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六章 论十九世纪(2/2)

位态。因此,一个事件便有内在的实在和外在的实在,也就是存在于本身范围之内的事件,或存在于其他事件范围之内的事件。因此,一个机体的观念便包括机体交互作用的概念。一般科学中关于传布与连续的概念,相对地说来,只是在时间与空间中实际观察这类模式时所看到的细节性质。我们在这里所持的论点是这样:一个事件的关系就其本身来说是内在的,也就是说这些关系是构成事件本身的要素。

    在前一讲中我们也得出了一个看法,即实际事件是自为的达成态。或者说,实际事件是各种不同的实有由于在该模式中具有真正结合性,因而被摄入一个价值之中,并且排斥其他实有的过程。这不仅仅是不同的东西在逻辑上的结合。果然如此,我们便可以把培根一句话稍微变动一下说:“一切永恒客观要素都将彼此相同。”这种实在性意味着每一种内在的实质(也就是每一种永恒客观本身)都和以事件为其发生态的某一有限价值有关。但价值的重要性各有不同,因而每一个事件对于事件群说来虽然都是必需的,但它所贡献的分量则由其本身内在的东西所决定。现在我们必须讨论一下这种性质是什么。实际的观察说明这种性质可以毫无区别地称为保持、持续、重现等。这一性质就是价值在实在的转变中恢复原始永恒客观要素所具有的自我同一。如果整个的事件重复前后相承的一系列组成部分所表现的某种形式,价值的某种形式(或形态)便在一个事件内产生重复现象。因此,不论你怎样根据各组成部分在时间过程中的流变来分析事件,你总会看到同一个自为的事物。同时,事件在其本身的内在实在中,反映了体现在其整体内的同一模式价值从它本身的各部分获得的位态。它就像这样在一个持续的个别实有的外貌下体现了自己,并在本身之中包含着自己的生命史。同时,这种事件反映在其他事件中的外在实在,也具有同一持续的个性。只是在这种情形下,个性是它的位态在组成环境的外界事件之内的重现。

    这种事件的全部时间延续具有一种持续的模式,构成了它的外表现时。在这种外表现时下,事件作为一个整体体现出来。这时它也体现为自身各时限性部分的一些位态的总和。

    在整个事件中体现出来的是同一模式,这一模式由许多不同的部分通过各该部分被摄入整个事件的结合性中的位态而表现出来。同一模式的早期生命史也是由它在这整体事件中的位态表现出来的。

    因此,在这种事件中,便具有一种对它本身的主要模式的先期生命史的记忆,这种先期生命史在它本身的先期环境中构成了一种价值要素。一个持续事物内部具体包容的生命史可以分析为两个抽象概念:一个是持续实有作为实际事物产生出来,而对其他事物发生影响,另一个是潜存的实现能力个体化的体现。

    对事件一般流变的探讨使我们分析了永恒的潜能,在这种潜能的本质中,存在着一种对任何永恒客观要素的展视。这种展视形成了产生出个别思想的基础,这些个别思想作为“思想位态”被摄入更精微、更复杂的持续模式的生命史中。

    在永恒活动的本质中,也必然和个别情形一样可以从理想的状态中展视到从永恒客观要素的真实结合性中产生的一切价值。这种脱离一切实在的理想状态,是没有任何内在价值的,但作为目的中的要素则有价值。个别事件对这种理想状态的位态的个体化包容所取的形式,就是个别具有内在价值的思维。这种价值的产生,是由于这时思维的理想位态和事素过程中的实际位态具有一种真正的结合性。因此,潜存的活动脱离了实在世界的实际事物,便不具有任何价值。

    把这一系列思想综合起来讲,潜存活动如果脱离体现这一事实来观察,便具有三种展视。第一是永恒客观的展视。第二是永恒客观综合时可能具有的价值的展视,最后是实际事物必然进入整体状态的展视,这种整体状态加上未来时就可以实现。但永恒活动脱离实际性,就失去了价值。因为实际性就是它的价值。从持续客体上产生的个别知觉,将根据模式支配其本身道路的方式而有深浅的不同。

    它可能只代表最微弱的漪澜,把一般的潜能加以区分;也可能跑到另一极端,进入有意识的思维,这思维包括着把各种理想结合性状态中所具有的价值的抽象可能性提到自觉的判断面前来。这两极端之间的中间状态,则是环绕着个别知觉不自觉地展视某一现时的体现可能性而产生的;这一体现可能性从可包容的实际位态说来,代表着最近似于它本身的最近过去时的形态。物理定律代表着这个独特的决定原则中所产生的发展的协调。

