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穷人的呼吁(1/2)

    序言

    移风易俗①是一件十分光荣的,在目前又是绝对必要的工作,因此,象改革我们的货币一样,这件事不能再有片刻拖延了。

    ①1695年左右,英国的许多贵族、法官和乡绅,在伦敦等地成立了所谓的“移风易俗会”,声称要通过法律的力量来矫正当时的社会风气,但其打击锋芒只指向一般贫苦人民,丝毫不触及道德败坏的统治阶级。——译者

    目下恶习的洪流何以能泛滥全国,以及这种流毒何以能长期在居民生活中肆虐,情况十分明显,无论怎样也掩盖不住。因此,作者在以下几页文字中企图说明如何以最直接的方法,即通过树立典范来达到移风易俗的目的。法律以惩罚令人有所戒惧,治安法官以强力迫使人们服从;但树立典范却是一种温和与说服的手段,它通过一种潜移默化的、几乎是不知不觉的力量吸引人们改过向善。

    如果还有其他拟议的补救方案更能奏效,那么,请凡是知道那些方案的人不妨把它们发表出来。同时,作者认为,人们如果凭良心公正地想一想,一定会赞同下面的建议,并且希望所有反对这些建议的人也都问一问自己的良心。

    笛福

    穷人的呼吁

    在探求一种传染病的适当治疗方法时,医生告诉我们,首先必须知道疾病的起因,它是从身体的哪一部分产生的、由哪种恶习引起的;等到找出了原因,就得把它排除掉,这样疾病的影响才会自行消灭;但如果排除病因的手段不能奏效,医生自然就要对于疾病本身和感到病痛的那一部分,着手采用适当的治疗办法了。

    道德败坏无疑是目前英国最流行的疾病:国王和议会是义不容辞的医生,而他们似乎也怀着高尚的愿望,想把治疗工作担当起来。这是一件伟大的工作,很值得他们殚精竭虑;因为,这项工作一旦完成,其功勋将比这次流血战争①的一切胜利或这次体面媾和②的荣誉更能使英王增光。

    ①指1689年开始的战争。战争的一方是法国,另一方是以英国为首的反法联盟,世称“哈格斯堡联盟之战”。——译者

    ②指1697年9月缔结的里斯维克条约。——译者

    但是,一个困于疾病的人如果不打算使用医生的药方,即使延医也是枉然;与此同理,国王企图使全国国民移风易俗的打算也会落空,除非他们愿意改过迁善,服从他的各项命令。

    为非作歹在我国已经有了悠久的历史,很难说出它的本原。

    可是不管这件事情多么难办,我们还是容易回顾到一个时期,那时,我们一般说来还不象现在这样深染恶习;而如此追溯一下,就似乎足够查明我们现今何以会背道离德的原因了。

    基督新教似乎有十足的理由可以自称为把严正的道德传播到我们中间来的首创者;而把这种荣誉加在显然当之无愧的有功者头上也是十分公道的。习俗的改革有点象是宗教改革的自然结果:因为,既然新教的教义不承认罗马教皇有权假借免罪符来让人赎回千百种作为轻罪看待的罪过,不承认神甫为了免得麻烦上帝,可以不等到这些罪过上达天主就把它们一笔勾消,普通的恶行便失去了它们的合法保障,人们也便不能用从前那种低廉的代价来胡作非为。新教本身有一种向善的自然趋势,把向善当作它自己起源神圣的明证,因此,在它占有稳固地位的一切国家,它已经抑制了邪恶和不道德行为。它已经使许多国家趋于文明,矫正了信教者的性情。基督教信仰和品德感化在世间一直携手并进;在世上其他文明政府和现今受新教统治的政府之间,存在着极明显的差别,因而它本身就能不言而喻地说明问题。

    英国在爱德华六世当政时代开始而嗣后由伊丽莎白女王光荣完成的改革,使英国人的操行与交际达到如此严肃端方的地步,以致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样的道德高度多半是不会再见于我们这个时代了。

