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五章 经验解释(2/2)

感官运动神经对知觉刺激的基本反应出发对智力的发展作出的说明中,试错学习扮演了主角,包括问题、假设和检验诸因素。(甚至婴儿的吮吸这一最基本的学习过程也是由一个问题引起的,这个问题是由于在婴儿赖以获得营养的整体环境的结构中缺少某种元素所形成的。)就完善的行为之刺激因素而言,某种基本假设看来是有效的,并且在最初的试错活动中,就能对它检验。根据皮亚杰的看法,试错学习的成功是由主体对要求完善的系统的元素间复杂联系的意识来衡量的。所以,成功是顿悟的一个要素:它导致有机体与环境相互关联的有关因素的了解。它是欲求行为的结果,这种欲求行为是由内在激发因素所促成的,并且通过完善的行为在环境中追求满足。

    智力可以定义为对与有机体同其环境协调一致有关的联系之顿悟,或领悟。皮亚杰的结论支持了这一定义:“事实上,生物与环境之间的每一个联系都有这种特殊的性质:前者并非被动地服从后者,而是通过把它自己的某种结构强加于后者从而改变后

    者……。精神的同化作用就是……把客观对象改编进行为模式,这些模式正是具有主动再现能力的全部行为,而不是别的”。因此,通过知觉与行为,客观对象就被编入行为模式,而且,对象(环境的特性)与有机体的联系就成为可解释的。正像索普一再强调的那样,顿悟就是对联系的理解,这里所包含的联系就是那些与理性有机体和其环境的一致性有关的联系。

    目前的研究已经被证明有能力解释对数理逻辑运算的掌握,同样有能力解释**-动机念头及其行为过程。比勒(Buhler)、珍妮特(Janet)、雷伊(Rey)和皮亚杰已经搜集了丰富多样的实例,这些例子说明了图式是如何被同化的,通过对察觉到的系统的整合性、可逆性、联合性、同一性和重复性的意识,使得这些系统的完美化成为可能。在儿童时期,这些“分类”是从感官运动神经和知觉过程发展起来的,它通过知觉思维中的想像力向前发展,直到需要在整体图式中把分类结合起来的具体行动。结果,发展中的顿悟把借助特定的联系所表明的种种行为强加于先天反应模式,这些特定联系不仅牵制着在联系之间观察到的客观对象,而且约束主体。于是,顿悟通过借助于问题、假设和检验的试错学习有助于最终完善欲求行为,通过不同程度的直接性导致完善的行为(即系列行为)。当然,这在由感官的需要直接激发的行为中要比在导致对联系自身图式的知觉理解的复杂思维过程中更为明显。(事实上,没意思的思维过程可以存在,而且的确存在,这种思维过程为了它们自己的目的也要利用在有机体的自我维持功能中本来就有的顿悟和理性。)智力——从我们人类来判断——已逐渐明确化,并且,(从包含在体力及**技能中的基本感官运动神经的顿悟,经过在机械性和技术性推理中出现的使用符号代表的顿悟,达到抽象推理,)以连续不断的精致方式逐渐发展,果真是这样的话,在相当大程度上智力有助于有机体的生存需要。

    不管学习过程怎样千差万别,从本能行为模式中的较小例证,直到人类智力中深刻的理性顿悟和艺术顿悟的例证,在这连续的一系列阶段中,学习过程仍居于首位。认为智力“只不过是”通过重组先天行为模式经验地适应环境的极为高级的形式并由此进行推论,这也许会导致遗传谬误(genetic

    fallacy)。但是,如果不注意下述明显事实也是同样荒谬的:所有形形色色的学习都是作为有机体对其环境逐渐适应的形式发展起来的。这里的适应并不意味着被动地适应,即一种主体对环境的制约适应;相反地,在学习中以及在生物学中,适应是一个主动过程,它通过适当地改变内源主动模式而对环境的挑战作出创造性的反应。它既包含着“适应”,又包含着“同化”。“任何生物学上的适应都暗含着两个极点。……一方面,它是一种‘适应’,即(按定义)在外部因素影响下对有机体结构的一种暂时的或持续的改变。但是另一方面,[……〕任何适应,即使是瞬息间的,都暗含着一个互补极,它可以被称为——用非常普通的术语说——‘同化’极,并且它担负着把外部因素综合到有机体的结构中去的任务;这必定暗含着一种早期结构与晚期结构之间的连续性。这就是为什么任何归因于有机体的反应或响应与任何归因于来自刺激(即环境)的压力的反应或响应一样都是对有机体连续组织结构化的表达方式”。皮亚杰补充说,不管有机体的发展还是认识的发展,适应和同化这两极都存在于各个层次的发展中,并且得出结论:“知识是生物适应性的一种特例,这正是按照这个词的最精确的意义来说的”。

    这样一来,学习就从生物适应的范围扩展到了有意识的认知领域。但是,学习不是物种进化的适应,因为有机体在其一生中所获得的知识——不论被证明是多么地有价值——不能传递给后续的各代。这里所讨论的种种学习都是对有机体的基本功能——心理的和行为的——的参数进行的暂时性重组。就新模式而言,只要存在着确定的增强过程,借助于学习所获得的重组通常就会延续下去。由于不可遗传,变异不会影响基因型,而且当站在物种的立场上观察时,后者一般属于保守领域,而不属于创新领域。

    奥巴林说:“发生于原生质中数万、数十万的比学反应不仅彼此紧紧地及时协调起来,和谐地组成单个系列过程,不断地重现它们自己,而且整个系列都指向单一目标,指向与环境介质状况一致的生命系统(作为一个整体)连续不断地自我保护和自我繁殖”。这段话刻画了生物控制论Ⅰ的所有内环境稳定的特性。他的话重申了以下论点:有机体作为一个有序的整体适应性地维特自己处于与其发展层次相称的状态,它不仅通过有目的的行为反应,而且通过对其结构参数和行为参数进行有限度的暂时重组,以补偿持续不断的扰动,从而相对于这种环境的扰动而作出修正。

    Rii=f(γ)(生物控制论Ⅱ)

    有机体:适应性自组

    内环境稳定表明有机体依靠负反馈的自调节而适应环境,这种情况由遗传密码所控制,代代相传下去。这些密码代表了有机体的规范和其固定的内部强制约束所决定的参数。学习,通过新的和灵活的行为模式,能够引起密码的暂时重组;不过,这种重组是不可遗传的。它们代表着只要成功就能延续下去的新的操作程序,而且具有维护其周围现存的有机结构的功能。以机器类比,它们是“最佳化动态程序”的例证。这种“程序”含有已写的程序和改写的程序,使得机器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然而,对于种系发生,我们碰到了一个不同的生物控制论过程。这时,重组在适应环境的同时,不仅仅影响着程序,而且影响着系统的实在结构。一个充分自组的机器会使自己进化,而不只是使其程序进化:通过逐步修改其本身基本的组织原则,它会创造出一个新的、适应性更好的机器。这样的机器目前尚属理论,还不是现实。但是,生物系统却都是这种机器。生物系统重组自己的基本结构所经历的过程就称为进化。它是由经受自然选择检验的生物突变所组成的,它不仅在有机体的行为模式(和“顿悟”)中完成变革,而且在其基因中完成变革。

