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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言和问题的地位(2/2)

,就可以清楚了。从结构这个术语的现代含义来讲,“结构”就是要成为一个若干“转换”[按:在有些学科里译为“变换”]的体系,而不是某个静止的“形式”。

    3.转换

    如果说被构成的这些整体性的特质是由于它们的组成规律而得来的,那么这些规律从性质上来说就是起造结构作用的,正是这种永恒的双重性,或更正确他说,这种总是而且同时是起造结构作用和被构成的这种两极性的特性,首先说明了这个概念能获得成功的道理。而且,这个概念,就象库尔诺的“级”(“ordre”)的概念一样(不过这是现代数学结构中的一个特殊情况),通过它的运用本身,就保证了它的可理解性。然而,一项起结构作用的活动,只能包含在一个转换体系里面进行。。

    这项限制性条件看起来可能叫人奇怪,如果人们是对照索绪尔在开创语言学结构主义时的学说(索绪尔只谈了“系统”,并且是为了用来说明共时性的对立规律和共时性的平衡规律的)来看的话,或者是对照心理学结构主义最早的形式来看的话,因为一个“格式塔”(完形)所说明的知觉形式的特征,一般是静态的。然而,要判断一个思想潮流,不能光看它的来源,还要看它的流向,而且从语言学和心理学的一开始,我们就看到转换观念的出现了。语言的共时性系统不是静止不动的:它要按照被这个系统的各种对立或联系所决定的需要,拒绝或接受各种革新;在人们还没有看到在乔姆斯基学说意义上的“转换语法”诞生之前,索绪尔的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是能动的平衡概念很快地就延伸为巴利的文体论;而巴利的文体论已经在种种个别变化的有限意义上研究转换关系了。至于心理学里的“格式塔”,它们的创始人从一开始就已经谈到了转换感觉材料的“组织”规律,到今天人们关于这些规律所作出的概率论概念,又把知觉的这个转换方面强化了。

    事实上,一切已知的结构,从最初级的数学“群”结构,到规定亲属关系的结构……等,都是一些转换体系。但是这些转换,可以是非时间性的(因为,如1+1立即就“成”2,而3并不需要有时间上的间隔就“紧跟”在2的后面了),也可以是有时间性的(因为象结婚就要用一点时间)。而且,如果这些结构不具有这样的转换的话,它们就会跟随便什么静止的形式混同起来,也就会失去一切解释事物的作用了。但是,这就不可避免地会提出这些转换的来源问题,所以直捷他说,也就是这些转换和“形成过程”的关系问题。当然,在一个结构里,应当把它受这些转换所制约的各种成分,跟决定这些转换的规律本身区分开来,于是,这样的一些规律就可能很容易被人看成是不变的,并且甚至在不是严格形式化(用形式化在科学上的意义)的一些结构主义里,我们找到一些不甚倾向于发生心理学的杰出人物,也竟会从转换规则的稳定性一下子就跳到天赋性去:例如乔姆斯基就是这样的情况,在他看来,生成语法似乎必需要有天赋的句法规则,好象要解释稳定性,就不能用平衡作用的限制性过程来说明,就好象把天赋性的假设交给所假定的生物学,就不会引起象发生心理学所引起的那样复杂的形成过程问题似的。

    但是,一切反历史的或反发生论的结构主义,它们没有明说出来的希望,就是要把结构最后建立在如同数理逻辑体系的结构那样的非时间性的基础上面(而在这一方面,乔姆斯基的天赋论还伴随着要把他的句法归结为一种“单子”式”的形式结构)。不过,如果人们要着手建立一个有关各种结构的普遍理论,这个普遍理论必须符合跨学科的科学认识论的要求,那么,除非一下子就躲进先验论的天国里去,否则在非时间性的转换体系面前,如“群”结构或“部分的集合”(“ensemble des parties”)的网结构等,就不大可能不问一下,结构是怎么得来的。于是,人们总可以先提出一些规定作为公理;但是从科学认识论的观点看,这只是一种高雅的偷换办法,它就是利用一群勤劳的建筑者以前的劳动,而不是自己去建立起始的材料。另一种方法,从科学认识论上看来要比较地不容易在认知方面受到那种在表面上接受而把问题的实质加以改变的待遇,这就是建立结构的谱系学的方法,是哥德尔在各种结构之间引进比较“强”些或“弱”些的区分而不得不采取的方法(见第二章)。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中心问题是回避不了的;这还不是历史的或心理发生学的问题,但至少是个结构的构造问题,以及结构主义与构造论之间的分不开的关系的问题。所以,这将是我们将要讨论的诸论题之一。

