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卷(Z)七(1/2)

    章一

    在先前集释名词时,我们已指陈过事物之称“是”者有几种涵义。②“是”之一义为一事物是“什么”,是“这个”;另一义是质或量或其它的云谓之一。在“是”的诸义中,“什么”明显地应为“是”的基本命意,“什么”指示着事物之本体。因为,当我们举出一事物的素质时,我们举其是善是恶,不举其为三肘③长或为一个人;但若说这是“什么”时,我们不说是“白”或“热”,亦不说“三肘长”,而说这是“人”或“神”。其它的所谓“是”就因为那是这“基本之是”的量或质,或其变化,或对这事物有所厘定的其它云谓。这样,人们又可以请问“行”、“坐”、“健康”以及相似的其它词语是否也各自存在?这些没有一件能脱离本体而独自存在。假如有所存在,则存在的实际是那个或行、或坐、或健康的事物〈人〉。这些所以看来比较的实在,正因为在它们的底层存有某一确定的事物(即本体或个体)为主题,而它们则为之云谓;假如没有“这个”,我们就无从使用“好”或“坐着”这一类词语。明显地,这是由于这一范畴之为“是”,而后其它范畴也得以为“是”。所以取消一切附加的涵义,而后见到单纯的原称,则本体才是“原始实是”。

    ①卷七起句与卷六末句意重复,为两卷相啣接之明征。此卷详论本体,为全书中极重要的一卷,与后两卷相贯联。学者每合称这三卷为“本体论”,或简称为“ZHC”。

    ②见于卷Q章七,又参看“范畴”第二至四章。

    ③πηJKs(肘)为希腊古度量。古匠人折肱而为量,自肱湾至中指尖为一“肘”,约当今日十七英寸半,建筑工人之曲尺亦作折肱状。参看1087b36脚注。

    事物之称为第一〈原始〉者有数义——(一)于定义为始,(二)于认识之序次为始,(三)于时间为始。——本体于此三者皆为始。其它范畴均不能独立存在,则本体自必先于时间。每一事物之公式其中必有本体的公式在内;故本体亦先于定义。于认识而论,我们对每一事物之充分认识必自本体始,例如,人是“什么”?火是“什么”?然后再进而及其质、量或处,我们必须先认识其怎是,而后可得认识质或量等每一云谓之所以为是。

    所以从古到今,大家所常质疑问难的主题,就在“何谓实是”亦即“何谓本体”。也就是这个问题,有些人①主于本体只一,另有些人谓这不止一,有些人②主张其为数有定限,另有些人③谓其数无定限。因此,我们必须基本地概括地探求义属本体的实是之本性。

    ①指米利都与埃利亚学派。

    ②指毕达哥拉斯学派与恩培多克勒。

    ③指何那克萨哥拉与原子学派。

    章二

    最明显地,一般人辄以实物为本体;所以我们不但于动植物及其部分均称本体,于火、水、地一类自然实物以及所有由此组成的实物(整体或其部分),例如,天宇与其各部分,星月与日也称本体。但,是否就只这些是本体,抑另有其它?或所有这些,只有其中一部分是本体抑另一部分也是;或这些全不是本体,别有其它事物才是本体?这些必须予以考虑。有些人①就认为实物之外限,即面、线、点、单位是本体,而且这些较之实物或立体更应是本体。

    ①指毕达哥拉斯学派。

    又有些人认为除了可感觉事物以外别无可为本体,但另有些人则想到了永恒本体较之可感觉事物其数既更多,而且也更为实在;例如柏拉图阐明了两类本体——通式与数理对象——与那第三类可感觉实物的本体并存。而斯泮雪浦制作了更多种类的本体,以元一为始,为各类本体假定了许多原理,其一为数之原理,又一为空间度量原理,另一为灵魂原理;照这样发展着,他增加了本体的种类。又有些人②说通式与数本性相同,其它事物由此衍生——如线与面等——一直到宇宙本体和可感觉事物。③

    ②指齐诺克拉底学派。

    ③第二章关于各家本体诸说盖为卷A章三至六中若干节的撮要。本章所提示诸本体,大别为两类:(甲)柏拉图、斯泮雪浦、齐诺克拉底等,重于超物质本体;(乙)希波、伊壁鸠鲁等,重于可感觉本体。