    进化过程如同学习过程一样,是正反馈的偏差放大过程,在适应外界环境状况的需求时被激活。具有发达神经系统的有机体的短期适应产生学习现象;就具有足够丰富的遗传信息库的所有种系来说,长期的适应导致种系进化。马鲁耶马列举了发生于种系进化中不少于四种的偏差放大的正反馈过程。第一,在生物突变与环境之间存在着正反馈过程。不管是偶然的还是设计好的,一定类型的环境选择会有利于某些类型的突变体。而这些突变体又有利于环境的某些特征,这些特征决定着新突变体的生存力。这样,一种循环作用就发生了,它扩大了最初的偏差。第二,存在着种间的偏差扩大。某种突变体提高了的保护能力要求提高捕猎者的察觉能力和追捕技术。而这样又使突变体具有更强的保护能力,如此等等。处于食物链中的各种物种的能力相互增强,而且会一代一代地增强下去。第三,种内选择可以使偏差扩大。某些个体也许喜欢特定种类的刺激,导致了选择特定种类的配偶和协作者。通过对这些刺激产生更多的反应,种内的成员就能够扩大最初的偏差,这种情况可以在为了交配和协作而入选的偏差型个体中找到,并且还会产生更多的具有如此特性的后代。这样的选择也许是天生具备的,也许是在驯化条件下形成的。(在生物学中,马鲁耶马举出了当代美国文化偏爱具有不正常的长而细的双腿之女性作为后者的例证。)最后,近亲繁殖也能使偏差扩大,因为近亲繁殖的种群的特征在后来的各代中能被放大。倘若家族不进行异族通婚,那么每个家族都会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种族,从而扩大其差别性特征。另一方面,杂交繁殖在消除特定特征的压倒趋势中具有稳定的作用。

    人们很容易地注意到,所有这样的正反馈偏差放大互为因果关系的过程都涉及到个体群,而且也很容易地注意到,因果关系的过程包括连续的世代之间,个体与环境之间,或者不同物种种群的成员之间的偏差的放大。遗传性偏差放大并不是通过特定个体发生的,也不会在特定个体内发生。任何特定个体只不过是互为因果关系过程的一部分,只不过是共同产生该放大过程的一组组分中的一个。就这点而论,个体本身并没有控制过程;虽然进化结果体现在种群的每一个体成员中,但只有种群才在进化。

    种系进化的整个过程导致了具有更好适应性的物种的出现。从种系发生的观点看,生物物种通过产生最佳地适应外界环境条件的组织类型使它们自己适应环境。种系进化是一种朝向组织结构的有选择的进步,这个组织结构能够对付环境中所有可能类型的波动。这样的组织结构只有通过生物突变(不完全的遗传复制品)才能实现,这种生物突变要经受生存(自然选择)的检验,并伴随着这样的结果出现:适者——也就是对现有外界环境最好的适应者——生存和繁殖。这里的术语“适者”和“自然选择”具有特定的含义。“适者生存”不等于是“幸存者生存”,即一种同义反复,因为我们对“适者”的理解是,具有特定层次的适应性组织结构的有机体。事实上,正是由这种组织结构才使得“适者”趋向于比不太适应的有机体能够生存更长的时间,能够更为广泛地自我繁殖。“自然选择”不是淘汰不太适应的有机体的蛮横的外部力量,像在古典达尔文主义中所描述的那样,而是意味着一个适应性的系统-环境过程。用杜布赞斯基的话来说,它“不能比作一个筛子,但可比作控制系统中的一个调节器。生命物种的先天才能接受并积累它生活环境中的挑战的信息。进化的变化是对环境挑战作出的创造性反应”。自然选择对能够作出创造性反应的突变体的保护超过了对其它未受到同样挑战的物种的保护。因此,适应就是接受环境挑战的状态:在有机体内编制控制它必须生存在其中的外界状况的编码。

    适应状态并不能把有机体内的能量在结构上的均衡扩大到最大限度。导向增加热力学平衡状态的适应性既不能解释有机生命从无机物中出现(后者比前者更稳定、更均衡),也不能解释已观察到的、整体上不可逆的有机体进比过程(在那里,较简单的有机体一般地比热力学上极不可能的复杂有机体更为稳定)。相反地,在现在的用法上,“适应”(而因此“适合”)意味着有机体的控制稳定性的最大限度,即其应付环境的能力。

    尽管有极少数例外,适应性的进化包括结构复杂性的增加,这可以依据负熵或信息量来测定。在大多数情况下,进化不只是有机体形式的一种变化,而是有机体形式的一种复杂化。正如冯·贝塔朗菲指出的:“进化朝着更高级组织结构的一般发展……是一个现象学事实,也就是说,是一个关于古生物学的记录问题。这种朝着更高级组织结构的转变既不是一个对主观价值判断的表达,与生机论也没有任何关联,生机论是一种尽善尽美的驱策力或其它抽象的推测;它是关于事实的陈述,可以用解剖学、生理学、行为学、心理学等等学科的术语来详细地描述”。

    因此,由于适应性的重组趋向于导致有机体结构的复杂化,所以它既包括典型的进化有机体的结构稳定性水平的全面降低,又包括对付环境变化和挑战的更强的有机体功能。(这种降低结构稳定性和提高控制稳定性的倾向已在图2’中作为自然系统进化的一般特征给予了说明。)结果,我们得到了较脆弱的但较有效的较小种群,它们通过高度发达的控制功能来补偿其结构固有的不稳定性。用控制论的术语来描述,进化可以被看作是生物控制论Ⅱ的一个过程,它使得在有机体的实际外界处境中对生物控制论Ⅰ过程的展开完善化。(图7)所以,人们能够坚持认为:进化包括普遍不可逆趋势,并使我们避免了目的论的谬误。

    随机突变和随机自然选择的所谓“打字错误”理论,虽然提出了关于进化的统计理论依据和相反的“目的论”或“内部指向”的进化观点,但仍然是由于对种系适应过程的这个或那个方面的过度偏信而走到了极端。它们可以由基于下述基本公式的理论来取代:

    外部压力→内部约束=适应性自组

    该公式适用于各种各样的自然系统。这是整体论的系统观点,可应用于变化环境中的适应系统种群。适应成为进化的关键功能,且没有在整体上假定该过程的随机性。比较而言,进化是系统种群和其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由种群的适应能力来控制。随机突变的基本概念和随后发生的自然选择的基本概念都未被抛弃,而是被综合到进化系统种群的整体论范畴中。

