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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觅母:新的复制基因(1/2)

    行文至此,我还没有对人类作过殊为详尽的论述,尽管我也并非故意回避这个论题。我之所以使用“生存机器”这个词,部分原因是由于,“动物”的范围不包括植物,而且在某些人的心目中也不包括人类。我所提出的一些论点应该说确实适用于一切在进化历程中形成的生物。如果有必要把某一物种排除在外,那肯定是因为存在某些充分的具体理由。我们说我们这个物种是独特的,有没有充分理由呢?我认为是有的。

    总而言之,我们人类的独特之处,主要可以归结为一个词:“文化”,我是作为一个科学工作者使用这个字眼的,它并不带有通常的那种势利的含义。文化的传播有一点和遗传相类似,即它能导致某种形式的进化,尽管从根本上说,这种传播是有节制的。乔叟(Geoffrey

    Chaucer)不能够和一个现代英国人进行交谈,尽管他们之间有大約二十代英国人把他们连结在一起,而其中每代人都能和其上一代或下一代的人交谈:就象儿子同父亲说话一样,能够彼此了解。语言看来是通过非遗传的途径“进化”的,而且其速率比遗传进化快几个数量级。

    文化传播并不为人类所独有。就我所知,詹金斯(P.F.Jenkins)最近提供的例子最好不过地说明了除人类之外的这种情况。新西兰附近一些海岛上栖息着一种叫黑背鸥的鸟。它们善于歌唱。在他进行工作的那个岛上,这些鸟经常唱的歌是大约九支曲调完全不同的歌曲。任何一只雄鸟只能唱这些歌曲中的一支或少数几支。这些雄鸟可以按鸟语的不同分为几个群体。譬如说,由八只相互毗邻的雄鸟组成的一个群体,它们唱的是一首可以称为CC调的特殊歌曲。其他鸟语群体的鸟唱的是不同的歌曲。有时一个鸟语群体的成员都会唱的歌曲不止一首。詹金斯对父子两代所唱的歌曲进行了比较之后,发现歌的曲式是不遗传的。年轻的雄鸟往往能够通过模仿将邻近地盘的小鸟的歌曲学过来。这种情况和我们人类学习语言一样,詹金斯在那儿的大部分时间里,岛上的歌曲有固定的几首,它们构成一个“歌库”(song

    pool)。每一只年轻的雄鸟都可以从这个歌库里选用一两首作为自己演唱的歌曲。詹金斯有时碰巧很走运,他目睹耳闻过这些小鸟是如何“发明”一首新歌的,这种新歌是由于它们模仿老歌时的差错而形成。他写道,“我通过观察发现,新歌的产生是由于音调高低的改变、音调的重复、一些音调的省略以及其他歌曲的一些片断的组合等各种原因……新曲调的歌是突然出现的,它在几年之內可以稳定不变。而且,若干例子表明,这种新曲调的歌可以准确无误地传给新一代的歌手,从而形成唱相同歌曲的显明一致的新群体。”詹金斯把这种新歌的起源称作”文化突变”

    (cultural mutations)。

    黑背鸥的歌曲确实是通过非遗传途径进化的。有关鸟类和猴子的文化进化还可以举一些其他的例子,但它们都不过是趣闻而已。只有我们自己的物种才能真正表明文化进化的实质。语言仅仅是许多例子中的一个罢了。时装、饮食习惯、仪式和风俗、艺术和建筑、工程和技术等,所有这一切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在进化,其方式看起来好象是高速度的遗传进化,但实际上却与遗传进化无关。不过,和遗传进化一样,这种变化可能是渐进的。在某种意义上说,现代科学事实上比古代科学优越,这是有其道理的,随着时间一个世纪一个世纪地流逝,我们对宇宙的认识不断改变,而且逐步加深。我们应当承认,目前科技不断取得突破的局面只能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在文艺复兴以前是一个蒙昧的停滞不前的时期。在这个时期里,欧洲科学文化静止在希腊人所达到的水平上。但正象我们在第五章里所看到的那样,遗传进化也能以存在于一种稳定状态同另一种稳定状态之间的那一连串的突发现象而取得进展。

    经常有人提到文化进化与遗传进化之间的相似之处,但有时过分渲染,使之带有完全不必要的神秘色彩。波珀爵士(Sir

    Karl Popper)专门阐明了科学进步与通过自然选择的遗传进化之间的相似之处。我甚至打算对诸如遗传学家卡瓦利-斯福尔泽(L.

