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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1/2)

    我为自己规定的主要任务现已完成,我已尽我之所能说明了美国民主的法制,解释了美国的民情。我本可以就此停笔,但读者可能觉得我还没有满足他们的期望。

    在美国,除了广泛而完整的民主制度外,还有其他一些东西值得研究。比如,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研究居住在新大陆的人民。

    我在讲述的过程中,话题常引致我谈及印第安人和黑人,但我一直无暇说明这两个种族在我所描述的这个民主国家中所占的地位。我已经说明英裔美国人是根据什么精神和法律组成联邦的;我对威胁这个联邦存在的危险,只是随带说明了一下,而且说得很不全面。除了美国的法制和民情以外,我对这个国家的长治久安的条件,也未能做详尽的叙述。在叙述合众国的共和制度时,我从未对这个制度能否在新大陆长期存在的问题做过随意的臆测;而在经常提及联邦盛行的商业活动时,我也未能预测美国人作为一个商业民族的未来。

    这些问题虽然都与我的主题有关,但我并没有对它们做深入的研究。它们虽然都与美国人有关,但与民主无涉。我要研究的,主要是美国的民主。我最初要把这些问题暂时搁置起来,但现在当我要结束本书的论述时,我应当回过头来谈一谈这些问题。

    现在为美国联邦所占有的或被宣称为它所拥有的领土,从大西洋海岸一直延伸到太平洋海岸。因此,它的边界,无论是东面还是西面,都是大陆本身的边界。往南,它几乎伸进热带;往北,它到达北部的冰原。

    分布在这个广大空间的人,不象在欧洲那样,形成为同一种族的数个分支。一眼看去,就可以在他们中间发现有三个体形面貌不同,而且几乎可以说互相敌对的种族。教育、法律、血统、甚至外貌特征,在他们之间筑起了一道几乎无法逾越的屏障。命运虽把他们集合在同一块土地上,但未能把他们混合起来形成为一个整体。他们各自按照本身的条件向前发展。

    在这个差别如此巨大的人群中,首先引人注意的,是在知识、力量、生活享受上均属第一的白人,即欧洲人,或者可以说是杰出的人。在他们之下,则是黑人和印第安人。

    这两个不幸的种族,在族源、外貌、语言和民情上均不相同;他们的唯一相同之处,就是他们都不幸。他们在其所住的地区,均处于低卑地位;两者都受暴政的摧残。虽然两者所受的虐待不同,但虐待却来自同样一些人。

    从世界的既往情况来看,岂不可以说欧洲人之对待其他种族犹如其他种族之对待动物吗?他们奴役其他种族,而当其他种族不肯服从时,他们就加以消灭之。

    欧洲人的压迫,一下子就把非洲人后裔的人类特权几乎全部夺走。美国的黑人,现在连自己原来的祖国都不知道了。

    他们不再讲他们祖先所讲的语言;他们放弃了原来的宗教,忘记了原来的民情。他们离开了非洲,但未能享受到欧洲人那样生活的权利。他们居于两个社会之间,过着不同于另外两个种族的生活,被一个人卖掉之后再被另一个转卖出去。普天之下,只有主人为他们安排的住所,可以为他们留下关于故土的模糊记忆。

    黑人没有家庭,女人只是男人寻欢作乐的暂时伴侣。他们的孩子从出生之日期,就与他们处于同样的地位。

    我应当把这种对极端悲惨的境遇无动于衷,甚至往往对这种不幸的根源采取一种可鄙的大方态度的心灵状态,称做是上帝对人们的慈悲还是上帝对人们的最严厉怒斥呢?陷进这种灾难深渊的黑人,对他们的不幸处境只是刚刚有所感觉;暴力使他们变成了奴隶,而受人役使的习惯又使他们养成了奴隶的思想和一种奴隶的奢望。他们对他们的残暴主人的羡慕甚于憎恨,并以卑躬屈膝地仿效他们的压迫者为得意和骄傲。

    黑人的智力下降到与他们的心灵同样低的水平。

    黑人一生下就是奴隶。我还能再说些什么呢?他们往往在娘胎里就被人出卖,可以说在出世之前就成了奴隶。

    他们既没有需要,又没有享受,这些对他们均无用处。他们从出生后懂事开始,就知道自己是别人的财产,应当为这个人的利益贡献自己的一生。他们认为,照料自己的生活,不必由自己操心。甚至用头脑思考问题,在他们看来都是上苍的无用恩赐。他们对于自己处于卑贱的地位,感到心安理得。

    即使在他们获得解放以后,也往往把独立看做倒比奴役还要沉重的枷锁,因为在他们的一生中只学会万事均应当服从,唯独没有学会服从理性,并当理性要来指引他们的时候,他们根本不听理性的呼声。许许多多新的要求向他们袭来,但他们没有必要的知识和能力抵制它们。这些要求来自他们本应当反对的主人,可是他们只知道屈从和顺服主人。因此,他们陷入了苦难的深渊,在这个深渊里,奴役使他们失去理性,放任自由使他们走向灭亡。

    压迫对印第安人造成的影响也不小,但后果有所不同。

    在白人来到新大陆以前,居住在北美的人一直安居于林野之中。他们饱经野人生活的沧桑,仍然保留着未开化人的恶习和德行。欧洲人把印第安诸部赶进深山老林以后,迫使他们去过痛苦得无法形容的漂泊不定生活。

    野蛮民族只受舆论和民情的支配。

    欧洲人的暴虐使北美的印第安人失去了对故土的观念,拆散了他们的家庭,使他们忘记了传统,打断了他们的记忆的链子,改变了他们的一切习惯,并大大加快了他们的贫困化过程,从而使他们比以前更加杂乱无章和不文明了。这些部落的身心状况不断恶化,他们随着苦难的加重而日益野蛮。

    尽管如此,欧洲人并未能完全改变印第安人的习性,甚至他们用国家权力来摧残印第安人,也一直未能制服印第安人。

    黑人被奴役到不能再奴役的地步,而印第安人则被放任自由到极限。奴役对黑人造成的后果,并不比放任自由对印第安人造成的后果更为致命。

    黑人没有任何财产,连自己的人身都不属于自己。他们要是出卖自己的人身,就等于侵犯他人的财产。

    但是,野蛮人只要能行动,就是自己的主人。他们几乎不知道什么叫家长权,从来没有使自己的意志屈服于族长权,谁也教不会他们区分自愿服从和可耻屈从,甚至法律这个词汇在他们那里都没有。在他们看来,自由就是摆脱社会的一切羁绊,不受任何束缚。他们满足于这种野蛮的独立,宁愿因喜爱独立而毁掉自己,也不肯放弃一丝一毫的独立。文明对这样的人,作用不大。

    黑人为进入那个始终在排斥他们的社会,做了许许多多徒劳无功的努力。他们屈从自己的压迫者的爱好,接受压迫者的观点,企图仿效压迫者的一举一动,以便同他们混为一体。从幼年时代起,别人就告诉他们是天生不如白人的种族,而且他们也推翻不了这种说法,因而他们自愧不如白人。他们发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有奴隶的痕迹。如果他们能够做到,他们真愿意丢掉这一切。

    印第安人与此相反,他们在想象中满以为自己出身高贵。

    他们的生和死,都寄于这种自以为了不起的梦幻。他们根本不想使自己的民情服从我们欧洲人的民情。他们把野蛮生活当做自己种族的独特标志加以热爱。他们拒绝接受文明,而且拒绝的原因,主要的不是出于仇恨文明,而是出于害怕自己变得与欧洲人一模一样。

    他们只能以原始的弓箭来对付我们的精良武器,以没有纪律的野蛮来对付我们的战术,以野蛮人的自发本能来对付我们的老谋深算。在这场力量悬殊的斗争中,他们只能接连失败。

    黑人希望同欧洲人混成为一体,但他们没有能够办到。印第安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到这一点,但他们不屑于做此种打算。一个是奴性使自己注定为奴,另一个是傲慢使自己必然灭亡。

    我还记得,在我途经至今仍覆盖着亚拉巴马州的森林时,有一天来到一个拓荒者的木房前边。我不想进美国人的住宅,而停在离这所木房不远的一个水池旁边休息一会儿。我刚在那里坐下,来了一个印第安女人(这里离克里克部的居住区不远),手里拉着一个五六岁的白人小女孩,看来是拓荒者的女儿。一个黑人女人跟在她们后面。这个印第安女人的打扮,集尽了野蛮人华丽装饰之大成:鼻孔和耳垂挂着铜环,头发缀着玻璃珠披散在肩上。我看得出她还没有结婚,因为她还带着贝壳项链,而按照习惯,她要是新娘,该把它放在新婚的床上。那个黑人女人,穿着一身褴褛的欧洲式服装。

    她们三人都来到水池边坐下。那个年轻的印第安女人抱起小姑娘,象母亲一般对她爱抚备至。坐在旁边的黑人女人,想尽各式各样的办法逗弄小混血儿高兴。而这个小混血儿,却在她那慢条斯理的动作中表现出一种优越感,这与她的幼小年龄形成了使人惊异的对照,好象是她在屈尊接受同伴的关怀。

    黑人女人蹲在小主人的面前,想尽办法迎合她的愿望,好象既分享着一种母爱,又怀着一种唯恐得罪小主人的奴性心理。而那个印第安女人,则在她的温柔的表情中,流露出一种自由自在、有点骄傲和近乎愤世的神气。

    我向他们走去,默默地看着这个场面。我的好奇心显然引起印第安女人的讨厌,因为她霍地站立起来,粗暴地把孩子推到一边,怒视了我一眼以后,便走进丛林里去了。

    我经常看到北美的这三大种族混合集会在同一地点的场面。我曾通过多次的不同观察,看到白人的优越地位。但在我方才描述的这幅图景中,却有一种特别动人的情景:一种感情上的联系,在这里把压迫者和被压迫者结合在一起了,而大自然为了使两者接近而进行努力时,却使偏见和法制在两者之间所设的鸿沟更加触目了。

