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四章(1/2)

    当今社会,从某方面观察,除此原则外,别无其他基础

    凡是不愿看见人类平等原则的人,至少应当承认存在着一种公民平等的原则。我理解的公民平等是公民在刑法、政法、民法各个方面的平等。

    事实上,如果我们从某个角度去观察今日欧洲大部分社会,我们就会发现,这种公民平等不仅在现实中已经确立,而且在法律上也已经颁布。比如,当代法兰西呈现的是一幅什么情景呢?

    第一、这个国家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出现在国际社会之中,它是一个准备捍卫自己的权利的整体,因此,它以自己的军队为代表。那么什么是组织军队的公认原则呢?是平等。因为可以说所有的公民都要服兵役,而每个士兵(我记不起是哪一位君王说过的)都可能成为法兰西的元帅①。当然我知道这根本不是事实,无论哪里,到处都是不平等。富人可以世袭,对于勇气、才能的真正竞争是不存在的。有些人依靠他们父母财产的特权,象旧制度下的贵族一样,从学校毕业就成为天生的军官,或者至少可以享受一种专门教育,为他们的升阶晋级铺平道路。另一方面,手工业者和葡萄园工人的儿子,无论他们的才能如何卓越,也无论天性赋予他们的勇气多么恢宏,他们获得的一切恰恰只能当一名无名小卒。

    ①这是拿破仑对当时出访法国的俄罗斯皇帝亚历山大一世所说的一句话。——译者

    不,平等事实上并不存在;但好在原则已经宣布,并为人们所公认。

    第二、国家制定法律并进行管理。我承认,平等的原则在这一点上为得到人们的公认,曾遇到过很大的阻力。贵族阶级和君主制度最初顽固地进行抵抗以便保存其所谓的法权和权力的东西:因为这是我们首次革命。后来这个君主制度和这个贵族阶级被推翻,又出现了莫名其妙的什么伪君主和伪贵族阶级,他们企图取代前者登上王位:这就是第一帝国和君主复辟制度。它们后来又被推翻,而这一次是第三等级。它依靠人民,并由人民赢得胜利、但在它的内部又涌现出热情的贵族学者,他们自称立法权和政府只属于他们:这就是今天我们眼前的尚无名称的国家。但是,我最后要问,你们反对人民的主权,就是说反对所有人的权利,反对平等,那么你们的另一个原则是什么呢?从文字上讲,这个权利本身不正是在你们宪章的最后一条中乃至在我们初期的宪法里陈述过的吗?难道我们没有看见所有违背众人意愿的另立一套政权的政府都完蛋了吗?尽管绝大多数人还得不到政治权利,难道不已经承认法律是由某些人以全体的名义拟订出来的吗?这样以虚构代替真实,至少可避免权利的失效,或者可以说国家之所以得以维持,乃是由于权利得到公认,并宣布假如取消这种权利,假如取消代替权利的这一虚构,社会也就失去了基础。

    第三、国家从事农业、工业、商业,但又是什么原则支配着这些不同的劳动呢?是名之谓自由竞争的平等。可是我知道,在这方面实际上占优势的是最可怕的不平等。真正的竞争并不存在,因为只有一小撮人占有劳动工具,其他人不得不在悲惨的情况下沦为工业奴隶。一些人是土地、机器和一切生产资料的主人,而这些生产资料是全体人民的才智在以往各个世纪中创造的,或者是一天一天不断地发现的。生产是为了这些人,并根据他们的消费来安排的;这样的生产,跟它应有的目的相比,是非常渺小而可怜的。至于劳动者,他们只能得到工资;他们彼此争夺工资,他们和牲畜、机器——他们的真正竞争者——争夺工资。他们的生存,即几百万人、几百万我们的同辈、同类、兄弟、同胞的生存都服从于形形色色的资本拥有者的目光短浅、粗心大意、庸碌无能、感情冲动、一时狂热所带来的种种命运和机缘。社会在宣布竞争的同时,直到现在并没有做其他事情,只做了一件大丑事:这就是把社会组织得活像一块圈地,一群被捆绑和被解除了武装的人在里面听任,另一群用优良武器装备的人肆意宰割。劳动或工业中的那种自由景象实际上非常类似土伦的苦役犯监狱。但无论如何,既然人人有权从事工业,享有财产这一点已被宣布,并得到公认,人民就已经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第四、在刑法中,也处处都宣告了平等的同一原则。

