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精灵(1/2)

    我的故事:

    我是化妆品售货员。

    不知为什么,顾客索性称我们为化妆小姐。

    我长驻ABC牌化妆柜台已经有一年,

    做得不错,这个档口在一间大百货公司的底层,在颇当眼的地方,生意额顶高。

    工作时间相当长,早上十时至下午六时,但因为没有心理压力,所以劳力不劳心,并不很吃力。

    我打算再做一年便转行。

    母亲与姐,都认为我应当多读几年书。

    做这一行也是很偶然的,中学毕业找事做,应征到这一份,做做便十多个月。

    经理老同我说:”安娜,浓妆一点,把最新的颜色展示给顾客看。”

    把我们当调色板,这就是为什么化妆小姐都浓妆的理由了。

    柜台中各式各样的护肤品琳琅满目,包装美丽,说明书上说得天花乱坠,只要小姐太太肯花钱,保证七日见功,起死回生。

    顾客不一定相信,但为什么不呢,现代妇女做得那么辛苦,以前的女人还可以娇嗔的嗲一句”唔,我不依,你骗我”,现在?谁还有功夫骗女人,都摆明了车马,愿者上钩。

    而唯一可以实现时代女性梦想的地方,但是化妆品柜台。

    …

    …”可以减皱纹?”

    “当然,三个星期,连雀斑也去掉。”

    “我的嘴唇特别干。”

    “不要紧,用这只金色装的油,每晚擦一次。”

    “我的脸色青白。”

    “这只浅紫色的面霜可以使面色红润。”

    “我眼睛太小。”

    “我教你用眼影膏使它们看上去大一点。”

    “贵吗?”

    “不贵,五百元一瓶是大枝装,可用九个月到一年。”

    她们欣然放下小小代价,捧着无限憧憬回家。

    姐姐也曾经问过我:“到底那些活细胞、胎盘素、植物精华有没有用?”

    当然有。

    都是欧美的化学师、生物师、微生学专家、生态学大师的心血结晶,怎么没有用,多多少少都有点帮助,总比不用的好。

    虽然五百元一瓶的晚霜最大的得益人是枕头套子:全抹在那上头了。

    有用,一定有,天天擦婴儿油也一样有用。

    至于胭脂花粉,那更不用说,脸容憔悴的写字楼妇女,经化妆,立刻艳光四射,唏,判若两人。

    我觉得我是一个仙子,站在柜台后,指导女人美化她们。

    我有本事把黑色指甲油推销出去。

    姐姐说我昧良心,我死不承认。

    像今日,有个女孩子来买洁肤品。

    我给她看货色,“这是乳液,这是磨沙膏,这是嘟喱,功效一样好。”

    “普通的有没有?”

    “普通的不足够深入清洁毛孔。”

    “我母亲说,三块钱的肥皂也可以了。”

    “但是你母亲那代,

    本市空气尚未污染到这种地步,现在你到工业区去看看,简直要戴防毒面具。”

    那女孩子觉得有道理,买了我推荐的货品,满意地离去。

    隔壁的售货员笑,“安娜,你口才真一流。”

    我喜欢这份职业。

    我从来不欺骗顾客,他们不需要的东西,我绝不强迫推销。

    我唯一反对的女人用厚粉,白白的搽得像面具,一点生气也没有。很讽刺,只有最油润平滑的皮肤才能上粉,粉最不能遮丑。

    女孩去后,来了位男士。

    他看着我的面孔良久,不出声。

    我问他,“买什么?随便看看。”

    他穿得很时髦,人很斯文,常常有这类男孩子来买礼物送女朋友。

    我取出两瓶香水,“新出的,要不要闻一闻?”

    他取过圆瓶的那种,“啊,‘巴黎’。”

    “也可以说是派里斯。”

    “派里斯?”

    “是呀,

    派里斯王子的金苹果,没听过?谁最美便可以得到金苹果,由王子任公证人,结果维斯因答应把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给派里斯,便得到了金苹果。”

    “对!”他说:”那女人便是特洛埃城的海伦。”

    “咦,没想到你看过这个故事。”

    他微笑,”我没想到你知道这故事才真。”

    “你看这只瓶子圆圆,像不像苹果,嗅嗅味道,有水果香。”

    “小姐,我很佩服你,我要一瓶。”

    “大的?”

    “大的。”他笑意更浓。

    “四百六十二。”

    男生取过香水离去。

    同事说:“这里嫌佣金最多是安娜。”

    我笑笑,不语。

    中午时分,白领女性下班吃饭,通常会利用这段时间来逛逛公司,看看新货。我不会拉他她们硬推销,通常很有耐心的待他们选择,发问,然后尽量为她们解答,介绍。

    忙起来也可以很忙,也遇到不愉快事情,更有顾客顺手牵羊。

    都一一忍下来。

    我不介意这份工作,但是母亲还是希望我多读几年书。

    为什么?

    她说:”这样抛头露面不大好。”

    “做事到处一样。”

    “写字楼工好得多。”

    “你问姐姐会不会好一点?”

    姐姐说:”好得多,在旁人眼中,两份工作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我不管别人,我自己不这么想。”

    “傻瓜,做人根本是做给别人看的。”

    这便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典型例子,我白姐姐一眼。

    “年轻人总是觉得我们俗气,直到他们吃亏了为止。”

    我不响。

    瞧,与姐姐才相差五岁,便有代沟。

    “去读书,嗯?”

    “我考虑。”

    隔三四天,那男孩子又来了,这次身边拖个女孩子,直长头发,皮肤好得不得了。一定是他的女朋友。

    我看到他们过来,便笑说:”这位小姐可不需要我帮忙?”

    女孩腼腆地侧侧头。

    我又问:“有什么需要?”

    我没问上次香水合不合用,也许他不是送给这位小姐。

    青年看看女孩,问:“怎么样?”

    她答:“不错。”

    我莫名其妙。

    “我要这盒粉。”她说。

    “你自己用?”我问。

    “啊?呀,是。”

    “小姐,你不需要用粉。”

    “是吗?”

    “用只薄薄的胭脂搽一搽就可以了。”

    “你介绍吧。”

    我递给她看最新的颜色。

    她也不试,示意我包起来。

    向男友递一个眼色,便走了。

    同事说:“这一对男女好不古怪。”

    “是吗。”我看着他们的背影。

    他俩有一股特殊的气质,穿得很朴素大方简单,但看得出很名贵,一人一双球鞋,十分潇洒。

    怎么会有空?应是上班时间呀。

    我转眼间也忘了他们。

    奇是奇在没到几天,又多了一个人,这次是两男一女齐齐来。

    第三者年纪比较大一点点,约有三十左右,他不说要买什么,只是从头到脚的盯牢我看,我内心有点发毛。这是干什么?点相?

    我礼貌的点头。

    这次他们买了一套浴品。

    根本醉翁之意嘛,那么真正目的在什么地方?这里除了化妆品就是我这个人。

    我?我问自己,莫非是为我?

    不会吧。

    我拿一面镜子出来照一照。别开玩笑了,像我这样的女孩子,城里足有三十万个。

    我一笑置之,照常做我的生意。

    下午有一位小姐来找小瓶装香水,她有个嗜好,是收集香水,我觉得她这样做很浪费,于是指示她到市中心最旺一角的一些小店去找样版,款式又多,价钱也便宜。

    “样版也有得卖?”她诧异。

    “什么都有。”只要有钱,这个城市的最大的优点。

    “这倒是好,就算各名店肯送,要我搭车去收集,也得花不少时间。”

    我告诉她到什么地方去找。

    她向我道谢,觉得不好意思,买下半打唇膏。

    我很仔细的为她选颜色。

    这位小姐称赞我,“你真好心思,我会记得你。”

    很多客人都这么说,我把货物交给她,她欢欣地离去。

    但有些小姐就不这么容易服侍,往往把所有的版试匀了,还不肯买下来。

    这也是顾客的权利。

    那位爱香水的女客不久又来找我,展示她找到的小玻璃瓶,什么名牌都有,小瓶具体而微,晶莹通透,可爱得不得了,她开心得像个小孩,叽叽呱呱的说了半天,带着她的战利品,高高兴兴的道别。

    我也分享了她的愉快。

    那位年轻男客在傍晚时又出现。

    我刚准备下班,他仿佛是算好了时间才来的,叫住我。

    “安娜。”

    咦,他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我转头,礼貌地微笑。

    “有空吗,有几句话想同你说。”

    “尊姓大名?”

    他报上姓名,“我姓邱,是国际电影公司的制片。”

    “啊。”没想到。

    “日前来的那位小姐,是做选角的,而另一位先生,是导演。”

    “找我做女明星?”我错愕。

    “是的。”

    我立刻把手乱摇。

    “不行不行。”我说:”那怎么可以。”

    小邱诧异,“咦,我们像坏人吗,还给你这种感觉?”

    我定下神来,看看他,他真的不像是传说中那种电影界的流气人物。

    现在电影界的大学生是极多的,我看报上的消息也知道,小邱一定是他们这一名。

    不过我还是不拍电影。

    我说:“我不会做明星。”

    “连试一试的兴趣都没有?”他笑。

    我也只得笑。

    “同我们吃杯茶好不好?”

    “不,我不去了。”

    “很安全的,不必怕。”他故意那么说。

    “不,还是改天吧。”我一直陪笑。

    他也不想勉强我,“也好,改天就改天。”

    “再见。”

    他也向我道别。

    其实认识多个朋友也是好的,但是我就是怕难为情。

    希望他以后别再来。

    同姐姐说起,她问:“为什么不去玩玩?”

    我说:“做过明星,很难做回普通人,不红不黑,卡在当中,以后的日子就尴尬了。”

    妈妈点头,“安娜想得很长远。”

    姐姐说:“胸无大志。”

    我想一想说:“人人都做明星,谁做观众?”

    “路是人走出来的。”姐姐说。

    “要付出代价的。”

    “你做一辈子化妆小姐?”

    “噫,有什么不好?正正当当的一份职业。”

    母亲笑,“难得她这么知足。”

    姐姐说:“不把握机会,以后会后悔。”

    “决不。”

    妈妈说:“现在他们是比较爱发掘新人。”

    “是,找一个新人来演他自己,取其清新自然。”姐姐说:“依我看,很多走红的明星还不如安娜漂亮。”

    我不予受理。

    过两天,负责选角的小姐来到。

    “我姓朱。”她说。

    “朱小姐,”我招呼她,“要看什么?”

    “小邱说你推掉他,这是我的卡片,我们是正式注册的公司,你看过‘人在江湖’及‘如花美眷’没有?就是本公司的产品。”她很耐心地向我解释。

    “我看过,很认真拍摄的影片。”

    “谢谢你。那你还有什么怀疑呢?”

    “我不是不相信你们,而是我自己真的不愿意做演员。”

    她很诧异,“以前我真不相信有你这样的女孩子,难怪他们说你的气质很特别。”

    “我是一个很普通的售货员,你们随便可以找到我这样的人。”

    “下班吃杯茶如何?”

    “你在?”我问。

    “我会陪你。”

    “也好。”

    有女孩子在场,到底好一点。

    小邱很客气,也不再意图说服我,他们只是天南地北的谈天,我在一旁静听。

    从他们的谈话中,我得知他们要找我做女主角,并非临记,我依然没有心动。

    我们在咖啡厅坐了很久,他们仿佛有说不完的意见,互相交流、争辩、附和。

    很热闹,不过叫我整天与他们在一起,我会吃不消。

    等到告辞,已经八点钟。

    他们需要的食物只是香烟与咖啡。

    我肚子可饿坏,回到家,连忙叫母亲热了饭菜吃了两碗。

    我不明白他们那种生活方式,也很庆幸自己对那日夜不分的生活不感兴趣。

    小邱仍然与我有来往。

    渐渐我不那么避忌,也与他有说有笑。

    他们那套戏已经开拍,女主角非常漂亮,我很替他们高兴。

    “安娜白白失去一个机会。”

    “那位制片在追安娜。”

    同事之间传说很多。

    正在这个时候,公司把我转到另一间百货公司去。

    我有小邱他们的卡片,但无端端怎么同他们联络。

    调往新地盘才半年,公司就升我坐写字楼,除下制服,做一名助理。

    到这个时候,我更加不想转工,连读书的念头也搁下了。

    姐姐说:“安娜真是个怪人,不过专注也有专注的好处,说不定她会是她那一行的状元。”

    我眯着眼睛问:”状元?想也没想过。”

    我老板说:“安娜是天生做服务性行业的人才,她有耐心,而且可亲,对本行有一股兴趣。”

    把我赞得什么似的。

    有时候也想念小邱。他很斯文,见识也广,是个人才。坐进写字楼之后,更加难结交同行以外的朋友,这是我怀念小邱的原因。

    不过提不起勇气来拨电话。

    我的女老板关心我:“喂,有没有男朋友?不能尽挂住营业额,不顾其他。”

    没有。

    但我也不加以努力,听其自然。

    我这个老板很喜欢我,甚至坦承,如果她有儿子,一定要介绍给我。

    “现在的女孩子都没有你这么安份守己的了。”

    我知道,我莞尔,她的意思是,很少有我这么没出息这么老土的人。

    这两年来,她也没见过我熨头发、约会、要求加薪、板过面孔。

    我没有性格,随遇而安,敬业乐业,这种素质,不管是好是坏,在今日都不复多见。

    加班更是家常便饭,别人不肯做的,我都肯,我是天生那种无所谓的人,好脾性,有些女同事一听见加班,面孔发黑。

    老实说,如果我有家庭有男友,我也憎恨加班,但独身寡人,怕什么做?

    她们托我做替身,我永远应允,因为没有更好的事等着我,真是被逼用功。

    渐渐老板很肯把行政的功夫交在我身上,我也越来越上手,做出一个款来。

    如果那时候跟着小邱他们去做明星,就没有今天了。

    看报上报导,他们那个戏,因太过文艺,并不卖座,而女主角为着戏路窄,也默默无名,并没有开拍第二部电影。机会稍现即逝,抓不住也不管用。

    我很感喟,我竟然选对了路。

    做人就是这样,买大开大便是幸运,每条路都去走几步,到头来一事无成,人已经老了。

    小邱他们致力拍戏,总有一天会踏上成功之路,每项事业都需要全副精力来应付,一次又一次的试炼,终会修成正果。

    扯远了。

    我一直没有结交男朋友。这种事要讲机缘的,急有什么用。

    现在我偶然也指导大公司中的柜台售货员。

    回到原来工作的地方,有种亲切的感觉,正好客人比较多,我索性客串一下,帮她们做生意。

    “你回来了?”

    “是——”我抬起头来,“小邱!”无限惊喜。

    “你记得我?”