    居住在联邦境内的印第安部落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土著部落的逐渐消失——消失是怎样进行的——印第安人的被迫迁徙给他们带来的苦难——北美的野蛮人只有两条可以逃避灭亡之路:不是进行战斗,就是接受文明——他们已无力进行战斗——当他们能够接受文明时为什么不愿意接受,而当他们愿意接受文明时又为什么不能接受了——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的例子——个别州对待印第安人的政策——联邦政府的政策在世世代代居住在新英格兰境内的印第安诸部中,纳拉干部、莫希干部和佩科特部,除了留在人们的记忆中,早已不复存在了;而150年前在特拉华湾欢迎佩恩的勒纳普部,现今也不存在了。我见到过几个仅存的易洛魁人,他们都在以讨饭维持生活。我方才提到的诸部,昔日曾满布于北美各地,甚至发展到海岸。现在,只有深入到内陆100多里约,才能见到印第安人。这些野蛮人不仅向内陆逃离,而且正在逐渐灭亡。随着印第安人的远徙和死亡,便不断迁来大量的居民而把他们的地盘住满。在人类的历史上,还没有见过一个发展得如此惊人而消失得又如此迅速的民族。

    至于这种消失是怎样进行的,并不难解释。

    当印第安人还是他们后来被逐出的那片荒野的唯一居民时,他们的需求很少,他们自制武器,河水是他们的唯一饮料,他们用兽皮做衣服,用兽肉做食物。

    欧洲人把火器、铁器和酒带到了北美的土著居民中间。他们教会了印第安人改穿纺织品制成的服装,把原先只能满足于简朴需要的野蛮人服装丢掉。印第安人在沾染上新的嗜好后,并没有学到满足这些嗜好的技术,所以他们只得依靠白人的工业。为了换取自己不能制造的这些物品,野蛮人除了森林里还可出产的毛皮财富外,再也拿不出来什么东西。这样,狩猎便不仅为维持生活所需要,而且为满足欧洲人的奢望所需要。印第安人不再单纯地为了获取食物,而且还要为了取得以物易物的物资而打猎了。

    土著的需要如此日益增加,但他们的资源却又不断减少。

    自从欧洲人在印第安人居住地区的附近定居以后,飞禽走兽都吓得逃进森林,而对漂泊在森林里的没有固定住所的数千名野蛮人,它们并不害怕。但是,一旦从某个地方传来欧洲人的不断劳动声音,它们便开始逃走,退藏到西部。它们的本能,指引它们能在西部找到仍然是无边无际的荒野。卡斯先生和克拉克先生在他们的1829年2月4日报告中说道:“成群的野牛不断地后退,几年以前它们还经常出没在阿勒格尼山麓。但数年之后,在沿着落基山脉伸展的广阔原野上,也难以见到它们的踪影了。”有人以坚信不移的口气向我指出,白人来临的这种影响,往往在离他们住区200里约以远的地方就可以感到。他们也对他们刚刚知道族名的一些部落发生了影响,而这些部落在认识他们的苦难的制造者以前,早就尝到掠夺的痛苦。

    一些大胆的冒险家,很快就深入到印第安人的居住地区。

    他们越过白人居住区的边界,向前深入15或20里约,在野蛮人的居住区内建起文明人的住所。他们没有遇到困难,因为狩猎民族的领地边界是不明确的。何况狩猎的领地是属于全民族的,而不是个别人的财产,所以保护领地的任何部分均与个人利益无关。

    一些欧洲人全家搬到印第安人居住地区,在那里建立起一些相隔很远的据点,不久便把据点之间的一切野兽吓走而不再回来。原来在那里过得还算丰衣足食的印第安人,现在处于难以维持生计的境地,而要获得他们以物易物所需的东西,也更加困难了。赶走他们的猎物,其后果等于我们农民的耕地变得贫瘠不毛一样。不久以后,他们的生活手段几乎完全丧失。这些到处漂泊的不幸人,就象徘徊在荒山野林里的一群群野狼。安土重迁的本能,使他们热爱自己的出生地区,但他们在那里只有受苦和饿死。于是,他们终于决心离开,跟踪大角鹿、野牛和河狸的逃退路线,让这些野兽指引他们选定新的家园。因此,有人竟说,把美国土著撵走的,不是欧洲人,而是饥荒。这真是以往的硕学之士都没有找到的而由现代的有识之士发明的高论。

    随着这种被迫迁徙而来的可怕苦难,是不堪设想的。当印第安人离开世世代代居住的家园时,他们已经筋疲力竭,衰败不堪;而在他们新选定的落脚地区,又早已住有只会对新来者怀有敌意的其他部落。他们的背后是饥荒,而面前又是战争,真是到处受苦受难。为了避开这么多的敌人,他们只好分散开来活动。每个人独自一个人默默地去寻找谋生的手段。就象文明社会里的无家可归的人那样,漂泊生活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之中。很早以来就已削弱的社会纽带,这时已经完全断裂。对于他们来说,已经不再有故国,并且很快就将不再成为一个部族。家庭已经难保,共同的族名正在失去,共同的语言逐渐被人遗忘,族源的痕迹行将消失。作为一个民族,他们已经不复存在了。他们的族名还勉强地留在美洲考古学家的记忆里,或只有欧洲的某些学者还记得。

    我想读者不会不信我在这里所述的一切。我要把我目睹的一些悲惨局面描述出来,把我看到的苦难尽可能再现出来。

    1831年底,我来到密西西比河左岸一个欧洲人称做孟菲斯的地方。我在这里停留期间,来了一大群巧克陶部人。路易斯安那的法裔美国人称他们为夏克塔部。这些野蛮人离开自己的故土,想到密西西比河右岸去,自以为在那里可以找到一处美国政府能够准许他们栖身的地方。当时正值隆冬,而且这一年奇寒得反常。雪在地面上凝成一层硬壳,河里漂浮着巨冰。印第安人带领着他们的家属,后面跟着一批老弱病残,其中既有刚刚出生的婴儿,又有行将就木的老人。他们既没有帐篷,又没有车辆,而只有一点口粮和简陋的武器。我看见了他们上船渡过这条大河的情景,而且永远不会忘记那个严肃的场面。在那密密麻麻的人群中,既没有人哭喊,又没有人抽泣,人人都一声不语。他们的苦难由来已久,他们感到无法摆脱苦难。他们已经登上载运他们的那条大船,而他们的狗却仍留在岸上。当这些动物最后发现它们的主人将永远离开它们的时候,便一起狂吠起来,随即跳进浮着冰块的密西西比河里,跟着主人的船泅水过河。

    今天,对印第安人的剥夺,经常以一种正规的或者可以说是合法的形式进行。

    当欧洲人开始进驻被一个野蛮部族占据的荒凉地区时,美国政府一般都先向这个部族派去一名官方信使。随后,白人将印第安人召集到一个空场里,同他们大吃大喝一通,然后对他们说:“你们在你们祖先的这块土地上能干出来什么?过不了多久,你们就得靠挖他们的骨头来生活。你们居住的这块土地怎么就比别的地方好?难道除了你们住的这个地方,别处就没有森林、沼泽和草原吗?难道普天之下,除了你们这里就没有可住的地方了吗?在你们看见的天边那些大山后面,在你们的土地西面尽头的那个湖的对岸,有一大片还奔驰着许多野兽的土地。请把你们的土地卖给我们,到那边的土地上去过幸福生活吧。”讲完这一番话后,他们就在印第安人面前,陈列出一些火枪、呢绒服装、成桶的酒、玻璃项链、金属手镯、耳环和镜子。假如印第安人看到这些宝贵物品后还不动心,可以慢慢说服他们不要拒绝对他们提出的要求,并向他们暗示将来政府也不能保证他们行使自己的权利。结果会怎么样呢?印第安人在一半说服和一半强迫之下离开了他们的土地。他们来到新的荒凉地区住下,但白人也不会让他们在那里太太平平地住上十年。美国人就这样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买到了欧洲最富有的君主也买不起的大片大片的土地。

    我已描述了这些深重苦难,但我还得补充一句:我认为这些困难是无法挽救的。我相信,北美的印第安人注定要灭亡。我也无法使自己不认为,一旦欧洲人在太平洋海岸立足,那里的印第安人亦将不复存在。

    北美的印第安人只有两条得救的出路:不是对白人开战,就是自己接受文明。换句话说,不是消灭欧洲人,就是变成同欧洲人一样的人。

    在白人建立殖民地之初,他们本来可以联合起来赶走刚刚登上这个大陆海岸的一小撮外来人。他们曾不止一次地试图这样做过并接近成功。今天,力量的对比悬殊,以致他们都不能产生这种想法了。但在印第安人中间,仍有些杰出人士预见到蛮族的未来厄运,而试图把所有的部落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欧洲人。然而,他们的努力是无济于事的。邻近白人的部落,都已经衰弱得无力进行有效的抵抗;而其他一些部落,则出于野蛮人的天性,对于明天采取听天由命的态度,只等待厄运来临,而不采取对策。其中,有的部落是无力采取对策,有的部落是根本不想采取对策。

    不难预见,印第安人不是永远不想接受文明,就是在想开始这样做的时候已经为时甚晚。

    文明是人们在同一地方长期劳动的结果。它代代相传,每一代都得益于上一代。使文明最难在其中建立统治地位的民族,是狩猎民族。游牧部落虽然经常改换住地,但在迁徙的过程中总是依照一定的路线,最后又回到原处。而狩猎部落的住处,则随着他们所追捕的动物的栖息场所而改变。

    有人曾多次试图深入印第安人地区,在那里传播知识,并任其保持漂泊流动的习性。耶稣会士在加拿大试图这样做过,清教徒试图在新英格兰这样做过。无论是耶稣会士,还是清教徒,都未能长期工作下去。文明在猎人的茅屋里开花了,但到森林里又枯死了。这些在印第安人中间传播文明的人所犯的最大错误,在于他们不懂:要想使一个民族接受文明,就必须先让它定居下来,而要使它定居下来,就得叫它种地务农。因此,应当先让印第安人成为种田人。

    印第安人不仅缺乏文明的这个不可缺少的前奏,而且很难叫他们进入这个前奏。

    人们一旦沉迷于猎人的到处游荡的冒险生活,就对农耕所需的经常而有规律的劳动,有一种几乎不可克服的厌恶感。

    这种情况,也见于我们文明人的社会;但在狩猎的习惯已变成全民的习惯的民族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除了这个一般原因之外,还有一个也很重要但只见于印第安人社会的原因。我在前面已谈到这个原因,但我认为应在这里再重复一次。

    北美的土著不仅把劳动视为坏事,而且认为劳动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他们的傲慢之对抗文明,与他们的懒惰之对抗文明,几乎同样顽固。

