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五章(续)(1/2)

    “牧场和耕地就是国家的一对**”

    ——絮利①

    ①絮利(Sully,1560—1641年),法国男爵,他是亨利第四在内政、外交方面的顾问。

    田间劳动的组织

    “在同无经验的野蛮人比较之下,人们称颂我们农业方面的成就,对此加以赞赏。我们的愚蠢比我们无知的邻居少一些,难道这就是趋于完善了吗?虽然人们莫名其妙地说文明制度如何完善,可是它在不同的耕作门类中,例如在草原方面,却处在完全未开化的状态,而在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其他方面,尤其在水源和森林方面,我们还大大不如野蛮人。因为我们不限于象他们那样听任森林荒芜,不加开垦,而且我们还滥加砍伐、糟塌,这样就使水土流失,山坡光秃和气候变坏。我们使水源枯竭,暴风雨增多,这种罪过从两方面破坏水土体系的秩序。我们的河流经常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极端,从水位的突然暴涨一变而为长时期的干涸,因而引起周期性的破坏。①河里只能养很少量的鱼,而人们还竭力捕捉小鱼,以致使鱼的数量只达到河流所应繁殖的十分之一。由此可见,我们在管理水源和森林方面是不折不扣的野蛮人。

    ①试回想一下罗讷河与索恩河的泛滥及其可怕的后果。——原注

    “另一方面,每个人都希望从自己的土地上收获他所必需的消费品,就在一块土地上密植二十来种作物,而那块土地最多只能容许这个数目的一半。一个农民要在那只利于种植谷类作物的土地上杂乱地种上小麦、葡萄、卷心菜、萝卜、苎麻和马铃薯。其次,整个村庄把本该种植各种不同作物、却又不能加以照顾使作物免被偷窃的一些边远土地专门划出来种植小麦。

    “在和谐(应读作公有制)的条件下,耕作安排将完全按土地性质而定,而且没有什么东西会妨碍分配给每个人以适合于他的土地。为此,每类作物应同其他作物交错种植。例如,花坛和菜园原是安置在我们住宅区或距离住宅不远的地区的两个园地,这两种作物在公社内将不集中在宫殿周围和靠近宫殿的地区;这两种作物要在乡村中成行地或成丛、成段地来培植,而一直通到田间、果园、草地和森林中,因为这些地方的土壤适宜于种植这类作物;距离宫殿较远的果园也是如此,在宫殿的附近要有一些集中种植点,有一些小灌木和果树的行列通到菜园之内或安排在花卉和蔬菜的行列中间。”(傅立叶)

    这段引文的第一部分是对我们当前的种植秩序的一个十分正确的批评;第二部分则仿佛就是为我们的统一公社而写的。我们平等人在所有自己的各种工作中,是会避免我刚才指出的荒芜土地和伐尽树木这两种极端的。他们不仅不会去重蹈许多民族的覆辙,把繁茂的自然界摧残到这种程度,①以致在很漂亮的乡村中间造成泥泞的沼泽,而且是将会经常运用各种技术和科学措施,来日益改进和美化全部土地。

    ①欧洲南部树木之被人伐尽,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个人利益的想法作祟之故;投机分子仅仅看到眼前利益和所得的利润;他完全不关心在他的这一代人以后将会怎样;就这方面来说,他跟森林中的野蛮居民并没有什么两样。野蛮居民为取得一棵树的树枝,一开始就把树干砍倒。——原注

    至于调整和改进农业劳动条件的方法,将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每个人都将愉快地响应劳动指挥员向一切健壮公民发出的号召,自由地参加到某一农业劳动部门中去,从事园艺或农耕,等等。而劳动的极度细致分工,使所有的人都能够从事多种多样的劳动,从而增加劳动的吸引力。除此之外,加上牲口的更好利用,劳动方法和工具的改进,以及由于公有制度的潜能而实现的闲散现象的彻底消灭——所有这些良好的改进也将大大地减轻每个人的劳动。但是,最后彻底完全改变我们的农业体系、赋予它以充满吸引力的结构的,是新机器的发明,以及科学在新制度下必将使这些机器达到的完善程度。在新制度下,下述一切都将不断地促进才华的解放和成长,如:教育、余暇、公众的尊重、学习本身的吸引力、我们全部器官更正常和更和谐的发展、特别是对于未来的信心。因为如果没有这种信心,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完全属于自己,因而顶多只达到从属于卑微的观念!

    凡是参观过我们大工业工厂的人,都能够判断人已经能够取得何等奇妙的成果!当什么也不再左右他的智力活动的时候,当他能把自己的智慧完全贡献给真正有益的事物的时候,又会发生什么情况呢?

    不久前,《土伦人日报》把一位前任皇家近卫军军官发明新发射弹的消息作为奇迹加以颂扬。根据该报的描述,这是一种烈性炸弹,内中能够容纳各种各样的炮弹:燃烧弹、爆炸弹、火箭弹,等等,等等。这种炸弹会在其所投掷的地方造成惊人的破坏。

    这种杀人凶器的成就,需要发明家运用多少办法或者付出多少脑力啊!……

    让别人去大肆夸赞这类发明吧;至于我,我只能谴责乐于刺激科学去取得如此有害的成就的社会制度!我觉得,这个为和平服务的设计(制造新的机械镰刀),是更光荣、更值得鼓励的;《学界回声报》上个月曾报道了这件事,认为这是完全可能而且很容易实现的发明。依照《回声报》所阐述的设计(我这里略去一切详细情节),一个人驾一匹马在一天之内就可收割或收获三百六十公亩这样广大面积的作物。

    而在公有制度下,还会有多少类似的别的发明很快地接踵而来啊!农业法就其精神来说,在于不断力求迅速地消灭耕作中还存在的疲劳和不卫生的最后残余。为此,人们将不惜任何代价。任何巧妙的发明都将立即加以应用。

    例如,至目前为止,除了劳动过度之外,被认为是农业最致命的弊病无疑是:农民还受着许多恶劣气候的影响。在公社内,这种最后的缺陷将完全消除。因为:一、劳动者可自由决定选择最适宜的时间去从事自己的一切工作;二、他们可按需要自由乘坐带篷或敞篷的车辆到田间去;三、所有农活都将在可以移动的防雨的大帐篷下进行,同时这种大帐篷还具有一切合乎理想的优点:光亮、通风、甚至有取暖设备。不过后一种设备是很少有的,因为需要冬天从事的农活不多。

    有些人肯定会对这后一种革新提出异议,他们会把这称作是稀奇古怪的设施,因为对于不学无术的人来说,这样做,远比花费力气去认真深究和钻研任何事物毕竟容易得多。但是,几声任性的而且往往是带有私心的吵嚷,对我的意见提不出任何反对的论据,又能够证明什么呢?

    “在帐篷下耕地,这是何等荒诞啊!哪里去找所需要的许多麻布呢?”

    你们的目光是多么短浅啊!难道增加或减少某种消费品的生产不是由负领导责任的主管机关来决定的吗?你们是否正确地比较过支出和收入呢?当土地分散状态不复存在时,在每块管理地依次耕种和收割就会很容易进行,因而,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