    关于这些,我们必须考察那一个论点真确,那一个错误,以及本体究竟是些什么,可感觉事物以外有无本体,以及可感觉事物如何存在,是否有脱离可感觉事物而自存的本体,或绝无或可有(如可有,则何以能存在,怎样存在)。我们必须先简叙本体的性质。

    章三

    “本体”一词,如不增加其命意,至少可应用于四项主要对象;“怎是”与“普遍”与“科属”三者固常被认为每一事物的本体,加之第四项“底层”。这里我所说“底层”〈主题〉,是这样的事物,其它一切事物皆为之云谓,而它自己则不为其它事物的云谓。作为事物的原始底层,这就被认为是最真切的本体,这样,我们应得先决定底层的本性。一个想法是以物质为底层,另一为形状,而第三个想法则是两者的组合。(举例以明吾意:物质是青铜,形状是模型,两者组合是雕象,那完全的整体。)假如认为形式先于物质而更为切实,同样理由,这也将先于两者的组合。

    现在我们已概括了本体的性质,显示了它可以底层为主词而其它一切即便为之云谓。但问题还没有明白;这说明不充分,而且有些模糊。照这说法物质将成为本体。要是不照这样说,我们又难于别为之措辞。一切都剥除了以后剩下的就只是物质。因为其余的既是实物的演变,产品,与潜能;而长,阔,深又是度量而不是本体;这些毋宁是本体的基本演变而已。然而作为实体外限的长,阔,深被取去以后,形状就不能存在;〈度量不是本体,那么这以度量为主的形状也非本体。〉照这样来研究这问题似乎只有物质是本体。这里我所指物质,它自身既不是个别事物也不是某一定量,也不是已归属于其它说明实是的范畴。这些范畴都各有所云谓,其所云谓的实是亦各异。因为一切其它事物用来说明本体,而这里所标指的是物质;所以终极底层自身既不是个别事物,也不是某一定量,也不是具有其它正面特性的事物;并且也不是这些的反面,因为反面特性也只有时偶尔附随于物质。

    于是,我们倘接受这观点,物质就应是本体。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本体主要地是具有独立性与个别性。所谓本体,与其认之为物质,毋宁是通式与通式和物质的组合。而通式与物质的组合是可以暂予搁置的,它的本性分明后于通式。物质在这一涵义上也显然为“后于”。我们又必须考察第三种本体〈通式〉,因为这是最迷惑的。

    有些可感觉事物一般是被当作本体的,我们必须先予顾视。①

    ①1029a33与1929b1可相承接,1029a34这一句与上下文不相联贯。照贝刻尔本章节,第三章至1029b10为止;罗斯校本将1029b1—2两行移在12—13之间,作第四章开始,较为合适。但1029b第三行起仍与上文1029a末行文义不贯。似全节均为错简。全节原文造句颇为晦涩,仅可识其大意。

    章四

    大众修学的程序,宜必如此——经由个别的感觉经验所易识的小节进向在本性上难知的通理。如同我们的行事应始于个别之小善,而后进于所有个别尽为称善的绝对之大善,我们的研究也当始于各自所能知,而后进求自然之深密。这里于某些人们所能知而且认为是基本的道理,世人往往不易尽晓,而且其中也往往颇不切于实际。但我们必须在这些不甚了了的知识中,各就其少有所知以为始,进而试求那宇宙绝对不易的大义。

    开头②我们就说明了决定本体的各个项目,其中之一即所谓“怎是”,我们现在必须研究这个。③让我们先做些言语上的诠释。每一事物的怎是均属“由己”。①“由于什么”而成为“你”?这不是因为你文明。文明的性质不能使你成为你。那么“什么”是你?这由于你自己而成为你,这就是你的怎是。但这于“怎是”,还没有说得完全明确;所以为“面”与所以为“白”是不同的,因此,白性之由于表面就不能作为“由己怎是”,但若复合起来说“由于这是一白面”,这也不是面的怎是,因为以“面”说“面”是不能解释原事物的。说明一名词不应该用原名词,应该用别的字来表示它的涵义;怎是的公式也得如此。因此释一“白面”就说这是一“平滑的面”,②以平滑释白,白与平滑因相同而成一。③

    ②1028b33—36.

    ③释“怎是”见于本卷四至六章。此题亦见于“解析后编”卷二章十一。

    ①参看卷Q,章十八。

    ②此节例示盖出于德谟克利特的色论,其要义为:色起于物面的组织状态对于人眼的感应,如一个平滑的表面可感觉为白色。可参看“感觉论”442b11与“成坏论”316a10;又色乌弗拉期托“感觉论”73—75.