    没有一个印第安人认为在自己的树皮盖的茅屋里生活就失去了个人的尊严和因而觉得可悲。他们认为辛苦的劳动是下贱的活动,将种田的人比做耕田的牛,把我们的每一种手艺都看成是奴隶的劳作。他们对白人的能力和高超智慧倒是不乏钦佩之感,但他们在赞扬我们的勤劳的成果时,却又瞧不起我们获得这种成果的手段;在承认我们的高超时,却又觉得他们比我们还高明。在他们看来,打猎和打仗是值得人干的唯一工作。印第安人在他们的森林里过着悲惨的生活,他们的思想和观点同中世纪在古堡里生活的贵族一模一样。

    他们只要变成征服者,便与中世纪的贵族一般无二了。真是一件怪事!今天重现欧洲古老偏见的地方,并不是欧洲人居住的新大陆沿岸,而是土著所在新大陆林野。

    我在本书的叙述当中,曾不止一次试图让读者明了:在我看来,社会情况对于法制和民情具有重大的影响。在这个问题上,请允许我再补充几句。

    当我察觉我们的祖先日耳曼人和北美的游猎部落在政治制度上存有相似之处,看到塔西佗当年描写的日耳曼人的生活习惯和我有时可以目睹的印第安人的生活习惯之间存有相似之点时,我不禁在想:既然同样的原因在两个半球造成了同样的结果,那末,要想在纷繁不一的人类活动中找出少数几个促使其他事实产生的主要事实,并不是不可能的。因此,我认为一定能在我们所称的日耳曼人的政治制度中找到野蛮人的习惯,在我们所说的封建思想中找到野蛮人的观点。

    尽管恶习和偏见在妨碍北美的印第安人去从事农耕和接受文明,但现实的需要有时也逼得他们非从事农耕和接受文明不可。

    南部的几个相当大的部落,特别是其中的柴罗基部和克里克部,现已被欧洲人所包围。这些欧洲人有的来自大西洋沿岸,有的顺俄亥俄河而下,有的溯密西西比河而上,一起蜂拥来到他们的周边。这些部落没有象北部的部落那样被从一个地方撵到另一个地方,而是在各自所在地区,被逐渐围缩在一块很小的土地上,就象猎物被猎人围住,只待就擒了。

    这样被置于文明和死亡之间的印第安人,只好依靠白人那样的劳动糊口了。于是,他们开始种田,但并没有完全放弃他们原来的习惯和民情,只是为了生存而做了不可不做的牺牲。

    柴罗基部比其他部落进步一些。他们创造了文字,建立了相当稳定的管理组织。同时,由于新大陆里的一切都是发展得很快的,所以他们在全体还过着**生活的时候就出了一份报纸。

    混血儿的出现,明显地加速了欧洲人的生活习惯在印第安人中间的传播。混血儿从父方学来了知识,但又没有完全放弃母方种族的野蛮人习惯,他们是文明和野蛮之间的天然纽带。凡是混血儿多的地方,野蛮人就逐渐在改变他们的社会情况和民情。

    因此,柴罗基部的成就证明印第安人有能力接受文明,但决不证明他们能够成功。

    印第安人之难于在接受文明化方面获得成功,来自一个他们无法摆脱的普遍原因。

    仔细地阅读一下历史,就可以发现:一般说来,野蛮民族都是依靠自己的努力,逐渐地自行文明起来的。

    当他们主动去从外族汲取文化知识时,他们在这个异族面前,总是处于征服者的地位,而不是处于被征服者的地位。

    当被征服的民族是开化的民族,而进行征服的民族是半野蛮的民族时,比如象罗马帝国被北方民族入侵时,或象中国被蒙古人入侵时,胜利赋予蛮族的权力足以使他们达到文明人的水平,并能把他们的平等地位保持到文明人变成他们的对手的时候。一个凭借武力,另一个依靠智力。前者钦佩被征服者的学识和技术,后者羡慕征服者的权势。最后,野蛮人把开化人请进他们的宫殿,而开化人则对野蛮人开放他们的学校。但是,当拥有物质力量的一方也同时具有智力的优势时,则被征服的一方很少能够走向文明,他们不是后退便是灭亡。

    总之,可以说野蛮人是手持武器去寻找知识,而不是凭自己的资质去接受知识。

    现今住在大陆中部的印第安部落,当初如凭借自己的力量,十分坚定地设法使自己开化,它们也许可以成功。当时,它们已比周围的部族优越,满可以逐步地发展自己的力量和取得经验;而后来当欧洲人出现于它们的边界时,它们即使保持不了独立,至少也能让欧洲人承认它们的土地所有权和融合于征服者的行列。但是,印第安人的不幸,则来自他们在同一个最开化的民族,我再加上一句,地球上最贪婪的民族接触的时候,自己还处在半野蛮的状态。也就是说,印第安人的不幸,来自他们找到的教员要做他们的主人,来自他们在接受文明的同时就接受了压迫。

    在北美的森林里,自由生活的印第安人是贫困的,但他们在任何人面前都没有自卑感。自从他们试图进入白人的社会阶梯后,他们总是感到自己处于最下层,因为他们在走进一个被知识和财富所统治的社会时,自己既无知识又一文不名。他们在经历了一段动荡不安、充满灾难和危险、但又觉得高兴和自豪的生活以后,只好去煎熬单调无味的和浑浑噩噩的一生。在他们看来,在遭别人白眼的条件下用辛苦的劳动赚钱购买面包糊口,就是他们所赞扬的文明的唯一成果!而且,就连这一点点成果,也不是他们总有把握取得的。

    当印第安人着手仿效他们的邻居欧洲人种田的时候,他们立即受到了激烈的竞争给他们造成的严重损害。白人精通农业技术,而印第安人则刚刚开始学习他们所不懂的技术。前者毫不费事就可获得丰收,而后者千辛万苦才能使土地长出庄稼。

    欧洲人居住在生活需要与自己相同的人们中间,而且他们对这种需要也了如指掌。

    野蛮人孤立于与他们为敌的白人中间,他们不了解白人的习俗、语言和法律,但事实上又离不开白人。他们只有与白人交换自己的产品,才能获得生活所需的物品,因为他们的同族已不再能向他们提供本来就很少的援助。

    因此,印第安人在打算出售自己的劳动果实时,并不是总能象白人农户那样找到买主。而且,他们只有付出高额的费用,才能生产出白人以低价出售的产品。

    这样,印第安人刚刚走出野蛮民族的生活苦海,又陷入了走向开化的民族的更加悲痛的深渊。他们觉得在我们的富裕环境中生活,其困难并不亚于他们在森林里生活时期。

    他们的漂泊生活习惯,还没有完全丢掉。他们的传统没有失去作用,而狩猎的爱好也依然如故。昔日在森林里享受的蛮族欢乐,现在只是在模糊的记忆中留下了鲜明的痕迹。在他们看来,在森林里忍受的贫苦,反而不可怕了;而以前在森林里面临的危险也不算大了。他们以前在彼此平等的人们中间享有的独立,与他们现今在文明社会所处的奴隶地位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另一方面,曾长期使他们和平生活的荒野,仍然近在咫尺;只消走几个小时,就能重回旧地。如果他们的那块赖以勉强糊口的半荒半垦的土地,被他们的邻居白人用一笔在他们看来是相当不小的款项买去,而欧洲人给他们的这笔钱可使他们远离白人而去过幸福安宁的生活,那末,他们便要放下犁头,重新拿起武器,永远回到荒野中去。

    我已提到的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的情况,就可以证明这幅悲惨的图景属实。

    这些印第安人在他们所做的少数事情上表现的天才,无疑与欧洲人在他们的大事业上表现的天才不相上下。但是,一个民族同一个人一样,不管它的智力和能力如何高强,在学习上也是需要时间的。

    在野蛮人致力于开化期间,欧洲人继续从四面八方包围他们,并逐渐缩小包围圈。现在,这两个种族终于相会,并直接接触了。印第安人已经比他们的野蛮祖先进步,但他们仍然大大不如他们的白人邻居。欧洲人依靠自己的物力和知识,很快就把土著因占有土地而能得到的好处大部分据为己有。他们在土著的居住地区定居下来,用武力强占土著的土地,或以低价购买他们的土地,并通过他们毫无办法对付的竞争使他们破产。孤立于自己土地上的印第安人,被一个人数众多和占有统治地位的民族所包围,而这个民族又把他们的所在地区看成了不够安分守己的异族殖民地。

    华盛顿在他致国会的一篇咨文中说过:“我们比印第安诸部文明和强大;而为了我们的荣誉,我们必须对他们和善,甚至宽容。”但是,这一高尚而合乎道德的政策,并没有被遵守。

    移民们的巧取豪夺,通常与政府的暴政相结合。尽管柴罗基部和克里克部在欧洲人没有来到以前就已在他们的土地上定居,而且美国人往往象对待外来的民族那样对待他们,但他们所在的各州都一直不愿意承认他们是独立的民族,并强迫这些刚从森林里走出来定居的人服从本州的行政管理、习惯和法律QH。贫困曾促使这些不幸的印第安人走向了文明,而压迫现在又把他们赶回到野蛮。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放弃了半开垦的土地,而恢复其野蛮人的生活习惯。

    只要看一看南部各州的立法机构采取的暴虐措施,看一看那些州的统治者的行径和法院的判例,就不难确信:把印第安人完全撵走,曾是这些州的全部措施所要一致达到的最终目的。住在联邦这一地区的美国人,以贪婪的眼光注视着仍被印第安人占据的土地。他们觉得这些印第安人还没有完全放弃野蛮人生活的传统,所以拟在文明使这些人安心定居以前,就让他们破产而绝望,并逼着他们离开。

    受到所在州压迫的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到中央政府去告状。中央政府没有对他们的不幸置之不理,衷心希望拯救这些残存的土著,愿意保护它曾给予他们的占有土地的自由QJ。但当中央政府着手实施这项计划时,那几个州都坚决反对。于是,中央政府为了不使美国联邦陷入危机,也就只好把心一横,听任那几个已经处于半死半活状态的野蛮人部落自消自灭。

    无力保护印第安人的联邦政府,后来又曾设法减轻他们的苦难。为了这个目的,它决定由政府出钱把这些印第安人迁往他处。

    在北纬33度和37度之间,有一片广大的空旷地区,因流经域内的一条大河的河名,而得名为阿肯色。它有一侧与墨西哥接壤,还有一侧濒临密西西比河。境内许多河流纵横交错,气候温暖,土壤肥沃,只有几个野蛮部落流动于其上。联邦政府就想把南部的残余土著,迁到这个同墨西哥毗邻而离美国白人居民点较远的地区。

