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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地役权(1/2)

    第三篇 地役权

    乡村不动产的地役权指iter(通行)、actus(驾驱)、via(过道)和aquae ductus(导水)等。Iter 是人走过或通行而不是驱兽或驾车通行的权利。Actus 是驱兽或驾车通行的权利。因此,享有通行权利不一定享有驾驱通行权,享有驾驱通行权的同时就享有通行权,因为他可以不带牲畜行使这一权利。Via 是走过、驱兽或驾车通行和步行走过的权利,它包括通行权和驾驱通行权在内。Aquae ductus是引导水流经过他人土地的权利。

    1.城市不动产的地役权都是附属于建筑物的权利;它们之所以被称为城市不动产地役权,因为一切建筑物都叫做城市不动产,即使实际上是在乡村建筑的。城市不动产的地役权有:邻人一方承负邻人他方房屋的负重;邻人他方有权将其房屋的横梁架在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