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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这本著作所采用的方法。——一次革命的想法(1/2)

    如果我必须答复下列问题:什么是奴隶制?而我只用这就是谋杀一句话来回答,我的意思就会立刻被人所了解。用不着更多的论证来说明:剥夺一个人的思想、愿望和人格的权力是一种生杀之权;使一个人成为奴隶就等于是杀死他。那么,为什么对于这另一个问题:什么是所有权?我就不能同样用这就是盗窃①这句话来回答,而没有把握不被误解呢?虽然这第二个命题不过是上述第一个的转化。

    ①路易·勃朗和达尼埃尔·斯坦想要否认这个公式是由蒲鲁东初创的,后者对于这点非常坚持,因为他曾在《经济矛盾的体系》第11章第254页上写道:“一千年以来,这样的两句话是从未有人说过的。在地球上,除了这条所有权的定义之外,我没有别的东西了:可是我把它看得比德·罗特希尔德先生的千百万金钱还宝贵,并且我敢说,这个定义将是路易-菲力浦执政时代最重大的事件。”虽然他曾加以驳斥(《论革命和宗教中的正义》第3编第32章),可是仍然有人说并且屡次反复地说,这个定义是他从布里索·德·华尔维尔的《关于所有权和盗窃的研究》中得来的。

    但是在蒲鲁东之前,把所有人比作盗贼的那些人仅仅是指财产分配中的不平等现象而说的;而在蒲鲁东,正如我们在下文就将见到的那样,他所注意的是所有人不劳而获的那种行为。如果要在这个关于先后的争论上作进一步的探讨,把盗窃和所有权两个词并列在同一语句中的,可以举出很多政治学的作家。例如卢梭:“坐食不是他自己挣来的东西,就是盗窃”(《爱弥儿》,1826年版第3册第389页);或巴贝夫:“在个人应得的那一份之外,占有社会的任何财物是盗窃和霸占:所以从他那里收回这个财物是合法的”(《人民论坛报》第33期);或者圣西门主义者:“为什么这个东西是我的呢?是不是因为它是我的劳动所生产出来的呢,还是因为它是我父亲造成的或盗窃得来的呢?”(《圣西门学说》,1829年,蒲格来和哈来维版,第315页)。在教会的长老的著作中,人们也许可以比较可靠地找到那些给与蒲鲁东启发的人,这些著作是他在贝桑松出版过的。人们知道这些著作曾经以何等的毅力注释了基督轻蔑财富的教义:“富人是小偷”(圣巴西勒)——“富人是强盗”(圣让-克里索斯多姆)——“富裕永远是盗窃的产物”(圣祁罗姆)——“自然建立了共产制;霸占造成了私有制”(圣安布鲁阿士)——“在良好的正义之下,一切应属于全体所有。私有制是邪恶所造成的”(圣克来门)。——并且包胥埃还响应他们说:“穷人的怨言是正当的。为什么要有这种地位的不平等呢?”但是这一切都是谴责不平等,并没有像蒲鲁东那样去解说所有权是用怎样的机构来剥夺那些对公共财物应该有份而在这些财物的分配中被排除在外的人的。——原编者

    我要着手讨论有关我们国家政权和我们制度的重要原则,即所有权;在根据我的研究工作所得出的结论中,我是可能有错误的:我有这个权利;我愿意把我著作的最后思想放在前面作为开端:我有这个权利;我始终是在我的权利之中的。

    有的作家宣称所有权是一种公权,它是从占用产生的并得到法律的核准;另外有些作家则主张它是一种自然权,它的根源是劳动:这些学说虽然看起来是完全相反的,却都得到了鼓励和赞许。我认为能够造成所有权的,既不是劳动,又不是占用,也不是法律;它是一个无因之果:我就应该受到责备吗?

    多少的怨言都起来了!

    所有权就是盗窃!这是1793年的口号!这是革命的信号!……

    读者,请您放心:我绝对不是一个挑拨离间分子,也不是叛乱的煽动者。①我仅仅是把历史提前了几天:我暴露了一个真理,我们想设法去阻止它的出现是徒劳无功的;我写出了我们未来的宪法的前言。如果我们的偏见容许我们考虑这个真理,那么这个在您看来是冒渎神明的命题——所有权就是盗窃——就会被承认是保护我们不受雷击的避雷针;但是有多少有势力的方面、多少偏见在反抗它!……唉!哲学是丝毫不能更改事件的进程的:命运将不受预言的影响而自行完成。而且,难道正义不应该实现吗?我们的教育不应该结束吗?