    到1831年末,据说已有一万多名印第安人来到阿肯色河两岸,而且每天都陆续有新人前来。但是,国会对把命运交由它支配的人,尚未做出意见完全一致的决定。结果,有一些印第安人,高高兴兴地离开了白人肆虐的地区;但是,已经开化的印第安人,却不肯放弃他们的正在生长中的庄稼和刚刚建造起来的新房。他们认为,接受文明的进程一旦中断,便永远无法恢复。他们担心,刚刚养成的定居生活习惯,会在仍是野蛮人居住的而且未给务农人的生活做好任何准备的地区,失而不可复得。他们知道,他们到了新的荒凉地区,将会遇到一些敌对部落,而为了抵抗敌人,他们既没有野蛮人那样的体力,又没有文明人那样的智力。此外,印第安人到了新地点后立即发现,为他们所做的一切安排都是暂时性的。谁能担保他们在新的住区可以平平安安地生活下去呢?美国政府答应到那里后保护他们,但对他们现在所在的地区,美国政府也曾信誓旦旦地做过这样的保证。不错,美国政府现在不是抢占他们的土地,但它却听任别人去侵占。毫无疑问,再过几年,现在聚集在他们周围的这伙白人,也会把脚插到阿肯色的荒原,再来挤压他们。那时,他们将会遭到同样的苦难,而且同样没法补救。土地迟早要从他们手中夺走,而他们本人只有等待死亡。

    联邦政府对待印第安人的措施,没有各州对印第安人实行的政策那样贪婪和暴虐。但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均不守信用。

    这些州在把它们所谓的法律恩典施于印第安人时,就已预料到印第安人宁愿远走他乡,也不愿意受这些法律的束缚;而中央政府在给这些不幸的人在西部安排永久住所时,也不是不知道它不能保证他们永久住下去。

    因此,这些州全是靠暴力把野蛮人撵走的;而联邦政府则利用它的许诺和财力,帮助了这些州驱逐野蛮人。这些措施虽有不同,但它们所追求的目的是一致的。

    柴罗基部在它提交国会的请愿书中说道:“奉统治宇宙的我们的在天祖先之旨意,美洲的红色人种变得弱小了,而白色人种则变得强大和出名了。“当你们的先人登上我们的海岸时,红色人是强大的;尽管红色人当时无知和野蛮,但以和善的态度接待了他们,并让出干爽的土地供他们的疲劳的双脚休息。我们的先人和你们的先人,当时握手言欢,和平相处。“凡白人提出的要求,印第安人无不欣然允诺,并予以满足。当时,印第安人是施主,而白人是乞者。今天,局面改变了:红色人的力量削弱了。随着邻居人数的增加,红色人的权力越来越小了。昔日布满你们称谓的合众国各地的许多强大部落,而今免于大灾大难的只有几个了。往昔在我们当中以强大著称的北方诸部落,如今已几尽灭绝。这就是美洲红色人至今的遭遇。“我们这些幸免于难的红色人,难道也得同样去死吗?“从无法追忆的远古起,我们共同的在天祖先,就把我们现在所占据的土地给了我们的先人,我们先人又把它作为遗产传给了我们。我们以尊敬的心情把它保存下来,因为这里埋藏着先人的遗骨。我们什么时候让出或放弃了这块遗产?请允许我们不揣冒昧地问问你们:除了继承权和最先占有权,还有什么更充分的权利可使一个民族拥有一片国土呢?我们知道,佐治亚州和合众国总统现在硬说我们已经丧失了这项权利。但我们认为这是毫无根据的武断。我们在什么时候丧失了它?我们犯了什么可使我们丧失这项权利的罪行?你们是指责我们在独立战争时期曾在大不列颠国王的旗帜下同你们打过仗吗?假如你们说这就是罪行,那末,为什么在这次战争后签定的第一个条约中,你们没有指出我们已经丧失对我们土地的所有权呢?你们当时为什么没有在这项条约中加进‘合众国愿意同柴罗基部媾和,但为了惩罚它曾参加战争,兹宣布:今后只把柴罗基部视为土地的佃户,当与柴罗基部接壤的州要求它撤走时,它必须服从而离开’这样的条款呢?那时是你们可以这样说的时候,但当时你们谁也没有想到这一点,而且我们的先人也未曾同意会使他们丧失最神圣的权利和失去他们的土地的条约。”〔实际上,托克维尔是节译的。全文见第二十一届国会(众议院)第一次会议第311号报告第7页及以下几页〕这就是印第安人说的,而且他们说的都是实情。他们所预见的事,看来是不可避免的了。

    无论从哪一方面去考察北美土著的命运,他们的灾难好象都是无法补救的:如果他们继续保持野蛮,则白人会一面前进一面驱赶他们;如果他们想要自己开化,则与比他们开化得多的人接触后,就要受到压迫和使自己贫困;如果继续从一块荒野漂泊到另一块荒野,则会灭亡;如果设法定居下来,也还得灭亡。他们只有依靠欧洲人的帮助方能开化,但欧洲人的来临,却使他们的处境更坏了,又把他们驱回到野蛮生活中去。而只要让他们继续在荒野里生活下去,他们就不会改变他们的民情。当他们被迫想要去改变时,又已为时晚矣。

    当年,西班牙人曾用他们的猎犬象追逐野兽那样去追逐印第安人。他们不分青红皂白,毫无怜悯地象摧毁一座城市那样洗劫了新大陆;但他们未能把印第安人杀光灭绝,而且疯狂也总有一个限度。在大屠杀中幸免于难的印第安人,最后与他们的征服者融合在一起,并接受了他们的宗教和生活方式。

    与西班牙人相反,美国人对待土著的态度,还有点讲究规矩和法制的表现。只要印第安人愿意保持他们的野蛮状态,美国人决不干预他们,而以独立的民族对待他们。在按照条约中规定的手续购买以前,决不允许任何人占有印第安人的土地。当某一印第安部落因不幸事故而不能在原地生活下去时,美国人会向他们伸出兄弟的手,把他们送到远离故土的一个地方去,让他们在那里自消自灭。

    西班牙甘冒天下之大不韪,使自己遭到奇耻大辱,以史无前例的残酷手段,也未能灭绝印第安种族,甚至未能阻止印第安人最后分享了他们的权利。而美国人用十分巧妙的手段,不慌不忙,通过合法手续,以慈善为怀,不流血,不被世人认为是违反伟大的道德原则,就达到了双重目的。以尊重人道的法律的办法消灭人,可谓美国人之一绝。

    黑色人种在美国的处境和他们的存在给白人带来的危险为什么废除蓄奴制和消除起一切痕迹在现代比古代更为困难——在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似随蓄奴制的废除而日益加深——黑人在北方和南方各州的地位——美国人为什么要废除蓄奴制——使奴隶致蠢的奴役不再能使奴隶主发财政富——俄亥俄河左岸和右岸之间出现的差异——这种差异应归因于什么——随黑色人种向南方退却蓄奴制也向南方转移——怎样解释这一现象——在南方废除蓄奴制所遇到的困难——将来的危险——人们的忧虑——在非洲建立一个黑人殖民地——为什么南方的美国人在厌恶蓄奴制的同时反而加剧了这种制度的残酷性印第安人在孤立状态中生存,并将在孤立状态中消灭。但是,黑人的命运却几乎总要与白人的命运交织在一起。这两个种族互有联系,却不混为一体。它们既不能完全分开,又不能完全结合。

    在威胁美国的未来一切灾难中,最可怕的灾难是黑人在这个国土上的出现。一些观察家虽然出发点不同,但他们在考察美国的目前困境和未来危险的原因时,几乎总是归结于这一主要事实。

    一般说来,人们好高鹜远和拼命追求,常会造成长期的灾难。但是,有一种灾难却是悄悄地降临于世界上的:最初,它以人们刚能察觉的形式出现于一般的权力滥用之中,肇始于一个历史上没有留下名字的人之手;随后,它象一种可怕的病菌被撒在大地的某些点上,经过自身的繁殖,不费力地向四外蔓延,并随着它所在社会的发展自然地成长起来。这个灾难就是蓄奴制。

    最初的基督教废除了奴役,而16世纪的基督教徒又把它恢复。但是,他们决不是把它作为一种例外实施于他们的社会的,而是针对整整一个种族实施的。他们又使人类受到一次创伤,这次创伤的规模虽然不大,但要治愈它却要困难得多了。

    要对蓄奴制本身和蓄奴制后果这两件事加以区分。

    蓄奴制造成的直接灾难,在古代和现代大致一样;但这种灾难的后果,在现代就与古代大不相同。在古代,奴隶与其主人属于同一种族,而且奴隶的教育和知识水平往往高于他的主人。有无自由,是他们之间的唯一差别。一旦赋予奴隶以自由,奴隶就与奴隶主容易混为一体。因此,古代人取消蓄奴制的办法很简单。这个办法就是给予奴隶以自由,而且只要他们普遍采取这个办法,就会获得成功。

    但在古代,取消奴役以后,奴役的痕迹还继续存在一个时期。

    有一种天生的偏见使人看不起比自己地位低的人,而当这些人已与自己平等以后,他也会长期看不起人家。继财富或法律造成的不平等之后,总是产生一种扎根于民情的想象的不平等。但在古代,奴役的这种第二次效果有一个极限。奴隶一旦获得自由,就将与生来自由的人完全一样,以致很快就无法把他与那些自由人区别开来。

    古代人的最大困难在于改革法制,现代人的最大困难在于改变民情;而我们现代人的真正困难,又与古代人所要解决的困难有联系。

    这是因为现代人把蓄奴制的无形的和短期的压迫与种族差别的有形的和长期的压迫极其有害地结合在一起来了。一回忆起蓄奴制,就使某些种族感到耻辱,而这些种族又总浮起这种回忆。

    没有一个非洲人是自由来到新大陆的海岸的。因此,今天居住于新大陆的非洲人,不是仍为奴隶,便是已经解放了的奴隶。于是,黑人一出生就将其耻辱的外在标志传给了他们的后代。法律可以废除奴役,而能够抹去奴役的痕迹的唯有上帝。

    现代的奴隶不仅在自由上,而且在族源上,都与奴隶主不同。你可以使黑人获得自由,但你无法使欧洲人把他们看成是自己人。

    情况还不仅仅如此。他们生下来就低人一等,是以奴隶身分进入我们社会的异类,我们只勉强承认他们具有人类的一般特点。我们认为他们的面貌可憎,他们的智力有限,他们的趣味低下,而且几乎把他们视为介于人兽之间的生物。

