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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论神律的真正的本原,为什么称《圣经》为神圣的,为什么称之为《圣经》。为什么因为里面是上帝的(1/2)

    那些认为《圣经》是上帝从天上给人们送来的口信的人一定会叫起来,说我犯了冒犯圣灵的罪,因为我说《圣经》是有错误的,割裂了的,妄改过的,前后不符的;说现在的《圣经》是断简残篇,并且说上帝和犹太人定的神约的原文已经失传了。可是我想他们稍加思索一定就会不再吵嚷。因为不只理智而且预言家与使徒们表示过的主张公然说上帝的永久的经典与神约,也犹之乎真正的信仰,是以神力刻在人的心上的,也就是刻在人的精神上,这就是上帝的神约的真正的原本,上边盖上了他的印,即他自己的观念好像加上他的神性的影像。

    宗教是当做成文法传给古代希伯来人的,因为他们在那个时候还很幼稚,但是后来摩西(《申命记》第三十章第六节),和耶利米(第三十一章第三十三节)预言主把他的律法写在他们心里的时候就要到了。所以只有犹太人,并且其中主要是最多克教徒,争写在书板上的律法;那些心上刻着律法的人最不需要加入这个竞争。所以,仔细思考的人在我的文章里不会找到与《圣经》或真正的宗教和信仰有不合之处,或有什么意在削弱宗教或信仰的东西。正相反,他们就会见到我已加强了宗教,如我在第十章之末所说;真的,若不是如此,我一定是早已打定主意保持缄默,不但如此,算做解决所有困难的一条出路,我会说《圣经》中有最深奥的隐蔽的神密;但是,因为这种说法已经引起了在第五章之首所谈到的很大的迷信与别的一些有害的结果,我认为这样办是不必要的,特别是因为宗教用不着迷信的装饰,倒是,相反的,有了这样的装点,宗教就失掉一些光彩。

    但是,有人要说,虽然上帝的律法是写在心上,《圣经》仍然是上帝的经典,说《圣经》是割裂了的有舛错的并不比这样说上帝的经典更为合法。我恐怕这样驳难我的人是过于心急,说不上虔诚,他们有把宗教变为迷信,崇拜纸墨为《圣经》的危险。

    我相信这是确实的:我没有说任何对不起《圣经》的话,凡我说的话没有我不能用最显明的论证证明其为真的。所以我确信就没提出任何不虔诚甚或有不虔诚的意味的话来。

    我承认,有一些渎神的人,宗教在他们是一种负担,他们根据我所说的话去随意做有罪的事,并且,没有任何理由,只是由于他们**的主使,断定《圣经》中处处是错的,是假造的,所以其权威等于零。但是对这样的人是帮不上忙的,因为成语说得好,话任凭说得多对,也会歪曲成不对。那些放纵**的人随便可以找个借口,古时那些有《圣经》原本,有圣约匮的人,甚至他们里面预言家与使徒们本人也不比现在的人更好一些。人类的本性,(犹太人与非犹太人),从来一直是一样的,历来德性是极其少见的。

    但是为免除疑虑,我要在这里说明,《圣经》或任何无生命的东西在什么意义之下应该叫做神圣的;也要说明上帝的律法其本质是什么以及上帝的律法何以不能包含在几卷书里;最后,我也要说明,就《圣经》告诉人为服从与济度什么是必要的而论,《圣经》不可能是有舛误的。从这几点看来,人人都可以断定我既没说任何反对《圣经》的话,也没提出任何立脚点可以为不敬神的根据。

    若是一件东西原为的是提倡虔敬,这件东西就被称为是神圣的,并且只要是为宗教所用,就继续称为是神圣的。若是用的人不虔敬了,这东西就不称为是神圣的了。若是这东西沦为卑贱的用途,从前称为神圣的就变为不洁与渎神的。例如,雅各主教称某个地点为上帝的房子,因为他在那里崇拜启示于他的上帝,预言家们称同一地点为罪恶的房子(《阿摩司书》第五章第五节与《何西阿书》第十章第五节),因为以色列人受唆使惯常在那里祭祀偶像。另外一个例子把这件事弄得极为明白。字之有意义完全是从用法来的。若是按字的一般所公认的意义排列起来使读这些字的人得到感动而敬神,这些字就变为神圣的了,这样写的书也就是神圣的。但是,如果字的用法后来废弃了,字没了意义,或书完全为人所忽视,无论是由于不好的动机或是因为用不着了,那么这些字与书就要丧失了用处与其尊严。最后,或是如果字的常用的意义误用为反面的意思,那么这些字与有这些字的书就变成不洁的与渎神的,而不是神圣的了。

