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论文化冲突(1/2)

    我很高兴应邀来到维也纳,再晤老朋友,结识新朋友;今天应移居国外的奥地利人协会(Auslandsosterreicherwerk)主席之邀来这里发表短篇演讲,这是莫大的荣幸。他的请帖强调我的演讲题目完全由我决定。因此,他十分好意地让我为选择而大伤脑筋。

    我很难做出决定。人们显然希望我选择我感兴趣的题目。从另一方面说,它也应与这个场合——与移居国外的奥地利人于奥地利国家条约(Staatsuertrag)二十五周年纪念之际在维也纳举行的集会有关——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结束占领奥地利的独特事件。

    我怀疑我选择的题目是否满足了这些期待。回想起奥地利国家条约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俄国对奥地利的占领,我要专门谈一下文化冲突的问题。

    我对文化冲突的兴趣与我对一个主要问题的兴趣相关:我们欧洲文明的特点和起源的问题。在我看来,对这个问题的部分答案在于这样的事实,我们的西方文明源自希腊文明。而希腊文明——一个无与伦比的现象——源自东地中海诸文化之间的文化冲突。它是东西方文化间第一次主要冲突,人们深深感到它的影响。荷马使它成为希腊文学和西方世界文学的主题。

    我的演讲题目,“论文化冲突”,涉及一个假定,涉及一个历史猜想。这个猜想是,这种冲突未必总是导致流血的战斗和破坏性战争,而可能也是富有成效的和促进生命的发展的原因。它甚至会导致像希腊文化那样的无可匹敌的文化的发展,后来,当它与罗马文化冲突时,又被罗马人所继承。又经过许多次冲突,尤其与阿拉伯文化的冲突之后,在文艺复兴时期,它被有意识地复兴;因此它成为在进一步冲突的过程中最终改变了世界上所有其他文化的那种西方文化,那种欧洲的和美国的文明。

    但是,这种西方文明是好的、理想的事物吗?至少自从卢梭[Rousseau]时代以来,就一再提出这个问题,尤其是青年人,他们总是注意更美好的事物,而这是十分正确的。它是现今的西方文明所特有的问题,现今的西方文明比世界上任何其他文明都更富于自我批评精神,更乐于改革。在我来继续谈论我的文化冲突的主题之前,我想回答这个问题。

    我相信,尽管有我们可以十分正当地挑剔的一切缺点,西方文明却是整个人类历史中我们所曾知道的所有文明中最自由、最公正、最人道主义的和最好的文明。它所以最好,是因为它具有最大的改进能力。

    在全世界,人们创造了新的、常常迥然不同的文化世界:神话的、诗歌的、艺术的、音乐的世界;生产方法的、工具的、技术的、商业的世界;道德的、司法的、对儿童和对病弱者及对其他处境困难者的保护和帮助的世界。但是,只有在西方文明中,对个人自由的道德要求,连同对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和平、对最低限度使用武力的要求,才得到广泛的承认,甚至被广泛认识到。

    我认为西方文明是至今最好的文明,原因就在于此。当然它需要改进。但是,它毕竟是几乎人人都同心协力尽可能改进它的唯一的文明。

    我承认,甚至我们的文明也是很不完美的。但是这几乎是不言而喻的。不难看到,完美的社会是不可能的。对于实际上一个社会应当体现的一切价值来说,还有其他的相抵触的价值。甚至也许是所有社会和个人价值的最高价值的自由,也必须是有限制的,因为,当然,汉斯的自由也许很容易与彼得的自由相抵触。如一名美国法官曾对一名提及他的自由的被告所说的那样:“你的拳头的活动自由受到与你相邻的人的鼻子位置的限制。”这使我们想起伊曼纽尔·康德的系统阐述,即,立法的任务是允许每个个人的最大自由与每个其他人的最大自由并存。换言之,遗憾的是,自由必须受到法律即受到秩序的限制。秩序是自由的必要的——几乎在逻辑上必要的--平衡力。对于所有或至少几乎所有价值,都有这样一种平衡力,我们希望它被人们认识到。