    如果人们认为我是上当受骗,如果认为我是被大量布下的诱饵所迷惑,而狂热地以为我们的刑法是人人平等的,因此我们就具有再好不过的公正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对于这些我连一个字都不相信。但是,如果认为真正的刑法平等实际上占优势是错误的话,那么认为一种粗糙的刑法平等实际上已经建立却是正确的;如果认为刑法平等的原则,如同我们今天所理解的那样,就是司法的原则本身是错误的话,那么认为这个原则是司法的影子和通向真正公平的道路则是不正确的。对这一点,我想进一步加以阐明。

    要使司法在穷富之间一律平等,首先当初就不应该区分穷人的孩子和富人的孩子;换句话说,应该使人人受公共教育,正如社会契约早已颁布的那样;孩子们应该不分出身,人人得到同样的道德教育,然后从同一个起点上共同前进,孩子们就会真正地以高尚的道德进行斗争。如果他们做了什么坏事,这时归咎于他们就是合理的了。但是我要问,对一个不幸的傻瓜,一个因为早先的条件不好而没有受教育的人,或者一个由于贫困和生活不下去而不得不走上犯罪道路的人,和对一个任何事理都无法开导或是罪无可绾的人科以同样的刑罚,这是什么司法?你们要象惩办成年人那样地去惩罚一个未成年的人吗?不,因为你们考虑到他年龄小。多少成年人,由于缺乏教养而真正成为社会上的少年,应该把他们看作未成年人!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我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当你们为了争夺奖金让两匹马赛跑时,你们决不允许一匹马上的装载量比另一匹马增加一倍;在这事情上你们具有平等的兴趣和感情,甚至连跨在马鞍上的赛马骑师也得称一称重量。可是在人类的刑律方面,你们却是另一套做法。对于一个富翁的偷窃行为(当你们惩罚他的时候),和一个穷人的偷窃行为,你们却科以同样的刑罚。难道你们看不出穷人身上的负担要比富翁重一千倍吗?

    现在让我们转到上述主题上来吧!假设不管人们所处的各个社会阶层是如何的不平等,轻罪的刑罚应当一致。这种平等的司法,这种平等的惩罚是否会发生呢?大家都认为会发生的,人人都这样说,而且常常流露于言词之间,人们甚至站到屋顶上大声叫喊;但这仍然是一句谎话。

    请你们查询一下统计数据;它会告诉你们哪些阶级要进监狱、苦役劳改所和上断头台。有一个社会,那里的人只要一犯罪就会落入法网或宪兵手中,那就是穷苦阶级。还有另一个社会,那里有些人几乎犯有种种的罪行,但他们可以不受刑法处分,或者至少不必害怕它:那就是富人阶级。司法是一个瞎眼的波吕斐摩斯①,一个畸形的、粗野的希腊独眼巨人:富人,受他们彬彬有礼和天真可爱的神色的庇护,可以免受打击,就象宇利斯②及其伙伴从地洞里逃出来时躲避在羊群的白色羊毛下面一样。

    ①波吕斐摩斯(Polyphèmes),希腊独眼巨神,以食人肉为生。传说宇利斯在海上漂流,来到西西里岛,误入他的洞穴,一部分人被他吞掉。宇利斯设法用酒把他灌醉,又用烧烫的铁钎戳瞎了他的独眼,他才与其他的幸存者脱险逃生。——译者