    ③此节末句所释为“白”,并未释面;上句“所以为面”者,下文未有着落。

    但因为说明其它范畴的复合词是有的(每一范畴例如质、量、时、处与动作均有一底层),我们必须研究是否每一范畴各有怎是公式,例如“白人”这样的复合名词亦有其怎是。试以X④代表复合名词。什么是X的怎是?但,这可以说仍不是一个“由己”的说明:作为一个主词的由己云谓有两例是不合格的,其一为增加一个决定性名词,另一为缺少一个决定性名词。前一类的例就象要解释“白”的怎是,却陈述了那白“人”的公式,这就多了一个决定性名词。后一类的例,譬如以X代表“白人”而解释X为“白”,主词中另一个决定性名词被删除了;白人诚然是白的,但他的怎是却不在其成为白。

    ④此处原文ιμαGHF原义为外套,西方旧译本均直译。近代译本依其文义在举任何一物为之代表,故用X为代。

    然而所由为X者,是否确为一个怎是?不是的。怎是应为某一事物确切的所是;当一个主题附加了另一个属性时,这复合词便不再确切地是那原来的“这是”〈个体〉,例如“白人”就不能确切地作为那个“这是”,因为这些“这是”〈个别性〉只能属之确切的本体。①那么只有那些事物,其说明可成为一个定义的,方得有其怎是。但,这并非每字与其说明相同就算定义(若然如此,则任何一组的字都将成为定义;这象伊里埃②也可以说是某一物的定义了)。这必须对一事物于基本上有所说明才可以。基本事物均不能以另一物来说明某一物。凡不是科属中的品种之一,就不会有〈科属之〉怎是——只有各个品种才能具此怎是,因为这些不仅由于参与〈科属〉而获得〈科属的〉偶然属性或秉赋,〈而是具备了科属的怎是的〉。①至于其它一切厚物,若得有一名称便也得各有一个如其名称的公式——即“某主题具有某属性”②——或不用这简单公式,另用更精确的公式,可是这些总不是定义,亦非怎是。

    ①这里行文简略,亚氏的辞旨须加诠释:αFθρωπHsLδιπHKFLIωHK(人-两脚-动物)是一类合乎“怎是”的复合名词,因为人是两脚动物,也是动物,义无二旨。αFθHωπsLαFθρωπHs(人-白人),由单纯名词进于复合名词,就无由得其怎是,因为“白”非怎是范畴,这不能说人人都是“白人”;对于一个“白人”(脸白的人)不能作出通用定义。MEKJHs为白,此处作“人”的形容字时,其义为脸白,或肤色较浅的人,非人种之别。(此例另见卷Q,章七、九,卷H,1044a25,卷I,1058b34卷K,1068a17,均同。)

    ②“伊里埃”(VMιKs)荷马史诗名,此处用其原字义为“一堆”(意即“一堆的字就算一个定义”)。

    ①“伊里埃”(VMιKs)荷马史诗名,此处用其原字义为“一堆”(意即“一堆的字就算一个定义”)。

    ②GHδEGωδEιπαρJEι直译为“这个属于这个”即“某属性属于某主题”。照特来屯尼克译本为“X属于Y”。

    或者,如某物是什么,其定义可以有几种命意?某物是什么,其一义为本体与“这个”,此外各义就是量、质等诸云谓。一切事物都各有其“是”,但其为是各有不同,或为之基本之“是”,或为之次级之是;某物是什么?其原义所指为本体,其狭义则指其它范畴。如我们常问其质若何?所以质也是一个“什么是”——可是这“是”就不是单纯的原义,而却象“无是”的例,有些人③假借言语的机巧以“无是”为是——这非复单纯的本是,而只用以是其所是如“无是”者而已;质也如是。

    ③见于柏拉图“诡辩家”237,256全节。

    无疑地,我们必须研究怎样使问题的每一方面都说明白,而不超过这问题的实际。现在这该明白了,不管我们用什么言语,“怎是”象“某物是什么?”一样,其初级原义总得隶属于本体,其次级命意则属于其它范畴,如一个质或一个量。我们说这些“都是”,那就必须是双关语〈同语异义〉,或则于“都是”的命意上有所损益(例如我们说,凡所不知也是知)①,——事实应是这样;我们用这“是”字该既不含混也不取双关,但确象我们应用“医务的”一字,其义相关于同一类事物,而所指的事物则没一件相同,然而却毫不含混;因为一位病人,一次手术,与一件医疗器具同称为“医务的”,其所示固非同一事物,却相关于一个共同目的而毫不含混。

