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公平第十六(1/2)

    【原文】

    太宗初即位,中书令房玄龄奏言:“秦府旧左右未得官者,并怨前宫及齐府左右处分之先己。”太宗曰:“古称至公者,盖谓平恕无私。丹朱、商均,子也,而尧、舜废之①。管叔、蔡叔,兄弟也,而周公诛之②。故知君人者,以天下为公,无私于物。昔诸葛孔明,小国之相,犹曰吾心如称,不能为人作轻重,况我今理大国乎?朕与公等衣食出于百姓,此则人力已奉于上,而上恩未被于下,今所以择贤才者,盖为求安百姓也。用人但问堪否,岂以新故异情?凡一面尚且相亲,况旧人而顿忘也!才若不堪,亦岂以旧人而先用?今不论其能不能,而直言其嗟怨,岂是至公之道耶?”【注释】

    ①丹朱、商均,子也,而尧、舜废之:尧知道儿子丹朱不肖,不足授天下,所以将帝位传给了舜。舜之子商均亦不肖,舜就将帝位传给了禹。

    ②管叔、蔡叔,兄弟也,而周公诛之:管叔名鲜,蔡叔名度,都是文王的儿子。后因挟商纣之子武庚作乱,周公便杀了管叔,流放了蔡叔。【译文】

    唐太宗刚即位时,中书令房玄龄上奏说:“秦王府的老部下没有做上官的,他们都埋怨陛下,说前太子宫和齐王府的部下都比他们早先安排了官职。”太宗说:“古时候所谓的大公无私,是指宽容公正而无私心。丹朱、商均是尧、舜的儿子,而尧、舜却废黜了他们,管叔、蔡叔是周公的兄弟,而周公却把他们杀掉。由此可知,作为治理百姓的君主,要以天下为公,不存偏私之心。从前诸葛孔明,只是蜀国的丞相,他还说‘我的心就像秤那样公平,不能因人而轻重有别’。何况我如今治理一个泱泱大国呢?我们的衣食都出自百姓,这就是说,百姓的人力已奉献给了朝廷,而我们的恩泽却没有遍及民间,如今朝廷之所以要选择贤才,就是要安抚百姓。用人只问是否有能力胜任,怎能因亲疏、新旧关系而区别对待呢?凡是见过一面的人尚且感到亲近,何况是旧的下属,怎会一下子就忘掉呢?如果才能不堪胜任,怎能因为是旧的下属而先任用?如今你们不谈论他们能不能胜任,而只说他们有怨言,这难道是至公之道吗?”【原文】

    贞观元年,有上封事者,请秦府旧兵并授以武职,追入宿卫。太宗谓曰:“朕以天下为家,不能私于一物,惟有才行是任,岂以新旧为差?况古人云:‘兵犹火也,弗戢将**。’汝之此意,非益政理。”【译文】

    贞观元年,有人上书请求把秦府旧兵都授予武职,补充进宫中做侍卫。太宗说:“我以天下为家,不能偏私于一人。只要有才能德行的人就任用,怎能因为新旧关系而有所分别呢?况且古人说:‘士兵就像火一样,不控制就会把自己烧死。’你的提议,对治理国家没有好处。”【原文】

    贞观元年,吏部尚书长孙无忌尝被召,不解佩刀入东上阁门,出阁门后,监门校尉始觉。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议,以监门校尉不觉,罪当死,无忌误带刀入,徒二年,罚铜二十斤,太宗从之。大理少卿戴胄驳曰:“校尉不觉,无忌带刀入内,同为误耳。夫臣子之于尊极,不得称误,准律①云:‘供御汤药、饮食、舟船,误不如法者,皆死。’陛下若录其功,非宪司所决;若当据法,罚铜未为得理。”太宗曰:“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何得以无忌国之亲戚,便欲挠法②耶?”更令定议。德彝执议如初,太宗将从其议,胄又驳奏曰:“校尉缘无忌以致罪,于法当轻,若论其过误,则为情一也,而生死顿殊,敢以固请。”太宗乃免校尉之死。