    ②同上注。宇得斯等逃出洞穴时是躲在羊肚子下面的,尽管波吕斐摩斯把住洞口,由于他眼睛已瞎,他仍被宇利斯使用的巧妙诡计所愚弄和欺骗。——译者

    普通一个平民都愿意挣得比他能用诚实的方式赚到的更多的工资:他除了使用暴力外别无其他办法;他当了小偷;人家把他逮住,关押起来,对他进行审讯,并判他在船上服苦役。而一个有钱人当了小偷,一个上等阶级里的人当了小偷就大不一样,他的命运要好得多;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施展他的本领;他盗窃十万法郎,比别人偷一个苏还要方便。请实实在在地观察一下上等阶级的获利经营吧,并请告诉我,哪些营业里没有偷税漏税,哪些属于非一般性的、反常的,亦即违反规定的,而又几乎从不受到惩治。诚实、正直和珍视荣誉,这些难道是工业大臣和财政大臣的固有特征?当代有人为某些资本家创造了“猞猁”这个外号;但是,在这片阴森森的森林里,今天的人都为了抢劫财富而越来越疯狂地你争我夺,所有资本家都是“猞猁”。在这些被贵族院议员喻之为金融巨头的下层,则是财产并不豪富的投机商,再后是地位更加低微的其他一些人。可是他们会更纯洁吗?人们说,有多少可耻的经商,就有多少缺德的赌博,就有多少非法利益用来购买已经取代了过去的终生爵位的官职!这难道是商业本身所具有的正大光明吗?但是谁不埋怨今天的商业到处是堵不住的偷税漏税,尔虞我诈成为商业的灵魂,招摇撞骗构成商业的神经呢?此外,每个良心不纯的、把商业作为其职业的人难道不总是为了孤注一掷,利用他人的破产而发财致富的吗?

    我这样设想,一个人诞生在上层阶级之中,或被接纳在这些阶级之中,他非常贪婪,不怕受良心的责备,因此要不惜采用一切合法和非法的手段去发财致富。他被奢华所诱惑,他会自言自语地说:我将获得所有这些财富,我将拥有别墅、地产和仆人;我生来就是当王侯的料子:我就是阿卡迪①的王子。这种人缺乏道德,一味追求权势和富裕,权势是为了变得富裕,富裕是为了有权势,他在许多方面酷似送往苦役船上的小偷。我得承认这个人思想敏捷,智慧过人,这是真实的;可是我推想他缺乏优良品德,从道德方面来看,他是一个真正的蠢货。多少人就成了这个模样!司法没有办法对付他;那么,到什么时候人们才见不到他往上爬呢?倘若他瞧不起商业、财政或者诉讼法,那他就去当政治阴谋家。他如果当新闻记者,他会把读者对他文章寄托的信任出卖殆尽;他如果当上议员,他会把选举人的重托卖个精光;如果有人指责他这种做法,他会运用部长的宽容在必要时听命于选民,他会说:我有权利卖掉他们,因为他们是属于我的。为什么这个人不去当部长呢?人们有时看见过类似的奇迹。于是他会卖掉或通过他的情妇转手卖掉国家的官职,或者利用国家颁发的有价证券进行投机钻营。我们可以举出一大批或多或少类似这个典型的例子。出众的外交家,为了金钱而叛变,出卖了他们祖国的利益;诚实的人民议员为了他们的地位出卖了他们在议会里的选票;各种不同身份的谨慎的官员利用他们的职权进行投机倒把;勇敢的将军们贪污士兵的给养;虔诚的传教士和神圣的主教滥用宗教的威严捞取遗产,类似这样的一群群小偷惯窃真是数不胜数。