    的确,有充足的理由可以确信,随机突变和随之形成的自然选择的基本范畴是不可证伪的。这些达尔文主义概念也许被看作是任何关于进化的科学理论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们的不可证伪性应归于如下事实:每一种这样的理论都必须考虑环境对有机体生存的影响,以及不同有机体的不同生存潜能明显地起因于所继承的先天结构的变异。这样的变异不能归于环境中的原因因素,否则,就将不得不承认目的论过程:结果(突变)就会居先于原因(选择优势)。然而,有时被达尔文主义者所漠视的却是,相对于选择优势的突变的随机性对于产生更加适应的物种来说决不是一个无效的过程:随机突变补充了包含于种群中变异所需的材料,并且,即使选择进行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随机突变也将使种群不缺乏可利用的突变体。因此说,随机突变是连续变异的保障,在和自然选择、基因重组和处理环境问题能力的进化结合后,它将被证明的确是控制系统适应性进化的一个十分有效的工具。

    由赫胥黎提出的“科学的发展模型”(1953年)现在看来似乎在种群中实现了,而没有在由休厄尔(Sewell)、莱特、沃丁顿、勒内·托姆和其他人倡导的数学理论所探索的个体中实现。在这里,有机体整个种群的适应性可以用复杂的拓扑概念来考虑,如“拟合表面”(“fitness

    surface”)或“外成表现”(“epigenetic

    landscape.)。环境(“拟合空间”)与显型的相互作用、显型与发展的“表层空间”的相互作用以及通过“表层空间”与“基因型空间”的相互作用,提供了复杂适应过程的动力学,凭借该过程,有机体的种群对其环境中变化着的外界状况作出创造性的反应,并使得在显型和行为模式中所表现出的内部约束发展起来,变得比原先的有机体形态更有能力对付相关的环境波动、关于该过程的精确数学模型仍需在细节方面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而对详细机制的认识目前尚未解决。但是,生物进化的一般系统现象已经能够清楚地加以概念化了。它似乎是一个适应性自组过程,靠这样的自组,生物系统的种群使它们自己适应于环境,并且使环境适合于其内部约束,这样就把它们自己逐渐地组织到更复杂、更脆弱但控制性更稳定的状态上去。

    Rii=f(δ)(整体性)

    有机体:系统内的等级体系

    即使最简单形态的生命有机体也是极为复杂的。丹科夫(Dancoff)和库斯特勒通过把原子作为基本的建筑材料,考虑需要多少信息才能(1)选择组成有机体的全部原子,和(2)确定在体温下热振动所允许的精度范围内所选定的原子的位置,从而计算出有机体中信息的比特数。他们发现,大肠杆菌——一种简单但自足的有机体——大约包含了2×1011个原子,他们还发现,每个原子的选择和确定需要24.5比特。作为一个整体来看,构造细菌所需的比特总数竟达5×1012。不过,这是上限,因为它忽略了由排列成分子的原子所引起的所有约束。经过对这些约束作出修正,大肠杆菌的信息含量总计达到了1×1010比特。使用类似的方法,人类有机体的信息含量为2×1028比特。作为一个下限,一个无冗余的自足有机体能够建立在103信息比特的基础之上。不过,冗余是所有自然有机体都具有的特征。但就是这样也相当于一连串的1000个双向选择,或者说,如果该有机体作为整体从原子不同排列的可能性中挑选出来,那么一个简单的选择就有21000种可能性。在一个把组分混合起来的随机过程中作出这样一次选择的几率是10-301!

    这就提出了如下问题:地球表面的自然条件所允许的时间跨度是否足以容许在原始化学“汤”的偶然联系基础之上进化出复杂有机体。因为获得这种复杂生物系统的几率远远超过了由天文学和地理学证据所显示的时间跨度所允许的数量级,所以在这一点上,无条件的随机混合假说陷入了困境。然而,当我们把系统作为有序整体,以补偿变化的功能适应其环境,并且认识到原子和分子都是这种系统时,我们就得到了一个更为保守的时间估计。根据西蒙的假说,系统从简单到复杂的进化所需要的时间取决于潜在中间稳定形态的数目及其分布,有机体的进化与可利用的自然时间长度相~致。尽管由于在生命形态的起源和分支中有许多未知变量,精确的时间不容易计算出来,但很明显,自然界通过利用原有的稳定系统作为建筑材料,并且在有利的条件下把它们结合为高级的稳定联系,从而能够相当迅速地构造复杂的结构。虽然倘若条件发生变化这些联系会中断,但混乱状态会中止于可抵抗扰动的下层系统层次;而且,由此可以继而形成系统间的新的联系。

    基于这些完全实际的考虑,我们认为人们愿意仔细考察的每种有机体都将展示其结构中的等级秩序。情况的确如此。各种有机体通过将系统综合为更高级系统而被构造出来,而且,这些高级系统又综合为更高层次的系统,直到我们遇到的作为整体的有机体为止。每个下层系统都发觉较高的系统强加于其行为上的约束,结果,整个有机体的功能行为通过连续的等级组织层次支配着它的所有部分的行为。

    有机体等级组织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在每一新的层次上都出现新的特性。只有当某一层次的特定结构构型被置于系统环境中时,这些特性方才显露出来,而这一系统环境又界定了下一层次:例如蛋白质中酶的活动不仅取决于氨基酸的顺序,而且取决于在有机体内建立的合适联系——合适支撑物(templates)的存在。格罗伯斯坦得出结论,新特性的出现与有机体等级秩序内的组合一超组合的转变有关。在较高层次的组合(或者说高级层次系统)中,组分定型的联系构成带有关系转换信息的构型,而不构成较低层次组合中的组成部分。因此,“生物系统中的等级组织……由精致而错综复杂的秩序的微妙排列刻画其特性,层次与复杂性稳定地增加,从而再生地导致了自然发生的特性”。(图8)

    有机体:系统间的等级体系

    自然界系统的等级体系并不中止在单个有机体的界面上:它继续深入到环境中。后者可以包括社会系统和生态系统相互贯穿的集合,在其中,下层系统都是共同行动的单个有机体。所有种类的有机体都在某种程度上将它们的生活方式与社会系统和生态系统结合在一起;它们的范围从沙漠和北极地区中的原始群落一直到人类在其中居于支配地位的复杂的社会-生态系统。正如我们将要说明的,就它们自身的条件来看,它们可以无可争辩地被看作是自然系统,这表明它们在特定组织层次上具有整体性、自调节能力和等级关系。

    第三节社会系统(人类社会)

    在最近几十年中,人们对与有机体合为一体的环境系统特点的认识日益增长。我们目睹了生态学和生态系统分析的兴起,看到了将功能主义作为其方法和概念范式的社会学以及论述“结构”转化的文化人类学。要在一本涉及大量论题的著作(如本著作)的某一节内容里对这些发展作出详细阐述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为了支持提出的理论,我将把讨论限定在某一领域,也就是人类的社会关系领域。(在目前的文献中,人们已经极为丰富地提供了关于生态系统的系统本质的证据;后面的第十四章将论及这些题目。)

    理论:Riii=f(α,β,γ,δ),这里α,β,γ,δ都是独立变量,具有共同的函数Riii(“社会自然系统”)

