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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觅母:新的复制基因(2/2)

觅母已经不是原来的模样。这一点看起来和基因传播所具有的那种颗粒性的(particulate)、全有或全无的遗传特性大不相同。看来觅母传播受到连续发生的突变以及相互混合的影响。

    不过,这种非颗粒性表面现象也可能是一种假象,因此与基因进行类比还是能站得住脚的。如果我们再看一看诸如人的身长或肤色等许多遗传特征,似乎不象是不可分割和不可混合的基因发挥作用的结果。如果一个黑人和一个白人结婚,这对夫妇所生子女的肤色既不是黑色也不是白色,而是介乎两者之间。这并不是说有关的基因不是颗粒性的。事实是,与肤色有关的基因是如此的多,而且每一个基因的影响又是如此的小,以致看起来它们是混合在一起了。迄今为止,我对觅母的描述可能给人以这样的印象,即一个觅母单位的组成好象是一清二楚的。当然事实上,还远远没有弄清楚。我说过一个调子是一个觅母,那么,一支交响乐又是什么呢?它是由多少觅母组成的呢?是不是每一个乐章都是一个觅母,还是每一个可辨认的旋律,每一小节,每一个和音或其他什么都算一个觅母呢?

    在这里,我又要求助于我在第三章里使用过的方法。我当时把”基因复合体”(gene

    complex)分成大的和小的遗传单位,单位之下再分单位。基因的定义不是严格地按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制定的,而是为方便起见而划定的单位,即染色体的一段,其复制的精确性足以使之成为自然选择的一个独立存在的单位。如果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中某一短句具有与众不同的特色,使人听后难以忘怀,因此值得把它从整个交响乐中抽出,作为某个令人厌烦的欧洲广播电台的呼号,那么,在这个意义上说,可称之为一个觅母。附带说一句,这个呼号已大大削弱了我对原来这部交响乐的欣赏能力。

    同样,当我们说所有的生物学家当今都笃信达尔文学说的时候,我们并不是说每一个生物学家都有一份达尔文本人说过的话的拷贝原封不动地印在他的脑海中。每一个人都有其自己的解释达尔文学说的方式。他很可能是从比较近代的著作里读到达尔文学说的,而并没有读过达尔文本人在这方面的原著。达尔文说过的东西,就其细节而言,有很多是错误的。如果达尔文能看到我这本拙著,他或许辨别不出其中哪些是他原来的理论。不过我倒希望他会喜欢我表达他的理论的方式。尽管如此,每一个理解达尔文学说的人的脑海里都存在一些达尔文主义的精髓。不然的话,所谓两个人看法一致的说法似乎也就毫无意义了。我们不妨把一个“概念觅母”看成是一个可以从一个脑子传播到另一个脑子的实体。因此,达尔文学说这一觅母就是一切懂得这个学说的人在脑子**有的概念的主要基础。按定义说,人们阐述这个学说的不同方式不是觅母的组成部分。如果达尔文学说能够再分割成小一些的组成部分,而有些人相信A部分而不相信B部分,另一些人相信B部分而不相信A部分,这样,AB两部分应该看成是两个独立的觅母。如果相信A部分的人大部同时相信B

    部分——用遗传的术语来说,这些觅母是密切连锁在一起的——那么,为了方便起见,可以把它们当作一个觅母。

    让我们把觅母和基因的类比继续进行下去。我在这本书中自始至终强调不能把基因看作是自觉的、有目的的行为者。可是,盲目的自然选择使它们的行为好象带有目的性。因此,用带有目的性的语言来描绘基因的活动,正如使用速记一样有其方便之处。例如当我们说“基因试图增加它们在未来基因库中的数量”,我们的真正意思是“凡是由于基因本身的行为而使自己在未来的基因库中的数量增加,这样的基因往往就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看到的那些发生作用的基因。”正如我们为了方便起见把基因看成是积极的、为其自身的生存进行有目的的工作的行为者,我们同样可以把觅母视为具有目的性的行为者。基因也好,觅母也好,都没有任何神秘之处。我们说它们具有目的性不过是一种比喻的说法。我们已经看到,在论述基因的时候,这种比喻说法是有成效的。我们对基因甚至用了“自私”、“无情”这样的词汇。我们清楚地知道,这些说法仅仅是一种比喻的说法。我们是否可以本着同样的精神去寻找自私的、无情的觅母呢?