    ①GHμηEπιGFGωFEπισGηGF,其语义为“知其所不知者也是知”。这一括弧内支句似为后人因原文“损益”语不易索解,而为之添入的注释,用“不知之可以为知”来比拟“无是之也可为是”。

    在两个叙事方式中,你用那一方式并无限制;这是明显的,定义与怎是均在基本上以单纯涵义隶属于本体。它们亦可属之其它范畴,只是在那里的涵义就不是基本的了。可是这样说,每字之定义并不必然就相同于其任何公式;这只能相同于某一特殊公式;假如这是某一成为“元一”的事物,就只有那作为元一的主要公式才能满足那成为元一的定义之必要条件,象“伊里埃”那样的一堆字,或紮攏的一捆棍棒,都不满足元一的要义。现在所称为“是”的事物,其本义是指“这个”,其别义则指量,又指质。即便是“白人”〈这样的复合词〉可有一公式或定义,然其涵义与“白的”定义或“本体”的定义迥然不同。

    章五

    假如有人否定附加一个决定词②的公式可以成为一个定义,这样的疑问就来了,两合而不单纯的名词如何能加以界说?因为我们若要说明复合词就得增加一个决定性词语。例如鼻与凹与凹鼻,鼻与凹两者互相结合而成为凹鼻,凹鼻成为鼻之本性,不是凹性所偶然赋与的属性;①这不象加里亚的白脸或人的白脸之出于白性(只是加里亚是人而碰巧又是脸白),却象是“雄性”之属于动物和“等性”之属于量,以及所有这些“由己属性”之已成为主题的秉赋一样。②这样的秉赋已包涵在那个主题的公式或名称之中,没有这个,我们就无法说明那个主题;例如白可以脱离人来加以说明,我们无法脱离动物来说明雌性。因此,对于这些事物或是没有怎是与定义;若是有的,这些就得出于以前所举的怎是之别义。③

    ②见于1029b30.

    ①这里应注意到成为秉赋的只是“凹鼻性”(σιμHGηI)而不是“凹性”(JHιMHGηI),与下文出于白性(MEιJGηI)之不出于白脸性者有异。

    ②“由己属性”之为秉赋,见于“解析后篇”卷一,73a37—73b3.

    ③1030a17,1030b13.

    但关于这些,又有第二个疑问。假如我们说凹鼻就是塌鼻,则“凹”将与“塌”成为相同;但是凹与塌并非相同(因为“塌鼻性”是一个由己属性,不能离事物而独存,它实际是“凹性在于鼻”),所以要就不说塌鼻,要说塌鼻的话,塌鼻的解释当是一个凹鼻性的鼻,就得说两回的鼻。这样一类的事物欲求得其怎是是荒谬的;假如要问什么是塌鼻性的鼻,解释又得加一个“鼻”,这样就得无休止的重迭。

    于是,清楚地,只有本体可作定义。假如其它范畴也可界说,这就必须包含有一个决定性词,例如质就得这样来作界说;奇〈数〉不能离开了数而为之界说;雌〈动物〉也不能离开动物而为之界说。在以上各例(当我说“为之附加一决定性名词”实际就是沓语①),若然,两合名词,如“奇数”也是不能予以界说的(因为我们的名词〈公式〉就是不真确的,只是大家不注意而已),假如这些也是可界说的,那就得别有界说方法,或是象我们前已说过的道理,定义与怎是有本义与别义而不止一个涵义。所以在一方面说,除了本体之外,不能有定义,也不能有怎是,在另一方面讲,其它事物也可有定义与怎是。于是,消楚地,定义是怎是的公式,而怎是之属于本体,或是惟一的或是主要地与基本地和单纯地属之于本体。

    ①1030b22、1031a5ηδIGHαKGHMEψEF“一事重说两回”,或简译“沓语”(tauLtaulogy)。

    章六

    我们必须研究每个事物与其怎是之同异。关于研究本体是有益的;因为一般认为每一事物不异本体,而怎是即各事物之本体。现在,在属性复词上,事物与其怎是一般认为是相异的,例如白人异于白人的怎是。若说它们相同,人的怎是与白人的怎是也得相同;人们既说人就是白人,那么白人的怎是与人的怎是该相同。然而,属性复词的怎是,也许并不必相同于单词的怎是。外项与中项的成为相同并不是这样的。也许,再个属性外项应可成为相同,例如白的怎是与文明的怎是;可是事实上情况并不是这样。①