    L. Cavalli-Sforza)、人类学家克洛克(F.T. Cloak)和人性学家卡伦(J.M.

    Cullen)等人正在探讨的各个方面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我的一些热心的达尔文主义者同行对人类行为进行了解释,但我作为一个同样是热心的达尔文主义者,对他们的解释感到并不满意。他们试图在人类文明的各种属性中寻找“生物学上的优越性”。例如,部落的宗教信仰一向被认为是旨在巩固群体特征的一种手法,它对成群出猎的物种特别有用,因为这种物种的个体依靠集体力量去捕捉大的、跑得快的动物。以进化论作为先人之见形成的这些理论常常含有群体选择的性质,不过我们可以根据正统的基因选择观点来重新说明这些理论。在过去的几百万年中,人类很可能大部分时间生活在有亲缘关系的小规模群体中。亲属选择和有利于相互利他行为的选择很可能对人类的基因发生过作用,从而形成了我们的许多基本的心理特征和倾向。这些想法就其本身而言好象是言之成理的,,但我总认为它们还不足以解释诸如文化、文化进化以及世界各地人类各种文化之间的巨大差异等这些深刻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它们无法解释特恩布尔(ColinTunlbull)描绘的乌干达的艾克(Ik

    of Uganda)那种极端的自私性或米德(Margaret Mead)的阿拉佩什(Arapesh)那种温情脉脉的利他主义。我认为,我们必须再度求助于基本原则,重新进行解释。我要提出的论点是,要想了解现代人类的进化,我们必须首先把基因抛开,不把它作为我们的进化理论的唯一根据。前面几章既然出自我的手笔,而现在我又提出这样的论点似乎使人觉得有点意外。我是个达尔文主义的热情支持者,但我认为达尔文主义的内容异常广泛,不应局限于基因这样一个狭窄的范围内。在我的论点里,基因只是起到类比的作用,仅此而已。

    那么基因到底有什么地方是如此异乎寻常的?我们说,它们是复制基因。在人类可及的宇宙里,物理定律应该是无处不适用的。有没有这样一些生物学的原理,它们可能也具有相似的普遍适用的性质?当宇航员飞到遥远的星球去寻找生命时,他们可能发现一些我们难以想象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物。但在一切形式的生命中——不管这些生命出现在哪里,也不管这些生命的化学基础是什么——有没有任何物质是共同一致的?如果说以硅而不是以碳,或以氨而不是以水,为其化学基础的生命形式存在的话,如果说发现一些生物在零下100℃就烫死,如果说发现一种生命形式完全没有化学结构而只有一些电子混响电路的话,那么,还有没有对一切形式的生命普遍适用的原则?显而易见,我是不知道的。不过,如果非要我打赌不可的话,我会将赌注押在这样一条基本原则上,即一切生命都通过复制实体的差别性生存而进化的定律。基因,即DNA分子,正好就是我们这个星球上普遍存在的复制实体。也可能还有其他实体。如果有的话,只要符合某些其他条件,它们几乎不可避免地要成为一种进化过程的基础。

    但是难道我们一定要到遥远的世界去才能找到其他种类的复制基因,以及其他种类的、随之而来的进化现象吗?我认为就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最近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复制基因。它就在我们眼前,不过它还在幼年时代,还在它的原始汤里笨拙地漂流。但它正在推动进化的进程。速度之快已为原来的基因所望尘莫及。

    这种新汤就是人类文化的汤。我们需要为这个新的复制基因取一个名字。这个名字要能表达作为一种文化传播单位或模仿单位的概念。“Mimeme”这个词出自一个恰当的希腊词词根,但我希望有一个单音节的词,听上去有点象“gene”(基因)。如果我把“mimeme”这个词缩短成为meme(觅母),切望我的古典派朋友们多加包涵。我们既可以认为meme与“memory”(记忆)有关,也可以认为与法语Meme(同样的)有关,如果这样能使某些人感到一点慰藉的话。这个词念起来应与“cream”合韵。

    调子、概念、妙句、时装、制锅或建造拱廊的方式等都是觅母。正如基因通过精子或卵子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从而在基因库中进行繁殖一样,觅母通过从广义上说可以称为模仿的过程从一个脑子转到另一个脑子,从而在觅母库中进行繁殖。一个科学家如果听到或看到一个精彩的观点,他把这一观点传达给他的同事和学生。他写文章或讲学时也提及这个观点。如果这个观点得以传播,我们就可以说这个观点正在进行繁殖,从一些人的脑子散布到另一些人的脑子。正如我的同事汉弗莱(N.K.Humphrey)对本章一份初稿的内容进行概括时精辟地指出,“…··觅母应该看成是一种有生命力的结构,这不仅仅是比喻的说法,而是有其学术含义的。当你把一个有生命力的觅母移植到我的心田上,事实上你把我的脑子变成了这个觅母的宿主,使之成为传播这个觅母的工具,就象病毒寄生于一个宿主细胞的遗传机制一样。这不仅仅是一种**——譬如说,‘死后有灵的信念’这一觅母事实上能能够变成物质。它作为世界各地人民的神经系统里的一种结构,千百万次地取得物质力量。”

