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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论理智的活动的等级,并论最高级的理智活动,即神圣理智(1/2)

    我们说,灵魂的认识,是把各种可理解的东西的抽去质料的形式采取到自身之中。但是抽象形式的存在方式之所以存在,或者是因为理智把它抽象出来,或者是因为这种形式本身就是纯粹与质料无涉的。灵魂理解它自己,它对自己的理解使它成为理智,这种理智既能够理解,又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它对这些形式的理解并不使它如此,因为在形体中,灵魂在它的实体方面永远是一个潜在的理智,虽然在某些事情上它向现实过渡。

    但是,有人说灵魂本身变成了可理解的东西本身,这种说法依我看是完全荒谬的。因为我不懂得他们这种“一件东西变成另一件东西”的说法,也不知道这种说法会怎样。如果说,这种说法是根据一件事实,即:一件东西脱下一种形式,然后再披上另一种形式,就会以第一种形式作为一件东西,以第二种形式作为另一件东西,那么,第一件东西是并不会变成第二件东西的,而是第一件东西已经消灭了,保持的只是它的附着主体或它的一个部分。

    不过,假定事情不是这样,我们就来看看会是怎样的。如果我们说,当一件东西变成另一件东西的时候,在变成这样以后,第一件东西就或者是存在的,或者是不存在的;那么,如果第一件东西是存在的,另一件东西,即第二件东西,就也会或者是存在的,或者是不存在的,而如果第二件东西是存在的,这两件东西就会是两个存在物,而不是一个单独的存在物。但是,如果第二件东西是不存在的,第一个存在物就会已经变成不存在的东西,而不是变成了另一件存在的东西,然而这是无法相信的。如果第一件东西已经是不存在的,它就并没有变成另外一件东西,或者说得更明白一点,它本身既然已经是不存在的,另外一件东西怎样会得到存在呢?

    那么,灵魂怎样能够变成各种东西的形式呢?在这个问题上,那位为人们写下了《引论》的人①使人们受到最大的困扰。他爱说出一些想像出来的、带诗意的、神秘的话,这些话把他局限在想像的范围内,无论对他自己、对别人都是如此,而他所写的《论理智和可理解的东西》以及《论灵魂》等书却给能够分辨的人指出了这个问题。

    ①指波尔费留。——译者

    的确,事情是这样的,各种东西的形式以灵魂为接受者,装点灵魂,修饰灵魂,灵魂对于这些形式来说,是作为一个以质料理智为中介的处所。如果就形式本身是活动这一点看,灵魂是现实的存在物中间的一个,那么灵魂就会凭着它的本质而是一种活动。但是在形式的本质中并没有接受一件东西的那种机能。接受的机能只是在能够有所接受的东西里。这样,就应当是:灵魂并没有一种接受另一个形式和另一件东西的机能。但是我们却看到灵魂接受另一个并非第一个形式的形式。

    如果这另一个形式与第一个形式无区别,那就会引起一些可怪的事情,因为接受性和非接受性就会是同一件东西。而如果它是有区别的,如果灵魂是可理解的形式,灵魂就会毫无疑问变成异于它的本质的东西;但是事情完全不是如此。

    毋宁是:灵魂是能够理解的,我们把理智仅仅了解为灵魂借以进行认识的那种机能。或者是,我们会把理智了解为这些可理解的东西本身的形式,而因为形式在灵魂中,这些东西也就得到了认识。这样,理智、能够理解的东西和可理解的东西就不会是我们灵魂中的一件单一的东西了。的确,按照我马上就要在适当的地方予以驳倒的那种说法,这是可以在另外一种东西里面的。这样,如果我们把质料理智了解为灵魂的绝对能力,这种绝对能力就会在我们中间永远保持着,只要我们继续存在于形体之中;而如果我们把质料理智了解为相对于一件一件东西的能力,这种能力在活动存在时就会消灭。然而这是已经确定了的。

    我们说,对于可理解的东西的理解,有三种方式。其中的一种是进行分别和排列时灵魂中所进行的那种理解。但是有时候这种分别和排列并不是必然的,毋宁说是宜于加以更改的;例如,当你对“所有的人都是动物”这个命题中的那些词的观念作了分别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些普遍的观念每一个都只是在一个无形体的实体中被理解,而且你会在这个实体中发现对于理解这些观念来说占第一位和占第二位的东西。如果你把它加以更改,使被理解的那些观念的排列成为与你那个命题相反的排列(在那个命题中“动物”是被当作“所有的人”的述项),你就不会怀疑,这个排列,就它是这些普遍观念的排列来说,只是设定在一个无形体的实体中,虽说它还以某种方式设定在想像中,因此是作为被了解的东西,不是作为可理解的东西。但是这两种设定是有别的,而纯粹与无形体的实体无涉的可理解的东西却是一个。

    第二种方式是:理解已经现实化,已经被获得了;这时灵魂离开理解,并不转向这个可理解的东西;相反地,它已经由这个东西过渡到另一个可理解的东西—比方说。因为我们的灵魂不能同时一下认识各样东西。