    因此,动力学就被最小作用量原理支配了,其中的详细性质必须经过观察才能得知。

    物理学中所讨论的原子性的物质实有,就是这些个别的持续实有只看它们彼此在决定对方的生命史过程的交互作用,而不看其他任何东西时的情形。这种实有一部分是继承它们本身过去的位态而成的。另一部分则是环境中的其他事件的位态所形成的。物理学定律就是揭示这些实有之间如何交互作用的定律。对物理学说来,这些定律是武断的,因为这种科学已经抽象地脱离了实有本身的情况。我们已看到实有的本身情况可能受到环境的修正。因此,如果一种环境与这类物理定律能适用的环境具有很大的差别,而我们又认为同类定律在后一种环境中不必修正的话,那么我们的看法便是非常不妥的。对这些定律说来,物理实有可能在很重要的方面受到修正。它们还可能发展成更基本的个体形态,并具有更宽广的展视。这种展视可能达到一种达成态,提出多种价值,其选择超出于物理定律之外,只能用目的来表达。除开这种较疏远的可能性以外,还有一个直接的推论:即个别实有的生命史,是更大、更深、更完整的模式的生命史中的一部分。个别实有的存在可能受较大模式的位态支配,并经受较大模式本身所发生的修正。这种修正反映到个别实有中时即成为其本身存在的修正。这便是机体机械论。

    根据这个理论,自然规律的演化和持续模式的演化是协同一致的。因为宇宙的现存一般状况,部分地决定了一些实有的本质,而这些实有的机能样态正是表现为这些规律。总的原则是:在新的环境中,就有旧的实有演化成新的形式。

    当我们把彻底的自然机体论像这样很快地加以概述之后,就可以理解演化论的主要要求是什么。19世纪末叶这一停滞时期所进行的主要工作,就是科学各部门都吸收这一原则作为主要的方法论。当时有许多宗教界的思想家曾盲目地反对这种新理论。这也可以说是对急躁、肤浅思想的一种惩罚。其实彻底的进化哲学和唯物论是不相容的。原始的质料,或唯物论哲学用作出发点的质料,是不能进化的。这种质料本身就是最后的实体。从唯物论看来,进化这一名词就等于是描述各部分物质之间的外在关系的变化。这样,可供进化的东西并不存在了;因为一套外在关系和另一套外在关系之间是无分轩轾的。可能出现的只是无目的、不进化的变化。但现代理论的基本精神就是说明较简单的前期机体状态进向复杂机体的进化过程。因此,这一理论便迫切地要求一种机体观念作为自然的基础。它也要求有一种潜在的活动(实体活动)表现在个别体现状态之中,并在机体达成态中发生演化。

    机体是价值发生态的单位,是为本身而发生的永恒客观性状的真正组合。

    因此,在分析自然本身的性质时,就会发现机体的发生态依存于一种选择活动,这种选择活动和目的很接近。尤其是持续的机体在这种情形下便是进化的产物。而且在这种持续机体以外便没有能持续的东西。在唯物论看来,质料(如物质或电)是持续的。在机体论看来,唯一的持续性就是活动的结构,而这种结构是进化的。

    因此,持续的事物便是时间过程的产物,而永恒的事物则是这过程存在所必需的要素。我们可以用下列方式给持续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假定事件A充满了持续的结构模式。于是A便可以全部复分为在时间上前后相承的一系列事件。又假定B是A的一部分,并且是从复分A而成的一系列事件中随便挑出来的一个。因此,持续模式便是A统一体所包容的完整模式中的一个位态模式。同时它也是A的任何一个时限片断(如B)所包容的完整模式之一。例如,分子是一分钟内产生的事件所表现的一个模式,便同时也是这一分钟之内任何一秒钟上产生的事件所表现的一个模式。显然,这种模式的重要性可大可小。它可能只表现在这种情形下个体化的潜在活动的某些细小事实,但也可能表现某些非常紧密的关连。

    如果一个持续模式仅是从外在环境的直接位态中导引出来的,反映在不同部分的基点中,那么这种持续状态便只是一个不重要的外在事实。但如果一个持续模式完全是从该事件各个时限片断的直接位态上导引出来的,那么这种持续性便是一个重要的内在事实。它表现了某种性状上的统一,统一了潜在的个体化活动。因此便有一个持续的客体,这种客体对它本身和自然的其余部分都具有某种统一性。我们不妨称这类的持续性为自然持续性,所以自然持续性便是把一连串事件组成的历程中传递下来的某种性状的同一性不断加以承继的过程。这种性状属于整个过程,而且也属于过程中的每一个事件。这便正好是质料的性质。如果某质料存在过10分钟,那末它在这10分钟之中的每一分钟都存在过,而且在每分钟的每一秒钟上也都存在过。如果你把质料看成基本的,那末,持续性便是自然秩序基础上的一个武断的事实,但如果你把机体看成基本的,那么这性质便是进化的结果。

    初看起来,一个自然客体既然具有承继起本身性状的过程,似乎就可以独立于环境之外了。但这种结论是没有根据的。假定B和C是这种客体的生活史中的两个连续的时段,而且C承接着B.那么C的持续模式便是从B那里继承过来的,同时也是从其他类似时段中继承过来的。它通过B而传递到C.但传递给C的是从B事件中导伸出来的完整位态模式。这种完整模式包括着环境对B以及该客体生命史中其他早期部分的影响。因此早期生命史中的全部位态,便作为在整个生命史的各个时其中始终持续的部分模式而被承继下来。因此,有利的环境对于自然客体的延续是极其重要的。

    据我们所知,自然具有极大的持续性。其中有一般物质的持续性。地质学家所知道的最古老岩石中的分子,可能已经毫无变化地存在10亿年了。它们非但是本身没有变,而且相互之间的位置也没有变。在这样一段漫长的岁月中,以黄色的钠光的濒率振动的分子脉动数总共是16.3×1022=163,000×(106)3左右。直到不久以前原子看来还是不可分裂的。

    现在我们知道的比较多,但不可分裂的原子又被似乎不可分裂的电子和质子接替了。

    还有一个必须解释的大问题,实际上不可分裂的客体何以彼此会这样相似?