    这里牵涉到有关竞争的性质这样一个问题。凡是存在有性生殖的地方,每一个基因都特别同它的等位基因进行竞争,这些等位基因就是它们与之争夺染色体上同一位置的对手。觅母似乎不具备相当于染色体的东西,也不具备相当于等位基因的东西。我认为在某种微不足道的意义上来说,许多概念可以说是具有“对立面”的。但一般他说,觅母和早期的复制分子相似,它们在原始汤中浑浑沌沌地自由漂荡,而不象现代基因那样,在染色体的队伍里整齐地配对成双。那么这样说来,觅母究竟如何在相互竞争?如果它们没有等位觅母,我们能说它们“自私”或“无情”吗?回答是我们可以这么说,因为在某种意义上说,觅母之间可能进行某种类型的竞争。

    任何一个使用数字计算机的人都知道计算机的时间和记忆存储空间是非常宝贵的。在许多的大型计算机中心,这些时间和空间事实上是以金额来计算成本的。或者说,每个计算机使用者可以分配到一段以秒计算的时间和一部分以“字数”计算的空间。觅母存在于人的脑子里,脑子就是计算机。时间可能是一个比存储空间更重要的限制因素,因此是激烈竞争的对象。人的脑子以及由其控制的躯体,只能同时进行一件或少数几件工作。如果一个觅母要控制人脑的注意力,它必须为此排除其他“对手”觅母的影响。成为觅母竞争对象的其他商品是无线电和电视时间、广告面积、报纸版面以及图书馆里的书架面积。

    我们在第三章里已经看到,基因库里可以产生相互适应的基因复合体。与蝴蝶模拟行为有关的一大组基因在同一条染色体上如此紧密相连,以致我们可以把它们视为一个基因。在第五章,我们谈到一组在进化上稳定的基因这个较为复杂的概念。在肉食动物的基因库里,相互配合的牙齿、脚爪、肠胃以及感觉器官得以形成,而在草食动物的基因库里,出现了另一组不同的稳定特性。在觅母库里会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况呢?譬如说,上帝觅母是否已同其他的觅母结合在一起,而这种结合的形式是否有助于参加这些结合的各个觅母的生存?也许我们可以把一个有组织的教堂,连同它的建筑、仪式、律法、音乐、艺术以及成文的传统等视为一组相互适应的、稳定的、相辅相成的觅母。

    让我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问题。教义中有一点对强迫信徒遵守教规是非常有效的,那就是罪人遭受地狱火惩罚的威胁。很多小孩,甚至有些成年人都相信,如口果他们违抗神父的规定,他们死后要遭受可怕的折磨。这是一种恶劣透顶的骗取信仰的手段,它在整个中世纪,甚至直至今天,为人们带来心理上的极大的痛苦。但这种手段非常有效。这种手段可能是一个受过深刻心理学训练,懂得怎样灌输宗教信仰的马基雅维里式的牧师经过深思熟虑的杰作。然而,我怀疑这些牧师是否有这样聪明。更为可能的是,不具自觉意识的觅母由于具有成功的基因所表现出的那种虚假的冷酷性,而保证了自身的生存。地狱火的概念只不过是由于具有深远的心理影响,而取得其固有的永恒性。它和上帝觅母连结在一起,因为两者互为补充,在觅母库中相互促进对方的生存。

    宗教觅母复合体的另一个组成部分称为信仰。这里指的是盲目的信仰,即在没有确凿的证据的情况下,或者甚至在相反的证据面前的信仰。人们讲述过多疑的托马斯的故事,并不是为了让我们赞美托马斯,而是让我们通过对比来赞美其他的使徒。托马斯要求看到证据。对某些种类的觅母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比寻求证据的倾向更加危险了。其他的使徒并不需要什么证据,而照样能够笃信无疑,因此这些使徒被捧出来作为值得我们仿效的对象。促使人们盲目信仰的觅母以简单而不自觉的办法阻止人们进行合理的调查研究,从而取得其自身的永恒性。

    盲目信仰的人什么事都干得出。如果有人相信另一个上帝,或者即使他也相信同一个上帝,但膜拜的仪式不同,盲目信仰可以驱使人们判处这个人死刑。可以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可以把他烧死在火刑柱上,可以用十字军战士的利剑刺死他,也可以在贝鲁特的街头枪决他,或者在贝尔法斯特的酒吧间里炸死他。促使人们盲目信仰的觅母有其自己的冷酷无情的繁殖手段。这对爱国主义的和政治上的盲目信仰以及宗教上的盲目信仰都是一样的。

    觅母和基因常常相互支持、相互加强。但它们有时也要发生矛盾。例如独身主义大概是不能遗传的。促使个体实行独身主义的基因在基因库里肯定没有出路,除非在十分特殊的情况下,如在群居昆虫的种群中。然而,促使个体实行独身主义的觅母在觅母库里是能够取得成功的。譬如说,假使一个觅母的成功严格地取决于人们需要多少时间才能把这个觅母主动地传播给其他人。那么从觅母的观点来看,把时间化在其他工作上而不是试图传播这个觅母的行为都是在浪费时间。收师在小伙于尚未决定献身于什么事业的时候就把独身主义的觅母传给他们。传播的媒介是人的各种影响,口头的言语,书面的文字和人的榜样等等。现在,为了便于把问题辨明,让我们假定这样的情况:某个牧师结了婚,结婚生活削弱了他影响他的教徒的力量,因为结婚生活占据了他一大部分时间和精力。事实上,人们正是以这种情况作为正式的理由要求做牧师的必须奉行独身主义。如果情况果真是这样,那么促使人们实行独身主义的觅母的生存价值要比促使人们结婚的觅母的生存价值大。当然,对促使人们实行独身主义的基因来说,情况恰恰相反。如果牧师是觅母的生存机器,那么,独身主义是他应拥有的一个有效的属性。在一个由相互支持的各种宗教觅母组成的巨大复合体中,独身主义不过是一个小伙伴而已。

