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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前卫已死——1950年后的艺术(2/2)

见大巫、不堪一比吧。

    至于古典音乐,老风格的日走下坡,也被外表的欣欣向荣所蒙蔽;因为演出的人数及场次虽然大增,演出的剧目和曲目却始终限于古典作品。1950年后创作的歌剧新剧目,有多少出在国际或本国的剧目中奠定地位?事实上世界各地的歌剧,一直在不停地循环重复演出老戏,它们的作者当中,最年轻的一位也出生于上一世纪的1860年。除了德英两国而外——亨策(Henze)、布瑞顿,以及最多再加上其他两三位——一般作曲家根本很少尝试创作大型歌剧。而美国人,如伯恩斯坦(Leonard

    Bernstein,1918-1990),则偏爱风格比较不那么正式的另一类型:音乐剧。此外,除了俄国人外,如今世上还有多少作曲家在谱写曾在19世纪被称作器乐演奏之王的交响乐?音乐天赋依旧很高、音乐人才仍然充沛的今天,这些人才却纷纷放弃了传统的表现途径——虽然古典音乐,在“高雅艺术”市场上依然占有支配的地位。

    19世纪另一项艺术类型——小说,显然也有类似的全面退却迹象。不错,小说依然在大量地生产着,并且被人购买。但是,我们若要为本世纪下半期的文学界,仔细寻找其中的伟大小说及伟大小说家——那种以整个社会横剖,或整个时代历史纵深为主题的作品及作者——却得向西方文化中心地区的外围勘察——唯一的例外,恐怕又是俄国。随着索尔仁尼琴早期作品的问世,小说再度浮上台面,成为俄国作家整理其斯大林经验的主要创作方式。俄国而外,小说的伟大传统则在几处西方文化的边陲地带出现,如西西里的兰佩杜萨(Lampedusa),其作品《花豹》(The

    Leopard),南斯拉夫的安德里奇(Ivo Andric)、克尔莱札(Miroslav

    Krleza),以及土耳其等地的作家。至于拉丁美洲,当然更可以找到它的踪迹。50年代以前,此地的小说除了在作者本国以外,在外界都默默无名。可是自此开始却脱颖而出,蜚声鹊起,从此紧紧地抓住了文坛的注意焦点。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A

    Hundred Yearsof Solitude)这部立即被全球公推为传世杰作的伟大小说,就来自哥伦比亚,一个小到连发达国家受过教育的人,都很难在地图上指认的国家——直到它与可卡因连为一体相互为伍为止;可是它却为世人创造了一部伟大作品。而犹太裔小说的地位,在多国境内也值得注目——尤以美国和以色列为著——它的兴起,或许反映出犹太民族在希特勒荼毒下遭受的创痛至深。这一份惨痛的创伤经验,犹太作家感到自己必须直接或间接地面对和克服,才能有所交代吧。

    高雅艺术及古典文学的没落,自然并非出于人才的凋零。就算我们对天才及奇人在人世间的分布变化不甚了然,却可以很有把握地假定,时至今日,促使这些人才显示其天赋的原因,已经发生相当剧烈的变化。其表现的渠道、动机、形式,以及刺激,也都产生巨大变化。古典的没落,实在不是因人才供应的减少。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今天的意大利托斯卡纳人,才艺便没有以前出色,我们甚至也不可以假定,他们的审美趣味,必不及佛罗伦萨文艺复兴时期的中古世纪。归根结底,今天的艺术人才,根本放弃了寻求表达的旧方式,因为新方式已诞生,其吸引力更甚,报酬更丰。正如年轻一代的“前卫”作曲家——即使早在两战之间的年代——如奥瑞克和布瑞顿,即可能受不住诱惑,改替电影配乐而不为弦乐四重奏作曲。而绘画上的许多细节,如今已被照相机的胜利取代,以时装的展示为例,便由照片完全代替,再无须劳动画笔细描。至于连载小说,在两战之间即已濒临死亡,进入电视时代,更全面投降,将让位予屏幕上的连续剧。而电影,更取代了小说和戏剧的双重地位。因为在工厂式的好莱坞大制作制度沦落以后,新一代的电影不但容许个人才情更大发挥,而且有大量的电影观众,回归于各自家中的电视机前,先是收看电影节目,接着观赏录像带。在今天的文化社会中,若每有一位热爱古典文化的人士,可以从不过五名依然在世的剧作家中,正确地说出两部舞台剧的作者;相对地,就可以找出50名电影迷来,能够如数家珍,背出一打甚至一打以上导演的重要作品。事实上这是理所当然,再自然也没有的结果。唯一仍在挽救传统艺术类型,使其不致进一步快速坠落的,只剩下旧式“高雅文化”所伴随的社会地位了。