    ①这里的辩析可为说明如下:(1)21—24行:一假如(甲)白人的怎是=白人;因为(乙)白人=人,而(丙)人=人的怎是;(丁)白人的怎是=人的怎是。这是荒谬的。亚氏认为“白人的怎是”“白人”。

    (2)24—25行:指明(甲)(丙)两公式在本体上为之是,而(乙)公式则是属性偶然之为是。所以上项推演未能为之归谬。

    (3)25—27行:假如(戊)文明人=文明人的怎是,(己)人=文明人,(乙)白人=人,(甲)白人的怎是=白人;(庚)白的怎是=文明的怎是。这两个属性外项相等是荒谬的。谬误出于(己)(乙)两假定,以属性复词同于单词。

    但在本性名词,〈由己事物〉上是否一事物必与其怎是相同呢?

    例如合些本体,再没有其它本体或实是先于它们(有些人认定意式就是先于一切的本体),于这样的事物而论又如何?——假如善的怎是异于善的本身,动物的怎是异于动物自身,实是的怎是异于实是本身,则第一,在那些已肯定的本体与实是与意式之外,将另有本体与实是与意式,第二,这些若也作为实物,它们将先于本体。倘使先本体与后本体互相分离,则(甲)那个分本体将无以得其认识〈意式或物本〉,而(乙〉后本体则没有实是。(分离的意思,我就指本善若脱离怎是,善的怎是,也没有成善的本质。)因为(甲)我们只有认识其怎是才能认识每一事物。(乙)若说善的怎是不复是善,其它的事物情况也将象善一样,实是的怎是不复是实是,元一的怎是也不复是元一。一切怎是都是这样;那么实是倘不成为是,其它也没有一个可以成立。又,凡不包含善的怎是②的就不善。善必与善的怎是合一,美合于美的怎是;凡一切由己事物,基本上自足于己,无所依赖于其它事物者,都该如是。若然如此,则即使它们都不是通式,就这个便已足够了;也许毋宁说它们正都是通式,这也就足够了。(同时,这也是明白的,有些人所说的意式,苟确乎存在,底层便不会成本体;因为意式必须是本体而它不涵有底层;意式若包含底层,它们就会因参加于个别事物而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

    ②即善的意式(或本善),见1031b5.

    那么,每一事物的本身与其怎是并非偶然相同而是实际合一的,这从上节的辩析以及“认识事物必须认识其怎是”这理论,两方面看来,都是清楚的。经过这些例引,应可知道两者确实必须合一。

    (但是,于一个属性名词例如“文明”或“白”,因为这有两义,这就不能说它本身与怎是完全相同;因为属性与其所属两者都是白的,在这一涵义上属性与其怎是相同,另一义便不相同;白之所以自为白〈怎是〉与其为属性之白是相同的,但与那个人或白人是不相同的。)

    假如对于各个怎是另给与名称,两离的谬误也可显见,因为这样除了原怎是而外,又得再来一个怎是,例如对于马的怎是,又得有第二个怎是。①因为怎是就是本体,这不该从开始就认定某些是它们的怎是么?但实际上,不仅一事物与其怎是应合一,象以前所曾述及,它们的公式也相同;例如元一的怎是并非由于偶属性之一而与元一为相合一。又,它们如不相同,则其〈求是的〉过程将进至于无穷;因为我们既将(一)“元一的怎是”与(二)“元一”两名词作为异词,则在相续的词问中,元一之怎是的系列就得跟着发展。①于是清楚地,每个基本的与由己事物确乎与其怎是合一而相同。诡辩派对于这论题的各种忮词②以及“苏格拉底与其所以成为苏格拉底者是否相同”,这类问题,都可以同样的解释予以答复,这从提出问题和答复问题所该有的立场看来,都无二致。这里,我们已说明了每一事物,在什么意义上与其怎是相同,又在什么意义上与之不相同。

    ①假如事物与其怎是相同:则例如“何谓马?”〈怎是马?〉“马是四足兽;”“何谓四足兽?”“四足兽者如马即是”。假如不相同:则“何谓四足兽”就得另说“四足兽”的怎是;如是问答将无尽已。亚里士多德认为无尽已问答是荒谬的,不应进入那无尽已的第一步。