    ①阿卡迪,位于希腊伯罗奔尼撒半岛的中部地区,这里的居民都以畜牧业为生。古代希腊的许多传说都出自这块地方,在文学上它往往是宁静的田园风光和生活幸福的象征。——译者

    但是在上层阶段中,允许犯罪行为是否就到此为止呢?是否它只限于伪装得很巧妙的走私呢?不,一切可能的罪行到处都是与财产的多少成正比的;所有的放荡纵欲都可以在金子的堡垒后面肆无忌惮地得到满足。洛佛拉斯①使他的金子掩护自己,就象过去用他的地位和贵族身份作掩护一样。有钱的塔尔丢夫②能够不受惩罚地施展阴谋诡计,到了戏剧的结尾,下级军官还无法逮捕他。

    ①洛佛拉斯(Lovelace,1618—1657),英国诗人和戏剧家,年青时就是一个同一般的纨袴子弟,他的名字后来很快成为“诱骗者”的代名词。——译者

    ②塔尔丢夫,是法国古典主义著名剧作家莫里哀同名喜剧里的主人翁,一个善于拐骗引诱、诡计多端的伪“教士”,莫里哀以此来攻击天主教本身的腐朽堕落。由于该剧在社会上产生的巨大影响,塔尔丢夫也就成了“骗子”的同义词。——译者

    我刚才设想当代某一个人能把下层的卡多什和曼得兰①的大胆行为转移到上层阶级和它们所占有的职务中去,这种假设可能成为现实。具有贪婪灵魂和雄才胆略的人们认清了本世纪的风气,他们更换了布景,把苦役船和监狱留给了蠢才,而他们只管收受花冠。他们成了被讽刺的对象,这是真的,然而,这对他们来说又有什么关系呢?也许这种讽刺正是他们自己干的呢。罗伯尔·玛盖尔②就是描绘上流社会里允许犯罪,不受惩处的一首诗。这个强盗从事一切非法勾当,拿信任、友谊、爱情以及种种做作的感情去作交易;都能大获成功。实际上,我们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的。卡多什和曼德兰装扮成银行家的模样,在大庭广众之中公然估算,必要时,在司法机关罗列出他们拥有的资本。上世纪早该套上绞索的一个人口贩子就无耻地说道:“人们不会绞死一个拥有十万家产的富翁”,如今类似这样的人非但不会绞死,而且还给他恢复一切荣誉。

    ①卡多什(Cartouche,1693—1721),曼特兰(Mandrin,1725—1755),这两人都是法国有名的强盗头子,并建立各自在队伍和武装专门与行政当局分庭抗礼。——译者

    ②罗伯尔·玛盖尔是小说里的人物,也是另一种类型的强盗的化身;在现代社会中,他往往改头换面,装扮成银行家和新闻记者的模样,出没于上流社会的权势富贵之间。——译者

    有时,只有几例上层阶级犯下的罪行(我指的是由法典正式肯定下来的罪行)偶尔被发觉,但如果要追究就要化很大的力气。然而,即使这样,还有人替他们大声疾呼,阻止揭露这种丑闻,说类似这样的事例会使人民失去在道德风尚上对统治者所持的信仰,又说如果这些体面人被这样揭露的话,社会的荣誉就会受到损害。假如社会只靠欺骗而生存的话,这样的社会也太诚实了!

    在这一点上,我们的身体也沾染了阴影,我情愿承认我们被表象所欺骗。刑法上的平等,如同今天我们所了解的那样,只是用以掩盖和隐藏可悲的不平等。不过究竟需要多少世纪才能达到这方面的平等呢!如果真能达到,这真成了奇迹了。让我们回想一下,罗马帝国在整个共和国期间和实行帝制后很长时期内,任何奴隶都可以被他的主人处以死刑,而不会引起司法的注意。直到阿德里安①才制定出一条法律制止这种残杀。不过,他制定的这一项法律只反对无缘无故地杀害奴隶;而杀害奴隶的权利仍然保留。今天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不仅仅在物质上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认为镇压犯罪行为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司法一律平等地注视着每个人,并不因为他富有而不受惩处,也并不因为他穷困而判以重刑。今天为了维持和安定国家的局面而必须做出的这种设想,应该说是人类的一个可喜的进步。

