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法国大革命的背景(1/2)

    [1]当路易十六发现人不敷出而要求国民多纳税时,法国的税收不到两千万。在与人的寿命相当的时间内,它便大大超过一亿,而国民收入增长得更快。这一增长归功于一个阶级,然而对于这一阶级,旧时代的君主却拒绝给予它最好的回报,并剥夺了它在因它而富裕的这个国家中的权力。当他们的产业使财富的分配发生变化,富裕不再是少数的特权时,被排斥的大多数感觉到他们无权无势并不是根据权利和正义,而且他们也得不到国家合理的支持。他们提出,政府、军队和教会中的权力应当给予人民中间那些做出贡献的活跃和必要的人士,不应为那些无所作为的少数保留对他们有害的特权。他们中间几乎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相信,实际上他们才是国家的主体,并要求用与他们的人数相称的权力实行自治。他们要求对国家实行改革,要求统治者成为他们的代理人而不是他们的主人。

    那就是法国大革命。鉴于它并不是一颗天外飞来的流星,而是若干历史因素的产物,这些因素结合起来就会造成破坏,它们的分裂则无利于建设,因此我们必须用一点时间追溯一下以前经历的观念的过程,并把它与连续性法则和永恒力量的作用结合起来。如果法国在其他国家成功的地方失败了,如果从封建和贵族制的社会形态向工业和民主的社会形态的转变过程中出现了动荡,其原因并不在于当时那些人,而在于他们所持的根据。只要**君主在国外胜利了,他们在国内就被接受。革命思想的最早信号,朦胧地潜伏于灾难的间隔期间那些被压迫的少数人之中。冉森主义者是忠诚而有耐心的,但他们杰出的法学家多梅是一个哲学家,他因为在那时代混乱的法理学中重建了至高的理性而被人铭记。他师承自己学派中的伟人圣托马斯,认为立法应是民享民治的立法,废黜邪恶的君王不仅是一项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他坚信法律应来自常识,而非习惯,并应从永恒之法中获取条律。更高之法的原则是法国革命的标志。在它面前,仅仅建立在实在法上的政府是站不住脚的。它指出了通向那种关于基本的、普遍的和不可剥夺的权利之学说的道路。这些权利被多梅的后继者、那些国民公会中的律师们,写在了他们的宪法序言中。

    在《南特敕令》有效期间,新教徒是坚定的保皇派,因此即使在它被废除之后,宽容的倡导者贝伊在流放鹿特丹期间仍效忠于皇室。可是他的对手朱里,尽管作为一个神学学者是不宽容的,其政治学却是自由主义的,由于受到毗邻的奥兰治的威廉的影响,感染了大陆辉格党人的性情。他教导说,主权来自人民,也要还给人民。王权滥用权力,就要剥夺它的权力。但国民的权利是不能剥夺的。只有人民拥有绝对正当的权威,即使当他们错误时,他们的行为也是正确的。在波舒哀清晰透彻的回信中保留着朱里最具煽动性的言论,它们与经典共享不朽,及时促成了这样一种信条:民主是不负责任的,它必须畅行无阻。

    当时最杰出的教会法学家摩尔却特,在1790年出版了论人民的权力超越君王的三卷本著作,他在书中对除他之外无人熟悉的资料做了细致的研究,解释了教会法如何称许1688年的原则而拒绝君权神授的近代发明。他的书也更好地解释了神职人员在革命中的态度,以及他们广受欢迎的短暂时光。

