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休谟自传(1/2)

    一个人写自己的生平时,如果说得太多了,总是免不了有追求虚荣之嫌,所以我的自传要力求简短。人们或者认为我擅自来写自己的生平,那正是一种虚荣;不过这篇叙述文字所包含的除了关于我自己著作的记载而外,很少有别的;而且我的一生也差不多是消耗在文字生涯中的。此外,我的大部分著作的初次成功也并不足为虚荣的对象。

    我是在1711年旧历4月26日(译者按:18世纪旧历比新历早11天)在爱丁堡出生的。我的家世不论在父系方面或母系方面都是名门。我父亲的家属是何谟伯爵,或休谟伯爵家属的一支;至于我的祖先们,则历代以来曾经领有过我兄弟所领有的那些产业。我的母亲是发尔康诺爵士的女儿(发尔康诺是民事最高法院的院长),她的兄弟曾世袭了赫尔克顿勋爵的名号。

    不过我的家属并不是富裕的;而且我在兄弟行中既是最小的,所以按照我们乡土的习俗,我的遗产自然是微乎其微的。我父亲算是一个有天才的人,当我还是婴孩时,他就死了。他留下我和一个长兄,一个姊妹,让我母亲来照管我们。我母亲是一位特别有德行的人,她虽然年轻而且美丽,可是她仍能尽全力于教养子女。我受过普通一般的教育,成绩颇佳。在很早的时候,我就被爱好文学的热情所支配,这种热情是我一生的主要情感,而且是我的快乐的无尽宝藏。我因为好学、沈静而勤勉,所以众人都想,法律才是我的适当的行业。不过除了哲学和一般学问的钻研而外,我对任何东西都感到一种不可抑制的嫌恶。因此,当他们以为我正在披阅屋埃特(Voet)和维尼乌斯(Vinnius)的时候,我实际在暗中是贪读西塞罗(Cicero)和维琪尔(Virgil)诸位作家。

    不过我的微薄的家资实在不适宜于这种生活的安排,而且我的健康也因为勤勉用功的原故,略为衰弱了,因而我就有意(或者说被迫)来略为试试身手,以求进入一个较活动的生涯中。在1734年,我曾带了几封介绍信到卜鲁斯陶去找几位驰名的商人。不过几个月后,我就觉得那种生涯完全不合我的脾胃。我于是到了法兰西,打算在乡下隐居,从事研读。我在那里就奠定了我一生的大计,那个大计我一直不懈地追求下去,结果也算符了所望。我那时决意力求节省,以弥补资产的不足,以维持我的独立生活。除了在文学中培养我的才能,我并且决心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可鄙弃的。

    在我隐居法国时(最初在罗姆,不过大部分却在安如郡的拉福来舍),我就写了我的《人性论》(TreatiseofHumanNature)。在法国舒适地过了3年之后,我就在1737年返回伦敦,在1738年末,印行了我的《人性论》,于是我就立刻去看望我母亲和我的长兄。我的长兄住在他的乡下故居,很贤明地努力增加他的家产进益,颇为成功。

    任何文学的企图都不及我的《人性论》那样不幸。它从机器中一生出来就死了,它无声无臭的,甚至在热狂者中也不曾刺激起一次怨言来。不过我的天性原是愉快的、乐观的,所以在受了打击之后不久就恢复了常态,而且在乡间热烈地从事研读。在1742年我在爱丁堡印行了我的《论说》的第一部分。这部著作颇受人欢迎,所以不久我就完全忘了从前的挫折。我和我的母亲及长兄继续待在乡间,并且在那时候,重新温习希腊文——这在我幼年是过分忽略了的。

    在1745年,我接到安南戴尔侯爵的一封信,请我到英格兰和他一块住去。我后来知道那位青年贵族的朋友和家属,都愿意让他受我的照顾和指导,因为他的心理和健康的情况都需要如此做。我和他在一块待了12个月。我在那个时期中的任务把我的少量的资产大为增益了。此后我就又受了圣克莱尔将军的邀请,伴他并给他的远征团当秘书。那个远征团本来打算要去加拿大,但是结果却侵入了法国的海岸。又一年(1747),那位将军到维也纳和杜林的宫廷,去做军事使节。他邀请我伴他去,仍然做秘书。我于是穿着一个武官的制服,以副官资格被介绍到那些宫廷里;和我同去的有埃尔斯金爵士和陆军大尉格伦特——即现在的格伦特将军。我一生中只在这两年中间中断了我的读书生活。我那时日子过得很舒服,而且往来的也都是上流人。我因为有这个官职,并且力事节省,所以就能达到在我认为是可以独立为生的一种资产——虽然我在这样说时,我的大多数朋友们多爱笑我。总而言之,我在此时差不多拥有了1,000镑。

    我一向总想,我在印行了《人性论》之后,所以遭了失败,多半由于叙述的不当,而不完全是由于意见的不妥,而且我之仓卒付印,乃是最鲁莽的一件事。因此,我就把那部书的第一部分重新改写了,写出《人类理解研究》来。这部新书是当我在杜林时出版的。不过这部书在一开始比《人性论》也并不怎么成功。在我由意大利归来以后,我看到全英国都对米德列顿博士(Dr.Middleton)的《自由研究》(FreeEnquiry)发生了热狂,但是我的作品却完全被人忽略了。这是使我大为丧气的。我早先在伦敦所印的那些道德的和政治的论文,到此时我又重新印出来,不过也并不受人欢迎。

    我的天性的中和力量,使这些失意事对我几乎不留什么印象。我在1749年回家去,和我的长兄在他的乡舍中住了两年,因为我的母亲在此时已经去世了。我在那里写了我的《论说》的第二部分,给它起名为《政治论》(PoliticalDiscourses);此外又写了《道德原则研究》(InquiryconcerningthePrinciplesofMorals);这是我重新改写过的《人性论》的另一部分。在这时候,我的书商米拉尔通知我说,我先前的出版物(除了那个不幸的《人性论》)已经逐渐成为谈论的资料;销行的数目也逐渐多起来,而且社会还需要再版。牧师们和主教们的答复一年中有了二三次,而且我根据渥尔伯顿(Dr.Warburton)的嘲骂,看到那些书在有体面的人们中间也逐渐被重视起来。但是我曾下了决心,不答复任何人,而且我这种决心也算维持到底。我的脾气既不易发怒,所以我就容易摆脱开一切文字的争论。这些可以表示我声誉鹊起的征候,很鼓励了我,因为我一向看事物总爱看乐观的一面,而不爱看悲观的一面。我想一个人有了这种心境,比生在每年有万镑收入的家里,还要幸福。

    在1751年我从乡下搬到城市——正是文人的真正舞台。在1752年,我曾一度住在爱丁堡,在那里印行了我的《政治论》。在我的作品中,只有这一种是在出版之初就成功的。在国内和国外,人们都很欢迎它。同年又在伦敦印行了《道德原则研究》,这部书在我看来(我自然是不该自行判断的),在我的一切著作中(不论历史的、哲学的、文学的)是无双的。但是它出版以后,却没人注意,没人理会。

    1752年,苏格兰辩护士协会(FacultyofAdvocates)选我为他们的图书馆员,这个职务给我的薪俸很少,不过它却使我可以任意利用一个大图书馆。于是我就拟了一个计划,来写一部《英国史》。不过要继续叙述1,700年的时期,想起来就令人害怕,所以我就从斯屠渥特家的那位起首;我以为在那个时候,政党的播是弄非,颠倒黑白,才初次出现了。我承认,我当时对于此书的成功,颇抱乐观。我曾想,历史家而能把现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