    ①蒲鲁东重复这句话不下一百遍。在《经济矛盾的体系》的开端,他写道:Des-truametdificabo,这句话可以毫不牵强地译作:我破坏,但是为了重新建设。“我不是一个打手。”“我是一个说明者。”“当我所要求的仅仅是正义时,我却被当作是捣乱分子;当我的愤怒只是去反对一些没有根据的主张时,我被当作抱有偏见和仇恨的人。”——原编者

    所有权就是盗窃!……这是人类思想上多么大的转变啊!所有人和盗贼一向是两个相反的用语,正像它们所指的那两种人是极不相容的那样;各种语言文字都规定这两个词的涵义是正相反的。所以,您有什么权力去攻击普遍一致的意见并证明人类是虚妄的呢?您是谁,竟敢这样来怀疑历代各民族的判断呢?

    读者,我这卑微的个人地位于您何足轻重呢?我像您一样,生活在理智只受事实和证据的支配的时代里;我的名字,像您的名字一样,是真理的追求者①;我的使命是写在法律上的这句话:你发言时不要含有仇恨,也不要害怕;把你所知道的说出来。我们这类人的事业是缔造科学的庙堂,这个科学包括人和自然。要知道,真理显现给所有的人;今天它显示给牛顿和帕斯卡,明天它会显示给山谷中的牧羊人,显示给车间中的伙伴。每个人都可以给这大厦加上一块砖石,并且在他的任务完成后,他就消逝了。永恒在我们之前,永恒在我们之后:在两个无限之间,个人的地位有什么重要,值得时代来了解他呢?

    ①希腊文是BCDEFιCBs,调查员;一个专门寻求真理的哲学家[1]。

    [1]德·乌纳穆诺先生也是这样说的:“scepsis”的意义是寻求而不是怀疑,除非按照笛卡儿的那种用法,把它理解为思想方法上的怀疑主义(《垂死的基督教》,第112页)。——原编者

    所以,读者,请您不必理会我的资格和我的性格,而请您只注意我的论证。我打算根据普遍一致的同意来纠正普遍的谬误;我是把人类的意见诉诸人类的信仰的。请您鼓起勇气跟着我走吧;如果您的意志是不受拘束的,您的良心是自由的,您的智慧能把两个命题结合起来并由此推断出第三个命题,那么我的意见就一定会变成您的意见。在开始时我就把我的最后一句话放在您的面前,那是我要预先通知您而不是藐视您;因为我确信,只要您阅读我所写的东西,您就必然会表示同意。我要讲起的事情非常简单,非常容易捉摸,因此您会觉得奇怪,为什么您以前竟没有觉察到,并且您会说:“我以前一点也没有考虑过这些事情。”有些人会让您看到一个天才,他夺取了自然的秘密,把它的高超的信息展现在您的面前;在这里,您只能找到一系列对于正义和公理的实验,一种衡量您的良心的验证方法。实验的过程将在您的眼前进行;并且要由您来衡量结果。

    然而,我并不想建立体系:我要求特权的消灭、奴隶制的废止、权利的平等和法律主宰一切。正义,再没有别的东西,这就是我的论证的始末;我把治理世界①的事务留给别人去做。

    ①这就是说提出一种组织上的和过渡的体系,一些可以实行的解决办法。——原编者

    有一天,我曾问我自己:“为什么社会上有这么多的痛苦和苦难呢?难道人类应该永远是不幸的吗?由于我不满意改革者的圆滑的解释——他们把一般灾难的责任,有的诿诸于政府的软弱无能,有的诿诸于阴谋和叛乱,有的则诿诸于无知和普遍的腐化——同时由于我对论坛上和报纸上的一些无止无休的争论感到厌倦,我就想亲自去探索这个问题。我征求过科学大师们的意见,我读过上百本哲学、法律学、政治经济学和历史的书籍:但愿上帝喜欢我生活在一个读了这么多的书竟然毫未得益的时代里!我曾不遗余力地求得一些正确的知识,同时比较了各派学说,答复了责难,不断地用论证构成方程式并加以分解,在最严谨的逻辑的天平上衡量成千条的推论。在这艰辛的工作中,我收集了许多有意义的事实,等我有空,我将立即把它们告诉我的朋友和公众。但我必须说明,首先我以为我们从来就没有懂得这些如此通俗和如此神圣的名词的意义:正义、公道①、自由;关于这些原理的每一项,我们的观念一向是极端模糊的;并且最后以为这种愚昧无知的情况就是置我们于死地的贫困和人类所遭受的一切灾难的唯一原因。