    我猜想,相互适应的觅母复合体和相互适应的基因复合体具有同样的进化方式。自然选择有利于那些能够为其自身利益而利用其文化环境的觅母。这个文化环境包括其他的觅母,它们也是被选择的对象。因此,觅母库逐渐取得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属性,这使得新的觅母难以入侵。

    我在描述觅母的时候可能消极的一面讲得多些,但它们也有欢乐的一面。我们死后可以遗留给后代的东西有两种:基因和觅母。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存在的,我们与生俱来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基因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但我们在这个方面的功绩隔了三代就被人忘怀。你的儿女,甚至你的孙子或孙女可能和你相象,也许在脸部特征方面,在音乐才能方面,在头发的颜色方面等等。但每过一代,你传给后代的基因要减少一半。这样下去,不消多久,它们所占的比例会越来越小,直至达到无足轻重的程度。我们的基因可能是不朽的,但体现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的基因集体迟早要消亡。伊丽莎白二世是征服者英王威廉一世的直系后裔。然而在她身上非常可能找不到一个来自老国王的基因。我们不应指望生殖能带来永恒性。

    但如果你能为世界文明作出贡献,如果你有一个精辟的见解或作了一个曲子,发明了一个火花塞,写了一首诗,所有这些都能完整无损地流传下去。即使你的基因在共有的基因库里全部分解后,这些东西仍能长久存在,永不湮灭。苏格拉底在今天的世界上可能还有一两个活着的基因,也可能早就没有了,但正如威廉斯所说的,谁对此感到兴趣呢?苏格拉底、莱奥纳多、哥白尼、马可尼等人的觅母复合体在今天仍盛行于世,历久而弥坚。

    不管我提出的觅母理论带有多大的推测性,其中有一点却是非常重要的,在此我想再次强调一下。当我们考虑文化特性的进化以及它们的生存价值时,我们有必要弄清楚,我们所说的生存指的是谁的生存。我们已经看到,生物学家习惯于在基因的水平上(或在个体、群体或物种的水平上,这要看各人的兴趣所在)寻求各种有利条件。我们至今还没有考虑过的一点是,一种文化特性可能是按其自己的方式形成的。理由很简单,因为这种方式对其自身有利。

    我们无需寻求如宗教、音乐、祭神的舞蹈等种种特性在生物学上的一般生存价值,尽管这些价值也可能存在。基因一旦为其生存机器提供了能够进行快速模仿活动的头脑,觅母就会自动地接管过来。我们甚至不必假定模仿活动具有某种遗传上的优越性,尽管这样做肯定会带来方便。必不可少的条件是,脑子应该能够进行模仿活动:那时就会形成充分利軍这种能力的觅母。

    现在我就要结束新复制基因这个论题,并以审慎的乐观口吻结束本书。人类的一个非凡的特征——自觉的预见能力——可能归因于觅母的进货,也可能与觅母无关。自私的基因(还有,如果你不反对我在本章所作的推测,觅母)没有预见能力。它们都是无意识的、盲目的复制基因。它们进行自身复制,这个事实,再加上其他一些条件,意味着不管愿意不愿意,它们将趋向于某些特性的进化过程。这些特性,在本书的特殊意义上说,可以称为是自私的。我们不能指望,一个简单的复制实休,不管是基因或是觅母,会放弃其短期的自私利益,即使从长远观点来看,它这样做也是合算的。我们在有关进犯性行为的一章里已看到这种情况。即使一个“鸽子集团”对每一个个体来说比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来得有利,自然选择还是有利于ESS。

    人类可能还有一个非凡的特征——表现真诚无私的利他行为的能力。我但愿如此,不过我不准备就这一点进行任何形式的辩论,也不打算对这个特征是否可以归因于觅母的进化妄加猜测。我要说明的一点是,即使我们着眼于阴暗面而假定人基本上是自私的,我们的自觉的预见能力——我们在想象中模拟未来的能力——能够防止我们纵容盲目的复制基因而干出那些最坏的、过分的自私行为。我们至少已经具备了精神上的力量去照顾我们的长期自私利益而不仅仅是短期自私利益。我们可以看到参加“鸽手集团”所能带来的长远利益,而且我们可以坐下来讨论用什么方法能够使这个集团取得成功。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我们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觅母。我们甚至可以讨论如何审慎地培植纯粹的、无私的利他主义一这种利他主义在自然界里是没有立足之地的,在世界整个历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