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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民主与“议会清谈馆”(1/2)

    一、直接民主的理想,来自《法兰西内战》

    一个人,要民主,又被“议会清谈馆”、“国家消亡”等等唬住了,当然不免向往直接民主制。他认为,这种民主制,应该是从基层开始的,采取公社形式的,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即使要派代表(可不是代议士,虽然在英文中代表和代议士都是Represent),也必须是可以随时被选民撤换的;又这个代表机构,必须是真正的主权机构,等等。

    不过,直接民主的概念,其实是西方文明的产物。所以,有必要从西方史的演变来看一看他们究竟怎样搞的。《法兰西内战》中的公社制,是西方文明的产物。看一看他们现在议会政治和政党制度怎样演变过来的,它和直接民主制的递嬗关系如何等等。

    还想讨论一下更切近我们的当代的问题。

    1、雅典是直接民主的原型。

    据亚里士多德的《雅典政制》,雅典有九个执政官,其中一个首席执政官。他们都是无给(无薪俸)职。

    雅典除元老院外,没有类似部局会之类的常设官僚机构(英语Bureau就是局,机构;Bureaucracy,官僚政治,就是由这些雇员组成的机关统治的政治,以相对于由元老院之类的议会直接统治的政治)。整个雅典城邦,只有极少数几个打更的、通讯员之类由公家养活的公务员。军队由自己出资装备的公民——民兵组成;将领,临时推举;执政官中有一人是大将军,战时统率军队。

    其所以如此,是因为雅典民主,其实是贵族政治——商业贵族及其子弟有钱,从政是体面事情。

    不过,当政既然要经过选举,就必须有受选民(他们可并不都是贵族,极大多数是自由工商业者和自由农民)欢迎的政纲。当政时期干得不好,下次就选不上。雅典还有一种有趣的贝壳放逐法。一个政治家,给公民大会判决为有僭主的野心的时候,尽管他打仗打胜了,从政成绩很好,也可以加以放逐——赶出雅典,并不杀头。

    雅典在和斯巴达打了一次筋疲力竭的战争(伯罗奔尼撒战争)以后,衰落了。亚力山大从马其顿统一了希腊(至少有二三十个雅典这类的城邦),一直打到阿富汗,建立了大帝国。后来这个大帝国分裂成几个帝国,不过这些帝国,都是凭借希腊文化统治东方民族,是彻底东方**主义的。

    2、罗马兴起得晚,它深受希腊文化的影响。有历史的罗马城邦,只经历了短期的王政就实行了雅典式的民主。这有元老院,选出两个执政官(现在的圣马力诺这个小共和国还有共和罗马的遗风),任期二年。作战,由执政官当统帅。大政方针,全由元老院决定。军队,也由自行出资装备的公民军组成。罗马人还有一种“法律呆子”脾气,大小事情都要通过元老院用立法形式来确定。我国解放以前的大学法学院,有一门必修课罗马法。契约、债权债务、所有权,他们都咬文嚼字地订成法律,如此等等。

    共和罗马只有现在罗马城及其周围一小块地方,所以它也是城邦。罗马人好战,虽然罗马城还被高卢人攻破过,不过它终究先是征服了全意大利,后来和迦太基(现在的突尼斯地方,由腓尼基人组成的一个商业国家,腓尼基人是犹太人同族,老家在黎巴嫩的西顿、推罗等处)打了几十年生死存亡的仗,直到这时候,罗马还是城邦共和国。不过征服中的俘虏越来越多,原先都是自耕农民的公民,现在专门打仗去了,分到奴隶的人成了奴隶主。贫穷又不打仗的公民,共和国免费发给粮食,逐渐成了彻底的寄生阶级。可是他们还有选举权,打仗发了财的统帅们对他们施舍。共和罗马就这样准备了帝国罗马。

    打胜了迦太基以后,罗马征服了现在的法国、西班牙、希腊、巴尔干全部、小亚细亚、埃及、北非,把地中海周围都统一起来了。征服和防守征服的土地,使军队成为雇佣军(原来是公民军),它造成了军阀,军阀自然变成皇帝。不过,罗马的皇帝还由元老院选举,事实上有世袭制。皇帝却从来不敢说他“富有四海”,不敢说他统治下的人民都是他的臣妾。甚至,拉丁文的Emperor,不过是“掌军政权的人”,不是“主人”。皇帝称为“主人”,那已是西罗马帝国接近灭亡的时候了。

    至于4世纪以后的东罗马帝国,即拜占庭帝国,那是长久承袭了东方**主义的。所以,马克思称之为“没落帝国”。

    二、中世纪的欧洲,它怎样转变到“宪政时期”的?