    社会哲学家一直在探究人类社会的本质。有些人认为它是一个为了相互的帮助和利益而由有自主权力的人参与的联盟(例如,卢梭和洛克的社会契约论);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在人类社会中,个人自愿放弃个人的主权以换取安全和需求(例如,霍布斯);更有人把它评价为由社会的人所形成的基本联系(例如,亚里士多德和马克思)。随着社会学理论在孔德的著作中出现,社会在本质上被认为是某种实体,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结构模型和均衡模型以描述它的内部和外部状态及变量。然而,普通常识阻碍着人们去探讨看起来仅仅是个人之间关系的社会。而人本身就是实体,所以“社会实体”的最初模型就在与生物有机体相似的基础上得到了维护,这是可以理解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把在生物学领域内产生的概念引入社会关系领域。虽然斯宾塞强调“国家与生物体之间,除去它们共有的各部分间的相互依赖外,不存在相似之处”,但他坚持认为“社会有机体”是把社会作为单独的实体看待的最有说服力的方法。他与“唯名论者”的主张进行了斗争,“唯名论者”认为社会只不过是一些个人的名字集合而已。“由于把唯名论与唯实论的斗争带到了另一个领域,唯名论者也许会断言,就像一种物种,只有其成员存在,离开了其成员就不会存在一样,社会只有其组成单位存在,否则社会的存在只不过是语词上的”。然而,斯宾塞希望“始终如一地视社会为一实体,因为社会虽然由分立的单位所组成,但在贯穿整个占有区域的单位中的排列之普遍持续性却暗含着它们聚集中的某种结合”。

    这种从空间内聚性和时间持续性到社会现象领域中“实体性”的比较朴实的推理,已让位于最近在社会学理论中较少唯实论但正在探明实体真相的方法论的研究。赖斯指出,“科学方法使感性材料概念化,而且把这些材料作为仿佛是真实而确切的实体来对待。这种方法论过程像很多科学方法一样,基本上是虚构的。它的合理性只能从它导致的结果中找到。所以,对于科学家说来,探讨社会团体就像探讨一盎司以太一样地有确实根据,只要科学家能够用这观念来做进一步的事情”。

    不论社会实体是从方法论上概念化的理论实体,还是“本质上”就是具体的真实存在的事物,当代的社会理论在本体论问题上依然存在分歧。然而,日益增多的研究人员现在清楚地认识到观念的相对性,这种观念导致了仅把中等尺寸的实体视为“事物”,而把宏观实体和微观实体看作充其量也不过是理论实体(沃里纳[Warriner],坎贝尔等等),并且,任何社会科学家都很少拒绝把“实体性”赋予社会的组成单位。得益于一般系统论的发展——一般系统论视系统本身为尚待研究的实体,而不考虑它们的材料、起源及组成部分的本质——当代的社会学产生了功能主义和与欧洲大陆学派有关的结构主义。古尔德纳指出,“社会学中功能理论的理性基础是‘系统’概念”。由于唯名论与唯实论的阴影残存于现代理论中,所以这个概念的本体论解释仍有讨论的余地。然而,很清楚,除非我们承认在系统模型可适用的经验现象领域内存在着事件和联系,系统模型才保存纯粹形式上的特征。因此,例如,如果社会学家声称他们的模型具有相互依赖和自我维持的特性,那么他们必定意味着模型解释的人类关系网络显示了这些特性。换句话说,模型和现象在对全局有重要意义的战略方面是同构的,提出该模型的根据就在于这些战略方面。所以,我将得出结论:在社会学探究中,不仅谈及理论系统而且谈及具体系统是富有意义的,尽管也许正如列维·斯特劳斯认为的那样,对具体的系统进行直接的观察是不可能做到的。研究工具仍是理论系统,不过,其正确性要由具体系统来决定,理论系统为具体系统作出解释。

    Riii=f(α)(系统的状态特性)

    社会:整体性

    我们需要社会系统的内部状态变量:它们的内部特性。通过表明相反的假定所需要的是什么,我们就能清楚地回答这一问题。一组仅仅由空间或机械邻接物连接着的客观对象只不过是一堆或一团——虽有外部联系,但却是相互独立的——东西。因为它可以通过单个组分之总和来作适当的描述,所以它是一个加和性的合成体。减去一些或增加一些对整体的特性都没有影响。垃圾堆、零乱的顶层阁楼、粘在一起的两本无联系的书的书页等等都具有这种特性。每一部分都可以从它本身获得了解,而考虑其它部分既无补于事也无必要。纯粹的加和性排斥“系统性”。正像我们已经注意到的,这不能应用于原子或有机体层次上的任何自然组织。但它是否可能应用于社会层次上呢?

    倘若社会是一个加和性实体,那么通过对其各部分,即人类个体本身作出分析,这个社会是完全可以了解的。对于固体的结构、组织状态、经济、法律、政治及其它的实体和网络的任何涉及都将是既无用处,也无必要。而且,不管涉及到的数目是多少,增加或减少若干成员,对分析的结果都无影响。但是,当代社会理论的整体趋势直接同所有这些假定相矛盾。我们可以将它们与帕森斯的陈述对比一下,“成功的动态分析最基本的条件从整体上看就是连续不断地、有系统地涉及与系统状态有关的每一个问题”。社会行为总是在社会系统的范围内被解释的,它具有某些系统的、自身“不可还原”的特性。其中最常提到的是“部分的相互依赖性”和在某联系中“保持均衡”。“系统最一般、最基本的特性就是部分或变量之间的相互依赖性……这种秩序一定具有自我维持的倾向,这种倾向通常用均衡概念来表示……”。社会的非加和性,即整体性,在当代的社会理论中具有充分的记载,并且,坚持诸如“系统”和“特性的不可还原性”概念的有效性是其得到认可的一个合理标志。

    社会:秩序

    像其它学科一样,各种形式的社会学本质上都是对模型和秩序的把握。模型可能是一种不考虑时间因素的“空间”模型,它是一组能够共同持续下去的相互关系。倘若那样的话,它就界定了所研究的社会系统的(相对静止的)形态学。可是,模型也可能是一种事件历时秩序,它包含在其组分的下层系统的状态改变中反映出来的连续变化;这些模型界定了系统功能中的动态秩序。好了,如果在时间和空间上(这里意味着社会时间和社会空间)社会系统是无序的,那么当讨论形态和动态的特性时,社会理论家就会创造出想像的秩序,而且将不得不得出结论:这样的理论框架是不能应用于实际社会系统的。但是,尽管人们承认关于社会实体的任何系统模型都是一种理想化,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它不能应用于它要作出解释的社会现实方面。只有当(理论)系统的假定形态与一组相关的社会关系中持久的模型有非偶然的同型时,当系统的动态秩序与人类关系的变化过程中的模型同样地同型时,它的解释才是有效的。在不断变化的状态中,不可能存在关于现象的科学:某些参量必须保持恒定,即在转化中保持不变。这些常项及不变项提供了系统的组成元素,根据这些元素,理论结构就能被建立起来,描绘出研究中的涨落现象。另一方面,既然这种描绘是适宜的,而且对现象作出了解释,所以要么现象在相应的方面是有序的,要么描绘就是不正确的。正是由于科学的假定,包括目前的社会理论,某些理论的描绘才是正确的。因此,果真如此的话,现象就一定在整体上显示了分立元素的秩序。