    文学界反对派的真正创始人是费奈隆。他既不是个有创新精神的改革者,也不是新真理的发现者,但作为一个非凡的独立派和最有智慧的历史见证人,他最早看透了宫廷那种堂皇的伪饰,认识到法国正在走向毁灭。在君主制的荣耀黯然失色之前,他便开始了良知的反抗。他的见识源于他在人物评判中非凡的洞察和精确。他已知道对待政府问题也要像对待私人生活一样,仅仅参照道德标准加以评判,并把这种平易然而危险的做法发挥到了无人能比的程度:只根据文明美德的诫律评定万事万物。虽然他对政策和国际关系学一无所知,他却总是能够告诉我们,从一个假定为完美的人那儿可以期待什么。费奈隆就像是一名基督教欧洲的公民,但他在追求自己的思想时,却与他的国家或他的教会保持距离,他最深刻的话语就像是出自异教徒之口。他希望既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对于与他争论的人也要仁慈相待。他既不赞成豁免权也不赞成惩罚谬误,并宣称教会最高的需要不是胜利而是自由。通过他的教友弗流里和切弗雷思,他赞成召回新教徒,他建议普遍的宽容。他希望世俗权力远离教会事务,因为它的保护导致宗教的顺从,它的迫害则会导致宗教的虚伪。有时候,他的步伐似乎已经接近了教会与国家分离这一未被发现的领域的边缘。

    他写道,历史学家应在外国和自己的国家之间保持中立,他期望政客也遵循同一原则,就像爱国主义不能解除一个人对人类的责任一样。因此除了我们为自由这个惟一的原因而被迫进行战争之外,任何战争都是不正义的。费奈隆希望法国放弃它如此引以自豪的不当获得的征服物,尤其是它应撤出西班牙。他声称西班牙人堕落而愚蠢,但任何事情都不能造成与权力平衡和各国安全相对立的权利。在他看来,荷兰是欧洲的希望,也认为联军将法国王权驱除出西班牙是正当的,其理由一如任何法律权利都不能够使菲利普二世合法地占领英格兰。他希望他的国家被彻底地贬抑,因为他担心出现由胜利之法国的骄气所导致的成功的后果。他认为只有迫使路易用他自己的罪恶之手废黜他的孙子才是公正的。

    按照费奈隆的判断,权力就是毒药。既然国王几乎总是邪恶的,他们不应统治,而只应执行法律。因为服从先例和习惯是野蛮人的标志。文明社会必须受一部确定的法典的治理。只有宪法能够防止专断的权力。路易十四的**,使得他自己令人憎恶和蔑视,也是国家遭受所有灾难的原因。如果正当地属于国民的统治权力得到恢复,它就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拯救自己;但是绝对权力无法挽回地破坏了自己的根基,正在引起一场不是限制而是摧毁它的革命。尽管费奈隆既不希望牺牲君主制,也不希望牺牲贵族制,但是对于他惊恐地预见到的那场运动中的某些倾向,他却表露出同情之心。他承认自然状态,并认为文明社会不是人们的原始状态,而是从野蛮生活到农耕生活的一个过程的结果。他希望把统治的责任转移至地方议会和中央议会,他要求完全的贸易自由,要求由法律提供的教育,因为孩子首先属于国家,然后才属于家庭。他不放弃通过议会法案使人为善的希望,他相信公共机构是塑造个人性格的手段,这使他与遥远的未来联系起来。

    他是革命思想的柏拉图式的奠基者。虽然他的真实观点很少为人所知,他却为众人所怀念。但是一些人批评说,他的力量不够集中,温和的态度和划清界线保不住教会,正像自由和正义保不住国家一样。我们经常被告知,路易十六是因其祖先的罪恶而死。他的死不是因为他从他们那儿继承的权力扩张得过了头,而是因为它已失去信誉,受到了破坏。使它失去信誉的人之一即是费奈隆。在他出现之前,最有能力的人,波舒哀甚至贝伊,都崇敬君主制。费奈隆无以复加地打击了它,他抨击路易十四之奢靡,其严厉程度较伏尔泰的信徒抨击路易十五之荒淫有过之而无不及。蔑视和羞辱君主的时代自他启端。他以后的同时代人中的佼佼者跟从他的榜样,把对抗性批判的基础建立在宗教动机之上。卡迪诺·杜波斯把他们描述为幻想家,和康布里大主教做着同样的梦。在那个世纪中叶改变法国的巨变之前,他们的影响逐渐式微。