    4.自身调整性

    结构的第三个基本特性是能自己调整;这种自身调整性质带来了结构的守恒性和某种封闭性。试从上述这两个结果来开始说明,它们的意义就是,一个结构所固有的各种转换不会越出结构的边界之外,只会产生总是属于这个结构并保存该结构的规律的成分。例如,做加法或减法,把完全是任意的两个整数一个加上另一个或从一个中减去另一个,人们总是得到整数,而且它们证实这些数目的“加法群”的那些规律。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结构把自身封闭了起来;但这种封闭性丝毫不意味所研究的这个结构不能以子结构的名义加入到一个更广泛的结构里去。只是这个结构总边界的变化,并未取消原先的边界,并没有归并现象,仅有联盟现象。子结构的规律并没有发生变化,而仍然保存着。所以,所发生的变化,是一种丰富现象。

    这些守恒的特性,以及虽然新成分在无限地构成而结构边界仍然具有稳定性质,是以结构的自身调整性为前题的。毫无疑问,这个基本性质,加强了结构概念的重要性,并且加强了它在各个领域里所引起的希望。因为,当人们一旦做到了把某个知识领域归结为一个有自身调整性质的结构时,人们就会感到已经掌握这个体系内在的发动机了。当然,结构的这个自身调整性,是按照不同的程序或过程才能实现的,这就又引入了一个复杂性逐渐增长的级次的考虑;因此,就又归结到了构造过程的问题和最终是形成过程的问题。

    在这个梯级的顶端(但一旦用“顶端,这个词,就可能有不同的意见,在我们认为是“顶端”的地方,有些人将会说那是金字塔的基础),自我调整通过非常有规则的运算而起作用。这些规则不是别的,正是我们所考虑过的结构的那些整体性规律。于是,人们也许会说,谈自身调整性是在玩文字游戏,因为,人们想到的,或者是指一个结构的那些规律,那当然是由这些规律来调整这个结构的,或者是指进行运算的数学家或逻辑学家,如果他们是正常状态下的人,那当然是会很好地控制自己行动的。不过,如果他的这些运算非常符合规则,如果结构的这些规律就是一些转换规律而具有运算性质,那么,剩下的就还要问一下,从结构的观点出发来看,一个运算是什么东西呢,然而,从控制论观点来看(即是从调整科学的观点看),运算就是一个“完善的”调节作用。这个意思就是说,运算并不局限于在知道了行动的结果时才去纠正错误,而是由于具有内在的控制手段,它能对行动的结果起预先矫正的作用,这些控制方法,如可逆性(举例如+n-n≠0),它就是矛盾原理的来源(如果+n-n≠0,那么n≠n了)。

    另一方面,还存在着一个不是严格逻辑性或数学性的种种结构的巨大范畴,也就是说这些结构的转换是在时间内进行的,如语言学结构、社会学结构、心理学结构等。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它们事实上的调整是以某些调节作用为前提的,这些调节作用是在这个术语的控制论意义上说的,不是建立在严格的、也就是说完全是可逆的(通过逆向性或相互性)运算的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一套预见作用和倒摄作用(即英语中的feedbacks[反馈]的基础之上的。预见作用和倒摄作用的应用,其范围包括了全部生命界(从生理学上的调节作用和基因团或“遗传库”的体内平衡(homeostasie]开始。参见第10节)。

    最后,调节作用这个术语,在习常的意义上似乎是从更加简单的结构机制来的;不能不承认,这些机制也是有权列入一般所说的“结构”的领域里的。这些就是节奏机制,人们可以在生物和人类的一切阶段上找到这些节奏机制的。然而,节奏是通过建立以种种对称性和重复为基础的最初级的手段来保证它的自身调节作用的。

    节奏、调节作用和运算,这些是结构的自身调整或自身守恒作用的三个主要程序:人人都可以自由地从这些程序中发现这些结构“真实”构造过程的各个阶段,也可把在没有时间性的形式下、几乎是柏拉图主义式的那些运算机制放在基础上,从而引出其余的一切,把次序颠倒过来。但是,至少从新结构的构造过程的观点来看,应该把两个等级的调节作用区分开来。有一些调节作用,仍然留在已经构成或差不多构造完成了的结构的内部,成为在平衡状态下完成导致结构自身调整的自身调节作用。另一些调节作用,却参与构造新的结构,把早先的一个或多个结构合并构成新结构,并把这些结构以在更大结构里的子结构的形式,整合在新结构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