她,手中拿着黄色的玫瑰花与巧克力糖。

    妹妹羡慕的说:“我希望有一日,男孩子也会买玫瑰花给我。”

    早上女郎跑步经过我,说:“嗨!”

    我问:“那是你男朋友?”

    她转头说:“不,我的爱人!”她笑,然后像一头年轻的长颈鹿般奔向前。

    同日下午,母亲买菜回来,发觉被锁在门外,她忘了带锁匙。

    碰巧芭蕾舞女郎开着小小的车子回来,为母亲爬入露台,钻进玻璃天窗,为她开了大门。

    母亲不再叫她“**”。她赞叹说:“长得苗条,就有那个好处。”

    她请女郎来吃点心。

    我与妹妹齐声问:“几时来?”

    五点钟她来了。

    头发梳成一条粗辫子,穿毛衣与长裤,脚上一双绣花拖鞋,鞋的趾端穿了一个小孔,绣花鞋也有点剥落,她永远都是最自然的。

    我与妹妹坐在她面前,她的话不多。

    母亲问她:“怎么,好事快近了吧?”

    她只微笑,“你是指结婚?”

    “是啊。”母亲说。

    她说:“结婚是另外一件事。”

    母亲似乎很了解,随即说:“现在你们年轻的一代都喜欢享受自由。恋爱管恋爱,提到结婚大都不情愿。”

    女郎说:“结婚牵涉太广,凡是与一生一世有关的事,我都觉得应当详加考虑。”

    她们两人说的话我都不大明白。

    母亲最后的结论是:“人太聪明了,反而做什么事都不顺利:过份小心,考虑周详,想想便不敢做。”

    女郎笑一笑,“你们一家一定很幸福。”她说。

    母亲说:“是的。”

    她告辞了,临走摸摸妹妹的头发。

    我觉得她有心事,欲语还休。也难怪她不肯把心中的话说出来,何必平白为邻居们添增谈话资料。

    漂亮的女孩子多数寂寞,幸亏她有男朋友。

    一天我在门口洗脚踏车,她自外回来,抱着一大包水果。

    “吃苹果?”她问我。

    “好。”我坐在栏杆上,“谢谢。”

    她坐在我旁边。

    我问她:“你不打算结婚?”

    “我很想,可是没有人向我求婚。”她说。

    “他没有问你?你的男朋友?”

    “他不能结婚。”她咬口苹果。

    “为什么?”我问。

    “他已经有妻子。”

    “噢是的,电视长篇剧中常常可以看到这种情节,但是你何必选他?有很多好男人愿意娶你为妻。”

    “你太乐观了。”她笑。

    我问:“你快乐吗?”

    “快乐是很深奥的事。”她说:“不,我并不快乐。”

    “啊。”我说:“你心中很不高兴?”

    她不答。

    我说:“你可以到我们家来玩,我们总是欢迎你的。”

    “谢谢你。”她说。

    我抬起头,“啊,你的男朋友在那边,他来找你了。”

    她说,“我先回去了。”一边站起来。

    “喂——”我叫住她,“我与妹妹能否到你家里玩?”

    她的心情忽然好起来,她说:“当然,你们是我唯一的朋友了。”

    她向他迎上去,原来她的快乐与否,受他一个人控制。

    我摇摇头,或者我年轻,很多事不懂,但我也知道芭蕾舞女郎已经泥足深陷,失去自我,很难再找得到宁静的心情。

    回到家,我跟妹妹说,我们可以到女郎的家里去,她欢迎我们。

    妹妹欢呼,我们决定星期六下午放学到他家里。

    第二天她跑步经过我们的窗口,我约定她。“别忘记。”我叮嘱。

    “我不会忘记。”她说:“我是很守信用的人。”

    那个星期我一直等待周末来临,很久没有这么兴奋。

    星期六妹妹穿上她最喜欢的牛仔裤与球鞋,催我出门。

    我在梳头,回头跟她说:“马上来。”

    我们走到女郎家按铃,她飞快的出来开门,穿着围裙,表情愉快。

    “我做了好多的蛋糕,”她说:“欢迎欢迎。”

    妹妹一心一意以为她的家一定像芭蕾舞台,一看之下,大失所望,因为客厅中窗明几净,跟普通人家的厅没有什么分别。

    女郎捧出红茶与蛋糕,我与妹妹禁不住那香味的引诱,吃了很多,她自己却只喝不加糖的茶。

    妹妹问:“你不吃?”

    她说:“我怕胖。”

    妹妹上上下下打量她:“你可不胖。”

    她笑:“那是因为我一向不敢放胆吃。”

    这次连我都笑起来。

    她一直悠闲地靠在沙发上陪我们说话。

    妹妹说:“我一直喜欢看芭蕾舞。”

    “你看过那几出?”她问。

    “我没有看过真的芭蕾舞,但是在电视上看过胡桃夹子与吉赛尔,电影看过天鹅湖。”妹妹答。

    她点点头,“不坏呢。”又问:“喜欢那一个故事?”

    “故事大都太悲伤,我比较喜欢胡桃夹子,够热闹。”妹妹说得中规中矩。

    “我下星期会演出吉赛尔,如果你有兴趣看,送票子给你们好不好?”

    妹妹很兴奋,“你是吉赛尔?”

    “不不,”她笑,“我只是其中一个乡村女郎。”

    我说:“当然你是吉赛尔,你不必骗我们。”

    她后来很谦虚的说:“在我们这个舞团中,大家轮流做主角,我们目的是要把舞跳好,不是争出风头。”

    妹妹问:“那么你的舞衣在不在家中?我可以看一看吗?”

    “舞衣不在家,如果你真的那么喜欢,你可以跟我看彩排。”

    “真的?”妹妹拍手。

    她微笑,“你这么喜欢芭蕾舞,为什么不学?”

    妹妹说:“我只喜欢看,自己跳起来,要下苦功,事情又不一样。”

    她听了这话很稀奇:“这位小妹妹真是个聪明人呢。”她说。

    妹妹很高兴。

    接着她拿出很多画刊与妹妹一起欣赏,都与芭蕾舞有关。

    我留意她的神情,她仿佛很愉快很平静,但我知道她看到爱人的时候,连眼睛都在笑,此刻到底有点心思不属。

    我提醒妹妹:“我们已经坐了两个小时,该走了。”

    妹妹很满足的说:“是,打扰了,你一定很忙,我们该回家啦。”

    “我?”女郎说:“我除了练舞,简直没别的事可做,别客气。”

    妹妹说,“今天是星期六”

    她寂寥的说:“天天都一样。”

    这当然不是没有人约会她,而是她根本不想跟其它人出去。要不是他,要不就孤独。有选择的人永远不是可怜的人,是以我不必同情她。

    我们礼貌的告辞,她替我们开门一直看我们离去。

    妹妹说:“我非常喜欢她。”

    “我也是。”我说。

    可是我们对她再好,她也不会在乎,她并不需要我们。

    我们收到她送来的戏票,一家四口都出去看芭蕾舞。

    她的表演精彩绝伦。

    母亲说:“化了妆像仙子似的……平日的轻佻劲儿也不见了,她个子又高,跳足尖舞真适合。”

    父亲也说:“是,我有几个朋友的女儿都学芭蕾,可惜身裁太矮,跳起来不好看,现在她就没这个毛病,看上去顺眼,国际水准。”

    我与妹妹两人拍红了手掌。

    她出来谢幕时深深鞠躬,我很受感动,我所见这么多女子,毫无疑问,以她最美丽最有气质。那夜临睡,她的舞姿还留在我的脑海中,叫我兴奋良久。

    我很愉快,因为精神得到寄托,她是我的真善美。

    过没几天,一日夜里,我被杂声惊醒,很清楚听见是一女一男在吵架。

    女的说:“这次走了,以后别再来!”

    男的说:“既然如此,那么我就走,这样告一段落也好!”

    女的开始哭。然后是关门声、开车声。狗接着吠起来。

    我想一整条街的人都听见了,我知道吵架的是谁。

    我看看钟,三点半。

    我在床上转侧,想睡觉,但睡不着。

    妹妹也醒了,她轻声问:“他们为什么吵架?”

    “不知道,快睡。”

    妹妹迷迷糊糊的应一声,又睡着了。

    我侧耳听听还有什么声音,却再也没有哭声了。

    第二天早上,我推开窗子等她跑步而过,明知渺茫,也等了很久。

    她并没有跑过。

    早餐桌子上母亲说:“这条街静,说什么都有人听得见。”

    我不出声。

    父亲说:“你去看看她,邻居应该守望相助。”

    母亲说:“或许人家嫌我多事呢。”

    父亲说:“这不过是借口,你为何不索性说你不关痛痒,不想走这一趟?”

    母亲白他一眼,“我与她非亲非故……”

    父亲叹口气,“如今有亲有故也没有用,一个女孩子,若得不到父母的宠爱,又找不到好的丈夫,一生就很辛苦了。”

    我说:“下午我做代表去看她。”

    放学我去她家按铃,她出来开门。

    她脸色憔悴,见了我还是微笑。

    我问:“我可以进来吗?”

    “当然。”她说。

    “我特地来看你。”

    “谢谢你。”她被感动了,眼睛红起来。

    “如果你要哭,尽管哭,我不会说出去。”我说。

    她忍不住眼泪,抬起头,“不,我是不哭的。”

    “哭有时候可以抒发感情。”我说。

    “当一个人要自己拭干眼泪的话,那还不如不哭。”

    我说:“女孩子何必如此好强。”

    “听你的口气,仿佛你是老辈了!”她说。

    “他有没有找你?”我间。

    “没有。”她低下了头。

    “如果他不找你,难道你不会找他?”我问:“你们还讲究这种花招吗?自尊心不应在这种时候施展。”

    她看我一眼,解嘲的说:“今天你说话益发老成,你又不知道我与他之间的事。如果他坚持不肯离婚,我再与他拖下去,也没有意思。”

    “你仍爱他吗?”我问。“如果爱他,就顾不得了。”

    她低头想很久,然后说;“爱他就不顾一切?”

    “当然,”我说:“现在你不是更痛苦?”

    她取起电话筒,又放下。

    “别三心两意,”我说:“你总不能一直与他都下去。”

    刚在这个时候电话铃响了,她马上取起电话筒。我看她表情,就知道是什么人打来的,因为她整个脸都松弛下来,眼睛蒙上一层雾。

    雨过天晴。

    我无谓坐在那里听对白,我站起来轻轻说:“我走了。”

    她点点头。

    我自己开门,又关上了门。

    回到家我跟妹妹说:“我一辈子也不谈恋爱,原来那么痛苦!”

    母亲转过头来说:“你现在还小,一副旁观者清的模样,等到年龄大了,碰到心爱的女孩子,保证比谁都糊涂。”

    我不服气,“花这么大的劲谈恋爱,划不来。”

    “愁苦多,快乐少的事情多着呢。”母亲说。

    我耸耸肩,“是他们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原来开心的事,现在变成这样。有妻子又不肯离婚的男人,就不应去招惹旁的女孩子,那女孩子明明知道他是有妇之夫,就该避之则吉!”

    父亲放下报纸说:“你这孩子,说得慷慨激昂,一片大道理,告诉你,有很多事是不能以常理推测的。”

    我不响了。

    母亲说:“将来等他恋爱了,我们把这番话再学给他听。”

    过几天那女郎又开始跑步。

    天天早上我问候她:“好吗?”

    她点点头:“好。”

    有时好,有时不好。有几日她特别活泼,有几天很低沉。

    但是她仍然那么美丽。

    秋天的时候她到夏威夷旅行。

    临走时告诉我们夏威夷的风光。

    我问:“一个人去吗?”

    “是”她说:“我总是一个人旅行。找不到女伴——男伴呢,有是有,但是人家请我我还未必有兴趣,省得回来水洗不清。”

    我微笑,妹妹并没有听懂。

    妹妹说:“我长大了也希望像你这样到处去旅行,有很好的事业。”

    “千万别像我,”她急急忙忙的说:“你将来自然比我幸福得多,你别存这种幻想。”

    “我并不觉你有什么不好。”我说:“我认为你这样批评自己是不公平的。”

    她笑。

    她总共去了半个月、自夏威夷到三藩市回来送我们纪念品。

    母亲说:“她对你们俩个倒是不薄。”

    “是的。”我也承认。

    她送给妹妹一大堆贝壳,彩色缤纷,形状美丽,妹妹喜欢得很。

    她说她就快会很忙,另一季的表演就快开始。

    那个高大的男人仍然与她在一起。

    无论从那一角度看,我都觉得他们是一对,不知道怎么,两人不能在一起。

    冬季很快来临,我们身上添上大衣。

    那日我打羽毛球回来,经过她的家,看见一位年轻的太太在敲门。

    我说:“她不在。”

    那位太太转过头来看着我。她很年轻很漂亮,我知道她是太太,不是小姐,因为她穿得十分美丽华贵,一个女人靠自己赚钱,决没有本事如此的穿,况且在大白天底下,她还戴着一整套的红宝石首饰。

    “你可知道她几时会回来?”她问我。

    “我不知道。”我说。

    “通常她几点钟在家?”年轻的太太问。

    “我不知道。”

    “谢谢你。”太太转身走开。

    她的车子有司机,送她离开。我很好奇。这可是什么人呢?

    傍晚女郎回来,我跟她说有人找她。

    她马上紧张起来,“什么样的人?”

    我把那位年轻太太的模样描述一次。

    她说:“啊,知道了,她终于寻到我了。”

    我问:“她是谁?”

    “傻孩子,她是我男朋友的妻子。”

    “呵!”我惊叫起来,“那你怎么办?嘎?那你怎么办?”

    “你倒是很替我着急。”

    “自然!”我说:“她会伤害你吗?”

    她反问:“你见过她,觉得她是否美丽?”

    “长得不错,”我答:“但跟你是完全不同的。”

    “怎么不同?”