    社会系统的结构形态和动态功能的特定模型都是各种社会关系理论探索的主题。各种理论或直截了当地或含蓄地共同使用着如下假定:理论都正在论述一组(相对)有序的现象。这一事实是这里所要强调的重点。它有说服力地确立了这里所讨论的关于社会系统的系统状态特性。

    Riii=f(β)(社会控制论Ⅰ)

    “社会控制论”的定义

    我们可以从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出发对社会系统进行分析。第一,从形态上分析:在这里,我们正在考虑系统的结构。“结构”“表明系统的特征,从某些对整体有重要意义的方面看,我们可以把系统看成是该理论问题中在其它有重要意义的元素的行为的一定变异域里的不变的东西”。所以,定义系统的结构就是要揭示它的内部状态描述。分析社会系统的第二个方法是以其动态功能为中心的。给予系统以特定形态结构的一组内部约束与外部因素、“输入”和“输出”(即扰动和反应)是有关联的。

    功能分析最初的理论意义在于使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那些由结构的相对恒定性或‘给定性’(‘givenness’)所决定的因素和那些由系统外部的周围环境的给定性所决定的因素”——联系起来。所以,定义系统的动态功能就是要揭示使状态描述与输入-输出功能描述联系起来的一种描述。这样的描述构成了对社会变体做系统-控制分析,或称“社会控制论”。

    经过研究的系统的开放性概念隐含于对社会控制论的分析中。封闭的控制系统必须用其内在的一些约束来定义:所有过程都由这些约束控制。但是,开放系统涉及到环境干扰,并且其内部的过程都是由它与其环境中相关因素的相互作用决定的。帕森斯指出,依据经验,社会系统被设想为开放系统,并经历着与周围系统进行交换信息的复杂过程。

    可是,问题出现了——关于社会系统的环境问题。与社会系统相互作用并能发挥效能的那些实体是什么?再次引用帕森斯的话(他始终为社会理论提供了最清楚的系统分析),环境本质上是系统的,包括文化和人的系统,有机体的行为系统和其它下层系统,以及通过有机体作为中介的自然环境。社会系统最接近的分界面是文化、人和有机体,而不是自然环境:后者被基本的社会下层系统——生物有机体——作为媒介。这样,社会环境被解释为决非永恒不变的:例如文化规范在发展,人和有机体在连续的但各种特性的复制并不完善的演替过程中彼此更迭。因而,社会系统发现自己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并面临着抉择:要么尽力维持自己,要么经历也许是不可逆转的更替。不过,控制机制明显地存在于社会系统中,因为它们将自己维持于动态环境中。这些机制具有明显的对付变化的能力:在某一特定范围内,它们能够保持现存结构的参数,而且在超过了这一范围时,系统将开始一种积累式的过程,使它逐渐地远离其习惯模式。我们正在论述社会控制论的负反馈和正反馈过程:在系统控制能力的限度以内,负反馈机制保持其现有模式,超过了这个限度,正反馈发挥作用,并使系统朝着新的方向发展。

    以上谈了两类主要的社会控制论功能。帕森斯把它们分别称为平衡(或模式维持)过程和结构的变化过程。前者相当于我们的一般系统的变量(β):依靠在动态稳定状态附近的自稳而带来的适应性。后者与变量(γ)有关,随后将予讨论。

    社会:适应性自稳

    社会学家(例如,佩雷,帕森斯,亨德森[Henderson])在内稳态的稳固状态的意义上使用平衡概念,而通常不在热力学平衡态的意义上使用它。因而,假如某些联系保持“在平衡中”,它就是稳定的,一个高水平的组织——从热力学上讲,它的存在是极不可能的——仍会被这样的理论家认为是一个平衡状态。个体集或下层系统集之间相互的需求满足(need-satisfaction)提供了平衡的例证。事实上,该概念唯一的规范意义涉及相对稳定的社会系统连续维持的习惯模式而不管这些模式可能是什么。因而,平衡状态就是稳定状态——在扰动的一定范围内维持的稳定状态。

    因为,无论在怎样的限定意义上,无论在什么时间周期内(假如时间周期比系统遇到的扰动的频率更大),都有可能谈论维持现状的社会系统,因此就有可能谈论维持系统模式自我平衡的社会控制论过程。由于在上述意义上的社会系统的持续性已被广泛地承认,所以社会理论的两项基本任务之一就是阐明功能的机制,系统靠这样的功能机制对变化的因素作出修正反应。(第二项任务就是阐明系统在扰动的冲击之下是如何变化的。)因此,毫不奇怪,动态分析应当使它自己与模式维持和结构变化这种互相关联的过程联系起来以解释变化的力量,它们的影响,这种影响在结构中变化所依据的因素,以及在系统中和通过系统所导致的反应。

    负反馈维持的模式能够追溯到系统内的大量控制因素,包括经济因素(参看李嘉图的作为经济波动标准的“自然价格”)和法律、政治及道德的约束。这些因素合成为一个制裁系统,易于把社会行为引导到预先存在的通道中,并借助于修正措施减少偏差。我们必须把这些控制要素视为系统的部分,以免在回答是什么支配这些控制因素等问题时要作出无限的让步。因而,人们把社会系统想象为自调节的、模式-维持的控制的开放系统。人们可以从系统的整体观点来分析它们,而且如果那样的话,人们就将讨论信息流通道、反馈、存储器、部分或下层系统的通讯、接收器、效应器等等。或者,人们能够把控制分析为对部分的一组约束,倘若那样的话,人们就将讨论个人的价值和目标、接收程序和因素、社会生活的一致与安全。两种分析方法之间的区别就是分析赖以实施的层次上的差异。在系统层次上,分析取社会本身作为“一个复杂的适应系统”,取个人作为相关的部分或组成元素;反之,在人的层次上,分析则取个人作为在社会中相互作用的开放系统,取社会作为他们的相关环境。虽然由研究者给予控制因素的标记会随着他们的分析层次的变化而变化,但是两套标记都表示减少偏差的负反馈机制,而这机制是为了维护现存社会价值和制度的,社会控制论的。如果缺少这样的控制,社会就会被环境中的每一次变化推入不受控制的变化道路上去。

    虽然社会结构的稳定性是主要现象,但应变能力也同样存在。社会究竟在变化还是在维持现状取决于其控制手段是否有能力对付环境的变化——通过内部调节使变化缓和下来,或者取决于为对付扰动是否需对制度结构和价值结构作出根本的重组。从自稳定的负反馈到自组织的正反馈的转换与自然系统各层次中的控制过程是并行不悖的。例如,通过用一般术语“被建立的”来代替社会特有的“习惯化的”术语,帕森斯的陈述可以同样应用于社会、生物和原子系统:“系统的控制手段是足够充分地把系统一直维持在某一方向上严格规定的一组定点:超过了那一组定点时,就存在着一种趋势——变化的积累过程开始,产生逐渐远离习惯化[→‘被建立的’]模式的状态”。