    在英王詹姆斯一世时代,由于宫廷喜欢风流韵事和逢场作戏,因而奢侈得以立足;而二十年承平时代,连同来自宫廷的并非特别的先例,更大大鼓励了放荡的行径。

    如果说这种风气在英王詹姆斯一世时代得以立足,它在他的儿子当政的时期便根深柢固了;而内战中给予军人的自由,则在全国传播了各种各样渎神的言行。那位君主在其本性和实际行动上虽然非常虔诚,却不幸成为英国甚或全世界第一个把恶习用法律固定下来的国王。他那样做法,究竟是受了什么倒楣的御前会议或冥冥中噩运的支配,我们很难断定;但是所谓娱乐书①,即容许人们在安息日从事各种消遣的诏书,就守安息日而言,比起议会的一切法案、布告和以后的君王曾经做过的并且将来还可能会不断作出的改革风俗的努力来,更易败坏我国的风气。

    ①一般指詹姆斯一世在1618年发布的公告,该公告准许人们在星期日举行礼拜以后“作任何合法的娱乐,如男子或女子的舞蹈,男子的射箭、跳跃、五朔节的游戏、降灵节的酒会等等”。1633年,查理一世重新发布了他父亲的“娱乐公告”,并命令牧师在讲道时宣读。——译者

    然而英国人民对于那种自由权利却普遍表示了厌恶;而有些人则仿佛已经享受了过多的自由,当法律的约束被解除以后,反而不愿再继续保持他们以前沉湎于其中的癖习。

    在英王查理二世时代,**和各种放荡行为达到了顶点。宫廷的表现和默许所起的鼓励作用,无可争辩地证明了当道者对人民风气的影响是多么深远。

    现今的英王及其已故王后(她的英名将永世为全国人民所怀念)已经尝试过解决这一切有关不良道德的棘手问题。这是英王在外征战时王后着手处理的第一件事②。她首先普遍打击了各种恶习,同时通过以身作则来发扬美德和节制。英王在胜利地结束了战争并缔结了光荣的和约以后,在他对议会第一次发言时便宣布向渎神和不道德的行为发动一次新的战争①,同时和王后一样,也以皇家的表率打击了那种行为。

    ②1691年7月9日,王后玛丽在英王离英赴荷兰期间,曾致书密德尔萨克斯的治安法官,要他们“忠实而公正地执行那些已经制定的、现在仍然有效的法律,惩办主日的渎神行为、酗酒、妄用神名的诅咒和谩骂,以及其他一切放荡的、暴戾的和妨害治安的行为等等”。——译者

    ①1697年2月,国王威廉发布谕告,严禁不道德与渎神行为。——译者

    由此可见,这项工作在开始时就是规模宏大和颇有条理的,而作为全国国民总代议机构的议会,只要制定法律来禁止各种渎神行为等等,就不难把它贯彻下去。

    这些都是重大事件,如果好好地加以利用的话,无疑将推翻恶习的暴政和渎神行为在人们心中所窃据的统治地位。

    可是,我辈孑孑小民却有正当的理由对这一切改革工作感到不平,因为这次雷厉风行的改革所具有的偏颇性使实际工作不易推进。因此,我们不得不祈求上苍解救我们,以这种过去一向采用的正当方法来消弥我们内心的不平。同时,我们也要对全国贵族和乡绅伤风败俗的一切方面严肃地提出如下的抗议:

    首先,我们要提出的抗议是,我们认为目前探究问题的态度是不公正的,而且抗议这样的说法,即:除掉你们的高官显职、财产和门第以外,你们在德行方面还比我们略胜一筹。固然,我们都很坏,并且情愿很有礼貌地同意我们和你们一样坏;可是在仔细探究之下,我们发现在恶行的共和国中,魔鬼一直是留心把穷人和富人平列的,目前正在一视同仁地使我们大家都获得邪恶的最高学位。

    其次,我们认为至今所公布的一切文告、宣言和议会法案,就惩处你们的恶行而论,不象对我们那样有实际效力。现在,你们制定法律来惩办我们,同时,你们虽然犯了同样的罪恶和不道德行为,却让你们自己逍遥法外,因此那些法律本身就是不公道的、不公平的。