    让我们研究一下上帝这个概念。我们不知道它最初是怎样在觅母库中产生的。它大概经过许多次的独立“突变”过程才出现的。不管怎样,上帝这个概念确实是非常古老的。它怎样进行自身复制呢?它通过口头的言语和书面的文字,在伟大的音乐和伟大的艺术的协助下,进行复制传播。它为什么会具有这样高的生存价值呢?你应当记住,这里的“生存价值”不是指基因在基因库里的价值,而是指觅母在觅母库里的价值。这个问题的真正含义是,到底是什么东西赋予了上帝这一概念在文化环境中的稳定性和外显率(penetration)?上帝觅母在觅母库里的生存价值来自它具有的巨大的心理号召力。上帝这一概念对于有关生存的一些深奥而又使人苦恼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表面上好象是言之有理的答案。它暗示今世的种种不公平现象可以在来世中得到改正。上帝伸出了“永恒的双臂“来承受我们人类的种种缺陷,宛如医生为病人开的一味安慰剂,由于精神上的作用也会产生一定的效果。上帝这个偶象之所以为人们乐于接受并一代一代地在人们脑子里复制传播,其部分理由即在于此。我们可以说,在人类文化提供的环境中,上帝这个形象,通过具有很高生存价值或感染力的觅母形式,是存在的。

    我的一些同事对我说,我这种关于上帝觅母的生存价值的说法是以未经证实的假设作为论据的。归根到底,他们总是希望回到“生物学上的优越性”上去。对他们而言,光说上帝这个概念具有“强大的心理号召力”是不够的。他们想知道这个概念为什么会有如此强大的心理号召力。心理号召力是指对脑子的感召力,而脑子的形成又是基因库里基因自然选择的结果。他们企图找到这种脑子促进基因生存的途径。

    我对这种态度表示莫大的同情,而且我毫不怀疑,我们生就现在这个模样的脑子确实具有种种遗传学上的优越性。但我认为,我的这些同事如果仔细地研究一下他们自己的假设所根据的那些基本原则,他们就会发现,他们和我一样都在以未经证实的假设作为论据。从根本上说,我们试图以基因的优越性来解释生物现象是可取的作法,因为基因都能复制。原始汤一具备分子能够进行自身复制的条件,复制基因就开始繁盛了起来。三十多亿年以来,DNA始终是我们这个世界上值得一提的唯一的复制基因。但它不一定要永远享有这种垄断权。新型复制基因能够进行自我复制的条件一旦形成,这些新的复制基因必将要开始活动,而且开创其自己的一种崭新类型的进化进程。这种新进化发轫后,它完全没有理由要从属于老的进化。原来的基因选择的进化过程创造了脑子,从而为第一批觅母的出现准备了“汤”。能够进行自我复制的觅母一问世,它们目己所特有的那种类型的进化就开始了,而且速度要快得多。遗传进货的概念在我们生物学家的脑子里已根深蒂固,因此我们往往会忘记,遗传进化只不过是许多可能发生的进化现象之中的一种而已。

    广义地说,觅母通过模仿的方式得以进行自我复制。但正如能够自我复制的基因也并不是都善于自我复制,同样,觅母库里有些觅母比另外一些觅母能够取得较大的成功。这种过程和自然选择相似。我已具体列举过一些有助于提高觅母生存价值的各种特性。但一般地说,这些特性必然和我们在第二章里提到过的复制基因的特性是一样的:长寿、生殖力和精确的复制能力。相对而言,任何一个觅母拷贝是否能够长寿可能并不重要,这对某一个基因拷贝来说也一样。“美好的往日”这个曲调拷贝萦绕在我的脑际,但我的生命结束之日,也就是我脑子里的这个曲调终了之时。印在我的一本《苏格兰学生歌曲集》里的这同一首曲调的拷贝会存在得久些,但也不会太久。但我可以预期,萦绕于人们脑际或印在其他出版物上的同一曲调的拷贝就是再过几个世纪也不致湮灭。和基因的情况一样,对某些具体的拷贝而言,生殖力比长寿重要得多。如果说觅母这个概念是一个科学概念,那么它的传播将取决于它在一群科学家中受到多大的欢迎。它的生存价值可以根据它在连续几年的科技刊物中出现的次数来估算。如果它是一个大众喜爱的调子,我们可以从街上用口哨吹这个调子的行人的多寡来估算这个调子在觅母库中扩散的程度。如果它是女鞋式样,我们可以根据鞋店的销售数字来估计。有些觅母和一些基因一样,在觅母库中只能在短期内迅猛地扩散,但不能持久。流行歌曲和高跟鞋就属这种类型。其他如犹太人的宗教律法等可以流传几千年,历久不衰,这通常是由于见诸文字记载的东西拥有巨大的潜在永久性。

    说到这里,我要谈谈成功的复制基因的第三个普遍的特性:精确的复制能力。关于这一点,我承认我的论据不是十分可靠的。乍看起来,觅母好象完全不是能够精确进行复制的复制基因。每当一个科学家听到一个新的概念并把它转告给其他人的时候,他很可能变更其中的某些内容。我在本书中很坦率地承认特里弗斯的观点对我的影响非常之大。然而,我并没有在本书中逐字逐句地照搬他的观点。将其内容重新安排揉和适应我的需要,有时改变其着重点,或把他的观点和我自己的或其他的想法混合在一起。传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