    “你比她好看。”我说:“我喜欢你。”

    “可是人家娘家是做生意的大族,我什么也没有,”她说:“我只是个芭蕾舞娘。”

    “你有气质,有天才,你是艺术家,你不可小觑自己。”

    “是吗?”她没有信心,“我想他永远不会跟我走,永远不会。”

    “为什么?”

    “他很怕他妻子。”她绝望的说。

    “那么你就不该这么迁就他。”我说。

    “我怎么办呢?”她问我。

    我不知道。“离开他吧。”我说。

    她的脸色转为灰白,“不!不!”她说:“我会死的。”

    我说:“你不会死,再也没有人为爱情而死了,你会很伤心,你会哭,然后隔一段日子,你又再生存下来,再认识别的男人,事后想起这段感情,你会觉得可笑。”

    “你这个孩子……你的心肠这么硬。”她掩住脸。

    “我所说的都是实话,”我解释,“恋爱中的人们我见得太多了。”

    “我不会忘记他。”她说。

    “你会的,一切不过是时间上的问题。”我说:“别担心,很快你会发觉没有了他,太阳一样的升起来,花儿一样的开。这个世界上不愉快的事与快乐的事一般多。”

    她说:“你这个小大人,你懂得倒真多。”

    “你不能坐在家中等那位太太来收拾你,我看你还是快搬走吧。”我说;

    “搬家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我生气了。“你一点决心都没有,叫别人怎么帮你呢?”

    我告辞。

    她根本不想离开那个男人,不幸的事是迟早要发生的。

    母亲说:“儿子我警告你,你别理闲事。”

    我说:“我只是关心她,她苦恼无助,我是她朋友,多多少少得尽点力,你说不是吗?”

    “是是”母亲忽然调皮的说:“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我不服气,“妈!人家很彷徨呢。”

    “不过儿女私情!”母亲说:“不是什么大事!”

    “你为什么不去劝她?”我问。

    “过一阵子就好了,何必劝?”她说。

    “有人为爱情自杀的。”我说。

    “不会是她!”母亲很肯定,“她冰雪聪明,应当明白人只能活一次,坏的不去,好的不来,她这么年轻貌美,机会多得很,只要静下来想一想,马上会回心转意,到时那个坏男人来求她,她未必答应。”

    “我仍然很担心。”我说。

    “快睡吧。”

    我回房间,坐在窗前做功课。

    有人轻轻敲窗子,我打开窗户,女郎站在窗外。

    “你怎么来了?”我意外。

    她说:“我爬进来坐一会儿,你不介意吗?”

    “呵,”我说:“欢迎之至。”

    她身手敏捷,一下子就攀过窗子跳进来。

    “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她低声说:“他们俩夫妻找我,在前面敲门,我从后门溜了出来,心很烦,到你这里来定一定神。”

    “怎么可以!”我说:“他没有表示?”

    “他怕都怕死了,妻子叫他做什么,他便做什么,动都不敢动。”

    “那么当初他为什么要爱上你?”

    她悄声说:“我觉得他从来就没有爱过我。”

    “根本是。”我说。

    她叹口气。“我决定搬走了。”

    “到哪里?我们来看你。”我大喜。

    “到纽约,那里有人请我跳舞。”

    “去纽约?”我问。

    “是,离开这里走得远远的。”

    “你十分爱他,是不是?”我问。

    “是,我确是爱他,但是他不爱我。”她说。

    “你总会找到爱你的人,你放心。”我安慰她。

    她点点头,“谢谢你。”

    过一会儿,她侧耳细听说:“他们走了,我得回去了。”

    “再见,好好睡。”我说。

    她又自窗口跳出去。

    这次之后她很快的搬走了。

    男人来过几次,他很伤感的徘徊在门外,有一次我碰见他。

    他问:“她有没有留下地址?”

    我很替她高兴,“没有,听说她搬到纽约去了。”

    “你们都不喜欢我,是不是?”他低声问。

    “是。”我毫不讳言。

    “有很多事你们是不会明白的,你们还小。”

    “不,”我摇头,“我很明白,你不爱她。”

    “我爱她——”

    “先生,”我说:“如果这种爱是你的标准,你还是不要爱人的好。”

    我让他一个人站在那里哀恸。

    我们从此以后没有再见过那个女郎。妹妹非常想念她,我也是每当有芭蕾舞节目上演的时候,连父亲都会说:“那么多芭蕾舞娘中,以我们从前的邻居最美呢。”

    以上是她的故事。

    别离:

    康乃明跟我说:“我决定到加拿大升学读硕士。”

    我很惊异。我以为我们两人的关系已经下了定议,再也不会有更改,没想到他会有这个新花样。

    “几时决定的?”我问。

    “就是这一两个礼拜,我与爸妈商量过,他们都觉得再读深一层比较好。”

    我维持沉默。我是最后知道的一个。

    “你放心,茱莉,我两年就回来的。”他安慰我。

    我忍不住笑,“我有什么不放心?你管你去,我自在香港做我的工作,我为什么不放心?”

    “你不怕我认识别的女朋友?”乃明诧异,“妈妈说你会是第一个反对的人。”

    “你妈妈并不见得十分了解我的为人。”我冷冷地说。

    乃明有点兴奋,他并没有发觉我声音中的寒意。

    “茱莉,为什么你不到加拿大来?我们一起念硕士。”他说:“你说如何?”“我对加拿大这地方没兴趣。旅游倒是不错,去读书冰天雪地的,捱那么几

    年,早已人老珠黄。乃明,人各有志,我认为香港大学的文学士已经足够。”

    “那么你来探望我。”他笑说。

    “偌大的旅费。”我微笑,“我情愿再上一次欧洲。七年前我到过加拿大,只觉得每个城市都差不多。”

    “那么我暑假回来探望你。”他说。

    “也好。”我说:“先谢谢你。”

    “茱莉,这次去我很不放心你。”他忽然说。

    “话怎么反过来说?”我问:“你不放心我?”,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在香港并不多,气质好最难得。王老五们不是不肯结婚,而是才貌双全,脾性高贵,家庭背景健康,又没有纠缠不清历史的女孩子太少。”

    我又失笑。

    其实我心中十二分气苦,根本没有任何地方是值得笑的,但我反而觉得滑稽——与乃明认识四年,自大学开始到现在,他却说走就走,没有一点交待——就这样?

    “我一定写信给你。”他说。

    但是我不相信信件,写信是最虚伪的事。

    “我们可以通电话。”他说。

    我点着头。我什么都点头。

    我知道会发生些什么。开头是三天一封信,后来是一星期一对,再后来是一个月一封,再再后来……就没信了。这种事见得太多,听得太多,自己一旦遇上,也没有什么埋怨,仿佛已是个现成的过来人,没有大大的惊异。

    “我不舍得离开你。”乃明说。

    我说:“是吗,那么就留在香港吧。”

    “可是我的学业——”

    “如果学业较为重要,何必以我为念?”

    “茱莉,你还是不高兴了?”

    “没有,我很高兴,男儿志在四方。”我说。

    “我们或者应该先订婚再说上”

    “不必。”我断然的说。

    ——订婚。他在加拿大如果找得到更好的,马上可以解除婚约,如果找不到,则可以回来娶我。

    ——不必了。他既然选了学业而没有选我,很好,我尊重他,但是我不会做望夫石,日日夜夜盼他回来,现在年头不一样,女人们都学坏了。

    “我们明天再见面。”他说,“我来接你。”

    “恭喜,我很替你高兴,想做一件事而有能力达成理想,这是最幸福的。”

    “茱莉,我会回来的。”他说。

    这句话令我想起二次世界大战的蒙哥马利元帅。不知为什么,我又笑了。

    待我上了楼,进入屋子,放下手袋,我才真正的生气,把鞋子摔到老远,坐下来,用手掩住脸。

    乃明要离开我了。四年来我一直以为我们会结婚的:等两个人的收入都好一点的时候,等时机成熟,等我们性格稳定,等……再也没想到会变成今天这样。

    他走后回来的机会有多少我不管,他一走的意思是我得另外找一个人来代替他,一切要从头开始,我白白在他身上浪费了四年的感情。

    也许话不能这么说,他曾经带来不少快乐的时光。爱情……爱情是一刹那的欢偷,得到过,就不应再有抱怨,有些人一辈子也没享受过男欢女爱,因此标榜友情,朋友与朋友间算什么,完全是另外一件事哪。

    失去乃明……我不认为可以再找回一个乃明,女人老得快,这几年一过,再多的金钱,再成功的事业,都变成一大堆累赘,我实在不愿意乃明离开我。

    我一夜没有睡好,倒点酒喝了还辗转反侧。

    第二天电话在耳边一直响,我自梦中取过话筒,那一头是乃明。

    我忽然想到他这一走再也不会打电话来,心头一酸,两行眼泪不由自主淌下来。

    “喂,茱莉猪!”他在那边说。

    因为我比他贪睡,所以他一直叫我茱莉“猪”,大清早听到这个称呼,我的眼泪更加急流。

    以后我要买一个闹钟,以后他不再会打电话来叫我起床,以后我得自己买一辆小车子开着去上班。

    “茱莉——?”

    “是,我半小时后马上好。”我说:“楼下见。”

    等乃明来接我的时候,我的气已消一半。

    “你几时走?”我问。

    “九月。”他说。

    我点点头。“我们还有三个月。”我说:“乃明,这三个月里,我们不要吵架,我们不要见其它的人,好不好?”

    “茱莉,你怎么了?”他拍拍我的脸颊,“我们之中不是有人患了绝症吧?只剩三个月,什么意思?”

    “真的,”我微笑,“以前我不懂事,闹意气,现在我都要补偿你,我想给你留一个好印象。”

    “茱莉,你说这种话,真叫我难过。”

    “幸亏是夏天,我们下班可以去游泳,我发誓会学好滑水,我不会令你失望。”“一定。”他说:“你一定学得好。”忽然之间,他的眼圈也红起来。

    我们两个人居然相敬如宾起来。以前连吃中饭的地点都可以争论半日,现在我觉得时日不多,不如相让于他,于是尽量顺从。

    而且我表现得很愉快。既然这一仗输了,索性输得漂亮点。要哭,回家伏在枕头上哭,不要在他面前淌眼抹泪的作怨妇状。天下没有二十三岁的怨妇,三十三岁也不必做怨妇,在二十世纪,这个名词应该早被废除。

    我们更加接近,更加亲热起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竟有这么好的忍耐力。我爱他。我爱他超过爱我自己,所以我不再计较“得”与“失”。我原谅他。

    因做得这么自然,连自己都苦笑。

    我们合资买过只快艇,叫“明莉”,他叫乃明我叫茱莉,两个人的名字中各取一字。他滑水时我开船,他开船让我滑水,虽然简陋,但其乐融融。

    现在这只快艇需要处置。

    他说:“留给你用。”

    “我一个人有什么用?卖了它吧。”

    “我不舍得。”他说。

    一只快艇不舍得,倒是舍得我。我鼻子发酸。

    “留着也没用,我一个人难道还驾着它出海不成?”我说。

    “我会回来的!”他跳起来。

    “等你回来,它早生了锈,漏了底,”我笑,“还管用吗?回来再买新的好。”

    他颓然,“说得也是。”

    于是我们决定卖掉它。

    真是伤心事。我忍不住有一丝黯然。

    乃明说:“回来我们买一艘更好的。”

    “对。”我说:“不打紧。”

    那夜我哭了。一个月过去,时间越来越短,我们相处越来越和治,我伤透了心,却闷在里面不发作,长着一脸的小疱。

    乃明说:“你怎么皮肤不好?”

    “老青春,要不就是更年期。”我笑说。

    “菜莉,你会等我的吧?”他问:“会不会?”

    我抬头问:“你说会不会?”

    “我不知道。”他说。

    “我也不知道,”我坦白,“日子那么长,谁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你要我怎么样?日日坐在家中等你的电话?”我看着他。

    “我希望是,谁不自私呢,但是这种要求,我怎么提得出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我笑。

    “你的心情真好!”他自我一眼。

    他还发我的脾气!发脾气的那个似乎应该是我。

    “茱莉,对不起。”他说:“茱莉——”

    他说不下去,我也知道话已说尽了,这两个月来,是我挖空心思在讨好他,因为正如我说,我想给他留一个好印象。像我们这种年纪,人在人情在,爱情一分开便不再是爱情。两年。念完硕士他尚可以念博士,博士念完,女朋友也老了,更加笃定,索性再拖一年研究院,然后挑一个十多廿岁的女孩子娶了她。这种事在小说中读得太多,尤其是台湾小说。我不会做这种悲剧的女主角。

    我与乃明在一起快乐过就足够,时间就算不与他在一起,也是要过的,我不能说他耽搁我。

    但是在香港守着,为他立贞节牌坊,又是另外一件事。我不是十六岁的女孩子,过了十八,还有二十,过了二十,还有廿二,我不能像她们那样牺牲,我自爱得要命。一段爱情,如果要死的话,挽救无力,我只好让它死,去寻找更新的。我的时日无多。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虎视眈眈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他说来说去是不甘心。

    也算难得,虽然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不大重要,但总算有点地位。

    我拍拍他的肩膀。

    “你以后怎么上班?”乃明问我。

    “与白色武士骑一匹马。”我眨眨眼。

    “别这样好不好.”他真的生气了。

    “我的梦幻车是雪铁龙戴安。”我说:“香港没货,我将设法去订一部,天天开着车子上班,开销直线上升,只好在衣饰上头节省,真惨,我是这次最蒙损失的一个人。”

    “你知道就好。”他拧我的面孔,“你舍得我?你舍得不跟我到加拿大去?”

    “乃明,我父母只有我一个女儿,我已在香港大学毕业,找到一份很好的职业,我最喜爱曲嗜好是阅读中文书藉与沙滩游泳,你想想,叫我搬到加拿大,我会不会快乐?”