    ①在较远的地方(第5章第3节),他将提起公道或社会的相称性。所以在这里,这就是平等的意思。——原编者

    在这个奇怪的结果面前,我的内心曾经感到恐慌;我曾怀疑我的理智。什么!我说道,目所未睹的、耳所未闻的、悟力所未参透的东西,竟被你发现了!不幸的人啊,不要把你那有毛病的头脑中的幻觉当做科学的真理吧!难道你不知道(伟大的哲学家们曾经这样说过),在实用的道德学上,普遍的谬误就是矛盾吗?

    因此,我便决定来检验我的论证。在进行这项新的工作以前,我力求对下列问题作出解答:在道德原理的适用上,人类居然这样长期地和普遍地发生错误,这是可能的吗?怎样和为什么会弄错的呢?人类的这个普遍的谬误怎样才能克服呢?

    我的种种观察的结果是否正确,有赖于这些问题的解决,而这些问题是经不起长期的分析的。在这篇论文的第五章中,人们可以看到,在道德学方面,正如在其他各门学问方面一样,最严重的谬误是科学上的等级;甚至在司法工作中,犯错误是一种可以使人变得高贵的特权;至于可以归功于我的哲学上的成就,那是极其渺小的。给事物确定名称是容易的,困难的是在它们出现以前就能加以辨识。当我表明一种思想——一种弥漫于所有聪明人的心中的、如果我今天不把它提出来明天就会有另一个人加以宣告的思想——的最后阶段时,我除了比别人先发表以外是没有什么功劳可言的。对于一个最先看见日出的人,能给他表扬吗?

    是的,所有的人都相信并且反复说,地位的平等是和权利的平等相同的;所有权和盗窃是同义词;在卓越的才能或卓越的服务的借口下所给与的、或者毋宁说是被霸占的社会上的一切优越地位,都是罪恶和强夺。所有的人,我说,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可以证明这些真理,问题仅仅在于要使他们觉察到这一点。

    在讨论具体内容以前,有必要稍稍提到我即将遵循的道路。当帕斯卡研究一个几何学上的问题时,他先给他自己创造一个解答的方法;要解决一个哲学上的问题,方法也同样是必要的。唉!从结果的重大性来说,难道哲学所讨论的问题,不比几何学上的问题重要得多吗?由此看来,为了得到解决,难道它们不更加迫切地要求一种深刻而严格的分析方法吗?

    现代的心理学家说,从今以后,一个毫无疑问的事实是:心灵所感受到的每一种知觉,是由支配心灵的某些一般的规律决定的;这个知觉可以说是按照某些早已存在于我们悟性中的模式铸成的,并且这些模式就成为这个知觉的根本的条件。因此他们说,如果心灵没有先天的概念,它至少具有先天的形式。所以,例如,一切现象都必然是被我们设想为发生在时间和空间中的——这就迫使我们去推断这个现象所从而发生的原因;一切存在着的事物都含有实质、形态、数目、关系等等概念;总之,我们不能构成任何一种与理性的一般原理中某一原理不相关联的概念,离开这些原理,什么都是不存在的。

    那些心理学家又说,悟性上的这些定理,就是基本模式,在学术上叫做范畴,我们所有的判断和概念必然是由这些模式形成的,而我们的感觉不过是起了说明这些模式的作用罢了。这些范畴最初就存在于心灵上这一事实,现在已经获得证明;它们只需要加以系统化和确定数目。亚里士多德计算它们有十个;康德把数目增加到十五个;古尚①把它们缩减为三个、两个、一个②;这位教授的的无可争辩的光荣起因于这样的事实,即:如果他没有发现关于范畴的真实的理论,他至少比任何人都更懂得这个问题的高度重要性;这是整个形而上学中最重要的、也许是唯一的问题。