    ①阿德里安(Adrien,76—138),公元117—138年间的古罗马皇帝,是先王特里让的继子。他执政期间,军事上实行防守政策,政治上建立起完整的行政管理体系,同时采取鼓励经济,繁荣文化艺术等办法,使古罗马的统治达到了全盛时期。——译者

    第五、平等的同一原则也调整着公民之间的契约和合同,并保证它们的执行。

    我清楚地知道在这方面还只是一种虚构;知道穷人跟富翁订立合同,在诉讼中从来得不到关于穷人的权利不至丧失的保证。我认为所有下面这些情况都会给穷人带来不平等,如诉讼程序中的千百种骗局,诉讼所需的昂贵费用,以及富人手下拥有忠仆、律师、公证人、执达吏和一大批从事诉讼的人员为之出力的方便。读一读伯坦恩①所写的关于司法机构的文章,你们就知道寡妇和孤儿的权利究竟是什么了。总之,法官的公正尽可能为法律充当堡垒。因此这里也存在着平等的原则,而权利则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

    ①伯坦恩(Bentham,1748—1832),英国哲学家和法学家,霍布斯的门徒。他创立了道德功利主义学说,即所谓“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原则”,这种哲学观点在十九世纪初期的英国政治生活中起过十分重大的作用。——译者

    第六、关于平等的原则,这里另有一种更加令人惊奇的说法。谁能在中世纪就预料到这样的时代将会到来呢!在那个时代,最普通的一个公民的思想在法律方面被认为不只是与僧侣或受过削发礼的牧师,也不只是与主教或大主教的思想是平等的,而且与罗马教皇的思想也是平等的;在那个时代,对于整个教会都是统一的并由二十次主教会议支持的教皇圣旨,任何人,甚至是愚昧无知的人都有权表示拒绝,提出他自己的反对意见,他不只是在秘密的灵魂深处反对,而且是公开地用口头、书面或一切可能的方式表示反对;在那个时代,一句话,在认识的事物方面,谁也不隶属于谁;在那个时代,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教皇。这些事情终于发生了:因为你们在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宗教哲学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的名义下还能宣告什么呢?除非就是精神平等、智慧平等吧!

    我知道,这里的平等仍然不过是一些谎言罢了,因为这种平等所给予的权利,如果要加以运用,人民就必须有可能从事智力劳动,或至少有时间参加精神活动。这真是一条波澜壮阔的河流,它紧靠我的身边流过去;倘若我不能从河里汲取点滴河水来润湿我的嘴唇,这条如此美丽、水源如此丰富的河流对我又有什么意义?这就是人民的命运:人民有智慧的自由,可惜他不可能去使用它。