    固然,法律并没有表明给你们的是自由权而专对我们进行惩罚,因此,英王和议会就其本身而论,可以不在我们这次控诉之列;可是我国的缙绅和地方长官,一方面对我们这些穷苦的平民执行那些法律,一方面自己却在犯同样的罪,藐视上天和人间的法律而不受惩处。这就是我们认为不公道、不公平并对之表示抗议的事情。

    因此,除非是贵族、乡绅、治安法官和牧师都愿意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抑制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或者找出某种方法和权力在他们犯罪的时候来毫不徇私地惩办自己,否则我们就不揣贱末,要求有权利反对以伤风败俗的罪名把任何穷人繫上足枷送往感化所,认为这是世界上最不公平和最不公道的处置办法。

    而现在,诸位先生,

    为了使这个抗议不致显得有点过分粗暴,不致冒犯长上,我们请求把我们卑微的呼吁提供给你们自己考虑;因为知道你们是英国的高尚人士、是正人君子,我们希望这一次使你们判断一下你们自己的问题。

    首先,诸位先生,我们请求你们自己考虑:如果没有你们参加,我国风气的改革是否能够完成;如果没有你们的范例来影响我们,单凭惩治我们的法律是否会使这件工作大功告成。

    在我国,脱离放荡恶行的第一步是由英王爱德华六世开始的,并得到新教牧师和严肃的贵族们的支持。伊丽莎白女王继续推行了这一步骤。然而,以后的一些国王和上流人物又率先背弃那种严格的道德戒律,从而使恶行不断发展,达到现在所出现的程度。恶行由宫廷蔓延到全国,乡绅和贵族的家庭成了恶习非行的渊薮,它们终于在这些大人先生的保护下变得气焰万丈,向全国实行全面反扑;而我们这些穷苦的平民,一向总是容易为我们的地主和士绅的榜样所支配,也确实已经被他们的榜样诱上伤风败俗的道路。现在如果要遏制泛滥全国的渎神和恶行的洪水,正需要你们这些英国的贵族和乡绅作出榜样,否则一切都将徒劳无功。

    我国惩治各种恶行的法律已经是十分严厉了,但如果治安法官手中执行法律的权柄没有发挥作用,法律就会成为微不足道的无用之物。治安法官有惩罚之权,但如果他们不运用那种权力,那就等于一点权力都没有一样。有些人可能已经运用这种权力,但每逢它发挥作用,无一不是落在我们穷苦平民的头上。这些都是蜘蛛网般的法律,小苍蝇落网,大苍蝇则破网飞去。市长大人曾经用鞭子痛打可怜的乞丐,少数声名狼藉的妓女已被关进感化院,有些啤酒店老板和葡萄酒贩由于在安息日诱人喝酒而受到罚款的处分;但所有这些都落在我们民众、即穷苦的平民头上,仿佛一切恶行全发生在我们中间似的;因为我们没有见过喝醉了酒的财翁曾被带到市长面前,也没看见一个妄用神的名字赌咒的下流商人遭到罚金或戴足枷的处分。衣着华丽手戴金戒指的人可以当着治安法官的面口出不净,或者谩骂治安法官;可以穿过大街摇摇晃晃地走回家去而没有人加以理会;但如果一个穷人喝醉了酒或妄用神的名字赌咒,那他一定会被毫不客气地戴上足枷。

    其次,我们请求你们自己考虑一下:既然我们的治安法官本身沾染着谩骂和酗酒的恶习,既然我们的治安法官自己在惩治一个酗酒的人时嘴里总是嚷着“他妈的,把他拴起来”,法律或布告是否能有助于移风易俗。如果法律和布告在这种情况下不起作用,那它们就毫无裨益,还不如不公布的好。

    诸位先生,为了一种罪行而受罚于一个象我们一样犯罪的人,那是叫人很难忍受的;一个人是否在社会上崭露头角,竟成为他应否受法律制裁的根据,那也是叫人不能容忍的。这实际上就是由于人们贫穷而对他们实行惩办,而贫穷却根本不是罪过;这正如一个小偷可以不根据犯罪事实而单凭被逮住这一点就判处绞刑。

    诸位先生,我们还要请你们自己告诉我们,是否有任何特殊的理由足以证明你们可以腐化堕落为所欲为而不受法律约束,另一方面你们却认为我们中间这些不法行为应该受到惩处,并且当穷人为了同样的罪过被带到你们的面前时,你们确实对他们执行了法律。