    然而,眼前还有两项更重要的因素,也在破坏着古典艺术的高雅文化。其一,是大众型的消费社会在世界各地大奏凯歌。自60年代开始,与西方世界的人们如影随形的画面——在第三世界都市地区也与日俱增——从生到死,全是广告和表现消费文化、致力大众商业娱乐的各色事物。商业性流行音乐的声音,充斥于都市生活的空间,弥散在户内户外。与这种无所不在、无孔不入的渗透比较,所谓“高雅艺术”的冲击,即使在那些“最有文化修养者”的身上,恐怕至多也只能间歇接触、偶一为之吧。何况又有科技的进步,使得声光画面更上层楼,使得一向以来,作为高雅文化作者写就的言情小说;专攻男性读者的各类恐怖小说;或在这个一切解放的时代里,一些色情文学或黄色作品——还能在职业、教育或其他学习目的以外找到阅读意义的认真读者,在今天已成为少之又少的稀有动物。教育的革命,虽然在名目上大大扩增了受教育的人数,可是实际的阅读能力,却在许多理论上应该全民识字的国家里日见低落。因为印刷文字,已经不再是一扇大门,可以让人进入那超越口耳相传阶段以外的广大世界。50年代以后,甚至连西方富有国家受过教育者的儿女,也不再像其父母一辈,那么自然地亲近书籍了。

    如今支配着西方消费社会的文字,再不是神圣经书,更非凡人作品,却是商品——或任何可以金钱购买之物——的品牌商标。它们印在T恤上,附在其他衣物之上,宛如神奇的护身符般,使穿者好像立登龙门,在精神上取得了这些名牌所象征并应有的生活方式(通常属于一种年轻有活力的青春形态)。而成为神祇偶像,受到大众消费娱乐社会膜拜的,则是明星与罐头。难怪在50年代,在消费民主社会的核心重地,一群执当时牛耳地位的画家,会在这些偶像的制造者面前俯首称臣。因为比起旧有的艺术形式,后者的威力实在非凡。于是“波普艺术”的画家们——沃霍尔(Warhol)、利希腾斯坦(Lichtenstein)、劳申伯格(Rauschenberg)、奥尔登伯格(Oldenburg)——开始以无比的精确度,以及同样无比的麻木,全力复制美国商业大海的视觉装饰:汤水罐头、旗帜、可口可乐瓶、玛丽莲·梦露。

    以19世纪的定义而言,这种属于“匠人工艺”(art)的新时尚自然难登大雅之堂。但是其中却正证明大众市场所以称雄的基础,不但建立于满足消费者的物质需要,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基于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要。长久以来,广告代理商就已经模糊地意识到这个事实,因此在他们发动的广告宣传中,推销的并“不是牛排,而是烤牛排的滋滋香味”(not

    the steakbut the sizzle);不是香皂,而是美丽的倩影;不是一罐罐的罐头汤水,而是一家人用餐的其乐融融。50年代越来越明显的一种趋势,即在这类广告手法,具有一种可以称之为美感经验的层面,一种制作者必须全力以赴、竞争提供的普通群众性创作活动(偶尔或带有主动性的创造,多数时候则属被动性)。50年代底特律的汽车设计,带有太多的巴洛克装饰线条,就正是基于这项观点。60年代,有一批优秀的文评家,开始深入探讨在此之前一直被贬斥为(商业艺术),或毫无美感层次的创作活动。换句话说,就是那些真正吸引街头凡夫俗女的玩意(Banham,1971)。而老一派的知识分子,现在愈来愈被形容为“精英分子”,他们过去一向瞧不起平凡大众,认为后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大公司大企业要他们相信的东西(“精英”一词,于60年代为新一派的激进主义热情采纳)。然而50年代的降临,却借着“摇滚乐”的胜利凯歌,最戏剧化地证实了大众自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至少,可以认出自己喜欢的东西(“摇滚”之名,原是青少年语,来自北美黑人聚居文化圈内那些自成腔调的都市蓝调)。靠摇滚乐大发其财的唱片工业,并不是摇滚流行的创造者,更从不曾策划摇滚的诞生;它们只不过是从首先发现摇滚的业余者及街角小店手中,把它接收下来罢了。在这个过程当中,摇滚乐自然受到一些腐蚀作用。“匠人工艺”(如果可以用这个字眼形容)的精髓,被视为来自泥土本身,而非泥土之中开出的奇花异果。更有甚者,随着民粹意识同为市场和反精英激进主义共同拥抱,重要的已经不在如何分辨好坏,或区分繁简,却在看出哪一种艺术吸引的人比较多,哪一种吸引的比较少。在这种新思潮的冲击之下,旧有的艺术观念自然没有多大空间可以容身了。

