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篇 有权起诉的人(2/2)

退化,法律准许原告或被告找人代理,称cognitor,但必须在**官前当对方的面完成必要手续。以后适用委任原则,受任人或事务经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或应诉),因此对方有理由要求他提供担保。最后,事务经管人的地位终于相同于cognitor

    的地位,诉讼行为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而且事务经管人的指定,不需要表述特定词句,完成必要手续,这就与过去抬定cognitor 的办法不同了。

    1.指定事务经管人无须使用特定词句,不需要当对方的面指定之,而且往往为对方所不知。凡是得你准许为你起诉或应诉的人,都视为你的事务经管人。

    2.监护人和保佐人的指定,详见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