    ①维克多·古尚(1792—1867),法国哲学家,曾任巴黎大学讲师,研究德国哲学,著有《哲学零篇》、《十八世纪哲学史》等。——译者

    ②参阅《经济矛盾的体系》的前言。——原编者

    我坦白地说,我不但不相信概念的先天性,而且也不相信我们悟性的形式或规律的先天性;我认为雷德③和康德的形而上学比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距离真理更远。但是,因为我不想在这里深入讨论理性的问题(这是公众不感兴趣的需要长期研究的工作),所以我就通过假设把时间、空间、本质、原因这样一些最普遍、最必要的概念当作是原先就存在于我们的心灵中的,或者至少是直接从它的构成中产生的。

    ③托马斯·雷德(1710—1796),哲学家,苏格兰学派的领袖。他的全集和茹弗洛阿[1]所写的一篇引言是用法文发表的(六卷,巴黎,索特莱书店,1818—1836年版)。蒲鲁东一到巴黎,就和茹弗洛阿相交往。——原编者

    [1]泰奥多尔·茹弗洛阿(1796—1842),法国哲学家,著有《哲学杂论》和《美学教程》。——译者

    但是,有一个不大为哲学家所注意的同样真实的心理现象,这就是习惯,它像一种第二天性那样,能把属于范畴的新的形式固定在人们的心中;这些新的形式是从使我们获得深刻印象的表面现象产生的,并且常常因此而丧失了客观真实性,但它们对于我们的判断力所发生的先定的影响不下于原先就存在的范畴。因此我们在推理的时候所依据的,是我们理智的永恒的和绝对的规律,同时还有由不完全的观察提供给我们的通常是错误的次要的法则。这就是错误偏见所由产生的最丰富的泉源,并且也就是多种多样的谬误的永久而往往不能克服的原因。这些偏见在我们身上所造成的先入为主的作用十分强烈,甚至当我们在对一个我们思想上认为是错误的、我们理智所反对的、我们良心所谴责的原理进行斗争时,我们竟会不知不觉地去为这个原理作辩护,按照它去推理,在我们攻击它的时候遵从它。我们的思想好像是束缚在一个圈子里似的,环绕着它自己在旋转,直到一种能在我们身上产生新概念的新的观察使我们发见一个外在的原理为止,这个原理把我们从控制着我们想像力的错觉中解救出来。

    所以,我们今天知道,由于一种其原因尚不可知的地球磁性吸力的定律,两个不受任何阻碍牵制的物体具有通过一种加速的推动力而互相结合起来的倾向;这种推动力就叫做万有引力。正是这种万有引力,它使失去支撑的物体跌落到地面上来,使它们具有重量,并把我们维系在我们所居住的地球之上。由于不知道这个原因,古人就无法相信在地球的相对地区存在着人。圣奥古斯丁①模仿拉克坦歇斯②说:“你们怎么会不知道,如果你们脚底下有人的话,他们的头就会朝下,他们就会落到天空中去?”这位希波的主教,因为在他看来地球是扁平的,便认为确是这样,因而他就推定,如果我们从不同地点用直线把天顶和天底联接起来,这些直线将是彼此平行的,并且他认为一切自上而下的运动都是按照这些直线的方向进行的。因此,他自然就不能不得出如下的结论:星星是像一些转动着的火把那样,维系在天空的穹顶上的;如果放任不管,它们就会像一阵火雨似的落到地面上来;地面是一张构成宇宙下部的广大无边的桌子,等等。如果当时有人问他土地本身是支撑在什么上面的,他就会回答说,他不知道,但是对于上帝来说,没有不可能的事。这就是圣奥古斯丁那时关于空间和运动的想法,也就是根据外表现象而得到的偏见使他产生的想法,并且这个偏见对于他来说已成为从事判断的一般而绝对的法则。至于物体为何下落,在他的思想上是罔无所知的;关于这一点,他除了能够说一个物体下落就是因为它下落之外,说不出别的话来。

    ①圣奥古斯丁(354—430),初期基督教主教和哲学家,著有《天城论》和《忏悔录》。——译者

    ②拉克坦歇斯,基督教学者,约于306年应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之邀,为其子克里斯普斯讲学。——译者

