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三章(2/2)

时,我们就完全熟视无睹。

    那么你们自己在这一点上检查一下。我并不认为这些是强加给欧洲人的暴行和折磨;欧洲各国人民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之间不得不保持着某种司法方面的相互保证。但是那些黑奴贩子要把奴隶贩运到你们美洲的殖民地去。我告诉你们,那些殖民地的蔗糖和咖啡需要黑人去种植。无论是来自欧洲的白人,或是印第安人自己,都无法忍受在酷热的阳光下劳动。这些垦殖者期待着黑奴,如果非洲人的奴隶制度不被肯定接受的话,他们的财产就会受到损失。而殖民地也就会结束。你们会用这一句名言回答我:“宁可牺牲殖民地,也不放弃原则”。人们竟那样愚蠢地把这句话说成是对法兰西革命的犯罪,而这句受到人们谴责的话,仅仅是良心的最高呐喊,是正义的呼声,也是高乃依①曾说过的“不如去死”的声音。

    有人对你说,那些人是黑人,他们是夏姆(Cham)②人种,而你们是雅弗(Japhet)③人种。对此,你就回答说,肤色的差别不能证实奴隶制的正确;你说,瑞典人比西班牙人皮肤白,但并不能从这句话得出任何结论。

    但是有人还会对你说,过去那些教皇曾经敕书把统治非洲领土的主权授与欧洲人,而那些可怜的印第安人的伟大保护人——拉斯·加萨斯④曾认为黑人沦为俘虏是件正当的好事。你会说,教皇们所支配的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拉斯以后也会赞同克拉克逊⑤的意见去解放黑奴。

    最后,让人们用《圣经》⑥对众多的人民所宣布的灭绝的判决去反驳你们吧,你们将会厌恶地合上书,将这些戒律归咎于当时人类的愚昧无知。

    ①高乃依(Corneille,1606—1684),法国剧作家,以《勒·熙德》、《贺拉斯》、《西拿》、《波利厄克特》四大悲剧闻名于世。——译者

    ②夏姆系《圣经·创世记》里的人物,是诺亚的儿子,后成为埃及人、埃塞俄比亚人、索马里人的祖先。——译者

    ③雅弗系《圣经》里代表的族长,他是诺亚的儿子,后成为印欧语系里各国人民的祖先。——译者

    ④拉斯·加萨斯(Las-Casas,1474—1566),西班牙传教士和多明我会修士。他在南美洲和安的列斯群岛以所谓保护印第安人的名义,实际上推行的是一种改头换面的殖民主义政策。——译者

    ⑤这可能是作者在引证时的一处笔误,把萨米埃尔·克拉克(Samuel Clarke)误为克拉克逊(Clankson)。克拉克(1675—1729)是英国哲学家和神学家,早先研究笛卡尔哲学,主要作品是《论存在和上帝的属性》,其矛头与霍布斯和斯宾诺莎的观点针锋相对。他在与莱布尼茨探讨时间空间的通信来往中,他的立场赞成牛顿的现实主义观点,反对莱布尼茨的唯心论。——译者

    ⑥摩西,《圣经》故事中犹太人的古代领袖,向犹太民族传授上帝律法的人。——译者

    因此,什么都不能战胜你们对正义的感情,这种感情并非其他,而是对人类平等的信仰。

    这种信仰,可以说今天已自然地体现在所有完美无缺的智者身上,并产生了效果。外交官们制定了人为法,还作出对买卖人口施以刑罚的规定。

    我们的结论是,今天从人道思想出发,承认每个人单就作为人的资格而言,可享有某些权利;但是也可以反过来说,每个人都有可能具有和其他任何人同样的权利。由此我们必然得出第二个结论,即如果我们还无法真正行使这种权利的话,如果我们还太愚昧、太堕落、太贫困,以致无法在地球上组织人类平等的话,那么这种平等仍然比我们所有的民族、我们所有的政体、我们所有的机构更优越,更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