    因此,为了移风易俗的工作得以继续进行并日臻完善,使上帝益增其荣耀、英王和议会领受更大的光荣起见,为了放荡、渎神、酗酒,**和各种不道德的行为不致继续发生起见,我们不揣浅陋,提出下列可以有效地完成如此伟大的一件工作的方法。

    乡绅和牧师是我辈愚昧贫民的领导者,是高高在上指导和指挥我们行动的明灯,希望他们首先自觉自愿地控制自己,有效地改变他们的生活、交际方式,以及平常在他们的仆人和乡邻中间的态度。

    乡绅是他们乡邻的派头、习惯和生活方式的蓝本,他们在乡间的榜样特别富有感染力。大部分人主要沾染的恶习有三,即酗酒、渎神和**,不管社会风气使它们多么流行,它们都是同上流人的身分很不相称的。只要一所房屋里不存在这三种恶习,那个家庭就一定有上帝的某种建树;因为它们是蔓延得很厉害的传染病,几乎不是人性所能完全摆脱的。

    酗酒是一种粗野的恶习,是一种十分肮脏的罪孽和戕害本性的暴力,因此我相信,如果全能的上帝不禁止酗酒,而把它规定为一项应尽的义务,那么许多人一定是宁可牺牲进天堂的机会而不愿意履行这项义务的。酗酒的快乐似乎藏得很隐秘,因此未开化的异教民族是根本不知道这回事的;只有这些北方国家中聪明的人民才把它发现出来,他们在恶习方面是老资格的能手,是恶行方面的行家,他们能够从丧失悟性上自得其乐,使自己为了解闷而愁上心头。

    如果要为这个颇有来历的恶习写一部历史,那么显然可以看出,它是起源于乡绅之间,再由他们传给穷汉的,而穷汉总喜欢仿效那些位分高于自己的人。在查理二世恢复王位以后,当举杯为英王祝福已成为王党与圆头党之间的分野时,酗酒的行径开始风靡全国,到现在差不多已经流行了四十年。士绅之流酷嗜这种卑鄙的恶习已到如此程度,竟然认为一个朋友或仆人如果不能喝几杯酒,就算不得是合适的朋友或仆人。到了今天,当我们赞扬一个人的时候,除提到他的声望外,还要说他是个忠实的酒友,作为一种附加的头衔;仿佛他的酗酒足以证明他的诚实似的。我们的上流人物先是自己锻炼这种下流的本领,后来便达到传授这种本领的地步;他们很早就教导青年喝酒,希望把这一风气有效地保存到下一时代。不仅如此,这种习惯已经普遍流行到这种程度,以致一位上流人物最主要的应酬宾客的办法就是把他的朋友灌得酩酊大醉;而他的朋友也十分愿意接受他的款待,认为这是主人待客盛意的表示,但实际上他却应当感到这是一种耻辱,就如同他被主人从楼上一脚踢下来一样。于是喝酒就变成了一门学问;如果不是很容易传授,年轻人很容易学会,也许我们早就设立一所专科学校来传授这门学问了。乡绅中间的这种恶习在以下两件事上进一步达到了极点:酗酒业已成为他们光荣的行为,成为他们对任何公共喜事表示高兴的方法。在上议院辩论以后,当英王威廉被选上虚位的王座时,一位颇有身分的先生喊道,贾克,他妈的,贾克(他说),回家去告诉太太,说我们已经有了一位信奉新教的国王和王后了;烧起一堆象房屋那么大的祝火,吩咐管伙食的让你们这些狗养的都喝个醉。这里是为了感恩上帝,对恶魔献上了牺牲。其他的恶习是被当作恶习来犯的,人们偷偷摸摸地做,愿意把它们隐瞒起来;可是他们却如此贪杯,竟至于自鸣得意,以此为荣,并且尽量想鼓励别人也染上这种恶习。一个最使一个好酒贪杯的人感到踌躇满志的,是再三说起他在一次宴会上喝了多少夸特的酒,怎样使某几个老实人都喝得酩酊大醉。人们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