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一章 信赖命运(2/2)

因果关系的看法时的迟疑不决这类缺点。工业组织越来越具有一种机械结构的性质,作为一个工业人员,他在这里的任务是辨别和选择会产生对他有用的效果的自然力量。工人在工业中所处的地位已经不再是一个原动力,他的职能是对量的关系和机械事实加以抉择和评价。他对于在他环境内的因果现象应当有提出明确的理解和公正的评价的能力,这一点的经济意义越来越重大;在他的思想习惯的复合体内的任何成分,如果搀入了跟上述能力不相容的偏见,将成为越来越重大的一个干扰因素,足以降低他在工业上的效用。对于日常事态的观察,如果不以量的因果关系为依据而别存偏见,即使偏差甚微或并不显著,其对民众的习惯态度所发生的累积性影响,也足以显著降低社会集体的工业效能。

    万物有灵的思想习惯,可能以属于一种初发的万物有灵信念的早期未开化形态出现,也可能以比较后期、比较完整的形态出现,从而对事态的性格倾向加以神人同形同性观念下的人格化。不论是这样的活跃的万物有灵观念,还是这样的乞助于超自然力或神力的指引,在工业上的意义当然是大体一样的。以对个人的工业适用性所发生的影响来说,在两种情况下所发生的影响是属于一类的;但是当个人习惯地应用万物有灵观念或基于神人同形同性观念的那一套定则来应付他环境内的事态时,在直接、迫切或专一程度上各有参差,因此这种思想习惯可以控制或指导个人的思想复合体到什么程度,是以上述参差情况为转移的。万物有灵习性的作用是,到处使对于因果关系的了解陷于模糊状态,但以早期的、比较浮浅的、比较不明确的万物有灵观念,同神人同形同性观念的较高形态比较,前者在个人智力过程中发生的影响也许更加广泛,更加贯彻。当万物有灵习性只是以原始、朴素的形态存在时,其应用范围和限度是不明确的,或没有一定界限的;因此这一习性将在个人生活的一切方面影响到那个人的思想——只要他在任何地方接触到生活中的物质资料。万物有灵观念的后期的、较成熟的发展形态,经过神人同形同性观念的琢磨以后,其应用范围已经相当明确地局限于那类渺茫、隐约的事态,于是范围越来越大的那些日常事实,暂时不乞助于表现万物有灵观念的那个超自然力来作解释了。对于日常生活中的种种琐碎事件,要借助于高度完整的、人格化的超自然力来理解,并不是一个方便的处理手段,因此很容易造成一种习惯,即以因果关系为依据,来解释许多琐细或流俗现象。但是,这样获得的临时解释,只是由于在琐碎事件上的漫不经意,才让它明确存在的,个人一旦受到了特殊刺激或发生了疑难,就会恢复他对原来意识的忠顺态度。当发生了特殊要求,就是说,当特别需要充分地、直率地乞助于因果律时,他如果具有神人同形同性信念,就往往会仍然乞助于超自然力,把它作为一个万能的解释物。

    这种超因果的倾向或动作力,作为一个解释疑难的救星是有高度效用的,但这种效用完全属于非经济性质。如果它在一致性和专门化方面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致具有了神人同形同性的神性,它就格外地变成了一个逋逃薮和安乐窝。当个人碰到一些难以用因果关系解释的现象而感到彷徨时,神力的解释是为他解除困难的一个方便法门;但此外神力观念还有许多长处。神力作用,从审美、道德或宗教利益的观点来看,或者甚至从政治、军事或社会政策的比较直接的观点来看,有许多显然的;公认的优点;然而这些都不是这里所应当讨论的。与这里有关的问题是,把对这种超自然力的信念,看做是要影响到信仰者的工业适用性的一种思想习惯时,它的不怎样动人、不怎样迫切的经济意义如何。而且,即使在这个狭隘的、经济的范围以内,所要探讨的也不得不限于这个思想习惯对信仰者在工业上的适用性的直接影响,而不是扩大到把它的比较深远的经济效果也包括在内。这类远一层的经济效果是很难追究的。如果与这里谈到的神力保持精神上的接触,会使生活提高到怎样的程度,这是一个问题;当我们试图探讨远一层的经济效果,从而论证其经济价值时,势必牵繮到时下对这一问题所存的偏见,从而使讨论在目前一无结果。

    万物有灵的思想习惯,对信仰者在一般心情上的直接影响是降低他的有效智力,而它所降低的这个方面的智力,对现代工业正是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无论人们信仰的超自然力或超自然倾向属于较高形态还是属于较低形态,影响终将在不同程度上发生。这一点,对未开化者和运动竞赛者的命运观念和习性倾向说来是这样;就这类人所往往具有的在比较高度发展形态下的对神力的信仰说来也是这样。这个说法,对处于比较发展形态下的神人同形同性信仰——那是与宗教观念比较浓厚的文明人的心意相投合的——说来,也必然是适用的;不过这一推论的可靠程度如何却难以肯定。一般具有的那种属于较高形态的神人同形同性信仰所造成的工业上的效能降低,也许是比较轻微的,但是不应忽视。而且在西方文化中,即使属于这类高一级形态的信仰,也并不是超因果倾向这一人类意识中的一个最后残余现象。除了这类信仰形态之外,同样的万物有灵意识还表现在种种冲淡了的神人同形同性信仰形态上,如十八世纪对自然秩序与天赋权利的控诉,如属于其现代典型的、表面上算是达尔文以后的概念的关于进化过程的修正倾向,等等。这种对现象的万物有灵式的解释,是理论学者称为“有理性的愚蠢”的一种谬论。从工业的或科学的立场来看,这样的观点对事实的理解和评价要算是一个莫大的障碍。

