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编 史学史 一 若干初步问题(1/2)

    我们有许多关于史学史的著作,其中有专门讨论个别作家的,也有或多或少一般地讨论成群的作家的(以讨论某一民族、某一时期为限,或讨论整个“普遍”史的史学史)。我们不仅有书目性的著作或博学性的著作,我们也有批判,其中有些是非常出色的,尤其在德国的科学著作中是如此,它们最为警觉,在知识的领域中没有一个角落不被探索到了。因此,我不能把从基础上来研究这个题目作为我的计划的一部分:我只想对我所读到过的那些有关这一讨论的书籍和论文写出一种附录或批判性的诠释。我并不是说,这些书籍和论文就是一切,甚至也不是说,只有它们是重要的,而是说,它们的数量当然是相当可观的。通过这种诠释,一方面,我将试图准确地并根据我所说明过的原则确立这样一种历史的方法,关于这种方法,我看到,甚至在最佳的著作中也还存在着混乱与困惑,因而引起了判断上的错误,至少是引起了计划上的错误;另一方面,我将试图撮要地勾画出各主要时期的轮廓,一则为了给已确立的方法举出例证,再则为了给以前讨论理论时所提出过的概念加以历史性的阐释,否则那些概念是会时而在这里时而在那里显得有些抽象的。

    在从方法方面的划界入手时,首先我将注意到,在这样一种史学史中,我们不能用那种适合文学史的眼光去看历史著作,即,不能把它们看成个人情操的表现,即,不能把它们看成艺术的形式。毫无疑问,它们也是个人情操的表现或艺术的形式,它们有充分的权利作为文学史的一部分;哲学家们的论著和体系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布鲁诺、莱布尼兹、黑格尔的著作就是这样的;但在这种情况下,两者都不被看作历史著作和哲学著作,而被看作文学著作和诗歌作品;对同一作家说来,构成不同历史体裁的价值的经验量尺是不同的,因为,在文学史中,一位柏拉图的地位总比一位亚里士多德的地位更为重要,一位布鲁诺的地位总比一位莱布尼兹的地位更为重要,因为一位柏拉图和一位布鲁诺具有更多的热情,他们的艺术问题也更丰富多采。在许多文学史中,这种不同的研究方法没有被遵守,历史家被人从历史方面去谈,而不从文学方式方面去谈,哲学家被人从哲学方面去谈,而不从文学方式方面去谈,这件事实的起因是,在这类著作中,人们用支离破碎的汇集代替了本来是批判性的和科学性的作品。但这两种面貌之间的差别之所以重要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人们由于不经心地把这一种历史的价值量尺移用到另一种历史,因而容易作出错误的判断和褒贬,而那都是没有正当理由的。在古代及后来一段时间里,人们对于波里比阿是不很尊重的,原因就是,和孪维的词藻华丽或塔西陀的感情奔放比起来,“他写得不算好”,就是一个例子,同样,在意大利,人们过分夸赞某些历史家,其实,和那些不考究格式、文体粗糙、却是认真的学者比起来,他们不过是些散文写得正确优美的作家而已。乌里奇① 的论古代史学的早期著作虽则写得恹恹无生气而且噜嗦,但有很大的价值,他在讨论过了古代史学的“科学价值”之后,也用大量篇幅谈到了它的“艺术价值”;但他按照当时的美学观点用来解释作为艺术的史学的某些法则是有武断成分的;除此以外,显而易见,他所研究的第二个主题和第一个主题并不是结合在一块的,而只是并列在一道的,和讨论历史方法的各段一模一样,那些段落也是没有联系的,而只是并列在一道的;它们在按自己的方式研讨过历史思想的形成、材料或“启发”的汇集以至最终的“理解”之后,就着手讨论“阐述”的形式,这样做时就不知不觉地继承了文艺复兴时期研究艺术史的修辞性论著的方法。这类论著的主要代表是沃西阿斯的著作(1623年)。我们在注意到历史家的著作的不能令人满意的史学方法时有时不免提到它们的文体,不免把荣誉给予那些具有显著文学价值的作品;但随时谈及、讨论、表征和消灭却是次要的,不是史学的正当职能的一部分,史学的目的是发展史学思想。

    ① 《古代史学的特征》(Charakteristik der antiken Historiographie)柏林1833年出版。

    这种历史和语文文献学史或学问史之间的差别是比较不明显的,但不是比较不确实的;要永远好好懂得我们所已说过的意义,差别不是分割。在涉及其他我们将要予以排除的东西时,应该理解这一警告,我们没有必要每走一步就重提一次警告;因为历史与语文学有联系是无可否认的,这种联系不比历史与艺术或历史与实际生活的联系少。但这并不妨碍语文学本身成为材料的收集、重排、提炼而不成为历史。由于这种性质,它是文化史的一部分而不是思想史的一部分。不把它列入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大学、神学院、文献学院、学术和编辑事业的历史是不可能的,不把它列入其他完全实际性质的制度和记录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弗埃特在他的关于近代史学的近著中①排除了“纯语文学的研究和批判史”,他是做得对的。这并没有妨碍他去利用那样一份蕴藏,那份蕴藏是适应比翁多②学派或毛里尼③学派或德国学派在十九世纪时所已达成的寻找资料的方法上的完善程度的。我们从瓦赫勒④ 的古老的和札实的著作中所能看出的混乱和缺乏发展的情形,或许就是因为他没有分清这种差别之故,这种差别在其他方面也是有用的。瓦赫勒的著作虽则命名为并被设想成“文艺复兴以来欧洲的研究史和历史艺术史”,但终于象份情报汇编或图书目录的样子。