    是时,朝廷大开选举,或有诈伪阶资者,太宗令其自首,不首,罪至于死。俄有诈伪者事泄,胄据法断流以奏之。太宗曰:“朕初下敕,不首者死,今断从法,是示天下以不信矣。”胄曰:“陛下当即杀之,非臣所及,既付所司,臣不敢亏法。”太宗曰:“卿自守法,而令朕失信耶?”胄曰:“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当时喜怒之所发耳。陛下发一朝之忿,而许杀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臣窃为陛下惜之。”太宗曰:“朕法有所失,卿能正之,朕复何忧也!”【注释】

    ①准律:法律规定。

    ②挠法:徇私枉法。【译文】

    贞观元年,吏部尚书长孙无忌(长孙皇后的哥哥)曾经被皇帝召见,不解下腰间的佩刀,向东走上阁门,走出阁门之后,监门校尉才发觉。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认为,由于监门校尉没有觉察,其罪行该当死,无忌失误地带刀进入,判刑两年,罚铜二十斤。太宗听从了他的建议。大理少卿戴胄反驳道:“校尉没有察觉,无忌带刀进入,同样是失误,臣子位于极度尊贵的地位,不可以称之为是失误,按照律法上说的:‘供给皇上汤药,饮食,舟船,失误不按照法规的人,都应当死。’皇上如果要将功折罪,从轻处理,这便不是司法部门所能够决定的;如果应当按照律法,罚款铜不符合法理。”太宗说:“法律,不是我一人的法律,是天下的法律,怎么能够因为无忌是皇亲国戚,便想要变动法律呢?”让臣子们更改命令订立议案。德彝坚持他原来的想法,太宗即将跟从他的建议,胄又驳斥道:“校尉因为无忌的缘故以招致罪害,按照法律当从轻处理,如果讨论他的过失和错误,则是为了感情的缘故,然而生死差距巨大,(所以)我才敢于顽固地请求。”太宗于是免了校尉的死罪。

    这个时候,朝廷大力开展选择察举(的活动),有干过奸诈虚伪的事情的人,太宗命令他们自首,不自首(的人),判罪则至死,偶尔有奸诈虚伪的人事情败露,胄根据法律判断他的罪行并予以奏告。太宗说:“我开始下命令,不自首的死罪,如今根据法律来作决断,这向天下显示政府没有信用。”胄说:“皇上应当立即杀了他们,不是我能够做到的,既然已经交付司法部门处理,我不敢不按照法(来执行)。”太宗说:“你自己守法,却让我失信于天下吗?”胄说:“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人布道他的大信用的,说话(只)是说话的时候喜怒的表现而已,皇上发动整个朝廷的愤恨,而许诺杀他们,既然知道不可以,却将他放到司法部门来解决,这是人主小的愤恨而存留大的信用,我私下认为皇上应当珍惜它。”太宗说:“我的法律有过失,你能够纠正它,我还有什么可以担忧呢?”【原文】

    贞观二年,太宗谓房玄龄等曰:“朕比见隋代遗老,咸称高颎①善为相者,遂观其本传,可谓公平正直,尤识治体,隋室安危,系其存没。炀帝无道,枉见诛夷,何尝不想见此人,废书钦叹!又汉、魏已来,诸葛亮为丞相,亦甚平直,尝表废廖立、李严于南中,立闻亮卒,泣曰:‘吾其左衽矣!’严闻亮卒,发病而死。故陈寿②称:‘亮之为政,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卿等岂可不企慕及之?朕今每慕前代帝王之善者,卿等亦可慕宰相之贤者,若如是,则荣名高位,可以长守。”玄龄对曰:“臣闻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故《尚书》云:‘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又孔子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今圣虑所尚,诚足以极政教之源,尽至公之要,囊括区宇,化成天下。”太宗曰:“此直朕之所怀,岂有与卿等言之而不行也?”【注释】

    ①高颎(jiǒnɡ)(?—607):隋渤海祷(今河北景县)人,一名敏,字昭玄。北周末,受杨坚(隋文帝)罗致,为相府司录。隋建立后,任尚书左仆射,执掌朝政。炀帝即位后,任太常卿。后因议论朝政,为人告发,被炀帝诛杀。

    ②陈寿(233—297):西晋史学家。字承祚,安汉(今四川南充北)人。少好学,在蜀汉为观阁令史,因不愿屈事宦官黄皓,多次遭谴黜。入晋后,历任著作郎、治书侍御史。晋灭吴后,集合三国时官私著作,著成《三国志》,还编有《蜀相诸葛亮集》等书。【译文】