    “当然。”

    小邱晒黑了,比半年前结实。

    他整个人伏在柜台上,“你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也有如隔三秋的感觉,一时说不上话来。

    “我以为你转了行。”

    “我没有。”

    “调到别的地方去做了一阵子?”

    “在写字楼。”

    “怎么不通知我一声?”

    我涨红了脸。

    “找你找得好辛苦,知不知道?”

    我很有歉意。

    “今日怎么又回来了?”他一连串问题轰炸我。

    “我下来与同事商量工作上问题。”

    “你升了职是不是?”

    我点点头。

    “我也猜到。”

    “今日你路过?”我问他。

    “不,有心灵感应。”他笑。

    “开什么玩笑。”

    “不,是真的,不然无端端我怎么会过来。”

    我笑问:“下了班去喝杯茶?”

    “我刚想问你,又不甘心,你明明有我电话,半年也不找我。”他抱怨。

    “别小器。”

    “嘿。”

    我拿起手袋,”来,我们走。”

    同事们非常诧异,她们没见过我同男人打交道,见我与小邱那么熟络,不禁大奇。

    我们俩在咖啡店坐下,我由衷的说:”遇到你真欢喜。”

    “近况如何?”

    “不错。”

    “你那行是不是纯女性职业?”

    “才不,幕后投资者都是男人。”

    “女将也够多的。”

    “不够广告业多,也不够公务员多。”

    “那是因为女性就业机会越来越好。”

    “小邱,”我说:”好几次想找你,奈何不好意思。”

    “你这个人,太拘谨。”

    我讪讪的笑,”你呢?老本行?”

    “最近到西班牙出外景,学会洋径浜西班牙文。”

    “足够同西国女郎调笑了。”我取笑他。

    “咦,你倒会吃豆腐,看不出。”

    他忽然伸出手握住我的手,我连忙缩回,已经来不及。

    自那天开始,我们走得比较近。

    说来也奇,那日他真是无端端经过百货公司,进来一看,便看到我站在那里。

    在过去半年中,他也曾向我的同事打听我下落,她们不肯说,他不得要领,只得干等。

    什么都是注定的。

    之后他见过我的父母,我也见过他的父母。

    连挑剔的姐姐都喜欢他。

    她说:“真没想到安娜没做上电影的女主角,倒是做了小邱生活中的女主角。”

    小邱的生活很颠倒,他们干艺术的人都如此,忙起来三日三夜不见人,闲起来整个月没事做,收入也不固定,所以他一直说他的女朋友必须很爱护他了解他,不能使小性子,要成熟忍耐温和。

    看样子我很符合他的条件。

    我有自己的工作,可以寄托精神,他有无心情陪我逛街旅行喝茶是很次要的事。

    姐姐说:“安娜貌似老土,其实思想先进,性格独立,她与男友的关系最妙,互不侵犯,相敬如宾。”

    是吗,我微笑。

    我与小邱自朋友点出发,并没有爱到窒息,也没有互相牺牲。

    小邱在工作上很争取,因他有计划成家。我听了这个消息也很安慰。

    这就是我的故事。

    我仍然爱我的工作,很知足地,没出息地,尽其本份地做我的事。

    简单的人往往是幸福的人,姐姐说,譬如说我就是,说话的时候假装有点酸溜溜。

    我笑。

    她说得很对。

    精灵:

    因为我不相信一心可以二用,所以决定抱著王永辅过一辈子,再也不动结婚的念头。

    王永辅是我的儿子,九岁。

    他并没有阻止母亲再婚,在今时今日,一个人结两次婚也不算多,三次呢,就胡涂一点。

    这不是我说的,这是王永辅的意思。

    有时他也说:“人家张德彪的母亲有男朋友,他常常带张德彪去旅游,”他抱怨,“你呢,你为什麽没有异性朋友?”

    我有异性朋友,怎麽没有。

    “小陆老邓他们,唏,他们又不是追求你,又不会讨好你,看到我不瞅不睬,巧克力也不买,有什么用?”

    我无言。

    王永辅就是一个这麽现实的九岁孩子。

    现在的孩子们都这样,并不夸张。

    在电影或小说中,九岁的孩子还依偎在冢长的怀中,很嗲的使性子,“不,婆婆/妈妈/爸爸/叔叔,我要你陪我……”

    现实世界中新一代孩子并不像小白免,随便问哪一个冢长,他们都可以把真相告诉你。

    我朋友倪匡有以下经验:他那四岁半的侄女儿欣猪,一日情绪不佳,指住她的伯伯说:“你没有性格!”

    倪匡发呆,他後来诉苦,“我什麽都被人骂过,就是没有人敢说我没性格。”

    可怕吧。

    这就是新的一代。

    王永辅现在已经是个人精。

    他念小学三年级,嗜苹果一号,爱打网球,吃T骨牛排,橘子汁,以及薯条。

    他成熟得不像话,对白完全像大人。与他一起生活并不辛苦,他会得照顾自己,功课一流,品学兼优,事实上他比我精明、能干,也时时看我不顺眼,他的母亲,在生活上那么噜嗦。

    我是个优柔寡断的人,而他不。

    他常常教我:“有人请你看戏,为什么不去,总比坐在家好,你一闷就爱教训我,我又没空陪你,我要应付电脑。”

    我常常想,王永辅到十八岁,不知会怎麽样。

    我问他。

    他答:“母亲,我是神童,异於常儿。”

    现在的孩子们,比起我们那时候,都是神童。

    今天,跟所有其他日子一样,我下班回冢,带了食物预备做饭,王永辅比我早到冢,为我开门。

    “你看上去很憔悴,才廿九岁半,怎麽会这样。”他说。

    我不出声。

    他接过我手中的包袱。

    “休息一会儿,”他说:“我斟茶给你。”

    我无端嗅到香味,“隔壁在煮什麽?”

    “不是别人,我做了你爱吃的小棠叶菜饭。”

    “你?”我睁大眼睛。

    “外婆教的,记得吗,很容易,你试一试就知。”

    我跳起来,“王永辅,人家会说我刻薄亲生孩儿,趁机把这个悲惨的故事写成一篇影射小说,快快放下厨房的一切,我命令你。”

    “别紧张,镇静下来,请你控制自己!我已经九岁,很多人这样的年纪已经背著弟妹在街边做小贩。”

    “老弟,”我说:“我职业的收人可以供养你,请你不要做苦工。”

    “我喜欢学习烹饪,”他说:“这是一门艺术。”

    “你父亲会怎麽说?”我仍然担心。

    “他会说我孝顺!况且,你又不在乎他说什麽。”

    是的,我同他,已经有一年没见面。

    王永辅的菜饭做得油润喷香,我吃了两大碗,於节食计划非常有妨碍。

    饭後我逼他陪我聊天。

    他说:“母亲,如果我去寄宿读书!你失去倚赖,便会考虑再婚,对不对?”

    我说:“大笑话,我靠你?我是为了你才独身的。”

    “又推在我身上!”他无奈,“你逃避现实,你拿我做挡箭牌,你根本没有勇气出去物色新的对象,你这样做没好处。”

    “对不起。”我承认过失。

    “父亲说他要送我出去寄宿。”

    我张大眼睛,“他什麽时候同你说的?”

    “上次见面。”

    我怒气上升,“上次见面是两星期之前的事,为何到今日才向我提起?”

    “要等机会。”

    “不行,你太小,才九岁半,我不放人。”

    “我同他说?如果我帮你找到对象,也许你会放行。”

    “王永辅,你越来越离谱,信不信我把你这神童吊起来好好的打一顿?”

    “母亲.”

    “住嘴!”我怒不可遏。

    他乖巧的回山口己的房间去。

    我独自坐在客厅中,无限寂寥。为什么会生一个天才儿子,假如他平凡一点,可以陪多我十年。

    多十年又如何?始终我得为自己打算,总不能一百年装一个为孩子牺牲的状。

    照说,可以出去的话,也应该出去了,早早熟习外国的教育制度,对他有好处,他父亲又负担得起有馀。

    但无论他有多充灵精,他仍然只得九岁半。

    我不由得痛恨他的父亲,有什麽理由这麽早就想把他弄出去?这分明是一拍两散之举,法官没把王永辅判给他抚养,他就同我来这一招。

    我呆在沙发上很久,等抬起头来的时候,已经十一点。

    我进王永辅的房去。

    他已在床上,看上去也不过是个小孩。

    他书桌上堆满书泯杂志画册,那具电脑在正中央。他还没入睡,见到我,架上眼镜。

    “妈妈。”

    “孩子。”

    他握住我的手。“你怕我走了寂寞是不是。”

    我不语。

    “我会替你物色一个好伴侣,找到了我才走。”

    “别胡说八道。”

    “睡吧,去,”他叫我,“别想太多。”

    我替他拉拉被子,回到自己的睡房。

    王永辅言出必行,他认识的人很多,网球场、电脑班,又时常同他父亲出去逛,见识要比我广。

    他看中的一个人,是他父亲同他找的习泳老师,高大英俊,在学堂里做讲师,年纪虽与我差不多,但人冢朝气勃勃,不可同日而语,我有自卑感,根本不愿同人深交。

    王永辅又教训我。

    他说:“做朋友而已,你就是这点小器。”

    “你叫我怎麽做?黄熟梅子卖青,在昏暗的灯光下去吸引一班猥琐汉?”我瞪起眼睛。

    “你不该对儿子说这种话。”他不悦。

    “你也不应该对母亲说这种话。”

    他摆手,“算了算了。”

    ”王永辅,你的态度要改良。”

    “好好好,”他安抚我,“是是是,现在我希望你说一说,你理想的对象是什麽样子。”

    “BOY

    GEORGE。”

    “喂!”

    我不去理他。

    我喜欢的人,像公司里的老张。老实、动力、用功、热诚、中肯、好脾气、有涵养、有学识,对上司伙计一视同仁.风趣、幽默。

    也许他的衣服不够时髦,近视太深!不自跳舞,不懂哪款白酒长名贵,但对於人格的准则来说,有什麽关系?

    我仰慕老张。

    他是那麽肯帮人,不遗馀力,不问报酬。

    他是个鳏夫,太太去世五年,没有子女.爱煞孩子,自己生活朴素,对朋友却十分慷慨。

    我敬佩他不得了。

    又不敢同王永辅说。

    王永辅肤浅,他还不懂得欣赏老张这样的人。他看人,看外表,体育家般身裁,电影明星般面孔,车子要大,西装要挺,他就觉得吸引。

    王永辅说:“我已经报了名去英国,九月要开学,现在已是四月初,你到底打算如何?”

    我狞笑,“我要令你内疚,你抛弃生母,追求荣华富贵,我要把这件事写成一个故事,呵呵呵呵。”

    “我的天。”王永辅白我一眼。

    我正颜说:“你不用烦,要走你就走,我会活得很好。”

    “是,星期一陶瓷班,星期二学篆刻,星期三健美操,星期四呆在家看录映带,唏。”

    我很落寞。

    人家又不来约我。

    “你可以约人家。”

    老张把每个人都当兄弟姐妹,我怎么开口?他会吓死。

    “好,我试一试。”

    周末,每个人都在讨论到什么地方去,单我与老张没有参予,他一贯地微笑,我提不起勇气建议什麽。

    我有什麽愿望?

    希望有个低调的识途老马,开一辆不起眼的小日本车,载我到海边去吸新鲜空气,我不用讨好他,他也不用迎合我,大家散散步,诉诉苦,至太阳落山,去吃顿简单的潮州料理…

    听上去挺简单是不是?嘿嘿,做起来还挺难。

    我看看老张,回到自己的座位去。

    老张过来同我说:“他们去澳门。”

    “我很小的时候去过一趟。”我神情悠然。

    老张说:“周末你要陪孩子,大概走不开。”

    我暗暗好笑,我陪他,他却为了要陪我,一直诉苦,王永辅不是一般的孩子。

    “你很内向。”

    我说:“体力大不如前,很多时只想休息。周末爱收拾家居,替花浇浇水,看看锺点女佣有什么不周到之处,替她补足。”

    “家布置得很美丽?”

    “并不,只是舒服,跟我穿衣服一样,至要紧是干净大方,我不喜欢豪华触目的任何东西。”

    也许是福至心灵,这个话题虽不由我开始,但又何妨打蛇随棍上。

    我说:“我很少请朋友上来。”

    “我说过你很内向。”他微笑。

    “要是有空,你会不会来喝一杯咖啡?”

    他一呆。我努力很大方轻松的看着他。

    过一会儿,他说:“自然,星期天,下午三点半好不好?我买蛋糕上来,我知道你喜欢吃那种结实香口的白脱油蛋糕。”

    “你有我地址?”

    “当然。”

    “那么明天见。”

    “好的。”

    没想到这麽顺利?他离开後我才开始紧张。怎麽办?王永辅生人匆近,先要把他遣走再说。

    我问他什麽时候去见他父亲。

    他问为什么要去见他。

    “没有什麽,好像够时间了,”我说:“星期日下午如同?”

    “好,我去问他。“。

    转头他说:“父亲问你需要什麽。”

    “我什麽也不要。你们约好几点钟?”

    “三点锺。”

    我很安乐,天衣无缝。

    我等王永辅走了之後,把地方收拾得一尘不染。又煮下最好巴西咖啡,满室生香,专等老张来采访。

    我很轻松,老张就是有这点好处,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任何事在他和煦的态度之下,都不再重要。

    他准三时半来。

    我笑咪咪的迎他进来,请他坐。

    他很快找到聊天的题材:八月份埃昔史顿与纽约交响乐队会来本市演奏,我们开始谈论有关他们的作品与作风,不亦乐乎。

    兴奋中我吃了许多蛋糕,老张永远使人如沐春风,我没有後悔请他来坐。

    正在听史顿的小提琴唱片,门锁一响,进来的是王永辅。

    他一手提网球拍,一手提外套,瞪着我与老张。

    我没料到他会忽然回来,他也没料到家里会有客人,尤其是男客,双方错愕万分。

    定过神来,我同他们介绍,“王永辅,这是我同事老张。”

    王永辅上上下下打量老张,表情深沉,也看不出喜怒哀乐。

    他说:“我回来取泳衣。”

    “要不要我帮你?”我问。

    “我知道放在什麽地方,别让我打扰你们。”

    他进房去。

    不到十分钟,他已经离去,很有礼的叫老张不用客气,慢慢的坐。

    他去了以後,老张对我说:“这孩子真有规矩,老气横秋。”

    他不止那麽简单。

    我心忐忑,他怎麽会撞回来的?

    之後的一段时间,我就心不在焉。

    老张很快发觉,他在适当时间便站起来告辞。

    他说:“我们或许可以出去吃一顿饭。”

    “我喜欢越南菜。”

    “好极了,一言为定。几时去?”