    我毫不喜欢人们天天为公认的思想权利所设下的那千百种微不足道的障碍。制定法律限制创作自由,对于信仰自由进行有形或无形的迫害,对于宗教信仰自由作种种阻挠,所有这些都是当权者挖空心思设下的马基雅维里①式的阴谋诡计,他们零打碎敲地把他们原来成批许可的东西都偷偷地弄走,这一切在这类主题上是不值得加以注意的。我读的是组织方面的一般缺陷,它已经宣布的人人享有智慧的权利变得虚无飘渺。既然在今天这个社会里任何东西都是无组织的,这智慧的平等,事实上只是一种幻想,虽说从权利上得到公认。绝大多数人民无权参与智力生活;他们如同野蛮人一样生活,听天由命;因为人民要自己管理自己,现在只剩下感觉、需要和粗暴惩罚的威胁。仔细看看你们的城市和乡村,调查一下是否确实实行了思想自由和宗教自由。也许那里存在平等,但只不过是一种虚假的平等。例如,里昂工场里75,000丝织工人是否广泛地运用了如此慷慨赐给大家的思想权利呢?这些可怜的人们,他们一生下来,刚刚能够有规则地移动手臂,他们的父母被饥寒所迫,就考虑要利用他们。于是他们白天跟织布机在一起,晚上就睡在织布机上面(这就象一种吊床似的可以节省很多地方),他们就这样开始了一辈子从事的劳动。一个人的生命将在永远以同一种方式移动手臂中度过。他们变成了机器,变成了织布机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就好象这架织布机就是他们的一个部分一样。这些工人和织布机构成了一个运转的整体:他们是这架织布机的灵魂,但是他们自己却缺乏灵魂。我说他们好象正在织网的蜘蛛。蜘蛛捕捉昆虫用以充饥,它只是服从它的本能,它并不具有智慧。而里昂的丝织工人,编织他们的网为的是捕获一块面包和一块奶酪,作为每天的食粮。不过,也许在这些手工业者的儿子中间,会出现一些人才,他们有的从大自然领受了计算行星规律的使命,农民的儿子拉勃拉斯①就是一个;也有的肩负歌颂美德,减轻人类苦难的使命,农民的儿子维吉尔②又是一个;还有的接受了把人类引向上帝的任务,比如雕刻匠的儿子苏格拉底或钟表匠的儿子卢梭。当苏格拉底和维吉尔活着的时候,当卢梭成名的时候,当拉勃拉斯诞生的时候,权利还没有宣布;今天,多亏了这些人以及他们的同时代人,权利已被宣布。可是如果总要出现什么奇迹才能使一个被不公正地埋没于黑暗当中和匿迹在下层社会里的天才重见光明的话,这个权利的宣布又有什么意义呢?事实上,社会就像吝啬鬼普吕通①一样的残酷无情,很难能让奥尔佛②从地狱里爬出来。人们不过偶尔看见一个灵魂从深渊中出来,而其他更多的灵魂却永远沉没在深渊之中,于是就对今日的平等发出赞赏的呼喊。唉!难道你们没有看到你们这种惊奇本身不就是压抑智慧的不平等的证明吗?

    ①马基雅维里(Machiavel,1469—1577),意大利早期资产阶级思想家,曾多次参与当时的政局或反政局活动,主张为达到目的可以不择任何手段,以权谋家或权术家著称于世。——译者

    ①拉勃拉斯(Laplace,1749—1827),法国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译者

    ②维吉尔(Virgile,公元前71—19),古罗马诗人,也是奥古斯特最尊重的一位诗人。公元四世纪起,他被罗马基督教会认为是未来世界的预言人和圣人。——译者

    ①普吕通,希腊神话中的地狱神,而在罗马神话中变成了死神。但他面目善良,倒是土地的保护神,故又有“财富施与者”之称。——译者

    ②奥尔佛是特拉斯的诗人和歌手,他的妻子奥立狄斯死后,他追到阴间,并用琴声感动了宙斯的女儿彼尔塞福涅,她答应把诗人的妻子送回人间,但条件是他在路上不得回顾。当他们走出地面时,奥尔佛违背了诺言,结果妻子又回到了地狱,后来他被宇斯用雷击死。——译者

    然而是否仅仅为了很少几位生下来就可能夭折的稀有天才,我们就应该有怜悯心并流眼泪呢?应该说这是为所有的人,因为大家都有值得我们怜悯和流眼泪的遭遇。我说的是所有这些孩子,所有这些人;我说的也是智力上的最弱者和最强者,人人都毫无例外。我说,根据你们智慧平等的原则,凡是上帝创造智慧的地方,也就是说凡是有人生存的地方,人就有权利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并且要过与野蛮人完全不同的生活。耶稣说过,人不仅仅是靠面包生存,还要靠阳光和真理而生存。然而哪里有阳光?哪里有真理?哪里有现在的社会分配给他的孩子们的精神食粮呢?