    还有最后一种理解,例子就是:当有人问你一个问题,问的是你已经知道的东西,或者是接近你已经知道的东西时,对于这个问题,你心里所发生的事情。问题的回答就在这一刻就对你呈现了,因为你确切地知道你能够对你所知道的东西作出回答,这里面并没有任何分别。但是相反地,你只有从你的灵魂中的分别和设定开始,虽说你应当从出于你自己的一种确切知识的回答开始,因为你是在作出分别和设定以前知道这个回答的。

    因此,第一种理解和第二种理解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因为第一种理解是作为某种你已经从仓库里拿出并且正在使用的东西;第二种理解是作为某种为你所具有、你愿意使用时就加以使用的储备的东西;而第三种则与第一种不同,因为它根本不是某种在思想中有了安排的东西,而正好相反,是从这种东西与确切知识的联系方面作为这种东西的本原;它也与第二种理解不同,因为它并不是作为我们离开的某种东西,而相反地是作为以某种方式现实地被考察的某种东西,作为一种确切的知识,所以从第三种理解这一方面说,特点是与作为储备物的东西的一个部分的关联。

    因此如果有人说,第三种理解也是一种潜在性的认识,不过这种潜在性接近于现实,那就错了,因为具有这种认识的人就会有一种现实的、现实化的确切知识,他不会需要凭着一种遥远的或接近的潜在性来达到这种知识。因为这种确切的知识在愿意知道的时候确切地知道,这种知晓乃是在第三种理解中进于存在的东西,它的这种确切知道的状态是现实的,因为这种进而存在的东西既然为它确切地知道,也就是现实的。

    现实化乃是某件东西的现实化;我们所指称的这件东西之所以是现实化的,是因为我们不可能确切地知道,在现实的未知物旁边储备着一个已知物。因为如果不是对象本身从它的确切认识者方面说是已知的,我们怎样会确切地知道这件东西的性态呢?

    但是,如果从现实地确知的东西,以这种简单的方式,把在现实地确知的东西旁边储备着的现实地已知的东西称为现实地已知的东西,现实地已知的东西就会在现实地确知的东西旁边被知道了;然后,现实地确知的东西有时会得到允许,以另一种方式使现实地已知的东西被知道。但是这会引起一些可怪的事情,这就是:作出一个回答的人(当他告诉别人时,在他的灵魂中就已经一下理解到某一种分别),在把这个回答告诉人的时候,以第二种方式得知他的认识,因为这个形式是由它的各个词的设定而在他心中陆续设定起来的。

    因此这两种认识中的一种乃是反省的认识,通过它,当反省的认识得到安排和组成的时候,只是完成了充分的成就性;而第二种认识则是单纯的认识,这种认识并没有那种随着一个形式而在自身中具有另一个形式的特性。然而,单纯的认识乃是在能接受形式的东西里涌出各种形式的唯一的认识。因此,我们称之为反省认识的,乃是一种起作用的认识,它的单纯认识乃是本原。它是那些与活动理智相合的灵魂的理智机能。

    至于分别,乃是属于灵魂本身的,灵魂有多久不具有它,它就有多久不具有一种属于灵魂的认识。至于以下一点,即:理性灵魂怎样具有一个异于灵魂的本原,拥有一种与灵魂的认识不同的认识?这是对你的灵魂进行一项研究的地方,你应当认识你的灵魂。

    你要知道,在纯粹的理智里面,这两种认识根本不产生形式后面的形式的繁多性,也不产生这种形式的设定;而正好相反,纯粹理智乃是一切形式的本原,一切形式都从这个本原涌向灵魂。但是根据这一点,就应当相信与各种分离的、纯粹的东西有关的那种性态,这种性态是在与它们对事物的知识有关的东西里。因为它们的理智乃是制造和创造形式的那种理智;这些分离的东西,是不能属于形式,或者在形式之中的。

    属于世界的那种作为灵魂的灵魂的理解,乃是那种进行设定和分别的理解;就是因为这个道理,无论从哪个观点去看,灵魂都不是单纯的。的确,所有的理智知觉,都是以前面所指出的那种方式,作为一种同一个与质料及其质料偶性分离的形式的一定的关系。灵魂具有这个,是因为灵魂是一个接受印象的实体;而理智之具有这个,是因为理智是一个实体,一个活动的、创造的本原。因此,理智的本质由于理智的本原的状态而固有的东西,就是理智的现实可理解性。而灵魂由于它凭着理智的现实可理解性、凭着自己所具有的接受性进行的理解而固有的东西,则是灵魂的现实可理解性。

    而关于灵魂中各种形式的性态,我们应当认识的,就是我现在要讲的:说到想像的东西以及与它们相联系的东西,当灵魂拒绝了它们的时候,它们就储备在一些机能里,这些机能是为了储备之用的,实际上并不是知觉机能,否则就会同时既是知觉机能又是仓库了;或者说得更明白一点,当从事判断的知觉机能(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