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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服装是金钱文化的一种表现(1/2)

    我们在上面提到了一些经济原则,这些经济原则应用到生活过程中某一方面的日常事实时的情况是怎样的,在这一点上举出例证加以详细说明,也许是一个可取的办法。就这一目的来说,作为说明的一个范例,再没有一种消费比服装方面的消费更适当的了。在服装的设计中,虽然别的一些有关的金钱荣誉准则也起着相当作用,但其间表现得格外突出的是明显浪费通则。要证明一个人的金钱地位,别的方式也可以有效地达到目的,而且别的方式也是到处在使用,到处在流行的;但服装上的消费优于多数其他方式,因为我们穿的衣服是随时随地显豁呈露的,一切旁观者看到它所提供的标志,对于我们的金钱地位就可以胸中了然。还有一点也是的确的,同任何其他消费类型比较,在服装上为了夸耀而进行的花费,情况总是格外显著,风气也总是格外普遍。一切阶级在服装上的消费,大部分总是为了外表的体面,而不是为了御寒保暖,这种极其平凡的情况是没有人会否认的。如果我们在服装上没有能达到社会习惯所决定的标准,就会感到局促不安,这种感觉的敏锐程度,大概是没有别的方面的感觉可以比得上的。人们在浪费的消费方面为了力求保持认为适当的那个标准,有时候宁可在享受上或生活必需品方面忍受很大的困苦,这种情形在多数消费项目中都在所难免,但在服装方面表现得格外显著,因此在严寒时节为了力求显得漂亮,宁可穿得单薄些,这已是司空见惯的事。在现代社会;有关服装的各种用品的商业价值所含的绝大部分成分是它的时新性和荣誉性,而不是它对穿衣服的人的身体上的机械效用。服装的需要主要是“高一层的”或精神上的需要。

    谈到服装的这种精神上的需要,并非完全甚至也并非主要是出于在消费上大事夸耀的自然的性格倾向。明显消费定律在这里同在别处一样,对服装的消费起着支配作用,其方式主要是在隔一层的情况下通过爱好准则与礼仪准则的形成来发挥作用。在通常情况下,那些穿的人或买的人所以要求服装要具有明显浪费成分,其自觉动机是在于同已有的习尚相一致,是在于同公认的爱好标准与荣誉标准相适应。问题还不只是在于为了避免由于在服装上使人刺目或受到指摘而引起的耻辱——虽然这一点本身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动机——而必须服从礼俗的指导;此外还有一层,在服装方面,高价与奢靡的要求在我们的思想习惯中已经这样根深蒂固,因此任何与这个要求相抵触的服装,会使我们本能地感到厌恶。无须通过思索或分析,我们就会直接感到凡是低价的总是没有价值的。人须衣装,“衣贱人也贱”。“低价无好货”这句话在各种消费行为中都适用,但就服装而言,它具有更大的说服力量。不论从爱好或适用的角度来看,在“低价无好货”的信条下,代价低的服装用品总是一概被认为是劣等品。我们对于事物的美观与适用的感觉深浅大体上是随其代价的高低为转移的。除了少数无关紧要的例外,我们总觉得代价高的、手工制的服装用品,在美观上和适用上比代价低的仿造品要好得多,即使仿造品模仿得十分高明,这个观念也不会改变——因为仿造品之所以会使我们发生反感,并不是由于它在形式上或色彩上、或者在视觉效果的任何方面有什么欠缺。仿制品也许与真品惟妙惟肖,非经最精密的检验不易察觉,然而一经察觉,它的审美价值和商业价值都将一落千丈。不但如此,被识破的服装上的伪制品,其审美价值的降落程度,大体上将同伪品代价低于真品代价的程度保持同等比例;这个说法或者不大会引起异议。仿制品在审美立场上失去了地位,因为在金钱的等级上它的地位是低的。

    服装具有证明支付能力的职能,但它在这方面的职能还不只是在于表明消费者的绰有余力,能够在满足物质享受以外对有价值的物品作进一步的消费。对物品的单纯的明显浪费,在效果上、在满足程度上是有一定限度的,它是金钱成就的适当的直接证明,因此也是社会价值的适当的直接证明。服装的作用还不止是如明显浪费所提供的那种浅露的、直接的证明,它还有比较微妙的、影响更深远的潜在作用。如果从衣着上除了能够证明穿的人财力优厚、可以任情花费以外,还可以证明他(或她)并不是一个要依靠劳力来赚钱度日的人,衣着作为社会价值的一种证明的作用就会大大提高。因此我们如果要.求衣着能有效地适应目的,那么应当注意的不只是它的代价高昂,而且应当使一切旁观者一看就知道,穿着这样衣服的人是不从事任何生产劳动的。我们在服装制度上精益求精,到现在已经在深可赞佩的情况下同它的目的充分相适应,在这一演进过程中,上述的附属性证明作用是受到了应有的注意的。我们对于一般所认为优美的那类服饰加以仔细考察以后就可以看出,设计者在每一个细节上的用意是在于要引起一种印象——穿着这类衣服的人并不习惯于从事任何有实用的劳动。如果在服装上显露了穿的人从事体力劳动的痕迹,或者有了污损,那就不用说,这样的衣服是谈不到优美,甚至也谈不到合式的。一件整洁的外衣之所以悦目,即使不完全是、也主要是由于它含有一种暗示,一种有闲的暗示,它说明这件外衣的主人是与任何工业操作没有接触的。一双烁亮的漆皮鞋,一件洁白无瑕的衬衣,一顶精光耀眼的圆柱体的礼帽,再加上一根精致的手杖,为什么会有那样的魔力,可以衬托出一位绅士的派头,大大提高他原有的威严,大部分的原因是在于由此突出地表明了一件事实——有着这样穿戴的人是绝不可能直接插手于任何对人类有用的工作的。高雅的服装之所以能适应高雅的目的,不只是由于其代价高昂,还由于它是有闲的标志,它不但表明穿的人有力从事于较高度的消费,而且表明他是单管消费、不管生产的。