    你们会对我说,社会上有一部分人注定要从事劳动,这是必要的,不可能出现另外的情况。你们若相信这一点,你们应当把你们演讲中的思想自由、创作自由、宗教自由等这些大字眼全部删去;或者承认你们同意对上述问题这样理解:如同刚才我说的那样,是一种全面的否定和空虚的平等。思想自由、表达思想自由、宗教自由,在一个3千万人口的国家中只适用于几百、几千人,我看这就是不平等。在一个10万人中只有一人享有这种特权的地方,用“奴役”这个词称它比用“自由”这个词更为恰当。你们应当说智慧是奴隶,并说智慧在奴役中渐趋衰竭,而不应当说智慧是自由的。

    但是,你们真的会认为所有的人都不可能运用他们所具有的智慧功能吗?因为劳动是我们本性的一种必需,你们难道会认为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大部分人就应当被剥夺精神生活吗?你们一定不会这样想的,因为你们回想到过去。过去有一个时期,基督教统治着欧洲,与公民的社会和无信仰的世界同时存在的是教会,它们跟恺撒①针锋相对。不过,那时候智慧平等尚未宣布,更谈不上智慧自由得到公认,可是人人都能运用智慧。实际上,任何人,哪怕原先有过奴役的各种标记和贫穷的各种斑点,都可以进入精神生活的范畴中去。知识之门人人可进,精神食粮属人人所有;活跃的源泉对任何人都不关闭。教会是精神领域,它接受所有的灵魂,而且这些灵魂都能在里面生活和得到滋养。我还要再说一遍,哪里没有平等,那里就没有自由。有两个世界,一个是教士世界,另一个是世俗世界。唯一的平等就在于把精神食粮赐予所有的人;但是准备这种食粮的权利并不属于所有的人,因此这种食粮对于僧侣和平民来说就不一样。教士把面包赐予世俗人,而为自己保留了甜酒。灵感的酒坏属于他们,不太丰盛的食物则交给平民。由此产生了一种令人可怕的不平等,神权政治压迫着整个世界。负责准备大家智慧食粮的那些人分给平民的只是一些腐烂的食品,这时就有维克莱①和让·赫斯②这两位伟大的殉道者出来为大家收回酒杯,亦即平等的权利。是的,那个精神境界本来就应该推翻,并在它的废墟上宣布平等。可是事情又怎样呢?那个精神境界虽然被摧毁了,但是在它原来的位置上什么也没有建立。于是那些富人,那些无所事事的人,唯有他们继承了智慧大厦的残余。他们拿这些遗产干什么呢?问题不在这里。我们要问,人民继承了什么,占有了什么?一无所有。那么他们为人民做了些什么呢?什么也没有做。他们留给人民的是他们自己早已抛弃了的这种宗教,他们认为这种宗教对于人民还是适用的。事实并不如此。人民跟你们,即他们高贵的主人们一样是不信宗教的。人民不比你们更相信教皇,不比你们更相信本堂神甫,不比你们更相信耶稣基督的神性,也不比你们更相信未来的生活、天堂和地狱;甚至我可以说他们不比你们更相信上帝。总之人民和你们一样摈弃了道德观念和宗教观念。不管怎样,你们需要有一种宗教,以便说人民信奉宗教,这样你们的身后就不用拖带着象野蛮人似的一群群奴隶了。现在你们做什么呢?你们在宪章上明文写着:天主教是法兰西多数人民信奉的宗教。你们这样在一只空瓶子上贴了一张虚假的标签,于是就心满意足了。但是你们自己清楚,这只是一种虚构,天主教并未在法兰西占统治地位,绝大多数人民并不信奉宗教。

    ①恺撒(César,公元前101—44),古罗马著名军事将领及国家元首,他率领军队向欧洲各国,向北非,向中东地区进行一系列的远征,扩展了古罗马帝国的版图。公元前59年,他担任了古罗马执政官的职务,在公元前44年元老院决定授与他古罗马帝王的会议上,他被布鲁图制死。——译者