    因此,现代人在废除蓄奴制以后,还要破除三个比蓄奴制还要不好对付的顽固偏见。这就是奴隶主的偏见、种族的偏见和肤色的偏见。

    我们有幸生在大自然使我们都一样和法制使我们都平等的人们中间,但这一情况也给我们造成一个极大的困难。而我所说的这个困难,就是这一情况使我们很难理解把美国黑人与欧洲人隔开的那条鸿沟。但是,我们可以用类比推理的办法,得出一个大致不会离谱的看法。

    在我们国家,曾经有过一些主要是立法所造成的较大的不平等。纯由法律规定的尊卑,是人们所能想象出来的最大虚构!在分明是同类的人之间建立的永恒差别,是对人性的最大违反!但是,这种差别却存在了许多世纪,而且现在仍然存在于许多地方,并到处留有只有时间才能把它抹去的想象中存在的痕迹。既然纯由法律规定的不平等都如此难于根除,那末,怎样才能消除那种看来其本身还有不可动摇的基础的不平等呢?至于我,当我想起一些贵族团体,不管它们的性质如何,怎么不肯同人民群众混合时;当我想起这些贵族团体,为保护把它们与人民群众隔开的思想屏障,而一连许多世纪煞费心机时,我觉得要想看到一个举着鲜明而光辉的旗帜的贵族制度自消自灭,恐怕是没有希望的。

    所以我认为,那些希望有一天欧洲人会与黑人混为一体的人,是在异想天开。我的理性告诉我,不会有这一天的到来;而且我在观察事实时,也没有见到此种形迹。

    迄今为止,凡是白人强大的地方,白人都使黑人处于屈卑和被奴役的地位;凡是黑人强大的地方,黑人就消灭白人。

    这是两个种族之间向来如此的唯一结局。

    现在来看今天的美国。我清楚地看到,在美国的一些地方,把两个种族隔开的法律屏障正在消除,但民情方面的谱障并未消除。我发现,蓄奴制衰弱了,但它所造成的偏见却依然故我。

    在美国的黑人已经不再是奴隶的地区,他们是不是与白人更接近了呢?凡在美国待过的人都会看到,情况适得其反。

    我觉得,种族偏见在已经废除蓄奴制的州,反而比在尚保存蓄奴制的州强烈;而且,没有一个地方的种族偏见,象在从来不知蓄奴制为何物的州那样不能令人容忍。

    不错,在联邦的北部,法律准许黑人与白人合法结婚,但舆论却要辱骂与黑人女人结婚的白人男人,而且也难以见到这种婚配的例子。

    凡是废除了蓄奴制的州,差不多都授予了黑人以选举权;但他们如果去投票,生命就会遭到危险。他们受到迫害时可以去告状,但当法官的都是白人。法律准许黑人充当陪审员,但偏见却排斥他们出任陪审员。黑人的子女进不了为欧洲人子女开设的学校。在剧院里,黑人有钱也买不到同曾经是他们主人的白人并排坐在一起的票。在医院里,他们要与白人分开。虽然也让黑人礼拜白人所礼拜的上帝,但不能在同一教堂祈祷。黑人有自己的教士和教堂。天堂的大门虽然未对他们关闭,但不平等的地位只能使他们停在来世的墙外。当黑人死去时,他们的骨头就被抛到一旁,身分的差别都造成了死后的不平等。

    可见,黑人虽然获得了自由,但他们并未分享向他们宣布大家都已平等的那些人享有的同样的权利、苦乐和劳动机会,甚至死后都进不了同一墓地。无论是在生前,还是在死后,他们都不能与那些人在一起。

    在仍然保存蓄奴制的南方,黑人与白人的隔离还不如此严格。黑人有时还能与白人一起劳动和一起娱乐,白人也同意在一定范围内与黑人混在一起。立法对待黑人很严,但人们的习惯却有比较宽容和同情的精神。

    在南方,奴隶主不怕把奴隶的能力提高到与自己相等的水平,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可以随意把奴隶投进垃圾堆里。在北方,白人虽然不再把自己与劣等种族之间的壁垒看得那样森严,但他们总是小心翼翼地避免同黑人接触,唯恐有一天会同黑人混为一体。

    在南方的美国人中间,造物主有时收回它的权力,使白人与黑人之间暂时恢复平等。在北方,骄傲感已经达到使人不敢流露真实感情的地涉。如果北方的立法者宣布黑人女人无权与白人男人同床共枕,北方的白人男人倒可能找一个黑人女人做为临时伴侣行乐;但在北方,法律允许她可以成为他的妻子,所以他出于一种害怕的心理而不敢接近她。

    因此在美国,排斥黑人的偏见仿佛随着黑人不再是奴隶而加深,而日常生活中的不平等则随着法律废除不平等反而加强。

    但是,既然居住在美国的这两个种族的地位对比有如上述,那末,美国人为什么在北方废除了蓄奴制,而在南方却保留着蓄奴制呢?他们又为什么使蓄奴制的残酷性加剧了呢?答案容易找到。这是因为美国废除蓄奴制是出于白人的利益,而非出于黑人的利益。

    第一批黑人被输入弗吉尼亚,系在1621年左右。因此,在美国也象在世界其他地方一样,蓄奴制始于南方。然后,从南方逐渐向其他地方发展。但是,奴隶的人数仍是越往北越。因此,在新英格兰一般很少见到黑人。

    一些殖民地相继建立起来,时间已经过去100多年,一个奇怪的现象开始引起所有人的注意。即几乎完全没有奴隶的地区,在人口、财富和福利方面,都比拥有奴隶的地区发展迅速。

    但在没有奴隶的地区,居民要自己种地或雇人种地;而在使用奴隶的地区,居民却有不必付酬的人手供自己使用。虽然前者要自己出力出钱,后者可以安闲自在并把钱省下,但前者却总比后者有更多的收益。

    这样的结果似乎很难解释,因为南北的移民都同样是欧洲人,有同样的习惯、同样的文明和同样的法制,只在一些不甚明显的细节上略有不同。

    时间继续前进。一些英裔美国人离开大西洋沿岸,越来越多地开进西部的荒野。他们在那里找到了新的土地,适应了新的气候,克服了各种性质的障碍。在那里,各方的人混在一起:有的人是从南北上,有的人是从北南下。所有的这些因素,同步地产生了相同的结果。一般说来,没有奴隶的殖民地,要比盛行蓄奴制的殖民地越来越人多和越来越繁荣。

    随着各殖民地的发展,人们开始隐约地发觉:如此残酷地奴役奴隶,正在对奴隶主造成致命的后果。

    而当你在俄亥俄河两岸视察时,会发现这个真理最为确实。

    被印第安人亲切地称为俄亥俄河即“美丽的河”的这条河,流经有史以来人们居住过的最好河谷之一。起伏不平的土地延展在俄亥俄河的两岸,每天都在为人们提供用之不竭的财富。在河的两岸,空气同样有益于健康,气候同样温和宜人。河的每一岸,各是一个土地辽阔的大州的边界。在左岸的,以蜿蜒曲折的俄亥俄河水为界,名为肯塔基州;在另一岸的,州以河名为名。这两个州的唯一差别,就是肯塔基州允许蓄奴,而俄亥俄州不准境内有奴隶。

    因此,一个人乘船顺俄亥俄河而下,一直旅行到该河注入密西西比河的河口,简直就象在自由和奴役之间航行。他只要放眼看一下两岸,立刻就可以断定哪一岸对人类更为有利。

    在河的左岸,人烟稀少,偶而见到一群奴隶无精打采地在半垦半荒的土地上游荡,被砍伐的原始森林又长出新树。可以说社会已经入睡,人们懒散,唯独大自然还呈现出一派生气勃勃的景色。

    相反,从这条河的右岸,则可听到机器的轰鸣,表明在远方有工厂。田里长着茂盛的庄稼,雅致的房舍显示着农场主的爱好和兴趣,到处是一片富庶景象。看来,这里的人们都很有钱,并感到满意,因为这是自己的劳动成果。

    肯塔基州建于1775年,俄亥俄州比它晚建12年。但是,美洲的12年胜过欧洲的50年。现在,俄亥俄州的人口已比肯塔基州多25万人。

    蓄奴制和自由造成的这种不同后果是不难理解的,并足以说明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之差异。

    在俄亥俄河左岸,人们把劳动与奴役混为一谈;而在这条河的右岸,人们则把劳动与致富和进步联系在一起。在左岸,劳动是下贱的;而在右岸,劳动是光荣的。在河的左岸,见不到白人劳工,因为白人害怕与奴隶混在一起,一切苦活都由黑人去做。而在河的右岸,很难找一个懒汉,白人把他们的精力和智慧都用于各种劳动。

    因此,在肯塔基州生产物质财富的人,既没有热情又没有文化;而能够有这两种东西的人,不是什么也不干,便是渡过俄亥俄河,到那岸去发挥自己的才智和不受侮辱地运用才智。

    当然,在肯塔基州,奴隶主使用他们的奴隶不必付酬,但奴隶劳动的成果不大;而他们付给自由工人的工钱,却使他们能够得到大大高于工人劳动价值的收益。

    对自由工人要付酬,但他们的工作效率高于奴隶,而工作迅速则是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之一。白人出卖他们的劳动力,但只有当他们的劳动力有用时才有人购买。黑人不要求对他们的劳动付酬,但奴隶主得养活他们一辈子,即在他们的老年和壮年,在他们不能创造收益的童年和精力旺盛的青年,在他们生病和健康时期,都得同样养活他们。因此,要让这两种人劳动,结果同样都得付酬。自由工人所得的是工资,而花在奴隶身上的钱,则是教育费、生活费、扶育费和服装费。奴隶主为养活奴隶支付的费用,是长期的和零星的,所以不容易被人注目。而自由工人的工资,则要整笔支付,好象得到钱的人发了财。但最后算起来,使用奴隶的花费要高于雇用自由工人的花费,而且奴隶的劳动效益不大。

    蓄奴制的影响扩大得比这还远。它甚至触及奴隶主的心灵,特别是左右了他们的思想和爱好。

    在俄亥俄河两岸,造物主虽使人们具有大胆敢干和坚定不移的性格,但河两岸在发挥这个共同气质时却有不同。

    右岸的白人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生活,并以追求物质福利为人生的主要目的。由于他们居住的土地有取之不尽的资源供他们使用,有不断更新的迷人前景吸引他们去争取,所以他们的进取精神超过了人类贪心的一般界限,时时都想致富的**使他们大胆地踏上了幸运为他们开辟的每一条道路。他们不管是去当水手还是去开荒,不管是去做工还是去种地,都有坚定不拔的毅力在支持他们的劳动和克服这些不同行业可能遭到的风险。他们的聪明才智有一些不可思议的地方,他们争取胜利的决心有一种英雄主义的气概。