    贞观二年,唐太宗对房玄龄等人说:“我近来见到隋代的旧臣遗老,他们都称赞高颎是做宰相的人才,于是我就去翻阅他的本传。此人真可说是公平正直,能识大体,治国方面尤其突出。隋室的安危,跟他的生死关系密切。可惜遇到隋炀帝这样的无道昏君,却被冤枉诛杀了。我何尝不想见到这样的人呢?就连读书时也时常放下书来对他钦仰、叹息。再者,汉、魏以来,诸葛亮做丞相,也非常公平正直,他曾经上表把廖立、李严罢官放逐到南中,后来廖立听到诸葛亮逝世,哭着说:‘我们大概要亡国了!’李严听到诸葛亮逝世,也发病而死。所以陈寿称:‘诸葛亮执政,开诚心,布公道,尽忠国家,在当时做了不少有益于国家的事,虽是仇人,该赏的也必须奖赏,对违犯法纪玩忽职守的人,虽是最亲近的人也必须惩罚。’你们难道不仰慕学习他们吗?我如今常仰慕前代那些贤德的帝王,你们也可仰慕那些贤德的宰相,如果能这样做,那么荣耀的名声和高贵的地位,就可以长久保持了。”房玄龄对答道:“臣听说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公平正直,所以《尚书》说:‘不结党营私,王道就浩浩荡荡,不结党营私,王道就平平坦坦。’此外,孔子还说:‘举用正直的人而废弃邪恶的人,百姓就心服归顺。’如今圣上推崇的治国原则,确实体现了政教的根本,极尽至公的要义,可以用来囊括宇内,教化天下。”太宗说:“这正是我所想的,但我怎能只对你们说说而不去实行呢?”【原文】

    长乐公主①,文德皇后所生也。贞观六年将出降,敕所司资送,倍于长公主。魏徵奏言:“昔汉明帝欲封其子,帝曰:‘朕子岂得同于先帝子乎?可半楚、淮阳王。’前史以为美谈。天子姊妹为长公主,天子之女为公主,既加长字,良以尊于公主也,情虽有殊,义无等别。若令公主之礼有过长公主,理恐不可。实愿陛下思之。”太宗称善。乃以其言告后,后叹曰:“尝闻陛下敬重魏徵,殊未知其故,而今闻其谏,乃能以义制人主之情,真社稷臣矣!妾与陛下结发为夫妻,曲蒙礼敬,情义深重,每将有言,必俟颜色,尚不敢轻犯威严,况在臣下,情疏礼隔?故韩非谓之说难,东方朔称其不易,良有以也。忠言逆耳而利于行,有国有家者深所要急,纳之则世治,杜之则政乱,诚愿陛下详之,则天下幸甚!”因请遣中使赍帛五百匹,诣徵宅以赐之。【注释】

    ①长乐公主:太宗第五女,封长乐郡。【译文】

    长乐公主是太宗文德皇后所生。贞观六年将要出嫁,太宗敕令有司陪送的财礼,比当年高祖之女永嘉长公主出嫁时高出一倍。魏徵上奏说:“以前东汉明帝准备封赏他的儿子,说道:‘我的儿子怎么能跟先帝的儿子得到同样多的封赏呢?参照先帝之子楚王、淮阳王的一半去封赏吧。’以前的史家以此作为美谈。现在皇帝的姊妹称为长公主,女儿称为公主,既然在前面多了一个长字,那么就说明要比公主的身份尊贵,虽然在感情上不尽相同,可是道理却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差别。如果公主的礼节逾越了长公主,道理上恐怕是不妥的,希望您能够三思。”太宗十分赞同。于是将这些话告诉了皇后,皇后听完赞叹道:“曾经听说您对魏徵十分敬重,可是对于其中的缘故知之甚少,现在听到他进谏的这番话,可见他能够用道义来抑制帝王的私欲,真是国家社稷忠臣啊!我和您结发做了夫妻,承蒙您的敬重礼待,情深意重,每当有话要说的时候,也要察言观色,尚且不敢轻易触怒您的威严,何况作为臣下,和陛下情谊疏远、礼仪相隔呢?因此韩非子将此称为‘说难’,东方朔将其称为‘不易’,真的是非常有道理的。忠言逆耳利于行,对于拥有家国的人来说是最重要的事,如果能采纳这些忠言,国家就能长治久安,如果杜绝这些忠言,政局就会混乱不堪,我希望您能够仔细体会其中的含义,那就是天下的大幸了。”于是,长孙皇后请求太宗派遣中使带五百匹锦帛送到魏徵家中赏赐他。【原文】

