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古代关于忠诚的故事,对今日日本人已只是令人兴奋的梦想。因为,现在“报答情义”,已经不是对自己合法主君的忠诚,而是对各类人履行各种义务。今日涉及情义的语言充满了嫌恶之情,常常强调是舆论压力迫使人们违背心意而不得不履行情义。他们说:“这门亲事完全是出于情义”,“我录用那个人完全是出于情义”,“我会见他完全出于情义”,如此等等。他们还常常说“受到情义纠缠”,这句话在辞典中译成“I am obliged to it”(我被迫这样做)。他们说“他用情义强迫我”,“他用情义逼我”,这些以及其他类似惯用语的意思都是说,某些人凭借以往所施的恩情迫使讲这类话的人做不愿意做或不想做的事。在农村,在小商店的交易中、在上层财阀社会里、在日本内阁,人们都“受情义的强迫”,“为情义所迫”。一个求婚者可以凭借两家关系深或交易深来强求某人做自己的岳父;还有的人也会用同样的手段取得农民的土地。迫于“情义”的人也觉得不能不答应。他说:“如果不帮助恩人,世人会说我不懂情义。”这些说法都有“不愿意”、“只是为了情面”的含义,恰如辞典解释的那样:for ‘mere decency's sake’。
“情义”的准则是必须报答,这是严格的规定,不是像摩西十诫那样一组道德准则。一个人迫于“情义”,有时竟不得不无视正义。他们常说:“为了情义,我不能坚持正义”。而且,“情义”的准则与所谓“爱邻如己”也毫不相干。它并不要求一个人应当真心主动地对人宽容。他们说,人之所以必须履行“情义”是因为“如果不这样做,世人就会说他‘不懂情义’,就会在人前蒙羞受辱。”总之是因为担心世人舆论而不能不遵行。实际上,“对社会的情义”在英语中常常被译为“conformity to public opinion”(服从舆论)。在辞典中还把“因为是对社会的情义,只好如此”这句话译作“people will not accept any other course or action”(世人不会承认其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