    Riii= f(Y)(社会控制论Ⅱ)

    社会:适应性自组

    巴克利清楚地认为,当代社会合适的模型是一个能够把改变它自己的结构作为其生存条件的开放系统。这样的“复杂适应系统”不仅对外是开放的,而且“对内”也是开放的,因为系统控制着不仅能使系统自调节而且能使系统自定向的调节机制。换句话说,巴克利主张一种既具有自稳能力又具有自组能力的社会系统模型:“构成越来越复杂的适应系统的进化的基础的范式开始于潜在地变化的环境这一事实,这一变化着的环境的特征是变化具有约束性;开始于一个现存的适应系统或组织,这个系统或组织在较高层次上的持久性和精致性取决于把某些环境变化和约束至少在半永久的基础上成功地摹写到它自己的组织中去。为了把与系统存在有关的典型的外界环境状况摹写到它自己的结构中,这样的复杂适应系统控制了必要的机制。一个良好的适应系统会有选择地与其环境匹配;在这过程中,系统逐渐地发展起来,而且结构变得日益复杂,行动变得日益有选择。

    “复杂适应系统”模型适用于(像巴克利本人指出的)自然等级体系的不同层次的系统。社会系统就是它的一个特殊变体,显示其层次的典型特征和典型流体,即与其内部结构(下层系统)的本性和其外部环境(上层系统)的本质相应。社会学的探究集中于这些系统和其特征,尤其要探究引起变化的原动力的来源,这些扰动对习惯结构的影响以及对社会结构适应性的一般影响。

    帕森斯列举了结构变化的外部来源和内部来源。外部来源包括从个人、有机体和作为系统组分的文化系统(注意,他把这些看作是组成系统的环境)引入系统的扰动以及发生于其它社会系统中的变化。就一个从政治上组织起来的社会而言,后者最重要的是其他从政治上组织起来的社会。因而,假如国家的压力来自于个人和文化系统而不是来自于社会系统及其制度内部,国家的压力和国际的压力就可认为是变化的外部动力。社会系统及其制度则是变化的内部来源,即应变(strains)。

    通过结构重组的应变调节仅仅是现存系统的组分为了获得最大的稳定性(“平衡”)而进行的一种调节形式。然而,因为反应系统并不包括变化来源,也不能控制其发展,所以对变化着的环境的反应构成了对社会生存能力的真正检验。因而,处于易变环境中的社会系统的生存首先取决于它对付环境变化的能力。所以,对付变化意味着靠调节的控制手段抵消由此进入结构的扰动,或者意味着对结构的基本参数进行重组。后一种过程据说是作为适应性系统看待的现代社会的本质特征。就这样的系统而言,控制论的术语是超稳定性。因为现代社会系统通过改变自身的结构和行为能够补偿环境的变化,所以它们就被证明是超稳定系统(社会控制论Ⅱ)。

    当把超稳定社会系统与同样超稳定的学习系统比较时,超稳定的社会系统与其它超稳定的系统之间的相似性是十分惊人的。一个学习系统——无论起源于生物的还是起源于人工的——都有能力在其输入(“经验”)的基础上重组其认知结构。它不仅通过将扰动与自己原有结构同化,而且通过发展自己以对付新的情况,并以此对环境中的变化作出反应。卡德瓦拉德认为,许多形式的社会组织通过学习与改革显示了超稳定性。可以用控制论的术语——如反馈机制、输入接受器、信息通道、存贮器、决策装置和效应器等——对其组分进行分析。既然超稳定性——通过自组而适应变化着的环境的特性——是大量系统所共同具有的,那么,这样的分析就显示了社会系统整体上独立的特性与其它场合的自然系统(乃至人造系统)的类似特性之间的同型性。

    结构的变化可以被想象为社会系统规范的文化的变化(帕森斯),这种变化在这里起基本固定力或内部约束力的作用,它规定了系统的典型参量。这些力——也就是系统的文化及制度规范——的变化就是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化。在社会系统等级体系的最高控制层,变化影响着最重要的价值系统,而且,从这里开始逐渐地向较低层次扩展,一直到达个人角色层,影响其行为和动机。现在,我们把有利于变化或阻碍变化的错综复杂的机制和这些机制与各种类型的扰动的联系放在一边,转向讨论关于变化的普遍影响的决定性问题。就超稳定适应的社会系统的进化而言,我们可以对此作出重要的概括吗?

    尽管经典的进化理论存在着明显的弱点,许多社会学家们确信可以作出这样的概括。“专门化”和“复杂化”的概念现已由“分化”概念所取代。不过,为了理解社会系统中进化的自组倾向和过程,其内容仍是有意义的。

    “功能分化的过程是社会变化的基本类型之一,而且具有进化的特征和含义。在与该类型系统的联系中,它包含了更多的日益增大的复杂性——例如这一事实:对资源的灵活的自由处置依赖于这样的分化。对于散乱结构内的控制而言,这种依赖需要更高秩序的结合机制来代替与市场、权力系统等等有关的更为专门的控制过程”。通过逐渐地分化,社会系统就从相对原始的亲属关系社会向复杂的现代社会进化。在相对原始的亲属关系社会中,主要角色位置在归属的基础上分配,而且劳动的分配主要是根据家庭单位和亲属关系单位。在复杂的现代社会中,主要角色位置被制度化和组织化地安排在特定的明文规定的和组织化的框架中,在整合的社会系统中,这些框架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逐渐成为相互依存的和共生的。

    分化是社会系统发展的总趋势。但是,这并不是说不同的社会与这种发展的主要阶段相平行,即并不是说不同的社会在相应的阶段产生相似的制度结构。在社会逐渐分化的过程中,特定结构的社会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偏差,艾森施塔特提请人们注意部分未分化或“退化”的情况,部分或参差不齐地分化的情况。然而,正如他指出的,在分化的任何层次上各种整体化的标准和制度模式并不是无限制的。任何一个领域内的分化层次都为社会系统其它领域中的某些分化层次的有效制度化提供了先决条件。在这些限定条件内,多样性起因于几个原因。第一,不同的社会通过不同的历史道路和多种多样的结构形态到达同一分化层次。第二,像现代化这样的一个过程可以始干部落群体、特权阶层社会、农民或都市社会。每一种情况在树立和完成分化目标的手段和能力方面,以及在调整发展着的社会系统中日益复杂的关系的手段和能力方面,都极为不同。第三,在一定分化层次上的不同结构模式可以归因于主要杰出人物的差异。杰出人物可以在不同的制度领域内产生,也可以在相同的但具有不同的意识形态和行为取向的领域内产生。