    所有的电子彼此都是极其相似的。我们也不能超出证据的范围说它们是完全相同的,但我们的观察并不能发现任何差别。在这种意义下,一切的氢核便都是相似的。我们也看到了大量这种类似的客体,简直可以说俯拾皆是。看来一定程度的相似是持续的有利条件。根据常识也可以得出这个结论。机体如果要存在下去,就必协调。

    因此,进化机构的关键在于,必须有良好的进化环境,加上稳定性大的特种持续机体的进化。任何自然客体如果由于自身的影响破坏了自己的环境,就是自取灭亡。

    如果要造成一种有利的环境以适应个别机体的发展,最简单的方式是:使每个机体对环境的影响都有利于同一形态的其他机体的持续。同时,假如机体有利于同一形态的其他机体的发展,那么你就取得了一种进化机构,适于产生上述状态中的具有高度持续力的大量同类实有。因为环境自然地配合种的发展,而种也配合环境发展。

    第一个值得提出的问题是:有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有这种持续机体发展机构的存在。在观察自然时,我们必须记住,它不单是有以永恒客观要素的位态为组成部分的基本机体,而且还有由机体组成的机体。现在,为了作简单解释,我们先不提任何证据就假定电子和氢核是这种基本机体。那么原子和分子便是较高形态的机体。它们也代表着一种紧密确定的有机统一体。但当我们观察较大的物质集合体时,有机统一体便退到后面去了。看来是模糊的和初步的。它确乎存在,但模式是模糊而不肯定的。它仅是一些效应的集合。当我们观察到生物时,模式的肯定性又恢复了,机体的性质便又突现出来。因此,无机物的典型定律主要是从混合的集合体上得出的平均统计数。这些远不能解释事物的根本性质,反而模糊了个别机体的个体性质。如果我们要解释有关机体的事实,我们就必须研究个别分子、电子或生物体。在前二者与后者之间情况比较混乱。现在研究个别分子的困难是对它的生命史知道得太少了。我们无法把一个分子作连续不断的观察。

    一般说来,我们所研究的只是分子的大集合体。至于个别分子,则只是有时由伟大的实验家克服了极大困难偶然瞥见了一眼。这样也只是看到了瞬时效应的一种形态。因此,个别分子或电子发生机能的过程大部分是无法观察到的。

    但在生物体方面,我们就能追溯每一个体的生命史。我们在这方面刚好找到所需要的那种机构。首先,这儿有同一物种的个体繁殖物种的现象。同时对于各种类或果实中的种子的持续也周到地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然而,显然我把进化的机构解释得大简单了。我们发现生物还有共存物种,彼此互相提供有利的条件。因此,正好像同一种中的个体互相有利于对方一样,共存状态的种也是互相有利于对方。在氢核和电子上,我们也发现有初步的共存状态。这种成对共存是十分单纯的,同时其他对抗种类又不发生竞争,这就说明了我们在氢核和电子间所看到的巨大持续性。

    因此,自然的发展机构中便包含着两个方面,第一是机体所适应的一定环境。

    19世纪的科学唯物论就是着重这方面。从这种观点看来,生活资料的量是有一定的,因此便只有极有限的机体能利用它。环境的固定性支配了一切。因此,科学的结论便是生存竞争和自然选择。达尔文本人的著作在严守直接证据和保存每一个可能的假说方面,在任何时代都可以成为楷模。但在他的门徒中这种美德便不大显著,至于拥护他这种学说的人物就更差了。欧洲的社会学家和政论家的思想都沾染了一种习惯,常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利益的冲突这一方面。有一种流行的看法,认为在决定商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行为时,如果把伦理观念完全抛开不谈,便是一种极坚定的现实主义作风。

    进化机构的另一面是创生,这是被人忽略的一面。机体可以创生它自己的环境。在这一点上个别的机体是无能为力的。如果要产生足够的力量,便必须有机体合作的社群。环境在这种合作下,将产生与支付力量的大小相适应的可变性。

    这种可变性就将改变整个进化的道德面貌。

    在不久以前和现在,都流行着一种混乱的看法。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类环境的可变性日益加强。可是人们却用一种只在固定环境论中才能找到根据的思想习惯来解释这种可变性。

    宇宙之谜不是那样简单的。有一种恒定的位态,其中某种达成态永无止境地为着自身的缘故而复现。此外也有变为其他事物的转变位态,其他事物也可能价值较高,也可能价值较低。同时还有斗争和协调的位态。但浪漫主义式的残忍和浪漫主义式的自我否定都和实际的政治距离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