    但是除此之外,另有一个破坏高雅艺术更大的因素,即“现代主义”的死亡。自从19世纪晚期以还,不以实用为目的的美术创作,即在现代主义的提携下得以扶正。而“现代主义”更为艺术家们提供了打破一切限制束缚的有力辩白。创新,是现代主义的真精神。借科技以为譬喻,所谓“现代”(modernity),即暗地假定艺术也是进步式的,因此今日新潮,一定胜于昨日旧风。于是循此定义,现代艺术是“前卫”者的艺术(“前卫”一词,在19世纪80年代开始进入艺术批评语汇),也就是少数人的艺术。在理论上,有朝一日必将能夺得多数人艺术的地位;可是在实际上,却由于尚未多数化而沾沾自喜。不论其特定的形式如何,基本上“现代主义”是对19世纪资产阶级自由派趣味及旧习的反动,包括社会与艺术两方面。同时也基于一种认识,认为有必要为科技上与社会上都已经发生惊天动地大革命的20世纪,创造一种比较合适的艺术形式。简单地说,英国维多利亚女皇、德皇威廉,或美国威尔逊总统御下的旧日艺术,根本就不适合现代人的身份和趣味(参见《帝国的年代》第九章)。理想上,这两项目标可以相辅相成,如立体派,即是对维多利亚画派的驳斥,也是一种取代这种旧画风的新途径,同时更是一组由还其本我的“艺术家们”所创作的还其本我的“艺术作品”。但是在实际上,两项目标却不见得同时发生,正如很久以前,杜尚的便壶和达达艺术精心传递的艺术性虚无主义,即已证实此论的不实。这些东西,并不打算被视为任何艺术,事实上根本就反艺术。但是在理想上,“现代派艺术家”又以为他们在20世纪所寻找的社会价值,与将之诉诸文字、声音、图像的方式应当自然融合汇流;正如它们在现代派建筑上斐然的成果一般。因为现代的建筑,不正是一种以适合社会乌托邦理想的形式,将社会乌托邦体现出来的建筑风格吗?但是在这里,形式与实质却再度缺乏合理的逻辑联系。比方说,为什么柯比思耶建造的“辉煌城”(cite

    radieuse)内的高楼,就一定得是平顶,而不是斜顶的呢?

    然而,正如我们所见,“现代主义”曾在本世纪上半期发挥过极大作用。当时,其理论基础的薄弱处还为人所忽略;其应用公式在发展上的局限性也尚未为人完全测试(如十二音阶音乐、抽象艺术等);而其质地织造,也还不曾被内部的矛盾与潜在的罅沟所断裂。已过的战争、现存的世界危机、未来可能爆发的世界革命,种种经验,使得前卫派的创新,仍然与社会的希望紧紧熔铸在一起。反法西斯的岁月,延后了反思的时刻。现代主义依然属于前卫,依然列身对立面,只有工业设计界和广告代理界将它纳入主流。现代主义,尚未成为正统。