    左岸的美国人不仅轻视劳动,而且看不起劳动所成就的一切事业。他们的生活悠闲自在,他们的志趣是懒汉的志趣。在他们眼里,金钱失去了它的一部分价值;他们之追求财富,远远不如他们之追求放荡与游乐;他们用于这方面的精力,不亚于他们的邻居用于其他方面的精力。他们热爱打猎和打仗,喜欢疯狂地使用体力。玩枪动刀,是他们的家常便饭。他们从很小的年纪开始,就学会在单人的搏斗中玩命。因此,蓄奴制不但未使白人发财致富,反而使他们消失了发财致富的愿望。

    这些同样的原因,200年来一直在北美的英国殖民地发生各自不同的作用。最后,在南方人和北方人的经商能力之间出现了惊人的差别。今天,只有北方有航运业、制造业、铁路和运河。

    这些差别,不仅在对比南北方时可以见到,而且在对比南方各地的居民时也可以发现。在联邦最南的几个州里经营商业和试图从蓄奴制中得到好处的人,差不多都来自北方。现在,每天都有北方人前来美国的这一地区,因为在这里不必担心竞争。他们发现这里的资源还未被当地人注意,于是利用他们本来并不赞成的制度,去汲取比建立这个制度后仍在维护这个制度的人获得的好处还要多的好处。

    假如我愿意再对比下去,我将不难证明:美国南方人和北方人在性格上表现的差异,几乎都来自蓄奴制。但这会使我离题,因为我现在所要考察的不是奴役已造成的一切后果,而是奴役将对赞同奴役的那些人或地区产生什么后果。

    蓄奴制对财物生产的这种影响,在古代不能为人们所充分理解。当时,奴隶普遍存在于整个文明世界,不知道奴隶为何物的民族都是蛮族。

    而且,基督教之废除蓄奴制,不过是替奴隶伸张了权利而已。现在,人们可以用奴隶主的名义去攻击蓄奴制,因而利益和道德在这一点上调和起来了。

    随着这个真理在美国变得日益明显,蓄奴制也就在经验的光照之下节节败退。

    蓄奴制始于南方,随后又发展到北方,而今天正在败退。自由发轫于北方,然后不断向南方推进。在一些大州当中,宾夕法尼亚州现在是蓄奴制的北限;但在这个州里,蓄奴制也已摇摇欲坠。紧挨着宾夕法尼亚州南界的马里兰州,时时都在准备废除蓄奴制。马里兰州下方的弗吉尼亚州,已在讨论蓄奴制的功用和危险了。

    人类的各项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没有一个不涉及继承法的。

    当长子继承制通行于南方时,每个家庭都有一个不需劳动而且也不想劳动的富人为其代表。他的那些依法不能与他同样继承遗产的家属,象寄生植物攀缘在一棵大树上那样,围着他过同样生活。当时美国南方一切富裕家庭中的情景,仍可见于今天欧洲某些国家的贵族家庭。在这些贵族家庭中,弟弟妹妹虽然不如哥哥姐姐富有,但与哥哥姐姐同样游手好闲。这个相同的后果,仿佛是由于一些完全类似的原因,而产生于美洲和欧洲的。在美国南方,全体白人形成了一个贵族集团,由一定数目的特权人物领导。这些特权人物的财产是世袭的,而他们的悠闲生活也是辈辈相传的。美国贵族的这些领袖,使白色人种的传统偏见继续活在他们所代表的集团之中,并体面地保持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在这个贵族集团内部也可见到一些穷人,但他们并不是劳动者。他们宁可受穷,也不肯找点活干。因此,黑人工人和奴隶不会遇到任何竞争,而且不管白人对他们的劳动效果持有什么看法,都非得雇用他们不可,因为只有他们能够替白人干活。

    长子继承法废除以后,各种财产便开始分散化小,而所有的家庭也因此下降到必须依靠劳动来维持生计的地步。有一些家庭现已消失,而且所有的家庭都预感到,必须自食其力的日子即将到来。今天,虽然还有一些富人,但他们已经不再能够形成一个紧密结合的世袭集团了。他们也不能再有使自己强大和影响社会各阶层的精神力量了。于是,大家首先开始一致放弃轻视劳动的偏见。穷人的数目增加了,但他们可以自食其力而不感到脸红了。因此,财产分配平等的最直接成果之一,就是创造了一个自由工人阶级。自由工人同奴隶竞争以后,奴隶的劣势便暴露出来,而蓄奴制也在它的本身原则上,即要维护奴隶主利益这个原则上,受到了打击。

    随着蓄奴制的败退,黑色人种便跟着蓄奴制的退路,同蓄奴制一起回到他们当初离开的热带地区。

    这个现象,乍一看来令人觉得奇怪,但不久就被人们理解了。

    美国人在废除奴役的原则上,并未让奴隶自由。

    我如不举出一个例子,读者恐怕很难理解我以后的叙述。我现在举纽约州为例。1788年,纽约州禁止在境内买卖奴隶。这是以间接办法禁止输入奴隶。从那以后,黑人的人数只是依靠自然繁殖而增加。8年以后,该州采取了一项果断的措施,即以法令宣布:从1799年7月4日以后,凡父母均为奴隶的新生婴儿,一律获得自由。于是,使奴隶人数增加的一切途径均被堵死。虽然还有奴隶,但可以说蓄奴制不复存在了。

    在北方的一个州这样禁止输入奴隶以后,便没有人再从南方向北方贩卖黑人了。

    从北方的一个州不准买卖黑人开始,持有这种不再是得心应手的财产的人虽无法在北方出售奴隶,但他们只要向南方输送奴隶,还是可以获利的。

    在北方的一个州宣布奴隶的子女出生后即获得自由的时候,奴隶虽因其后代不再进入市场而失去被人出售赚钱的大部分价值,但把他们输往南方,还能赚一笔大钱。

    因此,同样的一条法令,虽防止了南方的奴隶来到北方,但又把北方的奴隶赶到了南方。

    但是,这里还有一个原因比我说过的一切原因还要强而有力。

    随着一个州的奴隶人数的减少,该州便日益感觉需要自由工人。随着自由工人进入工矿企业,奴隶劳动的生产效益便日趋降低。于是,奴隶便成了价值不大或用处不大的财产。

    但在南方使用奴隶,还能得到很大收益,因为那里的竞争不会使人担心。

    因此,废除蓄奴制并未能使奴隶都自由了,而只是改换了奴隶的主人,即把奴隶从北方送到了南方。

    至于已经获得自由的黑人和在废除蓄奴制后出生的黑人,他们虽然没有离开北方去南方,但他们在欧洲人中间的处境,与土著的印第安人并没有两样。在远比他们有钱和有知识的白人中间,他们是半开化和没有权利的人。他们既是法律的肆虐对象,又受民情的排挤。在某些方面,他们比印第安人还值得可怜。他们一想起奴役就不能自抑,他们不能象印第安人那样提出某块土地原来是自己的。他们有许多人都在饥寒交其中死去,而其余的人则聚居在一些城市里,做一些粗活,过着朝不保夕的悲惨生活。

    而且,虽然黑人的人数仍按照他们未获自由时期的速度增长,但白人的人数却在废除蓄奴制后以两倍于前的速度增长,所以不久以后,黑人就将淹没在白人的人海之中。

    奴隶居住的农业地区,一般比白人聚居的农业地区人口稀少。另外,由于美国是一个新的国家,所以一个州在废除蓄奴制的时候,多半尚有一半的土地没有人居住。一个州刚刚取消奴隶身分之后,便立即感到缺乏自由工人,于是成群结队的大胆冒险家,便从四面八方涌了进来。他们赶来的目的,是想从刚刚对实业开放的新资源中牟利。土地被分给他们,在分得的每块土地上建立起白人的家园。欧洲的移民就这样不断开进了废除蓄奴制的各州。漂洋过海到新大陆来寻找安乐和幸福的欧洲穷人,如果停在视劳动为下贱事的地区,他们能干什么呢?

    这样,白人的人口就由于自然繁殖,同时也由于大量移民,而迅速增加起来;而黑人的人口却没有得到移民的补充,并日渐减少。于是,两种人口之间的比例,不久便颠倒过来。黑人变成了一群可怜的破落户,成了一个居无定所的小小的穷困部族,而消失在人口众多和拥有土地的白色人种之中。现在,他们只有忍受不公正的和严酷的待遇,而别无任何办法。

    在西部的大部分州里,至今尚无黑人;在北方的所有州里,黑人日渐减少。因此,黑人未来的重大问题,是他们将要日益被挤到一个狭小的地区。这个问题虽然不那么令人担忧,但也并非容易解决。

    随着黑人的南下,有效地废除蓄奴制便日益困难。这个结果来自几个必须加以阐述的自然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气候。大家知道,欧洲人越靠近热带,劳动对他们就感到困难。大多数美国人甚至断言,在那样的纬度下干活,最后只有死亡。而黑人在那里却能忍受而无危险。但是,我不认为这个只能促使南方人懒惰的想法,是有经验作为基础的。联邦的南方并不比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南方热。为什么欧洲人不能象在西班牙和意大利那样在那里劳动呢?既然意大利和西班牙废除奴隶制度后奴隶主并没有死亡,那末,联邦为什么就不能这样呢?我不相信大自然由于怕佐治亚和佛罗里达的欧洲人累死而不让他们在那里靠自己的土地谋生,但他们在那里劳动肯定要比新英格兰的居民辛苦,而且收益不如人家。自由的劳动者也在南方失去他们对奴隶的一部分优势,所以延缓了蓄奴制的废除。

    欧洲的作物全都能在联邦的北方生长,但南方却有其独特的产品。

    人们发现,利用奴隶种植谷物,是一种花费太贵的经营方式。在没有蓄奴制地区种植小麦的农户,一般习惯于少雇长工,只在播种和收割季节多雇一些短工,并临时供给他们食宿。

    在实行蓄奴制的州经营农业的人,为了完成只需要几天就可以完成的播种和收割工作,也得一年到头养活一大批奴隶,因为奴隶不能象自由工人那样一方面依靠自己的劳动生活,一方面等待别人来雇他们。为了使用奴隶,就必须把他们买下来。