    对于我们来说,下落的概念是比较复杂的:除它所包含的空间和运动的一般概念以外,我们还加上那种引向或导向一个中心的概念,而后者则给我们以较高的原因概念。但是,虽然物理学在这方面已经充分地纠正了我们的判断,我们在习惯上却还保存着不少圣奥古斯丁关于这方面的偏见;当我们说一件东西已经落下的时候,我们还不是简单地和概括地想到发生了引力作用的效果,而专门地和特殊地想到那件东西是自上而下地趋向地面的,并且认为这种运动已经发生了。我们的智慧徒然受到启发;想像占着优势,我们的语言还始终是改不过来的。从天而降的说法并不比一步登天的说法更为真实;可是,只要人们仍旧使用语言,这种说法还会继续存在下去。

    所有这些自上而下、从天而降、从天上掉下来等等说法,今后不再是危险的了,因为我们懂得怎样在实践上去纠正它们了:但是只要稍为想一想,就可以看到它们如何妨碍了科学的进步。如果说我们是否知道物体下落的真正原因以及我们关于空间的一般运动的概念是否正确,事实上对于统计学、机械学、水力学、弹道学的关系不大,那么当我们要解释宇宙的体系、潮汐的原因、地球的形状和它在天空中的位置时,情形就不同了。我们必须离开表面现象的圈子,才能了解这些事情。从古至今,曾经有过巧妙的机械师、极高明的建筑师、能干的炮手;他们关于地球的圆形和万有引力所犯的错误并不妨碍他们技艺的发展;建筑物的坚固性和射击的准确性丝毫不因此而受到影响。但是,他们迟早要被迫设法解决一些现象,这些现象是那种假定从地面向上的一切垂直线都是平行的学说所无法解释的:所以,那个时候,在千百年来充斥于日常实践中的偏见和同肉眼所见的证据似乎相矛盾的前所未闻的思想之间,就必然开始发生斗争。

    因此,一方面,不论是以孤立的事实或仅以表面现象为基础的最错误的判断,总包含一些真理,这些真理的范围不论大小,都有容许作某些推论的余地,如果越出这个范围,我们就陷于荒谬的境地了。例如,在圣奥古斯丁的看法中包含下列真理:物体是朝着地面落下的,它们是成直线落下的,太阳或地球在移动着,天空或地球在旋转着,等等。这些概括的事实始终是真实的;我们的科学对它们丝毫未曾有所增益。但是,在另一方面,既然有必要对一切事物作出解释,我们就不得不寻找内容愈来愈广泛的原理:所以我们必须首先放弃那种认为地球是扁平的见解,然后放弃那种认为地球是宇宙的静止的中心的学说等等。

    如果我们现在从物理学的自然界转移到精神世界,我们就会发现自己仍然受制于只顾外表现象的同样的谬见,受制于习惯和自发性的同样的影响。但是,使我们这第二部分的知识体系显得突出的,一方面是我们的见解给我们带来的利或害,另一方面是我们在回护那种使我们受苦的、杀害我们的偏见时所表现出来的固执性。

    关于重量的原因和地球的形状,无论我们信奉怎样的理论,都无损于地球的实体;并且对我们来说,我们的社会经济并不因此而有所损益。可是我们道德上的规律却要在我们身上并通过我们发生作用:要知道,如果没有我们有意识的参预,因而除非是我们了解这些规律,它们是无法贯彻的。所以,如果我们的关于道德规律的科学是错误的话,那就显而易见,当我们想对自己有利的时候,我们却在做着对自己有害的事情;如果这门科学仅是不够完善,那么在其一个时期内,它还可以满足我们社会进步的需要,但是时间长了,它就会使我们误入歧途,最后把我们推到灾难的深渊中去。

    所以,我们有必要运用我们最高超的学识;并且必须说明,这些知识从来没有缺乏过,这一点是我们的光荣。但因此也就在陈旧的偏见和新的观念之间开始了一种顽强的斗争。这是一些混乱和苦恼的日子!人们回想起过去在同样的信仰和同样的制度之下,大家好像都很幸福:怎么可以埋怨这些信仰、怎么可以摒弃这些制度呢?人们不愿承认这个幸福的时期恰恰就是被用来发展社会中所蕴藏着的邪恶的原理的;人们怨天尤人,谴责地球上有权势的人和自然界的力量。人不到他自己的头脑和心中去寻找邪恶的根源,反而责备他的老师、他的对手、他的邻居和他自己;所有的国家武装起来,互相厮杀和互相消灭,直到由于人口大量减少而重新获得平衡,以及从战士的骸骨中重新产生和平为止。人类多么厌恶去触犯祖先遗留下来的习惯,更改城市的始创者所规定的并经历代忠实的奉行者所证实了的法律。