    这就表示他对我有好感,殊不平常。

    我很关心,“下星期六如何?”

    “好。”

    我把他送走,收拾杯碟。

    电话铃响,我抹去手上的肥皂去取过听筒。

    是王永辅。

    “那人走了没有?”

    “客人已经走了。”

    “我可以回来了吧?”

    “当然?”

    “我还以为他永远不会走了。”

    “王永辅,你要回来就回来,不必多废话。”

    他回来就拿我开刀。

    冷笑连连,使我发火。

    “你为什么冷笑?”

    “那麽俗的男人,那麽矮,那麽胖,那麽不修边幅,那麽老土,那麽丑,那麽平凡,你竟然把他请到家来,还瞒看我,你至少该叫我帮帮眼!”

    我瞪着地,“老张是个好人。”

    “你怎麽知道?他的真面目如何,你怎麽会知道?现在也不会露出来,”王永辅大发雷霆,“条件那麽差,你什麽人看不中,要看中他?”

    “你说完没有?”

    “没有。我介绍多少人给你,你都看不顺眼,反而去同那个粗鲁汉子走,是什麽意思?幸亏我发现得早。”

    “完了没有?”我大声问。

    他扬扬手,“我服了你,你没长脑。”

    “王永辅,你不是我的父亲。”

    “我是你的儿子,仍然是至亲。”

    他说得对,我气馁。“不过老张是好人,我没看清。”

    “好人又怎么样?他那么丑,”王永辅的声音也平静下来,“你那麽漂亮,在路上,有人回头对你不停的张望。”

    我啼笑皆非。连我这个做母亲的人,都不相信他会说出这样神奇的对白来。

    “你别反费自己。”他悲哀的说。

    “老张是个好人,而且我们不过是朋友。”

    “你们都这麽说,”他蔑视,“女人都这样说谎,普通朋友?没有那么简单吧。”

    “你妒忌?”

    “嘿!你把我看得那麽幼稚?”

    “冤枉了你吗?”

    “自然,我是为你好。”

    “那麽不要管我闲事。”

    “这并非闲事。”

    “对我来说不是,对你来说,除了读书,一切都是闲事,快去沐浴。”

    把他赶走,我舒口气。

    当然他是妒忌,一直要替老妈找男朋友.等老妈真的有男朋友的时候,他又刺激过度。

    这小子。

    过数日,老张问起:“王永辅好吗?”

    “好,谢谢你。”

    “他好像不大喜欢我。”他微笑,“会不会是我过虑?”

    “别多心。”我也微笑。

    两个人都不简单,好像敌人儿面,分外眼红。

    我说:“他想九月去英国读书,我还没答应。”

    “太小了。”

    “不错。”

    我与老张正式开始组会。

    我又发现他许多好处,他非常的细心体贴,完全以我的主意为主意,尊重我,爱护我,每次见面,他都带来一束小小的,深蓝色的紫罗兰,我爱煞了它,把鼻子里进去深深嗅那幽香。

    我认为与老张见面是一种享受。

    王永辅知道我们定期见面,非常不满,出言讥讽,好几个场合,令老张尴尬。

    我同他说:“王永辅,我并没有考虑再婚,事实上我早已排除这个可能性,你别乱紧张好不好?”

    “不结婚也不必同他走。”

    “总比同一个手臂纹花,满嘴粗口的人走好哇。”

    “世上有许多温文尔雅的男士——”

    “王永辅,我不喜欢高攀!况且老张并不低级,给他一个机会好不好?他是我的朋友。

    ”

    忽然之间他哭了,泪流满面。

    “王永辅!”我大大吃惊。

    “妈妈。”他扑到我怀来。

    我紧紧搂住他。

    你看,我心中想,九岁到底是九岁,任凭他成了精,碰到要紧关头,打回原形。

    “你不会失去母亲。”我向他保证。

    “你那么蠢……”

    “我才不蠢,别胡说。”

    “他那麽丑。”

    “人家不靠面孔吃饭。你父亲那麽英俊,可是对我不好,也是没用。”

    “父亲现在改变许多。”

    我莞尔。“是的,从每三天换一个女友变为每十天换一个。”

    王永辅叹气,“我九月要去英国。”

    “这是完全另外一件事,你明白吗。”

    “你已经不需要我。”

    “乱讲,我觉得你还太小,小学毕业才走比较好,你父亲要是不服,叫他亲自来同我说。”

    “你们两人要吵到几时?”

    我不知道。这件事真是悲哀,两个相爱的人结合。生下孩子,若干日子之後,感情变质,分手,如陌路人。

    王永辅的体内有我,也有他,有时候在某个角度看上去,同他相似得不得了,我爱煞王永辅,但对他却一点感情也没有,这种情况实在奇妙,难以解释。

    孩子的个性是独特的,不像我,也不像他,王永辅只有一个,我很庆幸这一点。

    我说:“你不该答应他去英国。”

    “我想去。”他说。

    “你会想念我的。”

    “暑假可以回来。”

    “是,包一架飞机,来去自若。”我白他一眼。

    这一代的小孩子被宠得臭烂,父母并不见得富甲天下,但他们出手阔绰,长途电话随便拎起来打,每次放假一定要回家享福。那些为人父母者也不想想,社会可不宠这班孩子,将来他们出来办事,接触到现实,那还不叫苦连天。

    父母的职责是栽培他们,使他们将来的生活有著落,不是宠坏他们,使他们不能独立应付生活。

    也许我是过虑了,人家怎麽带孩子,干卿底事。

    当下我对自己的孩子说:“我不准你动不动回来。”

    “父亲说一次过替我买四张机票。”他抗议。

    “我会跟他谈。”我说。

    王永辅问:“你们多久没好好说话?”

    一百年。

    我约了那个人出来,王永辅也在场,三口六面的想把这件事说清楚,可是照例越说越糟,大动肝火,声音高八度,什麽结果也没有。

    我烦得要命。

    遇见老张,一五一十,把所有的苦楚告诉他。

    他很有耐心的听,有时默头,有时摇头,有时应几声,一听便两个小时。

    说完之後,连我都觉得不好意思。

    “怎麽样?”我问:“有没有忠告?”

    他微笑,不出声。

    “明哲保身是不是?”

    他开金口,“要放手的时候,还是放手的好。”

    我并不是个笨人,听了这句话,好比醍醐灌顶,顿时清醒过来,心中明澄。

    他拍拍我的手。

    老张真是个好人。

    第二天早上,我还在床上,王永辅过来,坐在我身边,要与我说话的样子。

    我转过头来,握住他的手。

    “母亲,我永远爱你。”

    “我也是。”

    “母亲,不要怕失去我。”

    我流下眼泪来。

    这些日子,我与这个鬼灵精相依为命,他就是我,我就是他,无分彼此,一但分手,怎么不伤怀。

    我说:“你小时候,我抱看你睡觉,把你放在肚上。吃饭也不放开你,抱你放在膝上。”

    王永辅替我抹眼泪,“我知道,我是你的洋娃娃。”

    我喷嗤笑出来,“去你的。”

    “母亲,我们要尝试新生活。”

    “你不怕我会嫁给老张那麽丑的男人?”

    “或许你会遇见比他更好的男人,但父亲说,如果我一直跟著你,你不会有时间,也不会有机会。”

    我冷笑,“他倒是懂得说风凉话。“

    我们母子俩紧紧拥抱在一起。

    该放手时要放手,令我心酸的是,王永辅只有九岁,如果他可以陪我到十九岁,失去再多机会也不妨。

    但是环境不允许,逼著王永辅长大,也逼着我长大。

    王永辅说:“那老张,丑些就丑些吧。”

    我马上答:“他丑,与你何关,你九月都要去入学了!……”这是我放手的时间了,让他独立,也让自己独立。

    婴:

    光是计划生孩子!已经有两年时间。

    夫家诸色人等已开始催促,把别人的事当为己任。

    总不能非常有性格地,冷淡的反问:“你生还是我生?你养还是我养?”

    既然是职业女性,会得敷衍老板同事,就能把亲戚也一视同仁,唯唯诺诺,说些不相干的话,推搪过去,或是索性避而不见。

    丈夫的意思是,他们也不过是表示关心。

    真是的,这种不相干的事永远有人关心,阁下的收入够不够,开门七件事是否齐备,往往乏人问津。算了。

    後来真的渐渐对孩子发生兴趣。

    都说孩子到两三岁时最好玩,跑来跑去,会得对世事发表新奇的意见,活脱脱是父亲或母亲的影子……但我最喜欢刚出生的婴儿。

    粉红色!皮肤略皱,双目紧闭,没有什麽表倩,偶而蠕动一下,毛毛头,饿了便哭,饱了便睡,一点打算也无的小婴,使我心肠放软。

    我做了许多研究,後来发觉他们也会打呵欠,半夜闹起来时也不见得容易对付,但样子可爱,如果可以在下班後坐家中紧紧拥抱他温暖芬芳的小身体,代价再高,也是值得的。

    事情就这麽决定下来。

    丈夫很高兴。

    开头一年,我们希望一举得男,“然後就可以放心生几个女孩子”,他说。

    没有消息。

    於是去看妇科医生。

    医生说我太紧张,情绪要放松。

    会不会是年纪问题?我已经廿六。

    医生笑,说了一大堆理论,对他来说,现代女人到五十岁还可以生孩子,科学昌明,有什麽是办不到的,不必担心,呵呵呵呵。

    给了一大堆药九。

    还是没有消息。

    终於两夫妻焦虑得决定是男是女都一样看待。

    女孩子也不铐呀,长得同他一模一样,头发上结一只蝴蝶结,丑点无所谓,自己的骨肉。养到一岁已会走路.咚咚咚跑过来,像小炸弹一样,落在父母身上,扭看不肯离开,把大人团得稀皱。

    是男是女有什麽相干?根本无所谓。

    我打听过佣人的薪水,开销大是一定的,不过尚负担得起?我访问过做父母的人,他们说是值得的,孩子应得到最好的待遇,父母能力范围以内,应当为他做到。

    一切都准备好,一有消息,只要往家俱店去采购若干必需品,养育下一代的伟大事业就可以开始。

    又等了许久,直至几乎忘记这件事,不大带有希望的时候,忽然之间,孩子来了。

    尴尬的事情一宗又一宗,先是在开会的时候呕吐大作,辛苦劲先不要去说他,後来无端端便发昏,在路上,咖啡店,宴会中,忽然之间头皮发麻,眼前一黑,就摇摇欲坠,吓坏旁人。再跟著便胃口大开,体重激增,渐渐我变为一个平凡的孕妇!行动蹒跚,肥胖迟钝。

    在早上我对著镜子问:“值得吗。”

    丈夫说:“值得的。”

    我希望他也有子官,可以养育下一代。

    家人对我好得不得了,怜我劳苦功高。

    老板对我很厌恶,因为就快要放两个半月假。

    我买了许多漂亮的孕妇装,特别住意衙生及仪容,有许多妇女在这段期间靠一双拖鞋做人,我不,平跟鞋也有许多好看的款式,我拒绝伦落。

    到三个半月的时候,我去做例行检查,医生面容肃穆的同我说,有坏消息。

    我说我知道,“是个赔钱货”。一边还笑。

    医生说:“胎儿有问题。”

    我很难过。

    没出世就遭劫难,这条小生命,还来不及替他命名,也不知是男是女,就告终结。

    这是一次非常痛苦的经验,住院达半个月。

    两夫妻的精神都非常困惑,老人家失望之馀,口出怨言,都要一一承受。

    我觉得很不公平,已经这麽伤心,他们还要怀疑这是一种报应,不是他做错了事就是我做错了事。

    医生辅导我心理,说得很明白,“这是常见的个案,与因果无关。”

    但是好几个月以後,我彷佛还听见婴儿低低哭泣的声音。

    我不能忘记没有机会出生的小孩。侧身看见丈夫睡得那麽舒服,就明白男女永远无法平等。

    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寂寞,决心善待自己,出去买了许多新衣服新首饰。

    妹妹来看到,很惋惜的说:“你都来不及穿,就会再度卷土重来。”

    我没有那麽大的勇气。

    著实寂寥了数个月,连过农历年都不肯外出,孵在家中看电视。,

    为夫的那位出尽百宝,才哄得我回心转意,略见笑容,时间已是初夏。

    再度怀孕,恐惧大於一切,一点乐趣也没有,担心得什麽似的。

    半夜常常跳起来,一额冷汗,推醒丈夫,“胎儿不动了。”

    第二天一大早去看医生,验明无事才放下心来。

    事业上的声誉跌至最低点,三日两头的告假,熬到第四个月,索性取了长假,在家准备做母亲。

    医生问我想不想知道胎儿的性别。

    我摇摇头,我只要他健康。想到这里,哭泣起来,由此可知身受的压力有多麽大。

    老人家们的兴趣又回来了,纷纷说定是个男的,我的反应很冷淡,因为上次他们没有支持我。

    我开始织毛衣,佣人也雇好,教她做我喜欢的食物,家中闹哄哄,话题忽然多起来,很像一个家的样子。

    孩子,真是一个家不能缺乏的成员。

    小衣服一堆一堆买回来,光是毯子收了一打以上,只有机会穿几次的小大衣小鞋子,银制的叮铛,发出声音的毛毛玩具!什麽都有。

    在普天腾欢中,我又悄悄的想起第一个孩子来。

    发生了什麽,错在何处?

    他在胎中,有没有害怕,有没有哭泣?

    我想得太多了。

    第二胎也是早产。

    脸色苍白地与丈夫赶到医院,一颗心像是要从胸膛中跃出来,忽忽推入产房,动手术取出婴儿。

    是个男婴。

    哗,夫家的长辈举行狂欢派对,我独自带著伤口在病床上憔悴。

    没见过那麽小的婴儿。体重只两公斤多左右,浑身皱皮,头只得一只西柚般大,没有头发,张大嘴哭泣,但没有声音。

    医生说:“是个强健的小家伙,暂且观察三两天,相信可以与你一齐出院。”

    我还是害怕,再三要医生保证。

    他安慰我,叫我休息。

    我与孩子隔离睡。

    做人真没意思,经过千辛万苦,才来到这世界上,还是见不到母亲。

    去育婴间看他时我顿时忘记一切的痛苦,偷偷数他足趾手指,生怕少了什麽。

    不知道他像谁,谁看得出来?但他祖父母一口咬定,他长得就是他父亲的翻版。

    祖父一边看著他一边说:“他个子是小,但不要紧,他弟弟会比较壮。”

    他弟弟?我想我无能为力了。

    第七天,医生把他交在我手中,我们母子俩一起出院。

    衣服太大,他身子太小,不大合身。

    褓姆接过他说,“不怕不怕,吃一个月奶就胖了。”

    我很怀疑,每次喝半瓶牛奶就够他长肉?奶粉广告中的婴儿跟他完全不同,人家肉嘟嘟,不过依我看,他也不差。

    老太太恋恋不舍,不肯回家,这个不放心,那个不放心,又回忆起数十年前,她看护我的丈夫的盛况。

    晚上我睡得像一只猪,忘了已做母亲。

    早上惊醒,摸摸腹部,想起前尘往事,立刻跳起来去探访他。

    他在洗澡。

    个子小,乾脆用洗脸盆当浴缸,他爹坐前座参观,我在後座。

    他忽然蠕动嘴巴,仿佛要叫人的样子,单是这样简单的动作,已经叫我热血上涌,感动得要哭,父母对孩子的要求是越来越低了。

    他开始胖。

    开头不觉得,後来越看他越漂亮,身体的活动量也增加,脸色粉红,表情也比较多,半夜哭起来,声震屋瓦。

    丈夫呻吟:“真奇怪,那麽小的身体可以发出那麽大的声音来,这真是我们的儿子?”