    除了这些不利因素以外,田间作业的性质,也使蓄奴制在种植谷物的地方不如在种植其他作物的地方适用。

    种植烟草、棉花、特别是甘蔗,就与种植小麦不同,它要求不断地进行田间管理。这时,妇女儿童都有用场,而种植小麦就不是如此。因此,从田间作业的性质来说,蓄奴制更适于种植我方才提到的那几种作物的地区。

    烟草、棉花和甘蔗只适于在南方生长,它们是当地的主要财源。废除蓄奴制,南方就面临如下的抉择:不是必须改变原来的耕种制度,同北方人在工作和经验上开展激烈的竞争;就是仍然种植原来的作物而不使用奴隶,同仍然保留蓄奴制的南方其他州开展竞争。

    由此可见,南方有其在北方并不存在的保留蓄奴制的特殊原因。

    但在这方面,还有一个比其他一切理由都更加有力的理由。其实,南方本来也是可以废除蓄奴制的。但是,那将怎样安置黑人呢?在北方,废除蓄奴制和解放奴隶是同时进行的。在南方,就没有希望同时获得这个双重结果。

    为了证明蓄奴制在南方比北方更合乎自然和有利,我只指出南方的奴隶人数非常多就足够了。输入第一批非洲人的正是南方,使奴隶人数日益增加的也正是南方。

    我们越往南去,越觉得以悠闲自在为高尚的偏见越强。在离热带最近的几个州里,就没有一个白人从事体力劳动。

    因此,南方的黑人人数自然多于北方。正如我在前面已经说过的,这种趋势还在日益加强,因为联邦的北方一带一废除蓄奴制,黑人就向南方一带汇集。因此,南方黑人的增加原因,不仅有人口的自然繁殖,而且有北方黑人的被迫南迁。非洲人种在美国南方的激增原因,与欧洲人种在北方的迅速增加原因类似。

    在缅因州,每300个居民中有一个黑人。在马萨诸塞州,这个比例数为100∶1.在纽约州为100∶2,在宾夕法尼亚州为100∶3,在马里兰州为100∶34,在弗吉尼亚州为100∶42,而在南卡罗来纳竟达100∶55SL。这是1830年黑人人口与白人人口的比例。但是,这个比例后来又不断在改变:在北方,黑人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小,而在南方则越来越大。

    显而易见,联邦最南的各州如象北方各州那样去废除蓄奴制,一定会遇到北方各州不必担忧的一些严重危险。

    我们已经看到北方各州是怎样废除蓄奴制和解放奴隶的。它们用使当时活着的黑人一代仍然为奴,而只解放他们的新出生子女的办法,将黑人逐渐吸收到社会里来;而且对那些解除其奴隶身分后有可能滥用他们获得的自由的人,要事先教育他们自己管理自己并学会享用自由的技能,而后才解放他们。

    在南方,使用这种办法就有困难。当南方宣布从某年某月开始准许黑人的新出生子女获得自由时,自由的原则和思想就会进入奴隶们的心里,使按立法规定身为奴隶的黑人看到自己的子女获得自由后,而对他们之间出现的不平等命运表示惊讶,并要焦急和气愤。于是,蓄奴制便在他们的眼目中失去历史和习惯为它创造的道德力量,而变为一种一目了然的暴力的滥用。北方就不担心黑人进行这样的对比,因为北方的黑人为数极少,白人为数甚多。但在南方,自由的这个曙光一旦普照200多万黑人,压迫者必定发抖。

    南方的欧洲人在把奴隶的子女解放以后,很快就将被迫将同样的好处普及于全体黑色人种。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在美国的北方,自废除蓄奴制以后,甚至在预计即将废除蓄奴制的时候,就开始了一种双重运动:奴隶们离开北方被运往南方;由北方各州的白人和欧洲的移民来补他们的位置。

    这两种情况就不能同样地出现于最南面的几个州。一方面,那里的奴隶人数太多,使人们不能设想把他们迁走;另一方面,欧洲人和北方的英裔美国人,也不肯到劳动尚未恢复其荣誉的地区去定居。另外,他们还有理由认为,在黑人的人数超过或等于白人的州里,容易遇到极大的不幸,所以他们怀有戒心,不敢到那里去创业。

    因此,南方人在废除蓄奴制后,无法象他们北方同胞那样逐渐使黑人获得自由。他们不但没有使黑人人口大量减少,而且继续容纳黑人。这样下去以后,只消几年工夫,便将在一个国家之中出现与白人几乎平等的庞大的自由黑人民族。

    现在的这种以滥用权力维持蓄奴制的办法,那时就将成为使白人胆战心惊的严重危险的根源。现在,拥有土地的只是欧洲人的后裔,他们是一切实业的绝对主人,而且只有他们有钱、有知识和有军队。黑人在这些方面一无所有,但他们没有这些东西也能活下去,因为他们是奴隶。如果他们自由了,需要自食其力了,他们没有这些东西还能维持生活吗?白人在蓄奴制存在时期所做的一切,在废除蓄奴制后就有遭到破坏的许多危险。

    让黑人继续处于奴隶地位,就能使他们保持近乎野蛮的状态。而如果让他们自由了,就不能阻止他们增长知识,从而使他们知道自己的不幸的严重程度和找到根除不幸的办法。而且,还有一个关于相对公正的重要原则,牢固地扎根于人心之中。人们有感于同一阶级内部存在的不平等,大大甚于不同阶级之间出现的不平等。人们可以看到蓄奴制的存在,但他们怎么能理解几百万公民长期以来忍受的耻辱和世世代代遭到的苦难呢?在北方,已经获得解放的黑人,仍在忍受这种苦难和遭到不公正待遇,但他们的力量很小,而且人数日在减少。在南方,黑人的人数很多,而且力量也大。

    如使白人与被解放的黑人同住在一块土地上,并彼此视为异族,则不难预见将来会出现两种可能:不是黑人与白人将要完全混为一体,就是两者将要永远分离。

    我在前面已经表示我对第一种可能是怎样看的。我不认为白人和黑人将来会有一天在某个地方以平等资格一道生活。

    而且我相信,这方面的困难在美国要比别处大得多。一个人抛弃宗教偏见、国家偏见和种族偏见倒是可能的,而如果他是一个国王,他还会在社会上引起一场惊人的革命;但是,整个民族恐怕不可能如此超脱。

    一个强权的铁腕人物如把美国人和他们先前的奴隶置于同一轭下,也许会使他们混合起来。但是,只要美国的民主是决定国家大事的主人,谁也不敢做这样的设想,而且可以预见,美国的白人如果越来越自由,这样的人也将越来越孤立。

    我在前面说过,欧洲人和印第安人之间的真正纽带是混血儿。同样地,白人和黑人之间的真正桥梁,也是他们之间的混血儿。凡是黑白人混血儿多的地方,两个种族的混合就不是不可能的。

    在美洲有些地区,欧洲人与黑人的混血已经达到很难遇到一个纯粹白人或纯粹黑人的地步,即真可以说是达到两个种族混合的地步,或者不如说是出现了一个两者结合的与原来的任何一方都不相同的第三种族。

    在所有的欧洲人中,英国人是最少与黑人结婚的。联邦南方的白黑人混血儿多于北方,但又大大少于欧洲人在美洲其他地区建立的殖民地。美国的黑白人混血儿很少,他们本身毫无力量,在种族纠纷中一般都站在白人一边。这正如在欧洲常见的那种大贵族的仆人以贵族自居而轻视一般人民的情况。

    这种被英国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种族骄傲,在美国人身上又因民主自由所造成的个人骄傲而特别加强。美国的白人既以其种族自负,又以其为美国人自负。

    另外,为什么白人和黑人未在联邦的北方混合而却在南方混合呢?可以姑且认为一直生活在身心均占有优势的白人与黑人之间的南方白人会想与黑人结合吗?南方的美国人有两种担心的情感使他们永远保持超然孤立的状态:第一,害怕自己掉价儿而与原来的奴隶黑人平等;第二,害怕自己降格而处于邻居的白人之下。

    如果让我对未来做绝对的预测,则我将说:从事物的一般发展来看,南方废除蓄奴制后,会加深白人对黑人的反感。

    我产生这个看法,有我以前对北方做过的类似论断为根据。我说过,随着立法机构逐渐废除种族之间的法律屏障,北方的白人越来越倍加小心不与黑人接触。这种情况为什么不会发生于南方呢?在北方,白人之不敢与黑人混合,是出于害怕想象中的危险。而在南方,这个危险不是想象的,而是现实存在的,所以我不认为害怕的程度会降低。

    既然一方面已经看到(事实也无可怀疑)黑人日益向南聚集,而且繁殖的速度快于白人;另一方面又确信不能预见黑人何时可与白人混合和何时可从社会现况中取得同样好处,难道就不能由此推论黑人和白人迟早要在南方各州发生冲突吗?这场冲突的最终结果将会如何呢?不难理解,对于这个问题只能做个大致的推测。人的头脑对于未来只能勉强画出一个大致的轮廓,但在这个轮廓内,偶然的因素还会影响人们所做的一切努力。在为未来画出的蓝图上,偶然的因素就象一些黑点,使智慧之眼不能看清画面。但有一点是可以预见的,即在安的列斯群岛,白人似乎注定要屈服;而在大陆,则黑人注定要屈服。

    在安的列斯群岛,白人孤立于不计其数的黑人之中。在大陆上,黑人处于一个不可胜数的民族海洋当中。这个民族,从加拿大的冰原到弗吉尼亚的南缘,从密西西比河岸边到大西洋海岸,已结成一个紧密的集团,而凌驾于黑人之上。如果北美的白人保持团结,则很难相信黑人能够逃脱正在威胁着他们的灭亡:他们不是屈服于枪炮,就是毁灭于灾难。但是,如果两个种族间的斗争刚一开始,而美国联邦竟然解体,那末,聚居在墨西哥湾一带的黑人就有机会得救。联邦的纽带一旦断裂,南方的白人就不要指望他们的北方同胞能对他们进行持久的支援。北方的白人十分清楚,危险永远不会临到他们的头上。如果承担的义务迫使他们前往南方支援,则可以预言:种族的同情心也是无能为力的。