    罗马的灭亡,是由于蛮族的入侵。蛮族是日耳曼诸族。经过一些变迁,他们实行了孟德斯鸠所称的“等级君主制”。这就是说,君王对所属诸侯(诸侯对从属他的小诸侯和骑士也一样)相互间有比较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上面不得侵犯下面的权利。初期,君王和诸侯一样,靠他自己的庄园的农奴来供给,而且,直到后来根本没有普遍全国的“田赋”。农奴只对他所属的长上负有贡献和徭役的义务。军队,是由封建骑士组成的骑士军队,所以中世纪欧洲历史上,从来没有“坑长平降卒40万”那样的事,最大的军队也不过几万人。

    据英国的梅因考证,这种等级君主制,是蛮族在作为罗马帝国的邻人和雇佣兵的时候,从罗马法的契约观念那里脱胎出来的。十七八年前,我惊讶卢梭怎么写出他的《民约论》(全译应作《社会契约论》),后来懂得,那不过是他们历史传统的结果。

    中世纪西方城市也不同于中国的城市。中国的城市,历史上最早是朝廷所在地。手工业是王室的,同时在法律上是皇帝的私产。汉武帝时,城市的税收进入少府(帝室的财库,不是帝国的财库)。西方的城市,是由向封建主付钱赎买了他的农奴身分的自由民自治的,公社(Comune;Communism,其实是公社主义)是城市的政治组织形式。它们对谁也不担负什么义务。它得防卫自己。它本身好像是一个城邦。

    十四五世纪以后,在我们熟悉的英、法大革命以前,西方经历过一段开明**主义时期。那些有名无实的国王,要统一民族国家,削弱诸侯的独立性,他们所依靠的办法有几条:(1)组成等级会议;(2)和城市联盟来巩固王权;(3)对外作战;(4)把诸侯弄到宫廷里等等;逐渐统一军权和政权。直接的征服(即王室消灭诸侯,使之“郡县化”),是有的,不过,这显然不是主要手段。

    这样,议会制度就逐渐形成起来。

    英、法的大革命当然是重要的转折点,不过,若没有以上的历史背景,那些革命也还是不可理解的。

    三、议会的渊源及其演化

    议会,是在等级君主制的根子上长出来的。最初的英国议会,只有一个等级:诸侯。有名的大宪章,是英国诸侯反对国王违反惯例、侵犯诸侯利益,起来造反所争得的王室对诸侯的“不侵犯诺言”。城市生长起来了,商业发达了,关税成了王室的收入了,王权利用城市来搞统一。议会的成员,从诸侯这一个成分,扩大到包括城市代表,逐渐地,议会就成了“和平的”阶级斗争的集中舞台。“战争是政治的继续”,也可以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议会内争取不到妥协,就在议会外用战争来决定问题。17世纪的英国革命和18世纪的法国革命,议会都是斗争的中心。对比中国的历史,这又是中国人所不能理解的。

    议会的演进史,是其所包含的成分逐步扩大、民主权利逐步下移的历史。这就是说,开始只不过是等级君主制下封建的权利义务关系,最后成了民主政治唯一实现途径的议会政治,封建君主和诸侯的斗争,本来和农奴毫不相干。但是少数特权人物之间的斗争,只要它是遵循一定的章程,而并不完全通过暴力,只要这种斗争的每一个方面,按照这种章程,必须力求取得群众的支持,它就势必要发展成为议会政治。举一个例,英国大宪章,因为诸侯不许王室向他们非份勒索,规定朝廷要征收钱款必须取得议会同意,从这里就发展出来“不出代议士不纳税”的口号。开始,它成了资产阶级的斗争武器,逐渐扩大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号召。这在中国也是不可想象的。中国只有“迎闯王,不纳粮”,从来没有过“不出代议士不纳税”的口号,现在还是没有。

    议会的演进史,又使民主政治演进到不同于城邦直接民主的代议政治。城邦的直接民主,行政权立法权、统一于公民大会和元老院,没有“朝廷”和“行政机关”与议会之间的对立。现在,议会是在诸侯对抗王室中成长起来的,议会代表立法权,而“朝廷”代表行政权。孟德斯鸠把它系统化为三权分立的宪政制度。

    有一个具有立法权的议会,势必要演化出政党来。通过一个议案时的赞成派,演化成为执政党,反对派演化成为反对党。也唯有一个有立法权的议会,才使政治和政策,成为公开讨论的对象。否则的话,政治和政策,永远是由“时代的智慧和良心”躲在警卫森严的宫廷里作出决定。

    四、英国革命、法国革命中的议会

    英国革命以前,英国议会已经存在了好几百年了。革命中王党和革命党的武装斗争,是议会中的政治斗争的延续。克伦威尔之成为革命军的统帅,以及后来成为“护国主”,都是议会任命的。虽然克伦威尔的独裁,事实上消灭了议会。“光荣革命”以后,英国议会实际上取得了全部政权,王室不过是傀儡。

    不过,直到1832年以前,英国议会实际上是贵族把持的。作为议员,是土地贵族的特权,王党由贵族组成,民权党也由贵族组成。后来的历史家说,19世纪及其前,英国资本主义猛烈发展时期,资本家的任务是打算盘,挣钱。大官、将军、大使以至其他权势职务,全由贵族包办。