    我很高兴,放下心来。

    他没有事,而我恢复正常生活,在假期後重新上班。

    丈夫一放工便赶回来看他,非常不放心,像是怕他溜掉。我跟丈夫完全相反,我觉得责任已完,下班忙著见长久不见的朋友,购物、吃茶。

    对了,我还要努力做健身操。

    为著这个孩子,前前後後拖了约两年,整个身子拖垮,三围不像样子,衣服全穿不下,

    还不趁这个时候收拾收拾,悔之便晚。

    我的生活非常忙碌。

    老板欢迎我复职,他说:“以前可是我手下一员猛将,後来以家庭为重,荒废了两年,

    我最怕女主管返璞归真,走入厨房,无端损失人才,现在要看你重振雄风了。”

    我下定决心,不令他失望。

    一连两三宗公事,都做得非常漂亮,公司又对我恢复信心。

    我看著摇篮里的小东西,不禁说:“如果不是为了你,我早做了那讨厌小张的上司。”

    现在别人都升级,只剩下我,要从头开始急起直追。

    我瞪著他,他也瞪著我,忽然之间他扑过来,把头藏在我怀抱中,咯咯的笑。

    我紧紧抱住儿子,喃喃说:“小张,我看你还能得意多久,我会追上来,我会。”

    我还是认为值得。

    事业与家庭是可以并重的.我告诉你什么与家庭不能并重,下班後还坚持交际应酬出锋头就真正不能有家庭生活了。

    明知不对,也很少在六点钟以前回到家。

    丈夫渐生怨言。

    他说他比较喜欢我在家那段时间。

    基於自私的原因,那是一定的,当时我什么都靠他,胡里胡涂,连去银行都要他代我,

    除了孩子,一切都不重要,什么都能牺牲,时光倒流五十年,我变成三从四德的老式女人,让他享受到久已失传的温馨。

    现在我恢复正常,人要争取的,我也要,不平则呜,凡事据理力争,自然没那段日子那么可爱。

    谁要做一个可爱的人呢,最可爱的人,往往是被人占了便宜而不计较的老好人,花那么大的代价而换回可爱两字,我蚀不起这种本。

    丈夫应当体谅我。

    他说:“其实你可以在家过与世无争的生活,又短不了你吃的穿的。”

    我啼笑皆非。我也是个大学生,我用了纳税人的金钱,四年专科毕业,总得为社会出力,倘若我选择在家做其小家庭主妇,何必经过这麽痛苦的学习过程。

    我工作上刚有点眉目,他就要我退休?不不不。

    我虽然是他的妻子,是婴儿的母亲,我更是我自己。

    我怎么放弃原先的自己,变为寄生在家中的另一种动物——最不可思议是倚赖别人为生的人,做婴儿,因为无知,无可奈何。做伸手牌女人,才奇哉怪也,生活的著落竟操诸人手!

    丈夫?丈夫也不过是一个人,他也有七情六欲,他有权改变主意,一声不高兴便停止供应,我怎么办?

    不是不信他,仍是不信他是神明。

    例子太多,不由你不心寒,任何人际关系,都会有可能发生变化,不能太过自信,然後等变化来到,视之如晴天霹雳,这样太幼稚。

    我没有与他理论,但是我的行动表明我的想法,我把时间分为三份,我自己的,工作的,以及家庭的。

    很抱歉,我越来越少参与夫家的活动.几乎变为隐形人。

    他们家一个远房表兄说:“嘿!我一直不信你真有老婆,永远是独行侠,今日见了才

    信。”

    多麽讽刺,多么不给面子。

    连母亲都听到传言,跑来劝我。

    她讪讪地道出做女人的道理,我不敢说她那套没有用,但是不适合我用。

    “你要知道,这样下去,多少会对婚姻有不一良影响。”

    我笑说:“我不信有什麽影响,他要是爱我,我半夜不返他夸我有向上之心,他若不爱

    我,我光是呼吸,他也嫌我多事。”

    “你太托大了。”

    “

    妈,我也是只有一条路走。”

    “

    好自为之,亲家那边有一整年没见过你。”

    “

    太夸张。”

    “中秋你就没去。”

    “我公司有事。”

    母亲不满之倩,宣之於脸。

    我拍拍她肩膀。

    当夜我下班抱著日益活泼的孩子,丈夫对我发表意见。

    他笑说:“看你,成套西服,五公分高跟鞋,一手拎公事包,一手抱著婴儿,根本不像。”

    “怎么不像?”我也笑,“在外国杂志上,我看过不少类此照片。

    亲不一定得身穿老布黑旗袍头梳小髻。”

    “孩子怎么想?”

    “孩子也喜欢漂亮神气的妈妈。”

    “嘿!”丈夫说:“他都快不认得你了。”

    “太夸张,人家还把孩子放托儿所里。”

    他不再跟我说下去,当我不可救药。

    我抱著孩子享受。

    他胖胖的面孔贴在我面孔上,滑如丝,软如棉,香喷喷,小人儿表情很多了,眼睛乌溜溜,小嘴巴一直把我的耳朵当作可吃之物,也认生,被我抱久了会得四处找褓姆。

    我爱他,自然我爱他,有谁要伤害他,我会为他拚命,但是我也爱自己,为什么两者不能并全?

    他蹒跚的跨步自婴儿房走过来,一步两步三步,摔倒在地,爬过来,扶著我床沿,叫我。

    我一把将他抱在半空,他穿著小小毛衣,小小牛仔裤,小小球鞋,越来越像个儿童。

    我乐得心花怒放;同他说:“你要快点长大,陪妈妈去跳舞。”

    丈夫在一旁听到,叹息说:“我从没听过做母亲有这样的愿望。”

    “这种愿望比较实际,容易达到,难道我们这一代还盼望养儿防老不成?”

    他翻一个身,接过八个月大的婴儿。

    “哗,”他同儿子说:“你穿得这麽时髦?”

    “这身衣服哪儿来的?”

    “你问我,我问谁?”他不悦:“你是母亲呀。”

    “你总是不放过我。”我生气。

    “别在孩子面前吵架。”

    “他还小。”

    “语气都听得出。”

    “是,他是神童。”

    “我不要他做神童。”

    我放下宝宝,对牢丈夫说:“孩子一出生你就同我抬杠。”

    他沉思。

    “你自己想想清楚,”我说:“这对我公不公平。”

    “也许我怕寂寞,”他说:“我老觉得**经已过去,十分沮丧,看,你不再需要我,孩子也不接近我。”

    “太好笑,”我诧异,“产後沮丧应当发生在我身上;你是怎么搅的?”

    “答应我,下班後早些回来。”

    “好的,我郑重考虑。”

    他唏嘘,“我老了,你不觉得我婆婆妈妈?”

    我只觉得我们两人的距离越拉越远。

    有了孩子之後,他只觉得凡事都可告一段落,而我,则觉得家庭是一件事,工作又是另一回事,怎么可以一个休止符号就笼统地放弃一切!光在屋子里弄儿为乐?

    我为孩子吃多少苦,还不觉沮丧,我实在不明白我这另一半。

    绝无仅有的空馀时间,我都放在婴儿身上,同他换衣服都可以消耗大半小时,他穿得很时髦,衣服都来自各亲友的馈赠。

    他的面孔如一只苹果,皮肤如奶油,一切都是晶莹的透明的,至美至好,我不後悔吃那麽多苦,我庆幸有这个孩子,他是我最大的安慰。

    即使愁眉百结,心事重重,看到他的影子,也都一切丢在脑後,拿一亿来,我也不会把他换给人。

    这婴儿是我的灵魂。

    我爱他。

    一日深夜,我蒙胧间起床,心中牵挂孩子,到婴儿房探班。奇怪的是,他也醒著,睁著骨碌碌的眼睛朝我看,半晌,他伸出小手,我握住他的手,咱们母子俩在黑暗中感情交流,我鼻子发酸,淌下热泪。

    我不会对世上任何人这么热情,除了他。

    丈夫一日比一日低潮,他说他不再获得注意。我认为他是大人,应当照顾自己。

    原以为孩子可以把婚姻关系拉紧,没想到反而产生危机。我冷眼旁观,知道发生著什么事,但却没有补救的办法。

    终於丈夫同我说,他要与朋友出去打球,每星期三,从五时到十一时。

    我微笑。

    我听过这种球局。

    每次下班打到深夜,如果他们真的在打球,不出半年可拿世运金牌,这麽勤练。

    我问:“一定要玩球吗。”

    “我都没有运动。”

    好。

    他去买了一堆球拍球衣,每星期三带出去,又带回来,我也没有细究,有时玩至十二点,气不喘,脸不红,真是大内高手。

    在他打球的期间,我也没闲著,在公司升了一级。为著奖励自己,我去买了件首饰,是一只戒指,戴在手上,纪念这段日子的辛劳。

    我不能向丈夫要,他根本不赞成我做事,吃苦?活该。

    他还是发觉了,冷冷的说声好阔气。

    我抱著婴儿,他说:“当心戒指角刺著孩子。”

    “不怕,手工很好。”

    “是,现在你富贵得很。”

    我很温和的问他:“这是不是冷战?”

    他一怔。

    “你有什麽话,对我说好了.我可以接受。”

    他不响。

    “你不须有顾忌,我这个人很文明,你有要求尽管提出来。”

    “你是指离婚?”他终於提到这两个字。

    “我希望没有这么严重。”

    “你肯改过?”

    “我有什麽错?”我奇问。,

    “你一直不认错。”

    “我没有错。”

    “我们不必再谈下去了。”

    “我们没有到这种相敬如宾的地步吧。”

    “我不是要你完全放弃工作,只是要你别那麽狂热。”

    我看著他,不出声。

    “家中有一个男人已经够了。”

    “我有什么不到之处吗。”

    “我觉得你生下孩子之後变本加厉的要证明自己。”

    “这有什么不对?”

    “我在家寂寞。”

    他说得对,我们的确无法说下去。他幼稚地与孩子争宠。连婴儿都不如!婴儿非常明白他母亲支配时问一定要分轻重,他并没有希祈廿四小时与母亲同聚。

    我放下孩子,取过公事包,准备出门。

    他问我:“如果孩子拉住你衣角,恳求你不要去做工,你会不会心软?”

    我答:“我会向他解释,做为一个现代女人,没有工作是不行的。”

    我出门去。

    我不是不爱家庭,只是他现在不肯让我有自由做我自己,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他来说,错全在我,对我来说,错全在他。

    为只为了孩子,两个人纵有距离,还在一起。

    我努力想做到下班便返家,奈何此刻并无朝九晚五这件事,晚晚到六点正才刚进会议室,七点半散会,大家嚷著去喝一杯,难道我不去?

    我岂可以说:“我是人家妻子,我要回家,不同你们玩?”做事做全套,我真没有办法。

    何况我渐渐觉得与同事在一起是种乐趣,像兄弟姐妹一样,有说有笑,不觉沉闷。

    家里有个人同我冷战,说话鼻子哼哼嘿嘿。

    孩子一岁生日,我们三人在一起渡过,我请假半日,在家做虾仁肉丝炒面,他板著面孔回来,意外之馀,倒有一分欢喜,随即想到我即使这麽傲,为的也是婴儿,而不是他。

    我高声说:“孩子是家的一部份,你也是家的一部份,只要你爱这个家,就不要分彼此。”

    他吃面的时候吹毛求疵,故意要醋要油,我都递给他,我特意请到职业摄影师来替我们拍照。

    儿子穿著小球鞋走来走去,可爱得如安琪儿,头发梳西式头,面孔红咚咚。

    我同丈夫说:“为著他,我们都应当和睦相处。”

    他彷佛感动了,勉强的笑,“也许我也可以找一份五时後才开会的工作。”

    孩子抱住他膝头,把胖头靠著他。

    他问:“如果真的分手,他会随你而去?”

    “

    然,法官没有可能会将他判给别人。不过不怕,你可以另娶,另生。”

    “别开玩笑了,”他抱起孩子,举得高高,“我只要你生。”

    “

    还生?”

    “是,也是时候了,也许当家中有两名的时候,可以把你留得住。”

    这个人的思想!永远不会进步。

    我说:“我觉得我们的孩子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孩子。”

    “那自然,那还用说。”

    “不知道别人怎麽想。”

    “管别人怎麽想。”

    “再来一个?反正我已注定要受冷落,一个跟五个没有分别。”

    “让我们想清楚,先把关系改良,再论其他。”

    “只要你一肯弄炒面,只要你肯……”

    我没有听进去。

    我没有那麽乐观,不过也不十分悲观,日子过去,他总会习惯他已自家中第一位退至第二位,有些男人,在婴儿出生之後,是会患这种抑郁症的。

    圈套:

    我并未料到那会是一个圈套。

    她是一个美女,她是电影明星。

    本市美女是很多的,电影明星更多。

    所谓美女,不过是大眼睛小嘴巴高鼻子,拍过两部戏,便是电影明星,明星之多,多于天上之星。

    我认识她,在一个宴会。

    宴会中有许多漂亮的女子,我不甚留意她们,反正个个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缤纷华贵,坐在我身边的莫夫人,脖子上那串红宝石如葡萄子般大小累累坠坠,闪闪生光。

    我开玩笑问:“挂在颈上重不重?会不会抬不起头来?尊夫原来用这种方法使你向他低头?代价是昂贵一点,但也值得。”

    莫夫人笑著用檀香扇子敲我的肩膊。

    除出正牌的小姐夫人,便是娱乐界的女艺员,由公子哥儿带著进场。

    我们一家子坐在一张桌子上,所以没有请舞伴。

    这种闷死人的场合,我想,一会儿非溜出去吃潮州鱼蛋粉不可。

    开小差拉著妹妹下楼,在大堂黑玻璃前等电梯,猛地抬眼,看到镜中无声无息出现一个倩影,秀丽的面孔,苗条的身型,像鬼魂似,我吃一惊,蓦然回首,她也已转头而走向长廊另一端,塔夫绸悉率响,非常缥缈。

    妹妹问:

    “怎麽了你?”

