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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庄子论天命(3)(2/2)

,惟命是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一种亲情关系,也是一种命的关系,是冥冥之中一种命里注定的关系。

    事情一定要发生,还不是命。事情一定要在这个时候发生,要以这样一种方式发生,并且这种发生给当事人带来至关重要的影响,这才是所谓的命。《德充符》篇讲:

    游于羿之彀中,中央者,中地也,然而不中者,命也。

    后羿是百发百中的射手,有鸟进入后羿的射程之内,而且正处于射程的中间的位置。比如后羿的射程是100米,这只鸟就处在离后羿50米的位置,那是肯定要被射中的。但是,它竟然没有被射中,那就是所谓的命。

    在庄子看来,人世间的种种大事大端,无不是命中注定的。既然是命中注定的,当然是人力所不能为的,也是人力所无法改变的。将人生的贫富、贵贱、生死、存亡,完全归诸于命,体现了对于外在不可知力量的一种无可奈何的态度。

    与命有关联的还有一个范畴:时。如果说,命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异己的、必然的力量与趋势,那么,时则是人力所无法左右的特定的社会发展状态,也就是所谓的时局、时势。命对人有着很大的影响和作用,时对人也有着很大的影响和作用。

    《秋水》篇讲:

    当尧、舜而天下无穷人,非知得也;当桀、纣而天下无通人,非知失也。时势适然。

    尧舜的时代不同于桀纣的时代。在尧舜的时代,天下所有的人都精神舒畅;在桀纣的时代,天下所有的人都很不得志。时势决定着人,时势不同,人的状态也很不相同。所以,人的贵贱会随着时代的改变而改变。今天的王侯将相,明日可能身陷囹圄。王侯将相的子孙,并不一定还可以成为王侯将相。唐代诗人刘禹锡有诗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