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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论权势、身价、地位、尊重及资格(1/2)

    人的权势普遍讲来就是一个人取得某种未来具体利益的现有手段,一种是原始的,另一种是获得的。

    自然权势(原始权势)就是身心官能的优越性,如与众不同的膂力、仪容、慎虑、技艺、口才、慷慨大度和高贵的出身等等都是。获得的权势则是来自上述诸种优越性或来自幸运、并以之作为取得更多优势的手段或工具的权势,如财富、名誉、朋友、以及上帝暗中的神助(即人们所谓的好运)等都是。在这方面权势的性质就象名誉一样,愈发展愈大;也象重物体的运动,愈走得远愈快。

    人类权势中最大的,是大多数人根据自愿同意的原则联合起来,把自身的权势总合在一个自然人或社会法人身上的权势;这种自然人或法人有时是根据自己的意志运用全体的权势,如国家的权势等就是这样;有时则是根据各分子的意志运用,如党派或不同党派的联盟就是这样。因此,拥有仆人是权势、拥有朋友也是权势,因为这些都是联合起来的力量。

    同样,财富与慷慨大度相结合也是权势,因为这样可以获得朋友和仆人。没有慷慨大度就不然了,因为在这种情形下财富不能保护人、只能受嫉妒而成为被人掠夺的对象。

    具有权力的声誉也是一种权势,因为它可以吸引需要保护的人前来皈附。

    举国爱戴(亦称得民心)的声誉也是这样,理由与以上相同。

    使一个人受到许多人爱戴或畏惧的任何品质或其声誉都是权势,因为这是获得许多人帮助或服务的手段。

    成功是权势,因为它可以造成才智或幸运的声誉,使人们不是惧怕他就是依赖他。

    当权的人和蔼可亲是权势的增进,因为它可以博得爱戴。

    在平时或战时作事精明慎重的声誉是权势,因为我们愿意把自己的管理付托给谨慎的人,而不愿付托给别人。

    高贵的出身是权势,但不是在所有的地方都如此,而只是在这种出身具有特权的国家才如此。因为他们的权势就存在于这些特权之中。

    口才是权势,因为它是外观的慎虑。

    仪容是权势,因为它征兆着善,使妇人与陌生人见爱。

    学识是一种微小的权势,因为它在任何人身上都不是很显著,因而也不易被人公认;而且除开在少数人身上以外,连小权势都不是,在这些人身上也只限于少数事物。因为学问的本质规定它除开造诣很深的人以外就很少有人能知道它。

    公共事业的技艺,如修筑城堡、制造兵器与其他战争武器的技艺,由于有助于国防与战争胜利,所以便是权势。虽然产生这一切的母亲是一种学术——数学,但由于它们要通过艺人之手才见之于世,世人把接生婆当成产妇了,所以便认为这一切都是由艺人产生的。

    人的价值或身价正象所有其他东西的价值一样就是他的价格;也就是使用他的力量时,将付与他多少。因之,身价便不是绝对的,而要取决于旁人的需要与评价。善于带兵的人在战时或战争危机紧迫时价格极高,但在平时则不然。学识渊博、廉洁奉公的法官在平时身价极高,在战时就未免逊色。对人来说,也和对其他事物一样,决定行市价格的不是卖者而是买者。即使让一个人(象许多人所做的那样),尽量把自己的身价抬高,但他们真正的价值却不能超过旁人的估价。

    互相评价的表示一般称为尊重或轻视。高度评价一个人就是尊重、低度评价则为轻视。但这儿所谓的高低,要以对于一个人对于自己的估价来理解。

    一个人在公众中的身价,也就是国家赋与他们的身价,一般称之为地位。这种国家赋与的身价要通过发号施令、裁断诉讼、公共职务等职位来估定,或者是通过专为显示这种身价的称号或名义来估定。

    为任何事务而求助于某人就是尊重他,因为这就说明我们认为他有帮助别人的力量。

    帮助的事情愈困难,尊重就愈大。

    服从就是尊重,因为一个人如果认为别人没有力量帮助或伤害自己,就不会服从他。

    因此,不服从就是轻视。

    馈与厚礼就是尊重,因为这是要购求他的保障,并承认他有权势。赠与微物就是轻视,因为这不过是略施小惠,说明自己认为,所需要者只是些小的帮助而已。

    尽心为人谋福利就是尊重,阿谀逢迎也是这样,因为这说明我们在寻求他的保障或帮助,反之,无视其福利则是轻视。

    在任何便宜事情上对人退让就是尊重,因为这就是承认对方的权势超过自己;反之,擅越占取则是轻视。

    对人显示爱或畏惧的任何迹象都是尊重,因为爱或畏惧就是高度评价。轻蔑或爱惧不及所期望的程度便是轻视,因为这是评价不足。

    颂扬、推崇或称道其福祉都是尊重,因为除开善、权势和福以外就没有受推崇的东西了。反之,诟骂、嘲笑或怜悯则是轻视。

    以尊敬的态度说话或谦恭有礼地对人就是尊重,因为这说明唯恐有所冒犯。反之,以粗鲁的态度说话、以猥亵、孟浪或无礼冒失的方式行事则是轻视。

    相信、信靠和信赖他人就是尊重,因为这说明自己重视他的品德和权势。反之,不相信和不信任则是轻视。

    倾听对方的任何一种意见或议论就是尊重,因为这说明我们认为对方有卓见、口才或聪明机智。反之,打瞌睡、走开或乱扯就是轻视。

    对别人做他以为尊敬或法律与习惯视为尊敬的事就是尊重,因为尊重众人的尊敬,就是承认众人所承认的权势。反之,拒绝这样做就是轻视。

    同意别人的意见就是尊重,因为这说明我们赞同他的判断和卓识。反之,不同意则是轻视,和对其错误的谴责;如果不同意的事情很多,那就是谴责他的愚笨了。

    仿效就是尊重,因为这就是深表赞同。反之,仿效某人的仇敌,则是轻视他。

    尊重别人所尊重的人,就是尊重他本人,因为这说明我们赞成他的判断。反之,尊重他的仇敌,则是轻视他。

    和别人商量或请别人解决困难就是尊重,因为这说明我们推崇他的卓识或其他权势。

    在同样的情形下,如果别人要求帮助,而我们加以拒绝,则是轻视。

    所有这些尊重的方式都是自然的,不论是在一个国家之内或在一个国家之外都是一样。但在君主或其他握有最高权力者可以随意把任何事物订为尊重的象征的国家中,便还有其他尊荣的方式存在。

    国家的君主用自己当成示宠标志的任何称号、职位、任用或行为来荣宠臣民。

    波斯国王对末底改表示尊荣时,叫他穿上王服、骑上御马、带上王冠、前面有一个王子开路,遍行街上,并一路上宣告说:“王所喜悦尊荣的人就如此待他。”但另一个波斯国王(也可能就是这位国王在另一个时候)遇到一个因功请穿王服的人时,让他穿了之后,却加上一句,说他是作为国王的弄臣来穿王服的,因之便成为一种贬责。所以世俗的荣宠来源于国家的人格,取决于君主的意志;因之便是尘世的,并称为世俗尊荣,如官爵、职位、封号以及某些地方的盾饰和彩袍等都属于这一类,人们把具有这类东西的人认为是多具国宠象征而加以尊敬,这种国宠就是权势。

    一切能成为权势的象征和证明的所有物、行为或品质都是令人尊重的事物。

    因此,受到许多人的尊敬、爱戴或畏惧便是令人尊重的人,因为这说明了他的权势。

    很少人或没有人尊敬的便是不令人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