    “那是谁?”

    “那个女孩子吗,叫任小昭,是一位电影明星。”

    “是不是很红?”

    “不很红。”

    妹妹说这是一种噱头。

    我说:“也许她喜欢拍戏,而不喜与人混呢,你老以为做戏的人一定要拿著酒杯满场飞,与爷们调笑抛媚眼,这是不正确的。”

    “可是戏行一直是油炒饭,偏门。”

    “现在有很多大学生在里边。”

    “我无所谓,又不关我事,你去追她好了,越追不到,越是馨香,男人就是这点贱,女人稍微施一点手段,他们就觉得难能可贵。”

    “她又不知道我是谁,耍什么手段?”

    “男人个个一样,有什么分别?”

    “别侮辱人家。”

    “我不怕.我不信邪,我不信她会成为我的嫂子。”妹妹哈哈大笑而去。

    你看她,自幼在外国长大,念到硕士,思想却这么封建,一个人要势利起来,同环境又有什么关系。

    我仍没有放弃,又托一位小说家介绍。

    她正在拍他原著小说改编的电影。

    作家是我中学同学。

    他说:“任小昭人很静,不大爱交际,我同她没说过几句话,下次见到她,我尽管同你试试。”

    “她是否很美?”

    “不见得,但没化妆时,皮肤仿佛不错。”

    答案也是不。

    她不答应。

    她说戏子陪酒时代早已过去,无端端见什么人。

    同学带歉意的说:“好几次局里的议员请她出来,她也回绝。”

    但我明明在派对中见过她。

    难道要我亲自出马不成。

    我向小赵要了她的电话号码,拨通之後,那边只说任小昭已经搬走。

    我很伥惘。

    这么小的地方,要认识一个人,竟这么困难,咫尺天涯。

    她又不知我姓甚名谁,为什度对我有这么大的偏见,把我当花花太岁。

    我叹息,详细问小赵上次他约她的过程。

    小赵说出乎意料的顺利,她立刻答应,他去接她之前,又再与她联络一次,她也很准时。

    小赵反问:“你找不到她?”

    我淡淡说:“我还没想定。”

    那日她在镜中倩影一闪,要是我能即时请到她起舞,到今日恐怕已把她丢在脑後。

    妹妹说得对,越是见不到,越是好奇,心中煞有介事,忘不了她。

    但她不可能是故意的,她根本不知道我是谁。

    妹妹是东区妇女会的会员,活跃分子。

    她跑来同我说:“你有机会见任小昭了。”

    “啊?”

    “我们请她来颁奖。”

    “几时?”

    “下星期一中午。”

    “她答应没有?”

    “自然,这是光荣的正经事。”

    “我也来。”

    “不过我们一向不请男宾。”她故意为难。

    “我可以冒充是你的司机。”

    她还是带了我去。妹妹到底是妹妹。

    一路上讽剌有加,把我当笑料。

    幸亏诸名媛见到我,宠幸有加,我才不致于失落,我如入了众香国,嘻嘻哈哈,倒也不愁寂寞。

    任小昭来得很迟,一到就上台颁奖。

    白天看上去她相当小巧,一张面孔很精致,不算很美,但秀气十分,很会得穿衣服,时髦但不响亮,饰物也衬得含蓄。

    颁完奖她坐下喝咖啡,我来不及的跑过去打招呼,她看我一眼,不很热情,我认出她神情中那一丝寂寥,如与她久别重逢,彷佛有说不尽的话有待倾诉。

    自那日在舞会中一别,有大半个月了。

    “任小姐。”

    她眼睛看著咖啡杯子,似当我不存在。

    我也已好像习惯她的冷淡,不以为意,报上名去;“我托人约过你好几次。”

    “原来是你。”她诧异。

    “是,很冒昧。”

    “这样不是很好吗,何必托人来约?”

    我没想到她会这么问,一时间答不上来。

    “我只不过想早点见到你。”

    她说:“我们也是人一个,没有什么好见的。”

    “不——”

    她看看腕表,“我要走了。”

    “任小姐,我送你下去。”

    “不必。”

    我不去理她!迳自跟她在身后,她当然不方便赶走我。

    有一辆司机驾驶的车子前来接她,我看著她上车,叫住她。

    “任小姐,可以把电话告诉我?”

    她笑一笑,“电话本子里有。”

    车子绝尘而去。

    当然我不会笨得去查黄页。

    她若是对每个人都这样,那就没有朋友了,但她仍然有权对我不客气。

    我很了解她的心情,工作完毕就不想再敷衍人群,她也是一个人,她也有七情六欲,不可能时时表现最好的一面给我们看,演技,用在银幕上已经足够。

    往往吃群众饭的人最怕群众,这是种自然的职业病。

    像我们这种公子哥儿,败类也太多,她对我们有警惕之心,也不稀奇。

    她有傲骨。

    我很欣赏这一点,虽然我是受害人。

    我始终没有得到与她独自相处的机会,但心仪着她。

    妹妹认为整件事是一个圈套:“下次你一见到她,你会身不由己,她便成功了。”

    把我说得一点控制能力也没有。

    李导演说:“也许我可以安排你去参观片场,看看她们的真面目,这样,对你比较公道,对她也比较公道。”

    求之不得。

    妹妹说她没有兴趣,她看过拍戏,说非常的闷

    ,几小时都那个镜头,拍完又拍,拍完又拍,闷死人。

    我跟李导演去作客那一日,还是个雨天。

    任小昭躲在伞下玩纸牌,穿牛仔裤与白线衫,若不是李导演叫她,我几乎没把她认出来。

    她对李导演很尊重,立刻站起来打招呼,对我不瞅不睬,犹如不见。

    李导演向我挟挟眼,呵呵的笑,“来探班,来探班。”

    导演与演员马上聊起来,我蹲在她身边看她用纸牌算命。

    她说:“你倒是锲而不舍。”

    “还没有轮到你?”

    “今天没有我。”

    “那你来干什麽?”

    “我也是此片的场记。”

    “你很好学。”

    “我想得到全面的知识。”

    我点点头。

    “很失望吧,”她说:“女明星居然并不穿兔毛高跟拖鞋,十指血红寇丹,夹著长烟嘴娇声嗲气坐牌桌。”

    “我没有失望,即使是梅惠丝型,也不伤大雅.有些观众是喜欢的。”

    她微笑,“那种时代已经过去。”

    “你对我的偏见过去没有?”

    她言他:“导演叫你。”

    片场内潮湿脏乱,有大量蚊子,我面孔都被刺肿。幕后之辛苦与幕前之光辉,有天渊之别。

    任小昭拢一拢头发,取起薄子,准备工作。

    我细声问:“明天有空吗,明天晚上八时,我想约你吃饭。”

    她凝视我面孔艮久,“好的,请准时来接我。”

    我心花怒放,像是听到全世界最好的消息般。

    回到家,一边治疗脸上手上的肿块,一边向妹妹报告好消息。

    “真没想到她会答允。”

    “是时候了。”

    “你说什么?”

    妹妹说:“胃口也吊足了,再不答应,人家心灰意冷,她就前功尽弃。”

    我不悦:“你的思想好不龌龊,我有什么好处,人家要设一个这样的局来陷害我?”

    “你不相信?”妹妹问:“我同你赌一记。”

    “赌什麽?”

    “赌她对你是假意。赌注是爹去年送你的爱斯达马田。”

    “那车是我替公司达到百分之十五盈利他才送我的,别以为我没出力。”

    “赌不赌?”

    我实在气不过,“好,受你的。”

    我们击掌为盟。

    每做一件事,都有个目的,任小昭目的是什么?至多不过是要令我对她另眼相看,我早已经做到这一点,她不必费神。

    小赵找我:“听说你对任小昭入迷。”

    “我是清醒的。”

    “许多醉酒的人都这么说。”

    我但笑不语

    ,不想分辩。

    “今天来我处,我介绍你认识她的姐妹。”

    “我们明天有约。”

    “来嘛,对你的未来女友多些了解。”

    “我想用我的心去了解她。”

    “肉麻死了,我浑身发起痱子疙瘩来。”

    我又笑。

    当夜我还是去了。

    小赵是个败类,他约了三位小姐在家搓麻将,然后吃蟹。我到的时候,其中一位小姐清一色被上家截住,赢不出来,气得柳眉倒竖,拍著桌子骂“他妈的”,我从没见过打扮这么时髦华贵的女人讲粗话,视为奇观,从心底笑出来。

    听著她们娇叱着喧嚷也是乐趣,我在一角吃水果。

    蟹准备妥当,香气扑鼻,我们围著大嚼。

    小赵说:“你们认识任小昭吧,是他的女朋友。”把嘴呶呶我。

    真神奇,我才第一次约人,人就成为我的女朋友。

    “啊!任小昭。”甲小姐抿着嘴笑,“文艺巨星,动不动要往哈佛大学念戏剧系的。”

    乙小姐更是前仰后合,“出污泥而不染。”

    我笑不出来,白小赵一眼。

    丙小姐说:“她有她的朋友.生活很神秘,不过听说比我们还要疯狂,喝醉酒一样满街跑。”

    我并不喜欢吃蟹,嫌烦,当下便停了手。

    “拍起戏来是很放的,该脱三分,她脱七分,比我们豪爽得多。”丙小姐说。

    甲:“忠於艺术嘛。”

    乙说:“导演最喜欢用她,不用讨价还价。”

    “为什么呢,我不干,将来怎么嫁人?部部戏都脱,那怎么行。”

    “所以说,你落后呀,”乙推甲一下。

    甲乙两位小姐又格格格的笑,仿佛空气中落了惹笑剂似的,而请吃蟹的少爷听到这样莺声呖呖的笑声,大乐起来。

    我用手撑着头,看着他们,特别怀念任小昭眼中的那丝寂寞与迷茫,与众不同注定要吃一点苦的。

    明天见到她,我会与她说明这点。

    “……据说拍亲热的戏都不用清场,众目睽睽,大胆演出。”

    “所以说她是今年最有前途新星。”

    可见任小昭的人缘不大好。

    人缘不好,就是人缘不好,没有什自其他的原因,就等于不会骑脚车就是不会骑脚车,我并不是护短,人们的联想力太丰富,把自己看得太美,把别人看得太丑,才会认为人缘不好与人格有关。

    我告辞,赵家的牌局继续下去,大概要到天亮。小赵艳福不浅,可以目睹美女们脂粉剥落后之真面目。

    那夜我没有睡好。

    他们已经把任小昭的性格说得很清楚:她是一个热情的投入的,全心全意之艺术工作者,有时候放纵,有时候忘我,但无论如何,不会是一个好的女朋友。

    她适合与同道中人来往:研究剧本到天明,为演出鞠躬尽粹,苦恼时醉酒,欢愉时大叫;…

    老了,老了怎么办?

    不比甲乙丙小姐,她们早有准备,或嫁入豪门,或投资黄金股票,戏行只是副业,任小昭毫无打算,希望她的片酬可以报答她。

    我很难想像这样的一个女子会得设局来达到目的。

    我不禁犹疑起来,这样的疯狂艺术家适不适合我?她的气质自然非比寻常,但是我能不能够顺利的把她移植到我的环境里来?

    我的世界是十二分沉闷,按步就班,循规蹈矩,孩子们还没有出世,前程已被安排好,七岁学琴,九岁学网球,十二岁往英国寄宿,十八岁往英国进大学,廿四岁回来替家庭事业服务。

    女人们每逢喜庆宴会打扮得漂漂亮亮,跟著丈夫出去应酬,穿得好戴得好,全是夫家的面子,一边交际一边比拚。

    任小昭会喜欢这样的生活?

    在外头,找生活也许艰难,但自由自在,无比逍遥,有伴的快乐是真正的快乐,寂寥时也是一种享受,她不会选择金丝笼子。

    我在家踱方步,妹妹又嘲笑我。

    “又不是没见过世面。”她说。

    开步走之後,我怕难收住脚步,两个世界里的人,怎么结伴走人生路?

    叫我进入她的世界,是不可能的事,叫她适应我的世界,也是不可能的事!两个人根本没有开头。

    我迟疑。

    但我还是会赴约。以前看过一部电影,叫‘情隔万重山’,剧终时男女主角约好在街角等,但两人都失约,一连串空镜头突出了无限幽怨无奈。

    我没有这样浪漫,所有的温情在今日都被视为无聊老土,我还是乖乖去见任小昭的好。

    她很准时,只晚来十分钟。

    我站起来替她拉椅子。

    她穿件很别致的衣服,露背,一串珠子是唯一装饰。

    我说:“没想到你会来。”

    “呵,那你约我作甚?”

    “试试运气。”

    “有时候我也很喜欢出来走走,跟外头人说说话。”

    这解释小赵可以约到她的原因,当然,基于同一理由,她出来赴我的约会。

    “那次跳舞,为什度先走?”

    “我的舞伴无礼,不尊重我。”

    啊,原来如此。

    “外边的人对我们总有误会,以为我们特别的随和豪放,既然可以在戏中与男主角搂搂抱抱,也不妨在银幕下予男人一些便宜。捡不到这种待遇便大失所望。”

    “我没有这样想过。”

    她向我举杯,“是,我也发觉这一点。”

    “我们可以做朋友?”

    “已经是朋友了。”她依然维持着距离。

    我并没有打蛇随棍上。

    她反而先说:“再进一步是没有可能的事。许多女人为了归宿,把真性情收敛,表示愿意从头开始,嫁夫随夫,飞上枝头,在开头的时候,她们也确信可以办得到,但失败的例子是很多的。我并不以我目前的生活为耻,舞台工作是一门艺术,我热爱我的工作,我打算做到老,我并不视演戏为晋身豪门的阶梯。”

    我点点头。我很明白。

    希望妹妹也来听听。

    “干我们这一行,很难找对象,了解我们的人,通常同我们一般的无常、多变、情绪化。不了解我们,永远不会接受我们这种生活方式,但我仍然不想改变自己,自欺欺人,我永远不会成为典型的淑女,自幼我没过惯纪律性生活,我的心已经野了,我愿意不羁到老。”她忽然笑了,笑得那样妩媚动人,那种风情难以在普通女人身上找得到。

    我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

    “多谢你坦白。”

    “多谢你容忍。”

    妹妹还以为她会布一个圈让我踩下去,我倒情愿如此。

    我问:“你拍的多数是独立制片?”?