    “与我在一起还不快乐?”他抢白我。

    “如今的女人很难侍候。”我狡猾的说。

    “茱莉,你不爱我。”

    “不,我很爱你,可是人的生命中,有很多事是比爱情重要的。”我说:“以前我们女人生命中只有男人,现在女人也有自我。乃明,对不起,我觉得加拿大简直是个沙漠,就算升学,我也选欧洲,不能跟你跑。”

    他沉默。

    他问我:“你想我留下来?”

    我摇摇头,“这完全是你的自由,我不会要求你留下来,伯母说得对,多几个头衔,只有好处。,将来社会人浮于事,竞争剧烈,做男人要负责家庭,比做女人又辛苦很多,没有真才实学,如何为妻女争气?大丈夫……感情算什么?我又有什么理由叫你留下来?我并不是那种自私没出息的老式女人。”

    他说:“如今感情真正贬值了?”

    “不不——”我觉得很累,说不下去,又作最后的努力:“我并不是那种甘心作一辈子小家庭主妇的女人:与公婆夹着住,教书赚三两千块钱,开部日本小车,周末与亲戚搓小麻将,养一个儿子,再生一个妹妹陪他,乃明,人各有志,我希望到老都有伴侣陪着坐咖啡店,在沙滩上散散步。我怕你一去加拿大,便入了那个辙,壮志消沉,入了人家的国籍,享受人家的福利服务,未老先衰。我不会快乐,乃明,即使我爱你,我也不会快乐。”

    他看看我。

    “乃明,正因为我爱你,我不会改变你,我自己认为我是个有见识的女人,我要嫁也不嫁老婆奴,既然我们的志趣分歧——”忽然我哽咽起来。

    他把我拥在怀里。

    这是我们交往四年来,我第一次对牢他哭。

    “我会回来的,”他喃喃的说:“你不需要一日煮三顿饭,为这种微不足道的事营营业业,我们把时间用来阅读,旅行,进修,我会回来。”

    麦克阿瑟终于走了。

    我并没有去送飞机。想象中飞机场内挤满亲友,大哭小号,喧闹万分。我要上班。刚巧那是一个大忙日,等我抬起头来的时候,他的班机已经到东京了。

    那日我自己开车回家,很久没开车,挣扎好久才到达家中,倒在床上,才知道什么是寂寞。我自小一直有男朋友相伴,乃明在芸芸来生中打胜仗,成为我的爱人,四年来我们相处得极佳,这是我生平第一个弧独的周末。

    父母知道乃明到加拿大去,简直视他如逃兵。

    母亲说:“要结婚的话,马上可以结,不必拖你拖四年,他拖四年,我女儿都成老太婆了。”

    第二个月便有男同事约会我。我立刻赴约,并没有耽家中,因为我“只”廿三岁,所以他们对我都很客气。不过大多数一听见我独自租公寓住,便觉得“她已不是处女”,面露不欢之状。

    我写信给乃明也有提及。

    当天气转暖,乃明的信一日比一日来得稀疏,因为我早有最坏的心理准备,一切尽在意料中,故此也没有什么话说。周末仍然忙着赴约,周日忙着做工。

    母亲问。“乃明信中说什么?”

    “大多数是他在学校中的琐事,十分幼稚,我也没什么心思回复他。”我说。

    “有没有新的男朋友?”母亲问。

    “有。”

    “有没有可以托以终身的男朋友?”母亲问。

    “怎么托法?”我笑问:“全托?半托?”

    老人家若无其事的说:“当然全托,否则还要你贴他?告诉你,你家可没有楼宇剩下让你收租渡日,你所有的也就是你自己。”

    “全托很贵。”我吐吐舌头,“恐怕他们负担不起。”

    “负担不起,出来约会女孩子干吗?揩油?”母亲大发雷霆。

    “大家挑呀,挑得头昏脑胀,眼花瞭乱。想想还是从前盲婚好得多。”我笑。

    “你还是喜欢乃明,是不是?”母亲问。

    “是。”我承认,“乃明的收入也不多,家境平常,人也自私,脾气也不佳,不知怎地,我们两个投缘。”

    “乃明大方。”母亲说:“一个男人只要大方。”

    是的。我想;这是事实。开头的时候他并没有计较得失,可是他得到的比谁都多。

    “快暑假了,也许乃明会回来。”母亲说。

    “回来也不过是一,两个月,转眼间又走,我一不是他冷宫里的妃子,二不是王宝钏,我还望穿秋水呢,我不相信我会这么没出息。”

    “你与他斗气?”母亲问。

    “没有,”我说:“我根本没落希望在他身上,如果我对他还有思念,做人就很痛苦。”

    乃明暑假并没有回来,他到南美洲去玩,寄很多明信片回来,照例为“希望你也在这里。”真是无聊,渐渐我也不在乎他的缺点,反正在香港我也有别的伴侣。

    过了暑假,我们一直没写信,圣诞节我给他寄了卡片去,就是这样。

    假期除出睡觉,就是玩耍,我买了六件漂亮的长裙子,加上去年的银狐,哪里都去得,我成为“社交名媛”。母亲摇着头叹着气。

    我玩得兴高彩烈,真奇怪,怎么会凉簿至此?那时候为乃明流的眼泪呢?到底四年的交情,怎么一转眼就忘了?怎么会这样?人家说年轻的女孩子是最残忍的,如今想来真正不错。

    “那个时候,真不知道为何会为他与家人闹得天翻地覆,跟足他三年。现在?现在给我三百万也不干,倒不是看着他恶心,而是没兴趣,毫无反应。”一个女朋友说。

    由此可知簿情寡义的不止我一个人。

    从十二月廿四至一月三日,连续一个星期我都出去跳舞吃饭,不是在别人家中开派对,就是在夜总会中喝香槟,忽然之间我觉得自由。

    各有各的好处,跟牢一个男朋友,有种亲昵,熟络,安全。常常与不同的人约会,自由,轻松,没有责任,享乐的时候是完全观感上的,毫无心事。

    心底下我会闪过乃明的影子。在很底下,很黯然的,然那——像在大雨中看到男孩子为他的女朋友打伞”半边肩膀淋得湿透——像夜半梦回,有心事要说,不知道找那一个才好。

    一月五日,我正在梳洗预备上班,电话铃响起来,我去接听。那边是乃明。

    “乃明?”我一嘴的牙膏泡沫,“好吗?”

    “为什么一连七八天都找不到你的人?”

    “什么意思?”我愕然。

    “我日日夜夜打电话给你,没人接听,你的节目这么多?”

    “你怎么了?你发神经?你有什么资格质问我?”

    “我没有资格—?”

    “当然没有!你走之前又没有搁下三年的米饭钱给我,我干么要听你的?你真好意思,前年九月去的,到今年一月份才打电话来,我见了你面还未必把你认得清楚呢,真滑稽!”我怒气冲冲的放下电话。

    走到楼下看见小张站在那里。

    “小张!”我诧异,“你?”

    “是,来接你上班。”他说。

    “我自己有车,你何必麻烦?”我笑。

    “这是早上唯一可以看到你的机会。”他坦白的答。

    “真的?”我把手臂伸进他臂弯里。

    百步之内,必有芳草。

    我现在心情不一样。我问:“小张,假使很远的地方,有个朋友打电话来质问我假期在什么地方玩,我该怎么答?”

    “很远的地方。多远?”小张问。

    “加拿大。”

    “朋友是男是女?”

    “男人。”

    “叫他去死。”

    “为什么?”

    “他管你去过什么地方?你有没有管过他?如果他要管你,叫他娶了你,管你一日三餐房租零用。”

    “你说到我心里去了。”我说,。

    “他那么紧张你,为什么要离开你到别的国家去?”

    “而且他已经有三千日没有见我了,头尾跑掉两年有余。”

    小张说:“这人脸皮一流的厚。你仍然爱他吗?”

    “不可能,如果他不做类似的傻事,情有可原,将来大家见面,还是朋友——本来我想给他留个好印象,但他没有给我下台的机会。”

    “感情最容易变酸,比乳酩还容易坏。”

    “说得没错。”我很惋惜。

    “你们在一起很久吗?”小张想打听什么。

    “二千年了。”我狡猾的笑。我恢复了一贯的聪明调皮。

    小张看我一眼,“人家都说追求你最难,因为你自己什么都有。”

    “我没有丈夫。”我笑说。

    “这谁不知道!”小张笑。

    乃明的电话绝了迹。又过一个星期,小张送我下班,在门口下车,我向他道再见的时候抬起头,仿佛看见乃明站在我家门。

    我以为眼花看错,人有相似,物有相同,小张向我扬扬手,说“明天见”,开走车子,然后我看清楚那人真是乃明。

    “茱莉。”他走向前来叫我。

    “你怎么忽然回来了?”我一点惊异也没有。

    “我想念你。”他说:“回来看你。”

    “是吗?”我淡淡说,“你应该先打个电话来,我今天在公司做足一天,累得很,不想出去。”

    “那么我陪你休息,我想与你说说话。”他说:“刚才那个是谁?”

    “同事。”

    “你自己不是有车子吗?”他喋喋不休,“为什么不坐自己的车子?”

    我站在门口跟他说:“我高兴做什么,是我家的事,好不好?”

    “你怎么变了,茱莉,为什么还不上楼去?我们在这里要站多久?”他问。

    我端详他,我发觉我并不认识他。这个乃明不是二十八个月前的乃明,现在他只是一个自以为是的男人。

    “我不打算与你上楼。”我说。

    “为什么?”他瞠目。

    “我的公寓不是你的休息室。”我说。

    “茱莉!”他拉住我。

    我挣脱,“放开我——”

    这时候小张的车子忽然兜回来,停下,他自车内探头出来:“你没听见?她叫你放下手!”

    “小张!”我如遇见救命王菩萨似的奔过去。

    他推开车门,“上来。”

    我跳上他的车子,关紧门,我跟乃明说:“你走吧,我不愿意见到你。”

    “你——”他愤恨的追上来。

    “你如果早一年半载来,我的态度又不同,现在太迟了,因为你只顾到你本身的需要。你得到过机会,机会错过之后永不回头,你走吧。”

    小张等我把话说完,就开动车子。

    我把脸埋在手中。小张问我:“上哪儿去?我们去喝杯咖啡好不好?”

    我点点头。

    坐在咖啡店里,小张善解人意,不问也不出声,只是陪着我。

    隔了很久很久我才说:“你会觉得我很冷酷吧?”

    小张说,“不。”

    “为什么?”我抬起头。

    “是他先离你而去的,当时他并没有理你的死路,你生存下来是你的本事,你们之间的事当他离开的时候早已告一段落,他这次回来见你,不外是因为他没有见到更好的女孩子,至于你,你回不回到他身边,完全是你的自由与选择。”

    我很感动,觉得他非常明事理,并且能够在短时间内把一段复杂的事分析得

    “再且你一定经过一段伤心的日子,”小张说“他知道吗?他在乎吗?感情不能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正如你说的,他有过他的机会,他错过了,没得好怨。”

    他看我一眼,说下去:“我陪你回去,如果他还站在那里,或是骚扰你,你尽可以报警。”

    “是的,”我说“我对他再也没有感情。”

    小张送我回去。乃明并没有站在门口。我松口气,奇怪,以前那么使我跳跃兴奋快乐的一个人,现在使我这么厌恶,真是奇怪。

    我上楼,与小张道别。

    以后我都没有见过乃明,他也许回加拿大去了,也许没有。在他离开我之前,他应该考虑到这个后果。

    因为我对他好,他就认为我是他家客厅家私的一部分,太可笑。

    我所遗憾的是:我曾经尽力想给他留一个好印象,而他还是恨我了。

    我跟小张说:“男女之间没有爱,仍可以做朋友吗?我不相信。”

    他但笑不语。

    我则低下了头,我与康乃明的故事,至此为止。

    等你:

    我约秉森在克佑公园的玫瑰圃等。

    是深秋,飞机到伦敦,我赶到酒店,第一件事便是打电话给他。

    “想我吗?”

    “想。”

    “下午二时在克佑公园。”

    “好。”

    情人的对话大同小异,不外如此。我感慨的想:有多少人能堪破情关?

    放下电话洗一把脸,叫一客三文治充饥,我看到梳妆台上放着一盒纸包裹的礼物,上面有他的笔迹:给我所爱的人。

    我拆开来,是一只金手镯,我戴上,躺在床上。

    椅背上搭着他换下来的外套。

    这是我们一年一度的幽会。

    我叫计程车到克佑公园,正下毛毛雨,空气明澄清晰寒冷,玫瑰花尚且盛放,开得碗口大。

    第一次遇见秉森就在这里。我独个儿,他陪朋友游览。

    我请他替我拍照,他给我卡片。

    在欧洲,但凡说英语的,都好算亲人,碰上黄面孔,博士与唐人街餐馆侍役都做朋友。我与他约好在夏蕙吃晚饭。

    秉森在英国的生意做得很大。

    他对我无微不至,我觉得有安全感,他成为我生活的一部份,一切变成习惯以后,我不想离开他。

    我们在一起过了四年。

    秉森远远的走来,他撑着黑色的雨伞,我趋向前去与他拥抱。

    “你好吗,我的小虾。”他亲吻我。

    “你呢?”我问,“家居如何?”

    “都很好,我已在夏蕙订好桌子。”

    我们散步,雨渐渐密了。

    秉森下午告了假,我们回酒店休息。

    “怎么样?你愿意到大陆,还是留在英伦?”他笑问。

    “什么都好,只要与你在一起。”我说。

    “我是一个幸运的人。”他点点头。

    “你妻子的健康如何?”我问。

    “最近更不堪,”他的声音低下去,“因为电疗的缘故,头发脱落很多,看样子只是拖时间。如果她没有病,我反而可以名正言顺的向她提出离婚-;——”

    “我们出去逛逛马路,”我温和的说:“有人托我买大衣。”

    不想他说太多。

    我绕着他的手臂,心中很愉快。我并不知道是否真正爱他,爱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来了,当事人迟迟不发觉,去的时候,静悄悄,不易知晓。

    我们在夏蕙跳舞,秉森看上去很内疚,我早已习惯他的情绪,自管自享受着音乐。

    我不认为我会与他结婚,婚姻关系至少在开头的时候应是纯洁的,不能掺杂,我与秉森比较像老朋友,无话不说,两人大不避忌,我与他的感情有很多砂石。

    我问:“要不要回去看看?”