    ①维克莱(Wiclef,1320—1384),应写为John Wyclif,英国神学家和宗教改良主义者,他的作品被主教会议斥之为邪说。——译者

    ②让·赫斯(Jean Hus,1369—1415),捷克宗教改良主义者,布拉格大学的校长,深受维克莱思想的影响。由于他坚决抨击天主教的错误,他被主教会议宣判火刑。——译者

    那么,这些注定从事劳动,并摈弃了宗教的人们,他们过着一种什么样的精神生活呢?什么时候是他们提高自己的时候呢?就是说,当他们的身体在休息中,他们向往上帝,熟悉上帝的事业,学习事物的道理,赞同世界的秩序,乃至接受他们自身的不幸,这些时间究竟在哪里?那些调整他们的行动,弥补他们的缺陷,指导他们改正错误的信条又在哪里?总而言之,他们智力的锻炼和理性的修养又在哪里?这一切在今天已经不复存在,因为它们早已过时了。有钱人滥用人类的知识,就象对待一个捕获物那样弃之任之,随意摆布;他们与其说是用知识来营养自己,倒不如说是用来毒害自己,而人民却被剥夺了接受知识的权利。

    因此,我说思想自由、表达思想自由、信仰自由、宗教自由等大话,对绝大多数的人来说,并没有任何意义,它只是一种无法实现的权利,一种毫无效果的潜在力。但是当我观察人类进步的过程时,就认为这一段被剥夺的时期,对于人民的事业来说,要比上一阶段可贵,而且可贵得多。事实上,值得考察的不是现在,不是现在本身,而是跟过去比较的现在和跟将来比较的现在。今天已经宣布人人都拥有智慧的权利,这是一次巨大的革命,因为已经宣布但未能实现的权利远远胜过没有赋予权利的应用。请你们相信,权利的应用,将会再次到来;这一回,获得了权利的应用就不会产生神权政治和迷信,而会产生民主和宗教。各种各样的智慧将在精神盛会上再一次获得应有地位的这一天将会到来,但到了那时不会再有教士和无神论者的区别了,无神论的世界就变成了教会,而平等将在双重范围内取得统治,即世俗统治和教会统治的司祭长和国王。大祭司和**君主、教皇和恺撒的双重范围内取得统治。

    我们认为,这显然是欧洲和基督教从光荣的宗教改革以来所走的道路。但不管人们是否同意这种结论,今天总不会有人能拒不承认各种智慧合法参与社会管理是一个既成事实,拒不承认人人都有获得知识的权利是社会的实际基础之一。因此,在智慧方面,仍然是平等的原则获胜,并占有统治地位。

    第七、最后,这同一个原则还调节着公民之间的私人关系以及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友谊和爱情的一系列关系。

    这里为了重复我一贯的看法,我深知在这一点上以及在所有其他方面,现实的平等只是一纸谎言,然而在这里,仍然是宣布了这个原则。人们想的是一样,行动另是一样。我只要举一个本来该是最神圣,而现在却最受亵渎了的关系作为例子,这就是爱情。

    事实上,难道爱情平等不正是社会的现有法则吗?诗人为了讴歌平等而创作的诗篇今天已被一切有识之士所接受。小说家们的艺术使我们能关心某个可怜的姑娘,而到结尾,他们让她嫁给一位王子;或者恰恰相反,他们让一个可怜的穷鬼取了一位公主。这样,在他们的理想观念中,他们把现实中狭隘而又野蛮的界限取消了。这是多么热烈的感情,同时他们是多么渴望爱情和平等,难道他们还没有在人类的心灵中把爱情和平等之火点燃吗?如今他们的乌托邦已普遍被接受。卢梭这位伟大的逻辑学者确实使他的世纪一时倒退过,同时向他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假如一个国王的儿子和一个刽子手的女儿发生了爱情,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