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九章 狂热(1/2)

    1 真理之爱是必要的——任何肯认真探求真理的人,首先就应该使自己底心发生一种爱惜真理的心。因为不爱真理的人并不肯费心来追求它,而且在失掉真理时,亦并不觉得可惜。在学界中没有一个人不自命是爱真理者;而且任何有理性的动物,我们如果以为他不爱真理,则他一定会见怪你。

    虽然如此,可是我们可以正确地说为真理而爱真理的人毕竟是很少数的,即在那些自命为爱真理的人们方面,亦是如此的。不过一个人怎样才能知道自己真是爱真理的,那乃是值得研究的一件事,不过我想真正的真理之爱,有一种无误的标记,就是,他对于一个命题所发生的信仰,只以那个命题所依据的各种证明所保证的程度为限,并不超过这个限度。不论谁,只要一超过这个同意底限度,则他之接受真理,并非由爱而接受,他并非为真理而爱真理,他是为着别的副目的的。因为一个人所以确知一个命题是真实的,只是由于他对它有所证明(除了自明的命题),因此,他对那个命题所有的同意程度,如果超过那种确知的程度,则他底过分的信仰,一定在于别的情感,而非由于他底真理之爱。不论我在何种范围内确知一个命题是真的,我底真理之爱一定不会使我对它的同意超过那个范围,这个正如我在确知一个命题为不真时,我底爱真理的心不能使我同意那个命题似的。倘或不如此,则我之爱真理,正是因为其有不真的可能性或概然性了。任何真理,如果不以自明的强光,解证的力量,来盘踞人心,则能使我们同意的各种论证就只有能使那种真理成为可靠的那些证据和尺度,而且我们对那种真理所有的同意,亦只应以那些论证在理解中所提示的证据为衡。我们对一个命题所赋的信任或权威,如果超过了它从支掌它的那些原则和证明所得到的,则我们已经说不上是为真理而爱真理了。不过真理既然不能因为人底情感或利益而增加其明显性,因此,真理也并不能因为它们而添了色彩。

    2 爱命令他人的心理是由何来的——人们因为有了这种偏颇不良的判断,所以他们就爱专横地发布自己的命令,狂放地支配他人的意见。因为一个人既然凭其了自己底信仰,他不是很容易来欺骗他人底信仰么?一个人在对自己时,他的理解还不曾习于论证和确信,那么你还能希望他在别人面前,有了论证和确信么?因为他已经损毁了自己底官能,凌虐了自己底心理,并且把真理所有的特权侵犯了,真理的特权,就在于用它自己底权威,来支配人底同意(那就是说,我们底同意,是必须和真理底明白性成比例的)。

    3 狂热底势力——在这里,我可以冒昧考察一下同意底第三种根据。这就是所谓狂热。在有些人方面,狂热亦同理性和信仰有相同的权威,而且亦一样被他人所信托。所谓狂热就是要排弃理性,在本无启示处,妄来建立启示。结果,它就把理性和启示都排除了,而以一个人脑中的无根据的幻想来代替它们,并且把那些幻想作为自己意见和行为底基础。

    4 理性和启示——理性乃是自然的启示:永恒的光底天父,和一切知识底泉源,就借理性把人类底自然官能所能达到的一部分真理传达给他们。启示乃是自然的理性,理性在这里,只是为上帝所直接传来的一套新发现所扩大,不过那些新发现仍待理性来证实其为真实,就是理性要借各种证据来证明它们是由上帝来的。因此,人如果取消了理性,而为启示让路,他就把两者底光亮都熄灭了。他这种做法正好象一个人劝另一个人把眼睛拔了,以便用望眼镜来观察不可见的星体的辽远光亮似的。

    5 狂热底由来——人们如果要依据直接的启示来建立自己底意见,来规范自己底行为,则比依据严格的推论要容易的多,顺利的多,因为严格的推论是既令人麻烦,又不常成功的。因为这种缘故,所以有的人们就爱妄谓自己得了启示,并且相信自己底行为和意见是特别受上天底指导的。尤其在他们不能用寻常的知识方法和理性原则来解释自己底行为和意见时,他们更有这样的信念。因此,我们就见,往古来今,忧郁而虔诚的人们,自夸和自信太过的人们,就以为自己胜于别人,以为自己独能同上帝有更密切的来往,独能得到上帝底更大的宠爱;因此他们就自诩自信,以为自己和神明有直接的沟通和圣灵有不时的来往。我亦承认,上帝能够由光底泉源直接把光线投在人心中,以来启发人底理解,而且他们都知道,这是上帝所应许过的;既然如此,那么只有依靠他的那些特殊的选民,最有权利来希冀这种启示了。

    6 狂热——他们底心理既然有了这种倾向,因此,任何无根据的意见,只要在他们底想象上有了强烈的印象,他们就会以它们是由上帝之灵而来的光明,而且是有神圣的权威的;而且任何奇特的行为,他们只要有实现它的强烈倾向,他们就会说,那种冲动是上天底命令或指导,而且是应该服从的。他们以为那是上天所下的命令,他们来执行它是不会错误的。

