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鱼菜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法学总论-古罗马-查士丁尼 > 第八篇 受自己权力支配和受他人权力支配的人

第八篇 受自己权力支配和受他人权力支配的人(2/2)

受的侮辱,我们不应该拒绝给予援助,这对所有主人来说也是有利的。因此你应调查从犹里·萨宾家里逃避到皇帝塑像那边去的那些奴隶的诉怨,如果发现他们受到了太苛刻的待遇或重大侮辱,应命令把这些奴隶出卖,使他们不再回到他们主人的权力之下。如果萨宾耍刁而规避我的宪令,他该知道,我将严厉地处罚他的违抗行为”。

    ① Antoninus Pius,统治年代公元138—161年。

    ②

    庙宇和皇帝塑像是神圣的东西,侵犯者将构成亵读神圣的罪名,因此奴隶可以逃避到那里去,暂以避免奴隶主的虐待。在庇乌斯帝以前已有过其他承认奴隶法律地位的法律文件,例如彼得罗尼法(Lex

    Petrania,

    公元19年通过)禁止奴隶主不得长官许可而把奴隶送去同野兽搏斗作为惩罚;克劳提帝(Claudius,统治年代公元41—54年)的诏令规定,病老奴隶,经奴隶主遗弃的,成为自由人;哈德里安帝特别禁止奴隶主不得长官批准而杀死哪怕是犯罪的奴隶。这些是奴隶通过斗争,尤其是武装起义,迫使奴隶主阶级作出的让步。奴隶取得了某种法律地位以及奴隶主在方式上缓和对奴隶的剥削,都说明奴隶制的灭亡是无可挽回的。

    ① AeliusMaroians,罗马帝国前期法学家,著有《法学阶梯》16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