    和这种怪现象同时发生的是法国革命中议会的变化。大革命初期的议会,是英国式的。到国民公会-公安委员会时期,国民公会集立法权和行政权于一身,它是古罗马式的、由代表组成的直接民主机构了。

    达到这一步,通过了恐怖主义。那是真正革命的,和当时死气沉沉的英国议会来比较,尤其如此。

    不过,国民公会时代,其实为拿破仑皇帝铺平了道路。也许应该说,是巴拉斯的反动,而不是革命的国民公会给拿破仑效了劳。不过,我们也可效法鲁迅“娜拉走后怎样”的口吻,问一下,罗伯斯比尔不死,而且彻底胜利了以后怎样?也许,答案是罗伯斯比尔自己会变成拿破仑。不过这个拿破仑也许不会称帝,不会打算建立一个世袭的皇朝。也许,区别只不过是这一点点。这种区别在现代来看,无关重要。希特勒说过,皇帝(红胡子腓特烈)建立第一帝国,宰相(俾斯麦)建立第二帝国,士兵(他自己自称为社会主义者,不过是国家社会主义。戈培尔曾经是一个地道的马克思主义者)建立第三帝国云云。

    五、直接民主是复古,事实证明直接民主行不通

    其实,1789年议会转为国民公会是复古。马克思说过,历史总要出现两次,第二次是讽刺剧。法国大革命时代的风尚是要复共和罗马之古,亦即复直接民主之古。《法兰西内战》倡导直接民主,一方面是要消灭异化,一方面也是复古——复公民大会之古,也是复共和罗马之古。

    如果用一种客观的批判的眼光来读《法兰西内战》,为“新法兰西政制”描绘一幅图画,你会看到:

    1、它主张法国各城市都组成巴黎公社式的公社。一切城市公社,都是直接民主,决非代议政治的。乡村怎么办,说得很含糊。直接民主,当然不存在执政党和反对党。那么,像1870年的公社内部也存在过政策互有区别的政派,它们相互关系如何?是不是也像罗伯斯比尔一样,反对派都归入反革命派,加以消灭?

    2、它主张,共和国是各公社的自由联合体。共和国要不要一个中央政府?如果要,今天我们聚讼不休的条条块块问题如何解决?《法兰西内战》显然主张彻底的“块块主义”。那么“块块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尤其如果彻底消灭私有制,“块块之间”的产品交换怎么办?按《反杜林论》,块块之间的交换决不可以通过货币,那么通过什么?

    3、《法兰西内战》主张,自大革命以来,历经两个拿破仑皇朝建立起来的官僚机构要彻底打烂(今天人们对于“彻底打烂旧政权机构”的意思,作了彻底的歪曲),要恢复雅典时代的简直没有行政机构的作法。你想想,行吗?

    4、取消常备军。这事实上是恢复雅典和共和罗马的、民兵的、公民的军队。行吗?这个主张,现在苏联和我国,只在“民警”这个词上留下了痕迹。可是,“民警”,难道是马克思的不领饷、轮流义务服役的民兵的原意吗?

    现在人们读《法兰西内战》,对《法兰西内战》究竟说了些什么,历史渊源如何,并不去探究,甚至一概不知道。至于拿它跟现实生活对照一下,用批判的眼光来观察它究竟行不行得通,当然更是无从谈起了。

    六、考茨基的争论

    考茨基说,当代行得通的民主,只能是保留行政机关(亦即保留官僚机构)实行代议政治,还要让反对派存在。

    考茨基是和平过渡论者,他的和平过渡论,事实上给希特勒准备了第三帝国。他错了。

    列宁强调直接民主的无产阶级专政,夺取了政权,扫荡了沙皇政治的污泥浊水,他对了。他和考茨基之间的区别,是无畏的革命和胆怯的庸人之间的区别,这是无疑的。

    问题还在“娜拉走后怎样”。列宁相信直接民主,他甚至有充分的勇气,在布列斯特和约订立之后,解散了全部军队,用赤卫队(亦即公民的民兵的军队)代替常备军。他说,“机关”,不过是会计和打字员,可以由无特权的雇员组成;他说,群众的统计监督可以代替企业管理和政府阁部。列宁的计划委员会是由技术专家组成的,它不是什么经济管理机构。

    实行的结果是:

    苏联的军队是全世界最大的一支职业军队;

    它的官僚机构是中国以外最庞大的机构;捷尔任斯基的契卡成了贝利亚的内务部;

    以工厂苏维埃和农村苏维埃为基层的直接民主制,列宁生前已被工厂的一长制所代替;一切权力归苏维埃嬗变为一切权力属于党,再变而为一切权力属于斯大林。

    七、一段美国史

    饶有兴味的是美国开国以后的一段历史。华盛顿是一个大地主,只因为大陆会议实在没有别人可以带兵,他才成了总司令,而战争确实也是艰苦卓绝的。英军打败了,康华利投降了,华盛顿部下的将领,还有他部下的一个政治家,汉密尔顿要拥戴他为国王,华盛顿坚决拒绝,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