    ①这样“一的怎是”又得异于“一的怎是的怎是”以至于无尽。

    ②EMEJHs兹译“忮词”,“忮”作“以辞害意”解。此字原义“混乱”,诡辩法辄使通常的是非颠倒,故以此名之。

    章七

    关于创生的事物,有些是自然所成,有些是技术所成,有些是自发所成。每一事物之创生必有创之者,必有所由来,又必有所成就,我所指创生所成就的事物可在任何一个范畴中见到;这可以是一“这个”或是一些量,或是一些质,或是某些处所。

    自然事物为自然所创造;其所由来为物质;其所成就即自然间现存万物。或为一人或为一草一木,或为类此之物,凡自然所创造而有所成就者,我们均称之为本体——自然或人工〈技术〉所造一切事物都有物质;这些事物各都可能成是或成非是,而这潜能就是每一事物中之物质。一般说来,万物所由生成者为自然,万物所依以生成之范型亦为自然,其所生成者如一草一木,或一动物皆具有自然本性。故万物所凭以创造之自然本性同于通式,自然个体前后相生成,虽物质各别,而所凭自然形式皆相同;人递传为人。

    自然产物是这样生成的,其它产物则称为“制品”。一切制品或出于技术,或出于机能,或出于思想。①有些事物自发地出现,或者由偶然的机遇而生成,正象自然产物的生成一样;同样的事物有时由种籽产生,有时不由种籽也产生了。关于这些我们稍后再说。②从技术造成的制品,其形式出于艺术家的灵魂。(形式的命意,我指每一事物的怎是与其原始本体。)即便是对成事物在某一涵义上其形式亦复相同;一个阙失之本体即是一个相反本体;例如健康是疾病的本体(因为疾病就是失去健康);而健康是在灵魂中的公式或是某些认识。健康主题由下列思想历程产生:——健康是这样:主人若须健康,他必须具备这个,例如全身生理调匀;若要生理调匀,他又必须有这个,例如热;医师继续这样推想,直至他将最后的某一“这个”,化成他所能制造的某些事物。于是由此倒转,从而获得的健康,就称为一个“制品”。所以结论是这样的,健康由于健康〈通式〉,房屋由于房屋〈通式〉;有物质的由于非物质的;(因为造成健康与房屋的技术就是健康与房屋的通式。)当我举出没有物质的本体,我意指“怎是”。

    ①参看卷E,1025b22.

    ②参看1032b23—30,1034a9—21,1034b4—7.低级生物之自发生成理论可参看“物学”卷二,第五第六章以及“动物志”卷五第一章等。古希腊于自发生物或推其因于太阳热能,此与印度经典述生物除胎生卵生外有湿生等相似。此类谬误的生物理论一直流传。至近代芮第(Redi)、巴斯德(Pasteur)等才相继阐明低级生物(如古希腊人所指“自发生物”)以至霉菌,均由卵或苞子生殖。

    关于制造过程,一部分称为“思想”,一部分称为“制作”——起点与形式是由思想进行的,从思想的末一步再进行的工夫为制作。每个间体制品也是这样产生的。例如,主人若要健康,应使生理调匀。怎样能使生理调匀?或由此法或由那法。这需要使他温暖。怎样能得温暖?又得有另一些事物。这些在制造健康过程中的诸事物都潛寄于健康之中,也都得之于医师的能力。

    于是,造成健康的有效原理与其起点,如为技术,则应出于医师灵魂中的通式,①如为自发,②则为此偶然所发始的任何一点。凭技术以致健康的起点可能是温暖,这个医师用按摩来产生。体中温暖为健康的一部分,或是经此而直接或者间接的逐步引致使人健康的各个部分,这就成为健康的切身事物——一幢房屋也如此(石块是房屋的切身事物),其它各例亦然。③

    ①参看1032b1.

    ②参看1032a12,又1032b15—17.