    因此之故,任何东西,离开心,没有自身绝对是神圣的,或渎神的不洁的,而只是相对的。从《圣经》里的好多段看来,这一点是很清楚的。从许多例子里单挑出一个来说吧,耶利米说(第七章第四节)他那时候的犹太人称所罗门的殿为上帝的殿是错误的,因为,如他在同章中接着所说,只有在殿有崇拜上帝和卫护正义的人去的时候才叫做上帝的殿,但是,如果变成杀人犯、盗贼、邪教徒以及别的坏人去的地方,那就变成恶人的窟穴了。

    奇怪的很,《圣经》中没有一个地方告诉我们圣约匮结果怎么样了,虽然无疑地是被毁了,或是与神殿一同烧毁了。可是没有一件别的东西希伯来人认为是更神圣,更可尊敬的了。这样说来,只要是《圣经》感动人类使之虔敬上帝,《圣经》就是不可冒犯的,其中的话就是神圣的。但是,如果《圣经》完全为人所忽略(犹太人从前就是忽略《圣经》),就变成了只是纸和墨,变为俗用或败坏了。可是,虽然《圣经》这样被败坏或毁伤,我们不可以说上帝的经典也有这样的遭遇,否则,我们就类乎犹太人,他们说上帝的殿宇的圣堂毁于火了。耶利米关于律法是对我们这样说的,因为他这样责备他那时候不敬神的人:“为什么你说我们是主人,我们有主的律法?真是白白给了人了,律法师们的笔白白地”(用了),就是说,你说你掌握《圣经》,你有上帝的律法,是错误的;因为还没有使它发生效力。

    当摩西毁坏了最初的十诫,他绝不是一怒从他的手里把《圣经》扔了,把它毁坏了,这种举动对于摩西或《圣经》是不可想像的。他只是把石版弄坏了。这些石版虽然从前因为含有神约,因有神约犹太人有服从上帝的义务,因而是神圣的,可是当神约因崇拜牛犊违犯了的时候,这些石版已经丧失了其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所以和圣约匮是一样的易于丧失。我们若是想到最神圣的东西圣约的真正的原本已经完全丧失了,就无怪摩西原来的文件现在已不复存在了,无怪我们现在所有的各卷遭遇了我们所描述的命运。

    所以,那些非难我们不敬神的人就算了罢,因为我们没有说任何冒犯《圣经》的话,我们也没败坏《圣经》。但是,如果他们泄愤泄得正当,就还让他们发脾气罢,因为古时的人的恶意把圣约匮、神殿、上帝的律法、以及所有那些被认为是神圣的东西污辱了,使那些东西败坏。不但如此,根据在《哥林多后书》第三章第三节中使徒所说的话,如果他们有“基督的信,不是用墨写的,而是用活上帝的灵写的,不是写在石版上,而是写在心版上的,”他们就不要再崇拜这封信,不要再为这封信着急了。

    我想我已充分说明在那方面《圣经》应该算是神圣不可冒犯的。我们现在可以看得出“主的经典”这话应该作什么解释了;希伯来原文debar的意思是字、话、命令、东西。一件东西之所以存在的原因在希伯来文中说是由于上帝或与上帝有关,这已经在第一章中详细说过了。我们不难从此可以看出《圣经》对于字、话、命令、或上帝之物这些话赋予什么意义。所以我无需乎把在那里说的话重说一遍,也用不着把论奇迹那章中第三项中所说的话加以重复。为更能了解我就要说的话,提一提从前说过的话就够了。就是,主的经典若是不指上帝自己的时候,其意义是指在第四章中所讲过的神圣的律法;换句话说,以赛亚说(第一章第十节)宗教对于人类是普遍而且共通的。宗教告诉人纯正的生活不在于仪式,而是在于博爱与一颗纯正的心,称之为上帝的律法与上帝的经典,都是可以的。

    “主的经典”这话也用做比喻,是指自然的秩序与命运。(的确,自然的秩序与命运事实上是依赖与遵从神圣的自然的永恒的命令的。)特别是指预言家所预见的这种秩序的那些部分。因为预言家理会将来的事物并不把它当做自然原因的结果,而是把将来的事物看作上帝的命令的。最后,“主的经典”这话是用以指任何预言家的命令,只要是他窥见了“主的经典”是借他的特殊的才能或能预言的秉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