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五个论题(1/2)

    所有权是不能存在的,因为如果它存在,社会就将自趋灭亡

    当驴子驮得过多时,它就会倒下去;人却永远是勇往直前的。土地所有人十分了解有这种百折不回的勇气存在着,因而他把自己的投机的希望寄托在这种勇气上面。自由的劳动者生产了十;土地所有人却在想:“为了我,他可以生产十二。”

    事实上,在接受没收他的田地的处分以前,我刚才陈述其身世的那个农民在离开他的家乡的前夕,试行了一次拚命的努力;他租了一些新的田地。他多种了三分之一的土地,把新的产品的一半留归自用,他额外多收获了六分之一,用以偿付地租。多少辛苦啊!要想在他的产量上增加六分之一,那个农民所必须增加的劳动不是六分之一而是六分之二。他就是以这个代价偿付一笔在上帝面前他不应支付的地租。

    那个佃农的做法,工业生产者也随后照着去尝试:前者是耕种更多的土地并剥夺他的邻居,后者则降低他货物的价格,努力设法把生产和销售垄断起来,压倒他的竞争者。为了满足所有权的要求,劳动者不得不首先生产出超过他所需要的东西;然后他必须超过他的力量来进行生产;因为由于那些变成土地所有人的劳动者的退出生产、上述的两种情形永远是彼此互为因果的。但是,如果要超过自己的力量和需要进行生产,他就必须侵犯别人的生产工作,因而也就必须减少产额。因此,土地所有人在脱离生产而使生产降低之后,他还由于鼓励劳动的垄断而进一步使生产降低。让我们计算一下吧。

    劳动者在偿付地租之后所感到的亏损,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是十分之一,这就是他要设法在生产中增加的数量。除了增加他的劳动,他看不出有别的办法可以做到这一点;这他也做了。土地所有人因为没有得到全部地租而表现出来的不满情绪,其他一些被土地所有人认为比较勤快、比较努力、比较可靠的佃农所提出的有利条件和诺言,一些秘密的策划和阴谋,——所有这些引起了重新分工和减少某一部分生产者的运动。在九百个劳动者之中,有九十个将遭到排斥,为的是可以在别人的生产上增加十分之一。但是生产总额是否会有所增加呢?一点也没有:如上所述,将有八百一十个劳动者像九百个人那样进行生产,但他们要使生产有所增加,应该像一千个人那样进行生产。现在,我们既然已经证明,地租是和土地资本而不是和劳动成比例的,并且地租永远不会减少,因此,尽管劳动已经增加,债务却一定还像过去那样继续存在。于是,我们在这里就有了这样一个社会,它不断耗损下去,并且继续在耗损着:如果没有倒闭、破产、经济和政治上的灾难周期性地恢复平衡,并分散人们对于那种使大众苦痛的真正原因的注意力,社会就会毁灭。

    继资本和土地的垄断而来的是经济上的措施,这些措施又造成一些数量的劳动者失业的现象。利息是农民和企业家的肩膀上的重担,他们各自在思忖着:如果我无须付这么许多人的工资,我就有办法偿付我的地租和利息了。于是那些用来使劳动变得既方便而又迅速的美妙的发明创造,就变成了杀害成千上万劳动者的这么许多可怕的机器。

    “几年以前,斯特拉福德伯爵夫人从她的庄园上赶走了一万五千个人,他们都是一些曾使土地增加价值的佃农。这样的管理私人财产的行为在1820年又由一个苏格兰的大地主对六百户的佃农实行了一次。”(狄索①:《论自杀的风气和反叛精神》。)

    ①克劳德·约瑟夫·狄索(1801—1876),哲学教授,后来是第戎文学院院长,曾参加贝桑松学院以《星期日的宗教仪式》为题而举行的征文竞赛。蒲鲁东虽然并不完全同意他的观点,但是和他保持着通信上的关系;蒲鲁东就是通过他的译本而对几位德国哲学家有所了解的。狄索是1840年在第戎和巴黎出版的八开本的《哲学简史》的作者,从1835到1839年,他发表了几部康德著作的译本。在1841年,他发表了《论自杀的风气和反叛精神;它们的原因和救药》。——原编者

    我所引证的那位曾在使现代社会动荡不安的反叛精神问题上写出雄辩文章的作家,没有说明他是否反对由这些被放逐的人所发起的暴动。至于我,我敢大声地声明,这种反叛的行为在我看来本是首要的权利和最神圣的义务;今天我期望的就是我的信心的表白能够为人所了解。

    社会自趋毁灭:1.由于周期性地用暴力牺牲劳动者;这是我们刚才看到的并且将来还会看到的;2.由于所有权对生产者的消费量所作的部分扣除。这两种自杀的方式起先是同时发生的;但不久之后,第一种就从第二种那里得到了新的力量,与高利贷连在一起的饥荒使劳动变得更加必要和更加稀少。