    从那时起,无神论便占尽了优势,以致并不自认为是攻击者的人,如孟德斯鸠、孔迪拉克、杜尔哥,也与基督教义疏远。政治上的后果是:那些从不认为教会问题有任何深刻意义的人,从未获得有关教会和国家的明确概念,从未严肃地考虑在何种条件下宗教可以得到建立或废除、被赋予或被取消,甚至从不知道是否存在着能够使这类问题得以解决的一般方案或原则。这种知识缺陷在革命的一个转折点上变成了意义重大的事实。关于国家与教会关系的理论,是和宽容的理论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个方面,18世纪极少超越一种缺少连贯性、狭隘和不科学的视野。因为宗教自由是由宗教和自由这两种财富组成的,它的任何一个要素从未成为实际思想领袖们公正观察的对象。他们喜爱怀疑论甚于确信论,企图通过抛弃启示击败不宽容,就像他们用驱除魔鬼战胜巫师的迫害一样。他们的自由主义存在着一种缺陷,因为不要信仰的自由,也失去了自由的大部分实质意义。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其解决方法也不极端和深奥。那时已经有些作者稍嫌肤浅地持有这种信念:没有宗教自治力量的民族,也没有为自由做好准备,托克维尔便是这种信念的一个标志。较早的改革观是在法国的路线上运行的,它致力于利用现存的社会形态、采用议会制贵族统治、恢复三级议会(the

    States-General)和省议会。但是,遵循旧制,在旧根基上建立一个新法国的计划,却造成了这样一个事实:不管出现了什么样的制度成长,总是受到阻碍难以为继。假如中世纪的政体可以茁壮成长,也必定只有从其他国家才能采撷到它的果实,因为在那里很久以前就已在追求那些早期的观念。当务之急就是对外来的榜样悉心照料,我们所称的18世纪,就是以此开始的。英国的优越之处最先得到了伏尔泰的宣传,又被孟德斯鸠进一步证明。因为英格兰近年来创造了一个比历史悠久的制度更为强大的政府。它建立在诡计和对罗马的叛逆上,然而它却建立起了法律的保障,比正统的、历史悠久的、为宗教所认可的制度下存在的保障更为坚固。它的兴盛源于一种不同寻常的信念,即神学的纷争不必用国家权力来消除,而政治纷争正是它的昌盛的秘密所在。虽有各种阴谋和叛乱,那些品格可疑的人们还是完成了这一变革,在60年里成功地维持了公共秩序。他们建立一个赢得国民信任的庞大体制,并在大陆战争中获胜。作为欧洲君主制基础的詹姆斯二世党人(Jacobite

    doctrine)的信条,受到法国武力的支持,却未能撼动这种新近植入的王权。一次伟大的实验受到一个伟大发现的褒奖。一个蔑视数世纪智慧的新事物站稳了脚根,而革命变成了比传统更为可靠的稳定原则。

    孟德斯鸠着手从这些混乱的事实中建立政治科学。他尊重这个事实,因为它使他与君主制相调和。他一开始相信君主是一种罪恶,而且不是一种必要的罪恶,他们的时代来日无多。他到华尔波尔时期的英格兰一游,学到了一种可以延长君主存在的方案。他仍然承认共和国是美德的统治,而他所谓的美德,是指热爱平等和自我节制。但他看到过一种因**而兴盛的君主制。他说君主制的独特原则不是品德而是荣誉,他曾把它描述为一种能使凡人犯下几乎每一种罪而又不受惩罚的设计。根据按照气候和纬度解释制度和性格的著名学说,赞扬英国丝毫无损于法国的爱国主义。孟德斯鸠审视周围和国外,却没有看得更远。他为每一种正面事实提供理由的令人钦佩的技巧,有时也混淆了作为前提的原因和作为辩护的论点之间的区别。他对支持特权的辩解所知甚多,以致几乎忽略了一无所有的阶级;他对教士虽并不友好,但赞成他们享有豁免权。他认为只有贵族能保存君主制,使得英国比任何共和国更自由。他确定了重要的保守主义格言,即成功通常依靠知道它何时降临;而他的著作中最纯正的辉格派格言来源于费奈隆:即当公民的义务模糊了人的义务时,它便是一种罪过。他的自由是哥特式的,而不是贪多无厌的。但是他工作的座右铭“Prolem

    sine matre creatam'’(没有母亲而生的孩子——原文为拉丁文),所表达的意思却是,“缺乏的一样东西乃是自由”;他曾论及税收、平等和在1789年使他有短暂影响的分权。他关于立法机关可能比行政机关更危险的警告,则未被听从。《论法的精神》在1767年卢梭独领风骚时衰落。作者的心灵活动于他十分熟悉的社会条件,并未注意到将至的民主。他向休谟保证说不会有革命,因为贵族没有市民的勇气。