    ① 《新史学史》(Geschichte der neueren Historiographie),慕尼黑及柏林、奥尔登堡,1911年出版。

    ② 比翁多,F.,原文Biondo,Flavio,(公元1392—1463年)意大利人道主义史学家。——译者

    ③ 原文为Maurini。——译者

    ④ 瓦赫勒原文为Wachler,其著作为:《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的历史研究和艺术的历史》(Geschichte derhistorischen Forschung und Kunst seit der Wieder-herstellung der literarischen Culturin Europa)。但此书名英文德文不一致。——译者

    史学史与实际趋势或社会政治精神趋势史之间的差别所将遭遇的障碍比较复杂。这些趋势确乎混杂在历史家的著作中,至少也在他们的著作中留下了痕迹;但这正是由于我们很难看出那种使界限分明所不可缺少的分界线之故。这类趋势,这类社会政治精神是内容方面的,而不是历史的理论形式方面的;它们作为史学的成分不如作为活动及其发生的历史的成分大。当马基雅弗利试图理解事件的进程时,他是一位历史家;当他假定并希望有一位建立强大的民族国家的君主并以此作为他的理想、把这一点反映在他的历史中时,他是一位政治家,至少是一位政论家。这份历史,当其描绘那一理想及随之而来的鼓励和教导时,它就随时变成了寓言(寓言教导人)。因而马基雅弗利的书半属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史,半属文艺复兴时期的实际史。这种情形不仅出现于政治的和社会的史学中,它也出现于文学的和艺术的史学中,因为世界上也许没有一位批评家,不论他的观点多么不怀成见和开阔,在其敏锐的判断和再造中能不显出对当时的文学革新方向的倾向。当他这样做时,即使在同一本书、同一页书、同一句点上,他就不再是一位批评家而是一位实际的艺术改革家了。这种解释与愿望的和平共处只有在一种历史,即哲学史中才是不可能的,因为,在那里,当历史解释和哲学家的倾向有所不同时,这种不同就表明了解释本身是不充分的,换句话说,如果哲学史家的理论和他所认为他在解释其历史的各种理论有冲突,他的理论就必然是错误的,因为他的理论恰恰不能证明那些理论的历史是正当的。但这一例外不能消灭其他领域中的差别;事实上,它反而确认了那种差别,它不是一种经验意义的例外,象它的外表一样:思想辨别情操与意志,并与情操和意志有区别,但是与本身无区别,因为它恰恰就是差别的原则。这种史学史和实际趋势史之间的差别在方法论上的必然结果是,把属于实际趋势史的考虑引入史学史应当被认为是错误的。在这里,我觉得弗埃特在我所引证过的那本书中在一定程度上犯了错误,因为他在书上把他的材料分为人本主义的,政治的,派系史的,帝系的,地方志的,新教的,公教的,耶稣会的,启明的,浪漫主义的,博学的,抒情和主观的,民族的,国家至上的和史学的等等。在上述各种划分中,只有一部分属于史学的概念或能恰当地化为史学的概念,而大部分则是涉及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因此,我们看到,这本书缺乏严谨的组织,却是非常生动和有独创性:它的划分一个接着一个,没有充分的逻辑性、连续性和必然性,那些划分不是一种假定它们并通过它们来自行发展的单一思想的结果。反之,如果杂在其中的真正的史学部分被取消,下余的部分当然就会组织起来,但是作为社会和政治史组织起来的而不再是作为史学组织起来的,因为那时历史家的著作就只是作为表明写作时的趋势的文件而加以查考的。举例言之,马基雅弗利(还是采用同一个例子吧)那时就会以意大利爱国者及绝对权力的拥护者的身分出现,而维科(比马基雅弗利伟大得多的一位历史家)则根本不能出现或很难出现,因为他和当时的政治生活的关系是远离的和平平常常的。

    我所说的话可以扼要地这样说,就是,史学史既不是文学史,也不是文化史、社会史、政治史、道德作为史等实际性质的历史,但它当然就是所有这些东西,因为历史具有不可分裂的统一性,虽则它的重点不在实际事实方面,而在史学思想方面,这才是它的固有的主题。

    我们已经知道,这些差别有时被忽视了,结果很坏;当我们指出了或回忆过这些差别之后,我们现在必须对于另一些差别提醒一下,那些差别是没有合理依据的,它们不是照亮了史学史而是把它弄晦涩了,给它带来了麻烦。弗埃特(我再一次引证他,虽则错误不是他所特有的)宣称,他只在当史学理论和史学方法似乎对现实的史学产生了影响时,他才在书中讨论了它们。象戏剧理论史很难说就是戏剧史一样,史实史(他所采用的方法的根据就在这里)很难说就是史学史。他认为这一点可以用事实证明,就是,理论和实际往往是分道扬镳的,例如洛普·德·韦迦的戏剧理论和现实戏剧作品就截然不同,据说这位西班牙戏剧家虽则崇拜诗歌艺术,当他坐下来写作的时候,“他却把正确的规则束之高阁”。毫无疑问,这是一种貌似正确的说法,以前我自己也受了它的诱惑;但,当我再想一遍之后,我认为这是荒谬的,现在,我象一个批评自己曾经犯过的错误的人一样,满怀信心与满有根据地认为这是一种错误。这种说法的基础是把艺术作品和历史作品作了错误的类比。艺术是想象的产物,它大可以和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