    ③房屋健康两例并列,其中稍有参舛:由温暖以致健康,温暖为物因亦为动因〈效因〉,由石块以成房屋,石块仅为物因。GHKGHδEσJαGHF,“切身事物”,或译“限点”,或译为“极”,但这里的用意则同于“起点”。

    所以老话说得对,假如先无事物,就不能产生任何事物。明显地,现存各物必出于先在各物;物质就是先在的部分;物质既见于创生的过程,也由此创成为某些事物。然而,物质是否可算公式内的一个要素?什么是铜球?我们当然从两方面叙述:我们说它的物质是铜,又说它的形式是如此如此的图状;而图状就是它所归隶的切身科属。这样铜球的公式中是包含有物质的。

    至于由某物质〈那个〉制造的事物,在制成之后则不再说“某物”〈那个〉而说是“某物〈那个〉制的”;例如雕象不是“石”而是“石制的”。一个健康的人则不是以彼所由来而为之称呼。理由是,一个失去健康的病人复获健康,同时那病人原亦是人,那健康的人仍是从人这底层物质制造起来的;但健康的由来与其说是出于人〈底层〉,毋宁说是出于“阙失”,即“失健的人”〈病人〉,所以健康的主题便不是“病人”而仍是“人”,这还是那“人”现在成为健康的了。至于事物如铜或木材和砖的形式或秩序原是隐晦而无名的,当它们制成铜球与房屋,大家看不出它们被褫夺了什么原形式,因此不象健康主题那样着重于“阙失”〈健康的人常被当作病愈的人看〉,而就称铜球为铜制品,房屋为砖木制品。这里在言语上凡由物质制成的,就不以原物质称,而加以语尾变化,如雕象非石而为石制的,房屋非砖木,而为砖木制的。①(虽则我们仔细的考察这些情况,可知石之于雕象,砖木之于房屋,在制造过程中所改变的却并非持久性的物质而也是石与砖木的原秩序或形式。)这就是我们运用这样言语的理由。

    ①此节借希腊文语尾上的运用说明对于制造过程中一个环节与其分别,译文不能贴切。西方各译文也因语尾变化方式不一,而难作完全符合的翻译。所用字例如下:HJEFHLJEιFωFHF,那个—那一个制的;JαMEJHsLJαMEJEHF,铜—铜制的;ξMHFLξKMιFs,木—木制的;MθHsLMιθEFHI石—石制的;πMιFθHιLπMιFθEFη砖—砖制的。关于“健康”虽其底层物质为“人”,而不说“人制的”;这就说明病人为“失健康的人”,健康人为病痊的人,乃从“阙失”着想,不从物质材料着想。

    章八

    因为任何规则的事物,必有创之者(这个我称之为制造的起点),又必有所由来(这个我姑取物质,不取阙失,其用意已在上节说明),亦必有所成就(或为一铜球或为一铜圈或为其它);而这所制成的既为一铜球,那么我们就不是制铜,虽则铜球的形式相应而为球,我们在这里亦不是制球。制作“这个”就得由底层物质十足地制成一个个体。①(我的意思是这样,使铜成圆不是为制圆或制球,而是将这形状制于某些物质。因为如上所预拟,欲制一形式必须假用着某些先在的事物②。例如我们制一铜球,就是以铜制成球形的一个铜球。)如果我们也得制造事物的底层,则其制造过程将追溯至于无尽。于是,明显地,我们也不是创制通式(或是在可感觉物中所体现的形状之任何其它称号)。这既不是通式的产品,也不是通式的怎是;因为“这个”是由某些其它事物,被技术或被自然或被机能所制作而成就的。这里是“一个铜球”,这个就是我们所制作的。我们由铜料与球形来制成“这个”;我们将形式赋与这个特殊物质,其结果为一个铜球。若说要制作的是一般球形的怎是,那么球形又由什么来制作?制造物必须有某物为它的前身。每一制品均将成为可区分的两部分,其一必然是物质.另一必然是通式。

    ①参看1029a3,个体为形式与物质之组合。

    ②即物质,参看1032a25.

    假如球形是“每一点与其中心的距离均相等”这样一个图形,以此通式为中介,一以现其为球形,一以成其球于某些物质之中,而其综合体则为一铜球。从上面这些说明,这可以懂得所制造的不是通式或怎是,而是一个由此取名为铜球的综合①实体,在每一被创制的事物中,物质总是在内的。这综合实体一部分为物质,另一部分为通式。