    除了社会主义政权之外,现代主义之风,随着对希特勒的胜利也吹遍全球。现代派艺术与现代派建筑风靡美国,于是大小画廊,与素有名望大公司的办公室里,便挂满了这一类的作品。美国城市的上班区,充斥着所谓“国际风格”的象征符号——细长的长方盒子条条竖立,直上云霄,但是那扁平的楼顶,倒不像在“摩天”,反似削平了脑袋以“顶天”。有的姿态优雅,如密斯范德罗厄的西格拉姆(Seagram)大楼;有的徒有其高,如纽约的世界贸易中心(两楼都在纽约市)。美国的这股新趋向,在旧大陆也受到几许相随,而现在众人都倾向将“现代主义”与“西方价值”等同观看。视觉艺术上的抽象主义——所谓“非造形艺术”(non-figurative

    art)——与建筑上的现代主义,遂成为既有文化景观的一部分,有时且成为其中的主调。甚至连在两股风气似乎已行停滞的英国,此时也有死灰复燃之势。

    但是60年代末期起,对现代主义反动的现象开始愈为明显;到80年代,在“后现代”(post-modernism)的标签之下,这股风气变得更加时髦起来。“后现代”其实说不上是一种“运动”,它的精神,在于拒绝现有的任何艺术评价标准;事实上,根本拒绝任何标准存在的可能。“后现代”,在建筑上首先亮相,便是在摩天大楼顶层盖上18世纪新古典奇彭代尔式(Chippendale)的山形墙尖顶。最令人感到刺激的,乃是向现代派挑战者不是别人,竟就是“国际风格”一语创始人之一的约翰逊(Philip

    Johnson,1906-)本人。眼前尽是随意线条的曼哈顿(Manhattan)的天际轮廓,在批评家的眼里,原是现代城市景观的标准模型;如今他们却发现原来那全无结构的洛杉矶市,才有其优点存在。放眼望去,只见有细节,却没有形状;这真是“各行其是”者的天堂乐园——或许是地狱。而现代派建筑外表上看来也许毫无理性可循,事实上却始终遵循着美感道德的法则行事。但是反现代兴起了;从此开始,什么规矩都没有了。

    回首现代派运动在建筑上的成就,实属有目共睹。自从1945年以来,在它名下的建筑,包括将世界连成一家的飞机场,还有工厂、办公大楼,以及许许多多依然待建的公共建筑物——第三世界国家的首都,以及第一世界里的博物馆、大学和戏院。当60年代,全球大兴土木,纷纷重建它们的都市时,也是由现代主义发号施令。此外,由于现代派建筑在材料工艺上的创新,可以于短时间内兴建起大批平价住宅,进度既快,成本又低,于是连社会主义国度的地平线上也出现了它的芳踪。现代主义无疑造就了相当数目的美丽建筑,有的甚至可列入不朽杰作。丑陋者也不在少数,最多的却是毫无特色缺乏人性的蚂蚁窝。而战后现代派在绘画雕塑上的成就,相形之下,就逊色很多,而且其表现也往往比两战之间的前辈差劲。试将50年代巴黎画派的作品,与20年代同派的画作并列,两者孰优孰劣一望可知。战后的现代派艺术,是一系列用愈来愈穷急的伎俩,以求在瞬间建立个人特有风格的商标;是一连串沮丧与放弃的显示(在“非艺术”洪流的袭击之下,旧派别纷纷灭顶——如波普艺术、迪比费(Dubuffet)的涩艺术(artbrut)之类);是胡涂乱抹,以及与其他种种残余剩屑的拼凑组合。或者说,是将那种纯为投资目的而制作的“艺术”以及此类艺术的收藏者,一并降至可笑境地的荒谬手法。比方说,在一棵砖或一堆土上,加上一个人名即成——是之谓“最小主义艺术”(minimal

    art);或为避免艺术成为一项商品,故意掐短它的寿命,以去除其永久性——“行动艺术”是也(performanceart)。

    于是便从这些林林总总的过火“前卫”中,嗅出了现代派的死亡气息。未来不再是他们的了,不过到底会是谁的,也没有人知道答案。但是他们却知道,自己的边缘地位,比前更甚。而且,论概念的表达与理解,老与那些只以赚钱为目的者靠科技达到的惊人效果相比,现代派波希米亚画室实验的形式创新,根本就只是小孩子过家家。未来画派(Futurism)在画布上对速度所作的描摹,怎堪与真实速度相比?甚至只消在火车头驾驶台上架起一台摄影机——而且此事谁都会做——也比企图靠画布捕捉的速度不知真实上千万倍。现代派作曲家制作的电子音乐,他们的实验音乐会,更是每一个乐团都深知的票房毒药。他们的实验结果,又怎能与将电子乐带进百万人音乐生活的摇滚音乐相比?如果将所有“高雅艺术”的人口分成小圈圈,难道前卫艺术家们看不出自己这一圈小到无以复加,而且还在不断缩小着?只要随便把勋伯格作品的销售量与肖邦比一比,便一望可知。而随着波普艺术的兴起,甚至连现代派视觉艺术的最大重镇,也失去了它的霸权地位。具象一门,再度成为嫡系正统。