    他说:“我把酒店号码留在家中,有什么事,他们会找我。”

    那意思是,最好不要离开伦敦。

    去年我们在湖区。

    我跳跃,为那漫山遍野的黄水仙与云德米尔湖。

    秉森问:“怎么了,你不如去年快活。”

    “我不知道,秉森,我心中还是很高兴的。”我说。

    他握着我的手,“你还是在等我的,是不是?”

    嗯。

    第二天,家中电话来了,他得赶到医院去。

    我在伦敦落了单,也没觉得不值,一万哩路赶来看情人,情人去看他病重的妻。

    我利用空闲的时间去探访女友。

    “你仍与梁秉森在一起?”她问。

    我微笑。

    “我不打算劝你,有些女人因嫁得不错,一副成则为王的样子,批评女友的行为举止,其实不过是运气略好,没什么稀奇,不见得嫁得上等男人的女人都有德有能。”她说:“出来玩玩吧,今天晚上家里有派对,有几个不错的单身汉,你不妨挑一挑。”

    我点点头。

    女友道:“我是梁秉森,我就不敢让你空下来,这些年来他占你便宜占惯占尽,他没想到你一旦离开,他会很空虚痛苦。”

    “以他那个身份地位,找情人还不容易?”

    女友说:“是,也得看是什么样的情人,没有知识的他肯要?——不说了,准八时我派人来接你。”

    “我自己来得了。”

    “我不是那种小家子,请单身女人赴宴,叫人家万山千水的自己叫车,还要埋怨别人住得远,”

    她干脆说:“那还不如不请,谁没吃过饭?不见得会在我这里认识了威尔斯亲王去。”

    “很好。”我说。

    我发了疯,跑到时装店去买的士够晚装,低领口的红纱裙,钉满珠子,那种伧俗的美。

    派对很热闹,我很挂念秉森,却没有心痛的感觉,我变了。

    以前想起他,心中总会牵动。

    我自由地跳舞,迹近表演式地在人家客厅中转动。

    女友递上一杯香槟,笑说:“你现在也很肯玩,大家都说你漂亮。”

    “女人只要还年轻,打扮起来,人人差不多。”我说。

    “今晚的男士怎么样?”她问。

    我摇摇头。

    “书房里还有一位,来看看。”她拉我。

    书房里一个年轻的男人用耳机在听音乐,看见我们连忙站起来,忙中把耳机拉了出来,我忍不住笑。

    他讪讪地说:“对不起。”

    我坐下来,女主人为我们介绍。

    张君达很年轻很有气质,对我颇为冷淡,主要是我这身打扮,人们对于浓妆的女人没信心。

    他很爽直,女主人走开以后,忽然问我,“你眼睛为什么画得那样?我打赌如果你把油彩洗掉之后,你会漂亮一半。”

    我瞪着他,他有点害怕,忽然我狂笑起来。

    “你很对。”我说:“我会洗掉。”

    “不生气?”他问。

    “不。”我说。

    “我陪你回家,这里太吵,等你洗干净面孔,换上端正服装,我们去吃意大利比萨。”

    “OK。”我说。

    我又要行桃花运了。

    张君达浓眉大眼,有一种憨气。他送我回酒店,我洗完脸穿上球衣粗布裤,他说:“我的天,你是个美女呢。”

    因为说得诚心诚意,我很高兴。

    我们坐在小店中吃比萨,他把他一生的事告诉了我,他只用了几句话:自从三岁进幼稚园,读书读到今天,现在做研究院,家中小康,他是独子。

    他说:“我母亲希望早点看到我成家立室,养一打子女。”

    “一打?”我吃惊。

    “你不喜欢孩子?”他问。

    “呵我喜欢孩子,很小的那种婴儿,”我兴奋的说:“除了睡觉什么都不懂——”我停了停,“不过他们是无辜的,生到这个世界来痛苦多过快乐。”

    张君达说:“你不应该这么想,既来之则安之,我觉得生活很不错,看,今天我认识了你。”他眨眨眼。

    我笑。

    他有他的好处,我懂得欣赏,如果我与他在一起,关系比较正常,也比较健康。

    那日很夜才回到酒店,秉森的电话跟着来了,他很不高兴,责问我:“你去了那里?”

    多年来我在时间上迁就他,他早已被纵坏,其实我有我的自由,不由他过问。

    张君达约我到巧思郡去逛,我答应下来。

    我很寂寞,心情也不好,我没有理由把自己关在酒店里发闷。

    早几年我会替秉森担心,他的烦恼即是我的烦恼,可是日子过去,秉森的付出日少,我的想法不一样了。

    我与张君达在巧思郡玩了一整天,他与秉森有一个共同点,知道我有犹疑不决的毛病,因此小事从不征求我同意,带点命令式的语气告诉我该怎么做,我也乐得不动脑筋,言听计从。

    他的肩膀强壮有力,靠在上面很舒服。

    “住酒店多浪费,”他说:“我的公寓有客房,你可以搬来。”

    我笑,“人家说什么不打紧,最糟是怕你将来会说:这女人,认识才三天就搬进我家来了。”

    “如果你认为我们有将来,别那么早回香港。”。

    “为什么?”

    “我觉得我们会有发展。”他很肯定。

    “你知道什么?”我笑:“我是一个陌生人。”

    “我对自己有信心就行了。”他说。

    我陷入沉思中。

    我想我的感情生活需要一个大转变,我并不见得会嫁给张君达,但这样子无止境的迁就秉森,他不嫌烦,我都觉得烦。

    应该是离开秉森的时候了。

    那天回到酒店,我伸个懒腰。

    想到两年前,巴不得秉森会离了婚娶我——此一时也彼一时也。我很惆怅,是秉森不好,他没有灌溉这一段感情,否则可以省下我不少麻烦:换男朋友需要太多的精力,是一种浪费。

    我睡着了。半夜电话铃响,我丢过去一只枕头罩住,不想听秉森噜苏。

    没想到他第二天就赶出来找我。

    我刚预备离开酒店去买点东西,秉森怒气冲冲地问我:“你又到什么地方去?”

    我若无其事的问:“你太太呢?健康情形还好吗?”

    “那不是问题。”

    “那太是问题了。”我说:“回答我。”

    “没有好转。”

    “那意思是,我又得等下去,因为你要做一个理想的丈夫,所以我得一直忍耐。”

    “这些年都这么过了。”他的态度软化。

    “正是,我不想一辈子都这么过。”

    “再忍一忍。”

    “有这种必要吗?现在我的心不悦。”我说:“我看大家都不必再拖。你是不会离婚的,何必呢?你在我身上已得到了一切,不必负责任而享受权利,你绝不肯抛弃妻子做丑人,说句不好听的话,你在等她死。”

    他很吃惊。

    我说:“我想说这句话很久了,只是说不出口,提不起勇气,我们的感情早已变质,你没有小心呵护之故,明白吗?”

    “你准备离开我?”他问。

    “最后一次机会,”我说,“马上离婚。”

    “你知道我不受恐吓。”他说。

    “很好。”我取出空箱子,开始整理衣物

    “你到什么地方去?”他急问。

    “不关你事。”

    “我们就此分手?”

    “我想是,除非你打算大排筵席。”

    “你另外找到人了?”

    “不关你事。”我说。

    “告诉我!”

    “没有,”我说:“没有其它的人,你对我的虐待还不够?我尚不能离开你?”

    “你不要听外人的闲言闲语——”

    我把所有的衣服一股脑儿塞进箱子,“你走不走?你不走我要走了。”

    “你别后悔!”

    “我或者会后悔,”我说:“但我不会再回来,你永远不会跟我结婚,是不是,我到现在才明白。”

    我走了出去。

    他并没有追上来。

    以往我离开他的次数太多,他不相信我会真的走。

    我问自己:“你真想结婚?”

    并不,但一个男人真正尊重一个女人的时候,他会向她求婚。

    张君达说不见得。

    他说:“人们爱的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那意思是,你即使与我结婚,也不爱我?”我笑问。

    “什么是爱?”他反问:“如果我处处为你着想,照顾你,不令你伤心,这就是爱。多少口中说爱妻子的丈夫动不动失业,叫她担惊受怕,行为不端,叫她羞愧,嘴吧说爱有什么用?”

    我离开酒店搬到他家里去住。

    他放一星期的假陪我。

    我们如朋友般的无所不谈,感情倒也进展得很快,到我要回去的那天,他向我求婚。

    我未料到有那么快。

    他把我们的共同朋友叫了来做说客。

    我那女友说:“你不是老想结婚吗?现成的对象,不结一次说不过去。”

    “去你的!”我笑骂。

    “真的,嫁张君达你不会吃亏,累了的话,休息一下也好。”

    我说:“那天我看一部电影,女主角说:‘害怕?不,一个如我这么美丽的女即,十七岁时已看遍一切,我并不害怕,我只是疲倦,非常疲倦’。我并不见得那么美,不过我也确实很累。”

    “结婚吧。”

    “我不爱他。”

    “你们迷信爱情——”女友冷笑,“实则上什么是爱情?你爱梁秉森,还不是要离开他?”

    我沉默。

    “与他订婚。”女友说。

    我摇头,“我不爱他。”

    “死硬派。”

    我订飞机票回香港。梁秉森出现在飞机场。

    他说:“我每天在航空公司查你的名字。”

    我不想看他的面孔。

    我以新的目光看梁秉森,他年纪颇大了,又拿不起勇气,我就是恨他这一点。

    “留下来。”他恳求。

    我摇摇头。

    “如果你爱我,陪我回香港。”我说。

    “我不能放弃这里的公司……”

    我说:“不很久之前,曾经有人,为了他所爱的女人,放弃了皇位。”

    他沉默,我说再见。

    他又再叫住我,我只转头向他看一眼。

    “我马上办离婚手续。”他说。

    我摇摇头,步入禁区。

    他并没有那个意思,他说说而已。

    上到飞机我才觉得寂寞,花了那么多时间在一个不值得的人身上。

    克佑公园的约会从此中止。

    飞机票是我自己付的,如果梁秉森不觉得是一项损失,我何必耿耿于怀,一向以来都是他得益。

    如果能够斤斤计较,算得这么清楚,事情再容易不过,但是我爱他。

    英国濡湿的空气碧绿的青草地大丛的玫瑰花……我终于与他分手了。

    开头得很坏,我想:从此我不会再迁就男人。

    回到家,以钥匙打开小公寓的大门,我叹一声:“到家了!”

    那夜特别的寂寞,我洗了衣服,放在干衣机内烤干,一件件的抱出来熨。

    电视剧热闹非凡,提不起兴趣来看。

    过了周末得上班,我觉得那么孤单。

    在这种时候最容易结婚了。

    星期一大清早起床去上班,暗无天日的做足一天。

    下班回到家中,门口有一个人窜出来,我大声尖叫。

    “是我!”

    我瞪着他,是张君达!

    “吓坏我。”我拍着胸口,“你怎么来了?”

    “不欢迎?”他咧开嘴笑。

    “喂,事先说明,你不能住我家。”我警惕说。

    “恩将仇报。”他说。

    “这是香港,人家会误会。”我说。

    “我专程来看你,你知道吗?”他问。

    “为什么?”我间。

    “追求呀。”他说:“表示我有诚意,你慢慢总会爱上我。”

    我笑:“你很乐观。”

    他不但不生气,还给我一个鬼脸。

    我的心软下来。

    “追求到了又如何?”我问。

    “结婚,婚后你可以在家中煮饭洗衣服,明白吗?”他逼近我。

    我问:“你是否愿意住在香港,与我过简单的生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我们不会有孩子,因为我不信任生命。有空的时候我只看书与看电视,拒绝扮成一只蝴蝶到处扑着出风头,你愿意吗?”

    “听上去还不错,谁煮饭呢?”

    “大家吃面包。”我笑。

    “不,”他咆哮:“你来煮。”

    “放屁。”我推开他。

    张君达住进青年会,开始找工作,天呵,他不打算回去了。

    有空的时候,他去打球游泳逛古董店……他很会享受人生,明明是为一个女人来到香港,但是他做得很洒脱,乘机享受人生,这点我佩服他。

    每天早上他跑步,下午接我下班,借我的打字机打求职信,他霸占了我所有的时间,他是个有主见的男人。

    正当我意乱情迷,秉森也赶着来了。

    他给我看他那份分居协议书。

    迟是迟了点,不过他终于离婚了。

    他说:“她也很赞成分手,觉得我应该有新生活,我很惭愧。”

    我点着一枝烟,“以前或者我会得分享你的惭愧,觉得有种荣誉,现在我不这么想了。”

    “别再玩了!”他说:“你还作弄我?”

    “我不想结婚,那么多人追求我,我觉得很愉快,我不想这么快贬值,你明白吗?”

    他真的生气了,“你决定跟那个小子结婚?”他问:“他养得起你?”

    “话不能这样说!”我也气,“如果我爱他,我不在乎这些。”

    “好得很,”他说:“那么你为什么临上飞机也叫我离婚?”

    “你第一次与我约会便答应我离婚——我不想再讨论这些问题,我不惯琐琐碎碎的斗嘴。”

    “你是爱我的,你只是嘴硬!”秉森说,“你要一大堆不相干的男人钉在你身后干什么?”

    “我不想跟你结婚了!”我大声吼叫。

    他没有张君达的耐心,他大力关上我公寓的门离开。我也没有问他住在什么地方。

    我与他有历史有感情,与张君达不一样。他走掉以后,我颇有点悔意。

    最后他离婚了,为了我,或者我应该在地上拾回碎片,不应做得太过份。

    晚上有人来按门铃,我渴望是秉森,拖鞋都没穿上,就奔去开门,门外是一个中年女人。

    她很憔悴,很端庄,面孔很熟悉。

    她说:“我是秉森的妻子,我们已经离婚。”

    我很警惕,我问:“你来找我做什么?”