    ①贝刻尔本σKFHMHs,旧本作σKFHδHs,拉丁译本作concursus,为天文名词“交会”。交会之意,于此句亦符合,但不如译“综合”为切。

    于是,在个别的球体以外是否有一球式,在砖木之外另有一房屋通式呢?要是这样,“这个”就永不会生成,通式的涵义是“如此”,不是“这个”——不是一个确定了的事物;但艺术家由“这个”制作一个“如此”,或父亲由“这个”生育一个“如此”;在既诞育之后,这是一个“这个如此”。②“这个”整体,加里亚或苏格拉底,相当于“这个铜球”,而人与动物则相当于“一般铜球”。于是,明显地支持通式的原因(依照有些人的想法,通式是存在于个体以外的事物)是空虚的,至少在创造问题与本体问题上是不充分的,通式不需成为自存本体。在有些自然产物的实例上,如生父与嫡子总是品种相同,(他们形式相同,但并非同一物体,)只是有时也会遭遇反乎本性的情况,例如一匹马产生了一匹骡(即便是这些特例,事情也仍相似,因为马与驢所共有的性质,可以成立一个马驢之间的科属,虽则现在尚无这名称,而要是有这名称当然就是骡属了)。明显地,所以,这不需要成立一个通式作为典型①(我们若要找通式,就可以在这些实例中找;因为生物正是最确当的本体);父亲能制造产品,也正当是在物质中造成形式的原因。如此如此的一个形式,体现于这些肌肉与骨骼之中,当我们已得有此综合实体,这就是加里亚或苏格拉底;他们因物质各别亦遂各成为一“这个”,但其形式却相同;他们的形式是不可区分的。

    ②“如此”(GHιHFδE)即通式,“这个”(GHδEGι)作物质,“这个如此”(GHδEGHιHFδE)为综合实体,如苏格拉底或铜球。

    ①通式作典型,参看卷A章七,卷A章四。卷Z章八为漫步派通式,异于柏拉图学派意式之基本理论。

    章九

    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何以有些事物,如健康,可以由技术制造或由自发;其它如房屋则不然。理由是这样,任何制品或制品的一部分所由以造成的物质,有些具有自动能力,有些没有;在具有自动能力的物质之中,有些能自动向某一特定的途径发展,有些则不能;例如人皆能自发的跳动,而并不是都能跳一个某式的舞。物质如石块,是不会向房屋这一特殊形式自动去排列起来的;这必须有别的事物去动它;象火就会自动燃烧。所以有些事物,如无人为之制作,就不会发生,有些却不必依靠别人;动作可以自动进行,或由其它并无技术的事物或由事物之中先已潜在的某部分予以触发,而自动进行。②

    ②事物内含有自动发展要素者于1032b26—1033a1及1034a12,均有所涉及。

    依上所述,这是明白的,每一技术制品总是由于与它同名称的事物制造出来(如自然产物的产生一样),或由它本身的一部分同名称事物制造出来(如房屋由房屋制造出来是指造屋的意想;因为意想就是技术也就是形式),①或由某些包含着它的部分之事物制造出来——偶然产生的事物除外。凡一物直接从本身生产一物的原因,就成为那产品的一部分。按摩者的手使病人身体发热,这就是健康,或健康的一部分,或是由此而得以引致健康,或健康的一部分。这样就说热是健康的原因,由这原因所得的结果正是健康。所以在综合论法中,“怎是”为一切事物的起点(综合论法的起点,“这是什么?”)。我们也在此找到了创造的起点。②

    ①ηGEJFηGHEδHs(技术)即“形式”,如中国旧谓“营造法式”,即“建筑技术”。EδHs一字在个别事物上用指“形式”,在一般事物用即“通式”或“法式”。

    ②指本页24行“形式”。

    自然所成事物与技术制品也相同。种子的生产作用正象技术工作;因为这潛存有形式,而种籽所由来与其所发生的事物,都取同一名称——只是我们也不能盼望父子完全同称,如说“人”之所生必为“人”,因为“男人”有时生了一个“女人”。天然生殖有时获得畸形的后裔,那么名称也就相异,所以骡的父母不是骡。③(象上述人造事物那样,)④自然事物中有能自发的,大抵其所具物质内含有自动性能如种籽一样;不具备这种自动性能的物质,除了父母生产外,那就不能自为生产。

    ③ημιHFHs(骡)原义为“半驢”。骡出于马驢杂交,为畸形产动。(亚氏“动物志”卷六,第二十三、二十四章)

    ④参看1034a9—32.

    我们的理论不但证明了在本体上形式不产生形式,而且也适用于所有基本级类,即量与质等其它范畴。如以铜球而论,所产生的既不是铜亦不是球。就以铜而论,在未成为铜球以前那铜块也得是一个综合实体,因物质与形式必须皆先在。在本体上如此,在质与量与其它范畴上也如此;质不能离开材料而独成其为质,量也不能离一支木料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