    因此,“后现代主义”攻击的对象,便包括那自信自满的一帮,也包括那江郎才尽的一门。换句话说,自信自满者,即那势必继续进行的活动——不论风格如何变换——如建筑、公共工程。而江郎才尽者,则属于在本质上并非不可或缺之流,如匠人式的大批制造画作,以便单张售卖。这两项都遭到后现代的攻击反对。因此,若误以为后现代的风气仅限于艺术界,如同较早的前卫派一样,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我们知道,所谓“后现代”一词已经广布各界,其中有许多根本就与艺术毫无关系。到90年代,世上已经出现了“后现代”哲学家、“后现代”社会科学家、“后现代”人类学家、“后现代”史学家,以及在过去始终无意向前卫艺术术语借鉴——就算恰好与其有些瓜葛——的其他各行各业。文学批评对其热烈采用,自是当然反应,不足为奇。事实上“后现代”这股时尚,在法语知识圈中曾以各式各样名目打过先锋——如解构主义(deconstruction)、后结构主义(post-structuralism)等等——然后一路推销到美国院校的文学科系,最终并打进其余人文和社会科学。

    所有的“后现代主义”都有一个共同特色,就是对客观性现实的存在存疑;或可说,对以理性方法达成共识的可能性,极表怀疑。它们都倾向于一种激进的“相对观点”(relativism),因此,它们也都对一个建立在相反假定之上的世界的本质,提出挑战——换句话说,它们质疑的对象,就是这个被以此为出发点的科技所转型的世界,以及反映其本质的所谓进步式意识形态。在下一章里,我们将进一步讨论这奇特,但并非完全不能逆料的矛盾现象。至于范围比较限定的高雅艺术界,其中矛盾就没有这么严重,因为正如我们所知(参见《帝国的年代》第九章),现代派的前卫艺术家们,已经将所谓“艺术”的局限发挥到了极至(至少,凡是可以做出成品,并或售或赁,或以任何方式,以“艺术”之名,离开创作人之手的获利活动,都可以包括在内)。可是“后现代主义”造成的效应,却是一道鸿沟(主要是属代沟)。深隔在两岸的人,一边对眼中所见的新风格的虚无无聊,感到恶心之至;一边却认为把世界看得太过“严肃认真”,正是已成荒废之过去遗留下的又一陈俗。“文明的垃圾堆积场上……盖着塑胶伪饰”,曾如此激怒了著名法兰克福学派(Frankkfurt

    School)最后的中流砥柱——社会学哲学家哈伯马斯(Jurgen

    Habermas)。可是后现代主义者却认为,这又有什么大不了(Hughes,1988,p.146)?

    因此“后现代主义”并不只限于艺术一门。不过,这个名词之所以首先出于艺术,恐怕却有几个很好的理由。因为前卫艺术的核心本质,即在寻求崭新的方式,用以表达那些不再能以过去旧辞令表达的事物,即20世纪的新现实。这个愿望,是本世纪伟大梦想中的一个;而另外一个,即在为这个现实寻求出激烈的转变。两者在不同的字义上同具有革命意义,可是它们处理的对象却又是同一世界。它们在19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曾有某种程度的配合;其后在1914年至击溃法西斯之间的岁月里,又再度相随出现。因这两个时代的创作人才,往往都在这两方面带有革命色彩,至少颇为激进——通常均属左派,不过绝非人人如此。然而,两股理想都遭梦断。但是在事实上,它们对两千年世界造成的改变如此深远,以致两个留下的痕迹自然也不可能轻易抹去。

