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六节 谢林(2/2)

论),而且在这里政治形式就像自然有机体那样地产生和消灭,没有留下来任何东西。其次的一个阶段是,“绝对”被设想为历史,也就是作为一种连续不断的发展,在这里人们自由地在实现着“绝对”的目的,与天意合作进行着它那发展人类合理性的计划。这就是近代,人类的生活在这里是被科学的、历史的和哲学的思想所支配的。

    ①《先验唯心主义的体系》,1800年。《全集》(斯图加特和奥格斯堡,1858年版)第三卷,第一编,第587—604页。

    谢林在这里试图研究出来的最重要的概念就是这一概念:“绝对”本身要在历史中实现它充分的和完美的存在。就连费希特也认为,概念的逻辑结构在历史开始以前就是完美的,而且为那个过程提供了一个前题;但在谢林则“绝对”的动力结构并不是历史中动力成分的根据,它就是那种成分本身。物质的宇宙就其始终是“绝对”的一种表现而言,始终是可理解的,但是“绝对”却不能等同于仅仅是可理解的事物;因为单纯的可理解性只是一种纯粹的潜在性,它必须变得实际上被理解了才能被现实化。自然作为可理解的而言,就需要有一个认知者来理解它,并且只有在有一个精神认识它的时候,它才充分显示它的本质。于是才第一次有了一个实际的认知者和一个实际被认知的事物,而合理性——它就是“绝对”——也就前进到了它自身的一种更高的和更完备的表现。但是这时出现了一种新的可理解性:精神本身不单是一个认知者而且还是一个可知的东西;因而“绝对”就不能满足于精神认识自然的这种局面,而必须有一个更进一步地精神认识其自身的阶段。随着自我认识过程的前进,自我认识的新阶段便丰富了在认识着的精神,因而就创造出来了新事物给它去认识。历史是一个时间过程,在其中认识和可以认识的事物两者都在前进中出现;这就叫作历史是“绝对”的自我实现。在这里“绝对”既是指作为可认知的事物的理性,又是指作为认知者的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