    “让我坐着说给你听好吗?”她礼貌的问。

    “自然。”我说。

    她坐下,我给她倒一杯茶。

    她说:“我这身病拖了四年,这痛苦快要结束了。”

    “为什么?”我惊问。

    “肠癌可以拖好些日子,医生已给我最后警告,不会有救了。”

    “你——”我惊骇地看着她。

    “我一直知道你与秉森在一起,这几年来你是唯一给他安慰的人,我不能再尽妻子的责任,眼看没有希望,我不致于自私得要秉森牺牲他下半辈子的幸福。”她娓娓地说到生死,仿佛事不关己似的,“他告诉我,你等得太久,伤害太深,已不愿与他结婚,我来劝你,想跟你说他是深爱你的,你们在一起会快乐。”

    我目停口呆,“你——”

    “真的,”她握住我的手,“答应我,他不是故意伤害你。”

    “你与他一起回来的?”我问。

    “我在这里出生,我想死在这里,是我建议回来的,你不能怪秉森,要离开一个垂死的妻子,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

    “他现在在什么地方?”我急问。

    “你答应我了?”她问我。

    我低下头。

    她看着窗外,“这世界是美丽的,活着真好,但是我要死了……”她转头看着我,“我们都会死,别再为一时的意气丧失你需要的东西,他在等你。”

    “是。”

    “我的话已经说完,”她低下头,“我该走了。”

    “你——”

    “不碍事,”她说:“司机在楼下等我,你不必送。”

    我送她到门口。

    百感交集的回到床上,再也睡不着,秉森打电话来,声音沙哑地叫我出去喝咖啡,我推他第二天清晨。

    想了一夜,我终于不再借张君达的力与秉森打仗。

    我情愿做失败者。

    我并没有合上眼睛,一早便到酒店咖啡室去等秉森吃早餐,他比我略迟些到。

    一坐下来,我把手按住他的手。

    他没有说话,我也没有开口,我们有太多的话要讲,不如不讲。

    过很久,我们默默闻着咖啡与丹麦甜卷的香味,我捧着杯子暖住双手。

    他缓缓的说:“你现在知道了,我很难离开一个垂死的人,而我总觉得我们的时间还长得很。”

    我动动嘴唇,依然沉默。

    “她下午又得入院,这次想很难出来了。”秉森说:“你再等我一阵子。”

    我点点头。

    “我终于获得你的谅解了。”他叹口气,把脸埋在我的手中。

    我说;“你去照顾她这最后几天,我等你。”

    秉森松口气,这么大的一个男人,已是中年了,忽然流下眼泪。

    我心定了下来,这么多年的盼望与期待,总算没有落空。

    张君达来找我的时候,一眼便看出我脸上不寻常的地方。

    这小子真聪明。

    他沮丧的问:“我失败了?”

    我点点头,“对不起。”

    “没关系。”他说:“让我拥抱你一下,并祝你幸福。”

    他温柔地把我抱在怀中。

    “谢谢你。”我说。

    “我会来参加你的婚礼。”张君达说。

    我说:“一个人的心属于谁,大概上辈子已经算准的了。”

    他说:“我想也是。”

    后来我便嫁了给梁秉森。

    我们很少吵嘴,每次想到我们在一起的沧桑,便不想吵嘴。

    生命中的快乐并不多,而我又等了他那么久。

    开头:

    我开头看见他的时候,一点也不喜欢他,他是姊夫的朋友,我根本没料到他会在那种情形之下出现。

    那是一个夏天。我穿着长袖子的丝衬衫,到膝盖的裙子,戴一顶帽子,帽子是巴黎带回来的,草织,上面有一层米色的细网。我在夏天是不穿短袖子的。他们都说我讲究得离了谱的,跟我在一起,非得很小心,否则会得罪我。

    这是言过其实,我承认我有点尴尬,可是不致于难于伺候,但是像康嘉这种人真是过了份。

    他一身臭汗的坐在人家最好的沙发套上,姊夫的沙发套是“利勃蒂”料子的。他的汗衫象烂抹台布似的缠在身上,很含糊的颜色,牛仔裤全是补钉,然后是一双球鞋,那双球鞋。我的妈妈,臭闻十里,他又没穿袜子,真不明白姊夫是怎么放他进来的。

    不看他的头脸还好,看了更生气,一脸的胡子,长发是髦曲的,一直至到肩膀,随时有几只蚤子会跳出来,这么热的香港,怎么可以这种头发?恨不得拿把剃刀,把他剃个光头。

    他居然还有脸嘻嘻的笑着,一只脚搁在人家绿大理石的茶几上,一只手拿一杯啤酒喝。

    我瞪大了眼,差点没昏过去。幸亏帽子上有网,遮住我苍白的脸色,我没想到姊夫居然还介绍我们认识。

    姊夫说:“这是秀秀,我小姨。这是康嘉,我的同学。”

    那个康嘉伸出手来,我倒退两步,一转身就躲到姊狭房里去了,我不敢与他握手,他的手上全是黑色的油渍,不知是什么地方钻出来的脏鬼。

    姊姊进来诧异的问:“你怎么了?秀秀?”

    “没什么,那人是谁?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我皱上眉头,“他走了以后,好好的喷一下杀菌剂。”

    姊姊笑,“你别以貌取人好众好?人家是顶顶大名的海洋生物学家,人家不讲相貌,人家不靠脸吃饭,他为和平部队做工,刚自地中海回来,才发表了一篇了不起的报告。”

    我说:“管他呢!有些人就这样,念多几年书,非得装个样子出来不可,表示与众不同。尊就好,他也是大学生,可是他永远端端正正的。”

    姊姊说:“你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尊除了会梳头,换衣服,开跑车之外,就会帮他老子花钱,连花花公子都还算不上,你真是——”

    “姊姊!”我不高兴了。

    她叹了一口气,“好,我不说,尊最好!”

    我默然,他们都说尊不好。

    我轻轻的脱了帽子,放在姊姊的梳妆台上。随口问:“那人几时走?”

    “什么人?”

    “那脏鬼。”

    “他不走,你姊夫留他住一个星期,他就回去的,这次去阿流申群岛。”姊姊说。

    “我管他去那里!他怎么以住这里?这是我姊姊的家,我还来不来?”我站起来。

    “你太霸道了,”姊姊笑,“这也是你姊夫自己的家,他爱留什么客人,我也管不到,何况是你?”

    我气得不得了,我说:“那么我避开他好了,我一星期不来,你也少管。”

    我连帽子也不戴,拿了手袋就走,经过姊夫身边也不睬他,往楼下跑,只听到姊夫问:“什么事?秀秀怎么又闹脾气了?”

    我把大门“砰”的关上。

    是呀,嫁夫随夫,姊姊自从嫁了人,就不是我姊姊了,是别人的妻子,好妻子!

    我到了停车位,看到我的车头盖被人掀得高高的,有个人在看我的车子的机器。我奔上去,那个人抬起头来,可不正是那个康嘉,我尖叫起来。

    “你干什么?”我问他。

    他说:“你姊夫说你车子引擎——”

    “我车子是我的车子,你少管闲事”我大声的说:“我不喜欢人家碰我的车子,你没有道理——”

    姊夫气呼呼的赶到,“误会误会!是我多事,秀秀,这与康嘉无关,是我的主意,你一直说车头有怪声,我向康嘉说了,他来替你看看。”

    我忍气吞声,“车行也看不出道理,他懂什么?”

    康嘉还是笑;他居然很有趣的看着我。

    我上了车,姊夫把锁匙还给我,我开动了车子,一下子就冲了出去,开得非常快,往市区驶去。

    在车子上给风一吹,我心就平静下来了。真的我也不算小了,怎么可以一直发脾气。不错,自从姊姊结婚之后,便与我疏远了,现在他们又嫌我的男朋友不好,但是我没有理由把气出在一个陌生人的头上。

    现在我连帽子也忘了戴,头发被风吹得一场糊涂,偏偏又约了尊在半岛吃茶,像什么话?还是先回家换衣服,然后打电话给他,说要迟到。我喜欢尊,他一身上下总是无懈可击的。

    谁要是找了像刚才那一位那样的男朋友那才倒霉呢,走出去有什么面子?

    才想到一半,我的车子忽然呻吟了几下,停下来了。

    我吃一大惊,连忙拉车锁,踩油门,弄了半天,一点反应都没有,车坏了!早不坏,迟不坏,偏偏这个时候坏,不是那康嘉是什么人?一定是他搅的鬼!我刚平下去的火又升了上来。

    现在叫我怎么办?出了一身汗,站在车子旁边。我心里慌忙的打主意:把车子留下来,叫街车出市区?我不舍得,这辆莲花才半年新,抛在路上是不行的。

    打电话给姊夫吧,可是公众电话在什么地方?

    我昏了半截,靠在车旁。

    刚在这个时候,一辆“兰路弗”出现了,在我身边停不来,康嘉自车上跳下来,向我笑。

    我见到是他,几乎要拿刀砍他。

    我瞪着他,双手握着拳头。

    他笑:“不关我事,车子是被你开坏的,刚才我一看,就知道走不到三哩,你应该感激我来救你,你还站在那里干什么?快快帮着把车子推在一旁,我替你修。”

    “我不要你修!我去叫车行!”我说。

    “也得推到一旁再说。”他冷冷的说:“你妨路交通。”

    “叫我推车?”我指着鼻子。

    “为什么不能推?”他也提高了声音,

    我只好帮他把车于推到一边去,我想我的情况跟他的尊容也差不多了。衬衫都撕破了一角。

    他对我说:“你根本不会开车,车是被你开坏的,你不会慢车,要停车就踏煞掣,不会转排档,这车居然还会动,真是奇迹。”

    我早就头晕脑胀,要服镇静剂了,我也不与他吵,我只是说:“你送我回姊姊家。”

    “我要替你修车呀,怎么送你?”他反问:“你舍得这么漂亮的开篷跑车空置路旁?”

    我七荤八素的叫:“你叫我走回去?”

    他耸耸肩,“送就送吧,谢也不谢一句,太凶了。”

    我只好上了他的烂车,他的车子比他人还烂,要不是今天倒了霉,他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我,我也不能坐这种车。

    到了姊夫家,我用手擂门,佣人来开门,见了我,吓一跳:“二小姐!”

    姊姊出来,“哎,秀秀!”

    姊夫问:“发生了什么事?伤了哪里?车子出事了?”

    康嘉在身后解释。我走进浴间,把所有的衣服剥了下来,扔在一旁,照镜子,自己都笑了。手是擦破了,还淌血呢,丝袜烂了,白皮鞋成了灰色,脸上一团脏,我放了水,泡在浴缸里。

    怎么会有这样的一天?早知真该查过星座才出门。

    姊姊问:“你还好吧?”

    “我?”我笑了,“真活该。”

    “最近你动不动发脾气,也太难了,唯恐人不知道你是小姐。”姊姊说我:“都廿二岁的人了!”

    我说:“你少骂我,刚才已经有人好好的把我骂了一顿。你替我打电话到半岛去告诉尊,说我不去了。”

    姊姊去了一会儿,回来告诉我:“尊早走了。”

    我说:“怎么才等了一会儿,就走了?什么地方去了?”

    姊姊说:“他这个人靠不住,多少人来告诉我,他跟你好是好,一转背,不晓得有多少女朋友。”

    我闷声不响,我又何尝没有听见?否则为什么心情不好?常常借故闹脾气?

    我只好苦笑,“现在才换男朋友?太迟了。希望他明白过来,我哪里管得那么多?”

    姊姊不响,过了一会儿她说:“我把我的衣服借一件结你吧。”她取了一件袍子给我。

    是的,我没有去赴约,可是尊也没有久等,也没有像以前那样到处打电话找我,事情是起了变化,不久将明朗化,可是我不能让他对着我说:“我不要你了!”我受不了这种摊牌式的结束。

    我穿了姊姊的袍子,头发束起来,坐在露台喝啤酒。也好,刚才这么雷霆万钧的发了顿脾气,现在过去了,冷静下来,倒真觉得要为自己打算。

    姊姊接了一个电话,听了很久,挂上了。

    我问:“谁?是尊?”

    姊姊说:“不是,是康嘉,他把你车子发动了,开到车行,交到工程师手里,他说要去理发刮胡须,顺便在外头洗个澡,享受按摩,回来吃饭。”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活的。”我说。

    姊夫说:“他在船上,天天打捞深海标本,一上船就三四个月,做研究,人家是真的工作者,一大堆教授、专家,都是废寝忘食的,这次船上了香港的岸,他刚刚到我们家,自然是不修边幅,不好怪他。”

    “我还以为是嬉皮呢。”我说。

    姊夫说:“下星期他又出发了,阿流申群岛是试验核弹的地带,他们去观察海洋生物受了什么影响,一年去好几次。比起他,我老觉得自己是废物,就会躺在家里等老婆伺候我。”

    姊姊说:“你别小器,象康嘉这样的人,真没有几个。”

    他们夫妻俩真是恩爱,我看在眼内不出声。

    我呢?眼看尊是靠不住的了,跟他说明白,我没面子,任事情冷下来,我们走走也两年了,太没意思,真叫我为难。本来他是专门在女人堆中混的,认识我之后,收敛不少,到底他想什么,我也不知道。

    姊姊说:“……做他的女朋友、倒也够惨的。”

    “康嘉?他没有女朋友。人家大丈夫何患无妻。”

    我走到客厅打电话回家问,家里说尊并没有找过我。我一肚子的气变了罕纳。我不相信我会低头,不是我的,迟早不是我的。为这点小事借故不理我?随他去好了。

    这时候有人按铃,我顺便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高大的年轻人,笑容满脸的看着我。

    我只好也看着他。

    我问:“请问找谁?”我并不认识他。

    他说:“真的还是假的?这么快不认得我了?”