    “有些是大公司的制作。我知道送蹲省!

    “你有兴趣?”

    “做各种生意我都有兴趣。”

    “那好极了,我们约齐人谈谈。”

    “几时有空?”

    “现在好不好,我马上去把他们叫出来。”她兴奋。

    “这麽急?”我笑。

    她已经去拨电话。

    凡是投资,都有风险,我会见机行事。

    导演编剧在二十分钟内就赶到,我们谈得很愉快,小昭变得异常活泼生动,真的,一说到演戏她便精神。

    没想到我们的关系会发展到这样。

    当夜尽欢而散。

    过一日小昭主动找我,要给我看计划书。

    我正准备出去,妹妹拿著张中文报进来,一手摊著,大声说:“车匙拿来。”

    “什么?”

    她把报纸给我,“

    请细读。”

    是娱乐版上的消息:“任小昭开拍新片,自任制片,幕后老板为陈姓公子”。

    “这跟车匙有什么关系?”

    妹妹大笑,“你这个笨蛋,这便是她的圈套。”

    “强辞夺理。”

    “哼,当局者迷,她不要你的人,只要你的钱。”

    “我投资而已。”

    “这还不够?”

    “妹妹,人家的心,不一定有你想得那么坏。”

    “车匙拿来。”

    “车子尽管拿去用,但我并没有输掉东道。”

    “你那可怜的自尊。”她说。

    我坐下来深思。

    这真的是任小昭的计画?引我入彀,叫我拿钱出来做老板?

    我哑然失笑,所涉款项又不是天文数字,很多人都拿得出来,何况不一定蚀本。

    她只不过是与我比较谈得来,才会给我这样的机会。

    就算要利用我,那也不打紧。这年头,有什麽不需要付出代价,我所有的,也不过是几个钱,碰巧我要的东西,又刚刚可以用钱买得到,这样看来,我真是一个幸运的人,众所周知,金钱并不是万能的。

    我取过外套出门去见任小昭。

    “喂,你真的不怕?”

    我笑,“我不怕。”

    圈套就圈套吧。

    这个美丽的我盼望已久的圈套。

    过去:

    婚后生活很平静,一直没有跟丈夫说起以前那一段。

    大成是很明事理的那种人。

    行礼之前我问他:「你要不要知道我的过去?」

    他即时说:「不要,没有兴趣,不关心。一切从今日开始。」

    于是在他面前,我成为一个没有过去的人。

    我们很尊重对方,结过婚的人都知道,一注册登记,生活另一阶段便宣布开始,我们都不是餐风露宿的神仙,恋爱管恋爱,婚后一切在乎实际,再神魂颠倒也得去办开门七件事。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三年。

    渐渐想要一个孩子。

    婚后搬到温哥华住,开始时非常乱,上屋搬下屋已经够忙的,别说从香港搬到加拿大。

    先挤在大成的王老五公寓,地方不够用,四出去找房子,大成喜欢花园洋房,我情愿选大厦,他赞成租,我习惯买。

    争论半晌,一人赢一半。租了大厦的公寓,三间大房,两个客厅,玻璃露台。月租一千,不便宜。在香港,我老听传说,以为外国房子烂贱。

    等租到房子,安顿下来,已经有老夫老妻之感。

    我老咕哝:「这么贵的租,不如买下来。」

    他说:「太太,那笔款子的利息足够交租,担心什么,把大笔钱压死在一项投资上,不划算。」

    在香港,我的主意顶强,来到异乡为异客,渐渐为大成占了上风。

    我并没有找工作做。

    不想再辛苦。

    在全世界找高薪的工作都不是易事,包括香港在内,非得从头开始,打底层做起。

    离开中环那一年我的月薪已经颇钜,也明知无法再屈就,所以干脆转变习惯做主妇。

    大成并没担心我的适应能力,我会在墨尔本渡过四年大学生涯,该处更闷更苦燥。

    做事的时候老是盼望有个大假期,真的休息下来,一年什么都足够,不由得向往起以前走路都小跑步的雄姿来。

    以前中环也有人认识我,时髦的职业女性,爱说笑,独立,肯吃苦。

    现在往超级市场一站,跟其他唐人街的主妇没什么分别,不知道为什么,一失去工作也就失去那个劲。

    现在我套着大成的毛衣便可以过一天。说是另有一番风味,但到底有点滑稽。

    大成说我像大学生。自然,学生都是随和的,不修边幅的。

    我没有再进学校,我并不好学,而且也受够了。

    亦没有视日煮三餐为人生大事,在家我们吃得很简单,要不往外跑,吃龙虾去。

    日常时间平均用在阅读、家务、躲懒上头。

    真的,或许应该生一个孩子了。孩子长得一两岁,便会得蹒跚的走过来,伏在母亲的膝盖上,温馨地表示亲爱。

    不过也有现实苦恼的一面,雇保姆是不可能的事,半夜起床喂奶极其可怕,白天一一难移。

    故此想管想,下决心还待将来。

    时间过得真快,一蹉跎便三年。最近我买了画具回来,开始写生,有时在史丹利公园逗留至天黑。

    大成的薪水是有限的,税金高达收入三分一,在外国做太太,跟在全世界做太太一样,身边有些私蓄较为安全。

    再说,我们这一代女人,早已忘了如何做伸手牌,自由需要付出代价,谁说不然。

    身边没有余钱自然也捱得过去,但已经用惯最好的润面霜、剪最时髦的发型,一时节缩不来。再说,为什么一个女人看上去潇洒时髦,另一个村气土气,倒与文凭无关,完全是,穿什么在作祟。

    大成也知道我不用靠他。

    他没有问我靠什么。因为他对我的过去不感兴趣。

    但是他也该知道,即使年薪六十万港元的女性,到头来也不会有什么剩下,因为那种排场那种架势都非钱莫办。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红星到老潦倒的原因。

    至于我此刻可以做得逍遥自在,那是因为曾经有人对我慷慨馈赠的缘故。

    过去,我做过一个男人的情妇。

    他与我共同生活两年,分手之时,给我一笔款子。

    不然你以为从良那么容易?身边有个钱,只要看到喜欢的男人,就可以一头撞过去,否则担心衣食住行,一踌躇就蹉跎。

    说得难听,也确是事实。

    倘若我不是胸有成竹,哪敢离乡别井嫁到这种地方来吃西北风。

    那个时候,我还年轻,我以为那个人会娶我。但他没有,他听他父亲的命令,娶了一位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对他事业有帮助的女子。

    不是合法的妻,就是情妇,我无奈地做了别人两年情人,他觉得委屈我,故此补偿我。

    刚在我认为婚姻生活挺有意思之时,他写信来给我。第一封信是半年前收到的。

    他居然会写信,真是太难得,再去想法打听到我的地址,更加稀罕。

    开头他诉苦,说他那娘家富甲一方的妻子如何与他志趣不合,然后就表示想念我。

    我以为他开玩笑。

    后来信越来越多,礼物接踵而来,家中不是多了一整套的水晶瓶子,就是一打半打的时款大衣。

    过去是过去,我并不记念这个人。

    男人再阔绰也没有用,如果他不爱惜女人,只把女人当玩偶,光有钱是无用的。

    后来我学乖了,把包裹与信退回去,让它们环游世界。

    他于是打电报来。

    邮差是个老伯伯,开始取笑我:

    ——「你要请我喝啤酒,一天见你三次。」

    「到底是哪个罗密欧?」

    「当心我告诉你那一家之主。」

    我净微笑。

    我不敢把电报退回去,怕他撒赖索性打电话来。区区长途电话费可奈他不何。

    白天闲的时候我也问自己:他到底想怎么样?甩掉的人,又想她回到他身边?

    像我这样的女人是很多的,何必一定要旧人,况且这旧人已经嫁人。

    他第一个电话终于来临。

    大成刚出门,我以为是他忘记文件还是什么的。

    电话里的声音却不是大成。

    「你忘记我了?」声音荡气迥肠。

    我淡然说:「是你?」

    「你好吗,生活可愉快?」

    说不愉快,他会觉得有机会乘虚而入、说愉快,又怕他妒忌破坏。

    对牢这种人,只得说:「托赖,过得去。」

    他清清喉咙:「有孩子没有?」

    「快了。」

    「为什么把东西退回来?」

    「用不着。」

    他人在什么地方?电话中的声音那么清晰。

    「我想来看你。」

    我心头一松,幸亏他不在此地,还可以施缓兵之计。

    我马上说:「看到你也不会认得我,老多了。」

    「我是不应该放弃你的。」

    「过去的事,不要去提它。」

    「我以为你不会再听我的电话。」

    「大家还是朋友嘛。」

    他叹口气,「你不恨我?」

    「恨?为什么要恨?我在你那里学到很多,我们在一起也曾经高兴过。」

    「你一向是个懂事的女孩子。」

    「谢谢你。现在我要出门办点事,下次再谈吧。」

    我挂上电话。他的消息真灵通,不知在什么地方找到一万多公里外的电话号码。

    在目前的生活中遭到不如意,便想往回走,这是人之常情,可是我过得很好,好得不作他想,尤其是经他不住骚扰之后,更觉现在的平静舒适难能可贵。

    大成与我已经很有了解,他是好伴侣,在周末,他阅读,我做运动,或是他看足球赛,

    我打理盆栽,两人可以半天不交谈,但心灵相通,脉脉流动。

    做好夫妻至要紧有谅解,有时候我觉得我们俩是好伙伴、好兄弟,我极珍惜他,他也爱护我,两人一起坐看电视也会握着手。

    这个小城使我们心静,有机会好好地培养感情,我想我们之间不会有问题。

    我绝对不会回到以前的噩梦里去。

    天天早上,我推开露台的玻璃门,深呼吸,公寓对牢海景及公园,犹如仙境,静得可听见露水滴下,喝瓶牛奶,伸个懒腰,便有种夫复何求的感觉。

    让我告诉你什么是快乐。

    快乐是身体健康,可以有足够的体力去应付日常生活所需;快乐是活动一天之后,回到自己的家,与伴侣高高兴兴、谈谈笑笑吃顿晚饭,然后倒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睡八个小时。

    快乐就是那么简单。

    我不会容忍任何人来侵略这种快乐。

    大成在下午下班返来,问我:「怎么睑色有点苍白?」

    我微笑,「老了。」

    「去买那种一百美金一瓶的营养霜来搽脸呀,」他笑,「广告上不是说可以青春常驻吗?」

    「驻太久了,返阳乏术。」

    「心情不好?」

    「哪里。」我说:「你别瞎疑心。」

    「我关注你身体,会不会有了孩子?」

    「我在密切注意中,不会错过。」

    他握住我的手,「生活还愉快吗?」

    「希望可以躲到更安全更遥远的地方去,天之涯,海之角,大成,单独与你在一起,避开那些无良的人的追杀。」

    「有什么人要害你?」

    「谁没有仇人?」我反问。

    「我会替你出气。」

    「至怕你届时离弃我。」

    「我像那种人吗?」

    「要来到临头才会知道。」

    那日下午我们到城内去逛街,买了许多钓鱼用的工具,秋季快来,又是钓三文鱼的季节。戴一顶塑胶雨帽,穿最旧的牛仔裤,带野餐篮子,一瓶最好的白酒,以及两张折叠的小帆布椅,便可消磨成个傍晚。

    我出奇地适应这种生活。

    廿五岁之前与廿五岁之后的我是两个极端。

    年轻的时候比较外露,锋芒很劲,事无不可告人,掉一根头发都要宣扬出来,什么地方跌了一跤,什么时候与人吵骂,都是大事,太阳永远只绕着我转,稍受冷落便受不了。

    经过风霜后人生观大变,现在只想寻个安乐窝躲起来,巴不得世人当我透明,不存在,好让我太太平平做人。这就是所谓物极必反。

    有人偏偏要在这种时刻来骚扰我,怎能不惹我憎厌。多少礼物花束甜言蜜语,都不能再引起什么涟漪。

    不过我实在怕得罪这种人,怕他会采取什麽离谱的行为。

    我想提醒那个人,在伤害别人的时候,行凶的人也往往会受到伤害。这是物理反应定律,

    压力越强,反应也大。

    他也不是没有身家财产的人,应当想到这一点。

    正当我的困扰尚未平服,他人到温哥华来了。

    他叫我接飞机。

    他以为这还是他的全盛时期,我得伺候着他。我推说我要补课,并且告诉他,他来得不

    合时,我正要往纽约探亲,说不定半个月也不同来。

    「你故意避开我。」他说。

    我说:「避人也要精力,干麽要避开你?」

    「至少你应请我吃一顿饭,替我洗尘。」

    「我实在忙,没有时间吃吃喝喝的。」

    「哼,不是都说此地生活闲得慌?」

    「视人而定吧!」我说。「我没说过。」

    「那你是肯定不出来?」

    「待你办完正经事咱们再联络。」

    「我有办法见到你。」

    这已经接近恫吓,我也并没有恼怒,顺手挂掉电话。

    他为什么拚了老命来缠住我?我弄不懂。看不得别人有好日子过?我并不是在做皇后,

    我开心不过是因为我满足。

    即刻我收拾简单的行李。

    我同大成说:「要向你请十天假。」

    「神出鬼没,又到什么地方去?」

    「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在展览现代美术,我想去逛逛。」

    「三天还不够?」

    「还想去参观皇牌大厦。」

    「四天也够了。」

    「看几个舞台剧、演唱会及舞蹈。」

    「五天,最多给你五天半,周末要回来陪我。」

    我们习惯这样讨价还价的。

    我说:「一言为定,五天半。」

    「住哪家旅馆,老规矩亚美利坚那?」

    我点点头。

    「这间旅馆已经很破,事事自己当心。」

    大成一关心我,就像个老太太,我看住他笑。

    我倒没有胃口去避开任何人,好的歹的,避都避不开。

    一上飞机,发觉坐在我身边的,便是那个人。

    我意外,这不是巧合吧。

    他的兴致恁地好,万里追踪,是不是用上私家侦探?