    达让森作为1745年的外交部长,有更多的先见之明,并且了解政治的底细。他不像他那个辉煌的时代那样盲从,总在构想着基本变革的计划,他是最早的一位作家,可以让我们从其著作中窥见1789年的理论。在他之前也有人觉察到了革命将至,但是达让森预言它将始于在巴黎街头对教士的屠杀。38年后,这些话在圣洁门修道院的门口应验了。作为王位觊觎者的支持者,他很少受到崇英思想的影响,对于既威胁教会也威胁国家的无神论精神,他不把它归因于英国的自然神论和辉格党,而是归因于罗马教会以及它的分裂和不宽容。欧洲大陆有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1688年是非国教徒的一次叛乱,而一个辉格党人被认定是导致安妮之死的长老会教徒。不难推论,神学冲突愈是激烈,它所导致的社会动荡也愈剧烈。早在1743年,他那可怕的预见力便洞察到国家正在四分五裂,它的命运已经如此确定,以致他开始打算在其他主人那里避难。他希望剥夺贵族、教士和律师的权力,把它们给予群众。尽管政治科学尚在襁褓之中,他已借助启蒙的曙光提出了理性主义的自由和作为完美政治之体现的在各阶级和各宗教之间的平等。世界不应受羊皮纸和既得利益统治,而应受清明的理性统治,它经历了从复杂到简单的过程,将扫除国家和民主之间的一切中介物,让国家的每一部分人自理其事。他热衷于改变一切,只有能够单独改变其余一切的君主制是个例外。慎重的议会也不会比它的成员的平均水平更高明。它既不十分愚蠢,也不多么聪明。如果国王使他自己成为哲学和正义的不可抵抗的工具,并努力改革,则万事如意。但他的国王是路易十五。达让森看到值得维护的东西是如此之少,便大胆主张横扫一切的理性判断和抽象命题。根据他的理性主义,他对习惯性偏见和财产权利的冷漠,根据他的名言,即可以假定人人都理解涉及到他的个人利益和责任的一切事物,根据他对于民主、平等和单纯的热情,以及他对于中间权威的厌恶,可以说他属于他身后的一代。他预见到了事件,但并未促成这些事件,因为他最好的著述只在我们这个时代才为人所知。

    当孟德斯鸠作为第一流的在世作家,处在名望的巅峰而满足于沉思过去时,在巴黎神学院有一位教导人们寄托希望和努力于未来的学生,在23岁时就领导了世界潮流。杜尔哥,当他宣称向上成长和进步是人类生活的法则时,正在学着成为一名教士。对我们来说,在科学的任何时代,想像基督教没有进步的特性,没有改善灵魂和社会的能力,是很困难的。但这种观念是缓慢养成的。在原罪的重负之下,人们习惯于意识到堕落,每一代都承认他们是父母的不肖儿女,并且不耐烦地期待着将至的末日。从卢克莱修和塞涅卡到帕斯卡和莱布尼茨,我们遇到少数零散而无助的插曲,表示着朝向完美的进步,带来光明的火炬手手相传,但它们缺乏权势或光彩。杜尔哥一下子便让这种观念成了习以为常的东西,它变成了在勤于思考的头脑中四处蔓延的力量,而新兴科学也在证实着它。他赋予历史一层更深的意义,使它具有了统一的趋势和方向,变动无常中有了恒久之物,发展代替了变化。他所指的进步既是道德的也是智力的;当他声称他那时的恶棍却是更