    声音是有点熟。

    我问:“那一位呀?”我瞪着他。

    “我的天!”他说:“我是康嘉呀,怎么才剃了头,就不认得了?自然,我买了一套新衣服,喂,你也换了衣服!”

    我既好气又好笑,只好放他进来。

    人真是要衣妆,佛要金妆,他换了普通的白T恤白裤子,剪了头发,不瞒你,看上去还顶英俊,再也不像叫化子了,尤其是一管鼻子,挺得很,双眼有神。

    姊姊也不认得他,直笑。

    姊夫与他拍着肩膀,一直称赞他。

    我虽然是心事重重,也只好陪着他们坐在客厅里。

    康嘉说着他船上的趣事,什么一船七八个大男人,忙起来都不穿衣服,把船当**营等等。

    他的豪放、快乐、积极,都是他的魅力。

    我忽然有点羡慕他这种四海为家的生活,既有贡献又有意义。姊夫说得对,像我们这样,混混就几十年过去了。在短短数小时中,我对他的印象大变。

    他器量很大,一点不生我的气,也可见他并没有将我放在眼内,我有一种难以形容的自卑。

    从他的口气听来,他是一个现代鲁宾逊,什么都会,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不要说是修汽车引擎了,我真看轻了他。

    他说最高兴是无意捕到名贵的贝壳,可以卖钱,可惜不是常常有,我们听得入了神,一下子吃饭的时间就到了。

    尊还是没打电话来;、

    姊夫说:“便饭便饭,吃完我们去夜总会坐坐,再请客。”

    我说:“康先生不会喜欢夜总会这种地方。”

    姊姊笑着回头问我,“你怎么知道呢?”

    我忽然就涨红了脸。

    康嘉说:“我根本没有机会去,去观光一下也是好的。”

    就这么说妥了。

    我又换了姊姊的旗袍与鞋子,都稍微大一点。我存心不回家,不听尊的电话,他有耐心,应该可以找到姊姊家来。我也存心出去跳舞玩玩。

    到了夜总会,人不多。

    姊夫挑了张好桌子坐下。

    我还笑道:“姊姊,你看姊夫这么熟练,一定是常来的。”

    姊姊也笑,“让他来好了。”那种信任,根本是叫人妒忌的。

    其实姊夫一下班便回家,怎么会到这种地方留连?

    我叫了酒,叫了甜点心。才看了一场表演,听了几首歌,我便看见尊与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我呆住了。然后心里开始冷。

    那女人的一张脸很熟,不晓得是在什么地方见过的,凭良心说,好看是很好看,脸上自然有一股妖冶之气。我不出声。

    不需要解释了,我明白了。

    这还用说什么呢?

    两年来的精力时间就这么泡了汤。

    我暗暗叹一口气,现在不是他怎么下台,而是我怎么下台。到底今天是个怎么样的日子,我也不大敢说,什么都凑在一起发生。

    我转过了脸不响,没多久姊姊也发觉了。姊姊跟姊夫说:“我们换个地方坐吧。”

    姊夫又不是瞎子,也说:“是的,别的地方也有表演,我们换个地方。”

    康嘉无所谓,我们便走,一桌人站起来,尊也看见我们,他吃一惊,但并不慌张,只是笑着点点头,也不打算解释分辩,我们快快的离开,也没有给他这种机会。

    在车子里姊姊拉住我的手,低声说:“这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如今亲眼看见,更好。像我们这种人家,难道还上门去跟他争不成?只当算了,你如果听姊姊的话,就忘了这件事。”

    我早就心灰意冷,那里还听得见什么。

    可是又要装个大方样,又兜了一个听歌的地方,才回家。

    我这个人只会发脾气,不大会哭,因此到了家,跟爸妈说了几句话,便上床睡觉。反正爸妈也不喜欢尊。夜间我仿佛听见电话不停的响。可是我自己的电话就在床头,不会听不见。

    到底两年了。

    第二天醒来,我独自呆坐了一会儿,只有姊姊来过电话问我。我一生气,就换了陈年牛仔裤与衬衫,坐在床上看武侠小说。我不是伤心,只是气,伤心是慢慢来的。

    女佣人没多久就进来说有位先生在客厅等我。

    我第一个感觉是尊。可是女佣人认得尊。他不会在客厅等我,他多数是直出直入的。

    我跑到客厅一看,是康嘉,他还是那种一身是太阳,一身是劲的样子。我默默的坐在他对面,看了他一眼。

    “咦,你怎么了?还生气?”他问我。

    “不不,不生气。”我说:“应该是你生我的气才是。”

    “那里会。”他说。

    他身边放着一盒糖,我笑了,他粗中有细,居然还做这种事。不不,他不是粗,他只是豪放。

    “你来看我?”

    “是呀,我想问你有没有兴趣到郊外去。”他说。

    “这里郊外没有深海生物。”我笑说。

    他也微笑。

    他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

    “我想去看看蚝。”他说。

    “蚝?”我睁大了眼睛。

    “是呀,这里郊外有个流浮山,出蚝,是不是?”他说:“你姊夫姊姊没空,他们说你知道路,所以我来请你陪我去。”

    “真是好主意,太远了。”我说。

    “你们香港小姐呀,都是这样子,风吹一下就倒了,雨淋一下就坏了,走路累,坐车闷——”

    我既好气又好笑,听他说下去。

    “——最好天天穿件巴黎新装,模特儿似的站着供人欣赏。”他说完了。

    我越听越不对劲,这不是变了讽刺我?我反问:“你要我们怎么样?也脱得光光的,到海洋去打捞见壳?”

    他哈哈大笑起来,我才想起说错了话,收回已经来不及了,因此只好干瞪着眼。坦白的说,跟尊在一起,根本是像做一场戏,他穿白,我也穿白,他穿黑,我配红,两个人进进出出,叫人家看,他就满足了,他是一个顶顶虚荣的绣花枕头。而康嘉,他是个活生生的男人。

    康嘉问:“你到底去不去?”

    “你那个车子!”我皱眉。

    “车子,是用来代步的,凡是三十分钟内可以走得到的路程,我从来不开车。我那个车有什么不好?”

    我看看他,默默的。他每一句话都理直气壮。

    我说:“我换套衣服,很快的。”

    “不用,”他笑,“这套就很好。”

    我也笑了,只好依他,回房里换平底布鞋,女佣人说:“小姐,这位先生好。”她言下之意,就是说尊不好。每个人都说尊不好,尊偏偏又给他们说中了,我低头穿鞋子,心中默默叹口气。

    走到客厅,我说:“就这样可以走了。”

    康嘉忽然说:“把脚搁在茶几上。”

    我觉得奇怪,只好照做,他替我把鞋带缚好。

    原来鞋带散了。

    我真觉得感动。也说不出话来,跟他出门,上了他的车,我知道康嘉这个人了,他给女人一种大树那样感觉,可靠,可以信任,有干劲。跟着他这种男人,到了天涯海角,也不怕会没饭吃,他的笑容就是他的保障。在车里我除了指点路程,不大说话。

    他说:“我原以为你话很多。谁知一离开姊姊,也不怎么凶。”他看了我一眼。

    我说:“你哪里知道,我心里有事。”

    “什么事?”他笑,“因为你那个小阿飞男朋友跟别的女人在一起?”

    我吃一惊,“你怎么知道的?你怎么看得出来?还是姊姊姊夫他们告诉你的?”

    “当然是我眼观四方。”他说:“这还用解释?”

    我不作声。

    他说:“女孩子喜欢为恋爱而恋爱。”

    我反问:“你恋爱过?”

    “还没有。”

    “你凭什么说我?”我又问。

    “你自己想想看。”他说:“我觉得恋爱不是这样表面化的。爱是一种默契。”

    “人人都得像梁山伯祝英台?”我又问。、

    “你又凶了,又要跟我吵架了。”他笑说,

    “你不该说我的男朋友——我以前的男朋友是小阿飞。”

    “对不起,我太主观了。”他马上道歉。

    “他根本是小阿飞。”我说:“好吃懒做,倚赖父荫,见异思迁,胸无大志,目中无人,标新立异,惨绿少年。两年来我竟没有看清楚!”

    康嘉笑了。“将来你怎么说我?”

    我诧异的问:“我为什么要说你?”

    “因为我想做你的男朋友,见你这么批评你以前的男朋友,我不免有点心惊肉跳,以后得罪你,你不晓得怎么骂我呢。”他还是笑。

    我失色说,“你这个人,好厚的皮!”

    “我皮厚?”他收敛了笑容,“不不,我坦白而已。你不愿意我们做朋友?”

    “朋友是朋友,男朋友是男朋友,怎么一样?况且挑朋友,也不必桃我,我只会穿个巴黎新装,站在那里被人欣赏,有什么用?”我讽刺他。

    他静了一会儿,然后说:“穿巴黎新装,也不是个个穿得那么漂亮…那一日……你很美丽。我从没有见过那么美丽的帽子,那层网,是一种奇怪的恍惚,我很喜欢……”

    他不会说赞美的话,因此说得很稚气很真实,我听呆了,我几乎相信自己是美丽的,几乎飘飘然起来。

    我停停神说:“你要配眼镜了,你没看清楚。”

    他说:“是呀,我的医生是叫我去验眼。”他又活泼起来。

    我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

    车子终于到了流浮山,我与他一路走下蚝田去。他这个人,真是太潇洒了,鞋子也不脱,便往水里走,我也跟着他,他身边有简单的测量器,我根本不懂他在做什么,坦白的说,我开始有点崇拜他。

    我坐在一块石头上等他。他全神贯注的在做他的工作,卷着衣袖,脚踏在水中。我很久没有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了,太阳很烈,但是海风很舒服,我掠掠头发,呼出一口气。我在享受。

    与尊在一起,永远是从一个冷气间到另外一个冷气间,永远不会有这种开怀,一直只是做作。

    我是怎么跟他在一起两年的?因为没有比较?康嘉的坦白…他在车上说的那番话,我渐渐脸红。

    早已过了午饭时分,我居然觉得肚子饿,但是我没有催他,我耐心的等,终于他过来了,他看见我的脸,我也笑着回看他。

    他说:“脸都晒得红红的了,”语气很怜惜,“来,肚子饿了,吃饭去。”

    我只好又跟他走,我们走到一个饭店,他叫了吃的,也不管卫生不卫生,便据案大嚼,我想:舍命陪君子,生黄疽病也只好生,也吃得十二分香。

    吃完之后他建议回家,怕我累。我说我不怕,又陪他到海另外一边去。

    这一次他留得更久,把衬衫交给我,同时叫我帮他捡一种带红色的石子。我索性脱了鞋子,一块块的挑,真是弄得腰酸背疼,晒得两眼发直,可是完全忘了我的烦恼,康嘉说他慢慢才解释给我听,这红色的石子有什么用途。

    唉,这是怎么搅的,开头见到他,我是一点也不喜欢他的呵。

    直到太阳一半落在海里,我们才开车回家。

    一路上我们讨论著刚才的收获。到了姊夫家,我们两个人又脏又臭的出现。

    姊姊问:“这是秀秀?”她几乎是惊叫的。

    我解释:“洗完澡就不怕了。”

    “秀秀,尊打过电话来。”她说。

    我一犹疑,到底两年了。然后我下一个决心,“不要紧,让他打好了。”

    姊夫说:“这倒不错,秀秀如今脸上有血色了。”

    姊姊笑说:“也许你们不知道,秀秀在大学念的是生物。”

    康嘉如雷殛,“不是!”他嚷。

    我说:“怎么不是?有什么稀奇?”

    “我有眼不识泰山,有眼不识泰山!”他懊恼的说。

    我笑了。

    姊姊轻说:“放心,爸爸还没见到你,你自然不识泰山。”

    我老大的白眼给姊姊,太离谱了!

    我说:“生物是生物,海洋里的,我可不大懂。”

    “嗳,我们的组织要请女秘书呢。”康嘉直嚷。

    姊夫说:“秀秀怎么吃得了那种苦。”

    我说:“言之过早,我可没胆子跳到船上去看他们七人个男人**工作,对不起。”

    康嘉说:“你会考虑,秀秀,会不会?”他双目有神的看牢我,看牢我。

    考虑?

    唉,我开头看见他的时候,是一点也不喜欢他的啊。

    我对着他微笑。

    老姑婆的春天:

    我今年三十二岁,在美术博物馆工作,未婚。

    头发梳一个小髻,因为不想它妨碍我的工作。时时穿长裤与简单的毛衣,方便走动。

    我不化妆,不大说话,不常常笑。紧张的时候抽枝烟,习惯喝热茶,时时工作逾时。

    我知道他们叫我什么。

    他们叫我老姑婆。

    我并不觉得这种绰号有什么恶意。人们凭他们的直觉创造昵称,同事个子小便叫他“矮仔”,大个子叫“高佬”。既然三十二足岁了,被称为老姑婆有什么稀奇。

    他们对我不坏,我不是难相处的女人,我合理的对待他们,他们也对我好。我自己不爱说话,并不禁止下属说笑。

    我辛劳的工作,我喜欢办公室,那是因为假期的家太冷静,但是当他们星期一迟到的时候,我很能谅解,从来不发一声。

    我的助手与女秘书对我的意见:

    “庄小姐如果打扮一下,还是很漂亮的。她的皮肤很好。”

    “她无异是个高贵的女性。”

    我听了微笑。

    任何事引不起老姑婆胸中的涟漪。

    日出日落我工作。

    开木箱取出古董,把它们钉进箱子寄出去,观赏新得的画,设计展览场地……这些都是我的责任。有时候要写信给其它国家的美术馆长,要求他们借出国宝,与他们商量每件作品的艺术价值,每每都能使我废寝忘餐。

    有时候也比较空闭,我与老馆长有聊天的时候。

    我说:“昨天我看电视上的学生有奖问答。主持人问布政司是谁,所有的初中生都能够回答,但是问到蒙娜莉莎是什么人的作品,他们都哑口无言。”

    老馆长笑问:“你是几岁听到达文西这名字的?”