    例如,就在此刻,我们正在获悉福利国家的伟大观念有它的局限。免除一个人对自己和受赡养人的责任似乎是危险的;在许多情况下,我们是否应当使生存斗争对青年人更加容易,也许甚至是令人怀疑的。对许多人来说,似乎取消直接的个人责任就会丧失生活的意义。

    另一个例子是和平,我们大家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烈地希望和平。我们希望甚至必须尽一切努力避免冲突,或者甚至限制冲突。从另一方面说,没有冲突的社会会是无人性的。它不会是人类社会,而是蚂蚁群体。我们也不应忽视伟大的和平主义者也是伟大战士的事实。甚至圣雄甘地[Mahatma

    Gand-hi]也是一名战士:为非暴力而斗争的战士。

    人类社会需要和平,但是它也需要严肃的观念化的冲突:我们可为之战斗的价值和观念。西方社会已经——从希腊人那里——了解到,在这些冲突中词语比刀剑具有远为巨大和持久的影响;然而,其中最有效力的是理性辩论。

    因此,完美的社会是不可能的。但是一些秩序要胜过另一些秩序。西方社会选取了民主制度,因为它是能被词语,在某些地方——如果说只是很少的话——甚至能被理性辩论所改变的社会制度;被理性的,也就是说,被客观的批评:被非个人的批评性考虑,正如科学中尤其是自从希腊人以来的自然科学中所典型使用的那些考虑所改变的社会制度。因此,我声明支持西方文明、支持科学、支持民主。它们给予我们机会来防止可避免的悲剧,来试行改革,例如福利国家,来批评地评价它们并进行任何进一步的必要的改进。我也声明支持现今常常遭到诽谤的科学,它在对真理的寻求中运用自我批评,随着每次新的发现,它都重新发现我们知道得何其少:我们的无知多么严重。所有伟大的自然科学家都意识到他们无限的无知和他们的可错性。他们在理智上是谦虚的。如果歌德说:“只有无赖是谦虚的”,那么我要回答:“只有知识分子的无赖是不谦虚的。”

    既然我已声明支持西方文明,支持科学,尤其是自然科学,我会很快返回到我的文化冲突的题目上。但是首先我要很简短地提及一个可怕的异端邪说,十分遗憾,它仍然是这种西方文明的一个重要成分。我是指民族主义的可怕的异端邪说——更确切地说,民族国家的思想意识:仍然常常得到拥护、貌似一种道德要求的学说,即国家的边界应与该民族居住地区的边界相一致。这个学说或要求的基本错误是这样的假定,即种族或民族先于国家——很像树根——作为自然单位而存在,这些自然单位应当相应地被国家占据。实际上它们是被国家创造的。

    必须把这个完全无法实行的要求与对于保护少数民族的重要的道德要求相对比:这个要求是,应当保护每个国家的不同语言、不同宗教和不同文化的少数民族不受多数民族的攻击;当然包括由于肤色、眼睛颜色或头发颜色而不同于多数民族的那些少数民族。

    与完全不现实的民族国家的原则不同,保护少数民族的原则尽管不容易实行,然而似乎多少是可实行的。我在自从1950年以来对美国的多次访问中在那个地区目睹到的进步比我认为可能的要巨大得多。不同于民族性的原则,保护的原则十分清楚是一种道德原则,例如正像保护儿童的原则一样。

    为什么民族国家的原则在世界任何地方都不可实行,是极端荒谬的,尤其在欧洲?这个问题把我带回到文化冲突的题目上。如我们大家都知道的,欧洲的人口是大迁徙的结果。远古以来,一批又一批人从中亚的干草原潮水般涌来,在亚洲南部与东南部,尤其是分出的西部半岛——我们称之为欧洲——与早期居民相遇,然后分散到各处。结果是语言、种族和文化的拼合物:一片混乱,可能无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