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鱼菜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人类理解论-英-洛克 > 第二十二章 混杂的情状(Mixed Modes)

第二十二章 混杂的情状(Mixed Modes)(1/2)

    1 什么是混杂的情状——在前几章中,我们已经论述过简单的情状,并且在重要的观念方面,举了一些例证,指明它们有什么本质,并且我们怎样得到它们。现在我们可以进一步来考察所谓混杂的情状。我们所说的义务、酩醉、谎言等等,都是所谓复杂的观念。这些观念因为是由各种差异的简单观念所形成的,所以我叫它们做混杂的情状,以别于那些由同类的简单观念所形成的较简单的情状。这些混杂的情状,亦是由简单观念集合成的,那些简单观念,我们并不能认它们是恒久存在的真正事物底特殊标记,它们乃是一些散乱独立的观念,只是为人心所合拢,因而和复杂的实体观念是有分别的。

    2 它们是由人心所形成的——经验已经昭示我们,人心在其简单的观念方面,完全是被动的,而且那些观念全是凭感觉或反省由各种事物底存在和作用所得来的。但是我们如果仔细一考察此处所说的那些名为混杂情状的等等观念,则我们会看到,它们底来源,完全与前不同。在形成这些集合体时,人心往往要施用一种自动的能力,因为人心一得到简单观念以后,它就会把它们组合在一块,形成各种差异的复杂观念,并不考察它们在自然中是否如此在一块存在。而这类观念之所以称为意念(notion),在我看来,就是由于这种缘故,因为它们底原始的,恒常的存在,多半是在人底思想中,而不是在实在的事物中。而且要形成这类观念,人心只要把它们底各部分合拢起来,使它们在理解中,自相符合,就算了事,我们并不必过问,它们是否有真实的存在。自然我亦承认,它们底一些观念是由观察得来的,而且一些简单观念底复合的存在亦是正如理解中所见的那样。就如伪善(hypocrisy)观念,原来亦可起因于人底观察,因为我们会看到,人们本没有好性质,有时却偏装作有好性质。不过在另一方面,人心在形成这个观念时,有时亦并不必要有任何模型,以资参考。因为我们分明看到,在社会和语言开始之初,有些复杂的观念(它们是跟着人类的组织来的),在未存在于别处的时候,已经存在于心中,到后来才有了许多名词来代表这些复杂的观念,因此,那些观念底形成,是在它们所代表的那些组合以前的。

    3 有时它们是在人们解释它们底名称时生起的——现在的语言已经十分复杂,代表那些组合的文字亦很多。这类复杂观念底生起,往往是由于我们解释代表它们的那些名词来的。因为它们既是由一群简单的观念所形成的,因此,它们可以借着代表那些简单观念的名词,使了解那些名词的人,亦了解了它们。事物底真正存在纵然不曾把那些简单观念底复杂组合呈现于他底心中,他亦可以得到那些观念。就如渎圣(sacrilege)和谋杀(murder)这两个复杂观念,你只要把这些名词所代表的简单观念,给人列数出来,则他虽然不见人犯了这两层罪,他亦会得到这些观念。

    4 一个名称可以把混杂情状底各部分系属于一个观念上——每一个混杂的情状,既是由许多独立的简单的观念所形成的,因此,我们似乎可以合理地问说,它如何能得到统一性,并且为什么恰好某种集合体正能产生一个观念?因为那种组合原来并不是常存在于自然中的。要答复这个问题,则我可以说,那种情状所以能得到统一性,显然是因为人心底作用把那些简单的观念合拢在一块,把它们当成是那些部分组合成的一个复杂观念。至于这种组合底标记,则是那个合体底名称,而且这个名称正可以说是完成了那种组合。因为人们往往只以各种名称来解说各种独立的混杂情状,而且只让有名称的各种集合体来形成复杂的观念,至于无名称的一些简单观念的集体,很少被看成是一个复杂的观念。因此,“杀”“一个”“老”“人”,虽然在自然中亦可以联合成一个复杂的观念,就如“杀”“一个人”底“父亲”一样;可是前者因为没有名称来明确地代表它,后者因为有“弑亲”(Parricide)一名来表示它,因此,前者就不是一个特殊的复杂观念,而且亦不是一种特殊的行动,它仍同杀一个青年人或杀别的人一样。

    5 形成混杂情状的原因——我们如果再稍进一步来追问,人们为什么要把某些简单观念底集合体做成独立的而且可以说是固定的情状,同时又忽略了那些在自然中本亦可以形成独立观念的各种集合体,那我们就会看到,这正是言语底功用所在。人们因为要想借语言把自己底思想标志出来,并且要以可能的速度把自己底思想传达出去,因此,各种观念底集合体,如果是日常谈话所用的,则人们便把它们形成复杂的情状,而以一些名称给以它们。至于人们所不常用的集合体,则人们便任其松散,而不以名称来连系它们。在这种情形下,人们宁愿意用表示种种观念的种种名称,来列举那些观念,亦不愿意增加了复杂观念底数目,使名目纷歧、记忆受累,因为这些观念,本来不是人们所常用的。

    6 为什么某种言语中的文字,不能在别种言语中,找到它们底相称字眼——这就指示给我们,在每一种语言中,为什么常有一些特殊的文字,不能以别的语言中单独的一个字翻译出来。因为一个民族底风尚、习俗、仪节,使某些观念底组合在此一种语言中成了习用的,和必要的,因此,人们自然要用一些名称附加在它们上边,使人们在日常谈话中,避免来回周折。因此,那些集合体在他们心中就成了一些独立的复杂观念。可是这些观念,在别的民族或者是全无用的,而且甚至于想亦没有想到。就如希腊人的贝壳放逐(Ostracism),和罗马人的公敌宣告(proscription),在别的语言中,便找不出精确的对应字来。因为它们所代表的复杂观念,是不曾存在于别的民族底人心中的。因为他们如果没有那种习俗,则他们便没有那一类行动底观念,因此,人们便不需用那一类观念底集合体,便不用那些名词来连合它们;因此,在别的国家,它们并没有相当的名称。

    7 语言是可以变化的——由此我们亦可以看到,各种语言为什么经常变化,采用了新的名词,而抛弃了旧的名词。习俗和意见变化以后,引起了新的观念组合;这些组合既是日常想到,日常谈到的,因此,我们便从新的名称附加在它们上边,使它们成了新的复合情状,以避免冗长的叙述。人们如果肯试一试,把责斥(repri-eve)和求诉(appeal)二词所代表的各种观念列举出来,而且他们如果不用这些名称,而用别的迂回说法,向人来表示它们底意义,他们就会看到,借着定名方法,一些大不同的观念可以包括在一个简短的声音里,而且我们底时间和气息,亦可以省了许多。

    8 混杂的情状究竟在什么地方存在——在后来论究文字和其功用时,我还要详细考察这一层。不过我现在仍不得不注意考察混杂情状底各种名称。各种混杂的情状既是各种简单观念所成功的迅速变化的集合体,而且这些集合体只在人心中有短期的存在,而且它们亦只在被人思想时才能存在,因此,那些混杂的情状似乎只在其名称方面,有恒常经久的存在,除此以外,再不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