    “我不记得。”我说:“孩提时期就知道了,我想我一生下来就认识这些名字。”我停一停,补充一句:“但是我可不知道布政司是什么爵士,上帝是公平的。”

    “你应该结婚。”老馆长说。

    “我知道。可是找不到对象,”我扬扬手,“每个人都说:庄,你应该降低要求。可是他们怎么会当我的要求很高呢?我只是尚未有机会认识‘他’。”

    馆长问我:“如果你一天到晚躲在美术博物馆中,他如何能找到你呢?”

    “他们说:如果有缘份的话,那人会来敲门。”我说。

    馆长自喉咙中发出牢骚,“别相信他们,你还年轻,应该出去喝酒跳舞看电影!”

    但是我没有时间。

    至少我不觉得与这些人出去会比耽在博物馆中更具意义。

    我能够在展览厅中把一次金石展望的图章每颗取出来细看——我的工作便是我的兴趣,我不觉得痛苦。

    近圣诞节的时候,天气转得很阴凉,我看得出女孩子们都为舞会而忙碌,而我更显得老僧入定一般。

    天黑得比较早,六七点已经亮路灯,常常在这个时间我还留在美术馆。

    美术馆进出是要门匙的,因为我们办公室中收着不少名贵的东西。

    这一日跟往日一般,我留得特别迟,在替一组瓷器编号目。

    忽然发觉有人站在我面前,我猛地抬起头来,只看到一大蓬胡髭,一刹间吓得跳起来。

    那个人开口:“对不起,我吓到你没有?门开着,所以我进来了,我有敲门,不过你没听见,真对不起。”

    我惊魂甫定,看看他。

    “这是现代美术馆?”他问。

    “这不是,”我有点气,“这是博物美术馆,现代美术馆是楼下一层,而且人人早已下班。”

    “啊。”他失望,“这么早?”

    我觉得与他在一起有种危机,我说:“我也要走了。”我停一停,“我要锁门。”

    “啊,”他看着我,“你为什么害怕?我看上去像歹徒吗?”

    “当然不。”我不想多搭讪,拿起手袋,一路急步走出去。

    陌生人跟在我身后走,真像追逐。

    等电梯到楼下,我才松一口气。

    “你有车吗?”他问我:“能载我一程顺风车?”他手中提着简便的行李。

    “我不认识你!”我拒他于千里之外。

    “老天,你认识廖约瑟吧?我不是坏人!”他嚷:“我想到廖约瑟家去!”

    廖约瑟是现代美术馆馆长。

    我犹疑一下说:“我陪你去打电话,如果廖馆长认识你,我就送你。”

    陌生人讽刺的说:“小心行得万年船。”

    我放下五角辅币,替他接通了电话。“约瑟,我是庄,有人找你,是,你等等—”我把话筒交给他。

    陌生人接过电话,与约瑟大说一轮法语,慷慨激昂,不外是埋怨他在我这里得到的待遇。然后他把话筒还给我。

    约瑟的声音,“庄,他不是坏人,你把他送到我家来,有重赏。”

    “得了。”我挂了公众电话。

    我做一个叫他上车的姿势,把陌生人接到约瑟家。

    一路上我们没有说话。

    约瑟站在门口等我们。

    “庄,你也进来吧,我们做了丰富的菜式。”他说。

    我说:“晚了,要回去休息。”

    约瑟耸耸肩,“谢谢你,庄,明天见。”

    “明天见。”我说。

    我瞥一眼陌生人,长发一大蓬胡髭,双眼倒是炯炯有神,可惜衣衫不整,我摇摇头,约瑟专门就是会与这些艺术家打交道,真叫我弄不懂。

    第二天上班,我很发了一点脾气,追究是谁在走的时候没把门锁好。

    午饭的时候,约瑟带着一个客人上来,他说:“庄,我替你介绍这是尚嘉宾,苏邦大学的美术教授。”

    “你好。”我与客人握握手。

    我说:“原来艺术家也不一定要大胡子衣衫褴褛的——”

    “庄。”约瑟阻止我。

    我问:“昨天你那位朋友呢?自己长得像个贼,却怪别人把他当个贼。”

    “庄——”

    “什么?”我问。

    尚嘉宾开口,“我就是昨天那个贼。”

    我跳起来,瞪着他。

    他说下去,“今天我剃了胡髭。”他摸着下巴。

    “你——你们——”我涨红了脸,“混账!”

    约瑟大笑,“以貌取人,失之子羽。”

    我恼羞成怒,“出去!我要做正经事!你们这些混球出去。”

    把他们轰出去之后,我更加觉得羞愧,无容身之地,气得胃痛。

    约瑟进来道歉。我不睬他。

    “怎么你也会使小性子?”约瑟很惊异,“你一向不是这样的。”

    “老姑婆就不能使小性子?那一国的法律?”我问。

    “你好算老姑婆?”他问:“不会吧?尚说你是一个古怪可爱的小女人。”

    “那还不就是老姑婆!”我板着脸,“开心嘛?作弄了我,你们好算过了瘾了。”

    “庄,你不是真生气吧?今天到我家来吃晚饭。”

    “不去!”

    “庄—”他摊开手。

    “不去就不去!”一我还在生气。

    “来,别这样,庄,算我不对,向你赔罪。”他笑。

    “谁要你们赔罪。”我说:“我才不理你们。”

    “尚想知道关于岭南派的资料。”

    “叫他去翻书。”我板着脸。

    约瑟顾左右而言他,“这是你们鼻烟壶的资料吗?嗯。鸡血冻石、雕马石英、雕莲珊瑚、珐琅彩绘外国仕女图、白玻璃五彩花鸟、浮雕云龙紫晶、方解石含化石条纹玛瑙、雕鹤松石白玉……哗,听了都垂涎若滴,可否取出一观?”

    我叹口气,“你坐在这里我怎么工作?”

    “今晚上来吃饭吧。”约瑟说。

    “好,好,怕了你。”我说。

    这是我多年来第一次的会。

    那夜我与廖太太谈到瓷器的釉彩。

    “石榴红、无锡、三念花、翠毛,甜酱,葱白、仿龙泉、仿哥、仿唐三彩,大火篮……每只颜色都有独特之处,令人爱不释手。”

    廖太大不以为然,“我知道一定是有乐趣的,但是你也应该结婚了,那么多男同事难道一个也看不中?”

    “不说这些。”我说。

    “逃避现实。”廖太太说。

    “我给你们两夫妻批判下来,一文不值。”我说。

    那夜我还记得把尚送回酒店。

    尚问:“你不是讨厌我吧?”

    “并不,”我说:“我一向不喜与陌生人搭讪。”

    “我还是陌生人?唏!我们都见过好多次了。”他说:“你这个人,真是怪!”

    “你的酒店到了,下车。”

    “你也下车来喝杯东西,来!”

    我说:“我已经是位老太太了,你请老太太喝东西干什么?有什么前途?”我摊开手。

    “我们做事,不一定要讲前途的。”他眨眨眼,“下车来。”

    “我们之间没有共同点,没什么好谈的。”我说。

    他已经一手把我拉下车来。

    他按我坐在咖啡店里,替我叫一杯茶,他自己喝啤酒。

    我问:“你为何把胡髭剃掉?”

    “因为我打算在香港找工作。”

    “你?在香港?”

    “别说得这么鄙视,我在香港也念过书。”他说:“约瑟打算请我做助手。只待有关方面批准。”

    “你能够安定下来?”我问:“我不相信。”

    “为什么不能够?我们美术学生并不如你想象中那么不堪,我们也很有纪律,很有工作能力。”

    尚打量我,眨着眼问:“你呢?你念什么?”

    “考古学与纯美术。”我答。

    “你为什么叫自己老姑婆?”

    我看看腕表,“我的时间到了,要回家,下次再解答你的问题。”

    “你做人象副机器。”他指出。

    “我早就知道——这种生活方式给我一种安全感,我喜欢这样,与别人无关。”

    “固执。”

    我笑笑,“这我也知道,再见。”我抓起手袋离开咖啡店。

    我做人像一部机器?谁不是呢?谁都得在固定的时间起床上班吃午饭,在固定的时间下班,回家吃晚饭上床。

    在固定的年龄谈恋爱结婚生于。连孩子的数目都得计算好,不可超出预算。谁不像机器?

    单我一人像吗?我不认为。

    我不认为我像机器——有什么机器可接触到这么多的美术品?

    我有点愤怒。

    约瑟来问:“怎么,你对他没好感?”

    “没有。”我说。

    “为什么没有?你基本上抗拒男人。”约瑟说。

    “是!是!”我嚷:“我反对男人,因为男人只懂得浪费女人的时间,叫她们管家生孩子,变得与他们的母亲一般庸俗,我情愿对牢一大堆古董终老,我为什么要蹈覆辙?为什么到了时间便去嫁一个无聊的男人?”

    约瑟静默一会儿。

    后来他说:“我相信并且全力保证尚嘉宾不是一个无聊的男人。”

    我正在沉吟,尚推开门说:“一起去吃午饭吧,别把自己困在茧中。”

    我跳起来,“你是老几?你理我茧不茧的?你再这么冲进我房来大呼小叫的,当心我剥你皮!”

    约瑟哈哈大笑,“只有尚能把庄气得咬牙切齿。”

    我拍桌子道:“你们再在我这里吵,我去报告馆长。”

    约瑟嬉皮笑脸的答:“我就是馆长。”

    尚说:“看来你只好去报告港督了。”

    我坐下来,“你们迟早会得到报应的。”

    约瑟笑,“报应之说,终属渺茫,不如去大嚼一顿,以泄心头之愤。”

    我用手撑着头,“不,约瑟,你们去吧,我也累了,不陪你们。”

    约瑟还想说话,倒是尚,一把将他抓了出去。

    我受不住他们这样吵闹,头痛起来,喝一杯热茶,吞一颗药九,才觉得好过。

    过了大半小时入有人轻轻敲门,我说:“请进来。”

    又是尚。

    我如见鬼一般:“又是你!”

    “我来道歉。”他低声说。

    我看着他。

    “我买了东西给你吃。”他说:“你也该饿了。”

    他把一只饭盒子放在我面前,我闻到一股香气。

    “滑蛋牛肉饭,新鲜滚熨的。”

    他轻轻说:“快吃吧,我替你去冲茶。”

    他取起我桌上的杯子便走出去。

    我有点不好意思,打开饭盒子,尚并没有走进来看着我吃,待我吃完了他才敲门进来,递上杯茶。

    “谢谢你。”我有点不好意思。

    “不要客气。”

    我喝一口茶,头痛完全消失了。

    “对不起,我们老拿你开玩笑。”他说。

    我瞪他一眼。“同事,算了吧。”我说。

    “我们做不成同事了。”他说。

    “为什么?”

    “有关方面没录取我。”他说。

    “啊。”不知为什么,我居然有点失望。

    他有点沮丧,“因此下个月我得回苏邦。”

    “呵。”我更失望。

    “不过很高兴认识你,你对我很好。”他说:“我与约瑟胡调惯了,有很多时候不知收敛,你别见怪。”

    这种敬鬼神而远之的语气真是熟悉,我苦笑,一般人对老姑婆说话的口气就是这样的。

    “不客气了。”我说。

    他点点头,很礼貌的退出去。

    我恍然若失。

    他为什么不再约我吃饭?

    我随即笑出来,恐怕是碰得钉子多,不好意思,我怎么能怪他不开口?是我拒绝他的次数太多了。

    我接著有好几天没看到他,嘴里不说什么,心中却很想念他。

    他是一个可爱大方的人物,为我生活添增不少颜色。

    我终于问起约瑟:“尚回去了没有?”

    “没有,这几天他在集古斋泡,看中一些字画;却又买不起,正在烦恼。”

    我问:“他有什么年纪了?”

    “不会比你小。”约瑟言中有物。

    我笑笑。

    我的生活仿佛又恢复平静。

    一个周末,我留在办公室里不走,老馆长进来坐。

    他说:“我明年就退休了。”

    我说:“你知道我不爱听这个。”

    “你许有希望升馆长,我向上头推荐,说这个职位,你胜任有余。可惜你事业有成,却是空守闺房,我总觉得是浪费。”老馆长叹一口气。

    我微笑不语。

    “你等着来敲门的人,门终于敲响了,你又不理人。”他说。

    我抬起头来。

    “你的事,我多少知道一点,庄,你不要见怪。”

    我摇摇头。

    “与你兴趣不合的人,你根本不加以理睬,现在总算有个艺术家出现,你又没勇气,因为你的生活安定惯了,害怕任何变化。是不是?”他问我。

    我点点头。

    “你现在有多少天假期?你也不算算,起码有三个月假,为什么不加以利用,到巴黎去一趟?为公为私都有益身心。这间美术馆少了你未必会关门,可是你损失这个傻小子,未必找得到第二个。”

    我非常的犹疑。

    “庄,你想得太多,顾虑过度,做人不可以这样,你不是一部机器。”他看着我。

    我喃喃的道……机器,馆长是第二个说我像机器的人。

    “自明天起,你一连放三个月假,我不要在办公室再看到你,至于你如何利用这个宝贵的假期,那是你的事,我再也不干涉的。你是聪明人,聪明人的特征是怕吃亏,我明白你的心意。”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双手。

    老馆长说:“自明天起你在家多多休息吧,我不多说了。”

    我被勒令放假,真是自己所想不到的事。

    在家闷了三日,我忍不住打电话给约瑟。

    “放大假?”他问:“敢情好,没有打算去旅行?”

    “去哪里?”我反问”

    “譬如说:巴黎,巴黎苏邦大学。”

    我说:“好象你们都知道我该何去何从。”

    “太明显了。”约瑟哈哈的笑。

    “尚呢?他又在干什么?”我问。

    “等你的电话,请我们吃饭。”他取笑。

    “我正想问你们几时有空。”我却很坦白。

    “真的?”约瑟不置信。

    “自然是真的。”我说。

    “明天七点半,我叫尚到你家接你。”他问:“你不介意吧?”