    狄特·李维①曾经高呼说:你们应当反对一切改革(Nihilmotumexantiquoprobabileest)。对于人来说,当然最好是永远没有需要更改的东西:但是,如果人生下来是无知的,如果他的生存条件是逐步地实行自我教育,那他就必须因此而拒绝知识、放弃他的理智并听凭命运的摆布吗?完全的健康比复元期间的病体更好:难道这是使病人拒绝接受医治的理由吗?施洗的约翰和耶稣高呼过,改革!改革!五十年前我们祖先高呼过,改革!改革!并且我们还将长期高呼:改革!改革!

    ①狄特·李维,古罗马历史学家。——译者

    身为我们这个时代的苦难的见证人,我曾经想:在作为社会基础的那些原则中,有一个是社会所没有了解的,社会的愚昧已经毁坏了这个原则,因之它造成了一切恶果。这个原则是所有原则中最古老的;因为革命的特点是推翻时代最近的原则而尊崇历史最悠久的原则;可是这个折磨我们的祸害是存在于一切革命之前的,这个被我们的愚昧所毁损的原则得到尊敬并为一般人所奉行;因为如果它不为一般人所奉行的话,它就对谁也不会发生危害,就不会发生影响。

    但是这个原则,其目的固然正确,却遭到了误解。这个原则和人类的历史一样久远,它究竟是什么原则呢?是否就是宗教呢?

    所有的人都相信上帝:这个信条是属于他们的信仰,同时也是属于他们的理智的。对于人类来说,上帝像原因、本质、时间和空间这些绝对观念之对于我们的悟性一样,是一个原始存在的事实,一个必然的概念,一个必要的原则。上帝像太阳在物理学的一切论证产生以前就被感官的见证给我们证实的那样,是在思想上尚未有任何推理以前就被信仰给我们证实了的。我们凭观察和经验发现现象和规律;只有这种较深刻的意识才能给我们揭露事物的存在。人类相信上帝是存在的;但是,他们在相信上帝的时候,究竟相信的是什么呢?一句话,上帝是什么呢?

    这个关于神的观念,即我们人类的这种与生俱来的原始的普遍的观念,其性质如何,人类的理智还没有能够加以明确。在我们认识自然和原因的过程中,每前进一步,上帝的观念就得到扩大并提高:我们的科学愈进步,上帝就显得愈加伟大,愈加广阔。神人同形同性论和偶像崇拜必然构成了人类幼年时代内心的信仰,即幼年时代的神学和韵文。如果人们没有企图使这一谬误成为行为的准则,如果人们懂得尊重信仰自由,那么这只会是一种无害的谬误。但是人在按照他自己的形象造成了上帝之后,还想进一步把他据为己有;由于不以丑化全能之神为满足,他还把他当作自己世袭的产业、自己的财物、自己的物件来看待。被人用一些丑恶的形状来代表的上帝曾经到处成为人们和政府的财产。这就是道德被宗教所腐蚀的根源,也就是以宗教为口实的争执和神圣的战争的起源。徼天之幸,我们懂得让各人保持他自己的信仰;我们到宗教的范围以外去寻找道德律。为了对上帝的本质和属性、神学的教条、我们灵魂的命运作出决定,我们明智地等待科学来告诉我们,什么是我们应当放弃的,什么是我们应当相信的。上帝、灵魂、宗教是我们孜孜不倦的默想和我们最不幸的迷误的对象,是一些可怕的问题。人们始终在设法求得这些问题的解决,但始终没有完成:在这一切问题上,我们可能还会犯错误,但至少我们的错误是不至于有什么影响了。有了信仰的自由和宗教与政治的分离,宗教观念对于社会进步的影响就纯粹是消极的,没有一条法律、一种政治和民事制度是以宗教为基础的了。忽视宗教所强使人们承担的责任,能够助长一般的腐化现象,但这不是根本的原因,它不过是一种副作用或后果。就一切来说,特别是在我们所从事研究的问题中,这个观察结果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人与人之间地位的不平等、贫困、普遍的苦难、政府的窘迫的原因不能再认为与宗教有关了:必须追溯得更远,挖得更深。

    但是在人的身上,还有什么比宗教感情更久远和更深刻的呢?