    按照商业和政治经济学原理,要使一个工业企业顺利发展,它的产品必须能供应:1.所用资本的利息;2.这笔资金的维持费;3.全部职工和承包人的工资的总额。此外,还必须实现尽量多的利润。

    所有权的金融上的精明和贪得无厌是值得称道的。收益所采用的每一种不同的名称,都使所有人有机会取得收益:1.以利息的形式;2.以利润的形式。因为,它说,资本的利息是生产垫款的一部分。如果在一个工厂中投资十万法郎,如果在提取开支之后在本年度内得到了五千法郎,人们就并没有得到利润,只是得到了资本的利息。要知道,所有人并不是无条件工作的。像寓言里的狮子一样,他根据他的每一种资格去取得报酬,以致在他得到了满足之后,就没有什么东西留给他的伙伴了。

    我读过的任何寓言没有比这更美的了。

    我是承包人,我拿第一份。

    (inorquialeo.)

    我是劳动者,我拿第二份。

    (Secundamquiasumfortistribuetismihi.)

    我是资本家,我拿第三份。

    (sequeturtertia.)

    一切都归我,我是所有人。

    (Maloadficietur,siquisquartamtetigerit.)

    费德尔①用四句诗概括地说明了所有权的一切形式。

    ①费德尔,公元一世纪初期的古罗马寓言诗人。——译者

    我说,这个利息,更不用说这个利润,是不能存在的。

    就相互的关系来说,劳动者是什么身分呢?是一个广大的生产社会的各种不同的成员;按照分工和分职的原则,他们每个人各自负担着全部生产过程中的某一部分。首先,让我们假定这个社会只是由三个人组成的:一个是牲畜饲养者,一个是制革匠,一个是制鞋匠。社会的工业是制鞋。如果我问,在这社会产品中每个生产者可以得到怎样的一份,每一个小学生都会答复我说,根据商业或合伙关系的法则,每个生产者的份额是产品的三分之一。但是,在这里,问题不在于平衡那些用协议方式结合起来的劳动者的权利:我们必须证明,我们这三个生产者不问其是否合伙,都不得不像合伙人那样进行活动;不论他们愿意与否,他们被事物的自然之理和数学的必然性结合在一起了。

    制造皮鞋需要三种过程:牲畜的饲养、皮革的硝制、剪裁和缝纫。如果从农民的厩舍中生产出来的皮革的价值是一,从制革匠的硝桶中出来的皮革的价值就是二,它从鞋铺里出来的时候价值就等于三。每个生产者都生产了一部分效用;所以把各种效用加起来我们就得到产品的价值。要想得到这种产品的任何一个数量,每一个生产者就必须首先偿付他自己的劳动,其次是偿付其余两个生产者的劳动。这样,如果要得到由十张皮革制成的鞋子,农民就要付出三十张生皮,制革匠则须付出二十张硝好的皮革。因为用十张皮革做成的鞋子的价值由于经过了两道接连的操作过程就等于三十张生皮的价值,同样,二十张硝好的熟皮的价值也就等于三十张生皮的价值。但是,如果制鞋匠在交付他用十张熟皮做成的鞋子时,向农民要求三十三张生皮,向制革匠要求二十二张硝好的熟皮,交易就不会发生;因为,这样做的后果是,农民和制革匠在偿付了制鞋匠用十张皮革做成的鞋子的劳动之后,他们就不得不用十一张皮革买回他们自己所提供的十张皮革的劳动,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可是,每当一个工业家获得任何种类的利益时,无论那种利益叫做所得、地租、利息或利润,就发生上述那种不可能的情况。在我们所说的那个小型社会中,如果制鞋匠为了要购置他业务上所需要的工具、为了要买进皮料并且为了要支付他在收回投资以前一段时间内的生活费用而借进附有利息的款项,那就很明显,他为了偿付这笔利息,不得不从制革匠和农民那里获取利润;但由于这个利润不用诈欺手段是不能到手的,那笔利息就会重新落到这个不幸的鞋匠身上,使他破产。

    我采用了一个想像中的、简化得出乎常理的情况作为例子:决不会有缩减到只有三种职业的人类社会。最不文明的社会也包含为数众多的工业;今天,工业方面的职务(我所说的工业方面的职务是指一切有用的职务而说的)的数目也许超过一千种。但是无论职业有多少,经济定律始终是相同的:要使生产者能够维持生活,就必须使他的工资能够买回他的产品。

    那些经济学家不能不知道他们所谓科学的这个基本的原则;那么,为什么他们要这样固执地保卫所有权、工资的不平等和高利贷的合法性以及利润的公正性呢?这一切事项都是违背那个经济定律并使交易成为不可能的。一个企业家用十万法郎买原料,五万法郎付工资,然后希望从产品中取得二十万法郎的代价,即希望在原料上和雇员的劳力上获取利润;但如果原料的供应者和工人用他们加在一起的工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