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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论灵魂是实体的述项的核心(2/2)

的灵魂、又包括动物的灵魂的观念,却既存在于动物之中,也存在于植物之中,它的存在乃是事物**同观念的存在。或者是把植物灵魂了解为动物灵魂的各种机能里面那种产生出营养、生长和生殖作用的机能。因此,如果把植物灵魂了解为产生营养的灵魂所特有的植物灵魂,植物灵魂就存在于植物中,而不存在于其他不在动物里面的东西中。但是,如果把植物灵魂了解为共同的观念,就应当有一种共同的观念与它相对,而不是一种专有的观念与它相对,因为与一般的工匠相对的是一般的手艺,与特殊的工匠如木匠相对的是特殊的手艺,与一定的工匠相对的是一定的手艺。但是,这件事情的证实对于你来说已经成为过去了。

    在形体的问题方面,与共同的植物灵魂有关的事情是:形体长大,是由于它是共同的;或者形体长大,是由于它适于或不适于接受感觉能力,这与植物灵魂之为共同的是无关的,这也绝不是随之而来的观念。说到第三个范畴,按照有的人所想的,是不可能使植物机能单独地造成一个动物形体的,而如果这种机能单独被用来支配的话,它是会完成一个植物形体的。但是情形并非如此;相反地,它只完成一个赋有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的动物形体。

    因此,作为一种灵魂①的机能,对于这种灵魂②来说,乃是另一种机能,在灵魂的各种机能中间,这个另一种的机能是乐意依照一种模式活动的,这种模式使器官适合于它所归属的这种灵魂的各种第二成就性;而这种灵魂就是动物灵魂。

    ①指植物灵魂。——译者

    ②指动物灵魂。——译者

    在下面将会很明白,灵魂是一个,由它产生的这些机能是在肢体里面。但是这些机能中间有一些是依照器官的能力而在后或在先的。因此,属于整个形体的灵魂把它的形体的各种要素联合在一起,加以调整,以一种方式组合起来;凭着这种方式为中介,这个形体便适于作为灵魂的形体,而灵魂则按照适当的程序保持这个形体。

    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当灵魂保持存在于元素中的时候,元素是不发生各种外部的变更的。如果情形不是这样,它们为什么会保持良好的状态呢?当灵魂以一种决非形体的方式知觉到一些它所厌恶或喜爱的命题时,从灵魂占据这些要素这一点,便得出由于生长机能的强或弱而产生的东西来。这是产生在那种以某种同意的方式呈现于灵魂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出于那种在形体上面造成印象的东西,因为同意就是一种相信;相反地,跟随着这种相信,有一种由于喜或忧而来的感受,这也是属于灵魂所知觉的对象的,而不是属于偶然来到形体之为形体的东西。这对于生长机能和营养机能有一种影响:由于那种从外面来到灵魂的偶然的东西(愿它是理智的喜乐!),开始在机能里面有一种关于它的作用的强度和效应,而由于相反的偶然的东西(愿它是理智的忧苦,其中并无形体的苦痛!),则开始有一种软弱和无力,使机能的作用变坏,也许还会使整个格局因而变坏。持这种看法的人,使你满足于认为灵魂把知觉与营养的机能结合起来,这两者是同一种机能,后者与前者并不是分离的。

    很明白,是灵魂依照最适于使形体分离和分开的程序,使自己所处的形体得以成就,并且加以保存。因为形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可以在另一个地点,都可以与它的同伴分离开来。灵魂之所以保存形体,只是由于灵魂对于形体来说,乃是一件外在于它的本性的东西。这件东西就是动物里面的灵魂。所以,灵魂是一个附着主体的成就性,而这个附着主体是靠成就性维持存在的;其次,灵魂是使“属”得以成就的东西,是“属”的工匠。的确,那些具有各种不同的灵魂的东西,是凭着这些灵魂而成为各种不同的“属”的,而它们的改变是由“属”造成的,不是由个体造成的。所以灵魂并不属于那些使“属”不接受差异性、并且不参加附着主体的构成的偶性。所以灵魂是作为实体的成就性,并不是作为偶性。我们并不能由此推出实体分离或者不分离,因为所有的实体都不分离,正如第一质料不分离、形式也不分离一样。

    你已经知道了事情就是这样,所以我们现在就来以一种简要的方式指出灵魂的各种机能以及它们的各种活动,然后接着来一个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