    还有人的本身,这就是说,还有永久处于对立状态中的意志和良心、自由意志和法律。人和自己在进行着战争:那是为什么呢?

    神学家们说:“人类在开始的时候犯了罪;我们的属类是由于上古时代一项邪恶的行为而变成有罪的。为了这个罪过,人类失去了神的恩宠:谬误和无知就成为它所应得的了。如果阅读历史,你们就会在许多国家的永久的苦难中普遍找到这种必然会产生邪恶的证据。人类现在受苦并将永远受苦;他们的毛病是遗传的,生来就有的。你们可以使用一些缓和的药剂,采用一些止痛剂;可是没有什么救药。”

    这种议论也不仅仅是神学家所专有的;在唯物主义哲学家方面,在无限至善性的学说的拥护者的著作中,我们可以找到同等辞句所表达的上述的议论。德斯杜特·德·特拉西①正式提倡说,贫困、犯罪、战争是我们社会状态的不可避免的条件,是必然会产生的邪恶,对此而起反感是愚蠢的。所以,不管你叫它是邪恶的必然性还是原始的罪恶,实质上这是相同的哲理。

    ①德斯杜特·德·特拉西(1754—1836):《思想意识的原理》(1815和1818);《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注释》(1819)。——原编者

    “人类的第一个犯了罪。”如果《圣经》的信徒忠实地加以解释,他们就会说:人最初就犯了罪,这就是说,犯了错误;因为犯罪、堕落、犯错误都是指同样的事情。

    “亚当的犯罪的后果是由他的种族遗传下来了;第一种后果就是愚昧无知。”的确,人类像个人一样,生来就是无知的;但是,在无数的问题上,甚至在属于道德和政治的问题上,人类的这种无知已经被消除了:谁说它不会完全消逝呢?人类不断地走向真理,光明总能战胜黑暗。所以,我们的毛病不是绝对不能治好的,神学家们的解释比不充分还糟得多;它是可笑的,因为它可以归结为这种没有意义的重复语:“人犯错误,因为他犯错误。”而真实的说法却应当是:“因为人想知道,所以他犯错误。”可是,如果人终于能够知道他所需要知道的一切,那就可以相信,他不会再犯错误,同时也不会再受苦了。

    如果我们向那些宣传这条据说已经深入人心的规律的专家提出问题,我们立刻就可以看到,他们将对自己毫无所知的一件事情发生争执;关于一些最主要的问题,有多少作者,差不多就有多少种见解;关于最好的政治形式、权能的原则、公理的本质等问题,可以说找不到两个能够投合的见解;大家都在一个无边无际、深不可测的海上冒险航行,听凭他们个人的见解的指导,而各自谦逊地把这种指导当做真正的理性。在看到这些互相矛盾的混乱的见解时,我们说:“我们钻研的对象是规律,是社会原则的规定。而现在政治学家们、即社会科学家们并不互相了解;因此错误就在他们身上;并且,由于一切错误都是以一个实际的事物为对象的,我们就必须翻阅他们的著作,去寻找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放进去的真理。”

    那么,法学家和政论家所讨论的是什么呢?讨论的是正义、平等、自由、自然法、民法等等。但是,什么是正义?它的原则、特征、公式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的专家们显然什么也说不出来了:因为,不然的话,他们的从一个明确的原则出发的科学就可以离开盖然性的领域,而一切的争论都会结束了。

    什么是正义?神学家们回答说:一切正义都来自上帝。这是真实的,但我们并不比以前知道得更多。

    哲学家们应该具有较高的学识;他们对于正义和非正义已经争论得不可开交!不幸的是,一经检验,他们的学问是空空如也,而且他们有些人就像只是“喔!——喔!”地向太阳祈祷的野蛮人一样——这是赞叹、爱慕和热情的呼声,但是野蛮人并不知道太阳和“喔!”这种叫喊在意义上是连不起来的!这恰好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