    刑部尚书张亮坐谋反下狱,诏令百官议之,多言亮当诛,惟殿中少监李道裕奏亮反形未具,明其无罪。太宗既盛怒,竟杀之。俄而刑部侍郎有阙,令宰相妙择其人,累奏不可。太宗曰:“吾已得其人矣。往者李道裕议张亮云‘反形未具’,可谓公平矣。当时虽不用其言,至今追悔。”遂授道裕刑部侍郎。【译文】

    刑部尚书张亮因谋反罪被关进监狱,唐太宗下诏,命令百官商议惩处他的办法,许多人都说张亮应该杀头,只有殿中少监李道裕上奏说张亮谋反的证据不足,应赦免其无罪。但唐太宗当时正处在盛怒之下,竟把张亮给杀掉了。不久,刑部侍郎空缺,唐太宗叫宰相精心选择称职的人,可宰相多次上奏推荐人才,唐太宗都没有同意。太宗说:“其实,我已找到合适的人了,先前李道裕在拟议处置张亮的办法时,说‘他谋反证据不足’,可见此人很公平。我当时没有采用他的意见,至今仍追悔莫及。”于是就任命李道裕为刑部侍郎。【原文】

    贞观初,太宗谓侍臣曰:“朕今孜孜求士,欲专心政道,闻有好人,则抽擢驱使。而议者多称‘彼者皆宰臣亲故’,但公等至公,行事勿避此言,便为形迹。古人‘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而为举得其真贤故也。但能举用得才,虽是子弟及有仇嫌,不得不举。”【译文】

    贞观初年,唐太宗对侍臣说:“我现在孜孜不倦地寻找贤才,想要把心思都用在治理国家政治上,一听说哪里有贤能的人才,就派使者前去打探。但人们还是议论纷纷,说‘那些官员都是朝廷重臣的亲戚、朋友’。但是你们做事不要因此而有所忌讳和回避,古人说,‘推举人才对内不避亲,对外不避仇’,只要推举的人是真正的贤才。唯才是举,只要是人才,即使是自己的子弟或仇人,也不可不推举。”【原文】

    贞观十一年,时屡有阉宦①充外使,妄有奏,事发,太宗怒。魏徵进曰:“阉竖虽微,狎近②左右,时有言语,轻而易信,浸润之谮,为患特深。今日之明,必无此虑,为子孙教,不可不杜绝其源。”太宗曰:“非卿,朕安得闻此语?自今已后,充使宜停。”魏徵因上疏曰:

    臣闻为人君者,在乎善善而恶恶,近君子而远小人。善善明,则君子进矣;恶恶著,则小人退矣。近君子,则朝无粃政;远小人,则听不私邪。小人非无小善,君子非无小过。君子小过,盖白玉之微瑕;小人小善,乃铅刀之一割。铅刀一割,良工之所不重,小善不足以掩众恶也;白玉微瑕,善贾之所不弃,小疵不足以妨大美也。善小人之小善,谓之善善,恶君子之小过,谓之恶恶,此则蒿兰同嗅③,玉石不分,屈原所以沉江,卞和所以泣血者也。既识玉石之分,又辨蒿兰之臭,善善而不能进,恶恶而不能去,此郭氏所以为墟④,史鱼所以遗恨⑤也。【注释】

    ①阉(yān)宦:宦官。

    ②狎近:习熟亲近。

    ③蒿兰同臭:蒿,蒿草,有臭味。兰,草名,有香味。蒿兰同臭比喻香臭不分,好坏不辨。

    ④郭氏所以为墟:郭国本是春秋时期的一个小国,被齐桓公所灭。齐桓公问郭国父老郭为什么亡,郭国父老说因为郭君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

