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原版序言(2/2)

效的困难。

    第18章附录:法律研究。提供了为制定公共政策而在法律上研究产业组织的基本背景。

    致谢

    要感谢所有对本书作出贡献的人们的话,就可能会把这个短短的序言变为长长的一章。但我们仍要特别感谢那些费心评论各个草稿的人士,包括爱荷华大学的威廉·P·阿尔布雷克特(Nilliam

    P.Albrecht);阿伯特(Alberta)大学的罗杰·贝克(Roger  Beck);西蒙·弗雷泽(Simon

    Fraser)大学的托马斯·博查丁(Thomas  Borcherding);司法部的安德鲁·卡弗利(Andrew  Caverly);迈阿密大学的路易斯·德阿勒斯(Louis

    De Alessi);尼克松法律公司(Law  firm of  Nixon)的约翰·迪尔(John

    Diehl);纽约州罗切斯特的哈格雷夫·德万斯和多伊尔(Hargrave,Devans &

    Doyle);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罗伯特·范伯格(Robert Feinberg);夏威夷大学的托马斯·D·霍尔(Thomas  D.Hall);内布拉斯加大学的威廉·霍塞克(William

    Hosek);迈阿密大学法学院的罗宾·卡普斯特(Robin  Kaperst);美国农业部的詹姆斯·麦克唐纳(James

    MacDonald);伊利诺斯州芝加哥的麦克德莫特·威尔及埃默里法律公司的威廉·麦克劳德(William Mac Leod),耶鲁大学的沙伦·奥斯特(Sharon

    Os-ter);宾夕法尼来州立大学的理查德·罗森堡(Richard  Rosenberg);如利福尼亚大学的T·Y·Shen;休斯敦大学的亨利·斯蒂尔(Henry

    Steele),美国参议院立法助理菲利普·沃德(Philip  Ward)以及得克萨斯A&M大学的史蒂夫·威金斯(Steve  Wiggins)。

    我们还要感谢迈阿密大学法律和经济学研究中心的朱迪斯·米利(Juditb

    Miley),他常常丰富了思想的表现力。还要感谢麦格劳-希尔图书公司的乔纳森·帕拉斯(JonathanPalace)和其他人在编辑和技术上的贡献。最后,我们还特别感谢琳达·克雷格(Linda

    Craig)和沙伦·马什(SharonMarsh)所做的有价值的行政和秘书工作。

    任何一部书的第1版都只是开了个头。我们鼓励使用本教科书的人们用自己的思想丰富本书的思想。并为此领域作出各自的贡献。

    (肯尼斯·W·克拉克森 罗杰·勒鲁瓦·米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