    如今回溯起来,前卫革命的大业,从一开始便注定了失败的命运:一是由于其理性上的恣意专断,另一则出于自由主义资产阶级社会在制作模式上的艺术创作本质。在过去数百年里,前卫艺术家所做的任何意图性宣示,论其目的与手段,也即目标和方法,几乎都缺乏必然的一贯性。某种特定的创新形式,并不一定便是拒斥旧形式的必然结果。刻意回避音调的音乐,不见得就是勋伯格的序列音乐(serial

    music)——勋伯格序列音乐,是建立于半音阶上十二个音符排列而成——而且,这也不是序列音乐的唯一途径;反过来说,序列音乐也不一定就是无调之乐。至于立体主义,不管它多么富于吸引力,更毫无理论基础可言。事实上,就连放弃传统程序规则的决定本身,也与某种特殊新方法的选择一般,纯是一种极为武断随意的作为。“后现代”移植到棋术之上,所谓20年代时“超高现代”(hyper-modern)的棋论——这一类棋手包括雷蒂(Reti)、格朗菲德(Grunfeld)、尼姆佐维茨基(Nimzowitsch)等等——其实并没有改变棋赛本身的规则。他们只不过充分利用证伪法,与传统的棋路唱反调——即塔拉什(Tarrasch)的“古典”棋派——故意以不寻常的手法开棋,并注意观察中央地带,而不一举占领。多数作家,尤其诗人,采取的也是同样做法。他们继续接受传统设定的程序,比方在合适之处,就遵守格律韵脚,却在他处以其他方式,特意推陈出新。因此卡夫卡便不及乔伊斯“现代”,因为他的文字没有后者大胆。更有甚者,现代派人士虽然自诩其风格有知识上的理性基础,比方说表达机器时代(或其后的电脑时代)的时代精神,但是事实上两者之间,却仅限于暗喻关系。总而言之,一方是“在这个纪元里,具有‘科技复制性’的‘艺术所为’”(Benjamin,1967),另一方却是只知道艺术家个人灵感为何物的旧有创作模式;两者之间,若企图产生任何同化,自然只有失败一条路。创作,如今基本上已经变成合作而非个人,科技而非手工。50年代时,法国一批年轻的影评人曾发展出一套电影理论,认为电影是独一创作者(auteur)的作品,即导演一人的成就(这个理论的基础,来自他们对三四十年代好莱坞B级电影的热爱)。可是此说根本不通;因为协调妥善的分工合作方式,不但在过去是、并且在现在也是影视业和报章杂志业的不二法则。20世纪创作的典型模式,往往是应大众市场而生的产品(或副产品)。进入这些行业的创作人才,绝不比古典19世纪资产阶级模式的人才为差,可是却再也没有古典艺术家孤人独行的那份奢侈。他们与古典前辈之间,唯一尚存的环节,只有透过古典“高雅艺术”的有限部门。而这个部门的运作,即使在过去,也一直在集体的方式下,通过舞台进行。如果黑泽明、维斯孔蒂(Lucchino

    Visconti,1906-1976)、爱森斯坦——试举3名绝对可以名列本世纪最伟大艺术家的大师,3人都有剧院经验——竟希望以福楼拜、库尔贝(Courbet),甚至狄更斯等艺术家独自营造的方式创造,恐怕没有一位能取得什么成就吧!

    正如本杰明的观察所示,这个“科技复制性”的世纪,不仅改变了创作方式——因此电影,以及其他所有由电影而生的事物(电视、录像带),就成为本世纪的中心艺术——而且也改变了世人观看现实并体验创作物的方式。19世纪资产阶级文明里的典型表记,如博物馆、画廊、音乐厅、公共剧院,为世间文化的膜拜者提供了瞻仰祈祷的庙堂,可是却不再是本世纪的途径了。如今挤满在这些古典“教堂”里的信众,少有本地的人,多是被旅游业带来的外国游客。旅游与教育,于是成为这种艺术消费形式的最后要塞。今天经历过这种文化经验的人数,自然远比以往为多。可是就连这些在佛罗伦萨乌菲齐美术馆(Florence

    Uffizi)急急挤到前排,然后在一片静默的敬畏中,瞻仰名画《春》(Primavera)的观众,或是那些为准备考试,才不得不阅读莎士比亚,结果却深受感动的学子,他们日常的生活环境,却是另一种于此完全迥异的大千世界。感官印象、甚至连概念思想,都由四面八方向他们同时袭来——头条、画面、内文、广告,在报纸上并列纷呈;而眼睛一面测览着报页,耳机里同时又传来阵阵声音;于是图像、人声、印刷、声音,五花八门、斑然杂陈——可是这一切信息的接收状态,却难有中心,虽然目不暇接、耳不暇听,却无一样信息,可以摆得他们短暂的专注。长久以来,游园、比赛和马戏杂耍式娱乐的运作方式,已经是都市人的街头经验。这从浪漫时代以来,就为艺术家和批评家所熟悉。到了今日,其新奇之处则在科技使得艺术如水银泻地,浸入人们的生活。要想避开美感体验,再也没有比今天更难的了。但是“艺术所为”,却反而在川流不息的文字、声音和影像的洪流当中消失了,在这个一度被称为艺术的广大空间里失去了踪影。