    然而,不管斗争爆发于何时,得不到北方同胞支援的南方白人,仍可以依靠知识和武器的巨大优势投入战场,而黑人则全凭人多势众和不怕死的精神同他们斗争。但是,一旦黑人手中掌握了武器,这种东西就会变成巨大的战斗力。那时,南方的白人也许要遭到西班牙摩尔人那样的命运。在那里占据数个世纪之后,他们也许被迫逐步退回到祖先迁来前的地点,把上苍似乎注定要给黑人的这块土地还给黑人,因为黑人在这里便于生活,而且劳动起来也比白人觉得轻松。

    联邦南方白人与黑人发生冲突的危险尽管还很遥远,但迟早是不可避免的。它象一场恶梦,经常萦绕于美国人的脑际。尽管这种危险对北方居民并无直接威胁,但还是他们的日常话题。他们想找到一种办法来防止他们所预料的不幸,但始终没有成功。

    在南方各州,人们对此保持沉默。南方人向来不对外来人谈论未来,即使对亲友也回避此事,每个人都把话藏在自己的心里。南方人的这种沉默,有些地方比北方的惊喊更为可怕。

    他们的这种普遍忧虑,使他们办起了一项迄今鲜为人知的事业。这项事业可能改变人类一部分人的命运。

    由于害怕我方才谈到的危险,一些美国人组织了一个协会,其目的是由他们自己出资,把愿意摆脱暴政压迫的自由黑人,送到几内亚海岸去居住。

    1820年,我所说的这个协会在非洲北纬七度附近建立了一个居民点,取名为利比里亚。据最近的消息称,已有2500多名黑人聚居于此处。他们把美国的各项制度带回到自己祖先的国土。利比里亚实行代议制,有黑人陪审员、黑人行政官和黑人教士,也建有教堂和出版报纸。这些历经沧桑的人奇迹般地回到故地后,不准白人到他们那里定居。

    这真是一场异想天开的运动!自从欧洲人强迫黑人背井离乡把他们运到北美海岸出卖以来,已经过去200多年了。现在,欧洲人又把这些黑人的后代装在船上,漂过大西洋,送回他们祖先被掠走的地方。这些野蛮人已在被奴役时期吸取了文明人的知识,并在实行蓄奴制的地方学到了享用自由的办法。

    迄今为止,非洲一直对白人的技术和科学采取闭关自守的态度。被这些非洲人带回来的欧洲文明,也许能在这里开花结果。因此,在建立利比里亚时,人们是怀有一种美好而崇高的理想的。但是,这种在旧大陆可能产生丰硕成果的理想,并未对新大陆带来好处。

    12年来,黑人移民协会向非洲运去了2500名黑人。但在这个期间,美国又约有70万黑人婴儿出世。

    即使利比里亚殖民地每年准备接受数千名新居民;即使新居民能在那里过上好日子;即使联邦政府包办协会的一切,年年由国库出钱支援协会,用国家的船向非洲运送黑人,也抵消不了美国黑人只因自然繁殖而造成的人数增加。于是,由于每年新出世的黑人人数多于每年运出的黑人人数,所以也就阻止不了每天都在加深的黑人苦难的加剧。

    黑色人种永远不会从美洲大陆的海岸消失,只要有新大陆存在,就会有黑色人种,并在那里受欧洲人的贪欲和恶习的影响而堕落。美国的居民可以推迟他们所担心的灾难的来临,但他们现在还未消除造成灾难的根源。

    我愿意直言不讳,我并不认为废除蓄奴制是在南方各州推迟两个种族斗争的手段。

    黑人可能长期继续为奴而不抱怨;但在他们进入自由人的行列以后,很快就会因为被剥夺几乎所有的公民权而发怒,而且由于不能成为与白人平等的人,也会立即以白人的敌人面目出现。

    在北方,一切条件都有利于解放奴隶,废除蓄奴制后不必担心自由黑人闹事。他们的人数很少,以致永远不能伸张自己的权利。而在南方,情况却非如此。

    蓄奴制问题,在北方,对于奴隶主来说,只是一个商业和工业问题;而在南方,对他们来说则是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在蓄奴制问题上,不能拿北方与南方相提并论。

    上帝不允许我象某些美国作者那样为奴役黑人的原则辩护。我只是说,凡是曾经赞同这个可憎原则的人,现在也不会轻易放弃它而已。

    我坦白承认,在我考察南方诸州时,我发现这个地区的白色人种只有两条出路:不是解放黑人并与他们混合,就是仍让他们孤立并尽量长期处于奴隶地位。折衷的办法,在我看来,不久即将导致十分可怕的内战,而且两个种族必有一个由此毁灭。

    南方的美国白人就是从这个观点来看待问题的,并且据此而行动。他们不想与黑人混合,所以也不想让黑人自由。

    这并不说南方的居民都认为蓄奴制是奴隶主发财致富的必要手段。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在这一点上与北方人见解一致,并与北方人一样,愿意承认奴役黑人是一种罪恶。但他们又认为,为了生活,又得让这种罪恶继续下去。

    随着教育在南方的普及和提高,这一地区的居民日益认识到蓄奴制对奴隶主并不都有好处。但是,这种教育也更清楚地向他们表明,他们暂时还不可能废除蓄奴制。于是,出现了一种奇特的南北对照:在南方,随着蓄奴制越来越受到质疑,而它在法律上却日益得到加强;在北方,蓄奴制的原则逐渐被废除,而同样的原则却在南方产生越来越严酷的后果。

    今天,南方各州对奴隶的立法,具有一种史无前例的残酷性,简直是对人类法律的一种严重滥用。只要看一下南方各州的立法,就足以断定居住在那里的两个种族是十分敌对的。

    这并不是说联邦这一地区的美国人只顾加强奴役的残酷性。另一方面,他们也改善了奴隶的物质生活条件。古代人只知道用铁和死来维护奴隶制度;联邦南方的美国人,发现了一些保证他们的权力可以持久的更聪明的办法。如果让我来说,我说他们已把**和暴力宿命论化,并使奴隶们从心灵上接受了。在古代,奴隶主是想方防止奴隶打碎枷锁;而现代,奴隶主是设法不让奴隶产生这种思想。

    古代人给奴隶身上戴上链子,但让他们思想自由,允许他们学习知识。奴隶主也言行一致,遵守他们所定的原则。在古代,受奴役的期限不是固定不变的,奴隶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获得自由而与主人平等。

    联邦南方的美国人,从来没有想过黑人会有一天与他们混为一体,严禁奴隶学习识字和写字。他们不希望把黑人提高到与自己相等的水平,所以尽可能使奴隶保持原始生活状态。

    自古以来,奴隶都憧憬自由,以使自己的悲惨处境得到改善。

    联邦南方的美国人十分清楚,只要获得解放的奴隶达不到与其主人同化的地步,解放黑奴的运动终究要带来危险。给予一个人以自由,同时又让他留于苦难和屈辱之中,这不是为奴隶的造反提供一个未来的领袖而又能是什么呢?而且,很早就有人指出,出现一个自由的黑人,就会在还没有获得自由的黑人心中种下一个隐患,使他们的脑海里出现一线微光,即产生关于他们的权利的观念。联邦南方的美国人,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把奴隶主想要解放自己的奴隶的权利都剥夺了。

    我在联邦的南方遇见过一老头,他曾同他的一个女黑奴长期非法同居。他们生了几个孩子,这几个孩子出世后就成了父亲的奴隶。这位老人曾多次想把自己的权利传给他的孩子,至少让他们获得自由,但是经过多年的努力,他一直未能克服立法机构为解救黑奴所设的障碍。在这个期间,他已经年老,行将离开人世。当时,他主动向我叙述了他的几个儿子怎样从一个市场被拖到另一个市场,怎样离开母亲的爱抚被送到一个陌生人手下鞭笞的情景。这一派可怕的情景,使老人的已经衰竭的想象力又活跃起来。我看到他在受着绝望的痛苦的折磨,而我也领悟了大自然真会雪洗法律使它蒙受的耻辱。

    这种灾难无疑是可怕的,但这也是蓄奴制的同一原则在现代注定要产生的必然结果吗?

    当欧洲人从一个与他们不同的种族中掠取奴隶时,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个种族比人类的其他种族低劣,唯恐将来与它融合在一起,预想蓄奴制可以永久长存,因为他们认为,在奴役所制造的极端不平等与独立在人们当中所自然产生的完全平等之间,决不会有能够持久的中间状态。欧洲人觉得这似乎是真理,但又始终未能使自己确信,所以从他们与黑人打交道以来,其行为时而受他们的利益和高傲偏见所支配,时而受他们的怜悯心所左右。他们先在对待黑人上侵犯了一切人权,可是后来他们又教会黑人明白了这些权利的珍贵性和不可侵犯性。他们对自己的奴隶开放了他们的社会,但当奴隶试图进入这个社会时,他们又狠心地把奴隶赶出去。他们一方面希望奴役黑人,另一方面又身不由己地或不知不觉地使自己受自由思想的支配。他们既不想丧尽天良,又没有勇气完全伸张正义。

    既然无法预测南方的美国人何时会使自己的血与黑人的血混合起来,难道他们能够甘冒自己毁灭的危险而允许黑人自由吗?而且,既然他们为了拯救自己的种族曾不得不用铁去对付黑人,难道他们现在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采取一些更有效的手段就不可原谅吗?

    在我看来,联邦南方所发生的一切,既是蓄奴制的最可怕结果,又是蓄奴制的极其自然的结果。当我看到自然秩序被人推翻,听到人性在与法律做徒劳的斗争而呼叫时,我觉得我不该怒斥制造这些罪恶的我们这一代人,而要完全憎恨那些享受了一千多年的平等之后又使奴隶制度重现于世界的人。

    另外,不管南方的美国人尽了多大努力去保存蓄奴制,他们也永远达不到目的。曾被基督教斥为不义和被政治经济学指为有害的而今仅存于地球上一角的蓄奴制,在现代的民主自由和文明中决不是一种能够持久存在的制度。它不是将被奴隶所推翻,就是将被奴隶主所取消。但在这种情况下,预料都将发生一些严重的不幸。

    如果拒绝给予南方黑人以自由,他们终将自己以暴力去取得;而如果同意给予他们以自由,则他们很快又要滥用自由。

    美国联邦持久存在的机缘是什么和威胁着它存在的危险是什么优越权力的来源存在于各州,而不存在于联邦——构成联邦的各州愿意属于联邦一天,联邦就会存在一天——促使各州继续联合下去的原因——联邦的存在对于抵抗外敌和不使外敌入侵美洲的功用——上帝未在各州之间设立天然屏障——没有使各州分裂的物质利益——北方可以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