    7 我所说的狂热原本就是这样的,它虽然不曾建立在理性或神圣的启示上,而是由兴奋的或傲慢的脑中的幻想来的,因此,它只要一立住脚,它就比理性和信仰还更能影响人底信念和行动。人们往往是最急迫不耐地服从他们自己底冲动的,而且一个人如果整个被一种自然的运动席卷以去,则他的行为更会有力起来。一种强烈的想象如果超出于常识之上,脱离理性底一切束缚,反省底一切阻力,并且升到神圣权威的地步,则它在与我们底性情和心向相拍合时,便会成功为另一条新原则,把全体席卷以去。

    8 人往往把狂热误认为真见实感——人们由狂热所发生的各种奇怪的意见,和狂妄的行为,虽然已经足以警戒他们,不要采取这种错误的原则(它是最容易使人在意见和行为方面发生错误的),可是人们往往因为喜爱奇特的事情,而且觉得受了灵感,超出于寻常的知识途径,乃是一种光荣,因此,他们如果一进入这种直接启示底途径,便再难以挽回,因为他们已经可以不事搜求而得到光明,不需证明而得到确知了;这种情形不是很能满足他们底懒散、无知和虚荣么?理性是不能支配他们的,他们已经超过理性了;他们已经看到注入于自己心中的光明,而且他们是不会错误的。那种光明正如光明的日一样明白,一样可见,它自己就指示出自己来,它只需要自己底证据,并不需别的证明;他们觉得上帝底手在自己心灵中转动着,觉得圣灵在其中跃动,而且他们底感觉是不会错误的。因此,他们便可以自己维系自己,并且相信,理性在他们所觉所见的事物方面是完全无能为力的。他们所分明经验到的,并不容怀疑,亦无需乎试验,一个人如果要求人来给自己证明:光是在照,他是看见了光,那不是很可笑的么?只有光自己能证明自己,别的东西并不能给它证明。圣灵只要在自己心中带来光明,它就会把黑暗驱除掉。

    我们看到它,正如我们看到午时的太阳一样,并不用理性底微光来指示我们。由上天来的这种光明,本是强烈,明白,纯洁的,它本身就可以解证它自己。我们若以自己幽暗的光明,——理性——来考察天光,那就无异于借萤火底微光来发现太阳了。

    9 这便是这些人们底说辞:他们所以相信,正因为他们相信;他们底信念所以是正确的,正是因为他们坚持这种信念。因为我们如果把他们所说的真见实感等等比拟之词去掉,则他们的说辞所剩的意义只不过是这样的。不过这些比喻极度欺骗了他们,它们对他们成了确知,对他人成了解证。

    10 狂热怎样可以被发现出来——不过我们可以稍为清醒地考察一番这种内在的光明,和他们所极其信赖的这种感觉。他们说,自己有明白的光亮,而且自己分明“看见”这一层;他们有一种光明的感觉,而且自己分明“感觉”到这一层。他们并且相信,这是无可争辩的。因为一个人如果说他自己看见什么或感到什么,别人并不能否认他所说的话。不过我可以问,这种视觉是指人们看到一种命题底真理说呢?还是指人们看到,它是由上帝所来的一种启示呢?再说到这种感觉,则我亦可以问,它是指人们感到有一种行为的趋向呢?

    还是指人们感到上帝之灵促动那种趋向呢?这是两种全不相同的知觉,而且我们如果不愿自欺,则我们必须仔细分辩它们。因为我虽然知道一个命题底真实,可是我亦许不知道它是由上帝直接所启示的。我虽然知道几何中一个命题底真实,可是我亦许不知道它是一种启示。不但如此,我纵然知道,这种知识不是由自然途径来的,而且可以断言它是启示出的,可是我并不一定知道它是由上帝所启示出的。因为有些精灵虽然未受到神的委托,亦能把那些观念在我们心中刺激起来,亦能把它们安置在适当的秩序内,使我们看到它们底联系。因此,我虽然觉得不知如何有一个命题来在我心中,可是这并不就是说,我知道它是由上帝来的;更不是说,我十分相信它是真的,它是由上帝来的。不过他们虽然叫它为“光”和“见”,可是我想它顶多只是一种信仰和信念;而且他们所误认为启示的那个命题,他们亦并不实在知道它是真的,只是相信它是真的。因为人如果知道一个命题是真的,则启示便无功用;而且我们并不易存想,一个人既然知道一件事,为什么还要启示给他。因此,人们如果只相信一个命题是真的,而却不知道它是真的,则不论你如何叫它,它总不是“见”,而只是“信”。真理进入人心的途径就有这两条,它们是完全有差异的,并不能互相混同。我所见的,我可以根据事物本身底明显性,知道它是如此的。我所信的,我只是根据他人底证据权设它是真的。不过我仍得知道,确有这种证据,否则我如何可以相信呢?我必须知道,它是上帝所启示给我的,否则我便一无所见。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我如何能知道,这确是上帝向我所启示的;我如何能知道,这个印象是由圣灵印在我心上的,而且我是应该服从它的?我如果不知道这一层,则我底确信不论强到什么程度,它总是没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