    ⑤史鱼所以遗恨:春秋时卫国大夫史鱼临死前因未能规劝君王进贤而抱恨。【译文】

    贞观十一年,当时常常有宦官外出担任使者,他们欺瞒朝廷,胡乱上报情况,事情败露后,唐太宗非常生气。魏徵说:“宦官虽然卑微,但他们侍奉在天子左右,常常发表议论,容易使天子轻信,慢慢地,便造成很大的危害。现在陛下圣明,可以无此顾虑,可是为了子孙后代,不可不断绝这种祸患。”唐太宗说:“不是你,我怎么会听到如此中肯的意见呢?从今以后,宦官不可再担任使者。”魏徵事后又写了一篇奏书,进献唐太宗:

    我听说国君贵在表扬善事,贬斥劣迹,亲近君子,远离小人。如果善事得到发扬,那么君子就会为国效劳;贬斥劣迹,那么小人就会自行隐退。亲近君子,那么朝廷不会有劣政,远离小人,则不会偏听。小人并非没有微小的优点,君子并非没有小小的差错。君子小小的过失,是白玉上的瑕疵。小人那小小的优点,则如铅刀上锋利的地方。铅刀上那一点锋利的地方能工巧匠是不会看重的,这小小的优点不足以掩盖许多缺点。白玉微瑕,好的商人不会嫌弃,小小的斑点不会妨碍白玉整体的美丽。赞扬小人的优点,而认为这是对善的正确判断;贬斥君子的过失,而认为这是对恶的正确判断,这如同认为蒿草和兰花的香味一致,白玉和顽石的质地一样,是美丑不分,善恶不辨,这也是屈原投江自尽,卞和吐血的原因。如果认识了玉石的差别,蒿兰的不同,但不能进善退恶,也是不明智的,这也是历史上郭国之所以被齐国所灭、史鱼之所以抱恨终生的原因。【原文】

    陛下聪明神武,天姿英睿,志存泛爱,引纳多途,好善而不甚择人,疾恶而未能远佞。又出言无隐,疾恶太深,闻人之善或未全信,闻人之恶以为必然。虽有独见之明,犹恐理或未尽。何则?君子扬人之善,小人讦人之恶,闻恶必信,则小人之道长矣,闻善或疑,则君子之道消矣。为国家者,急于进君子而退小人,乃使君子道消,小人道长,则君臣失序,上下否隔,乱亡不恤,将何以治乎?且世俗常人,心无远虑,情在告讦,好言朋党。夫以善相成谓之同德,以恶相济谓之朋党,今则清浊共流,善恶无别,以告讦为诚直,以同德为朋党。以之为朋党,则谓事无可信;以之为诚直,则谓言皆可取。此君恩所以不结于下,臣忠所以不达于上。大臣不能辩正,小臣莫之敢论,远近承风,混然成俗①,非国家之福,非为治之道。适足以长奸邪,乱视听,使人君不知所信,臣下不得相安,若不远虑,深绝其源,则后患未之息也。今之幸而未败者,由乎君有远虑,虽失之于始,必得之于终故也。若时逢少隳②,往而不返,虽欲悔之,必无所及。既不可以传诸后嗣,复何以垂法将来?且夫进善黜恶,施于人者也;以古作鉴,施于己者也。鉴貌在乎止水,鉴己在乎哲人。能以古之哲王鉴于己之行事,则貌之妍丑宛然在目,事之善恶自得于心,无劳司过之史,不假刍荛③之议。巍巍之功日著,赫赫之名弥远。为人君者不可务乎?【注释】