    万物有灵的习性,除了在工业上的直接影响以外,从别的方面来看,在经济理论上还有某种重要意义。(1)这一习性的存在,足以相当可靠地证明,还有某些别的古老的性格特征同时存在,甚至相当有力地存在着,而这类特征在经济上是有实际重要意义的; (2)基于万物有灵习性而获得发展的神人同形同性信仰,构成了宗教上的礼俗,这类礼俗所发生的后果,其重要意义在于(a)影响到社会对商品的消费和一般的爱好准则,这在上面的一章里已经提到,(b)引起井保持了对上级关系的习惯的认可态度,从而加强了身份和效忠这些方面的流行观念。

    就上面(b)项提到的那一点来说,当那类思想习惯构成;了任一个人的性格时,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在生活的习惯表现的任一点上,如果发生了向某一方面的显著变化,则在这类表现的其他方面,或在其他各类的活动中,也将跟着发生并发性变化。这些不同的思想习惯或生活的习惯表现所体现的是个人单一生活过程中的一切方面;因此,由于对某种刺激作出反应而形成一种习惯,势必影响到对别的刺激作出反应时的性格。人类性格在任何一点上的转变,是人类性格的全部转变。基于这个理由,也许在更大的程度上还基于一些这里无法深入讨论的比较难以捉摸的理由,人类性格的各种不同特征之间就有了这些并发性变化。例如,未开化民族,虽然其生活是属于充分发展的掠夺型的,一般也同时具有强烈的、普遍的万物有灵习性、完整的神人同形同性信仰和活跃的身份观念。另一方面,处于未开化文化以前或以后的各文化阶段的民族,关于神人同形同性信仰和对有形事物的万物有灵倾向的现实感觉,在其生活中却表现得没有那样突出。整个说来,在和平社会中,身份观念也比较薄弱。还应当注意到一点,在掠夺期前或野蛮的文化阶段的各个民族,即使不是全部也至少是大部分,是存有活跃而略带特殊化意味的万物有灵信念的。一个原始的野蛮人对于万物有灵的信仰,似乎不像未开化人民或已经过蜕化的蛮族那样认真。在他手里,由万物有灵信仰所演成的,主要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神话创造,而不是顽固的迷信。而在未开化文化中所表现的,却是运动比赛本能、身份制和神人同形同性信仰。在现代文明社会的人们的个人气质中,也大都可以看到这方面的变形。赋有掠夺的未开化气质从而构成运动竞赛分子的那些现代代表人物,大都是命运的信从者,至少对于事物的万物有灵倾向是具有强烈感觉的,正是由于这一点,他们才会热爱赌博。这类人关于神人同形同性信仰的情况也是这样。这类人在对某一教派表示信从时,他们所信从的往往是在神人同形同性观念上比较坦率、比较贯彻的那类教派之一;只有比较少数的运动竞赛者,才会从神人同形同性信仰成分比较淡薄的那些教派,如惟一神教或宇宙神教,去寻求精神上的安慰。

    同性观念和尚武精神是相互关联的,同这一点密切结合在一起的一个事实是,神人同形同性信念即使不足以发动也至少足以保持有利于身份制的那种性格。就这一点而言,在这种信念下的锻炼效果究竟以何处为终点,以及在这种遗传特征下的并发变化的迹象究竟从何处开始,都是绝对无法断言的。所有那些掠夺气质、身份观念和神人同形同性信念,在其最高度发展形态下,都是属于掠夺文化的;当这三种现象在那个文化水平上出现于社会时,它们彼此之间是存在着某种互为因果的关系的。当这类现象在今天各个人、各阶级的索性与习性中互相关联地重新浮现时,其情况足以使人充分明了,它是眼属于个人的性格特征或习性的那些同样的心理现象彼此之间的因果关系或有机关系相类的。上面曾经提到,作为社会结构的一个特征的身份关系,是掠夺的生活习惯的一个后果。就其来源而言,它实质上是掠夺态度的经过加工以后的表现。另一方面,神人同形同性信念是,对有形事物的超自然和不可捉摸的习性倾向这一概念,加上一个明细的身份关系礼俗。因此,就这一信念的起源的外在现象来说,可以把它看成是古代的人们普遍存在的万物有灵观念的产物,是通过掠夺的生活习惯而明确化并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变的,结果形成的是一种人格化的超自然力,它还经过充分补充,有了掠夺文化下的人们所特有的那类思想习惯。

    这里所讨论的、与经济理论有直接关系的一些比较主要的心理特征,可以概括如次:(1)掠夺的、竞赛的性格,这里我们把它叫做尚武精神,在前一章里已经谈过,它只是人类所共有的作业本能的未开化变形,这一特殊形态是在人与人之间作歧视性对比的习惯的支配之下逐渐变成的;(2)身份关系,这是在这样的歧视性对比下按照公认规格加以品评与分级的一种形式表现;(3)神人同形同性信念,这至少在其生气勃然的初期是一种制度,这种特有因素是一种身份关系,在这个关系中人类是在下的,而人格化的超自然力是在上的。记住这一点,理解人类性格与人类生活中这三种现象之间存在的密切关系就应当没有什么困难;就其间的某些主要因素来说,彼此的关系可以说是二而一的。一方面,身份制与掠夺的生活习惯,是作业本能在歧视性对比这一习惯下所采取的形式的一种表现;另一方面,神人同形同性信念和宗教信仰这一习惯,是人类对有形事物性格倾向的万物有灵观念的一种表现,这种表现是在实质上属于同样一般的歧视性对比习惯的支配下逐渐加工,逐渐完成的。因此,应当把竞赛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习惯这两个范畴看做是,人类性格的未开化类型和它的现代未开化变形的补充因素。两者都是对不同类的刺激发生反应时形成的差不多属于同一范围的那类素性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