    我忍不住笑出来,「你?」

    多年前追我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吃力。

    他有点尴尬,「可不就是我。」

    他半丝没有变,西装煌然,周身名牌,什么时兴就把什么搬到身上去,也不消化一下,处处显得生硬。

    他看着我,「你变了。」

    「当然,老多啦。」我坐在他身边。

    这样也好,离远些,不会把大成牵在内,伤害到他。

    「不,不是老,你像是换了一个人。」

    我摸摸鼻子下巴,「没有呀,我并没去整容,明年吧,明年也许该拉拉皮。」

    他膛目,像是不相信我会有这种幽默感。

    我系好安全带便打算入睡,这一程旅程不长不短,挺闷的。

    他并没有骚扰我,大概震惊过度,千里遥遥的来追求旧情人,没想到她此刻邋邋遢遢,像个男人。以前我妆扮得很厉害,化妆时用的扫子都有十多把,起码对牢镜子刷大半个钟头才能出门。衣服与鞋子成配,手袋与鞋子又得成对,一丝不乱,做人像上舞台。

    我唏嘘的想:人真是会变的。

    一觉醒来,我向侍应生取饮料,打开一本口袋书,读了起来。

    他一直注视我,问:「你这样子开心吗?」

    「还不错。」我合上书。

    「可是你跟从前有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是吗?人生在各阶段的要求不一样。」

    「在纽约,我订了华道夫。」

    「太贵了。」我摇摇头。

    「我请你。」他说:「已租好两间套房。」

    我讶异地说:「无端端有什么理由要你请我。不不,我不可能答应你。」

    他也没有再求我,只是默默端详我。

    飞机上的空气与座位都令我不舒服,我合上书,叫一大杯开水喝。

    他看着窗外白云。

    我替他说出心声:「来错了是不是?」

    他不答,万分感慨的样子。

    我只觉得好笑,「你要的是什么,你自己难道不知道?」

    他苦笑。

    「纽约有飞机直返香港,别浪费时间。」

    「反正有空,与老朋友聚聚旧也是好的。」

    他想穿了,我含笑闭目养神。

    他又说:「你知道吗?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同自己说:从没见过这么标致的女人。」

    「不过是三分人材,七分打扮。」

    「是,你真会打扮。」他承认。

    「太虚荣了,两万元一件凯斯咪大衣一买三件之类。」我微笑地,像是在说别人的逸事。

    「我不介意你打扮。」

    「现在觉得多余,只有信心不足,或是靠外表吃饭的人,才会花尽心思去打扮。」

    「爱美不是人的天性?」

    我不去回答他:「这次你不远千里而来,有什么目的?」

    他坦白的说:「带你回去。」

    「你太太呢?」我讶异地问。

    「早分居了。」

    「真儿戏。」

    「我不该接受盲婚。」

    我伸伸腿。

    「你怎么穿起球鞋来。」他不以为然。

    「舒服。」

    「你的足踝穿高跟鞋才好看,以前你独爱穿那种七公分的细跟黑色猄皮鞋。」

    「是吗。」

    「你忘了。」

    「小事我一向不放心中。」

    「你会不会卷土重来?」

    「我还能够吗?我都不是十八岁了。」

    他极之失望,将手上的戒子除下又戴上。

    这几个小时的飞机捱死我。

    我与他那一段是真正完全过去了。真不明白如何与他共同生活了两年,当初怎么会被他吸引。

    他并没有什么不好,但现在看来,完全不是我心目中那种类型,一切都不附合要求。

    连找个题目说话也办不到。

    飞机着陆,我背起手提行李便拍拍手要离开机场。

    他膛目,「你没有行李?」

    「就这么多。」我说。

    「什么?以前——」

    「以前以前,我们活在现在,不是以前,够了。」

    他住嘴噤声。

    「再见。」

    「你住哪里?」

    「你总会找得到的,」我笑,「不过同你说也无妨,亚美利坚那。」

    「那个破地方。」我摊摊手。

    他还要尽最后努力,找到我酒店来,我刚准备出发去博物馆,短裤大毛衣。

    他看我这身打扮很难过,「来,我同你去第五街买些衣服再说。」

    我说:「没有时间,我要去看画展。」

    他惨痛的说:「你几时爱上那种调调?」

    「我一直喜欢,在大学中我副修美术。」

    「是吗?」

    他专门记得无关重要的事,要紧的事却置之不理。

    他万分不情愿的陪我到博物馆,一小时下来他已闷死,几乎要叫救命。

    我笑说:「你先回去吧。」

    「你还没看完?」

    「没有,明后天还得来。」

    「有什么好看?」他大叫,「这些画像似猴子画,雕像有三个头。」

    「嘘。」

    他终于打了退堂鼓。

    晚上他要约我到的士可去,我早已敷上面霜。拉开房门,他大吃一惊:「你的脸!」我身上穿着球衣当睡衣。他知难而退,黯然伤神。

    第二天我仍驻博物馆,不过这次在东方文物部。

    他游说我:「我们晚上去看『猫』,我好不容易买到票子。」

    「我不去,我要去看话剧。」

    「什么话剧?」

    我笑,「你还是自己去吧,道不同,不相为谋。」

    「你几时变得那么遥远?J

    我摇摇头,不再与他争辩。」

    「你总要吃饭吧,」他不服气,「我们去『周先生』。」

    「亲戚要替我接风,他家开北京馆子,你要不要来?」

    鞋带散了,我蹲下缚好。

    他又看不顺眼,公众场所不能蹲,亦不能弯腰,对他来说,女人,是装饰品,必须维持仪态。

    我问:「你还跟着我作啥?」

    「你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我又不会随地吐痰,你这个人。」

    他跟我到处逛,一边走一边埋怨说累,我专往小画廊里钻,物色未成名新画家的作品。中午便吃一只热狗。

    他忍无可忍。

    「这种苦学生款是谁教你的?你再也回不了香港,你与时代脱节,你变得又土又钝又过时。你不再像个女人,没有女人味。」

    他心痛得不得了,像是要忍痛牺牲我。我这一切并不是装出来做给他看的,事实上时光没有隧道,回不了头,我为了适应新的环境新的生活,自然得作出改变。

    不让他见到我,他不会心息,这一下子他完全明白,不再对我留恋。

    我目的达到,反而对他真诚,还是朋友嘛,他们不是老这样说?

    我拍拍他肩膀,他对牢我苦笑。

    我们沉默许久。

    他的选择应该是不难的。

    他终于说:「我想我还是回香港的好。」

    「对,明智之举。」

    他黯然,「往事只能回味。」

    我心中险些儿笑为两截。

    我劝他两句,「回到香港,好好的挑个女朋友,恋爱再婚。」

    他表情很怅惘,「不容易找到合心合意的人。」

    「老换伴侣,没有归属感,多么彷徨。」

    「那只是女人的想法。」他微笑。

    晚上他送来大丛玫瑰,他失望的走了。

    我立刻结束旅程,打道回府。

    大成很觉意外,「怎么不叫我接你?」

    「我故意要突袭检查,看你是否有越轨行为。」

    大成笑,「查一百年你也不得要领。」

    我似快乐鸟似的自一个房间转到另一个房间。

    大成问:「为何欢愉?有了孩子?」

    「快了快了。」

    「我看你脸色红润,如释重负。」

    说得不错,知妻莫若夫。

    那是因为我的过去,到此刻才正式成为过去。

    屈曲:

    我同屈太太的关系很奇,我们本来是远房亲戚,稍微有一点点影子,我的表姐嫁了给她堂侄,算起来一表三千里,也是姻亲。

    但我们开始熟稔,却因为跟同一老师学普通话。有时候我开车送她,有时候她家的司机送我,两年下来,便成为好朋友。

    屈太太的心事全对我倾诉。

    开头我很惊讶,看上去她并不是那种很坦率的女人,对我竟说了那么多,不由得我不感动。

    后来日子久了,便猜到因由。

    我与她除了一星期在老师那里见三次,其余时间没有碰头的机会,毫无利害关系,认识她家人,一点是非都没有,她无论对我说什么,都是安全的,绝对不会传开去。

    为什么不呢,她乐得一清胸中的闷气。

    有时放学,我们也去喝杯咖啡。

    她说:「曲小姐,你最好了,年纪又轻,又有一份理想工作,大把自由,爱怎样便怎样。」

    我笑,「也不能随便约小阿飞去黑夜飞车,否则一样会得铸成大错。」

    她旋转着咖啡杯子,也笑了。

    屈大太是个很美的女人,三十多岁,皮肤白腻,高鼻子大眼睛,穿得时髦无比,什么款式的衣服她都有,虽是个享福的太太,但一样爱穿女式西装及平底鞋,起码有三只不同的公事包,不明底细的人,真还以为哪里又钻出一个女强人来。

    不过一双眼睛出卖了她,再时髦也不管用,她的双眼没有神采,没有信心。她的声音不够坚决,欠缺说服力,她的姿势不够磊落,不觉潇洒,而身居要职的女人不是这样的。

    一个人如果有才华,便像亮光自玉瓶中射出,成个人是晶莹的,使观者难忘。

    那人无论是男是女,都不需要长得十分漂亮,他的能力便是最佳装饰品,使他成为最美最标致的人。

    过份修饰外表对气质是没有用的,整洁端庄即可。

    当下屈太太对我说:「……我明知他这下子去夏威夷,又是约了赵玲去玩,不过我还是送他去飞机场。」

    「这种屈曲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我说。

    「他就是要我同他吵,可是我就是不同他吵。我不要叫他猜到我的所作所为,难道他算准我会跳,我就跳个八丈高,他算准我会叫,我就拔直喉咙叫不成?那我岂不是成了猢狲?」

    「可是你现在多痛苦。」我说。

    「离开他,难道我会舒服吗?」屈太太低下头,「我不会同他离婚,这段婚姻要等我死了才会失效。」

    我摇摇头,我早说过,屈太太穿得再时髦也没有用。

    赵玲是个女歌手,屈先生同她在一起,已有三年,届太太找私家侦探把丈夫查得清清楚楚,连照片都拍下一千数百张,但是她就是不摊牌,同丈夫斗。

    在这段时间内,最受损失的是她自己,这一点我已向她说明白,因为她一直请教我的意见。

    她说她一口气下不去。

    两年下来,她的人瘦了干了,有百弊而无一利,但她仍然坚持着。

    女人有时候真的不可思议,若把这种毅力用在正途上,锲而不舍,不知能够发挥多少光芒。

    「有没有办法?」她问我:「曲小姐,你最聪明,你说有没有办法?」

    我说:「换了是我,选择自然两样,但是你不同,你都没有自己的生活兴趣。」

    她默然。

    「屈太太,如今社会的道德观念两样了,都说男女平等,变心的男人并不算坏男人,人是有权变心的,你又不少穿的吃的,这样下去,世人不但不同情你,简直觉得你可笑,甘受侮辱。

    年纪又不大,前面还有好日子,何必住在死胡同中。

    把话都说尽了,你别见怪。」

    「曲小姐,我知道你是个热心人。」

    我微笑,「屈大太,你才比我大几岁,口气却似我妈,怎么会这样,世界很广阔的,你可以自己去看看。」

    「我不要离婚。」她握紧拳头。

    「不分手也可以去看呀,欧洲那么美。」

    「不,我不要离开,」她勉强的笑,「我要在这里守着。」

    我无奈,「那么多吃一客冰淇淋吧。」

    「我吃不下。」

    我叫侍者来,结账。

    每次谈话的结果都是这样。

    她并不需要忠告。

    我也知道她不需要忠告,她不过是找个倾诉的对象,张四李三都一样。

    这种女人是很多的。丈夫千般不好,晚上仍然回去与他同睡,她怒管怒,听众却切忌批评她,否则立刻从朋友变为敌人。一切自她口中亲自说出,听众若不小心传开一言半语,立刻死无葬身之地。

    骨子里她是最最老式的女人,过时三十年。

    但我仍然陪她吃茶聊天。

    为什么?我当然不会白白浪费时间,我自有我的理由。

    有两年的交往,我们固定在星期三吃茶,如果屈先生不在城中,我们还可以去逛街。

    她买东西很豪爽,我也不相伯仲。

    她不经意的问:「你怎么一买四五双都是一个款式?」

    我不知怎么解释,只得说:「无所谓。」

    「小姐,你是有男朋友的吧。」她说。

    「怎么如此说?」

    「你出手真阔绰。」

    我笑。因有男友资助,所以才买得起这种鞋子?

    牡丹无绿叶扶持,那简直是不行的。

    我没有回答她。

    她说:「你是最守秘的一个人。」她略有不满。

    我但笑不语。我们各自提着鞋盒回家。

    屈太太与我的友谊最奇怪,她从没来过我家,我也从不去她的家,两人从来不去看电影,亦不在其他时间见面,根本不算是好友,但她几乎把可以告诉我的私事,全部都说出来,一点也不保留。

    对我的信任,令我感到压力。

    过两日我第一次接到屈太太的电话。她拨到我写字间来,说来说去,仍是觉得闷,仍然有解不开的结,仍然是怒负心汉,成篇说词似苦情戏的对白。

    我唯唯诺诺,推说开会,挂上电话。

    她怎么查到我的电话?