    它们还可以被称之为艺术吗?对有心人而言,永久性的伟大作品,依然可以辨认出来。虽然在发达国家中,由个人创作,并且只可归于其个人的创作愈来愈少。即使连那些不以再制复制为目的,除此一家另无分号的单件工程或创造,也难再归功于单独一人——只有建筑还算例外。资产阶级文明盛世的审美规则,还可继续判断评定今天的艺术吗?答案是肯定的,也是否定的。年代的久远与否,向来不适用于艺术。创作作品的好坏,绝不因其古老就变得比较美好(如文艺复兴时期的谬见);也不会由于年岁较浅,就忽然高人一等(如前卫派即持这种谬论)。而后面这项取舍标准,于20世纪后期与消费者工业的经济利益结合中,变得极为可笑。因为大众消费的最高利润,即来自倏忽即逝的短暂流行,以及以高度集中却为时甚短的使用为目的的迅速且大量的销售。

    就另一方面而言,在严肃与胡闹之间,在伟大与琐细之间,在专业与业余之间,在美好与拙劣之间,还是有可能也有必要进行艺术上的区分。更何况一群利之所在的人,竟口口声声,拒绝这种区别的存在。有些人大言不惭地宣称,只有销售金额,才是区分优劣的唯一准绳;有些人则自以为高人一等,是精英,是优异;还有些(如后现代派)竟主张根本不可能进行任何客观判定。因此,辨认工作更加成为必要。事实上,只有有贩卖意识的思想者,以及贩卖商品的推销员,才胆敢厚颜无耻地如此公开表示。但是在私下里,连这些人当中也有多位知道如何鉴别“好”“歹”。1991年时,某位生产发达的英国大众市场珠宝商,即曾掀起一场风波。原来他告诉满会场的企业界人士,他的利润,都来自卖烂贷给那些根本没有品味使用好东西的傻瓜。这位老兄不像后现代主义的理论家,他知道价值的判定,仍然是生活中的一部分。

    然而,如果这种判别仍有可能,是否便适用于今天的世界呢?这是一个对绝大多数都市居民来说,生活与艺术、内感与外情,甚至连工作与娱乐,两者差异愈形模糊,彼此领域益发重叠的世界。或者说,在传统艺术依然可以寻得栖身之地的学院小圈圈外,这些判定标准是否仍然有效?实在很难回答。因为这一类的问题,不论找答案或拟问题,都难免有以假定为论据的循环论证嫌疑。提笔写一篇爵士乐史,或对爵士乐的成就进行讨论,均可借用与古典音乐研究极其类似的角度,只需充分考虑两者社会环境的不同,以及此种艺术形式特有的听众及经济生态即可。然而同一种研究方式,是否也能适用于摇滚乐呢?答案却很模糊。虽然不论爵士与摇滚,两种音乐都源自美国的黑人音乐。路易斯·阿姆斯特朗(LouisArmstrong)和帕克(Charlie

    Parker)的成就为何?两人胜于同时代人的优点何在?答案已经有了,而且极为明确。可是反过来说,对一个这辈子从来没有特别钟情过哪一种乐风的人,要他或她在过去40年蹚游于摇滚江河的无数摇滚团体之中,硬挑出一支队伍,岂不难上加难?霍利迪(Billie

    Holiday)的歌声舞曲,即使在她逝世多年后才出生的听众,也能与之产生共鸣。反之,曾在60年代搅动无比激情的滚石乐团(RollingStones)如今若非他们同代之人,又有谁会兴起任何类似当年的那种热情?同样,反观今日对某一种声音、某一种图像的狂热激情,到底有多少是基于认同的归属意义?也就是说,它们之受到喜爱,是因为本身的美妙可贵?抑或只因为这是一首“我们的歌”?我们实在不能回答。而在我们能够答复这个问题之前,21世纪当代艺术所将扮演的角色,甚至存亡,都将始终面目隐晦。

    可是科学则不然,它角色清楚,任务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