    ①俗:风气。

    ②隳:毁坏。

    ③刍荛(chú ráo):割草打柴的人,这里代指百姓。【译文】

    陛下聪明神武,天姿英睿,爱护百姓,广开言路。能从各种途径选拔人才,但陛下喜好贤才却不善于选择贤才,痛恨邪恶,但还没能远离小人。并且,陛下言语毫不隐讳,疾恶如仇,听到善行未必全信,听到劣迹就认为绝无错误。虽有远见卓识,但臣恐怕陛下有些地方还有不妥之处。为什么呢?君子愿意表扬别人的善行,小人专门诋毁别人的缺点,如果听到劣迹就确信无疑,那么就会助长小人的气焰。听到善行就怀疑,那么君子会很失望。为了国家的利益着想,急于进用君子而斥退小人,结果反使君子受怀疑,小人得志,那么就会君臣失序、上下隔阂、国家混乱。哪里还称得上政治清明呢?并且,世俗之人,缺乏深思熟虑,喜欢搬弄是非。一般而言,我们把戮力同心做好事称作同德,把一起参与做坏事称作朋党。可现在清浊同流,善恶无别,把奸邪的人视为诚实正直,把同心同德的人称作朋党。被称作朋党的人,他们的言行就不被信任;被称作诚实正直的人,那么他们的一切都是可取的。这就是为什么陛下的恩德没有散布臣子中间,臣子的忠诚没有传达到朝廷上的原因。地位高的大臣们不敢矫正朝廷的偏差,地位低的臣子们又不敢指出来,于是这种做法就形成风气,对国家极为有害,这足以助长奸邪,扰乱视听,如果不断绝这种风气的根源,将贻害无穷。幸运的是,如今国家还没有出现大的祸害,这完全归功于陛下的深谋远虑,国政现在虽然有所偏差,可是必然能够改正。如果现在遇到小的祸害,不加以制止,任由其发展,将来定会悔之莫及,这样的话,既不能将社稷传给后代,又拿什么作为后世的楷模呢?扬善除恶,有利于人,以古为鉴,有利于己。照容貌,要用平静的水面做镜子;照自己的德行,要以前的圣哲作借鉴。如果能以古代圣明的帝王为自己的借鉴,那么自己行为的善恶就一目了然,何须史官的评判,何须百姓们的议论,帝王自然会功勋卓著,声名远扬。国君追求的不正是这样吗?【原文】

    臣闻道德之厚,莫尚于轩、唐,仁义之隆,莫彰于舜、禹。欲继轩、唐之风,将追舜、禹之迹,必镇之以道德,弘之以仁义,举善而任之,择善而从之。不择善任能,而委之俗吏,既无远度,必失大体。惟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欲求垂拱无为,不可得也。故圣哲君临,移风易俗,不资严刑峻法,在仁义而已,故非仁无以广施,非义无以正身。惠下以仁,正身以义,则其政不严而理,其教不肃而成矣。然则仁义,理之本也;刑罚,理之末也。为理之有刑罚,犹执御之有鞭策也,人皆从化,而刑罚无所施;马尽其力,则有鞭策无所用。由此言之,刑罚不可致理,亦已明矣。故《潜夫论》曰:“人君之治奠大于道德教化也。民有性、有情、有化、有俗。情性者,心也,本也;化俗者,行也,末也。是以上君抚世,先其本而后其末,顺其心而履其行。心情苟正,则奸慝①无所生,邪意无所载矣。是故上圣无不务治民心,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道之以礼,务厚其性而明其惰。民相爱,则无相伤害之意;动思义,则无畜奸邪之心。若此,非律令之所理也,此乃教化之所致也。圣人甚尊德礼而卑刑罚,故舜先敕契以敬敷五教②,而后任咎繇以五刑③也。凡立法者,非以司民短而诛过误也,乃以防奸恶而救祸患,检淫邪而内正道。民蒙善化,则人有士君子之心;被恶政,则人有怀奸乱之虑。故善化之养民,犹工之为曲豉④也。**之民,犹一荫也,黔首之属,犹豆麦也,变化云为,在将者耳!遭良吏,则怀忠信而履仁厚;遇恶吏,则怀奸邪而行浅薄。忠厚积,则致太平;浅薄积,则致危亡。是以圣帝明王,皆敦德化而薄威刑也。德者,所以循己也,威者,所以治人也。民之生也,犹铄金在炉,方圆薄厚,随溶制耳!是故世之善恶,俗之薄厚,皆在于君。世之主诚能使**之内、举世之人,感忠厚之情而无浅薄之恶,各奉公正之心,而无奸险之虑,则醇酽之俗,复见于兹矣。”后王虽未能遵,专尚仁义,当慎刑恤典,哀敬无私,故管子曰:“圣君任法不任智,任公不任私。”故王天下,理国家。【注释】

    ①奸慝(tè):奸诈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