    衣服对于其使用者的摒绝生产工作具有一种证明作用,就这一点而言,妇女的衣服比男子的有更进一步的表现。男子的大礼帽固然妨碍工作,而式样优雅的女帽却更明显地使工作完全陷于不可能,这一归纳结果是不待深论的。女用的鞋还特为添上了高跟,为的是由此提供的风流姿态可以表明一种强制执行的有闲,穿上了这种高跟鞋,即使要从事最简单、最必要的体力劳动也将感到极度困难。此外如作为妇女服装的特色的长裙以及其他种种宽衣垂饰,情况也是这样,甚至更加显著。我们特别喜爱那种贴地的长裙,其真正原因是在于它的代价高,在于它能使穿的人步履维艰,从而使她无法从事任何有用的劳动。女子的头发留得极长,原因也在这里。

    但是女性的服装,不仅在脱离生产这一点上的证明比现代男性的服装有更进一步的表现,而且还有它所专有的、高度显著的一种特征,在性质上与男性在这方面的任何习惯根本不同。这种特征表现在服装的某类设计上,在这类设计中,女用胸衣是一个典型例子。从经济理论上来说,胸衣实在是对身体的毁伤行为,穿着胸衣的目的是在于降低使用者的活力,使她永远地、显然地不适宜于工作。诚然,胸衣足以减损人体美,但它使穿的人明显地表现出浪费性,表现出一种柔弱风度,从而在荣誉上有所增益,这就使得失之间可以相抵。我们大致可以肯定,从事实上来看,妇女服装的女性特征已经演变到具有这样一种性质,即通过妇女特有的服装,对有用的劳动提供进一步有效的阻碍。关于男女服装间的差别,这里只是简单地指出了一个显著特征,至于发生这种差别的原因,下面将加以分析。

    到此为止,我们是把明显浪费这个广泛原则作为服装的一个伟大的、最有力的规范的。除此以外,还有一个附属于这个原则、作为这个原则的推论结果的明显有闲原则,在起着一种辅助规范的作用。在服装结构中,这一规范所起的作用是表现在形形色色的式样的设计上,这种设计要能表明穿的人并没有从事生产劳动,只要方便,还要能表明穿的人实际上无法从事生产劳动。在这两个原则以外还有一个第三个原则,也具有几乎同样严格的约束力量,这是任何人稍微思索一下就可以想到的。服装不但在高价上和不方便上必须有明显的表现,而且必须考究时新。关于时新式样的不断变换这一现象,迄今为止,还全然没有得到满意的解答。装束必须入时,必须合于最近的、公认的式样,这是一个不容违反的严格要求。同时,这种公认的时新式样应当随时随刻不断变化。这些都是每个人极其熟悉的。但是关于这种变化或新陈代谢的理论,直到现在还没有产生。我们当然可以说这一个崇尚新奇的原则是明显浪费定律的另一个推论结果,这个说法既毫无矛盾,也完全真实。很明显,如果每一件外套只能容许在一个短促的时限内适用,如果在上一个期间流行的衣服在本期没有一件可以容许继续使用,则服装上的浪费支出将大大增加。这个说法自有其一定的正确性,但只是一个消极的推论。它主要是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明显浪费规范对一切衣着发挥着一种有控制作用的监视力量,因此服装式样上的任何变动必须合乎浪费原则的要求,但是流行式样发生变化和人们接受这种变化的动机何在,它没有能解答,为什么人们对某一时期流行的某一式样要在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追不得巳的情况下亦步亦趋,它也没有能作出解释。