    也许是从老师那里。

    最聪明的做法是马上与她疏远,另外找一个国语老师,但我有目的,我自愿与她接近。

    不不,我不是想问她借钱借首饰,也不是想从她那里认识什么达官贵人,公子哥儿,她也不见得会带我进出什么高贵场所。我另有目的。

    她痛苦?唉,其实我又何尝不痛苦。

    唯一可以解嘲的说法就是她的痛苦是全职的,我的痛苦则属半职。

    因此我比她更加荒谬。

    屈太太不断与我说及她生活中的不如意。

    「昨夜他八点钟回来,换套西装,又出去了。」

    「天亮才睡,等我醒来,佣人说他早回公司,他的体力为何这么强壮?恐怕一个女朋友还不够吧?」

    「报上说赵玲在夏威夷买了公寓房子,我知道,二十一万美金,在威基基区,我都叫人查清楚了。」

    「结婚十年,如今连我生日也忘记了,以前连丈人都有礼物。」

    怨是怨得洗脸水都是苦的。

    我照例每隔三分钟「啊」的一声,以示洗耳恭听,虚伪得不像话。

    在一个星期日下午,我约会赵玲。

    是,事情有点复杂,我认识赵玲。

    认识不止一两年,她是我妹妹的同学,我几乎看着她长大,又看着她丢下学业去唱歌,走红,赚大钱。

    当然,我没有转述屈太太所说的每一个字。

    我只是再三向赵玲说:「她是不肯离婚的。」

    「这个女人也真够韧力,」赵玲非常烦恼,点起枝香烟,边吸边踱步,气愤的说:「丈夫明明不要她,她还不肯放手,究竟要恁地?」

    我静一会儿,不出声。

    「她怎么可以长久装聋作哑?」赵玲逼尖着喉咙。

    我怎么知道。

    「这样拖下去,我比他们两夫妻都早崩溃。」

    屈太太就是想这样,叫赵玲知难而退。

    我缓缓说:「赵玲,你不能净怪屈太太,据我所知,屈先生从来未曾在妻子面前提过离异两个字。」

    「我不相信。」

    我一怔,淡淡说:「那我倒成为一个来说是非的人了。」

    「不不,曲姐,这件事是我请你帮忙的,你千万不要误会,我实在是急了。」

    我说:「你自己想清楚吧,别人很难替你拿主意,这三年来你也没有别的男朋友,正如你所说,拖下去,最吃亏的是你,你的青春很宝贵,你的时间最不经花,他们有什么关系?老夫老妻,已经大半辈子过去了。」

    赵玲用手掩着面孔。

    外面那么多年轻才俊,追求她的人不胜枚数,她却偏偏要跟着屈氏。

    屈先生若没有岳丈的帮忙,根本不会有今天,他们两家是世交,千丝万缕,数十年的关系,要很强大的力量才能使他们拆开。

    诚然,他喜欢赵玲,止于此,赵玲不应有非份之想。事实上她做到今天这种地步,俨然是屈先生的外室模样,已经很不错了。

    要正式把屈太太废掉,让屈先生娶她,那是不可能的,屈先生不见得对老妻有什么深厚的感情,但要他在亲友面前公然做一个负心的人,代价太大,他厂里一大半是岳家的旧臣。

    除非,除非离婚由屈太太提出。

    那还不如等太阳西天出容易点。

    赵玲说:「夏威夷的房子根本是我自己买的,外头说得多难听。」

    「他没送你?」连我都觉得意外,他不是那样的人。

    赵玲气鼓鼓:「很多事都不能看外表。」

    「你同他吵了嘴。」我料事如神。

    「要他买在威基基,他不肯,说当地熟人太多,你说烦不烦,我干脆自己出手,求人一向是困难的。」

    「你也太鲁莽了。」

    「我觉得我的耐力一日不如一日,」赵玲说:「看样子我们快完了。」

    那么屈太大终于胜利,姜是老的辣。

    「曲姐,你知道我对他是有点感情的。」

    「看你的要求如何罢了,」我说:「你若想单纯的一夫一妻到老,他自然不是好对象。」

    「我与他分手?」

    「你是那么聪明的人,我不想多说。」

    她大力按熄烟头。

    这些年来她一直抽烟。女人吸烟最受害,姿势正邪不去说他,自有爱看女人吸烟的男人,健康上的损失不可弥补,嘴唇暗黑多纹,皮肤不得光洁,都是尼古丁所害。

    赵玲依然不以为意,持着年轻,任意而为,一天吸两包。

    我说:「这一年来我已把他们夫妇间的事尽量告诉你,我不想继续做奸细,以后你好自为之。」

    「我很感激,曲姐,我知你为人,一向你不是多事的人,这次完全关系我们十多年的交情。」

    赵玲真懂事。真不愧是江湖上的红人,她若存心捧人,那人一定飘飘若仙。

    我拍拍她肩膀。

    一般女孩子都相信自己魅力无穷,要夺人所爱,简直手到拿来,直到三两年过去,才发觉对方根本无离婚之心,做定失败者。

    过几日在老师那里碰到屈太太,她压不住兴奋,似一个得了洋娃娃的小女孩,脸颊红扑扑,拉住我便报喜讯。

    「他去纽约开会,带我一道。」

    「哦。」

    「有十年没与我一起旅行了,唉,我简直手足无措。」

    这样看来,屈先生恐怕有意与赵玲冷一冷。

    屈太太快乐如小鸟,我看着感慨万千,中年怨妇倒是正常的——看得多知得多自然不容易满足高兴,但活了这么些年,还为芝麻绿豆的事心花怒放,传颂良久,可见她平日过的是什么苦日子!

    「几时动身?」

    「下星期一,去十天,他警告我,说开会很忙,只得三两天空闲,叫我不要问。」

    「你会不会闷?」我问。

    「我想我会的,」她说:「换了是你,成日坐酒店里,难道不闷?」

    「我会到处逛:书店、古董铺、美术馆、剧院,可去的地方多着呢。」

    「一个人?」

    「当然是一个人,怕什么?」

    「一个人有什么味道?」

    我啼笑皆非,「一个人好呢,两个人反而不知往东还是往西走。」

    「当然是他跟着我!」

    我笑了,一边摇着头。

    「怎么,」屈太太追问:「我说错什么?」

    「没什么,祝你有一个很愉快的旅程。」

    我很为屈先生疲倦,一妻一友皆要他跟进跟出,唉,难得还有那么多男人欲享齐人之福。

    这个消息我并没有向赵玲透露,但赵玲自屈氏处知道,苦得滴出血来。

    她立刻采取报复行动,与全市玩家恢复邦交,夜夜笙歌,并且打扮得花枝招展,彩照散见于各报纸杂志社交版。

    这样一来,她与屈先生三年交情便毁于一旦,除了他历年所赠礼物,一无所有。

    赵玲给我看屈先生送的戒指手镯之类玩意儿,什么一副意大利绿宝大耳坠就要三十二万之类。她很不会挑东西,都是有入价没出价的首饰,净得好看,似她这般靠青春色相过日子的女孩,居然不对往后的日子作打算。

    「你觉得我傻吧?」她问。

    我点点头。

    「人不风流枉少年,你放心,过了三十,我会另有打算。」

    她与屈先生就这样子完结了,连波浪都不起一个。

    三年的时间心血。

    她立刻与一个姓阮的公子哥儿订了婚。

    也难怪她有那样的自信,真是要什么有什么,尽管有许多的女人会贞洁地嗤之以鼻:「咦,花花公子!」但是叫阮先生去追她们,他还真的不干。

    屈太太不在本市的两个星期,我惘然若失,很寂寞地来往老师与家之间,少了屈氏电台絮絮诉苦之声。

    她终于回来,我很衷心的说:「我们又可以去喝茶了。」

    她却没有预期中的快乐,神情抑郁。

    「出了什么毛病?」这是我首次主动探问。

    「他还在美国。」

    「你们不是一起回来?」

    「在美国十天,我们吵足十天。」

    「怎么会?你一向忍他。」

    「是呀,我也以为自己炉火纯青。可是在家,我不一定看得见他,自己找些事做,消磨时间,能忍得住,到了美国,两个人晚上相对,大吵小吵,不下一百多次,几乎要动刀动枪,结果他到酒吧独饮。」

    我呆在那里,没想到事情有这种结果。

    「我终于发觉,这已经不是他肯不肯回头的问题,根本是因为我们破裂在先,他才往外跑。」

    她忽然长大了,我瞪着她,这真是奇迹,她忽然长大了。

    「于是我先回来,我需要真真正正的花一些时间把事情想清楚。」

    到这个时候我反而问她,「没有挽救?」

    她说:「我想是没有了。」

    「可是我看报纸,都说他与赵玲分手了。」

    「分手?」屈太太冷笑,「不久他又会找到另一个。我明白了,错在他,不在那些女孩,说不定那些女孩子牺牲得最多。」

    「你怎么会来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开了窍,我思想搅通了。」她很幽默的说。

    「不再悲伤?」

    「更加悲哀,以前还可以怪人,把一切推在别人身上,现在除出怪自己,还能怪谁?而人到了要非怪自己不可的地步,你看多悲哀?」

    现在她说话完全像个成年人。

    我极之替她高兴。

    不管感情纠纷发展怎么样,一个人长大总是喜讯。

    她低下头,「曲小姐,这些年来,我从你那里也学到很多。」

    「是吗。」我很惊异。

    「是真的,我看你一个人生活得那么好。由此可知女人不一定要经济与感情上完全倚赖男人,我醒悟很多。」

    我非常愧不敢当,没想到我们真会成为朋友。

    当日我回到冢,看到家门口停着那辆熟悉的黑色大房车。

    我看它一眼,不予受理。

    司机打开车门,那个中年男人下车来。

    我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小曲。」他叫住我。

    我说:「屈先生,你怎么又来了。」非常烦恼。

    「还是不欢迎我?」他陪笑问。

    我看他一眼,「我才同屈太太吃完茶。」

    「我知道。」

    「你有什么话说?」

    「我想告诉你,我已同赵玲分手。」他焦急地说。

    我笑:「你想我代替她的位子?」

    「你别再这样,老老实实,你想我怎么样?」这个本来风度翩翩的中年男人此刻涨红着脖子。

    「屈先生,你真想知道?」

    「要我离婚娶你?」

    「请你不要再钉着我。」

    「小曲,你为何拒人千里之外?」

    我说:「一个有妻室的男人没有资格追求女人。」

    「你要我离婚是不是,」

    我摇头,「你始终误会我。」

    「离了婚,」他咬咬牙,「你会不会跟我?」

    我还是摇头,「不,离婚后,你才有资格追求异性。」

    「太难了。」他摇头。

    「屈先生,回去吧。」

    「小曲,自从半年前在慈善舞会看到你,我就不能忘记你,我一直问自己,怎么还有年轻人恋爱情怀,但不能解答,小曲,」他握紧拳头,「我务必要得到你。」

    样子有点狰狞,不过我没有害怕。

    我坚决的说:「你一直骚扰我的生活,屈先生,再下去我要不客气了。」

    他似乎有点顾忌,退后一步。

    这些日子我很困惑,精神一直不开朗,可以说有相当程度的痛苦。亏得我早认识屈太太,否则很容易会步赵玲的后尘。

    我说:「你太太是个贤良的女人。」

    「我并没有说她不好。」

    「你不应辜负她。」

    「人是有权利变的。」

    「与我无关,自有女人爱听这样的话。」

    「是不是赵玲对你又说些什么?」

    「她们两位根本不知道我认识你,」我说:「知道了之后恐怕会买凶杀我。」

    「你为他人而活?」他咄咄逼人。

    我说:「你一直误会,屈先生,我对你完全没有意思,你请回吧。」

    他呆在那里。

    「而且,你也该累了。」我叹口气。

    「小曲,你知道我对你的心意,一切都是为了你,我同赵玲已有三年的感情……」

    「你从来不会真正爱过她,你只当她是洋娃娃。届太太所得到的待遇也不见得好到什么地方去,她是屈寓的一件家具,永远在那里等你,你是一个顶自私的人,一直希望有女人为你牺牲。」

    他瞪着我。

    我说下去,「我不想成为炮灰的一份子。」

    他颤抖着声音,「你是第一个拒绝我的女人。」

    「什么都有第一次。」我说。

    「你想清楚了?」

    我轻笑,「很笨,是不是?放弃锦衣美食的好机会。但人各有志,我要三十二万的绿宝大耳环来做什么?我的朋友又不介意我穿什么,我又不涉足江湖,事事要同人比。我要的,是爱护我的丈夫,温馨的家庭,正常的生活。」

    他的睑色越来越苍白。

    我温婉的说:「回去吧,我要休息了。」

    他的背部忽然佝偻,他不再抖擞精神,看上去也就像个中年人。

    他喃喃说:「是,我很累。」

    不要说他,我又何尝不累。一个人隔在他们三人之间,人家做第三者,我做了第四者,一塌胡涂。

    回到家松口气,我垮在沙发上。

    但心意是完全立定了,应该对屈先生假以辞色,我不认为现代女人一失足不会成千古恨。

    我决定暂时停学,不再与屈太太周旋下去,我觉得自己很虚伪。

    屈太太却同我说:「我在办离婚。」

    「什么?」

    「我知道我说过至死不离,但是我现在的想法完全不同。」她说:「再下去,只有大家死。」

    「他回来了?」我明知故问。

    「昨天下午回来的。

    我默然。

    「曲小姐,我知道你不方便参予意见,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我现在懂得如何处理这件事。」

    我与她握手。

    「我仍有你的电话,」她说:「我们有空再见。」

    我点点头。

    这是好消息。

    分手对他们两夫妻都有好处。

    但这并不表示我对屈先生的看法会有所改变。

    我并非卫道人士,我的道德水准很低,但是屈先生这个人,无论他是否独身,都不适合我,我觉得他对感情不认真。

    屈氏夫妇真的离婚了。

    十多年的夫妻,还是要分手,我皱上眉头深思,但不能因噎废食,婚还是要结的,只要在那一刻是真的就无愧良心。

    离婚后屈先生反而不来找我。

    我微笑,这种心理其实不难了解,他有妻子的时候,自然忙着要找别的女人诉苦,到处倾吐他的妻子不了解他,此刻离了婚,他还有什么烦恼?

    一切难题得以解决,他还要女朋友干什么!

    以前要避开妻子,避至女友家情妇家,现在妻子离开,他当然要留在自己的窝里好好松弛一番。

    我百分之百明白。

    现在我们四个人都自由!我、屈先生、屈太太、赵玲。

    多么好。

    家事:

    妹妹廿一岁,扁扁面孔,高挑身裁,不很美,但是男孩子喜欢她,成日有约会,并且收很多礼物。

    早些时候我也说过她:对人家没意思,就不要给人错误的观念,以前收人家聘礼,要嫁过去的,所以那种比较名贵的礼物,还是退回去为妙。

    她说:「我从没主动索取过礼物,是他们苦苦哀求我要的。」口气多么大,「至多分手时还给她。」她说。

    从来没有人求我收过什么礼物。

    「什么,没有吗?」她不相信,「那你有没有送过什么给男人?」

    「也没有,」我诙谐的说:「我怕人家不敢收,怕将来甩不掉我。」

    我比她大数年,因是长女的关系,成熟得多,一早都没有她那种心情。

    大弟比她小一岁,也好不了多少,一天到晚愁钱,早上收了补习酬劳,晚上就花得精光,直在我身边打转,等我慷慨解囊。

    我笑说:「一个妹妹去收,一个弟弟在种,也罢,打和。」

    他们就是管吃喝玩乐。

    两个人都高大健康活泼热情,对我来说,是个大安慰。又进了大学,前途不用愁。

    寡母常说我宠坏他们,「你也顾顾你自己。」

    我说我自己很好哇,要什么有什么。

    她指的是我未有去寻找未来对象。

    我摊摊手,「有他们两个陪我,我不介意不结婚。」

    「他们很快要飞走,离开你。」母亲提醒我,「你看看他们,一副不安于室的样子。」

    「我还有妈。」

    「我也不能活到一千岁。」

    我黯然,「妈专门说些扫兴的话来吓人。做人,不过过一日算一日,想得那么远,还有什么兴趣?」

    「你总得找个对象。」

    「这是要讲机缘的。」

    「大部份还是得靠自己钻营。」妈不服气。

    我不由得笑出来,「我还读过几年书哪,你叫我怎么去勾搭男人?不同你说了,再说我要生气,别再跟我提这些老土的论调。」

    再过几年,就嫌我是老站婆,要再干涉弟妹的琐事,他们就会派我心理变态。

    我感喟。年纪一大,什么都变质,一个家庭,本来如天衣无缝的榫头,但是渐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