    然而,如果不是把特定社会系统严格的制度结构形式作为其发展模式的标准,而是把逐渐分化这一事实作为发展模式的标准,那么,透过给人深刻印象的结构多样性我们就瞥见相对不变性:尽管有部分的或暂时的倒退,参差不齐的发展和结构表现的差异,但总的趋势是指向逐渐分化。情况类似于自然界其它部分的进化:总体倾向涉及分化的并且又是共同发挥作用的组分的组织层次而不涉及组分在整体内进行组织的方式。恰像物质进化“尝试”构造元素和组成多原子化学系统的各种道路和生物进化“探索”产生变异的复杂有机体的无数种可能一样,社会部分的进化在产生具有高度分化但共同发挥作用的下层系统的社会时,同样有着种类繁多的结构形式。这样的社会是高度适应性的——它们能够对付扰动,那些扰动对于无适应性反应和较少件比的社会来说可能是致命的。但是,正如在组织的各部分中一样,由更加分化的结构所给予的较高功能能力在总体稳定性方面付出了代价:现代技术和官僚社会比相对原始的部落社会稳定性要差得多。社会领域与生物和物理领域几乎一样,适应性与结构稳定性并不同义,它与控制稳定性同义,指对付实际环境扰动的功能效率。

    高度复杂的、从控制论角度看是超稳定的当代社会系统是进化过程的一个产物;博尔丁把它比作来自于鸡蛋的小鸡的成长。“‘蛋’是小农场主和小手艺人的相对未分化的、非组织化的生存机体,没有巨大的组织,更不用说复杂的设备和正式的教育了。‘鸡’就是发达的社会,有巨大而复杂的组织,有以物质、技能和受过教育的且有知识的人才作为复杂的资本积累,还有广泛的劳动分工和功能分化”。两个社会之间的差别就是组织程度的差别:当“蛋”社会的成员在较大的组织中获得工作,学到知识和技能并完成高度分工的任务时,散乱地组织起来的“蛋”社会就转化为分化的、整体化的“鸡”社会。

    虽然博尔丁并未自称已经解决了关于测量社会组织的层次问题,但是,他的确认为在从较低组织层次到较高组织层次的转化中的收益可以用熵的重新分配来解释。他的模型主要建立在经济学基础上,他论证说,消耗意味着使有序成为无序(例如,从食物到排泄物,从新产品到垃圾堆):这是典型的熵过程。相反,生产是反熵过程:它把较大程度的秩序强加于低组织层次的原材料上。由于其较高的生产水平,发达的经济就比下发达的经济有更多的负熵但由于社会在消费过程中颠倒了这种循环,所以人们也许必须寻求一个测量组织的标准(并且因此也必须寻求一个测量社会进化的标准),不过不是在社会积累的库存中,而是在其生产-消费的流动中。

    甚至连熵的重新分配概念在社会现象领域中都是有问题的,不过,信息包含量概念却是毫无困难地得到了应用。计算出由其组成部分构成一个给定的社会系统所需要多少比特的信息应该是做得到的(即使不是在实际上,也可在原则上做到),而且能达到某种统计近似值。具有明确的等级体系或官僚结构的高度分化的社会将比散乱的组织系统具有更多的信息含量,这一点应当是清楚的。因此可以说,社会进化意味着分化不断增加(不论它采取何种结构制度形式),而分化的增加就意味着(以某种客观形式来衡量)较高的组织层次。但是,这并不需表示要有某种目的论的终极原因——一个所有社会争取达到的共同目标所导致的结果。处在变化的环境中的社会系统的适应能力是一较为朴素和可检验的假定,它能够解释逐渐的分化和日益增加的组织层次,具体做法就是证明造成这些状态的结构变化是解决环境变化提出的问题和对付环境变化造成的挑战所必须的。它能够说明逐渐的分化和日益增加的组织层次。(图9)

    Riii=f(δ)(整体性)

    社会:系统内的等级体系

    为了考虑一个系统的系统内关系,我们必须定义其边界:我们必须知道系统在什么地方终止,环境从什么地方开始。就开放系统来说——它与其环境连接——这总是一个成问题的和有点任意的做法。就复杂的开放系统来说,问题就更大了。例如,系统可以被说成是仅延伸到在其特定层次上的关系集,可是,由组分在其自己层次上组成系统的关系集也许就被排除在该系统之外而被作为其(内部的)环境了。帕森斯把组成一个社会系统的单个的人和有机体定义为该社会系统的环境就是仿效了这种做法。然而,把组成下层系统的关系集作为所研究系统的辅助要素——尽管是在较低的等级层次上——同样是可能的和无法反驳的。在这样一种归类方法中,作为社会系统个体成员的人和有机体就是系统的基本构成部分,而不是其环境的构成部分。

    本书中我们采用第二种方案:我们把系统想像为中国套箱式的等级体系,所有辅助组分都属于系统的内部构造——“系统内的等级体系”,而不属于其环境。因而,我们认为社会系统的系统内等级体系是由逐级降低的等级层次所组成——系统内等级体系由作为系统个体(人类的)成员的人及有机体组成,人和有机体由这些成员的器官、组织和细胞系统组成,而器官、组织和细胞系统则由基本的分子和原子系统组成.于是,原子,甚至亚原子微粒就成了社会系统的组成要素,尽管就像把生物系统说成是原子系统不妥当一样,把社会系统说成是原子系统也是不妥当的。不过,根据这种归类方法,妥当的说法是,社会系统是由原子组成的,而原子又组成分子,等等,直到包括组成社会系统本身的组分的下层系统。在该归类方法中,我们揭示了社会系统的系统内等级体系,在“社会”层次之下,通过“生物”层次延伸到“物理”层次。

    社会系统本身的基本下层系统是各种制度和为控制个体成员行为而设立的各种机构。马克斯·韦伯把现代社会中制度约束的分布状态看作是“官僚政治机器’”,并且强调其相对于任何个体群的意图和思想的独立性。忙于该机器的人——“官僚”——仅仅是一台功能机械装置中齿轮的一个轮牙,这样的机械装置指定他按一套固定的程序办事。官员被赋予一套任务,他不能随心所欲地阻止和改变该机械装置。这样的指示或命令只能由居于首位的最高级官员发布,这表明了该机器的等级性质。而且,这样的机械装置不可能被某一群人——例如无政府主义者——所破坏,因为它并不存在于政府的文件内,而是植根于人类的倾向性中,人类把自身置于一套等级体系的约束中并服从它。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因此而习以为常了。因而,即使在官僚政治机器的形式结构遭到破坏时,由于社会上大多数人的习惯,它会再次重新构成。

    官僚政治结构不仅代表国家行政机关,而且代表能够有组织地实现一致行动的所有社会制度。不论我们考虑法律、政治、经济的,还是知识和文化的领域,控制功能的中央集权化以及从中心(决策集团)到边缘(执行决定的团体)的控制链就是社会制度的般特性。所以,任何特定个人发挥作用的场所是由与他有关的有序联系组中的其他个人所组成的。而且由于个人自身的人格结构通过社会客体和习惯文化模式的国际比而被定型,所以个人的行为动机因素同样地受社会制约。行为的现实可能性以及目的明确的期望和目标共同地构成了一些约束,凭借它,个人才担当了他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系统的下层系统的角色。在一个可生存的社会中,各种约束确保角色的结构不僵化在静态的官僚政治机构中而仍然能够把变化着的社会环境的有关因素摹写进一个发展的、动态的社会组织中。多伊奇指出,社会的组成部分越复杂越灵活,社会的发展潜力及其组分的协调性和自由度就越大。实质上,发展包括等级制度结构的分化,还包括在具有更高度联系和更为灵活的社会整体内使分化的单元功能的整体化。

    社会:系统间的等级体系

    很清楚,社会系统展现了一个多方面发展的,而且在我们的时代通常是高度结构化的等级组织,即系统内的等级体系。那么,关于社会系统的系统间的等级体系情况如何呢?

