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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实在的和幻想的观念(2/2)

一些是实在的集合体,哪一些只是想象的集合体?哪一些集合体和实在的事物相应,哪一些不相应?关于这一层,我可以说:

    4 复杂的情状如果是由互相符合的一些观念所形成的,则它们便是实在的——第二点,混杂情状和混杂关系底实在性,既在于人心中,因此,只要有可能的存在同我们所形成的那些观念互相契合,那些观念就成了实在的,此外并不需要别的条件。这些观念因为本身就是原型,所以它们亦不能与自己底原型相差异,而且人们若非在其中混杂进去一些互不相符的观念,则它们便不能说是狂想的。不过这些观念如果在普通言语中有其确定的名称,而且心中有这些观念的人在表示它们于人时,亦要需用这些名称,则只有存在底可能性并不足以使它们成为实在的。它们必须同平常表示它们底那些名称底含义相符合,才能不流为幻想的,因为我们如以“正义”一名来应用于普通所谓“宽大”,那正是幻想的。不过这种幻想多半关系于语言底妥当与否,不很关系于观念底实在与否。一个人在危险中,如果能泰然自若,并且能沈默地决定应为的事、沈着地进行其应为的事;则这种情形便是可能的一种行动底混杂情状或复合观念。不过一个人在危险中虽可以泰然自若,可是他亦许全不用自己底理智和勤勉;这亦是一种可能的情状,因此,亦同前一个观念是一样实在的。不过前一个概念既有勇敢一名,所以它在那个名称方面,可以是一个正确的观念,亦可以是一个错误的观念。不过后一个观念,在任何语言中既没有一般公认的名称,因此,它就无所谓差误可言,因为它并不同别的任何东西互相参考。

    5 实体观念如果与事物底存在契合,则它们亦是实在的——第三点,我们所形成的复杂的实体观念,既然完全参照于外物,而且我们原想以它们来表象真正存在的实体,因此,它们所含的各个简单观念必须实在联合在一块,必须实在共存于外物中,然后它们才能成了实在的。它们所含的那些简单观念底集合体,如果并没有实在的联合、如果并不存在于任何实体中,则它们便完全是幻想的。你如果说有一个有理性的动物,具着马头人身,如人所说的centaur 那样;你如果说有一个物体,色黄、可展、可熔、而又确定,可是比普通的水还轻;你如果说,有一种物体,其组织一律,而且其各部分(在感官觉来)亦是相似的,可是它却具有知觉和自愿的运动,你如果这样说,则你底观念显然是幻想的。这些实体究竟能否存在,我们恐怕是无从知道的;但是无论如何,这些实体观念既然不与我们所知道的现存的模型相契合,而且它们所含的观念底集合体,我们在任何实体中都不曾见实在联合在一块,因此,我们应当认它们是完全幻想的。至于别种复杂的观念,如果它们底各部分是互不相符的,或矛盾的,则它们当然更是幻想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