    我说:“我从来不是小家子气的人。”

    “这话是你说的,庄。”他笑。

    放下电话,我心头也放下一块大石,在过去的十多年中我从来未曾主动做过这种事,什么都有第一次,我想尚是值得我这么做的。

    他到我家的时候,我早已穿戴整齐,门铃一响,我请他进屋坐下。

    “喝些什么?”我问:“时间还早。”

    “约瑟在家请我们。”他把“我们”两字说得很大方。

    “你打算怎么样?”我问:“在这里坐还是上廖家去?”

    他倒在沙发里,“我在你这里休息一下,累死我了。”

    我给他啤酒。“最近忙什么?”

    “既然不能留下来,就得回巴黎。我对于教学生涯也疲倦了,打算帮家里做生意。”

    “家做什么?”我问。

    “家里在巴黎开一爿卖东方文物的小店。倒不是卖野人头的,父亲要退休,我便把店顶了过来。”他挥挥手,“这几天忙着办货,又没人帮手,只怕上当。”

    “香港不见得有那么多骗子,你放心一点好不好?”我笑。

    “昨天买了一张竹内栖凤的画——”

    我不待他说完便道:“上当了,一定是假的。”

    “你怎么知道?”他反问。

    “这种画连京都博物馆都找不到,又怎么会流落在香港?”我笑,“而且你一定以低价买进的,对不对?”

    “唉,什么都给你猜到。”他也笑。

    “不妨你亦可以低价让出,不会蚀本,不蚀本就好。”我安慰他,“幸亏你只是办货不是作私人收藏。”

    他喝完了啤酒。

    “我们走吧。”我说。

    “听说你会到巴黎来。”他忽然问。

    “谁说的?”我愕然。

    “他们都这么说。”尚说:“如果到巴黎来,记得找我。”

    “你什么时候回去?”我犹疑的问。

    “我?下个月初,快了。”他问:“你呢?”

    “我要考虑考虑。”我说。

    “你是那种喝杯牛奶都要考虑三日三夜的人。”他温柔的说。

    “是,我得对自己负责,没有人关心我,我更得保护自己。”

    “我们都关心你。”他说。

    “不,我们只是朋友,开心的时候吃杯茶,看场戏——到了要紧关头,朋友是于事无补的。”

    “你说得很对,我们对朋友的贫穷疾病痛苦都爱莫能助。”尚承认,“可是至少我们可以陪你说话。”

    我微笑,“也不是每个朋友都是倾诉的对象。”

    “现在你总算育与我谈话了有进步。”尚说。

    我说:“因为你对我很好。”

    “你是一个自私自爱自利的人,庄,你只会坐在家中等着朋友对你好,你不会主动地伸出手来招呼朋友。”他说。

    “尚,你说对了,我害怕受伤害。”我说。

    “你不用怕我。”

    “我知道。”

    “既然如此,你还在等待什么?”他问我。

    “我?我也不知道,也许我在等待你的邀请。”我说。

    “我不是早已发出请帖了吗?”尚诧异地说。

    “你看清楚了我没有?”我问,“我是一个中年老姑婆,脾气古怪,不近人情,相貌平平,你想清楚?”

    尚说:“我相信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告诉我,我看到的是一个对美术极有修养的事业女性,英姿勃勃,神采飞扬,别有风韵,且带着十分的气质,当然我看当然我看得一清二楚。”

    我咽一口唾沫。

    “庄,别害怕,快去领事馆办手续,我们一起到巴黎走走——你上次去是几年前的事了?”

    “十年前。”

    “与什么人去的?”

    好家伙,开始管头管脚的了,可是我心中却心甘情愿。

    “一个人。”我笑答。

    “曦,煞风景。”他说:“好,我们动身到约瑟家去吧,迟到要罚的。”

    廖约瑟两夫妻为我到巴黎之行大费周章,仿佛我此行是去结婚似的,为我买了不少新衣服。

    我笑跟尚说:“你看他们,等不到自家的女儿大,就想把别人的女儿嫁掉。”

    “想?”廖太太忽然紧张起来,“什么叫想?难道你只是‘想’嫁尚?”

    “嫁?”我吓一跳,“谁嫁人?”

    尚问:“怎么?你不是答应嫁我?”他大惊失色。

    “嫁你?”我一阵晕眩,“我什么时候答应嫁任何人?”

    尚嚷:“赖婚!赖婚!”

    “喂!话说清楚一点,我只答应跟你一起到巴黎去。”我急道。

    廖太太说:“庄,我们小觑了你!没想到你这么新潮,你不与他结婚,却跟他去巴黎,难道想试婚?”

    我拉下脸说:“我不来了。”

    尚说:“不由你不来!”

    “你们老拿我开玩笑。”我懊恼的说。

    尚:“我以为一切都有默契,既然事情进行得太含蓄,我再补一次求婚礼如何?

    “这还差不多!”廖氏夫妇异口同声。

    我说:“我没有打算结婚,你们别催我。”

    约瑟说:“对,别逼她,让她到了巴黎,慢慢想清楚未迟,不过庄你是在思虑过度,不催一下是不行的。”

    我说。“你与尚老是联合起来对付我,现在更进步了”连廖太太也加入行列,三个人欺侮一个人,我希望你们惭愧!”

    他们三人笑。

    约瑟说:“为你好呢,庄。”

    廖太太说:“好了好了,吃饭去吧。”

    我看了尚一眼。

    他向我挤挤眼。

    我叹口气说:“这算是什么呢?”

    尚说:“老姑婆的春天。”

    这次连我都只好笑起来。春天……呵是。

    母子:

    我认识维旭已有两年,从来没见过他的父母。

    在学校他是个品学兼优的寄宿生,教授与同学都对他推崇备至。

    他很少回家,我们开始约会的时候,通常都是他到我家来接我,父母很喜欢他,一向他是通行无阻的。

    后来熟了,我便问起:“维旭,为什么不让我见见伯父母?”

    他答:“我父亲早就移民美国。”

    “很少回来?”

    “很少。”

    “母亲也不回来?”

    他迟疑一会儿说:“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便已离婚。”

    其实离婚已是很普通的事,但维旭说到这两个字的时候,脸色很阴暗。

    维旭并不是一个十分开朗的人,平日合了“沉默寡言”四个字,不过他笑起来的时候像满天阴霾中露出一丝金光,我就是爱看那笑脸。

    妈妈对他很好,凡我有的,总能照顾维旭。

    妈妈说,“不管将来如何,我不一定要他娶我女儿,我女儿也不怕嫁不到人,这孩子讨人喜欢,他得不到亲情,我们疼着他一点,也是应该的。”

    譬如帮我打了毛衣,维旭也一定有一件。生日的时候,维旭往往与我受到同一的待遇。

    维旭通常住在宿舍中,不要说周末,连过年过节,他都不回家,生日也没人记得他,是我尽量拖了他往我家跑。

    妈妈有时说:“这孩子真怪,有父母跟没父母似的。”

    爸说:“别乱说,他的学费生活还不是由父母负责?就凭你那些招呼,他就活得那么好,别离间人家的亲情,各人养孩子的方式不一样。”

    妈妈有点讪讪地,她说,“我一时嘴快了。”

    我说:“亲情也很重要,光付钱,那多难堪!”

    爸爸看我一眼,“你少批评他,要不爱他,要不离开他。”

    我笑着应:“是!”

    爸爸的家教最严,就不爱说人是非,维旭说,他最喜欢我们家这一点。

    班上有同学订婚,我笑问维旭:“什么时候轮到我们?”

    他说:“找到工作再说。”

    “哗,还要等两年。”我吐吐舌头。

    他忽然说:“我情愿叫你等。我举个例子:政府拍卖官地的时候,竞投者必需有现金支票作保证,才能举手出价,少女的终身难道不比一幅官地更宝贵?可是大批追求者,除了花言巧语,还能提供什么保证?一份正当职业至少是家庭幸福的保证,肯具保便表示有诚意。你明白吗?”

    我很感动,“我明白。”

    “我父亲是一个非常不负责的男人,是以母亲跟他离婚。”

    “真的?”这是他第一次对我说起他父亲。

    “我不想多说他。”

    “你母亲呢?她可好?”

    “当然她很好!”维旭冷笑一声。

    “如果她很好,你应该为她高兴,她一定是个能干的女子,离婚后并没有倒下来。”

    “她是很能干。”维旭说:“我只希望她可以平凡一点,你明白吗?像你妈妈那样,妈妈应该有妈妈的样子。”

    我笑。

    维旭说:“后来她又结婚了。”

    “嫁得好不好?”

    “我不知道!”

    “有没有再生孩子?”

    “我不知道!”

    我笑了。

    “这些年来你没有见过她?她没有要求与你见面?”

    “她不在乎,她才不会勉强我——尽说这些干什么?不是说去打球吗?”

    从此没了下文,他不肯再提。

    妈妈说:“他母亲必然是个很漂亮的女人,你看他的相貌就知道,长得那么秀气。”

    “他不原谅他母亲。”我说。

    “这孩子死心眼。”

    我笑说;“他的思想落后五十年。”

    妈妈瞪我一眼,“如果你不能帮他,就别取笑他。”

    “是是。”我嬉皮笑脸的。

    看到她母亲是在最意外的时候。

    我与维旭打完壁球在等车,一辆车子停在我们面前,一个美貌的女郎向他打招呼。

    我偷偷瞄维旭一眼,当时我想:这小子,女朋友顶多,等一会儿要好好的审他。

    维旭别转头,假装没看见。

    那女郎说:“上车来吧。”

    我推一推维旭,他没法子,问我:“上不上车?”

    我心里已不高兴,“你问我,我问谁?”

    维旭叹口气,拉我上车。我坐在司机旁边。

    那女郎说:“维旭,我们多久没见面了?”

    维旭不出声。

    “是你的女朋友,怎么不介绍?”她又说。

    我听了这句话,略为松弛点。

    我说:“我叫薇薇。”

    女郎说,“我是维旭的母亲。”

    我张大了嘴,下巴几乎掉下来,他的母亲!

    但她是这么年轻!

    她看着我微笑。“你们到什么地方去?”

    “到学校把我搁下。”维旭说。

    到学校维旭拉我下车,我说“谢谢你,阿姨。”

    “不用客气。”她说。

    维旭说:“再见。”

    母亲叫住他:“维旭,我们通电话。”

    维旭不回答,鼓着气向前行。

    我惊异的说:“她多么时髦年轻漂亮!而且你跟她长得一模一样!”

    “我并不像她。”

    “你有什么道理生气呢?”我问:“任何人都会以那样的母亲为荣。”

    “因为她不是你的母亲!”

    “张维旭,你这个人好不幼稚,”我说:“你生她气是因为她再婚?还是因为她没有为你牺牲到底,一辈子对着那个令她失望的丈夫?连你自己都承认你父亲不负责任,你这个人!”

    “她令我难为情!”

    “是因为她太漂亮?走出去像你的女朋友?”

    “薇薇!我不想再说下去!”他的脸色铁青。

    我们那天很不愉快,结识两年来,从来没试过那么不开心,我提早回家向妈妈诉苦。

    妈妈说:“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你理他的家事作甚?根本与你无关。”

    “我有点喜欢他母亲。”

    “因为她长得漂亮?”

    “是。”我承认,“看上去只三十出头,维旭都廿一岁了,她还保养得那么好,而且生活不是不艰苦的。”

    “你又知道了。”妈妈笑。

    “我知道,”我说,“如果她不争气,对着个不上进的丈夫,一辈子也这么过了,她有种悠然的气质,我喜欢她。”

    不过我并没有再在维旭面前提到她。

    维旭不喜欢。

    我认为一切感情都可以用弗洛依德式的推理而解释。

    维旭爱他的母亲,因此恨她没有守牢他一辈子。他妒忌,没有其它的原因。

    维旭恨她独自漂亮完之后嫁个与他不相干的男人,再继续漂亮下去,她不需要他,所以他恨她。

    维旭很需要他母亲,但是不肯承认,他的脑筋守旧,思想搅不通,他大概还认为女人生了孩子之后,本身的生活宣布完结,他中了粤语片与国语片的毒,认为女人非得守住丈夫儿子苦一辈子不可。

    如果现在我再与别的男孩子去喝茶,维旭会打死我。

    多么认真的一个人。

    他的母亲找到我,约我喝咖啡。

    我欣然赴约,瞒着维旭。

    他母亲的态度很轻快,生活并没有给她形成压力,她的衣着整洁大方,非常考究,三十出头模样,难以想象她有个大学生儿子。

    至少将来嫁了维旭,我与这个婆婆可以交朋友,她不会逼我早上八时半起床服伺茶水。

    “阿姨,”我说:“约我有什么事?”

    “没有事,”她眨眨眼,“有事的时候就来不及了。”

    我笑。

    “你是我儿子的女朋友,嗯?”她若有所思,“我快要抱孙子了?请为我生一个女孙,哈哈哈。”

    她笑起来。

    我涨红了脸。

    她叹口气,“天,时间过得那么快,”她说:“超乎我想象,我要做的事还那么多,人却已经到中年了。”

    “你看上去一点不象中年。”我由衷地说。

    “我觉得自己很像,特别是清早起床的时候,”她又笑,“你们年轻的姑娘不会明白我们的心境。”

    “维旭令你很失望吧?”我问。

    “没有,维旭没有必要做孝顺儿子,一切随他的选择。”她说“我并没有强逼他做什么。”

    “可是他为过份的自由而烦恼呢。”我说。

    “维旭是个奇怪的孩子,”她承认。

    我们一顿茶吃到这里为止,她送我回家。

    以后她也常常打电话来约我,我们渐渐接近,她是一个愉快的女人,很少诉怨,具有童心,很能干。

    我倒是真的喜欢她,其中一点假情都没有。

    妈妈说:“为什么不介绍她给我们?”

    “我提过,她说她不想过份介入维旭的生活。”

    她再婚后并没有孩子,丈夫待她不错,环境也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