    要找到一个能够说明服装式样不断发明和不断革新的动机的创造性原则,就得追溯到衣服创始时原始的、非经济的动机—父装饰的动机。关于这个动机在浪费定律的支配下怎样和为什么能获得发展,我们不准备深入讨论。我们可以概括地说,在服装式样上相继而至的每一次革新,总是为了实现某种表现形式的一种努力,总是为了要在形式、色彩或效果上使新的表现形式比原有的进一步投合我们的口胃。人们一直在努力的是寻找一些能够进一步适应我们的美感的事物,式样的不断变化就是这方面不断努力的表现。但每一次革新总是要服从明显浪费规范的淘汰作用,因此能够实现革新的范围是有限的。一切革新比被它顶替的原有式样,不但在美观程度上必须有所增进——或者实际上也许是在丑陋程度上有所减低——而且必须与公认的浪费标准相适合。

    乍看起来,对服装的美化既然作了这样的不断努力,它就应当逐渐接近艺术上的圆熟境地。我们也许会自然而然地指望时新式样会指向一个明确趋向,沿着某一服装类型的路綫不断前进,从而越来越与人们的体格相适合。我们甚至会觉得未尝没有切实的依据可以存着这样的指望,以为经过这许多年来的巧妙发明和努力,今天在服装式样上应该可以达到比较完善的程度和比较稳定的状态,跟永远站得住的艺术上的理想境地应该极为接近。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假使我们断言,今天的服装式样,以真正适合于人类体格这一点来说,的确优于十年前、二十年前、五十年前或者一百年前的式样,这样的结论是非常冒险的。另一方面,如果断言两千年前流行的式样,比今天花了最大代价、用尽了最大心力制成的式样还要高明,还要适合人体,这样的说法却不会受到反驳。

    由此可见,以上关于服装的时新式样的解释还不够全面,我们还得作进一步的探讨。世界上有某些地区,在服装上已经有了比较稳定的式样和类型,这一点是众所周知的;例如日本、中国以及别的一些亚洲国家,又如希腊、罗马以及别的一些古代东方民族,都有这样的情况,此外现代欧洲差不多每一个国家的农民在这方面的情况也是这样。按照一些有资格的批评家的论断,这些国家或民族的服装,大都比现代文明服装那些变化不定的式样高明,从适合人体和艺术性方面来看,前者也多超过后者。同时,至少就一般情况来说,前一类服装所含有的明显浪费成分也比较少,就是说,在前一类的服装结构中比较容易看出的,不是奢华浪费的夸耀而是别的一些因素。

    这类比较稳定的服制大都具有相当严格的、狭隘的地方色彩,随着地区的不同而有细微的、有系统的差异。采用这类服装的民族或阶级,其富裕程度必然比我们差,以通行这类服装的国家、地区和时期而言,其时其地的居民,或至少其阶级,总是比较纯一、比较稳定、比较安土重迁的。这就是说,这类经得起时间与前途考验的稳定的服制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产生的,在这个环境下,明显浪费规范表现得不像现代文明都市那样有力;那些文明都市中的居民比较富裕,流动性也比较显著,今天考究式样时新的人主要就是他们。采用比较稳定、比较艺术化服制的那些国家和阶级处在这样的地位上:在那里彼此之间的金钱竞赛主要表现在明显有闲方面的竞争上,而不是物品的明显消费方面的竞争上。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在一般情况下,物品明显浪费原则的势力最巩固的那些社会,像我们自己所处的社会那样,其服制式样总是最不稳定,也是最不合适的。这一点说明了一个事实,即奢华浪费与艺术化服制两者是居于对立地位的。就实际情况来说,明显浪费规范同衣服必须美化或必须适宜的要求是不相容的。服装式样为什么要一刻不停地变化,可以从这一对立状态求得解释;不论是浪费准则或审美准则,都不能单独地解释这个问题。

    荣誉标准所要求的是,服装应当能表示浪费支出;但一切浪费总是同天然的爱好相抵触的。前面已经指出,根据心理学定律,一切男子——女子也许更加如此——对于不论在劳力上或消费上的不求实际总是感到厌恶的,正同曾经一度宣扬的所谓自然厌恶真空的情形一样。但明显浪费原则所要求的是显然的不求实际的支出;由此形成的服装上的明显浪费因此是在本质上丑恶的。于是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服装上的一切革新,在增出的或变更的每一个细节上,为了避免直接受到指责,总要表明它是具有某种表面目的的,同时在明显浪费的要求下,革新的这种表面目的又不能表现得过火,无论如何,不能超出类如显而易见的托辞这个限界以外。即使在花样的翻新上诡谲变幻到极点,也总得以某种表面用途为托辞,越出这个常规的情况即使有也是很少见的。然而服装在时样的细节上的这种浮面的适用性,其出于假托的情况总是显而易见,其本质上的不求实际总是表现得十分露骨,使人们感到难以忍受,不得不另翻花样,从更加新的时样中求得安慰。但进一步的新样仍然必须符合荣誉浪费和不求实际的要求。于是人们对于新样的不求实际不久又会感到可憎,其可憎程度同它的前身并不相上下。这时在浪费定律的支配下我们可以采取的惟一补救办法是再度革新,是向同样不求实际和同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