    帕森斯有时似乎认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系统的外部环境是规定其制度的价值规范的文化系统。根据这一解释,高等级的社会系统(或社会系统之上的系统)[the

    superordinate social system(orsocial metasystem)]将是文化系统:正是根据这一点,我们才不得不为社会系统的系统间的等级体系进行定义。但不清楚的是,文化系统究竟是一个自由的具体系统呢,还只是一个抽象的理论系统,一个研究者概念化中的格式塔呢?斯宾格勒提出了把文化系统解释为具体系统的理由:文比系统具有有机的发展与衰退周期。而且,克罗伯最近的著作支持了这样的解释。但是,索罗金已经强调,把文化系统的“逻辑意义的结合”作为文化系统的定义特征与“原因或功能的结合”的定义方式并不相同,“逻辑意义的结合”使得文化系统只成为一个概念格式塔。

    然而,特定的社会系统的系统间的等级关系的根据并不唯一地随文化系统的具体性而变化。每一社会形态的相关外部环境,除了包括模糊不清的文化系统外,还包括各种更具体的超社会的共同系统。当今正在出现的那些社会共同系统包括联邦政府和性质各不相同的联盟,从正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如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联),经过经济集同,如共同市场,一直延伸到比较松散地构成联盟的政府间的组织(IGOs),如美洲国家组织在欧洲和非洲的类似组织以及在牵涉面最广的层次上进行努力的世界联盟——联合国。这些超社会(而本质上仍是社会的)系统把特定社会系统的中国套箱式的等级体系朝系统间的方向推向前进,总的来说,随着系统等级层次的提高,有机整体性成比例地降低。我们在这里正在讨论的是比较新的国际系统,凌驾于现存国家和国际形态之上,不过它仍然缺少后者的分化和整体化程度。

    的确,当审视当代政治科学和国际关系的理论著作时,我们发现人们日益把国际系统作为系统来认识和描述。像罗西瑙和莫德尔斯基这样的著述者就已注意到,在这些领域中的研究赶不上经验的发展步伐,他们因此需要一个“关联”模型,或者说,需要“把国际系统作为综合的、持续不断的、相互依存的和自我维持的实体来研究”。在他们的鼓励下,不少著述者专心于概括地论述超国家(“世界的”或“全球的”)系统的特性。最值得注意的这种尝试之一是辛格的《全球系统与其下层系统:一个发展的观点》。辛格在该论文中谈到了系统层次分析的长处和短处(系统层次分析对国际系统的描述比对国家下层系统层次的描述更综合、更全面,不过,它缺少后者的深度和也缺少比较详细、比较集中的描述。接着,他继续论述了全球系统的下层系统;系统与下层系统的特性;实体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系统属性的相互作用和变化,并把全球系统定义为:由国家社会实体、亚国家社会实体和国家外部的社会实体所组成,这些实体中的大部分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互依存的,而且所有这些实体都在一个共有的更大环境内运转。其他人,如莫德尔斯基,同样进行过这种分析,莫德尔斯基主张;“(1)对国际关系进行研究的合适对象是国际系统整体,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和假设的。[……](2)国际系统是社会系统;(3)国际系统具有结构;(4)相同的功能需求在所有国际系统中都能得到满足;(5)具体的国际系统都是混合系统”。莫德尔斯基讲到众多的国际关系时指出,自从1961年以来,西方的国际系统被设想为已包括全部世界人口。因而,目前只有一个全球系统在战略选定的系统层次上可作为系统来描述。有关科学家和人文主义者把具体的、自我维持的世界系统的出现看作是人类生存的先决条件。他们倾向于认为这样的一个系统实际上就是当前存在的系统,而不只是存在于研究者的概念中。例如,美国原子能委员会主席格伦·T.西博格告诉我们,“以后三十多年将会看到我们从事于可能是最关键的人类生存斗争——这种斗争将证明,作为一个物质实体而恰恰不是作为一个辉煌灿烂思想的某个‘人类’可能被创造出来并生存下去。在这个意义上,我现在谈论的是作为全球文明的人类——在这个文明世界,不仅人类和民族共存,而且自然界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也要生存和发挥作用”。关于“世界系统”的研究已经提到了如世界协会、一般系统论研究会、罗马俱乐部和世界末来协会这样的一些组织的议事日程上。J.W.弗罗斯特、马歇尔·麦克卢汉、巴克明斯特·富勒、约翰·麦克黑尔、奥利弗·赖泽和肯尼思·博尔丁已经注意到了这个共同系统,他们目前把它想象为一个全球社会系统,想象为一个全球生态系统,甚至想象为一个全球心理系统。

    无论研究者用什么样的概念处理方法,除了最有偏见的人之外,对所有的研究者来说,有一点是明显的:超国家系统出现在当代社会的相互作用中,而且这些超国家系统形成系统的环境,在这种环境中,较小的国家系统以及亚国家系统必须找到一个稳定和协作的办法,否则就会灭亡。较大的系统是通过在所包容的系统结构之内进行综合而从较小的系统发展起来的。该过程和自然系统其它领域的进化一样,西蒙的论文对此找到了充分的证据。让我们重温他的结论:“……从基本的成分元素出发,等级体系组织将比包含相同数目元素的非等级系统发展得更为迅速。因而,几乎所有的巨系统都将具有等级组织”。

    对社会系统的等级层次理论的经验识别仍然是疑难问题。我们熟悉由家庭、氏族、村庄、城镇、都市、政府、国家这样的社会系统所构成的等级体系组织。但是,许多中介系统把它们自己卷入这个模式——经济的、法律的、政治的和文化的组织相互交叉,并构成它们自己的等级体系。不过,透过这种多样性可以看到某些普遍的不变性。例如,我们看到在通常的分化和整体化过程中,等级秩序不断地提高。系统分化着,而又在更大的功能系统上与其他系统结合成整体。由于系统的特定下层系统的结构将信息引入系统,所以每一层次都在质上出现新的特性。世界系统的出现也会同样随它一起产生现象学上独特的特性,其中大部分已被一些著述者,如台哈德、富勒、泰勒、赖泽、博尔丁及其他人作了相当详细的描述。然而,如果一般系统论适合于解释在经验中已知的社会系统,那么我们将证明,世界系统以及许多辅助的社会系统所表现出来的特性可以被分解为一切本质上自我维持和自我进化的系统的不变特性的持定转化形式。世界系统就是这样的系统,而且具有自稳和自组能力,这种能力使得世界系统与人类生命持久地保持一致。这是未来的希望,是对生存的理性信念的正当根据,尽管许多人在这方面是目光短浅和愚昧无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